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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精選16篇)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名稱:四川華鎣建工集團宜賓市政工程項目部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精選16篇)

乙方名稱:機械作業班(曾極端)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按國家《勞動法》《經濟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市政廣場(中心廣場)土石方平場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承包內容: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內容(土方開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壓52767立方米、棄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場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點:宜賓市市政府對面。

三、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技術要求:乙方按設計圖紙和現行施工規範規定及項目部(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土方運輸過程中的道路維修、衞生由乙方自行負責搞好。

五、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項目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項目部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項目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程量的計算:以施工圖紙挖方工程量計算(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施工中,發生工程量增減和新增工程時,經項目部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後簽定補充協議。棄土地點施工現場南邊場外就近棄土、紅番棄土場棄土,土方堆積高度按規劃設計規定的高度以下。

七、價格: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碾壓、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綜合單價人民幣6.10元/m由乙方自負盈虧包乾施工。

八、施工現場內的障礙物(含房屋搬遷、水電拆遷)由甲方負責清除,決不影響乙方施工。施工現場紅線以外棄土場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因素由甲方解決。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標準,若違反相關規定,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工期:以40個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誤一天,甲方將對承包人處以20_ 元的罰款)。若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順延,但應由甲方簽證。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損失按有關規定計算,由甲方負責承擔損失費。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按到甲方進場通知即入進場施工。甲方首次預付機械油料費10萬元(進場三天內付款),每10天以工程進度付款50%。工程竣工並通過驗收後,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在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後7日內甲方支付75%的工程款。3個月內甲方付清乙方餘款。

十二、結帳方式:乙方以機械油料費和工班工人工資表方式向甲方結算。

十三、保證金:在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5000元保證金給甲方,工程驗收合格後退還(無息)。

十四、違約責任: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有單方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未違約方的一切損失,另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給未違約方。如有爭議按國家《勞動法》和《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後自行失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負責人: 工程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年 月 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甲方名稱:四川華鎣建工集團宜賓市政工程項目部

乙方名稱:機械作業班(曾極端)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按國家《勞動法》《經濟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市政廣場(中心廣場)土石方平場工程承包合同協議如下:

一、工程承包內容: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內容(土方開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壓52767立方米、棄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場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點:宜賓市市政府對面。

三、安全:在施工過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工程技術要求:乙方按設計圖紙和現行施工規範規定及項目部(甲方)的技術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進行組織施工。土方運輸過程中的道路維修、衞生由乙方自行負責搞好。

五、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項目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項目部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項目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工程量的計算:以施工圖紙挖方工程量計算(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施工中,發生工程量增減和新增工程時,經項目部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後簽定補充協議。棄土地點施工現場南邊場外就近棄土、紅番棄土場棄土,土方堆積高度按規劃設計規定的高度以下。

七、價格: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挖方綜合單價已包括土方開挖、運輸、回填碾壓、棄土、場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內容)。綜合單價人民幣6.10元/m由乙方自負盈虧包乾施工。

八、施工現場內的障礙物(含房屋搬遷、水電拆遷)由甲方負責清除,決不影響乙方施工。施工現場紅線以外棄土場影響乙方正常施工的因素由甲方解決。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容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標準,若違反相關規定,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工期:以40個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誤一天,甲方將對承包人處以20xx 元的罰款)。若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順延,但應由甲方簽證。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損失按有關規定計算,由甲方負責承擔損失費。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按到甲方進場通知即入進場施工。甲方首次預付機械油料費10萬元(進場三天內付款),每10天以工程進度付款50%。工程竣工並通過驗收後,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在雙方完成工程結算後7日內甲方支付75%的工程款。3個月內甲方付清乙方餘款。

十二、結帳方式:乙方以機械油料費和工班工人工資表方式向甲方結算。

十三、保證金:在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交5000元保證金給甲方,工程驗收合格後退還(無息)。

十四、違約責任: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有單方違約,應由違約方承擔未違約方的一切損失,另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給未違約方。如有爭議按國家《勞動法》和《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後自行失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負責人: 工程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年 月 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決定將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場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及污水處理池土石方工程發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x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場地內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污水池的挖土及運輸。

1.2工程地點:x有限公司

1.3工程內容:污水池的土石開挖、裝車、外運及場地平整。

1.4工程承包範圍:(常德)高科技新業園建設項目的紅線範圍內所有場地平整的土石方工程及污水池土石方工程。

1.5工程量:土石方工程總量約250萬方。土方約95%。石方約佔5%,實際驗收填方方量為準(污水池按挖方為準)。

二、開放時間、竣工日期

2.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2.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合同工期為120天有效工作日(以開工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

2.4在施工中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災害、雨、冰雹天氣)拖延工期甲方必須簽證相應的順延。

三、工程承包內容

3.1場地平整及污水處理池的土石方開挖(不含石方的爆破)、外運及平整(不含填方碾壓及污水池的擋土牆工程)。

四、工程承包價格

4.1土石方單價按填方計算20.8元/m3,污水處理池內清理土石方價格,按20.8元/方,(如遇純石方就地協商)、(運距1公里以內),土石方運距每超過1公里單價上浮2元/,即運距大於1km小於等於2km時單價上浮4元/m3、運距大於2km小於3km時單價再上浮6元。以此類推。乙方只負責挖和運輸(鋪路、排水及其它材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2以上單價含税金,不含其他任何方收取的任何費用(例如:兩險一金、管理費、協調費等及其它當地村民、當地其它機構、交通、環衞、渣土、交警等費用)。

五、工程款支付

5.1工程進度款支付:乙方人員進場,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5%作預付款,乙方收到預付款10天內必須成立工程項目部並搭好臨建設施,同時組織調運機構設備到場。

