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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用水應急預案十篇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1

第一章總則

飲用水應急預案十篇

第一條為全面提高應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對飲用水源構成威脅或造成污染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城鎮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第三條任何公民和單位都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的突發環境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成立小河區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指揮長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環保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內有關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擔任。

第五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主要負責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並協調聯絡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工作;受理飲用水源環境污染投訴;信息收集彙總等工作;遇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向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區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對區內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應急救援的交通管制,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羣眾疏散工作;區消防部門負責應對飲用水源突發事件中的搶險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或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區城管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涉及飲用水源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

區交通局負責保障便捷暢通的應急交通運輸渠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區水利局負責配合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區衞生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衞生救援工作。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和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

第六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水利部門、衞生防疫部門、區消防部門組成。

第三章預測預報

第七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要會同有關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境外和轄區內有可能對我區飲用水源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八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及時上報相關領導部門,以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第九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並報市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備案並向社會公佈。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能隨時聯繫。

第十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並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一)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環境突發事件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三)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鄉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四)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達到Ⅳ級預警標準時,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Ⅲ級預警標準時,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Ⅱ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Ⅰ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佈預警公告。

第十四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請求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啟動國家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應急響應程序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並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儘快組織實施,併成立由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及時向小河區政府應急辦和區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上報省環保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並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小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六條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一)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於15天內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並按程序上報相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涉及飲用水源一般環境事件由區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涉及較大環境事件由省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特大、重大環境事件按程序上報。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十八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採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速報制度執行《小河區集中飲用水源地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速報制度。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2

為了切實提高本園預防和控制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範各類公共衞生突發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國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根據本園實際制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建和諧校園為宗旨,建立幼兒園安全應急處理機制,迅速、及時、積極的開展各項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師生及幼兒園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教育穩定和社會安定。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全面負責全校安全工作。

副組長:,負責教育教學、教室、圖書室安全工作。

,負責用水用電、交通、防雷、消防、校園設施等安全工作。

,負責消防、衞生、食堂安全等工作。

組員:、

、,協助工作。

、,協助工作。

、,協助工作。

三、現場指揮: :

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由園長負總責,保教主任、行政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

非正常工作日突發事件的指揮實行三級值班制度,即園級幹部值班、教職工值班、門衞值班。

四、突發事件逐層報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幼兒園發生安全緊急情況報告程序:值班人員—園長(110、120、119)—教育局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五、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告上級教育部門。

(2)採取切斷電源、煤氣等緊急安全措施,避免繼發性危害。

(3)學校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現場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救人和滅火工作。並在消防隊伍到現場後,主動提供有關信息,配合消防隊伍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

(4)全力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配合有關醫療部門和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傷病員。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時採取人員疏散、封鎖現場、轉移重要財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員、財產安全。

(6)劃出警戒範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着火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後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

(7)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幼兒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解決好師生等受災人員的安居問題。

(8)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醫療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2)迅速向上級部門及衞生防疫部門報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4)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地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對已確定患病師生送醫院治療。

(6)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7)校醫室要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8)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1)在園幼兒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立即上報上級部門和疾控中心。

(2)在園外,幼兒或教職工一旦出現非典、風疹、流腦、麻疹、流感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後才能回園上課、上班。

(3)在園內發現傳染病的學生或教職工,學校應急小組領導立即親臨現場指揮,要求傳染病者立即戴防護口罩、手套,在第一時間內利用學校隔離室進行隔離觀察,並馬上打“120”電話,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4)通知學生家長或教職工家屬,由家長或家屬陪同去醫院,護送人員都要穿好防護服,戴口罩、手套。

(5)學校領導發現傳染病人後,迅速向全體師生公佈病情感染源及其採取的防護措施,讓廣大師生了解情況,安定人心,維護學校穩定。

(6)對傳染病病人所在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並做好人員登記。防止疫情擴散,迅速切斷感染源。

