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範文大綱

我院在市委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市政府、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和全國及全省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富民、宜居、平安、和諧”新通州建設的大局,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

市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範文大綱

一、發揮審判職能,依法保障發展大局

(一)、發揮刑事審判職能,維護社會

穩定。我院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嚴厲打擊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多發性侵財犯罪,審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xx案件53件,搶劫和搶奪案件73件,盜竊案件190件。嚴厲打擊羣眾反映強烈的侵害面廣、危害性大的犯罪,審結銷售假白蛋白、假狂犬疫苗重大犯罪案件3件,20名銷售假藥的罪犯受到懲罰,其中一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嚴厲打擊職務犯罪,12名貪污、受賄的罪犯被判處有期徒刑。把握懲治與教育挽救結合點,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或酌定從輕情節的,依法從寬處理,促進罪犯改惡從善,減少社會對立面。對82名積極賠償受害人損失,並且取得受害人諒解的交通肇事罪犯適用緩刑,自訴案件調解撤訴率達70.59%。注重運用多種刑罰手段懲罰犯罪,特別是加強罰金刑的適用,單處罰金11件,並處罰金319件,判處罰金454萬元。

(二)、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促進民生改善。妥善審理婚姻家庭糾紛,維護老人、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美德和社會公德的提升。審結離婚案件1343件,其中,維持婚姻關係的有268件。審結贍養、撫育、扶養關係和探視子女權糾紛案件230件,其中,“三養”費糾紛151件,標的額10.8萬元。妥善審理涉及交通、醫療、勞動等事關民生的案件,設立專業合議庭,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審判效率,維護羣眾正當權益。審結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1230件,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7件,勞動爭議和僱傭合同案件230件。邱某等9人訴上海某公司勞務輸出合同糾紛一案,審執並舉,及時為勞工挽回損失26萬元。妥善審理拆遷、土地流轉等利益衝突性強、矛盾激烈的案件,依法平衡各方利益,確保拆遷順利進行,促進土地依法流轉。審結拆遷、土地使用權流轉糾紛案件13件。

(三)、發揮商事審判職能,服務經濟發展。審理好傳統合同類糾紛案件,尊重合同自由和行業慣例,促進公平交易。審結買賣、加工承攬、運輸、借款等合同糾紛1078件。某服飾公司兩股東濫用公司人格權,惡意逃避債務,被追加為所在公司欠款一案中的被告,承擔法律責任,向某紡織公司支付貨款160萬元。審理好新類型案件,拓展商事審判領域,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審結公司股東糾紛、信用卡糾紛、保險代位權糾紛等案件81件。某肇事車主怠於行使保險理賠權,依法支持二甲鎮一交通事故受害人直接起訴保險公司,使其獲得賠款8.5萬元。在審理好案件的同時,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生活中出現的事關全局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企業閉停、業主出逃相關問題的應急處理方案,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增強了服務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四)、發揮行政審判職能,化解行政爭議。依法審理各類行政糾紛,審結行政訴訟案件和非訴行政審查案件184件。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維持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有5件,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有7件。保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有1件,督促行政機關改變具體行政行為後原告撤訴的有16件。積極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促進幹羣關係改善,本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到100%。強化行政訴訟協調,有效化解行政糾紛,成功協調行政訴訟案件32件,佔比59.26%。拓寬服務渠道,積極預防行政爭議,為市重點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拆遷工作提供法律諮詢,為城管、環保等行政部門作法律講座5場。

(五)、發揮執行工作職能,力克執行難題。認真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盡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結案件2572件。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將執行工作納入社會綜合治理目標考核體系之中。試行法庭民事審理和執行工作雙軌運作模式,提高執行工作協同性。公開執行期限、監督電話,接受當事人和社會監督。明確界定消極執行行為,通過督辦、督查、通報批評和更換執行人員等措施,切實加大執行力度。健全財產申報、媒體曝光、聯動執行、舉報獎勵等制度,公開曝光被執行人97名,司法拘留82名。實施執行救助,為12名申請執行人提供執行救助基金16.1萬元。

二、拓寬司法領域,務實推進工作創新

加強民事調解工作。強化調解意識,在遵循自願原則的前提下,案件不論大小,除缺席審理外,未經調解的一般不徑行裁判。引導當事人調解,凡當事人不願調解的,認真分析原因,向當事人釋明調解與判決的利弊,引導當事人通過調解的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民商事案件調撤率77.68%,同比上升2.95%。預防惡意調解,注重考察義務人誠信

