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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管理制度(精選3篇)

扣分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扣分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貴州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安全檢查標準的規定,結合我州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實際,制定本評分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州從事工程新建、改建、擴建施工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本辦法實行扣分制,滿分100分,實行施工過程巡查扣分,每年年終對企業彙總得分,計算最終扣分率,並依據最終扣分率給予相應獎懲。

第二章 巡檢工程施工現場評分標準

第三條 未按照規定設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持證上崗(建造師未持b證扣4分,安全員未持上崗證和c證每1人1分,所有證件必須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共計5分,扣完為止)。

第四條 基坑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臨邊無防護措施,沒有方案或方案未履行簽字審批(以審批表為準)(共計5分)。

第五條 文明施工(共計20分、扣完為止)

1、施工現場未做四周圍檔,未實行封閉管理,扣5分;

2、大門口處未掛五牌一圖,扣5分;

3、施工現場危險部位未設置安全警示標誌,扣5分;

4、施工現場未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栓,配備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扣5分;

5、在建工程未竣工驗收備案兼作住宿的,扣10分。

第六條 施工用電(共計15分、扣完為止)

1、使用不規範自制配電箱或配電箱無閘刀,扣3分;

2、未落實“三相五線”,扣5分;

3、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扣3分;

4、架線不規範,亂接亂搭,扣3分;

5、大型機械外殼未做保護接零,扣3分;

6、現場電工無證上崗,扣5分。

第七條 “三寶四口”(共計15分、扣完為止)

1、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扣10分;

2、正在施工作業人員不戴安全帽,扣3分;

3、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窗洞口、坑井未設安全防護,扣4分;

4、陽台、樓板、屋頂未設防護,扣3分;

5、通道口頂棚及臨時施工棚頂未設置雙層防砸棚,扣2分。

第八條 物料提機及塔吊(共計15分、扣完為止)

1、使用明令淘汰物料提機,扣15分;

2、物料提升機及塔吊未經專業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投入使用的,扣5分;

3、委託或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設施,扣5分;

4、安裝無驗收手續,拆卸無方案審批,扣5分;

5、連牆杆位置連接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樓層卸料平台未做定型門,扣20分;

7、纜風繩不使用鋼絲繩,扣2分;

8、塔吊卸料平台搭設不規範,扣5分;

9、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扣5分。

第九條 施工腳手架(共計20分、扣完為止)

1、使用竹腳手架且搭設不規範,未搭設全封閉雙排鋼管腳手架,扣20分;

2、沒有方案或方案沒有履行簽字審批(以審批表為準),扣5分;

3、立網不從首層掛設、平網掛設不規範,扣3分;

4、立杆基礎不平、不寬,不符合方案設計要求,扣3分;

5、搭設高度未超出施工作業層1.8米,扣3分;

6、未按規定設置內頂外拉並有鋼管預埋,腳手架與物料提升機及卸料平台連接,扣3分;

7、每10延長米無掃地杆、剪刀撐設置不規範,扣3分;

8、高層懸挑及分層不按規範要求分層,扣5分。

第十條 貫徹國家、省、州精神(共計5分、扣完為止)

1、施工現場未及時貫徹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扣5分;

2、施工現場及時貫徹國家、省、州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文件精神,但落實不具體,扣3分。

第十一條 扣分加權

1、企業未在規定時限整改完畢,超過時限1個月以內整改完畢並提交合格整改報告的,該單次扣分按1.2倍計算;

2、企業未在規定時限整改完畢,超過時限1個月或者不提交合格整改報告的,該單次扣分按2倍計算。

第三章 扣分率與最終扣分率

第十二條 扣分率是指企業當年在州內被巡檢工程的`平均扣分。

第十三條 扣分率計算公式。

a=(a1+a2+…as)/s*100%

a—扣分率

a1 a2…as- 每次檢查的扣分

s- 年內共巡檢次數

第十四條 最終扣分率是指企業當年的扣分率經獎勵分計算後的最終扣分。

第十五條 下列情況予以獎勵分

1、企業在黔南州轄區內當年度有申報州級樣板工地的,每申報一起獎勵分為1分;

2、企業在黔南州轄區內當年度有獲得州級樣板工地的,每獲得一起獎勵分為2分;

3、企業在黔南州轄區內當年度有申報省級樣板工地或“黃果樹杯”的,每申報一起獎勵分為2分;