5.2乙方機構設備到場開挖二天內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5%作進度款。

5.3每30萬立方結算一次工程進度款,符合工程進度款申報條件(即完成滿30萬立方時)乙方向甲方申報工程進度款,甲方必須在乙方申報後3天內核算好工程量,5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申報第1次工程進度款時(即完成第1個30萬立方土石方工程時),甲方按所完工程價款85%支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餘下15%工程款,在一期工程完成後乙方申報本期工程的最後一次工程進度款時支付,第2次30萬立方按本次所完工價款的100%支付進度款,第3次工程進度款按第2次工程進度款支會方式進度款,第4次按第3次付進度款。最後一次支付進度款時補足第1次所欠的工程款(即30萬立方工程價款的15%)。

5.4工程結算及結算款支付,工程完成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書半個月完成審核(若半個月內未完成審核則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竣工結算金額)。審核結論下達後10天之內結算所有工程款。

六、質量與施工要求

6.1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6.2土石方工程竣工後平整度在甲方預定標高範圍內,允許誤差正負30公分內視為合格工程。

七、竣工驗收

工程完成、乙方自檢合格,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一星期內完成驗收(若甲方一星期內未組織驗收則視同為工程合格)。

八、其他

8.1由乙方自行組織人員,機械設備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進場,甲方派出現場管理人員,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

8.2甲方指定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所簽訂的有關業務聯繫、經濟簽證等文件均視同為甲方認可。

8.3乙方指定為甲方代表,乙方代表所簽訂的有關業務聯繫、經濟簽證等文件均視同為乙方認可。

九、帳號開立使用

甲方所有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均打入乙方指定帳户,乙方設立工程款帳户為:帳户名: 開户銀行: 帳號: 。

十、甲方責任

10.1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場3天前做好開工的各項準備工作,辦理好一切相關開工手續。

10.2甲方必須在乙方開工3天前將施工所需的水、電安裝及臨時設施到位。

10.3甲方必須在乙方開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三份及現場開挖設施到位。

10.4甲方必須在乙方開工3天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

10.5乙方所需要的油料、配料、炸藥材料、火工材料由甲方聯繫流動加油車到現場(中國石化)。但化工材料的發放、回收及辦理相關手續、評估、監理、監測等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只提供爆破資質,按當地政府市場價格定價。

10.6甲方處理好當地鄰里關第,如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當地公民干涉、阻工、鬧事損壞機械設備或阻塞道路暢通等問題所誤工期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實際損失賠付給乙方。並簽證順延工期,順延工期每月不超過5天,否則甲方按實際損失挖機每台每天20xx元運輸車輛每台每天1000元,其它機械每台每天1000元,人工每人每天200元賠付給乙方,當月付清賠款。

10.7甲方保證工程款的支付進度,如甲方不能夠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則所欠工程款按當地農業銀行利息的4倍計算予以賠付給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承擔。

10.8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程進度引起乙方停工造成經濟損失,按本合同第十項的第六條規定賠償給乙方。

十一、乙方責任

11.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圖紙及書面通知的要求進行施工,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

11.2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並制定各項安全檢查措施。嚴格按施工規範操作,做好安全生產,若因忽視安全生產教育,放鬆安全管理而發生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一切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當地民風民俗,不許以酒發瘋,打架鬥毆,注意生活作風。

11.3乙方進場時必須對甲方現場測量的各項數據進行復核,若乙方複核測量的數據與圖紙有出入的,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核對。

十二、附屬工程如擋土牆、碾壓、清淤泥、抽水、安下水管不能影響乙方施工,若影響按第十項第六條規定實行。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完所有工程款時合同自動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 承包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擴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

(三)工程內容:土方挖運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總工程量約4萬立方米。

二、工期

開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合同生效後,乙方積極組織機械進場,在3天內開工。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等級。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實測方量驗收(GPS方格網數據結算為準)。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綜合單價:

1、綜合單價:8.8元/立方米,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包括土石方開挖、排渣運輸、裝車費、場地平整、衞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質即含有堅石或青石等因素變動,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綜合單價為甲方指定地點倒土。(如超出指定運輸範圍、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

(二)工程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對實際施工數量共同測定匯籤並蓋章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或實際工程量結算。

2、乙方施工進場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組織方案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乙方應認真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應無條件重新施工,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工程價款結算

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價款撥付辦法:銀行轉賬支付或現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運,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運數量10倍的罰款且不少於5000元。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回填範圍及標高標誌。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如因協調產生的弊端問題導致農民及相關執法部門阻工由甲方負責。)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並在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項目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7、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並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②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③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乙方對於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涉及到材料運輸用工等當地羣眾關係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甲方無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量金額的20%賠付給乙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重新施工後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連續停工5日以上,視為終止工程,甲方按實際驗收合格的工程計算工程價款,從合格工程價款中扣除5%作為罰款,並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長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八、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擴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

(三)工程內容:土方挖運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總工程量約4萬立方米。

二、工期

開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合同生效後,乙方積極組織機械進場,在3天內開工。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等級。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實測方量驗收(GPS方格網數據結算為準)。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綜合單價:

1、綜合單價:8.8元/立方米,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包括土石方開挖、排渣運輸、裝車費、場地平整、衞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質即含有堅石或青石等因素變動,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綜合單價為甲方指定地點倒土。(如超出指定運輸範圍、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

(二)工程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對實際施工數量共同測定匯籤並蓋章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或實際工程量結算。

2、乙方施工進場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組織方案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乙方應認真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應無條件重新施工,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工程價款結算

