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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通用6篇)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可簡稱:甲方)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通用6篇)

承攬方: (以下可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施工地點: 。

三、工程內容: 。

四、工程量和工程造價:

1、工程量為: 平方米,(注:如為約計數,可據實結算)。

2、工程合同單價為: 元/平方米,本項工程合同總造價約為: 元,大寫: 元。

(注:如為約計數、可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量計算工程總款額。)

四、付款方式及工程確認辦法: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作

2、材料進入施工工地,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

3、樑架安裝基本結束,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 ,即 元

4、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

5、本項工程質保金為合同總款 %,質保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滿壹

五、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共同確認以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1、設計圖紙不全,設計工作無法開展。

2、設計方案(結構、造型等)有重大變更,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使工程不能正常修改以及影響到材料的組織加工、製作、安裝等相關事宜。

3、不具備乙方進場條件(如:土建工程未到位),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進場開展工作。

4、未按合同規定拔付預付款,進度款而影響工程進度。

5、開始安裝前5日內,甲方仍不具備材料存儲場地或倉庫。

6、不可抗力。(注: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因大風、雨、雪、地震等因素而造成工程延誤或損害的自然災害。)

六、雙方職責

1、施工期間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批准的圖紙或現場土建施工圖紙有變更或已經變更並開始施工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應及時據此調整合同價款。

2、甲乙方對於產品已安裝部分,應共同承擔負責成品的保護,甲乙雙方及其他相關施工單位都有義務保護,甲方同意依據“誰損壞誰負責賠償”的原則由乙方計取賠款,並由損壞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職責:

1、在乙方進駐工地前甲方必須將施工所需水、電接到約定地點,並確保乙方施工期內的需要,費用由甲方負責。

2、開通施工場地的通道,滿足乙方施工運輸的需要。

3、甲方負責本項工程施工所屬地的國税局、地税局對本工程所徵收的税費及城建規劃等相關部門徵收的本項的其它費用。

4、甲方負責處理協調好與本項工程有關的部門關係,並確保不因國家相關部門的干預而影響乙方施工,否則造成的停工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與本工程無關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否則造成人員傷亡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所帶的資料、工量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領導的監督、檢查,乙方應給予積極的配合,對於乙方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立即返工或修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負責產品材料的保管;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要做到安全第一,如果説出現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遵守地方法規以及政府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

5、竣工清理現場並具備交驗條件。

九、土建方應配合的相關事宜:

1、提供現場施工中心線、水平線、進出口位置線等有關數據及位置。

2、提供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於我單位落實工程承包範圍部位的施工組織工作。

3、預埋件等部位水泥沙漿的填塞工作。

十、施工工期:

在乙方人員、設備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第二天起計為施工工期,日曆天數工期 天,如因雨雪風等天氣而影響施工時工期順延。

十一、合同爭議、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糾紛發生爭方,可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由起訴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於甲方支付款項完畢,乙方將工程整體移交給甲方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款項完畢後,保修條款自然終止。

十二、交工質量保修承諾

1、交工質量保修承諾

工程整體移交給甲方使用後,我方在保修期內提供免費保修服務。保修期為半年。

2、若是因乙方之外的因素,如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可及時派人維修、更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滿後,乙方將長期優惠有嘗服務,做到定期回訪,及時處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十三、其它約定:

1、標的物(即工程所含內容的所有項目)所有權自工程款結清時開始轉移,如甲方未結清工程款,標的物仍屬於乙方所有。

2、乙方支取工程款時,須出據帶有財務紅章的收據或發票,甲方撥付工程款時須以匯票(或轉帳支票主)的形式轉入乙方公司指定的帳户,且甲方確保支票內容填寫正確完整,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所涉及的圖紙為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為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並由甲方簽字蓋章認可後的圖紙。

4、結構網架設計,甲方除提供設計院的正式圖紙外,設計網架的懸掛物等,如燈飾內裝部分必須告知乙方,否則出現問題自負。

5、甲方需乙方出正規圖紙,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備註:

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 篇2

定做方: (稱甲方) 承攬方: (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製作內容:

1.製作內容:

主鋼構:鋼樑.H(400~800)×200×6×9.35。 材質為Q235。鋼構必須進行除鏽。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鏽漆)一道。

二、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1.合同造價按/噸。合同總價款為,以實際決算為準。(貨款可以用現金或承兑付給。)

2.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付款

3.提貨:

(1).第一次送齊二十八架鋼架,甲方不付貨款,提第二次貨時付清前次貨款,依次類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後一次提貨時甲方全部付清貨款。

4.結算方式:按合同規定及甲方圖紙製作,成品按理論重量進行決算。

三、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現行鋼結構製作、驗收規範(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認真加工製作,確保構件質量達到鋼結構規範要求。

四、交貨地點和時間:

1.交貨地點:甲方在乙方廠房內提貨;運費由甲方負責,裝車由乙方負責。

2.交貨時間:

五、包裝及運輸:

1.乙方負責裝車。裝車時應按照規範要求進行裝運,要求運輸公司使用足夠數量的墊木,儘量避免運輸過程中出現構件變形、油漆損傷,裝車費含在合同價內。

2. 甲方負責運輸,運輸標誌應按甲方要求實施(具體由甲方再出發運前另行交底)。

3. 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構件到位後甲方負責卸車。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構建加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認可。由乙方認真完善後按照甲方圖紙進行加工製作。

2.甲方應對乙方加工製作過程中的疑問及時給予解答,並提供修改和變更通知。否則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誤以順延。

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質量監督檢驗,不得擅自外協加工,乙方應按甲方委派的現場質量監理的合理要求製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4.甲方如現場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通知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趕到現場協助解決。

5.乙方質量問題導致返工,乙方負責修復,並承擔返工費及直接費用。

七、違約責任:按《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糾紛處理方式: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附則: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甲方定金到賬後生效。此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立補充合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開户行: 開户行:

賬號: 賬號: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鋼結構加工製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鋼結構工程施工圖紙,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內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內容為甲方提供的 錦繡物流倉儲樓 工程的施工圖紙中的鋼結構的加工製作(含拋丸除鏽,刷 紅丹 防鏽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從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筆預付款(或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

四、加工量、單價及總金額

1、以上價格均為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乙方須嚴格按圖紙要求加工製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為暫定加工量,結算時按加工廠分解圖、下料單、理論重量加量0%損耗計算。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合同單價不因市場價格變化而變更。

3、上表所列之“金額”的“合計”項為暫定總價。

4、本合同採用的定價方式結算。

五、運輸方式:需方自提,運費自負。

六、結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萬元為定金, / 萬元為預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後開始組織生產。如本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還。

2、乙方生產、製作鋼結構過程中,甲方付款提貨,且甲方累計所提貨物的價款不得超過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貨款數額(定金除外)。甲方最後一次提貨前,雙方辦理結算,貨款應全額付清,乙方財務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貨款並確認後,安排發貨。

3、如甲方在現場安裝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問題。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完整、詳細的工程施工圖紙壹套。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提貨、驗貨,支付貨款、辦理結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在變更實施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導致的材料增減按實結算。甲方書面通知前產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擔,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支付乙方價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需交乙方審核,對乙方提出的圖紙錯誤,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後12小時內解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月日為甲方最後提貨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內未提完所訂的全部貨物,甲方應在最後提貨期限屆滿後7天內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提貨時,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漲價後價格結算;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內鋼結構構件的材料採購和加工製作。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提出的技術要求、質量、數量、包裝等具體要求進行生產加工,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加工完後,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2、乙方負責成品構件的捆紮、裝車等工作。

3、乙方在鋼構件出廠時,需提供所採購鋼材的材質證明,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等技術資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帶MA章的探傷報告及第三方材料複檢費)。

4、日開始供應第一批構件,供貨要求詳見甲方書面需貨計劃,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將全部鋼構件供完。

八、質量驗收

1、甲方在鋼構件出廠前進行質量複檢。複檢合格後,由於運輸的原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加工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解決。

2、質量異議期限:甲方收到產品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48小時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派員到現場查驗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甲方收到貨物後1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貨物質量問題為由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缺陷,乙方僅對質量缺陷產品本身的價款損失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貨的,乙方自最後提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費保管期限。免費保管期滿後甲方仍未提貨的,甲方按每噸每天10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保管費用。乙方計收保管費用的保管期限為60天,超過60天時,乙方有權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及原材料、構件報廢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無故延遲交貨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前,任何一方不得毀約,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商業祕密之日起,至對方將該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經辦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後生效,至構件交付完畢貨款付清後自然終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

年月日: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 篇4

定作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下列產品,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簽訂時間: 20xx 年 4 月 日

第三條、交(提)貨地點、時間: 簽訂合同後,20天內鋼架進場,總工期50天。

第四條、提貨方式: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加工成品的檢驗期限、地點、方法:甲方在乙方公司內提貨時檢驗加工成品的質量、規格、數量等,如有異議應於提貨後兩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內在質量異議應在1個月內以書面方式提出,否則視為沒有異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後向乙方預付預付款計: 30萬 元,主鋼架到場後3天內支付70萬,主鋼架和檁條全部安裝完畢後3天內支付60萬,彩板安裝完畢後5天內支付餘款,(餘款安實際發生量結算計算)。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標地物所有權自甲方貨款全額交付時起轉移給甲方,若甲方未履行完支付價款義務時,合同標地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預付款衝抵最後一筆貨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供加工成品,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甲方逾期提貨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應承擔相應貨款每日1%的違約金。