4、企業在黔南州轄區內當年度有獲得省級樣板工地或“黃果樹杯”的,每獲得一起獎勵分為5分。

第十六條 最終扣分率計算公式。

b=a+p%

b—最終扣分率

a- 扣分率

p- 累計獎勵分

第四章 獎懲

第十七條 年度最終扣分率低於10%(即b60%)的施工企業,州住建局將在州內予以通報批評,記不良行為記錄1次,12個月內不準企業參與黔南州境內的招投標活動,並視情節給予企業經濟處罰,上報省住建廳降低直至吊銷企業資質。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各縣、自治縣、市住建局,都勻開發區住建局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制定實施辦法或細則,並報我局備案。

第二十二條 當年度最終扣分率不累加記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州住建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扣分管理制度 篇2

(一)請假制度:在校期間生病由本人向老師請假,在家期間由家長打電話向老師請假。不請假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二)任何同學不能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逃學。一人遲到1次扣小組1分,一人早退1次扣小組1分,逃學一次扣小組10分,並且該小組本週不能評為優秀小組。

(三)中午期間任何同學不能在學校逗留。發現一次每人扣小組1分。

(四)下午放學後4點5分之前所有同學必須離開教室,發現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幹值日的同學必須在4點10之前幹完並離開教室,發現一次扣該小組2分

(五)紅領巾每天必須都戴,發現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星期一、二、三必須穿校服,發現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六)尊重老師,對老師有禮貌,不尊重老師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20分,並且該小組本月不能評為優秀小組。

(七)有不文明行為被學校攝像頭拍到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5分。

(八)中午放學站隊期間説話打鬧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學習方面:(負責人:寇脈)

(1)每個學生必須按時完成上交作業,一次一人扣該小組2分。

(2)每個學生必須按時完成家庭作業,一次一人扣該小組2分。

(3)上交作業和家庭作業潦草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衞生方面:(負責人:初靜蕾)

(1)值日生必須按規定幹好值日,發現不幹值日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2分,(2)發現幹值日遲到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3)發現在衞生區打鬧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3分。

(4)眼保健操不認真做的被衞生委員點名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5)課間操,升旗儀式去晚的同學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由齊康橋報告初靜蕾)

紀律方面:(負責人:孫龍慶)

(1)老師上課期間被老師點名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2)早讀、練字期間相互打鬧的,離開座位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2分。

(3)在學校有打架行為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0分。並且該小組本月不能評為優秀小組。

(4)課間在走廊上追逐打鬧的一次一人扣該小組1分

扣分管理制度 篇3

1、禮節禮貌、儀容儀表未達到要求者----2分

2、在營業場所講粗話、髒話、哼小調及大聲喧譁或爭吵者---2分

3、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隨便亂放物品者---2分

4、在酒店吸煙、吃零食、嚼口香糖者----5分

5、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誌及報刊等----2分

6、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脱崗、竄崗者----3分

7、擅自接、打私人電話者---3分

8、上班、參加培訓、開會、無故遲到、早退者----3分

9、上下班未準時簽到、籤離或代簽名、亂籤、漏籤者----2分

10、未經同意擅自調換班次、調換休假者---10分

11、房態核對不準確交班不認真者----2分

12、借物品未及時歸還、且未簽字確認者----2分

13、私自將本部門的物品借給其他部門者----5分

14、使用客用設施、物品者(如客用衞生間、牙刷)-----5分

15、不愛護酒店財產,浪費物品、水電資源者-----3分

16、衞生報表填寫不及時、不準確者-----1分

17、不服從上司安排而無正當理由者-----5分

18、客留物品未上報、未上交佔為己有者-10分

19、離開房間未及時將房門關閉者--1分

20、服務員離開住客房未關門者-----3分

21、當班時物品或布草出現異常而不查找原因者-----2分

22、把客人資料放在明顯處(工作車上層、工作台面)-----2分

23、白天查退房未開窗、斷電者-----1分

24、將工作鑰匙帶離酒店(含用餐)、私自套配者-----5~10分

25、工作未完成、未交接班者-----5分

26、由於工作夫誤造成客人投訴屬實者5~10分27、少補或多補布草而未交接班者----5分

28、外宿房未在中午12:00前報房務中心者----5分

29、房間異味重,在清掃時未開窗通風者----2分

30、進行鋪牀操作前,未先拉牀、撤牀者----2分

31、清理房間時未先撤出髒布草進行其它操作者-----3分

以上扣分制度不與酒店及部門規章制度相沖突。扣分制度與樓層衞生考核相加(每天平均分),每月進行統計一次,處罰標準如下:

1、15分以下獎勵30元;

2、16~25分不獎不罰;

3、26分以上則每分罰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