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價款撥付辦法:銀行轉賬支付或現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運,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運數量10倍的罰款且不少於5000元。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回填範圍及標高標誌。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如因協調產生的弊端問題導致農民及相關執法部門阻工由甲方負責。)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並在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項目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7、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並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②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③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乙方對於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涉及到材料運輸用工等當地羣眾關係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甲方無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量金額的20%賠付給乙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重新施工後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連續停工5日以上,視為終止工程,甲方按實際驗收合格的工程計算工程價款,從合格工程價款中扣除5%作為罰款,並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長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八、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6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建設工程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工程

二、施工地點:

三、承包範圍:

3.1 ,挖方不計鬆散係數,挖方量約 方(含土石方的放炮作業、挖運等),填方約 立方米。

3.2道路路基範圍內積水、淤泥和雜草的清除。

3.3餘土外運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距3公里以內。

四、質量要求

4.1 平基土石方道路路牀以外,須按給定的平基標高,誤差±10cm以內為達到合格;平基土石方道路路牀範圍內的平基標高誤差應符合設計圖相應標準的規定。

4.2 回填每層厚度控制在0.8米以內,回填的土(石)塊直徑應小於50cm。

五、質量保修及履約保證金

平基土石方工程無質量保修及履約保證金

六、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有效工期為日曆天數30天,但階段性工期應滿足甲方的要求。

七、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委託測量平基標高,甲方組織竣工驗收。

八、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工程承包範圍內(按照甲方提供的紅線圖、帶地形的土石方計算地點,實行挖方 元/立方米,回填方 臨時道路的修建、大型機械進出場費等全部工作費用,和企業管理費、合法利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税金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所需的全部費用。回填完成後超過的外運部分增加運費1.05元/立方米。

九、付款辦法

9.1 工程全部竣工並經驗收合格7日以內,支付至合同總造價的80%,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餘款。

9.2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儘快提交工程結算書。

十、雙方責任

10.1 甲方責任

10.1.1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地下管線資料。

10.1.2組織對工程的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0.1.3 及時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協調解決工程中的技術問題。 10.1.4 按合同約定及時辦清工程結算。

10.1.5 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10.1.6 因擋工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矛盾,但甲方不承擔因停工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10.1.7 施工期間,因連續下雨或停水、停電造成停工,工期不予延長,甲方亦不承擔因停工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10.1.8甲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

10.2乙方責任

10.2.1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 為技術負責人。

10.2.2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交的設計施工圖和現場的實際情況,作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文明方案,並在工程動工前五個工作日內提交甲方審批。

10.2.3按施工圖及甲方有關要求組織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相應的質量標準的合格的規定。凡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費用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10.2.4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管理規定,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0.2.5 乙方必須按甲方雙方確認的總工期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

10.2.6 保證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延長。

10.2.7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本合同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10.2.8 完工後,乙方必須書面報請甲方竣工驗收。

10.2.9工程施工中及時形成完整、準確、真實的工程技術質料,一式三份,竣工驗收後提交給甲方。

10.2.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擔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2.11 因供水供電部門的原因停水或停電導致的停工,乙方應調整好施工組織設計,並組織好施工管理,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不予延長。

10.2.12未經甲方及相關部門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及分包工程。 10.2.13 乙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1.1 乙方違背10.2.2、10.2.4款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1.2 乙方違背10.2.10、10.2.11款的規定,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

十二、爭議解決

本建設工程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營山縣仲裁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及時向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一式捌份,蓋章簽字即生效,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尾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13.3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發包人

承 包 人

年 月 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以誠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達成合同,並自願承擔合同條款的各項義務。

一、 項目名稱:

二、 工程地點: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保證金:

1、 自甲乙雙方簽定後,乙方向甲方交納工程機械保證金200萬元人民幣。

2、 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證金後,甲方必須按期保證乙方按時開工,自交保證金之日起2個月內不開工,甲方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3、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按實際完成工程量10萬方後,甲方一次性將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五、 合作方式:

由乙方為甲方儲料場項目所涉土地進行挖、運、平。

六、 甲方義務與責任:

1、 土石方工程:佔地220畝,開掘深度不超過35米,運距2公里內(含2公里)單價16元/m³(含税 ),深度超過35米,運距超過2公里單價另行協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單價的基礎上;另行協商,燃油乙方自負,工程總量初估為92404620元。

2、 結算方式:按甲乙雙方共同測量的月報量結算 ,不能按時結算逾期一個日甲方賠償乙方違約金1%(工程款1%),工程完工後30天內甲方將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3、 甲方必須保證工程的合法性,不得違犯國家的法律及法規,確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能夠順利進行。

4、 合同簽定後,甲方向乙方提供做好電通路通的工作,在正式開工前以書面形式給乙方下達進場通知書。

5、 甲方通知乙方進場後應積極配合乙方進場後的各項開工準備工作,並協調乙方施工機械的調入,確保施工機械及施工人員順利進入施工工地。

6、 甲方負責協調排土場、料場、道路的確定,協調解決周邊鄰村污染、地界等爭議問題,費用由甲方自負。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國家政策性停工,甲方應按實際完成工程量足額支付乙方工程款。

8、 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如遇村民及當地政府的阻礙,造成停工超過10天后仍未開工,甲方每天補償乙方機械停工挖掘機600.00元,運輸車400.00元,灑水車300.00元,剷車300.00元,工程施工管理員生活費每人每天60.00元,補償機械數量及人員按實際進入工程施工的機械及人員數量為準。

9、 自然災害、政策因素及不適合施工的陰雨、霧、雪等所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負責賠償。

10、 甲方在乙方人員機械施工期間不得干涉乙方內部管理,不準打罵乙方施工人員,不準在危險區內強行讓機械施工,否則乙方施工人員有權拒絕施工,所造成的嚴重後果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義務及責任:

1、 乙方在合同簽定後,在接到甲方書面進場通知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包括人員住房,機械調入及場子安排等工作,確保準時開工。

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甲方技術人員的要求進行合理的施工,並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管理,不準隨意施工及隨意停工,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在施工期間機械人員由於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4、 乙方機械車輛及人員在施工期間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正常安全施工管理的機械車輛可罰款5000元至10000元,並對造成安全事故的車輛有權進行清場處理。

5、 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水、電等費用自理。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驗收結算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聯繫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年 日 月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擴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

(三)工程內容:土方挖運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總工程量約4萬立方米。

二、工期

開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合同生效後,乙方積極組織機械進場,在3天內開工。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等級。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實測方量驗收(GPS方格網數據結算為準)。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綜合單價:

1、綜合單價:8.8元/立方米,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包括土石方開挖、排渣運輸、裝車費、場地平整、衞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質即含有堅石或青石等因素變動,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綜合單價為甲方指定地點倒土。(如超出指定運輸範圍、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

(二)工程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對實際施工數量共同測定匯籤並蓋章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或實際工程量結算。

2、乙方施工進場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組織方案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乙方應認真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應無條件重新施工,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工程價款結算

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價款撥付辦法:銀行轉賬支付或現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運,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運數量10倍的罰款且不少於5000元。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回填範圍及標高標誌。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如因協調產生的弊端問題導致農民及相關執法部門阻工由甲方負責。)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並在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項目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7、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並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②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③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乙方對於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涉及到材料運輸用工等當地羣眾關係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甲方無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量金額的20%賠付給乙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重新施工後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連續停工5日以上,視為終止工程,甲方按實際驗收合格的工程計算工程價款,從合格工程價款中扣除5%作為罰款,並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長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八、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責任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寧鄉灰湯温泉華天城場地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本項目施工圖紙範圍的土石方挖填運、石方爆破。

四、工程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餘土外運至渣場。

五、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開工20xx年 月 日(以簽署的工程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但遇到連續雨天、人力不可抗因素、當地村民阻工等情況時,工期相應順延。

六、質量等級:合格

七、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土石方量按雙方簽定的數量,單價按中標價即土方 元立方米,石方/立方米。施工中如遇堅石(含次堅石,即D85推土機挖不動,方才可採用爆破作業方式進行挖掘,每立方米石方增加爆破費用),其他遇排水、清表等未涉及項目按實簽證,按雙方議定價(或按20xx湖南消耗量標準及其配套文件編制結算,人工按80元/工日取定,材料價差調整按施工期間長沙建設造價文件發佈價格的算術平均值取定)。

八、工程結算和付款: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依據甲、乙雙方現場實測方格網及實際收方工程量辦理結算。

按進度付款:

九、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本工程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建築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等進行施工和驗收。

十、安全施工: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作業中,所遇任何與工程相關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不含地下市政設施)。

但石方爆破施工發生周邊的環境影響、其他外部刁難等問題乙方不予負責和賠償。

十一、本合同1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合格交驗結清尾款後自然失效。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建設工程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工程

二、施工地點:

三、承包範圍:

3.1 ,挖方不計鬆散係數,挖方量約 方(含土石方的放炮作業、挖運等),填方約 立方米。

3.2道路路基範圍內積水、淤泥和雜草的清除。

3.3餘土外運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距3公里以內。

四、質量要求

4.1 平基土石方道路路牀以外,須按給定的平基標高,誤差±10cm以內為達到合格;平基土石方道路路牀範圍內的平基標高誤差應符合設計圖相應標準的規定。

4.2 回填每層厚度控制在0.8米以內,回填的土(石)塊直徑應小於50cm。

五、質量保修及履約保證金

平基土石方工程無質量保修及履約保證金

六、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有效工期為日曆天數30天,但階段性工期應滿足甲方的要求。

七、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後,由甲方委託測量平基標高,甲方組織竣工驗收。

八、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工程承包範圍內(按照甲方提供的紅線圖、帶地形的土石方計算地點,實行挖方 元/立方米,回填方 臨時道路的修建、大型機械進出場費等全部工作費用,和企業管理費、合法利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税金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所需的全部費用。回填完成後超過的外運部分增加運費1.05元/立方米。

九、付款辦法

9.1 工程全部竣工並經驗收合格7日以內,支付至合同總造價的80%,結算後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餘款。

9.2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應儘快提交工程結算書。

十、雙方責任

10.1 甲方責任

10.1.1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地下管線資料。

10.1.2組織對工程的中間驗收及竣工驗收。

10.1.3 及時組織相關工程技術人員協調解決工程中的技術問題。

10.1.4 按合同約定及時辦清工程結算。

10.1.5 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10.1.6 因擋工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矛盾,但甲方不承擔因停工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10.1.7 施工期間,因連續下雨或停水、停電造成停工,工期不予延長,甲方亦不承擔因停工產生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10.1.8甲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

10.2乙方責任

10.2.1乙方委派 為項目經理, 為技術負責人。

10.2.2 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交的設計施工圖和現場的實際情況,作好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文明方案,並在工程動工前五個工作日內提交甲方審批。

10.2.3按施工圖及甲方有關要求組織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和相應的質量標準的合格的規定。凡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費用及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10.2.4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管理規定,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10.2.5 乙方必須按甲方雙方確認的總工期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檢查、督促。

10.2.6 保證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損失,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延長。

10.2.7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本合同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10.2.8 完工後,乙方必須書面報請甲方竣工驗收。

10.2.9工程施工中及時形成完整、準確、真實的工程技術質料,一式三份,竣工驗收後提交給甲方。

10.2.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擔發生的一切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0.2.11 因供水供電部門的原因停水或停電導致的停工,乙方應調整好施工組織設計,並組織好施工管理,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不予延長。

