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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調查報告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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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7全國助殘日”即將到來,南京市消協今天(5月15日)發佈的殘疾人消費環境體驗式調查報告顯示:老城區助殘設施優於新城區,老建築助殘設施優於新建築;商貿流通企業兩極分化,有的助殘設施完備,有的幾乎得了零分。

建築調查報告範文3篇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市消協聯合南師大法援中心,對全市244家經營場所的殘疾人消費情況及消費環境進行了體驗式調查。其中,商家97家、書店影院37家、銀行31家、酒店30家、農貿市場28家、公共交通機構21家。

調查發現,影院、通信和有線電視等公共服務類行業的網點總體情況一般,大多網點幾乎無任何配套的助殘設施。其中,石頭城供電繳費點助殘設施最完善,有專為殘疾人設置的服務枱,斜坡和自動門等設置一應俱全;鼓樓區的金陵小區社區服務中心,助殘設施也較齊全。

商貿流通企業之中,新街口有好幾家高檔商場都沒有“無障礙通道”的相關標識和配套施捨。而一些老號如新百、大洋等商場入口無障礙通道等助殘設施都相當完備。銀行網點大多有入口無障礙通道、求助電話等,但低服務枱、廁所等助殘設施都沒有。

市消協建議,經營場所應完善助殘設施,如為導盲丈、輪椅等助殘工具出入提供便利,開設助殘產品銷售專櫃,在醒目處添加“殘疾人求助方式”標誌;加強對工作人員為殘疾人服務的技能培訓;制定有針對性的售前、售後服務政策。政府應對商家的殘疾人消費保障制度加強監督,將新建的公共服務類行業網點、商貿流通企業建築的“入口無障礙通道設置”和“助殘廁所、廁位設置”等納入驗收的強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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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建築業企業生產運行情況

全市xxxx年資質內建築業企業73家,比去年同期增加8家。其中,具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建築企業50家,具有勞務分包資質企業23家。全年建築業企業在生產發展中呈現以下特點:

(一)生產形勢良好,總產值穩步增長。xxxx年,全市完成投資施工項目472個,增長19.2%。固定資產投資為225.85億元,增長了24.8%。其中,房地產投資為27.7億元,增長了106.1%。由於投資總額和施工項目全面增長,推動了建築企業生產穩步增長。xxxx年,全市建築企業完成總產值169898萬元,比上年增長29.1%。其中,建築工程產值114029萬元,同比增長42.4%,佔建築企業總產值的主體地位;安裝工程產值 52217萬元,同比增長23.5%。

(二)新籤合同額快速增長,企業生產規模繼續擴大。全市全年資質內建築業企業簽訂合同額 224184萬元,同比增長49.2%。其中,本年新籤合同額170391萬元,同比增長25.8%,佔總合同額的76%。這主要源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增加、房地產開發投資的大幅增長和城建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的加快。新簽訂合同額的增加,使得土建工程量加大,為建築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保障了企業生產的發展後勁。

(三)房屋施工規模繼續擴大,新開工面積明顯上升。xxxx年,全市建築企業房屋建築施工面積189萬平方米,比去年增長18.9%。其中,本年新開工面積153萬平方米,增長29.7%。

(四)竣工產值和竣工房屋面積平穩增長。建築業企業完成竣工產值126825萬元,同比增加16284萬元,增長15.3%;房屋建築竣工面積904713平方米,同比增加19745平方米。

二、值得關注的幾個問題

(一)建築企業結構不合理,科技創新能力不強。目前,我市建築企業結構不合理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總承包企業不強,專業承包企業門類不全,勞務分包企業發展滯後,沒有龍頭企業。在依靠科技創新、科技進步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做大做強建築企業的大背景下,我市大多數建築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不強,沒有有效突破科技創新的瓶頸,擁有的還僅僅是常規技術。例如:博展中心、市民文化中心以及體育公園這樣的工程我市的建築企業就沒有辦法承接。由於傳統建築業科技含量低,從而造成了我市建築業企業仍處在成本高、消耗量大、產出率低、競爭力差的尷尬局面。

