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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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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1

一、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精選13篇)

二、各級領導在所屬職責範圍內,是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要求做到羣管、羣防、羣查、羣治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無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進廠必須堅持進行安全知識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五、酒庫、酒成品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嚴禁使用明火燒焊,要有嚴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顯的禁火標誌,室內要保持良好的通風,降低空氣中的酒精濃度。

六、發現機、電設備運轉聲音異常或有異味,必須立即關閉電源、掛牌、停機檢查、維修,不得帶病運轉操作,設備運轉部位都必須要安裝防護罩。

七、車間內不準帶小孩、洗衣服。

八、車間、倉庫內嚴禁吸煙、烤火、燒飯,非倉庫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九、公司生產區域及倉庫各處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電器保險絲要適當,不準任意調大或調小,更不能用銅絲代替,不準用濕手濕布去擦電器設備。

十一、特殊工種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十二、事故發生後“三不放過”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

2、 事故者及廣大職工不受教育不放過;

3、 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質量事故處理報告制度

產品質量是企業的生命,好的產品是生產出來的,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必須立即停產整頓,找出發生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將不合格產品消滅在萌芽狀態。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為質量事故:

1、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

2、產品外觀不合格(酒量有沉澱、酒質混濁、酒中有異物);

3、外包裝不合格,或者裝錯包裝、貼錯標籤;

4、未執行工藝操作規程,出現的不合格產品。

二、當發生產品質量事故時,應立即停止生產,維護好現場(已發出產品應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產)。

三、立即由分管質量的經理,組織質檢、車間等有關部門到現場調查處理。

四、做好質量事故分析處理,找出產品質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納入工藝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現質量故障。

安全和產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廠長任組長,對全公司安全生產負責。

2、安全生產教育要定期對全公司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基本教育,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為易燃品,公司內和倉庫要嚴禁煙火,酒庫附近嚴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電,電器設備要加防護罩,線路和開關要經常檢查,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5、安全生產目標,全部無火災,無重大事故,無傷亡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標準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3、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4、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5、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6、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7、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8、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9、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2

第一章、總則

一、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企業設置安全領導小組、協調企業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安全管理制度”適用於“遂寧東風南方”全體員工。

四、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安全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五、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成。

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企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職能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負責相應的安全工作。

七、各級領導對所分管的安全工作負責,必須認真落實本《安全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八、工會組織職工參加本企業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對企業各級人員、各部門執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

九、從業人員應提高對安全的認識,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本《安全管理制度》應根據國家、本市有關安全法律、法規的頒佈,企業部門、人員設置變動,設備更新改造和在執行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十一、本安全管理制度經法定代表人審批簽字後實施。

第二章 安全管理監督機構

一、安全管理機構:

(一)領導機構

1、安全委員會(或安全領導小組)

主管(組長):張鋭

副主管(副組長):林燕

成員(組員):何林、劉俊林、陳秋金、何流、楊霄

2、安全委員會(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安全領導小組是本單位安全方面的最高領導機構。

(2)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方面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制定本企業安全方針、安全管理目標。

(3)負責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及其費用的審批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對於本單位在安全方面急需解決的問題,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項目,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費用等的審批工作。

(5)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主管領導工作彙報,分析安全形勢,研究佈置下一階段安全工作。

(6)審查安全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體系。

(7)支持安全主管領導、主管部門和安全員的工作。

(8)經常深入羣眾瞭解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動羣眾搞好安全工作。

(9)對於輕傷事故有權做出處理決定,對於重傷以上事故,要立即上報,並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和制訂並落實整改措施。

(10)年終安全工作總結與考評工作進行審批。

(二)安全管理部門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設在行政部,管理部門經理:林燕

2、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

(1)安全管理部門全權負責公司的安全工作,對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中長期規劃,編制安全資金投入年度計劃。

(4)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5)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或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協助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7)指導各部門和組安全員工作。

