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範文幫

不作為心得體會

範文一

不作為心得體會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教育和管理好乾部隊伍。不容忽視的現實是,當前一些幹部出現“為官不為”問題,這與“三嚴三實”要求嚴重背離,人民羣眾深惡痛絕,更於改革發展大局不利。“為官不為”病因何在?從今日起,本版將陸續推出“為官不為病因探析”系列報道,問診把脈“為官不為”。

主管部門收到舉報信半年未拆封,致使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工作人員辦事敷衍塞責,讓羣眾等着,自己卻在裏屋逍遙自在……不作為背後不乏“懶”在作祟。

黨的十八大以來,正風反腐力度持續加大,黨員幹部隊伍的作風日漸好轉。但與此同時,部分官員“懶病”依舊,“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疲疲沓沓混日子”等懶作為問題依然存在。

“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去年10月,中共中央將整治“懶政”和“為官不為”寫進了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央的一系列動作釋放強烈信號:“懶”不再是一個舒適帶,更不是保護色,黨員幹部必須轉變思想,積極有為。

1 警惕“懶政”穿上新外衣

隨着監督越來越密、問責越來越嚴,官員如今的“懶”也披上了新的外衣,總體上來説可分為顯性和隱性兩類。

——顯性的“懶”。推卸責任“打太極”型:一些掌握行政審批權的職能部門幹部,該做的事不認真做,對職責範圍內之事推諉扯皮,變着法子找藉口繞道走、打太極、踢皮球。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型:有的同在一個單位,遇事卻藉口不由自己負責而選擇熟視無睹。身心懶惰“做樣子”型:身體懶者習慣聽彙報、走過場,不願下基層瞭解實情;思想懶惰者,不思進取,安於現狀,沒有工作熱情。

——隱性的“懶”。拖拉敷衍“公事公辦”型:一些幹部藉口“公事公辦”,該辦的事拖着不辦,坐等上級指示,有的以“乾淨”“紀律”等為藉口做樣子、不幹事。違背客觀規律“急於求成”型:一些官員一味追求政績,幹工作急於求成,不按客觀規律辦事,不善於也懶於做羣眾工作,動不動就用簡單粗暴的行政手段來解決問題。聽之任之“無為而治”型:有的官員習慣當甩手掌櫃,無所作為,有的雖然自己兩袖清風,但對腐敗現象和官場陋習卻聽之任之,誰也不得罪。

“對於顯性的‘懶’,我們可以架起一條‘不許幹’的紅線,一旦觸碰就雷霆出擊、鐵腕整治。但對隱性的‘懶’則很難有界定標準。”廣東省珠海市基層紀檢幹部老李對此深有感觸,在一次調研中他發現,現在一些部門表面上看“門好進了,臉好看了”,但實際上卻是“事辦慢了,事難辦了”。

“奇怪的是,有一些是因為‘公事公辦’久拖不辦。一些幹部變成‘算盤珠’,撥一下,動一下。相對而言,這類‘懶作為’具有隱蔽性。”老李坦陳。

賀先生是客運公司老闆,4個月前向某縣運管部門提交了線路變更申請,到現在還未得到批覆和許可。賀先生一籌莫展地表示,攤上這種事如同碰了“軟釘子”——雖然扎得你心口疼,但又找不出發火的理由和對象。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官員懶作為的危害不亞於腐敗,“有可能使正常運轉的國家行政機器慢下來,甚至停下來。這實際就是損害公共利益,浪費納税人的錢,也有損政府形象。”

2 剛柔並濟治“懶政”

近年來,各地整治懶政、懶作為、問責“太平官”的腳步一直沒有停歇。去年以來,北京、廣東、河南、江西、貴州、雲南、湖南等省(市)先後通報了多起“懶政”和“為官不為”典型案例。

XX年10月,江西省南昌市公安交管局與該市安義縣教科體局因為有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上網購物、看網絡電視,被市編制辦分別核減掉了1名政法專項編制和1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在此之前,當事人及相關領導已被問責。江西省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意在對違紀者本人給予處罰的同時倒逼單位主要領導履職,以此治理“懶政”。

廣東各地也紛紛出台相關規定,不斷強化對“懶政”的問責。今年4月,廣東佛山召開全市黨建工作會議,公佈了《佛山市整治領導幹部“為官不為”試行辦法》,正式向“為官不為”動刀,整治作風懶散、紀律渙散、缺乏擔當的領導幹部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不作為、慢作為、懶作為等行為。

深圳坪山新區則在問責的同時導以激勵,出台的《關於治理“為官不為”加強激勵和問責的實施意見》,開篇是“激勵‘為官有為’,鼓勵幹事創業”的10種獎勵性激勵和10種保護性激勵。其中,“獎勵性激勵”與物質獎勵、幹部選拔掛鈎,而“保護性激勵”則為敢做敢為、不怕得罪人卻受到誣告的幹部撐腰打氣。

官員“懶作為、不作為”非一朝一夕形成,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孫曉莉提出,要解決“懶”的問題,需“內塑動力,外施壓力”,從“約束”和“激勵”兩方面着手。

3 挖“懶根”需明晰權責

不少地方曾掀起過“治懶風暴”,也不可謂不鐵腕,但因為沒有長效機制,沒能避免“一陣風”。究其原因,是因為目前沒有一套比較完整的制度規定和處罰依據。對於懶政以及官員不作為的認定不好把握,治理容易變成蜻蜓點水;懲戒上也沒有真正“動刀子”、“出重拳”。

