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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電局安全生產責任狀示例

第一章 總則

供電局安全生產責任狀示例

第一條:牢記“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省地局的佈署,為保證員工、電工在電力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保證紅光供電區新投運設備及線路安全穩定運行和可靠供電,保證國家資產免遭損失,完成省地局及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管理目標,創一流供電企業,特制定本責任狀。

第二條:本責任狀依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和**供電區《安全管理》結合**供電局的特點和實際,適用於**供電局2005年在安全工作中的根本要求和管理關係。

第三條:**供電局實行以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並充分發揮其領導核心保障作用。

第四條:**供電局要始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齊抓共管形成網絡的原則,並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分管領導是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班組長在安全生產中要當好監護人,把好第一道關口,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做到計劃周密,佈置到位,檢查到位,總結評比及時,考核安全生產兑現獎懲作為重中之重緊抓不放。

第五條:按照**供電局2005年1月20日通過的關於交納安全生產保證金的決議,必須按規定的數額交納保證金。局長、書記***元,副局長(含工會主席)***元,班組長***元,職工***元。

第二章 目標

第六條:**供電局分管副職(行政管理人員)、班組長及成員年內安全目標。

(一)供電局安全目標

1、不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2、不發生特大設備事故;

3、不發生有責任農村觸電死亡事故;

4、不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5、不發生重大火災盜竊事故;

6、不發生生產人身重傷和誤操作事故;

7、不發生違背上級勞動安全,技術監督,公安綜治部門規定的職工責任事故。

(二)、分管領導(行政管理人員)、班組長及成員安全目標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國家省地局法規條例及供電局制定的工作紀律,提高政策理論素質,按崗位責任制恪盡職守。

2、接受服從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檢查管理監督。

3、持證上崗,遵章作業,杜絕習慣性違章。

4、按規章規程作業,在作業時安全防護用品齊全不酒後頂崗。

5、持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6、上杆抄表時配戴防護用品不違章作業。

7、對新設備維護、操作盡職盡責,人為損害公物接受處罰。

8、按時交換班不脱崗,為漏崗,不酒後頂崗,各種記錄報表真實、準確、及時。工作期間杜絕打麻將、撲克、看電視等娛樂活動。

9、精心管護好新設備達到最佳狀態,適應微機高科技管理的需要。

10、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1、施工作業按規程嚴格執行施工作業票和安全交底制度。

12、學習掌握消防條例中的防火知識,經常巡視杜絕火險火災事故的發生。

13、精心管護好公物不受損失,人為損失損壞接受處罰。

14、牢記安全職責,對國家、企業、個人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法規、制度、紀律、技術原則,反事故措施等,堅持作業和工作高標準,杜絕違章違紀發生。

15、做到互相幫助,互相愛護,互相監督,自己不違章,制止他人違章。做到“三不傷害”。

16、積極主動參加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供電局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不斷提高業務素質的專業技能,適應電力形勢快速發展的需要。

第三章 處罰

第七條:如發生上述目標內事故,按省地局及供電局有關規定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班組長,事故責任人實施經濟處罰,視情節輕重扣保證金,**元至***元。

第四章 責任狀

此責任狀一經簽訂具有法規效力,從簽訂之日起至2005年12月31日止有效。

**供電局 分管戰線領導:

局 長: 班組長:

成 員:

2005年 月 日 200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