(二)市內建築業市場份額被擠佔,沒有市外市場份額。由於xx缺少一級資質以上等級的建築業企業,很難在大項目競標中與市外建築業企業相抗衡,缺乏核心競爭力和帶動力,很難有實力與外來建築業企業搶佔市場。我市建築業具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建築企業50家,具有二級資質的總承包企業只有三家,專業承包具有二級資質的企業只有8家,可外來建築業企業就達到38家,佔我市建築業企業的76%。嚴重擠佔了我市的建築業市場份額。雖然我市建築業企業新簽訂合同額快速增長,但都侷限在本市範圍內,沒有市外建築業市場份額,更沒有在外省完成產值。

(三)工程技術人員相對不足。xxxx年,全市建築業企業年末從業人員為20781人,工程技術人員只有1923人,僅佔全部從業人員9.2%。一級建造師28人,僅佔全部從業人員0.1%。持證上崗人員4225人,僅佔全部從業人員的20.3%。

三、幾點建議

(一)依靠科技進步推動建築業技術創新。建築業要發展,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是關鍵。目前我市大多施工企業擁有的技術含量較低,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能力不足。要提高我市建築業企業競爭力,就必須加大科技進步和創新力度,重視建築技術方面的引進、開發和應用,提高工程技術的科技含量。對科技含量高的成果,相關部門應該積極推廣,以推動我市建築業快速發展與進步。

(二)努力發展龍頭企業,積極開拓新興建築業市場。採取強有力的措施,重點培育和扶持骨幹企業,發揮其品牌優勢。倡導企業樹立大建築業觀念,突破以房屋工程建築業為主的侷限,橫向拓寬產業領域,縱向拉長產業鏈。在鞏固以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築、設備安裝和裝飾裝修為主的傳統產業平台的同時,積極構建以化工、交通、水利、電力等工程為主的專業項目平台和新型建材、服務業等新興產業平台。

(三)提高企業競爭力,促進企業資質升級。以增強企業活力與競爭力為目標,提高管理創新能力,加強誠信建設,創建精品工程,不斷提升品牌形象。在施工管理上,全面實施工程監理制和項目經理負責制,加強企業內部核算,降低企業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從而不斷提高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對於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它對能否接到工程項目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建築業企業自身要不斷加強管理,促進建築業資質升級,有關部門應積極予以扶持。

(四)激勵用人機制,全面提高人才素質。建築業企業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有效措施激勵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創新精神,不斷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和技術水平,積極探索穩定高技術管理人才的任職制度和分配製度,主動吸納各類建築專業技術人才,為企業長足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關於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税徵管政策執行情況的調查報告建築調查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國家税務總局政策法規司:

建築安裝業具有流動性強、工程週期長、成本費用核算複雜、難以真實準確反映利潤等特點,且建築安裝工程實行項目管理,公司簽訂合同,項目經理承包,以項目經理部為單位,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向公司上交管理費後,經營成果歸項目經理所有。加之大部分企業帳務不健全,給税收徵管工作帶來了新的課題。第一季度,我們以“建築安裝業税收徵收管理在全市的執行情況”為課題,組織人員在上饒市進行了認真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徵管現狀

XX年年該市共有企業徵管總户數為685户,徵收所得税額為5817萬元,其中:跨省、市(地)外來經營户在本地納税的户數為231户,徵收所得税額為67萬元;外出經營户回本地納税的户數為95户,徵收所得税1036萬元。

近年來,全市各級地税機關把加強對建築安裝企業税收徵管作為税收收入的重要增長點,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對建築安裝業企業所得税的徵收管理。上饒市地税局在深入調查基礎上,分析總結建築安裝業市場的特殊運行規律,結合自身徵管實際,制定了《上饒市建築安裝業税收徵收管理辦法》,對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税徵收方式實行按施工項目進行户籍管理、税收管理員負責、税政把關、全程監控、分級認定、分級年鑑、以票控税的管理辦法。一是建好台帳,管好税基。首先做好納税人各種基礎信息資料的採集和分類管理,加強對各種信息數據的評析和納税評估;其次,在總局和省局要求建立12個台帳的基礎上,根據工作實際,建立了《企業所得税控管台帳》、《建築安裝企業分户徵收台帳》、等管理台帳,對税源實行動態跟蹤和監控;二是加強協調、源泉控管。與國土、房管、城建、發改委等部分保持溝通與聯繫,隨時掌握最新情況,摸清税源底數,防止了税款流失。與國税税政部門建立了聯繫制度。在落實國家税收政策,統一税負標準,協調徵管範圍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三是完善制度,強化徵管。規範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税徵收方式,明確了徵收方式鑑定和年檢辦法;加強外來建安企業的管理。強化報驗登記手續,明確納税地點,統一税負標準,加強內查外調。四是雙向監控,以票控税。制定了《上饒市地方税務局建築安裝業發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建築房地產企業專用發票一律由地税機關代開,建設單位向建築安裝納税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時,必須要求納税人到主管税務機關開具建築業專用發票,税務機關按發票上開具的工程價款金額徵收税款。

