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國小校財務年度工作總結

篇一:

國小校財務年度工作總結

一學期來,始終牢記全校工作一盤棋,以學校工作目標為中心,通過羣策羣力,發揮財務人員的整體力量,全面完成了本期制定的工作目標。努力完善我校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提高我校經費管理和資金合理利用水平,創辦人民滿意學校。

一、領導重視,建全財務機構和財務制度

在縣校財局管工作深入推進下,我校領導對財務工作也格外重視,按“校財局管”要求,學校財務工作校長親自牽頭,由財務人負責學校財務工作,嚴格履行財務審批制度。在教育局經管中心的組織下,在學校領導的關注、支持下,制定了適合我們自己的《學校財務管理制度》,時時提醒學校財務人員依法依規辦事

學校財務人員對日常工作流程熟練掌握,能做到條理清晰、帳實相符。資金是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學校發展的血液,我們開源節流,較大的綏解了學校的資金壓力,保證了學校正常教學工作的開展。

二、明確職責,搞好報賬員基礎工作

財會人員必須依法依規設置會計科目,正確核算,妥善保管學校收支所取得的原始憑證,在經費管理中心規定的時間內按時送審,對於經費管理中心票據審核提出的整改意見,返校後,及時整改到位。按時上報各項資金的用款計劃,按要求將資金撥付到位,嚴格執行專款專用制度;學校收據管理規範,堅持財務“收支兩條線”,嚴格資金的入庫手續,從源頭做好學校的財務監督工作。

三、依法理財,提高資金管理水平

按照局收費規定,學校取得的收入全額入賬,不設賬外賬。嚴格執行學校的年度預算,按年初預算執行開支,確保學校正常運轉。

四、依法保障,限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鎮教辦學統一要求,學校經費開支嚴格執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報銷時必須憑原始憑證實報,手續不完善、票據不正規和非正常開支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我校的財務工作,在各級領導的高度重視下,在“校財局管”新機制的推行下,取得了進一步發展,學校領導以及學校財務人員盡努力不讓財務工作拖後腿,但是也面臨許多新問題: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方法需進一步改進,力度需進一步加強。面對這些挑戰,在以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努力工作、抓住機遇、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我們相信在中心校領導的關注下,一定能夠促使我校財務工作再上新台階,向財務規範管理邁近。

篇二:

學校財務管理工作是提高辦學水平,促進學校建設規範化、民主化、科學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依法治校的必要手段和有效措施。xx年學校以創建“財務管理規範學校”為契機,嚴格經費管理、抓好財務公開、建立財務監督制度、完善學校內控制度,加大了學校財務工作管理的力度,確保了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和財務工作的健康發展。

一、加強財務內部監管

1、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內控,增強學校財務管理的透明度,學校成立了財務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財務公開與財務監管兩個工作小組。領導小組制定了年度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計劃,明確了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措施,同時學校先後制定了學校財務管理意見,校務公開實施方案,物品採購監管工作的若干規定以及嚴格控制學校招待費支出的意見,日常管理中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制度嚴格、管理到位、監督有效。

2、夯實會計基礎工作。學校財務室每年制訂詳盡務實的財務工作計劃,認真做好財務預算、財務決算工作,細緻審核每一筆會計業務,帳務處理正確清晰。及時做好會計檔案工作,會計資料細緻完整。

3、嚴格收入和收費管理。學校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的規定,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學校在收費過程中能嚴格執行上級核定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出具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規範票據,杜絕了亂收費現象。學校的

所有收入均按規定及時足額納入單位正式帳户統一核算。學校財務監管小組每學期對學校收費和收入進行一次全面審查,無“公款私存”和“小金庫”現象。

4、抓好財務公開。學校在每學期開學前,對面向學生的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相關和文號)收費範圍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等;對學校的收入情況,支出情況,學校的基建、維修、裝璜情況和大宗物資採購情況以及財政預算、拔款到位情況都能向教代會公開。

5、加強財務監管。凡是學校的各種預算外收入,結算資金,物品採購和重大支出項目,學校都將其列入財務監管範圍,每學期初對收費情況作一次內部審核。學期結束對學校的各項收入和重大支出作一次全面審計審核,學校經費支出均有一支筆審批、並有相關經手人、驗收人簽字。學校能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學校重大經濟活動由校長室會同學校財務管理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決策。

二、加強採購工程監管

1、實行政府集中採購。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規定,進一步規範學校物品採購工作,提高採購工作的效益,學校制定了市實驗國小關於加強學校物品採購監管工作的若干規定。凡屬政策集中採購目錄內規定的設備、物品都能進行政策集中採購和定點採購。政府集中採購佔實際採購的比例為100%。

2、規範工程建設手續。學校所有基建、維修、裝璜工程均能按規定立項,並按規定實施招投標,對投資額在1-1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及項目,學校能在市教育局、財政局有關部門的組織下按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招標過程做到公開、公平、透明;對一些學校零星維修,先由部門申報,再有學校行政討論決定,學校基建維修裝璜工程結束能按規定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零星維修有學校自行組織人員審核),審計結果在校務公開欄裏及時公開。

在“規範管理半學條件”工作檢查中,得到了上級檢查組的高度評價,我們將再接再厲,把握好每一個環節,推進我校財務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