10.2.12未經甲方及相關部門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及分包工程。

10.2.13 乙方不得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11.1 乙方違背10.2.2、10.2.4款規定,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1.2 乙方違背10.2.10、10.2.11款的規定,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

十二、爭議解決

本建設工程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營山縣仲裁委員會調解,調解不成及時向營山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一式捌份,蓋章簽字即生效,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尾款付清後自動失效。

13.3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甲方將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盤信鎮盤信科技工業園工程土石方開挖平場承包給乙方,責、權、利分清,就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 工程名稱:盤信科技工業園。

二. 工程地點:貴州省銅仁市松桃縣盤信鎮。

三. 工程內容:乙方負責土石方開挖、爆破、回填、碾壓及運送到甲方指定的1km範圍,沿線道路清掃等工作。

四. 工程量及計算方式:

1. 土石方開挖工程量為150萬立方米以上。

2工程量計算方式:甲乙雙方測量員實際測量核實後籤認為準。

五.工程工期:甲乙雙方籤認的進場日期為準,工期為七個月,因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無法施工所耽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籤認後,工期可順延,否則超期甲方將罰款乙方,按叁萬元每天計算,在當月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

六. 結算單價及支付方式:

1. 單價:甲乙方現場籤認的實際開挖方量,綜合單價按19元/ m3 (開挖方量全按石方計算,此單價含7.5元/m3的石方爆破價)計算。

2.支付方式:乙方在每月的25日上報工程進度,經甲方籤認後15日內支付乙方80%的工程進度款,餘下20%的工程進度款在撥付第二個月80%的工程進度款時一併支付,以此類推,直至工程完工後,甲方結清全部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派專人到施工現場進行質量進度監督與指導,乙方必須準確掌握高程,按甲方指定的深度開挖及回填。

2. 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3天以上,經甲方籤認後,補償乙方:機械設備每台1000元/天、車輛每台200元/天、施工人員每人100元/天。

3. 甲方承擔乙方所需的臨時設施搭建及租賃費用(此費用含水電費,按1000元每月包乾計費)。

4. 甲方負責交納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費。

七、 乙方責任:

1. 乙方在進場後,自行組織機械設備及施工人員,機械設備燃料、維修材料及施工人員生活費乙方自行承擔。

2. 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無條件聽從甲方的指揮和調遣,否則甲方按壹仟元每次罰款乙方,在當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3. 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支付伍萬元保證金給甲方,工程竣工後甲方退還乙方。

4. 工程開工後,乙方中途退場,甲方不予乙方收方計量,且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無故停工,甲方將罰款乙方壹萬元每天,在當月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

6.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因乙方施工不當,違規操作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權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7. 乙方所開挖的土石方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施工規範驗收標準。

8. 乙方在施工及租賃當地居民住宅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當地鄉歸民約,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全權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 乙方在施工及結算期間不能提承包單價低,否則甲方罰款乙方按1000元/次計,在支付當月的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此罰款。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希甲乙雙方嚴格遵守,若單方面違約,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約方承擔。

2.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共同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則任何一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擴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點:南充市嘉陵區總真山觀音寺

(三)工程內容:土方挖運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總工程量約4萬立方米。

二、工期

開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慮施工期間的環境影響、道路情況、車輛運輸、管理情況、施工檢查、政策變化以及可能出現羣眾阻撓施工等一切可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的因素。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調整。合同生效後,乙方積極組織機械進場,在3天內開工。

三、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等級。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實測方量驗收(GPS方格網數據結算為準)。

四、工程價款及結算

(一)綜合單價:

1、綜合單價:8.8元/立方米,本工程採用以挖方工程量為計量基礎的綜合單價包乾,包括土石方開挖、排渣運輸、裝車費、場地平整、衞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雙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質即含有堅石或青石等因素變動,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綜合單價為甲方指定地點倒土。(如超出指定運輸範圍、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

(二)工程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對實際施工數量共同測定匯籤並蓋章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或實際工程量結算。

2、乙方施工進場前提供現場管理人員名單和施工組織方案給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乙方應認真按照設計圖紙和規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和檢驗,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應無條件重新施工,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三)工程價款結算

工程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結算工程款。

(四)工程價款撥付辦法:銀行轉賬支付或現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乙方不得將合同約定的工程轉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施工。工程開工後,如發現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諾實施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在指定棄土點棄土,非經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運,否則,每發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運數量10倍的罰款且不少於5000元。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現場回填範圍及標高標誌。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如因協調產生的弊端問題導致農民及相關執法部門阻工由甲方負責。)

4、工程變更:甲方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完工並在收到乙方書面申請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3日內進行驗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項目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7、雙方約定的由甲方應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責任

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並向甲方提供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2、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②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③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安全保護,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保護措施不力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設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員安全由其自行負責,乙方對行人、過往車輛及周圍羣眾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和費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4、對於施工現場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公共公用、園林綠化設施,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加以保護,如造成損壞的,乙方應及時修復、賠償。如乙方不及時修復、賠償的,甲方將按照對方要求給予修復或賠償,其費用全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發生損失,乙方自費負責修理;乙方對於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6、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清潔整齊。施工期間必須服從市容市政管理,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全體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關規定,並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措施,由於違反規定而發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8、乙方必須與項目管理人員密切配合,協調一致,如乙方沒有及時提交材料供應計劃申請或因材料堆放不當發生的丟失、損耗、二次搬運等費用由乙方自負。

9、涉及到材料運輸用工等當地羣眾關係由甲方負責協調,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

甲方無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量金額的20%賠付給乙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違約

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重新施工後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經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則已完成項目不予結算,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違約金。

