通用勞動合同書(通用30篇)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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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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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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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協議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協議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協議,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協議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 )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協議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協議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協議的條款;
(3)協議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協議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協議;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協議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協議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協議為非法或本協議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協議無法執行。
本協議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_元或按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_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
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0~3個月,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約定以下條款,以其共同遵守。
1、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
2、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5、乙方在試用期內,依請假事因計算當月應發工資。
6、乙方在試用期內,除應付工資外,適當享受本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
7、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發放。
8、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若未在一週內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其試用期所有報酬。
9、甲方如認為乙方工作成績欠佳,在試用期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無故曠工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並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0、乙方在工作區域及宿舍應遵守甲方管理規定,若出現在甲方工作區域及宿舍以外範圍的觸犯國家法律和個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乙方試用期滿經過考核,合格者將在第四個月內與甲方簽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僱。
12、乙方存在非法佔有甲方財產或不服從管理造成設備損壞或其它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甲方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13、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14、乙方在試用期內有3——7日的觀察期,若觀察期內不合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並不支付乙方在觀察期內的工資。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渭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5
勞動合同書
編號: ______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規定,招收乙方為生產臨時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 工作崗位:
1、乙方的工作工種為生產臨時工,甲方完全有權正常安排乙方的工作工種。
2、乙方必須按時、按質完成屬於本職工作的任務,例如:翻鬆蕉地,清理排水溝、抹花、修果、斷蕾、打藥、墊把、套袋、脱袋、回收套袋、擲蕉、拉繩等工作。如上述工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請臨時工,臨時工工費由乙方支付。
3、在生產期間,乙方不能隨意擅自外出,如有急事外出時,必需向工地主管人員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外出,合同期內乙方不準在外受僱於他方或者私自外出打零工,如有發現,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按零工費的10倍罰款。
二、 勞動時間和休假:
1、 甲方按實際情況由工地主管人員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和休息,甲方執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有下列情況的,甲方需延長時間,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依時完成任務。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需及時搶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無理要求。
(3)、為完成基地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如卸肥、乾旱淋水等,乙方必須加班完成)。
(4)、合同期內,甲方視實際情況安排乙方的休息(例如雨天、颱風、節假日等)。
三、勞動報酬:
1、本基地實施多勞多得的按產量提成方法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按商品蕉每公斤提成0.28元,作為工資,待到合同期滿並收穫完成後才結算工資,如遇颱風、霜凍等不可預料的天災,甲方保證乙方每月份兩個勞動力收入不低於2500元,正常情況下每人每月預發生活費600元,收穫時砍蕉,扶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報酬,採收時,甲方完全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客户的需求對香蕉進行採收買賣,乙方無權干涉。合同期間乙方不準在中途辭職,如有特殊辭職者只能領取基本生活費(即每人每月600元)。
2、在砍蕉時,由乙方把香蕉運送滑道到香蕉打包裝處,甲方按每株香蕉0.8元(暫定)給乙方,乙方無條件服從,不服從者按每月領取的生活費,甲方不再補貼,並開除乙方。
3、在採收香蕉時間,乙方必須把香蕉套袋保護好,回收給甲方存放大棚,甲方給乙方每一套按0.1元付款,乙方必須服從。(注:此條3第一代新種苗有一角錢,二代苗沒有補)。
4、在採收香蕉時,打包房所剩下的香蕉把滑輪、拉桿及雜物由乙方收集好,按地方堆放,甲方不付任何報酬。
5、在種植香蕉到採收香蕉過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保護好,不能當作自有,在香蕉開花時期,乙方必須保護好香蕉,儘量不能給香蕉蕾掛在葉子上造成不正當段蕾,另外在香蕉開花、抹花時節,乙方不能把自己管理的雙胞胎香蕉修乾淨,如到採收香蕉時候,發現有雙胞胎香蕉,甲方有權扣乙方每棵按3元算。
6、在香蕉出完果的時候,乙方不把香蕉樹用繩子栓穩、栓好造成香蕉不可採收的時候,斷掉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給甲方每顆按50元來賠償,在香蕉採收時,乙方不能清準香蕉砍,造成有香蕉在樹上成熟,甲方不能按市場價格出售,按成熟的那一棵當天市場價賣給乙方,到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扣除。
7、在新種香蕉苗期間,到下一代留苗,即第二代留苗時,乙方必須把下一代苗選好,留出所選的那一棵,甲方不付乙方報酬。如乙方再管第二代香蕉苗時,乙方必須把香蕉溝清理好,到底怎麼清溝由甲方來安排。
8、在管理第一代苗,(即新種蕉苗)前三次的除草劑和大溝上的除草劑由甲方提供,不收乙方的錢,但是超出了三次的必須由乙方出錢,甲方要求使用除草劑的乙方必須服從,但不能超過市場價格,到結賬時甲方再從提成費中扣除乙方的費用。(注:管第二代香蕉苗的,甲方不再承擔行面上的除草劑,邊上大溝算甲方出,行面上算給乙方,甲方先提供除草劑給乙方,待到提成時由甲方扣除)。
9、乙方幫助甲方管理香蕉地的時期,即合同期,甲方必須提供兩拖拉機的柴火給乙方使用,乙方要是使用柴火超出兩車的,甲方提供車輛,乙方要付柴火錢,但不能影響管理蕉地工作。
10、在乙方管理的每一代香蕉,甲方賣了香蕉,所掛在樹的葉子,乙方必須砍下來,甲方不付報酬,此項包在提成費中。
11、在甲方的要求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給香蕉留八梳,上面一梳二梳必須留26個香蕉果,方可留八梳,不然只能留七梳,但是乙方一定要把中間的三層果和雙胞胎修乾淨,乙方必須服從。
12、甲方定量提供化肥、農藥給乙方施用、乙方必須無條件按規範施肥、打藥,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施。更不得將剩餘化肥、農藥私自出售,如有發現,則將乙方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四、安全問題與責任:
1、乙方在生產勞動中一定要注意防範好自身安全,管教好、監督好隨從家屬,對於隨從家屬涉外人員在本香蕉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電線不準亂拉亂接,電費提供,不準使用超負荷工作的電器(例如:電磁爐、電熱管等)。未經批准乙方不準帶陌生人進入香蕉工棚留宿過夜,上述規定如有發現,甲方將採取對其進行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3、乙方在生產前和勞動中禁止飲酒,工作中按照要求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如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付任何責任,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五、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香蕉採收完成結算工資後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款
一、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包含於合同期限內。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甲方為乙方辦理工資卡,按月將預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劃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户,每月預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崗位薪資為_______元/月。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繳納工傷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完成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無)試用期,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要求乙方變更工作地點至
市外,甲乙雙方需協商一致對工作地點予以變更。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告知對方。
2、乙方工作內容是 在 崗位從事 工作( 工種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升降乙方的職務,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崗位調整其工資待遇。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乙方享受以下節假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的,甲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週期和時間為: 。
2、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可根據實際經營狀況、內部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結果,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如果工作地點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條約定的標準工時工資,乙方的標準工時工資上調至工作地當年度的最低工資數額。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3)其他形式: 。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並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5、甲方應當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乙方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甲方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乙方的身體健康和安全,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甲方應當定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其改正,提出建議或批評。