二、當前建築安裝企業所得税在税收徵管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業主索票意識薄弱,納税人税法意識不強。部分建設單位業主,特別是行政事業單位,主要表現在市鎮工程上,業主索票意識淡薄,工程結算大都使用財政收據或自印收款收據,不向承建施工企業索要建築業發票;部分中小企業,特別是所得税實行核定徵收的企業,採取“單包”或自建房產的,不要票的現象在不少企業存在。另一方面,施工單位納税意識不強,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千方百計鑽税收空子,鑽徵收管理空子,故意不開票,拖延開票,項目漏申報,收入不入帳、少入帳,偷逃税款。

(二)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納税申報不真實。企業報送税務機關的會計報表數據不真實,資產負債表日確認的工程完工程度可靠性較低:如為招投標需要、完成利潤目標、承包指標、更充分地享受税收優惠、便於籌資等目的,營業收入不按規定結算,或延遲結轉,或提早估價確認;向下屬非獨立核算工程隊、無資質等級證書企業、分包轉包單位、掛靠企業收取的管理費,不按規定確認、申報營業收入;企業成本核算混亂,為掛靠單位“以票換票”開票時,掛靠單位提供的各種材料發票嚴重失實,與工程項目實際嚴重不配比;為多個建築工程項目支出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等,不能分攤到每個建設項目,完工工程結轉成本、費用時,費用分割不清;假髮票、收據、白條列支費用大量存在,如一些機械租賃費、臨時用工支出等,人為操縱損益,控制報表有關數據,使得會計報表數據來源嚴重失實,企業所得税負擔率和總體税收負擔率遠遠低於其他行業納税人。

(三)建設項目控管難度大,工程分包、轉包不規範。税務機關對建設工程項目立項、中標情況不明,工程開工、進度情況難以掌握,特別是對外地工程,難以確定工程進度、完工結算情況,被動地接受納税人自行申報,建設工程項目税源控管主動性不強。工程分包、轉包不規範,一項工程多次分包、轉包,分包、轉包情況不向税務機關報告、備案;分包、轉包合同簽訂、保管不齊全,分包、轉包工程完工結算無合法票據,企業往往以預付帳款結轉分包、轉包工程成本,使得成本核算極不規範。

(四)發票使用不規範,以票控税效果不明顯。憑票收款、憑票付款的規定未能完全落實到位,以各類收據收取工程款項的現象時有發生,發票開具、接受的不規範直接導致了税收的流失。現實經濟活動中,明明是按進度結算的工程款,承建方卻開具“預收工程款”的收款收據;明明應該“料、工、費”合併計徵税款,納税人卻只就施工費開一張建築發票入賬,建築材料部分以商業銷售票代替;明明是甲地的工程項目,承建單位卻用乙地開具的發票也能一樣結算;工程承包人為降低工程造價,購進建築材料時,為壓低材料進價,往往以不要發票為前提。

(五)日常税源監控缺位,日常評估稽核不到位。部分工程項目,特別是地處各鄉鎮的工程項目,規劃立項手續不全,無法到規劃、建設等部門取得信息,建設工程項目税源監控缺位;另外,由於建築施工單位,一般都以建設項目單獨建帳核算,部分帳冊隨同有關財務人員駐紮在施工工地,一些外地工程項目納税評估實地稽核難以開展,即使進行評估稽核,質量也不高;施工企業自身沒有工程隊,到外地施工,僱傭臨工的勞務費用,不到税務機關開具勞務發票,大都列一張臨工工資單,白條入帳,列支隨意性較大。

(六)外出經營管理不規範,異地施工税收管理缺位。建築安裝企業大都異地承包施工,新徵管法和《江西省地方税務局外出經營地方税收管理辦法》都規定了外出施工業户的報驗、登記和按期申報制度,但建安企業施工時真正能辦理的卻寥寥無幾,等工程決算後再開票繳税的情況似乎約定俗成,異地經營户的登記、報驗、申報制度缺乏體制保證。税務機關可以通過工商信息交換得到本地固定經營業户的有關登記信息,但對異地經營情況只能靠納税人自覺辦理報驗登記、申報,税務部門異地的實地核查又難以操作,外地工程項目漏徵漏管情形時有發生。對納税人外來施工,如果經營活動在沒有税收監控的情況下結束了,納税人欠税、偷税很可能就再也無法追回了。