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終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連續停工5日以上,視為終止工程,甲方按實際驗收合格的工程計算工程價款,從合格工程價款中扣除5%作為罰款,並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安排具體人員長駐工地負責施工,連續3日不在工地或不為本工程服務的,每日罰款1000元。

八、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採取下面方式逐級解決。

1、調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雙方充分協商後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土石方工程(範圍以發包方提供的平場紅線圖為準)。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範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人工及機械設備及實施組織,土方的開挖機轉運,場內調配及外運,地表清理,平整場地;廢渣垃圾外運到渣場,渣場由乙方自行落實;零星工程:項目場地內開掘道口、協助現場施工、臨時設施搭建、場內回填土、回填種植土等使用挖掘、運土機械作業的項目以及臨時挖、移、吊、平整,意外應急等工程。

1.4工程承包方式:土石方施工總承包,工程綜合單價包乾,按實際工程量結算價款。

1.5 工程單價:

1.5.1 完成本合同約定全部土石方工程內容的綜合含税包乾單價: (人民幣),大寫: 。

1.5.2 石方工程量以發包人提供的原始地形圖和施工平場圖計算的開挖量為準。

二、工程內容及要求

2.1 工程內容:自行組織土石方(不分土石方成分、不分開挖及回填深度)機械(含人工配合)開挖、爆破、土石方場內轉運、棄渣回填、回填土石方碾壓及平整場地至設計標高和紅線範圍;以及與此相關的施工安全技術等措施(如臨時邊坡圍護、排水等)和對外協調;設計變更;發包方委託新增的零星工作內容。

2.2 工程要求:以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發包方提供的設計變更、相關技術規範和發包方的要求為準。土石方平場後與設計值的偏差不超過+10cm至-20cm;地塊場地平整應按《場地平整施工規範》分層碾壓,碾壓密實度達到85%以上。本工程執行的相關規範為:《工程測量規範》、《爆破與土石方施工規範》、《建築邊坡工程技術規範》、《場地平整施工規範》等。

三、工期要求(以日曆天計)

3.1 工程總工期 天,開工時間以發包方開工指令簽發次日起計算。指令發出後7日內承包方沒有進場施工,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2 工程總工期已充分考慮了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各種形式的下雨、下雪、停水、停電、節假日、高温天氣、擾民和民擾、周邊道路施工影響等不利因素。

3.3 除不可抗力、發包方提交的施工圖時間延後、政府要求停工及民擾造成整體停工1日以上的情況外,工期一律不順延。以上影響工期的情況發生後,承包方應在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通知發包方並在次日以書面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書面確認後工期才得以順延。否則,即使以上情況確有發生但承包方未能及時書面通知並獲得發包方認可,工期也不得順延。

3.4 若承包方除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無論何種原因不能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造成工期延長,則每延長一天對承包方處以壹仟元的罰款,該罰款從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果延期超過一個月,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有權將後續土石方工程發包給其它施工單位。由此終止本合同時,承包方應在兩天內將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等撤出施工現場,並由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發包方由此造成的損失。承包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竣工,給予壹仟元獎勵。

3.5 承包方在收到發包方工程開工指令後,承包方指定的項目經理拒絕簽字,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承包方違約責任。

四、工程價款

4.1 承包方和發包方共同確認:本工程包乾單價已綜合考慮了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序(包括完成全部工序需採取的安全等各項措施)所需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税金等,為全費用包乾單價。

4.2承包方和發包方共同確認:本工程土石方綜合包乾單價內容包括:

承包方(不分土石方成分、開挖高度、回填深度)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內容的費用和施工過程中的測量、各類鑽孔、減震帶設置、爆破(含雷管、炸藥等配送費用)、機械及人工破碎、管線保護、開挖、上車、降塵(場區內外)密閉運輸、(場區內、外)傾倒處置、回填區土石方的分層攤鋪和碾壓(密實度85%以上)、場區出入口保潔(包括建臨時洗車場)、對周邊造成的炮震及炮損、環衞、交通堵塞、周邊協調,民擾停工損失等。平整場地至設計標高和邊界等土石方工程施工應包括的所有正常施工環節所包括內容的施工費、施工用水電費,以及與此相關的所有施工措施費(如臨時邊坡圍護、場內排水、地下排水、周邊建築物的爆破安全防護、修邊檢底、設減震帶、石方的破碎等)、各環節滿足國家施工規範和地方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所需要的一切費用、油料漲跌因素、合理利潤、税金等完成土石方開挖、運輸、回填區內分層攤鋪及碾壓等全部內容及費用,結算時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4.3 發包方對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表明同意承包方提出的關於工程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案表示接受,不因此而對施工組織設計的缺陷負責。因施工組織設計會帶來相應的措施費均已包括在綜合單價內。如因承包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過程不當給發包方造成損失應由承包方承擔賠償責任。

4.4因發包方自身原因造成平基土石方工程以外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非發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案的調整及突發事件而產生的費用作為承包方風險由承包方承擔。

4.5 涉及承包方承包工程相關的滿足安全文明施工需要的施工圍欄、安全防護、臨時設施及涉及承包方標誌、廣告宣傳等產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五、雙方責任和義務

5.1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地下管網圖、地形圖、紅線圖;負責對工程的質量、進度、工程計量、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5.2 承包方應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現行法律、法規、條例及相關規定,精心組織,文明施工,安全生產。進場後三日內,向發包方提供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施工倒排計劃表),得到發包方批准後,嚴格按進度計劃執行;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的修建和維護,承包範圍工程所需的臨時水、電、管線的修建和安裝、維護,負責施工場地內積水和地下水的排除,並承擔所有費用。負責承包範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衞、環境清掃工作以及施工車輛行駛路段的道路維護;負責協調和處理好因爆破或施工產生的對周邊居民、環境及原有建築的影響問題,及時辦理挖、運、路政、爆破、棄渣等平基土石方所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並承擔全部費用;施工、爆破、運輸中的交通、噪音、環衞、粉塵、安全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違反受罰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承包方在平基施工過程中,如遇與之相鄰的房屋建築物,承包方必須採取措施保證土石方平基施工不對房屋建築結構產生實質影響,若造成周邊建築結構破壞,由承包方承擔一切損失。