3、甲方應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1.甲方派乙方在本市內甲方關聯企業執行同類工作任務或職責不視為違約和合同變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單位變更合同主體。
2.甲方如未向乙方公示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有權要求查閲和公示。
3.其它違約情形按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和違約責任
1.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如因乙方違反此保證導致甲方被其他主體索賠,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全部損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違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內容、工作任務及職責或乙方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等均屬於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應承擔績效考評不利、降薪或調換工作崗位、除名、賠償等後果和責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責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須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未結算之工資或獎金中抵扣。
5、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 對甲方造成損失的, 乙方應按甲方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若甲乙雙方就培訓費用、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等事項另行約定了違約金條款或簽訂了協議,雙方應履行該違約金條款或協議。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應該按照服務期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章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9
勞動合同書
用人單位(甲方):鹿邑縣鹿邑飯店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商定,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對乙方的勞動報酬,實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保證遵守法律規定。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遵照法律規定。
九、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四)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移動電話)
緊急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類型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B.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標準工時制。
B.不定時工時制。
C.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 __________元/小時。
B.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城鎮社會保險
B.小城鎮社會保險
C.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衞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B.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C.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E.乙方是駕駛員的,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的,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K.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C.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E.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C.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D.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E.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F.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G.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A.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B.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D.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E.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A.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B.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了某一項工作任務的。
C.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D.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E.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F.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C.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1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勞動合同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本合同必須用黑色碳素筆或簽字筆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支付乙方工資,並儘可能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甲方盡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相關培訓,以提高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
乙方聲明如下:
乙方願意加入甲方的團隊,成為甲方團隊中的一員,並爭取和甲方一起發展。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乙方承諾其應聘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其他關係,否則,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律師費)的,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否則,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及因商業祕密的泄漏而產生的不能投產或減產的損失等)。
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甲方告知事項:
乙方在甲方的
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
職業危害:
勞動報酬:
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確認已經明確被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以上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簽字:
合同條款
一、合同期限
注: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科學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對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發展都有很大幫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長期規劃和目標任務,對勞動力的使用進行科學預測,合理規劃,使勞動合同期限能夠長短並用,梯次配備,形成靈活多樣的格局。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注:適用範圍:
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注:除雙方自願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已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範圍:
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説,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説,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注:我國法律對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限制較少,用人單位可以靈活運用,故用人單位應當盡力選擇此種方式約定勞動合同期限。
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的適用情形:
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任務性較強,工作相對自由,工作目標較單一。
(二)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試用期限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注:不能約定試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下的;
(3)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4)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同意不約定試用期的。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法律對試用期的規定: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企業如何確定試用期?
建議企業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採用最長期限的試用期,既可以為企業節約一定的成本,又可以更好的考察員工,以實現企業招聘利益的最大化。但企業在試用期內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必須舉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存在其他可以法定解除的情形。
(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錄用條件為:
1.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4.獲獎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5.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6.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7.其 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未盡事宜,以招工公告、啟示、通知等甲方所發佈的招工條件為準。
注:錄用條件應該具體、明確,這是企業在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證明新進人員能否勝任工作時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也是雙方發生爭議時進行訴訟的證據!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在甲方的 部門 崗位上工作,職務為 。工作地點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但應當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根據甲方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詳見合同附件)履行義務,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相應的工資待遇。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但如果企業經營有需要的,可以明確告知其工作地點在幾個地點之間調整。
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有可能被認定為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而無效。但是,用人單位可以制定一個較高的工作崗位職責要求,當希望變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或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時,即可以認為勞動者不勝任該工作崗位而對其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進行調整。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第____________種工時制。