(7)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8)如傳染病烈性感染,請示政府和教育部門,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並採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保護易感人羣。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進行疫情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對傳染病人到過的場所、接觸過的人員,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員、鄰居同事、同學進行隨訪,並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四)雷電災害應急預案

(1)發生雷電災害時,迅速向上級部門和防雷主管部門報告。

(2)對造成人員損害應立即送醫院救治。及時通知家屬或家長。

(3)標記現場位置,協助主管部門對雷電災害進行調查與鑑定。

(4)檢查設備或建築物損壞情況,並及時修理。

(五)校園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交通事故發生後立即報警。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

(2)報告上級部門。

(3)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有效控制肇事者,尋找證人。

(4)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搶救。若交警在場,積極協助交警開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場,則由校醫室和相關人員對受傷師生立即採取救護措施,進行止血、包紮傷口,組織車輛立刻把受傷師生送到就近醫院搶救。

(5)通知家長和家屬,協助學生家長和教職工親屬及時與保險公司聯繫,做好保險賠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六)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過道、樓梯口的應急燈自動開啟,電工和值班門衞開啟學校備用其它照明用具。

(2)參加興趣組的小朋友必須坐在課室的原來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值班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3)值日行政迅速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4)若停電20分鐘後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值日行政利用校園臨時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值班老師負責指揮幼兒按順序進行疏散、離校。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5)電工做好供電設備的檢修,將情況向學校彙報。

(七)樓梯間擁擠踩踏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親臨第一線指揮,迅速開展現場疏導和救護工作,並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2)組織醫護人員對受傷者進行人工呼吸、止血等應急搶救處置,儘快向醫療急救部門120報告求援,將傷病員送往醫院搶救,妥善安置傷病員。必要時請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支援幫助。

(3)迅速通知受傷人員親屬,及時向師生和親屬通報有關情況,確保師生和親屬情緒穩定。

(八)大型羣體活動的公共安全事故處置措施

大型比賽以及運動會等活動前,對身體有問題的幼兒要勸其退出活動。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前老師要提醒身體不適的幼兒到場外休息,如果在幼兒運動會上或課外體育活動及羣體活動時發生問題,應急措施是:

(1)活動組織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人要維護現場秩序,根據室內、室外不同情況組織師生幼兒有序疏散,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盡力避免繼發性災害。

(2)幼兒園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臨一線,靠前指揮,組織疏導、搶救傷員。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和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3)發生局部損傷、輕微損傷或少量出血,馬上送幼兒園醫務室處理或送附近的醫院處理。

(4)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者出現昏迷休克,首先與校醫聯繫,對傷員做及時診斷處理,同時報告110、120請求急救,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傷員送到大醫院。

(5)及時通知家長或其監護人,以便及時作出救治決定,並做好安慰工作。

(6)保護現場、瞭解事故發生經過,調查事故原因,做好有關記錄並保護現場,採集有關證據,以利於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水污染事故應急預案

(1)在園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各班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再由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3)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

(4)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5)由副組長聯繫乾淨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6)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7)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十)突發自然災害(汛台、地震、氣象等)事件應急預案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上級部門彙報情況。

(2)根據事故性質向公安、交警、消防、衞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3)幼兒園廣播(或現場老師)指揮組織施救及教師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組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迅速抽調搶險隊伍、物資,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5)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6)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7)校醫室做好衞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8)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撫卹及處理工作,並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繫,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十一)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如社會人員到園對幼兒造成傷害時,要及時向班主任或幼兒園報告,其他班級要採取積極措施進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幼兒園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制止,並撥打110報警。

(3)對傷者應及時送醫院就診。

(4)及時上報教育部門。

(5)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並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

(7)妥善處理事故。

六、善後處理:

學校要切實做好死難、受傷幼兒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幼兒園穩定。對傷亡幼兒的賠償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七、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3

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應急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活飲用水日常管理:

1、學校學生生活飲用水及自備水源,應經當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質監測合格後,方可作為供水水源。

