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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的採購合同(精選3篇)

簡短的採購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簡短的採購合同(精選3篇)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_________________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

C.以完成工作為期限。

2、本合同包含個月的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市(縣)路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

1、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___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_________________)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社會保險: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_________________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簡短的採購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基本種植收購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負責對乙方耕種地域的環境(空氣、水質、土壤)進行檢測,在符合無公害標準的條件下,方可建立產品購銷關係。

第二條

甲方免費為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在需要的時候,派技術人員到基地現場指導、監督檢查,並幫助建立田間生產管理檔案。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各品種的生產技術規程、各項標準進行操作,並完整地在“檔案”中記錄。

第三條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種子、農藥、肥料等生產資料必須到甲方認可的供應點購買,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資物品。

第四條訂購農產品內容:

1、質量標準:柑桔產品應符合GH014—83<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

2、包裝標準:為防止產品內傷,用袋裝、散裝包裝的拒絕收購。

第六條交售地址:甲方場地及設在各地的臨時收購點內。

第七條收購價格:在最低保護價的基礎上,按當地當天市場價格面定。

第八條付款方式:憑收購單領取現金,每______天結算一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者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柑桔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______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違約及爭議解決;雙方在本協議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約定的下列第______項方法解決:

1、向台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簡短的採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人民幣(大寫)

(如空格不夠用,可另附)

第一條 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 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 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於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 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 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牀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 日內報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採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並在 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並報衞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

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週按 日計算,不足 日的按一週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週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到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銀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銀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採購週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2個月。

(2)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發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佈的中標價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FC)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吉林省海虹藥通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海虹藥通電子商務平台(JLMZC)、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採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1)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2)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3)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4)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5)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6)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 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招標人(醫療機構)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託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招標人:(章):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