度,允許在調解協議中附加違約責任條款,提高調解協議履行率。講究調解效果,案件涉及其他糾紛的,將案件的前後、內外矛盾“一攬子”調處,促進了社會和諧。通過訴訟調解,化解了多起重大疑難案件,如宙輝大酒店建設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停工糾紛,是我院民事審判歷史上爭議標的額最大的案件,在耐心細緻的調解和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得到了妥善解決。

(一)、在加強民事調解工作的同時,務實推進訴調對接。確立“和諧對接”新理念,堅持與社會調解組織等距交往,尊重對方,爭取理解,求得協作。真誠支持社會調解組織工作,社會調解組織也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幫助。構建“整體對接”新格局,繼續保持與市、鎮兩級調處中心的對接,新設醫患糾紛巡回法庭,整合醫患維權資源,形成法院、調處中心、衞生局協作調處醫患糾紛的新模式。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搞好勞動仲裁與審判工作的銜接。拓展“基層對接”新空間,逐步建立村級民調聯絡網絡。通過基層訴調對接,一些社會矛盾糾紛在基層得以化解。

(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設立知識產權庭,審結知識產權糾紛案件99件。成立南通家紡城知識產權巡迴審判庭,取得海門市疊石橋市場知識產權糾紛的管轄權,巡迴審理雙方當事人都在兩個市場及附近地區的案件。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符合起訴條件的,當即立案,當日轉知識產權庭審理。針對家用紡織品花型市場經濟效益週期短、侵權證據易滅失的特點,加大證據保全力度,當事人申請證據保全的,在立案後一小時內組織實施,為家紡業知識產權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保護。這一做法,得到最高法院領導肯定,受到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官員好評。

(三)、組織“司法維權、激勵創新”行動月宣傳活動,改進工作作風,走進企業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企業人士法律諮詢;擴大辦案的社會影響,依法公開開庭,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典型案件的庭審;利用新聞媒體、流動展板、法律手冊,宣傳“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的經營理念。

(四)、加強少年法庭建設。在南通法院系統中,率先將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統一劃歸少年法庭審理,加大對未成年人的司法維權力度,審結涉少刑事案件39件,涉少民事案件45件。

(五)、審理涉少刑事案件時,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搞好審前評估、緩刑聽證、特邀監護人出庭和專家心理矯治等工作。強化庭後的跟蹤回訪,推行未成年被告人信息登記卡和思想彙報制度,定期回訪考察,向適用緩刑的少年犯家長提出監管建議,為被判處緩刑、管制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被告人重返社會創造良好的條件。審理涉少民事案件時,注重快捷、便利和實效。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的案件,通過庭前調解儘快化解糾紛;對當事人行動不便的案件,組織法官上門辦案,減輕當事人訟累;對可能難以執行的案件,審案時早作考慮,依職權採取保全或先予執行措施,儘量避免少年當事人現實利益受損。提升少年法庭服務功能,組織“送法進校園”活動,積極預防少年犯罪,提高少年自我防範保護意識,注意在校安全、交通安全和重大活動安全。開展“法官媽媽助春蕾”活動,瞭解資助對象學習、生活情況,送去生活和學習用品,勉勵其好好讀書、積極進取。

三、把握社情民意,努力適應社會需求

方便羣眾訴訟。改進訴訟費收取方式,立案時減半預收訴訟費,少數確需全額收取訴訟費的,在案件審結時補交,當事人因訴訟退費而往返的現象明顯減少。對“三養”、勞動報酬、工傷等案件中經濟困難的當事人給予司法救助,確保老百姓打得起官司,緩交、免交訴訟費28.25萬元。法庭設專人負責立案工作,依託計算機局域網,由立案庭統一編號管理,既方便當事()人起訴,又防止自審自立或先審後立,法庭共立案近XX件。利用假日法庭、電話調解和網絡視頻開庭等方法,解決少數當事人因工作日或在外工作難以到庭訴訟的困難。

注重司法效果。把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作為衡量審判工作效果的重要標準,努力爭取人民羣眾對審判工作的認可、理解和支持。強調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並考慮案件發生的社會因素、環境因素等,儘量提高裁判的公眾認同性;強調法官居中裁判,並考慮當事人的訴訟能力,做好訴訟引導,到事發地和羣眾中去核實關鍵證據;強調司法用語的規範化,並充分考慮當事人對法律的理解水平,把法言法語轉化為通俗的語言,讓羣眾聽得明白。

