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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承包合同範本

耕地分出灌溉水田、水澆地、旱地3個二級地類。對於耕地承包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耕地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耕地承包合同範本
耕地承包合同範文一

甲方:太平西村後一組、後二組

乙方 :夏邑縣格林蘭有機種植專業合作社

為了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提高村民的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乙方自願承包甲方耕地 畝,甲方同意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耕地位置:太平西小北門以北,廣場至劉花園南北路以東,太平東老北門南北路以西。

三、承包期限:20xx年(從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1日)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500公斤小麥時價結算。

四、承包金給付辦法:耕地丈量後,按照實有面積承包金,從20xx年公曆6月1日開始,一次性預付清全年的承包金,每年一付(先付租金後生產)。

五、耕地丈量後,甲方耕地內的樹木,應自動清除,路邊和溝邊的樹木,有村委會合理做價,轉讓給乙方,乙方應一次性付清樹木轉讓金。

六、自然規律生死自然,如有意外在公墓沒有建好前,乙方不得干預甲方正常安葬。乙方有權扣除甲方每座墳頭所佔的耕地面積。

七、合同簽定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預乙方的正常生產,

乙方也不得私自破壞耕地原貌,更不能挖坑取土。

八、乙方生產用工同等條件下甲方工人優先。給付報酬合理,甲方應積極配合,不得無理取鬧。

九、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付違約金40萬元。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和證明人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證明人:

乙方:夏邑縣格林蘭有機種植專業合作社

20xx年6月1日

耕地承包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江灣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我村_______村民組現有的退耕還林地,土地面積_______畝,為了使退耕還林更好的管理與培育,及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鑑於此種情況,甲方現將集體所有的退耕還林原有土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經營管理,或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臵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村民組面積_____畝退耕還林地承包出租給乙方管理與使用。土地方位東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租用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租用形式:個人承包租用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租用經營期限及政策

1、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應上級政府政策,國家發放的退耕還林補貼給乙方。

四、承包租用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租用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元,承包租用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承包租用金以1年或5年的支付方式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或期限年度的承包租用金。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的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租用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租用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加強對人為或畜為的損害管理,宣傳及保護,責任追究。

5.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6.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租用的土地。

2.享有承包租用土地上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臵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和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租用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但可用其作為信貸憑證。

6、無償管理培育退耕還林的林木秧苗。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 乙方不得在承包林地採砂採礦,不得進行影響周邊耕種養殖的栽植,建築。

六、合同的轉包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租用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租給第三方。

2.轉租時要簽訂轉租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租用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不可抗力(經濟)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租用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租用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索賠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

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租用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60日內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租用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縣級或以上法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後即為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 包 方:江灣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籤 約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耕地承包合同範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甲方將位於 畝耕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冰訂立協約如下:

一、承包期限:

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除國家或生產隊集體徵用土地之時,合同解除)。

二、承包土地用途:

棗樹種植經營。

三、地租價格:

1、按每年 元每畝的價格執行,租金交付時間: 20xx年 月 日開始,乙方以現金方式每年的年初(3月份)交予甲方;

2、 年逐年付清 餘棵棗樹 年樹齡 元的拔棗樹保證金費用( 年樹齡,按每棵 元拔樹款,320餘棵棗樹共計 元拔樹款;20xx年後,如果樹齡每增加1年,拔樹款每棵則增加 元,以此類推,並交清當年應補交的拔樹款),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四、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總計 元拔樹款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及時耕種,保護耕地,保持水土,防止荒蕪。

2、承包期內,除國家和集體建設徵用土地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3、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4、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繳方式收繳租金。

5、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要求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是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繳納租金。

6、珍惜土地,保護地力,保持水土,不得荒蕪。

六、土地承包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並需甲方簽字,甲方保存一份原件。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採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終止合同,並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於15000元重罰。

3、由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並根據情況甲方和乙方協商對合同做適當調整。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九、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此合同一式兩份,分別由雙方執存,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簽字: (簽章) 承租方(乙方)簽字: (簽章)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