(一)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並且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
但以下情形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以每月為一個計算週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對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注:選擇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單位。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含義: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主要是指: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漁業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的職工;地質、石油及資源勘探、建築、製鹽、製糖、 旅遊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亦工亦農或由於受能源、原材料供應等條件限制難以均衡生產的鄉鎮企業的職工等。另外,對於那些在市場競爭中,由於外界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的部分職工也可以參照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辦法實施。其職工的平均月工作時間和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相同,如果存在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情況,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要按規定支付職工加班費;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根據公司安排進行。
1.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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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2.甲方依據國家法律規定和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注:選擇不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必須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或是國家規定此行業全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單位。
不定時工作制的含義:
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 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 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六、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二)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發乙方的工資:
A. 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將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建議甲方儘量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按照此種方式,甲方可以跟乙方約定一個較低的基本工資,然後制定一個詳細的績效考核辦法,根據績效考核結果來確定乙方的績效工資,以便甲方利用考核結果來調整乙方的工資。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所約定的工資計發形式和標準確定乙方的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
(1)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
(2)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3)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甲方如果想不違反本條的約定,可以在合同或相應的規章制度中規定相同崗位的工資標準,再採取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來支付乙方的工資,那麼只要不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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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四)甲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甲方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乙方病假工資;醫療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七)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服從甲方加班的安排:
A.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B.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C.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九)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本合同以變更後的法律、法規為準。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採用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注:如果是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且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則單位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故單位欲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如能讓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申請,則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告知乙方解除合同的原因。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試用期滿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免除乙方應依本合同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的法律責任。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本合同第 三 條所約定的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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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用人單位依法或依照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特別注意解除的條件和程序。司法實踐中常見一些用人單位在行使解除權時往往只注重解除的條件而忽視瞭解除的程序,比如:提前30日,書面通知等,有的用人單位甚至在勞動者的行為已經符合解除合同的條件時,不注意固定相關證據致使在勞動爭議仲裁中無法證明自己行使解除權的合法性反而承擔不利的後果。因此用人單位在行使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權時首先要注意收集相應的證據,其次是注意按照法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這樣才能保證有效追究勞動者的違約或賠償責任。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注:如果用人單位想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則可以將員工放在一個崗位職責要求較高的工作上,員工如不能勝任工作,則可以將員工調至另一相近的崗位,如調崗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依據規定,必須是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重大變化發生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員工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員工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員工並與被裁減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注: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根據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界定。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員工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裁減員工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員工: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第一項規定裁減員工,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員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導致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能夠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第七款的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注:此規定非常重要,如果企業未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險作業的員工做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一旦倉促解除,涉及仲裁或訴訟時,解除行為將被視為違法而無效。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注:只要勞動者被確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達到傷殘等級,用人單位除按照本合同第五條可以解除與勞動者的合同外,均不得解除本合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擔任專職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的;
(2)擔任平等協商代表的;
(3)服兵役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與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如果期滿後勞動者繼續工作,則視為存在勞動關係而未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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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注:如果與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員工繼續簽訂聘用協議的,此關係為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有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九款第二項規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在勞動關係解除、辦完工作交接手續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八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就解除勞動合同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六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七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
6.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第十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辦完工作交接手續;
2.交還乙方所使用、保管的甲方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3.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
4.乙方離職前應交接的其他事務。
(十四)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2.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十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七條第十三款規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六)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為對甲方損失的賠償金。
八、保密條款、競業禁止
1.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共12頁:
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注意事項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本合
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原料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B.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管理經驗、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注:客户名單能否構成商業祕密,需要以下要件:客户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交易習慣、意向、內容等區別於相關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並且企業要事先對此採取保密措施。
C.其他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衞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項目的,在項目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項目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項目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説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3
一、目的和範圍:
本着公司與員工雙向選擇、自由用工的原則,監督中心承諾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圍,良好的學習、培訓環境,提高員工績效和勞動保護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與《勞動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釋,以公司管理制度、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為準。 本規定適用於監督中心所有員工。
二、權利和責任
1、 監督中心主管負責與公司人事一起統計勞動合同到期的員工;
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個月通知監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員工;
3、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
4、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1個半月與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面談,同時填寫評價表;
5、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一個月把員工填寫的《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和評價表提交公司人事;
6、 公司人事委討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員工本人。
三、具體規定:
1、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提前1個半月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
外地工作,應本人簽字後以傳真或掃描的方式把意向書反饋到監督中心;凡不按時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視為自動放棄續簽合同的權利;
2、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不願意與公司續簽合同,應提前1個月向監督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監督中心考慮與員工面談並做相應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應在員工合同到期一個月內提交員工申請給公司人事部門;
3、 填寫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表示本人願意與公司續簽合同,由監督中心經理與員工面談,並填寫《員工評價表》,對員工進行一個合適的評價以及推薦公司續簽合同;
4、 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理由
1) 連續三次績效考核最後一名;
2) 合同存續期間四次績效考核最後一名,並無任何改進措施的;
3) 無理拒絕工作三次以上的;
4) 工作態度惡劣,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四次給予低評或者兩次被甲方遣返的;
5) 一次性連續曠工達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達20天的;
6) 本人不願意續簽並經過監督中心經理挽留仍不願意續簽合同的;
7) 無正當理由擅離職守的;
8) 給監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聲譽受損的;
9) 泄漏公司祕密,例如泄漏工資獎金等公司規定的祕密;
10) 其它。
四、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解釋:
1、 一次性連續曠工是指海休期間休完海上佔用的雙休和節假日逾期不到公司報到的,並無任何書面或者電話、郵件等方式請假的員工;
2、 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時間20天為界,20天以下員工本人書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應給與訓誡和降級處理,原則上監督中心應給與續簽推薦;超過20天並經過談話仍然 不願意悔改的員工應推薦不予續簽合同;
3、 其它解釋應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則向良好意願方向解釋。
五、附件
附件一: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員工本人填寫)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日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建築工作,工作地點為:。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任務。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
元工日支付工資或者按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計件工資形式依據實際完成工作量
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39;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__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三十七條,
第三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第四十二條,
第四十三條,
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 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工作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5
勞 動 合 同 書(示範文本)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籤 約 須 知
一、甲乙雙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為乙方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現居住地址: 郵編:
户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並落實職業病防範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温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並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6
20__勞動合同書【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聲明如下: 甲方聲明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文件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聲明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聲明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標準全部達到時/其中一項達到時(選擇適用)視為工作任務完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六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_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崗位説明書》,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 工作要求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 同。
第七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作必須的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泄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 動民法典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 損失)。 (選擇適用)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補償金元。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退還甲方支付的補償金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0__勞動合同書【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7
甲方(單位)全稱
勞動保障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登記註冊地
單位地址
乙方(職工)姓名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聯繫方式及電話
勞動保障卡號就業登記證號
户 籍 所 在 地實 際 居 住 地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業條件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或勞務派遣組織建立以小時、工作日(周)或簡單勞動任務計酬,每天工作時間平均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非全日制勞動關係。
本合同不適用於已實現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的兼職、離退休人員再工作、在校學生勤工儉學、勞動者為家庭或個人提供勞務等。
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訂立有固定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期限。
3、以為期限。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1、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小時。2、以完成 工作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
作 小時,累計每週不超過小時。
3、其他:。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標準為每小時元;
(2)按完成工作計酬,標準為每 (月/周/日/項) 元。
2、甲方按(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發放時間為,工資發放形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五、社會保險:
1、乙方採用下列第()種方式參加社會保險、交納社會保險費。
(1)、以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保險;
(2)、委託第三方代辦社會保險;
2、上述勞動報酬中 包含社會保險費。不包含社會保險費的,甲方支付乙方社會保險費每 (小時/日/周/月/項) 元。
六、勞動安全保護:
1、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2、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
4、本合同終止,一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5、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要求。
八、其它約定:
1、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加點工資按 標準×%計算。
2、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時間為下列( )
1、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鑑證(同意/不同意),自鑑證之日起生效;
3、自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或鑑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