(8)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遇到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有權指令先行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企業領導,研究處理。

(9)定期組織公司性大檢查,做好記錄,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10)督促和檢查企業職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做好記錄,對安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12)負責對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管工作。

(13)總結和推廣安全的先進經驗。

(14)參加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和大修的計劃,並按規定報

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參加工程驗收及試運行工作。

(15)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未成年工的保護工作。

(16)組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協助主管領導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並做好記錄。

(17)負責統計和收集安全資料及其檔案管理。

(18)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事故的防範措施,並且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施。

(19)向主管領導提出安全工作的獎懲意見。

(三)安全管理人員

1、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安全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管理公司日常安全工作。

(2)彙總和審查安全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管理制度,貫徹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4)組織開展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管理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公司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二、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勞動保護監督小組)

(一)機構

主管(組長):張鋭

委員(組員):各部門經理、主管

(二)勞動保護監督委員會(小組)職責

1、向職工宣傳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

2、監督檢查勞動保護計劃、措施執行情況,檢查安全勞動保護隱患整改完成情況。

3、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4、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營造安全良好的生產、工作、生活環境,消除安全隱患,保障員工身心健康,保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廠商、外來聯繫業務的各人員。

第二條 安全生產的內容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的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公司對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教育採取三級教育,即分為公司教育、部門教育和班組教育三個層次進行。

第三條 公司特殊崗位的員工必須要求持有國家特殊工種上崗證方可上崗。

第四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整個公司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對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換工作。各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公司成立義務消防隊和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義務消防隊隊長由綜合管理部安全員兼任,成員由保安員和各部門指定兼任的義務消防員組成;安全事故調查小組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任組長,成員由各部負責人和公司安全員組成。

第六條 公司將安全責任按區域落實到各部門,各部門再具體分解落實,直至具體的個人,形成安全管理責任區,非責任部門在責任區工作的人員必須服從責任部門的管理。

第七條 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新進員工進行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

2.負責組織學習並貫徹執行本規定及其它有關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3.明確各自的消防管理責任並將本部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個人;

4.負責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對照本規定進行各項工作的開展;

5.負責改善消防等安全條件及保護消防等安全設施;

6.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時,及時組織撲救;

7.負責協助調查火災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條 本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識:

1.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撲救油浸變壓器、電容器、多油開關、發電機、甲、乙、丙類液體和一般固體物等火災。

2.水不適於撲救油、帶電的火災,發生電器火災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後方可用水滅火。

3.易燃液發生火災時,可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乾粉滅火器等撲救,自燃物品發生火災時可用水、砂土撲滅,也可用乾粉。

4.凡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化學危險品,嚴禁同一倉庫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產規定

第九條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嚴禁穿拖鞋、二頭空涼鞋、裙子、短褲(含西裝短褲)、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須嚴格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操作旋轉機牀、鑽牀不允許戴手套。

第十條 生產製造部生產員工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正確的操作規程操作各類設備。開動設備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對運轉中的機械裝置進行潤滑或清理、調試,暫時離開設備或發生故障時,必須停機並關閉電源。操作完成後,應關閉機牀和電動機,把刀具和工件從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清除切屑時應使用鈎子、刷子或專門工具,嚴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違章操作而造成工傷事故者,嚴肅追究其個人責任。

第十一條 凡有外露的機械設備傳動機構要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並經常檢查,預防脱落,運轉中的機器或傳動機構裝置發生故障時,操作者應立即停機。

第十二條 電器焊割操作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程,危險現場(周圍有可燃物的)須配備滅火器材和監護人員,操作者不得隨意離開焊割現場,不得把點燃的焊割器具隨意亂擺,焊割結束後,必須關閉電、氣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 本公司電工必須持有勞動供電部門核發的電工合格證才能上崗,如只有低壓電工證人員嚴禁操作高壓部分。電器維修操作人員應按《電氣安裝、維修的標準》和《電工手冊》的規定操作,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不準亂接拉電線,嚴禁使用臨時用電線,若確實需要,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由專業電工佈線,且臨時電線的使用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天。

