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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代售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合同書3.39K

商品房代售租賃合同書 篇1

出租人:

商品房代售租賃合同書(精選3篇)

北京房地產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承租人:

(下稱:“乙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鑑於按如下條款和條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花園別墅之物業,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於年月日訂立本租賃合同書(下稱“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業

第一條 出租物業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於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東路花園別墅區座之物業(下稱“該物業”)。

該物業之平面圖見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條 該物業之面積

該物業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

第三條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

該物業之裝修及設施狀況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條 該物業之用途

乙方租賃該物業,用於住宅

第二章 租賃期限

第五條 該物業之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下稱“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稱“止租日”)止。

第三章 該物業之交付

第六條 交付與簽收

甲方應於起租日前天,即於年月日向乙方發出書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該物業。

乙方收到該交付通知時,辦理書面簽收手續。

第七條 承諾與保證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向乙方交付該物業時,不可撤銷地向乙方承諾並保證:

(一)甲方開發該物業之法律手續齊備。

(二)該物業未受到司法機關和相關單位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甲方系該物業之惟

一、合法的所有權人,且該物業之權屬無任何爭議。

(四)該物業之開發、建設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符合安全標準,並符合公安、環保、衞生等主管部門之有關規定,符合該物業租賃之使用要求。

(五)乙方承諾同意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物業設置抵押。

第四章 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八條 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租金,並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

(二)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押金元。

甲、乙雙方商定,該物業租金之支付標準與方式詳見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

該物業之物業管理費(與市政設施使用費以下又合稱為“其他費用”)標準為每建築平方米幣元/月(甲方有權根據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批進行調整)。

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年月日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其餘當月租金與物業管理費於每的第日之前分別向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支付。

乙方並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與物業管理費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於3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基金及水、電、燃氣基金和維修基金。

第九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保證按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暖氣、電話、傳真、有線電視等市政設施使用費。

乙方將於收到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轉交之市政設施使用費繳費通知後天內繳付有關費用。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並承諾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設施使用費之手續費或附加費。

第十條 租金及其他費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之規定以方式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支付該物業之租金及其他費用。

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之銀行賬號見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 以租代售之條件與實施

第十一條 乙方之購買權

甲方向乙方出租該物業,系按以租代售方式進行的。

乙方基於本合同享有於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時購買該物業之權利,即於本合同租賃期屆滿時,乙方已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與全部款項,即為乙方正式購買該物業之明確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條 以租代售之條件

(一)以租代售之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該物業之以租代售價格(包括含租金之價格)為每建築平方米幣元,並以該價格作為該物業之出售價格,即甲、乙雙方就該物業簽署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下稱“該契約”)規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價格。

該物業購房價款總計為幣元。

(二)該契約之付款方式

將本合同之租金支付作為該契約之購房價款支付之組成部分。

由於甲方給予乙方分期付款的優惠,乙方於簽署該契約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補償金,該補償金的計算期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各該期應付租金為本金,按各該期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三)該契約文本

甲、乙雙方同意採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銷商品房買賣契約》文本或市房地局新文本。

第十三條 以租代售之實施

(一)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作出購買該物業的明確意思表示後或於1999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購房價款後,甲乙雙方於日內,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之條件簽署該契約及其補充協議。

(二)乙方按該契約及其補充協議之規定向甲方付清該物業之購房價款後,甲方該物業之權屬證件即開始辦理。

第六章 該物業之修繕與室內裝修

第十四條 該物業之修繕

甲方對該物業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裝修及設施狀況的部分,應於該物業起租日起天內予以修繕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負責按《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規定,負責對該物業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五條 該物業之室內裝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該物業後,乙方有權對該物業進行室內裝修。

本合同依約終止時,乙方應及時將該物業交還甲方。

乙方應於交還該物業時,將其恢復原狀或按甲方要求對裝修予以保留。

乙方對該物業之裝修費用,甲方不予退還或作出任何補償。

第七章 雙方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責任

(一)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物業交付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收回該物業。

(二)甲方負責該物業之保修,負責對該物業及其設備、設施和附着物等進行日常維修,以保證該物業處於良好的使用狀態。

甲方保證該物業公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及24小時的保安工作

(三)乙方選擇履行該契約時,甲方應按該契約規定履行該物業賣方之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責任

(一)按本合同規定,按期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二)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該物業及其附屬設施,乙方在租賃期間或將來購房後,不得隨意更改該物業的結構、外觀、設備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內搭設任何建築物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應當遵守該物業之《物業管理公約》。

(四)對於甲方對該物業進行之日常維修,乙方得給予甲方進出該物業之方便,並給予適當協助。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

(二)人力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張

本合同雙方在向對方提供有關主管部門之證明文件後,方可作為主張本合同免責的事由。

甲方:  乙方:

(簽章)(簽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見證人: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商品房代售租賃合同書 篇2

出賣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户行:

賬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開户行:

賬號:

預定人(乙方):

國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預定商品房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商品房坐落:區、縣路、道、街號。設計用途,建築結構,建築層數為層。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總房款及定金數額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元,總房款為人民幣(其他)元,計(大寫)。定金數額人民幣(其他)元,計(大寫)。定金數額不許超過總房款的%。

三、定金交付雙方簽訂預定協議的同時,預定人應一次性將定金全部支付給出賣人。

四、預定時間預定時間為自定金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

五、定金處理在預定期間,出賣人不得將上述房屋出賣給他人,否則應雙倍返還預定人定金。預定時間期滿,預定人不與出賣人簽訂正式買賣協議的,定金不得要求返還;出賣人不與預定人簽訂正式買賣協議的應當雙倍返還預定人定金。

六、其他約定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爭議解決方式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本協議自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執份,各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品房代售租賃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組團內________樓房____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____省《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税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____元,。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甲方應於一九____年__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