“根本原因在於對政府部門和個人的權力和責任不明晰。”中央黨校黨史教研部主任謝春濤指出,當責任大於權力或權責不對等時,就會出現“不作為”。

挖“懶”根需在建章立制、明晰權責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公開的監督機制、立體公平的評估機制和必要的淘汰機制;建立和推行黨員幹部權力清單、程序清單和責任清單“三聯單”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對每項權力設定相應職責並細化為“事前、事中、事後”三個階段,明確職權運用全流程違規違法應承擔的責任,使責任具體化、固定化。

6月10日,山東省正式對外公佈省級政府部門責任清單,這是繼該省公佈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之後,公佈的第三張“清單”,涵蓋了53個省級政府部門(單位),明確部門責任,釐清職責邊界,防止“多龍治水”、互相推諉。而作為廣東省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制度試點區,深圳市龍崗區也在去年交出了自己的“作業”。全區53個職能部門紛紛將“放在抽屜中”的權責“晾”至桌面,亮出了12934項行政權責,涵蓋了羣眾與政府打交道的方方面面。

龍崗區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編制、公示這些權責清單,可以讓老百姓清楚瞭解政府有哪些權力和責任,也倒逼政府工作人員逐步樹立、強化責任意識,從源頭上根治‘懶作為’、不作為。”

範文二

反腐高壓之下,糾風步步為營之中,出來一個“不作為”的擔憂,並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八項規定”全線進逼,有的官員抱怨“什麼也沒有了”,甚至還有説“官不聊生”的,“好處”不見了,“灰收”取消了,於是“心情”就灰暗、就“沒勁”,“精神狀態”就“一落千丈”,於是就“躺倒”,就“不拿也不幹”,這是一種“不作為”。更由於反腐敗老虎蒼蠅一齊打,於是除了“老虎聯手反撲”的杞憂和“官員造反”的危言聳聽之外,更有關於“相當數量的幹部會以消極怠工來應對”的擔憂,也就是説,擔心他們“不作為”。

反腐糾風,會引起大面積的“不作為”嗎?這樣的疑問本身就缺乏根據,甚至幾近偽命題。但是確有一部分官員可能或已經出現了“不作為”的新傾向,卻也值得注意——關於“不作為”,我們要講兩句話,一句是要教育,要講清楚反腐使幹部成為“不粘鍋”,糾風令官員變得“清白”甚至有點“清貧”,這只是向“人民公僕”的本義、本相、本質的迴歸,“為官”本來就應“不易”,“當官”原本就不能“發財”,你不甘“清貧”,就請掛冠而去,你既然當了“官”,就要“幹事”、有“擔當”,而“不作為”的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種腐敗。第二句是不要怕,在我們這個市場經濟日趨成熟的社會,在我們這個“超穩性結構”的國家,有那麼一些官員“不作為”、撂挑子,天塌不下來,完全不必過度擔憂,更不能因此影響反腐糾風的堅強決心和高壓力度。

我們總是講,要把事情看清楚,要把問題想明白,就要講辯證法,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防止牽不住“牛鼻子”,才能防止一個傾向掩蓋另一個傾向——在當前的反腐糾風中,主要矛盾是“亂作為”。

“不作為”和“亂作為”看似一個矛盾,但我們面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部分人的“不作為”,而是長期累積的某些官員的“亂作為”。“亂作為”至少有兩個層面,一是粗放的甚至是粗暴的“亂髮展”,一些官員拍腦袋的“上馬”,拍桌子的拆遷,最後是拍屁股的升官走人;二是以腐敗為實質的“幹勁”。在有些地方,國企轉制,明明有市場規律,為什麼“書記”要去拍板;礦山買賣,明明是市場行為,為什麼“市長”要去坐莊;工程建設,明明應是公開、公平的市場招標,為什麼“一把手”要“拽在手裏”,其中是有“油水”、有“好處”、有“回報”,要麼是自己的妻兒親屬得益,要麼是官商一體的“兄弟”獲利,所以他才有這麼大的“激情”、這麼濃厚的“興趣”,以至於撲在“項目”上樂此不疲甚至廢萞忘食。這類的“大有作為”,這樣的“幹大事”,其實就是“亂作為”。比起目前一些官員的“不作為”來,這種“亂作為”的危害更大,所以成為我們面前的“主要矛盾”——這種“亂作為”,如果“不作為”了,真的“不敢”了,那才是一件好事呢!

再説一遍,部分官員中目前出現的“不作為”傾向,是值得注意,應當糾正的;但這不是反腐糾風和改革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問題,我們的主要注意力要放在整治“亂作為”之上,更不能被某些“不作為”擾亂了視線、干擾了方向,削弱了決心。就在前不久,王岐山同志與全國政協常委對話,説了一段“看清楚,想透徹”的話,現錄於此,以幫助我們抓住反腐糾風的主要矛盾——有委員提到,反腐以後,有的幹部不作為了,不幹活了。我問你們,不作為和亂作為,哪個對我們黨的影響更大?哪個的現實影響危害性更大?換句話説,我們現在整治的是亂作為,不作為要不要整治?要整治,但是首先要把亂作為整治了。在整治亂作為的問題上要有緊迫性。我們才開始兩年,不作為的問題大家不要太急,還要靠制度解決,還要靠思想教育。但是亂作為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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