第十五條 各類用電設備上的照明燈座應使用安全電壓;各類電源開關,插座應完整無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應安裝接地線;堆放的物品距離各類開關、插座、電源線、照明及用電設備保持0.8米以上,並要留人行通道作緊急使用,不準在倉庫、易燃易爆場所擅自安裝用電設備,嚴禁把茶具、雨具、雜物放在電器設備的箱蓋上,以防觸電和火災事故發生。

第十六條 對用電設備的裸露部分,裸露導線,不論有電無電,不得隨意觸摸,嚴禁用濕手或赤腳拉電器開關,觸摸電器設備,並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運行,本公司電工要經常檢查電器絕緣性能是否良好,線接頭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電氣設施和線路要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測時如發現火花、短路、發熱及電源線損壞等不良情況,應立即停電維修。公司要不定期組織人員對隱蔽線路進行檢查,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八條 公司配電房內須制訂安全可靠的操作規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記錄制度,必須配

備值班人員,要經常檢測、檢查所有電器設備,電器設施的各種保護裝置要保持完整、準確、靈敏,有效地預防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配電室內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要保持清潔和經常維修,發現有損壞或有問題的應及時彙報。配電房內嚴禁吸煙,禁止存放任何雜物。

第十九條 除劃定的吸煙區外,嚴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廠區內吸煙,儲存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倉庫嚴禁帶火種和使用明火,機動車輛進入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條 公司範圍內,嚴禁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未經公司批准,嚴禁在廠區內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要設特定地點專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消防器材應擺放在顯眼的位置並劃出固定的停放點,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第二十二條 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嚴禁車輛、木踏板、紙箱其它雜物等阻塞消火栓設備系統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條 消防器材是消防專用器材,未發生火警時,任何部門、人不得亂動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損壞消防器材,違者按消防器材價值的兩倍扣罰(除特殊情況外),並按消防法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有人亂動亂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權力和義務勸阻,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二十四條 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經常性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發現消防器材損壞或存在隱患的或需報廢的應及時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到綜合管理部,由其負責更換和重新購置。

第二十五條 倉庫的貨物應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規定,貨物必須按要求堆放整齊並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倉管員有責任有義務統一安排一切進倉貨物的擺放位置,各生產部門要給予倉庫管理人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條 裝貨叉車及中轉車輛在廠區內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裝運貨物。裝貨叉車除駕駛員外嚴禁載人,嚴禁在運行中的叉車上站人。

第二十七條 在公司廠區內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範圍內劃出施工區域,並懸掛警示牌。嚴禁公司員工擅自進入已標明危險的施工區域,如因施工方未劃定施工區域而造成本公司員工人員傷亡的,由施工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各生產部門使用的電器設備和電房內的各用電設備必須保證要有完整的操作規程(指南)或使用説明書,對一些有消防隱患或安全隱患的區域各部門必須標明警示牌或警示標語。

第二十九條 綜合管理部安全員每半個月須對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查看各車間、倉庫內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擺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並將結果上報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發現問題後應將問題及時通報給責任部門並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規定的期限內還未整改的報總經理處理。

第三十條 任何人員發現火警時,都應當立即報火警“119”,報“119”的程序是:鎮定拔號、説明單位、地址、聯繫電話、燃燒部位及燃燒物質的性能。任何部門、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謊報火警。

第三十一條 發生火災時,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各部門消防責任人有權組織義務消防隊員趕赴火場撲救,必要時有權決定下列事項:

1.通知部門切斷電源、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2.劃定警戒區,實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撲救火災後安排人員保護現場。