加強社會溝通。向社會公開作出“三承諾”:暢通救助渠道,保障糾紛可訴求;維護審判公正,保障利益可維護;強化執行舉措,保障利益可實現。深化“陽光”審務,公開立案條件、審判紀律、收費標準、司法鑑定程序、審判執行流程等。開展巡迴審判,講法析理,引導羣眾學法、知法、守法,發揮審判的社會教育功能。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實行涉訴信訪領導包案責任制,主動下訪和回訪,並積極依靠黨委、政府支持,化解多年積累下來的5起進京涉訴信訪案件。發揮人民陪審員來自羣眾、聯繫羣眾的優勢,根據每個陪審員的特長和審判工作需求,合理指派人民陪審員參審,陪審案件170件。

四、激發幹警潛力,不斷增強隊伍素質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以思想大解放為主題,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深入理解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認清法院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司法指導思想。通過學習和討論,增強了黨性觀念、大局觀念和羣眾觀念,為推動法院工作科學發展奠定了政治思想基礎。開展創建“廉潔司法示範庭”活動,落實審判人員迴避制度,引導幹警算好廉政帳,抓好廉政談話、述職述廉、重大事項報告等工作。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搞好法官教育培訓,組織80餘人次參加上級法院舉辦的業務培訓和輪訓。重視幹警學歷教育,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佔比78%,其中碩士和在讀碩士研究生19人。提高審判實務能力,按照“幹什麼、練什麼,缺什麼、補什麼”的要求,先後開展庭審觀摩評比、百日辦案競賽、優秀法律文書和辦案能手評比等活動,不斷提升法官判斷事實、適用法律、駕馭庭審、調解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加強法院文化建設。規範司法禮儀,制定《通州市人民法院司法禮儀規則》,從法官儀表、庭審禮儀、接待禮節等方面規範司法禮儀,製作示範光盤供幹警學習遵照,增進司法文明。培育先進典型,引導幹警樹立“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的理念,激發勇於創新、勇爭一流的工作鬥志,有11名法官年度辦案超200件,出現了全省十佳司法警察郭永健,南通法院系統十佳審判長步靜宜、十佳審判員李振南等一批先進典型。倡導奉獻精神,積極組織幹警支援地震災區,向災區捐款7萬餘元。

一年來,我院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這是在市委領導,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市政府、市政協的支持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關心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級領導、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謝!

五、在平時工作中的不足之處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清醒地認識到,法院工作離市委的要求、人民的期望還有不小的差距。

1、是對當前矛盾糾紛的特點和規律研究不夠,服務大局、化解糾紛的工作措施需要進一步落實;

2、是審判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審判質量效率需要進一步提高;

3、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較突出,法官隊伍結構需要進一步優化;

4、是執行難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執行工作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5、是基礎建設相對滯後,法庭規範化、科技化建設步伐需要進一步加快。

六、今後工作發展規劃

以上困難和問題,我們將高度重視,努力克服,切實解決。在今後,我們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貫徹黨的xx屆三中全會和全國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市委十屆七次全會提出的目標任務,履行審判職責。密切關注因金融危機引發的企業破產倒閉、合同不能履行、執行不能到位等問題,注重考慮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考慮企業的生存與發展。依法處理好涉及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農業科技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公共事業建設、農民權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充分發揮司法審判在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職能作用,進一步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促進行政管理關係的和諧。

第二,落實“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健全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積極爭取有關部門協作配合。採取懸賞執行、公告執行、審計執行等多種執行手段,窮盡執行措施,壓縮被執行人躲債、賴債的空間,打消其僥倖心理。對因為被執行人償債能力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申請執行人,及時提供司法救助。

第三,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創新務實、服務優質、形象良好”的目標,加強隊伍建設。抓好職業道德教育,培養幹警的職業尊榮感和職業價值觀。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築牢拒腐防變防線,監督制約權力,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優化司法資源配置,適度緩解幹警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能,注重領導藝術,改進管理方法,增強審判人員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加緊增員補編,促使審判隊伍的年齡結構趨於合理。

第四,改變基礎設施相對落後的狀況,重點推進法庭基礎建設,努力實現法庭規範化。三餘、平潮和張芝山法庭的建設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鎮領導的高度關注。我們一定會搶抓機遇,爭取各方面對法庭基礎設施建設更多的支持,積極改善法庭審判、辦公條件。

在今後工作中,我們將始終高舉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我市“項目建設、民生建設、效能建設”三項重點工作,破審判難題,重司法服務,求工作創新,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