2、由專人負責抽水、燒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設備設施。抽水房上鎖,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必要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衞生清理和消毒。學校的`自來水供水蓄水池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採水樣送疾控中心檢測一次。

3、開水房鍋灶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進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並做好記錄。開水須燒開達到100℃,提供給學生直接飲用的開水應降温到50-60℃後才提供飲用,開水桶應上鎖,確保學生安全。

4、飲用水管理員負責每日對自備水質進行監測:通過目測、鼻嗅、口嘗和簡單的化學試紙測定等手段,監測學校水質是否有變化。

三、事故報告:

1、學校疑似飲用水污染事故突發後,飲用水管理員或當事人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報告校長並保留水樣。

2、校長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趕到現場進行初步確認。

3、事故初步確認後,校長在10分鐘內向縣教育局、疾控中心(鄉鎮衞生所、)鎮政府等上級相關部門報告。

四、應急處理:

1、在校長向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立即組織對校內已經飲用過污染水的師生進行清理,小組成員對水源、設施、現場等進行保護,維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組長指揮組織飲用過污染水的學生到指定地點休息、觀察,等候醫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如有學生出現異常症狀,由小組成員進行初步處理;小組成員和班主任協助醫務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小組成員負責協同其它教師聯繫家長並組織學生在教室休息或自習。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華建國聯繫乾淨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5、小組成員負責接待到校家長,並進行安撫、慰問。

6、由華建國聯繫乾淨水源到學校,以滿足師生正常的飲水、生活需求。

五、善後處理:

1、成立善後處理工作小組,安排行政和教師對受害人員家屬進行慰問安撫。

2、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係,協助相關部門查找污染原因,積極配合專業部門人士消除污染,儘早恢復學校正常用水。

3、正確接待媒體,有效避免負面報道。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4

幼兒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提高幼兒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標準各類公共衞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結合我園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包括:傳染性疾病、集體食物中毒、羣發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闊師幼員工的自己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響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發生和防止校園內蔓延。

三、組織領導

具體落實學校的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園長牽頭,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訂並落實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治應急預案。

2、檢查、催促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幼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4、建立學生缺課登記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幼兒的身體狀況。5、組織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根底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衞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確保師幼喝上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及時向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積極配合當地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報告

五、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置當發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應採取以下措施。

1、知情師幼應在第一時間報告衞生科和系部領導,直至學校領導小組。

2、相關飲食部門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

六、突發事件的責任追究

各單位和各級領導要根據《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切實承當起教育、管理和保護學生的職責。各級行政領導是校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師幼衞生、校園穩定工作負總責。實行責任追究制,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進行嚴肅查處,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那麼,對於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校衞生事故者,應視情節輕重,給有關責東坑鎮伊當灣幼兒園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5

為了提高華豐濱江幼兒園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減輕直至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維護幼兒園的正常保教秩序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標準性文件,結合我園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闊師生員工的自己防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報告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響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不在園內發生蔓延。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的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是指:集體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羣發性疾病等。

三、具體措施

1、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科學防病能力。

2、建立學生缺課考勤制度和傳染病流行期間的晨檢制度,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早期表現的學生,及時催促其到醫院就診,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進一步嚴格消毒制度,確保學生喝上飲用水,吃上放心飯菜,住上安心宿舍。

4、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國衞生運動,加強後勤根底設施建設,保證幼兒園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它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5、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彙報幼兒園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發生情況,並配合衞生部門做好對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發事件的應急反響

根據《全國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將突發事件的等級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大突發事件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幼兒園的.實際,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出應急反響。

㈠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本地區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情況,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

⑴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⑵落實各種防治措施,幼兒園做好進入應急狀態的準備。

⑶園內如無情況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

⑷加強對發熱幼兒的追蹤管理,加強對公共場所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加強對飲用水、食堂、廁所的消毒,並加強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發事件

本地區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情況,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幼兒園保持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情況防控措施的根底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⑵對全體師生員工每日定時測量體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⑶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⑷幼兒園根據實際需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情況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本地區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情況,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情況防控措施的根底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