第三章 一般性處罰規定

第三十二條 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原則,為引起公司廣大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高度重視,提高員工的警惕性,公司對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構成安全隱患的行為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對象為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找不到直接責任人的則處罰責任部門)。情節嚴重的公司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還將給予責任人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工作期間不按規定穿着和使用勞保用品的、公司生產車間的設備操作工在工作期間違章操作的或酒後上崗的將給予50~2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四條 公司電焊工違規操作的將給予100~300元的經濟處罰。叉車上站人的或載駕駛員以外其他人員的將給予100~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 亂拉電線、擅自安裝用電或危險設施的將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六條 在安全消防通道處或在消防器材規定放置範圍內亂堆雜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將給予50~300元的經濟處罰。

第三十七條 沒按規定要求放置消防設備、滅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檢查維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門責任範圍內的)予以警告或處以該部門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加倍處罰。

第三十八條 未發生火警時,如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損壞消防設施行為的部門或個人予以警告或者處以100~500元罰款,並按價賠償。

第三十九條 廠區內未在指定區域內吸煙的按公司《員工行為規範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相應的法律。

第四十條 私帶、私藏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司的,違者一次罰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規定追究責任。未經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類物品的,違者一次罰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條 在廠區內未經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煙花、鞭炮的,違者一次罰款責任人(部門)300元,在存放危險品的倉庫內使用火種或明火的罰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二條 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安全事故、I級安全事故、II級安全事故、III級安全事故。其分級標準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輕傷的,即員工負傷後需休假1日以上,一週以內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損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財產損失和工傷醫療、賠償等,下同)。

2. 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次重傷,但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5~10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重傷,傷後有關部門評定傷殘級別為1~4級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級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員死亡的工傷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條 安全生產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發生工傷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發生消防事故後各部門要及時報警並組織本部門力量迅速撲火併保護好現場。

2.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事故情況,聽從上級領導安排。

3.開展事故調查,出具事故調查報告,弄清事故發生的原因和責任歸屬。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5.對事故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四十四條 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罰規定如下:

1.根據職責權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須將責任追究到相關的責任部門和直接責任人。

2.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I和III級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上級部門或董事會決定對總經理的責任追究和考核意見,同時追究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免職、辭退等。

3.對於公司內發生的I級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據具體情況分析由總經理決定追究給予責任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考核辦法有罰款、降職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違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發出整改和考核通知書,無正當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門負責人或人員將加重處罰。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制訂和解釋,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XX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九日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4

1. 編寫目的

為了保障電力設施安全良好正確運行,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滿足生產經營需求和公司形象,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整改,降低電力設施不完好引發的各種安全事故和浪費,根據相關國家標準、行業規範並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公司各生產製造車間、管理科室。

3. 引用文件

無。

4. 名詞術語

無。

5. 職能職責

5.1. 設備部門職責

5.1.1. 負責公司用電設施管理工作,負責保證公司用電設施正常運行。

5.1.2. 負責安全用電管理組織機構的建立建全,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5.1.3. 負責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5.1.4. 負責對全公司用電設施的使用進行檢查。

5.1.5. 負責組織用電設施的外委維修工作。

5.2. 安全部門職責

5.2.1. 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執行。

5.2.2. 負責組織《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培訓。

5.2.3. 負責對用電設施的安全狀態進行評價。

5.2.4. 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結果進行裁定。。

5.2.5. 負責對違反《安全用電管理制度》的單位和個人提出激勵建議。

5.3. 使用單位職責

5.3.1. 負責本單位用電設施日常安全使用的管理工作。

5.3.2. 負責本單位用電設施的日常維護工作。

5.3.3. 負責本單位用電設施自檢自查和整改工作。

5.3.4. 負責本單位部分用電設施的維修工作。職能科室由機修車間維修。

6. 控制內容

6.1. 電工作業人員技術條件

6.1.1. 從事電氣工作的職工必須遵守《電氣安全管理規程》、電工安全操作規程及國家有關的電氣管理規定。

6.1.2. 必須參加國家認可部門進行的電工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電工作業。

6.1.3. 禁止非電工人員從事任何電工作業。

6.1.4. 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6.1.5. 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6.1.6. 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及急救措施。