5.3 承包方必須按照施工圖,技術交底、工程變更、會議紀要和國家有關標準和發包方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否則,承包方必須無條件返工並承擔相應損失。

5.4 承包方工程完成後負責清理、轉運場地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負責將臨時設施拆移出場地。

5.5承包方負責繪製竣工圖,提交發包方審定。

六、發包方、承包方駐工地代表

6.1 發包方組織工程部對本工程實施監督,具體負責施工階段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計量(包括參與收方計量簽證等)的控制管理,以及合同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協調工作、督促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發包方派駐施工現場代表為 。

6.2 承包方駐工地項目經理 負責現場施工管理、協調,隨時與發包方保持聯繫;工程技術負責人 具體主管該項目工程技術,專職安全員 負責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若承包方以上人員不配合發包方工作或在工作上採取不合作的態度,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無條件更換)。上述人員若有變動,承包方須徵得發包方同意後以單位書面通知形式告知發包方。

七、工程變更的確定

承包方必須按發包方簽發的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技術變更等)完成相應工作,否則,視為承包方完工工程不符合要求。

八、工程結算依據有效的約定

8.1 結算資料須雙方簽字蓋章方為有效,不符合條件的工程結算依據均屬無效,雙方不作為辦理結算的依據。

8.2 發包方提供的原始地貌方格網圖和發包方蓋章生效的平基施工圖及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的竣工圖作為結算依據;工程挖方量以原始地貌標高方格網圖、座標圖、平基施工圖及竣工圖、符合要求的變更籤證等為依據進行計算;當階段性工程完成後,承包方均應書面通知發包方,由雙方到現場核定實際工程量,並進行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8.3 工程結算資料的規範性條件:內容真實,無塗改、無偽造。其中變更籤證必須附發包方簽字蓋章確認的設計變更、技術變更資料。工程結算資料(含變更籤證、現場簽證、現場核定工程量依據、竣工驗收資料)需一式叁份(均為原件),經發包方統一編號後,發包方貳份,承包方壹份。

九、工程價款的審核

9.1 辦理結算的工程必須已竣工驗收合格,達到本合同約定的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後,在辦理結算之前,承包方必須提交一份完整的結算依據與發包方歸檔的原始依據進行核對,核對完畢後雙方書面予以確認;結算依據和審核意見均以書面形式遞交。

9.2 結算價款的確定必須經過發包人審核後方可成為有效的工程結算價款,審核的總時間控制在30天以內(以承包方交齊完整的結算資料後,雙方履行書面確認手續的次日起計算),承包方應積極配合發包方的工作,由於承包方原因造成發包方審核不能順利進行,承包方承擔延期結算責任。

十、工程價款支付

(付款時承包方應開具與付款金額一致的建安工程發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完善工程資料、結算資料並經發包方審核完畢,由承包方開具全額建安工程發票後30日內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十一、履約保證金

11.1為了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承包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發包方交付 萬元(人民幣)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退還給承包方。

11.2 本合同在承包方提交工程履約保證金之後方具法律效力。如果承包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之內,仍未繳納履約保證金,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承包方的投標保證金,由此給發包方造成的損失,承包方應當予以賠償。

十二、工程質量及驗收

按國家現行相關的質量驗收標準和施工驗收規範結合本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承包方完成工程自檢合格後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書面通知後五個工作日內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返工至合格。

十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

13.1 承包方進場前,必須與發包方簽訂專項安全協議。

13.2 承包方承包本工程必須嚴格按照標準化文明組織工程施工。佈置、操作過程不符合要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停工整改,由此耽誤工期不予順延。

13.3承包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包括自身和他人傷、殘、亡及物品損失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負責,並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13.4 承包方應文明施工,當發包方代表認為施工現場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時,有權限期要求承包方進行現場整改。當承包方收到發包方代表書面通知三日內,未按通知要求完成現場整頓和清理工作,則發包方可委託他人進行整頓和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十四、違約責任

14.1 承包方必須服從發包方的管理,按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及發包方變更通知的內容、時間及要求組織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後承包方應在發包方通知後兩日內無條件退場。

14.2承包方嚴禁向發包方的工作人員行賄,如有發生則視為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14.3因承包方違約致本合同終止的發包方不再支付剩餘的全部工程款,並且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4.4 發包人逾期支付分期工程價款時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十五、其它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承包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餘款結清後自行失效。

15.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依法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5.3 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發包方叁份,承包方叁份。

發包方: 承包方:

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綜合單價為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 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 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__日內進行驗收。

6、 不按合同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 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 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 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同獎同罰。

5、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種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七條 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第八條 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加快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的建設,根據乙方與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達成的工作協議,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方根據雙方20xx年9月25日簽訂的《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建設委託合作協議》的原則,同意將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的土石方工程交由丙方承接施工,為明確各方職責,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新校區的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點:株洲市馬家河月塘村 工程數量:項目總土方量的1/2,按實計算(約70-80萬立方米)。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內容