2、逾期拾日視為拒提(退貨),應承擔拒提部分相應貨物價款30%的違約金。逾期提貨時,市場原材料若發生價格漲價,甲方當按漲價後價格執行。

3、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如遇下雪、下雨、風沙、停電、戰爭、運輸中斷,交通管制及原材料在新疆市場上無法採購到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交貨期限順延。

5、甲乙雙方在正式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時,如果原材料價格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按原材料漲價或降價的比例對合同單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方按合同約定交付預付款後,乙方開始履行合同義務。

第九條、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 篇5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鋼結構加工製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鋼結構工程施工圖紙,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內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內容為甲方提供的 錦繡物流倉儲樓 工程的施工圖紙中的鋼結構的加工製作(含拋丸除鏽,刷 紅丹 防鏽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從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筆預付款(或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 四、加工量、單價及總金額

1、以上價格均為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乙方須嚴格按圖紙要求加工製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為暫定加工量,結算時按加工廠分解圖、下料單、理論重量加量0%損耗計算。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合同單價不因市場價格變化而變更。

3、上表所列之“金額”的“合計”項為暫定總價。

4、本合同採用的定價方式結算。

五、運輸方式:需方自提,運費自負。

六、結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萬元為定金, / 萬元為預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後開始組織生產。如本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還。

2、乙方生產、製作鋼結構過程中,甲方付款提貨,且甲方累計所提貨物的價款不得超過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貨款數額(定金除外)。甲方最後一次提貨前,雙方辦理結算,貨款應全額付清,乙方財務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貨款並確認後,安排發貨。

3、如甲方在現場安裝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問題。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完整、詳細的工程施工圖紙壹套。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提貨、驗貨,支付貨款、辦理結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在變更實施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導致的材料增減按實結算。甲方書面通知前產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擔,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支付乙方價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需交乙方審核,對乙方提出的圖紙錯誤,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後12小時內解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5月日為甲方最後提貨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內未提完所訂的全部貨物,甲方應在最後提貨期限屆滿後7天內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提貨時,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漲價後價格結算;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下跌前的原價格結算。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內鋼結構構件的材料採購和加工製作。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提出的技術要求、質量、數量、包裝等具體要求進行生產加工,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加工完後,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2、乙方負責成品構件的捆紮、裝車等工作。

3、乙方在鋼構件出廠時,需提供所採購鋼材的材質證明,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等技術資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帶MA章的探傷報告及第三方材料複檢費)。

4、日開始供應第一批構件,供貨要求詳見甲方書面需貨計劃,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將全部鋼構件供完。

八、質量驗收

1、甲方在鋼構件出廠前進行質量複檢。複檢合格後,由於運輸的原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加工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解決。

2、質量異議期限:甲方收到產品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48小時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派員到現場查驗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甲方收到貨物後1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貨物質量問題為由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缺陷,乙方僅對質量缺陷產品本身的價款損失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貨的,乙方自最後提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費保管期限。免費保管期滿後甲方仍未提貨的,甲方按每噸每天10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保管費用。乙方計收保管費用的保管期限為60天,超過60天時,乙方有權對相關構件自行處理,且無需向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及原材料、構件報廢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無故延遲交貨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前,任何一方不得毀約,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商業祕密之日起,至對方將該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經辦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後生效,至構件交付完畢貨款付清後自然終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年月日:

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 篇6

承攬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定作方:

地 址: 電話: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攬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內容:

4.建築面積:

5.承攬方式:承攬方包工包料

6.工期: 本項目工期天,按甲方指定進場日期計算。

7.,共計:元

第二條 圖紙或技術資料

雙方商定圖紙或技術資料採取下列方式提供:

(1) 定作方自行設計並提供圖紙或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資料一式二份,定作方、承攬方各執一份。

第三條 定作方義務 (1)負責向承攬方提供水、電。

(2)參與項目質量和項目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攬方義務

(1) 按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加工,按期保質完成承攬項目;

(2) 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

第五條 項目變更

(1) 承攬方在依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壹天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答覆的,應繼續按圖紙或技術要求進行工作,由此而產

(2) 承攬方在依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定作方需對原圖紙或技術要求進行變更,定作方應提前壹天以書面形式向承攬方發出變更通知。承攬方應按定作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攬人損失,由定作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1) 發生變更後,承攬方應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定作方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2) 變更影響到工期的,由承攬方提出變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應在材料運到項目地點前通知承攬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 由承攬方提供材料的,承攬方應在材料運到項目地點前通知定作方,並接受定作方檢驗;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項目質量標準 :

(1) 項目質量達到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

(2)所有圖紙設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第九條 項目驗收和保修

(1) 項目竣工後,承攬方應通知定作方驗收,定作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出具驗收意見。如定作方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的,視為定作方承認項目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

(2) 第十條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 承攬方包工包料的,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1) 雙方簽訂合同,定作方向承攬支付訂金30%即 元。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合同價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無正當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延期天數每日向製作方償還合同價款 3‰ 違約金。

2.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包工包料的,應當向承攬方償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攬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