6.2. 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6.2.1. 安裝電器設備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6.2.2. 必須採用兩級及以上漏電開關。

6.2.3. 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時,其線路上嚴禁裝設開關、熔斷器,及任何斷開零線或地線的保護電器,並做重複接地。所有的用電設施外殼和人身所能接觸及到的、與用電設施相連接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6.2.4. 嚴禁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6.3.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A停電、B 驗電、C掛接地線,即“三措”。沒有經過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無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6.3.1. 停電

. 停電操作時,應先停負荷,再拉斷路器,最後拉開隔離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線路作業應停電的範圍:

 與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

 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並行和同杆並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 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和同杆非同一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 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到標誌位置,並採取防止誤動措施;

 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標誌牌,作業完畢後應將標誌牌取下。

6.3.2. 驗電

. 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後,在裝接地線之前必須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器使用前應先確認其功能良好;

. 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範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並掛好第一組地線後,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 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6.3.3. 掛接地線

. 線路驗明無電後,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後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 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杆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先放電;

6.4.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6.4.1.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6.4.2.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乾燥、陰涼的專用櫃中。

6.4.3.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6.5. 臨時用電安全

6.5.1. 臨時用電必須使用部門申請,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安技環保科批准方可實施。

6.6. 安全用電管理具體內容

6.6.1. 電纜線路

. 電纜線路主要由電力電纜、終端接頭、中間接頭及支撐件組成。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電纜終端頭、中間接頭的外殼與電纜金屬護套及鎧裝層均應良好接地。

6.6.2. 配電櫃

. 配電櫃內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櫃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 保護線連接可靠。

. 觸電危險性大的環境應安裝封閉式箱櫃。

. 配電箱應堅固、完整、嚴密,箱門上噴塗紅色“有電”字樣或紅色危險標誌。使用中的配電箱內禁止放置雜物。

. 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應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 配電箱、配電盤應經常進行巡視和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變色;配線是否破損;各部連接點是否牢固;各種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缺陷及時處理。此外,還應經常進行清掃除塵工作。

. 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於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6.6.3. 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式設備

. 手持電動工具包括手電鑽、手砂輪、衝擊電鑽等工具。這類設備的安全使用條件是

 Ⅰ類0類設備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措施。

 Ⅱ類、Ⅲ類設備沒有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的要求。

.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或地線)不應單獨敷設,而應當與電源線採取同樣的防護措施,即採用帶有保護芯線的橡皮套軟線作為電源線。

. 移動式電氣設備的電源插座和插銷應有專用的接零(地)插孔和插頭。

. 絕緣電阻合格,帶電部分與可觸及導體之間的絕緣電阻Ⅰ類設備不低於2MΩ,Ⅱ類設備不低於7MΩ。

. 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紮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 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6.6.4. 電焊設備

. 電焊時應當戴帆布手套、穿膠底鞋。在金屬容器中工作時,還應戴上頭盔、護肘等防護用品。

. 固定使用弧焊機的電源線與普通配電線路要求相同,移動使用弧焊機的電源線應按臨時線處理。

. 弧焊機的電源線上應裝設有隔離電器、主開關和短路保護電器。

. 電焊機外露導電部分應採取保護接零(或接地)措施。

. 弧焊機一次絕緣電阻不應低於1MΩ,二次絕緣電阻不應低於0.5 MΩ。

. 移動焊機時必須停電。

. 露天使用的電焊機應有防潮措施,機下應用乾燥物體墊起,機上有防雨罩。位於溝槽附近的焊機應防止土埋。

. 電焊機的外殼應完好,側接線柱防護罩安裝要牢固。

. 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橡套纜線,其長度一般不應大於3米。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6.6.5. 照明

