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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精選13篇)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精選13篇)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瀚林華府工程所需的磚供應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瀚林華府 工程地點:瀚林華府

建築面積:甲方所做項目的面積

第三條 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乙方供應的磚應符合蚌埠地方標準 第四條數量及質量的驗收乙方向甲方供應之磚,必須符合甲方要求約定的質量要求,質量檢驗以甲方要求的質量為準執行,若乙方對甲方質量結果有異議,可請雙方認可的質檢機構進行化驗仲裁。若所交付的磚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乙方應負責運回不合格品。

第五條 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運輸,到場量實際數量為準後卸貨。

第六條 1、價格

價格及結算方式

結算方式:以上是明細表格,根據市場行情漲幅。

2、聯繫方式:

甲方根據實際需求情況要求乙方供應所需磚規格、數量,以甲方採購員書面訂單或電話通知為依據進行供應。

第七條 違約

1、在合同期內,如國家政策因素導致停產,雙方互不賠償,應結清材料款,此合同自然終止。

2、合同一旦簽訂,雙方均應依據約定如實、全面履行,如果合同一方發現另一方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可視為另一方違約。這種情形下,守約方應追究違約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將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應將爭議提交蚌埠市法院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至甲方工程結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都具有相同效力。

需方: 供方:

需方代筆簽字: 供方代筆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2

業 主(甲方):北京天合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玉龍谷民俗村綠化種植土供貨》項目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北京(密雲)玉龍谷民俗村

2、工程地點:北莊鎮抗峪村境內

第二條:供貨範圍及雙方職責

1、質量要求:乙方供貨種植土的土壤內不能含有砂石料、雜草、垃圾等廢棄物,PH值不得高於7.

2、供貨時間:依據甲方施工要求通知的時間(甲方須提前一日 通知乙方)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卸至使用的指定地點。

3、供貨批次及供貨量:根據工程進展、確定本項目為三個批次供貨、每次

供貨約計為1000m3(壓實方、以現場雙方實際收方為準)

4、安全、機械及周邊協調:在材料產地、運輸途中所有發生的一切意外事

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並保證運至卸貨地點。

5、工程量收方及結算:乙方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壓實方)

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單價為52.00/m3元。付款方式為銀行劃撥,每批次結算至已完工程量的50%、待全部完成後,甲方找有關土壤檢測單位檢測合格後,乙方所供的種植土達到要求,餘款一個月內付清。

以下無正文

發包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郵政編碼:

日 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購買不鏽鋼板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 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鏽鋼板材全部從甲方購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從其他渠道購買不鏽鋼板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不鏽鋼板材,乙方每次需貨時, 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150日內將該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不鏽鋼板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

4.板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 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5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板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 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 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板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10日內換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板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板材總價款的80 % 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20__年 3 月 1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4

本合同適應商超進貨類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確立的合同關係。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商品購銷: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建立商品買賣關係,零售商向供應商採購商品並自行組織銷售,按照所採購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的商業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終端消費者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3、供應商:是指與零售商建立商品買賣關係,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向供應商訂購約定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銷售通道、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商品價款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購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核對的行為。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為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週期。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從供應商處購入商品的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行為。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首次訂單商品交付之日起,至首次結算週期起算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為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文件應當能夠相互解釋,互為説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訂購商品清單

(3)雙方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訂單及訂單確認

(6)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7)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8)商品退換貨文件

(9)商品對帳文件

(10)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2、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購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為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

北京市商品購銷合同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文件。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説明書或樣式説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説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説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説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説明的,應當符合該説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文件、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72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

(1)乙方電子商務平台(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絡為傳輸載體的,應當發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12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12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類型為_____:

(1)不接受退換貨(2)可接受全部退換貨(3)有條件的退換貨

(4)在商品總價值%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季節性商品過季時(3)滯銷商品(4)產品存在質量問題(5)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税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

八、知識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

驗收交接後,雙方應當簽署車位交接單。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傳真: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開户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帳號:

税號: 税號:

蓋章: 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説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1 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説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温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並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並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範圍內發生由於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並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並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並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穫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後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後付總貨款的 剩餘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説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複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託書。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並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6

供方:合同編號:

需 方: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簽訂時 間:年 月日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 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 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 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 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 式及期限

九、給付 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如需 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 約責任

十二、解 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 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 報 掛 號:

開 户 銀 行:賬號:郵 政 編 碼:

需方單位名稱(章)單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 報 掛 號:

開 户 銀 行:賬號:郵 政 編 碼: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 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7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8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為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__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複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9

購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項目部採購邀標比選及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河搬遷房一區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陽市東河鎮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合同編號: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按實供數量結算。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__執行。供方所供的產品必須與供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 15 天內發第一批貨陸續組織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 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 東河施工 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 供方 負責卸貨,購方指定 範小林、謝斌 為收貨人,聯繫電話、。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__標準及樣品進行驗收。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1%執行,超過1%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樣品考核要求:地磚為防滑磚(象牙白),面磚為白色淺色條紋。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為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二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驗收報後,退回餘貨辦理結算一次付清全部餘款。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10 ‰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 1 0‰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退貨補貨:

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 3 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 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十一、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購方執三份、供方執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電梯貨物購銷合同書,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 單位、價格(含税價)、供貨時間:

2、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 10 月 16 日

3、 交(提)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需方到供方生產場地自提。費用需方自付。

4、 包裝標準:木箱包裝,打印裝箱清單。

5、 安裝標準及責任:

(1)需方按設計的井道圖安裝,安裝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2)供方提供轎廂拼裝圖,並作為合同附件。

(3)如不按標準和井道圖安裝,出現的問題將由需方自行解決。

(4)供方提供調試,並承擔相應費用。

6、 結算方式:

(1)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需方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定金,計RMB6984.00元, 供方收到款後安排生產。

(2) 合同總金額餘款的50%貨款計RMB11640.00元,需方付款提貨。

(3) 安裝調試完畢,業主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20%貨款計RMB計4656.00元。

7、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供方未按本合同預約日期到貨,應向需方支付逾期到貨的違約金,每日按貨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雙方各自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8、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時起生效.本合同如有修改,需經雙方在更改處簽字並蓋章確認.

9、 本貨物質量保證期二年,雖無保脩金,但屬於貨物質量問題,供方負責保修。

供方:

需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項目名稱:合肥市蜀山區五里墩街道龔窪恢復樓2#、3#、4#、5#、6#、7#、8#、9#、10#樓瓷磚項目

簽訂地點: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項目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户。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2

賣方: (簡稱甲方)

買方: (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商一致,現就甲方出售自種綠化苗木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轉讓標的物及價格

1、甲方願意將其位於____________內原綠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樹種和數量為: …等)出售給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 人民幣的價格一次性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後一次性付款給甲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確認上述出售給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產權清晰,沒有權屬和任何經濟糾紛。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2、合同簽訂後,甲方願意為乙方提供採挖樹苗的便利條件。負責處理採挖、運輸過程中的一切糾紛、及各部門、村委會、人員阻礙、乾澀、刁難等一切不利於採挖、運輸及買賣的一切行為。否則甲方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3、 甲方負責辦理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手續費自理),所有手續必須在合同簽訂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以免延誤乙方採挖及運輸樹苗。

4、 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該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為的破壞和偷挖苗木的情況發生。

5、 乙方自行採挖和運輸樹苗,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甲方提供相關樹苗採挖及運輸的相關合法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條、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勝訴方與訴訟相關的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根據敗訴比列為對方承擔。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認可之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期限為雙方貨、款兩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定為1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

2、由於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甲方(簽章) :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通用的貨物購銷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説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脱離吊鈎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説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説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説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户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