⑴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外出去疫區的人員返校後,必須進行醫學觀察。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及時查明缺勤原因,發現異常者勸其及時就醫或在家醫學觀察,暫停上學或上班。

⑵防止人羣聚集和流動,幼兒園不安排教師外出參加教研和學術活動,不組織師生參加各類大型集體活動。

⑶對教室、宿舍、食堂、廁所等場所在使用期間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必要時採取停課措施。

㈡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幼兒園應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當地衞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門。

2、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衞生部門處理。

4、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它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㈢預防接種嚴重反響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1、迅速報告衞生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遺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

3、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擴大。

五、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保障措施

幼兒園適當安排經費用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防治工作,並設立相對固定的兼職衞生保健醫師,具體負責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日常預防與控制工作,確保處理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快速反響能力。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師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師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二、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劉源

副組長:張獻奇陶華武國兆

成 員:周士鋒、朱永興、袁社鋒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

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處室與各級部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三、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師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及6月13日第2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在全縣範圍內迅速開展飲用水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檢查活動,通過全面細緻深入的大檢查,排查整治各類飲用水安全隱患,督促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鐵腕打擊非法違法和違規違章行為,推動飲用水供水單位進一步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堅決堵塞安全生產、生活安全監管漏洞,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重點內容

組織開展轄區內飲用水安全大檢查,結合災後衞生防疫工作的要求,重點加強對供水單位的衞生監督監測工作,督促供水單位建立健全飲水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供水設施,加強水源巡查和防護,每年必須對制、管水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嚴格執行飲用水消毒制度,開展水源水和出廠水檢驗,加強對飲用水涉水產品的管理。按照省衞生廳要求,組織開展飲用水衞生監測工作,把排查、整改、規範有機結合起來,及時發現飲用水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進行報告和向供水單位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通報,及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和要求,務必把安全隱患清除在萌芽狀態,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三、責任分工

(一)縣衞生執法監督大隊負責全縣飲用水安全大檢查、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督查,按照飲用水衞生管理法規要求對縣區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對存在問題及時報縣衞生局。

(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飲用水衞生監測工作的組織、實施和飲用水健康教育工作,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按照省衞生廳要求組織開展飲用水衞生監測,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及時預警食品和飲用水風險。

四、時間步驟

結合“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在全縣集中開展為期三個月的飲用水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檢查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排查階段(6月20—7月20日)。縣衞監大隊、縣疾控中心要廣泛宣傳,採取自查的形式,深入瞭解和掌握本縣區飲用水安全重大隱患和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排查和重點排查,查找飲用水安全監管工作的薄弱環節,對梳理出的飲用水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報告縣衞生局,縣衞生局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進行報告和向供水單位主管部門等相關部門通報。

(二)整改提升階段(7月21日至9月10日)。針對隱患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確人員、明確任務、明確措施、明確期限。要倒排工期,落實整改措施和要求,消除飲用水安全隱患,切實保障轄區內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確保大災之後無大疫。

(三)檢查總結階段(9月11日至9月25日)。縣衞生局組織對轄區內飲用水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檢查活動的檢查驗收,重點檢查飲用水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和整改情況,對於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認真組織學習中央、省、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進行,認真組織學習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安全工作的講話精神,充分認識到開展此次飲用水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檢查活動的重要性,務必引起高度重視,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要將飲用水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檢查工作和災後衞生防疫工作有機結合。

(二)深入排查,定期督查。縣衞監大隊和縣疾控中心要緊扣重點工作內容,結合災後衞生防疫工作,深入轄區內每一個供水廠、供水站開展自查、排查。特別是對長期存在的普遍性問題或“潛規則”,要深入研究,查找原因,積極尋求對策,務求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要落實責任,積極開展督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並將檢查情況、督查情況、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縣衞生局。

(三)加強值守和信息報送。要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保證聯絡通暢,確保重大信息及時報送,並全面監測與飲用水安全相關的熱點問題,對媒體和羣眾反映的飲用水安全問題,及時報告並迅速組織處置。

