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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合同

第一條 責任範圍

本公司對承保的建築工程,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根據保單明細表規定,負責賠償:

(1)洪水、潮水、水災、地震、海嘯、暴雨、風暴、雪崩、地崩、山崩、凍、冰雹及其他自然災害;

(2)雷電、水災、爆炸;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4)盜竊;

(5)工人、技術人員缺乏經驗、疏忽、過失、惡意行為;

(6)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除本條款第二條除責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預料和突事故。

發生上述損失事故後,現場的必要清除費用,本公司也可賠償,但以不超過附表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沒收、徵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3)核反應、輻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4)自然磨損、氧化、鏽蝕;

(5)錯誤設計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6)換置、修理或矯正標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藝不善所支付的費用;

(7)非外力引起的機械或電器裝置的損壞或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失靈;

(8)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損失、費用或責任;

(9)各種後果損失如罰金、耽誤損失、喪失合同

(10)文件、賬簿、票據、現金、有價證券、圖表資料的損失;

(11)保單中規定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12)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的損失;

(13)盤點貨物當時發現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第三條 保險期限

本保險在保單列明的建築期限內自投保工程動工日或自被保險項目被卸至建築工地時起生效,直至建築工工程完畢經驗收時終止。但本保險的最晚終止期應不超過保單中所列明的終止日期。保險期限的擴展,必須事先獲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 保險金額

建築工程應為保險標的建築完成時的總價值,包括運費、安裝費、關税等。建築用機器、設備、裝置應按重置價值計算。其他承保項目應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的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發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二、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三、為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四、為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五、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發手續。

六、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一、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二、本公司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三、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四、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五、本公司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六、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的存在,不論為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本公司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達不成協議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建築工程第三者責任險條款

第八條 本保單所保的建築工程,在保險期限內,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鄰近地區的第三者人身傷亡、疾病或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責時,以及被保險人因此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和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均可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九條 本公司對每一事故的賠償金額以根據法律或政府有關部門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數額為準,但不能超過本保單列明的賠償限額。

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未經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諾、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

第十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1)明細表列明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2)保險人和其他承包人在現場從事工程有關工作的職工的人身傷亡和疾病;

(3)被保險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們的職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財產的損失;

(4)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而造成的其他財產、土地、房屋的損失或由於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5)領有公區運輸用執照的車輛、船舶和飛機造成的事故;

(6)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支付的賠償或其他款項。

本條款為本公司建築工程一切險的附加條款。

建築工程一切險投保申請書

本申請書由投保人如實和儘可能詳盡地填寫並簽字後作為向承保人投保建築工程一切險的依據。本申請書為該工程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順序號

工程關係方

姓名和地址

是否被保險人?

1

所有人

承包人

轉承包人

其他關係方

2

工程名稱及地點

3

工程期限

首批被保險項目運至工地日期 

建築期限

日至

4

物質損失投保項目和投保金額 

投保項目 

投保金額

免賠額

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材料) 

(2) 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 包裝工程項目

(4) 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 場地清理費

(6) 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 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列明名稱)

5

物質損失總投保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險種類 

賠償限額

免賠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6

工程詳細情況 

體積:長、高、深度、層數、地下室層數

地基施工方法、挖掘深度 

主體工程施工方法

建築材料

拆除項目

7

工地及附近自然條件情況

地形特點

地質及底土條件

地下水水位

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稱、距離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

以往最大降雨量記錄 

以往遭受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記錄

8

是否投保第三者責任?如是,請列明下列各項:

(1) 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有免賠額

賠償限額

 免賠額 

a 人身傷害 

每人

 

b 財產損失 

(2)總賠償限額

9

是否投保證期保險,如是,請列明保證期期限:

10

被保險人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與本工程有關的保險?如是,請列明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種類、保險金額和主要保險條件: 

請隨同本申請書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投保人簽章

(2)承包金額明細表

(3)工程設計書

(4)工程進程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地地質報告

(6)工地略圖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一切險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保險公司根據投保人第____________號申請書,在投保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後,同意按本保險單條款、附加條款及批單的規定以及明細表所列項目及條件承保建築工程切險,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上述投保申請書為本保險單的組成部分。

明細表 投保人姓名和地址:

被保險人,地址及其在本工程中的身份:

建築工程名稱和地點:

物 質 損 失

保 險 項 目

保 險 金 額

免 賠 額

1.建築工程(包括永久和臨時工程及物料)

2.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及項目

3.安裝工程項目

4.建築用機器、裝置及設備(另附清單)

5.場地清理費

6.工地內現成的建築物

7.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財產

物質損失總保險金額:

特種危險賠償限額

危 險 種 類

賠 償 限 額

免 賠 額

地震、海嘯

洪水、暴雨、風暴

第三者責任險

保險項目

賠償限額

免賠額

1.人身傷害

每 人

總 額

2.財產損失

總賠償限額: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保險限額

保 險 期 限

建築期限:自年 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

加保的保證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保險費總額:

附加條款及/或批文

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投保申請書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保險單簽發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每次事故引起的損失的賠償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