. 生產現場照明燈線路的敷設,除護套纜線外,應該分開設置或穿管敷設。

. 辦公室、宿舍的燈,每盞應設開關控制。燈具對地面垂直距離不應低於2.5m。

. 燈頭與易燃物的淨距一般不小於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 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供電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24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橡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6.6.6. 接地、接零及防雷保護

. 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器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採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 當外接電源時,應首先了解外接電力系統中電氣設備採用何種保護,方可確定採用接地或接零保護,不可盲目行事。

. 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時,零線應不小於相線的1/2。零線不得裝設開關和熔斷器。

. 用電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採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多股鋁線。

. 接地線或接零線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應設在明顯處,導線不應承受拉力。

. 採用接零保護的的單相220伏電氣設備,應設有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工作零線兼作接零保護。

6.6.7. 停電和送電

. 線路故障和設備檢修,需經有關領導,調度室和設備能源科的許可方可停電。

. 停送電應由專職人員負責,嚴禁非工作人員任意停送電。停電作業時,要穿長袖衣服,用防護用品,站在專用的絕緣物上操作。操作時要由技術熟練和對本系統設備熟悉的人監護。停電先停負荷側,送電先送電源側,嚴禁帶負荷停送電。

. 高壓變配電因檢修或工作需要而停電時,要將線路上的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拉開,並在停電設備可能發生感應電壓的部件接地線。電容器放電後接地,對施工設備的進出線各相進行驗電,確認設備無電。

. 工作人員必須在停電設備的範圍內作業,並與帶電部件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並在隔離開關和跌落保險處懸掛禁牌,設專人監護,着裝安全,保護用品齊全方可開始作業。

. 作業現場工作人員除正常檢修工作人員外,還要有專人巡迴檢查和監護。各部位監護、檢查人員在未得到命令前不許隨便離崗。

. 作業完畢在恢復供電前,要對工作範圍進行全面認真檢查,接地線,短路線,及各種安全保護設施要全部拆除,供電線路、變配電設備上無任何遺留材料、工具、雜物等,通知所有作業人員撤離工作地點,由作業組長檢查無誤後辦理送電手續,有關領導下達送電命令後方可恢復供電。

. 變電站線路跳閘時,有重合裝置的,若重合不成功,不得強送;無重合裝置的,不得試送,必須經線路運行管理單位確認確無斷線,方可按正常程序送電。

. 變電站出現線路接地信號後,應立即判明接地線路,按調度命令停電並通知運行管理單位巡線處理。

6.7. 電氣作業中注意事項

6.7.1. 禁止非持證電工裝接電氣設備。

6.7.2. 嚴禁任何人玩弄電氣設備和開關。

6.7.3. 破損的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調換,禁止使用絕緣損壞的電氣設備。

6.7.4. 禁止利用電熱和燈泡取暖。

6.7.5. 設備檢修切斷電源時,嚴禁任何人啟動掛有警告牌的電氣設備。

6.7.6. 禁止用水、煤油沖洗擦拭電氣設備,禁止用壓縮空氣吹電氣設備。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政府門户網站和子網站羣(簡稱政府門户網站)安全管理,確保政府門户網站的整體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永公通[20xx]34號《永州市電子政務安全管理暫行辦法》、永政辦發[20xx]20號《永州市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永政辦發[20xx]5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門户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政府門户網站,是由永州政府網主網站(簡稱主網站)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辦事機構以及各縣區政府和我市部分重點企業的子網站(簡稱子網站)組成的政府門户網站羣。

本制度所稱信息資源,是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組織在履行管理職責或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製作、獲得或掌握的應公開發布的政務信息和公共服務信息。

第三條永州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是政府門户網站的領導機構。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網絡建設科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政府門户網站的統籌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並具體承辦主網站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為各子網站提供網絡環境和技術支持。