縣衞監大隊、縣疾控中心要將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送我局,隨時掌握動態,加強信息互通。活動結束後於20__年9月28日前將集中開展飲用水隱患大排查、大整改、大檢查活動情況總結及時報縣衞生局,重要情況隨時報告。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8

為保證學校用水安全,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我校對飲水安全工作採取以下幾項措施:

一、成立學校“飲水安全”工作小組和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阮為

副組長:吳敏雲、忻立明

組員:朱英、顧燕萍、謝嫣、施蕾、李戟、龔玲

二、針對“飲水安全”開展的工作

1、做好宣傳工作

利用利用黑板報、宣傳欄介紹有關“飲水衞生”的知識。衞生老師利用校班會課的時間向全校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對“飲水衞生”的瞭解。

2、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提醒全校師生要加強體育鍛煉、多休息、避免過度勞累等,以增強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

3、落實班主任工作責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統計本班學生出勤情況,如果班內有學生因飲水問題發生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衞生老師,若發生5例以上由飲水引起的身體不適,立即與疾控中心聯繫,根據有關要求做好相應措施。

三、學校的飲用水定期送檢

學校根據有關要求每學期將飲用水送到疾控中心抽樣檢測一次,測出飲用水達標方才開放飲用。

四、學校倡導、監督學生節約用水、安全飲水,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9

為了做好我校水質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我校師生的健康生命安全,在水質受污染時,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地進行應急處理,使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的領導機構及職責

1、總指揮:田愛輝校長

職責:全面負責處理水質污染事件發生的應急工作及向上級請示和彙報處理水質污染工作情況。

2、信息宣傳組:

組長:齊品雙

副組長:

組員: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彙報和編寫。

印發有關水質受污染的宣傳材料,及時對師生進行有關水質安全教育、指導。

3、應急處理組

組長:崔明

副組長:徐振祥

組員:呂嗣森 趙宏偉 各班班主任

職責:負責向總指揮請示,彙報、貫徹落實總指揮對水質污染處理的各項指示,現場組織搶救有關受害的患者,及時治療,協調各工作組做好水質安全保衞、防範工作。

二、應急處理措施:

1、在水質受污染期間,各班、各教研組實行每天報告制度;

2、水質受污染後,立即向縣教育局、當地人民政府、當地衞生院或縣衞生部向報告,並及時將傷員或患者送到醫院檢查、治療、做好救治工作。

3、水質受污染後,及時做好事故區的封閉,隔離、警戒工作。

4、查清或配合有關部門查清水質受污染的原因,及時進行整改。

5、積極向有關部門救助,讓師生能夠用上標準飲用水,以便穩定師生情緒,維護好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飲用水應急預案 篇10

為深入加強學院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學院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院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學校飲用水衞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院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組織機構

建立和健全學院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處理組織機構,以便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後能快速及時地處理。學院要成立突發飲水污染事件的領導小組。

三、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學院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②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體衞藝科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①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②學院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③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④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錄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建設部門和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四、學院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預防辦法

1、學院必須保證學生享有足量、衞生的飲用水。

2、指定專人或兼職負責學院師生飲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專職或兼職人員對學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4、制定學院飲水突發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辦法。

5、院內醒目位置設置飲水衞生公告和學生飲水安全須知

6、學院要根據供水方式嚴格按照衞生監督管理要求執行:

(1)桶裝飲用水

學生飲用桶裝飲用水應做到:

①生產桶裝飲用水的企業有有效的食品衞生許可證;

②使用的飲水機有有效食品衞生許可證或涉水產品衞生許可證批件;

③水質應符合桶裝飲用水標識的標準;

④對飲水機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並予以落實;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飲水機的記錄;

⑥飲水機清洗宜請專業機構進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有有效的衞生許可批件;

⑧定期對水質進行抽檢。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學期由專業機構清洗消毒並備案;

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鎖加蓋;

③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④配合衞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