(七)現行建築安裝企業外出經營企業所得税納税地點的規定不合理。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外出從事建築業的納税人税收管理政策存在缺陷。根據《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税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税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税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税務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税務登記手續。”這一規定賦予了税務機關對外來從事工程項目施工的納税人的税收管轄權,但國家税務總局國税函[1995]227號文件規定:“建安企業到本縣(區)外施工的,可憑《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回機構所在地繳納企業所得税,否則將由經營地税務機關就地徵收企業所得税。”這樣,僅憑《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管證》),外出經營建安企業所得税就可脱離經營地的管轄,但事實上形成了建安企業管轄權的雙主體,即流轉税由施工地主管地税機關管轄,所得税由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包括國税和地税)管轄。施工項目與税收管轄權的分離,各地管理方式和政策執行口徑的不同,必然導致執行税收政策的偏差,税負不公也就在所難免。這也就給了納税人選擇企業所得税納税地點的空間。

2、信息交流渠道不暢通。目前,各地税務機關都是你敲你的鑼、我打我的鼓,各自為陣,沒有建立信息溝通、工作協調的有效渠道。不要説國税與地税之間,就是全省地税系統內各設區市及各市、縣、區局之間,甚至同城各局之間都未能實現建築項目施工信息交換和比對,主管地税機關根本無法切實瞭解外出經營建安企業的異地施工的真實情況,不能有效控管外出建安企業的納税情況,這也為外出建安企業提供了偷逃税的機會。《江西省地方税務局外出經營地方税收管理辦法》規定,建安企業外出施工項目結束後,項目施工地主管税務機關應在《外管證》上籤注開具發票金額、號碼或出具《開具發票清單》(內容包括項目名稱、開票時間、金額、發票號碼等),企業據以回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繳銷手續。企業機構所在地主管地税機關對建安企業在異地施工項目結束後,應對《外管證》上籤注的金額或《開具發票清單》的金額與企業的核算情況進行核對,發現異地施工項目收入未併入核算的,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這個規定如能切實執行,對規範管理外出經營的建安企業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由於各地並沒有認真落實做好信息傳遞,一些管理不規範的建安企業在外地承攬工程時,乾脆不辦理《外管證》,那麼機構所在地税務機關就很難掌握其在外地的實際經營情況,而他們也很少主動到經營所在地税務機關去辦理報驗登記、接受正常管理,使得這一部分企業遊離於税務“監管”之外。

3、對外出施工建安企業使用《外管證》的管理上存在漏洞。為加強外出經營納税人的税收管理,區別固定業户和臨時經營,税務機關自八十年代開始就一直使用《外管證》。由於使用《外管證》,有利於本地企業和本地税收收入,對外出經營的建安企業要求開具《外管證》,只要提供税務登記證和工程項目施工合同,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就樂於開具。這裏存在四個問題:一是按總局《税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外管證》最長有效期不得超過180天,外出經營活

兩違建築整治情況的調查報告2018年建築調查報告(4) | 返回目錄

調查時間:

調查地點:

調查對象:農民,村幹部,鄉鎮領導;

調查方法:面談,走訪,實際考察;

調查目的:對鹽井鎮土地的現實情況及特點,"兩違"使用土地造成的危害的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提出相應的防範對策。

一、基本情況及特點

在電大法學專業的兩年半的學習期間裏,我們學習了《合同法》、《國際公法》、《商法》、《國際經濟法》等一系列的實體法和程序法,學習的都是理論的知識,為了能夠更好的學習、更深入的理解法律,為了將理論聯繫與實踐結合起來,培養實際工作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我於XX年4月10日——4月20日對我鎮違法佔地、違章建築(下稱"兩違")整治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二、基本情況