承包方式:定額包乾(包工包料)。 承包內容:土石方,按施工圖工程內容及要求。

第三條 承包造價

根據施工圖,土方每立方米按湖南99市政定額計算和市場信息價差調整及有關建設部、廳、市的文件結算,丙方同意在按湖南99市政定額及現行取費標準計算並參照長沙市場現行調差有關文件調差後的預算單價下浮6%人作為土方最終結算單價,結算單價包含的運距為500m內,包含挖運回填,不含碾壓。如需碾壓每立方米加2元;每超過運距500m,按每立方米增加500元加1.8元,並以此類推。如遇風化巖石則按湖南99市政定額及現行取費標準和參照長沙市場現行調差有關文件按實結算。雷管、炸藥由甲、乙方提供至現場並負責保管,丙方負責費用。場地清表、廢土外運由甲、乙方負責,如需由丙方外運,則由甲、乙方提供泄土區及負責一切費用(環保、城管等費用)。徵地拆遷、廢借土場、魚塘放水、砍樹挖根的工作及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並保證不影響丙方施工,如因此造成的停工、誤工的損失由甲、乙方負責賠償(賠償標準同本合同書第九條),並按停工天數順延工期。

第四條 雙方職責

1、甲、乙雙方負責的事宜:

A、乙方負責在20xx年元月30日前丙方與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簽訂本工程正式施工合同書,且正式施工合同書內容與本合同書達成的基本條款一致。

B、乙方負責協調丙方與湖南化工職業技術學院的關係。

C、乙方負責提供丙方所需的本項目工程相關的報建文件和資料。

2、丙方負責的事宜:

A、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按施工圖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證安全,按期完成本合同書約定的土方工程量;

B、嚴格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並提交給甲、乙方各一份。

C、在甲、乙雙方主持下,丙方配合有關部門協作施工,遵守甲、

乙雙方的管理制度。

D、丙方委派 同志為工作負責人,負責處理現場施工、技術、質量、安全保衞等工作。

第五條 工程進度

1、 丙方按甲、乙方工程進度的要求組織施工,並嚴格達到甲、乙方的工程進度要求。

2、 工程從開工起至完工工期為有效工期60天,如遇風化巖石,工期經甲、乙、丙三方根據石方數量協商適當順延。

第六條 開工時期及付款辦法

該工程開工時間以甲方下達開工令之日為準並由此計算工期,開工之日丙方設備必須進場,甲方開工之日付總工程款的6%給丙方(本工程暫定工程總價為1000萬元,即付60萬元),作為設備進場起動資金,第一次付工程進度款為丙方完成土石方5萬立方米和五個工作日的第二天,甲方撥付已完工程量的75%給丙方,以後付款方式:每完成5萬立方米的第二天按已完成工程量的價款的85%付給丙方,其餘款項在本工程土石方完全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付清。

第七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1、 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合格。 以施工圖及説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驗收。

2、 工程完工後,甲、乙方負責在完工後三天組織人員驗收,丙方在15個日曆天內將竣工圖及有關技術資料三份交甲方存檔。

第八條 工程安全問題

丙方必須加強安全措施,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丙方自行承擔,與甲、乙方無任何經濟和法律的連帶責任。

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19#樓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發包。經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該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火車站

1.3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5工期: 天

1.5.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1.5.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3總日曆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4若實際開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滯後,則以發包正式批准的實際開工之日為準;以上工期為確保總工期,乙方必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工作量安排好機械台班數量及運輸力量。

1.6工程質量等級

1.6.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7工程造價

1.7.1單價:外運: 元/m3;內轉: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運按 元/m3,

內轉按 元/m3由甲方給乙方進行結算,原單價作廢。

1.7.3此價款已包括物價變動及政策性調價因素的費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關工期指令而發生的趕工費,以及滿足城建需要車輛沖洗費用(包括機械)運土中城建規定各種費用,辦理各種政府要求的手續,但不限於如下:

提供機械和人工進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畢後交給甲方。

1.7.4計量方式和驗收

土方的數量按實際方量施工方案計算,由甲方報相關部門進行簽訂

認可核實。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為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為其能力或行為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組織能勝任該工程施工的項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業人員,進場前乙方應向甲方附報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指派為專職質安員,監督施工過程中的不規範行為,並接受項目部的質安部的質安管理分內工作。

4.2.3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4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5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6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4.2.7乙方應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業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並服從甲方統一協調。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高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進度款50%進行撥付,40%在甲方辦完決算後支付,10%作為工程質保金。

第8條 竣工結算

8.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為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8.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為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核完畢。

第9條 安全施工

9.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9.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9.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9.4乙方應對甲方為對工程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指令警牌、護欄、蓋板、安全網板等做好保護並進行必要的加強維護。

9.5由於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自行處理和承擔。

9.6乙方承包此工程視為大包乾,在施工中(包括轉運)所發生的一切傷、病、殘、亡等,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10條 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要的生產場地僅限於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乙方的生活住宿問題在場外自行解決,作業區域及場內嚴禁生火煮飯及人員住宿。

10.2過程產品的保護和最終產品在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並制定相應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

10.3乙方在其施工區域擺放的機械設備必須整齊。保持清潔有序的施工場地。講究衞生,不準隨地大、小便。執行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文明施工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予以處罰。如乙方不能執行有關文明施工的內容,甲方有權安排他人整改,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11條 轉讓與分包

本工程不得轉讓,未經甲方許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乙方不得另行轉包或分包。

第12條 違約及處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12.3除雙方另行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12.5乙方工期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順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罰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費中扣出。賠償甲方各種損失(包括甲方內部的損失及來自業主方的全部罰款)。

12.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後期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核定前達到合格標準或不影響整體工程評定後方可退回給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擔的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擔的工程內容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整體工程通過驗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階段,用機械設備或組織不到位。甲方有權清退乙方,並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隊伍進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13條 爭議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14條 其它事項

14.1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有。

14.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原則,要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户行: 開户行:

帳 號: 帳 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