鑑證員: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編號: 鑑證日期:年月日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書面報告勞動保障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8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_____及其他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_____。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_____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_____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_____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_____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19
勞動合同書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0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持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
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
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
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
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資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 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在試用期內的: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_
(一) 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續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________________
(一) 甲乙雙方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的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 25________% 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________________
(一) 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 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賠償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字或蓋章)
鑑證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 動 合 同 續 訂 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___________乙方(蓋 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1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入職聲明
本人就受聘於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相關事宜作如下聲明:
一、本人自願作為公司的員工,從事派遣崗位服務工作。
二、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已瞭解並同意遵守公司的《入職須知》、《退職須知》和《報銷生育保險須知》、《申報工傷須知》、《辦理退休須知》、《辦理養社會保險轉移須知》、《離職後申請失業金須知》等事項,並願意執行。
三、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陳述的任何有關本人自身情況的説明都是真實的。本人自身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本人的學歷、學位、技能、工作經歷、家庭情況、婚姻狀況、身體狀況、社會保險情況等等。若本人就上述自身情形為不實陳述,則視為本人的欺詐行為,公司可以據此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並且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因本人的不實陳述給公司和自身造成的損害,由本人承擔。
四、本人在此聲明:於本聲明簽署之日起,本人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並且,本人受聘於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僱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公司不會因僱傭本人而引發任何訴訟。任何公司因僱傭本人而引發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五、本人在此聲明:本人對前僱主或其他任何單位不負有保守商業祕密義務。本人承諾不將任何涉及第三方的商業祕密帶入公司,並不在公司使用。任何因本人違反對第三方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而導致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六、本人在此聲明:在此之前,公司已向本人明確告知了派遣企業、工作崗位內容、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職責,並出示了公司以及派遣企業現有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且,本人清楚公司將根據情況不時更新這些規章制度,本人表示將對其予以嚴格遵守。特別強調,本人理解公司的商業祕密保護政策,本人將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
七、本人在此聲明:在公司和派遣企業工作期間,不得存在以下違反職業信用的行為:未滿約定的服務期限提出辭職;未經批准擅自離職;辭職但未辦理工作交接;違反工作紀律被甲方辭退或開除;借派遣企業公款未還;侵佔派遣企業財產;約定違約金未付;約定賠償金未付;違反公司和派遣企業保密規定,泄露祕密;利用工作之便侵佔派遣企業財物。
聲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福建F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烏山西路號鼓樓科技大廈層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程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年,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
(下稱:用工單位)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説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範,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個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乙方同意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及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甲方和用工單位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依法根據國家、上級主管單位有關規定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保密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重大經營管理事項、重要業務統計指標、核心技術和客户信息等商業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公司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的工作事先書面告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簽按及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參加由甲方和用工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的專業技術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九條 任何與雙方勞動關係有關的文件,甲方在不能當面送達的情況下,依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地址寄出,均視為履行了書面通知義務,當乙方住址變更後,應當在七日內將新地址書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的通知無法送達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後,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的各類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協議內容為準。各類協議包括但不侷限以下內容:崗位説明書、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培訓服務期協議書、轉崗通知書和績效協議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應按照用工單位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並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完畢離職手續。
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後,提供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按照規定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合同期內,所有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符的,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乙方和用工單位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並於實際用工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託人簽名: (簽名)
(公章)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簽名)負責人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勞動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1 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該期限與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不一致,勞動合同期限延續到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屆滿為止。
(2) 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勞動合同法定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的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作為終止勞動合同的標誌。
1.2 雙方同意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3 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説明。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應當保證真實準確。
1.5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當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1.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不得同時為其他用人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服務或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違反本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隱瞞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原勞動合同關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甲方安排乙方擔任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規章制度中的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3 工作的具體地點: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 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2) 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
(3) 不定時工作制度: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實行第(2)、(3)項工作制的,應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3.2 甲方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安排乙方加班,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的,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3.3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支付加班費用或安排乙方補休。
3.4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權利,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 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4.1 甲方按照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確定工資分配方式。