XX年以來,鹽井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兩違"整治工作非常重視,一是通過"地球日"、"土地日"、"整髒治亂"專項行動等活動開展了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縣城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二是加大了對違法佔地、違章建築的巡查力度。村(社區)負責各自本轄區內的"兩違"情況,實行包片制度。發現一起馬上上報一起到國土部門。而城管部門成立了專門負責城區違章建築巡查的查訪小組,並通過市民電話舉報、網絡投訴、建設局轉來函件等方式,拓寬違章建築信息來源渠道。三是抓住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開展統一行動,以強拆震懾違建户。去年通過多家部門統一協作,水田村牛場社成功制止了一起違法佔地建房案件。通過相關部門工作的有力開展,及時查處了一批"兩違"案件,違章建房得到有效整治……

XX年以來,我鎮共查處農村村民違法建房28件,面積7.98畝(均為耕地)。其中水田村15件,面積3.19畝;黃桷社區2件,面積1.73畝;長溝村5起,面積1.88畝;柏樹村3起,面,0.61畝;黎山村3起,面積0.57畝。除5件已強制拆除外,其他的已經自行停建。查處城區亂搭亂建7户(面積約289.6㎡)、違法建築5户(面積約154㎡)、私自擴大建築面積5户、屋頂加層3户。目前對清理出來的亂搭亂建等違章建築已進行處罰和拆除。查處非法開採非煤礦山1起,非法開採小煤窯1起。通過土地衞片執法檢查,查處1宗已經出讓的國有土地閒置,涉及面積20餘畝,現已與相關電石生產公司重新約定了開工時間。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我鎮的"兩違"整治工作在鹽井鎮黨委的正確指導下,在國土部門、城建單位的通力合作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從調查的情況來看,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和不足,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引起足夠重視,逐步加以解決。

(一)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羣眾依法用地意識不強。違法佔地、違章建築涉及的法律法規較多,有《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等。有的農民不知道建房用地有什麼規定和要求,更有甚者認為土地承包後就是自己的了,要怎麼用是自己的事。雖然我鎮每年都開展相關活動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但宣傳的方式和力度還不夠,土地未批先用現象非常突出,被動執法較為普遍。

(二)執法力量不足,幹部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國土監察執法主體是國土資源部門,承擔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職責的是國土所和城建所,然而國土所工作人員也只有3人,城建所2人。全鎮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巨大的工作量極不對稱。同時,還了解到,由於相關的業務培訓形式單一,知識更新遠遠不夠,真正能夠熟悉相關專業業務工作的並不多。無法適應執法工作要求。而建設部門和城管部門也同樣存在類似情況。

(三)部門協調配合溝通不夠,執法合力不強。主要表現在溝通機制和聯動機制不健全,執法主體不明,相關部門職責不清。由於溝通不暢,信息不對稱,"兩違"案件時有發生。在查處時,由於沒有建立統一的協調、指揮系統,沒有相關工作預案,導致有關部門步調不一,聯合執法合力不強,執法效果可想而知。

(四)依法查處土地違法案件難度大。從調查中瞭解到,嚴格按法律規定進行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程序十分複雜,如果等履行完所有的法律程序,時間要半年以上。而違法建築在這麼長的時間內已基本建成,導致難以快速有效打擊違法行為。另外,由於考慮到全鎮發展大局需要,對已經出讓的國有土地閒置問題依法查處難。

(五)行政執法力度有待加強,綜合執法水平有待提高。從調查的情況來看,我們的執法部門在查處"兩違"案件過程中,能及時進行口頭制止,並下發停建整改文書,而在固定、收集證據方面還比較欠缺,執法的程序不是很到位,還存在或多或少的執法不規範、不嚴謹。並且執法措施不是很有力,導致執法效果不是很理想。一定程度上可以這樣認為,相關部門有些環節的工作是為了免責,是怕承擔責任,推卸責任而已,並沒有將工作重心轉移上來。

四、幾點意見和建議

針對存在的問題,特提出以下意見和建議:

一是加大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要在繼續做好有效方式宣傳的前提下,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積極引導依法用地、合法建築。

二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不但要配齊配強工作人員,配備的工作人員還要符合"行政執法"有關規定。同時,要在提高幹部隊伍素質方面狠下功夫,採取"送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提高綜合執法水平。

三是加強部門配合協調,建立部門聯動執法工作機制。鎮人民政府要及時研究解決"兩違"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部門協調配合,不但部門之間要做到信息共享、信息互通,而且要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制定查處工作方案或預案,逐步形成有效的溝通模式和聯動執法工作機制。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要積極發揮巡查員作用,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要突出巡查工作重點,除加強常規巡查外,要加強對"兩高"建設和其他重點建設工作中出現的違法用地行為的巡查,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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