4.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期滿,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方案執行:
(1) 基本工資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績效工資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確定的標準進行計算。
(3) 計件工資制。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按照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3 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甲方依法代扣乙方工資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工資。
4.4 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中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工資標準和相關福利待遇。
4.5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當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違反國家規定不繳、少繳社會保險費用造成乙方社會保險待遇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6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7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8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以及節育手術期間的相關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9 甲方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
5.1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5.2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關於勞動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但是,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3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5.4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事故、職業病、工傷的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有職業禁忌、職業病、工傷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 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6.1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徵求工會和乙方的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的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乙方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甲方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6.2 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6.3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相關培訓,提高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依法給予處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7.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載明變更的內容、日期等,由雙方簽字蓋章。勞動合同未變更的部分,應當繼續履行。
7.2 勞動合同期滿,甲方與乙方續延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雙方協商一致,應當及時辦理續延手續。
7.3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約定的8.4條款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8.4條款第(4)項約定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7.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訂立、續訂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 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情形之一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3) 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甲方作為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8.2 在試用期中,除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和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7)項約定的情形之外,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3 試用期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0)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1) 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2)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3)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的;
(14)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1)至第(5)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是不得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2)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4) 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5 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甲方糾正。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甲方應當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書面送達乙方。
8.6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8)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8.7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9)至第(12)項的約定,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甲方根據本條款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乙方,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乙方。
8.8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9.2條款第(1)至第(4)項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告知甲方。乙方根據9.2條款第(5)至第(8)項的約定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9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11 勞動合同期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9.1 甲方根據本合同8.3條款第(6)至第(13)項的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2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依法或者依照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 甲方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污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8) 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9)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3 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4)至第(6)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根據本合同8.10條款第(1)項約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終止,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9.4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9.5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除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能夠繼續履行的情形之外,應當依照本合同9.4條款約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甲方依照本條款支付了賠償金,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
9.6 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 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向工會組織、甲方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 其他
11.1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員工個人信息登記表
附件二:員工手冊(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管理考核制度、操作規範手冊等)
附件三:專項協議(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年。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在_________部門承擔_________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每日工作時間___小時。每週工作時間___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酒店未開業的工資標準為。
2、乙方酒店正式營業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______元。
3、甲方按有關政策以貨幣形式每月___日支付乙方工資。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___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經企業與工會(職代會)集體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並向本單位勞動者公佈。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若乙方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者,甲方按正工資級的______%付與乙方。
②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食宿。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有關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法律、政策和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3、其他違約責任:
九、附則
1、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方雙各執___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2、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5
甲方: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五天,四十小時,每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六條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北京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 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對於嚴重的違規或表現差的員工會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會有書面或者口頭的通知。作為立即解聘的員工,公司將不再考慮任何的通知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對於嚴重的違規或表現差的員工;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1)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1)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6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第一種類型合同:
㈠固定期限: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㈡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程管理工作。本崗位否(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説明。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所在崗位和工作內容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核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第一種工時工作制執行。
㈠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且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週期為 (年、季、月),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㈢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的,從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之日起變更。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時間的起止時間進行調整。
第十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按以下第一種形式執行。
㈠ 計時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
㈡ 計件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㈢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第十四條 甲方每月18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費個人應繳部分及法定可代扣代繳的其他費用。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甲乙雙方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參保手續。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傷或患職業病、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職業危害防護制度;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㈢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㈣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的程序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㈡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㈠本合同期滿的;
㈡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㈣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㈤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約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事實發生後或者解除或終止的決定作出後的當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達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延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續簽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八、經濟補償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特別約定及其它事項
第四十五條 乙方變更通信地址或手機、固定電話等其它聯繫方式時,應當於變更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或乙方最後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達文件後,視為已送達。
第四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㈠ 崗位説明
㈡ 培訓協議
㈢ 競業限制協議
㈣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7
勞動合同書
編號: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工作內容(崗位):
2、工作地點: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 元/月,轉正後 元/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三)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8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一)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二)工作時間: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種工時制。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
2、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3、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4、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_____、衞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_____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_____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___元。
(二)乙方月工資為______元。
(三)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四)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29
公司勞動合同標準範本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縣)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工種: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即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其中:_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生產(工作)任務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工資、獎金、津貼制度,確定乙方勞動報酬形式,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經協商擬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並根據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情況,以及本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和物價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勞動報酬,改善乙方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產生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五、雙方認為需要訂明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乙雙方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本單位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和適當調整乙方生產(工作)任務;
2.依據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乙方行為規範,並監督其實施;
3.對違反本單位規章的乙方依法給予處罰;
4.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擁有以下基本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學習政治文化和業務技術,參加甲方組織的專業技術培訓;
2.在國家規定的安全和衞生標準條件下從事勞動,用人單位勞動條件惡劣,嚴重違反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乙方可以拒絕履行本合同;
3.按照個人的能力以及勞動的數量、質量領取勞動報酬;
4.參加本單位民主管理和參加黨、團、工會組織以及參軍等;
5.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應承擔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對乙方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安全生產等教育和技術業務培訓;
2.根據法律、法規以及集體勞動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法定安全衞生標準的生產(工3.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和保障乙方享有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4.對乙方以禮相待,不得采取有損其人格尊嚴的行為;
5.應將本單位所制定的各種勞動行為規範,於乙方上崗前以書面形式發給;
6.支持本單位工會組織的正常活動;
7.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時,應提供給乙方一份證明書。
(四)乙方應承擔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本合同規定,自覺地進行工作,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和保守本單位生產(工作)或業務祕密;
3.嚴格按照生產規程和安全規程進行生產(工作);
4.愛護設備和工具,並對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進行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七、甲方在合同期間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應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工傷、醫療、疾病、生育、失業等)。
八、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和女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以及疾病、傷亡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九、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執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解除合同的,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甲乙雙方情況的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乙方被勞教或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通過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調解,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應當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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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勞動合同範本(小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文書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_________________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通用勞動合同書 篇3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年(月)。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不得招錄用未滿6週歲的未成年人,並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八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甲方支付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條實行計時或崗位工資的,每月標準工資為元。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為元,計件單價為元或完成工作額的%提成。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50%的工資報酬,每小時加班加點工資為元。
公休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十三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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