各縣、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等負責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子網站的建設、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並接受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二章網站建設第四條按照全市電子政務工作發展總體要求,各縣、區及市政府各部門必須建設各自子網站,實現網上政務信息公開和在線服務。

第五條主網站及子網站建設,需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並經由國家信息產業部備案。

第六條子網站建設要依託主網站網絡資源,以利於資源整合、節省投資,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為主網站和子網站提供虛擬空間和支持平台,縣、區及部門、單位負責子網站的欄目規劃、資源管理和內容提供;個別應用規模較大的部門可以按照有關規範要求自行建設。

第七條採用虛擬主機方式的,網站安全運行及網絡管理統一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負責本單位信息的整理、編輯及上傳和發佈工作。採用主機託管方式的,網絡的管理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服務器的設置及應用由部門負責。採用本地管理方式的,部門應當設置子網站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子網站的安全運行。

第三章信息資源管理

第八條政府門户網站信息資源開發建設管理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有義務根據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需要進行信息資源的採集、加工和開發工作。

第九條政府信息資源必須按永政辦發[20xx]51號《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市政府門户網站內容保障工作的意見》有關內容進行公開,並遵循“誰發佈,誰負責;誰承諾,誰辦理”原則。

第十條政府門户網站建立規範的信息採集、審核和發佈機制,實行網站信息員制度。

各縣、區和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網站信息的採編工作,並對網站信息發佈實行專職專責。網站信息員負責信息發佈日常事務,並負責向主網站報送本部門需要公開發布的信息,代表本部門在其網站上提供實時信息諮詢服務。

第十一條擬對外公開的政務信息在上網發佈前,應經本部門分管負責人審查同意,對審查上傳的內容進行登記建檔,需要在政府主網站發佈的信息還需經主網站負責人審核確認。

第十二條涉及全市的政務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務信息、重大事項、重要會議通知公告等信息資源在子網站發佈的同時必須報送給主網站對外發布,同時,必須保證主網站與子網站所發佈信息的權威性、一致性和時效性。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務活動,有關部門應及時將有關活動情況報送給主網站進行相應信息發佈。

第十三條對互動性欄目,要加強網上互動內容的監管,確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建立網上互動應用的接收、處理、反饋工作機制,確定專人及時處理、答覆網上辦理、投訴、諮詢和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根據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嚴禁涉密信息上網。

第十五條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根據需要提供網站信息員信息採集及相關技術操作培訓工作。

第四章網站運行維護第十六條主網站運行維護工作由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負責,子網站運行維護由各縣、區政府及各部門、各單位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政府網站有關設備要定期巡檢,保證網站每天24小時正常開通運轉,以方便公眾訪問。

第十八條建立網站信息更新維護責任制。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負責本部門網站日常維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第十九條定期備份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操作系統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特別重要的部門還應當對重要文件和數據進行異地備份。

第二十條口令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設置網站後台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於8位,且不應與管理者個人信息、單位信息、設備(系統)信息等相關聯。每三個月須更換一次網站登錄口令,嚴禁將各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條機房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並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二十二條安全測評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系統應當由永州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按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測評通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系統安全性進行測評。新建網站需經測評合格後,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網站,應當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補測。

第二十三條服務器和網站定期檢測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並根據檢測結果採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二十四條客户端或錄入電腦安全防範制度。網站負責人、技術開發人員和信息採編人員所用電腦必須加強病毒、黑客安全防範措施,必須有相應的安全軟件實施保護,確保電腦內的資料和帳號、密碼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條應急響應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二十六條安全事件報告及處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和市網安辦報告,並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同時將部門網站報告的情況反饋給門户網站,並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電信等部門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人員管理制度。主網站和子網站應當制定詳細的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要通過定期開展業務

培訓,提高人員素質,重點加強負責系統操作和維護工作的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實行考核上崗制度。同時,規範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市信息化管理辦公室定期檢查各縣、區及各部門、各單位信息採集報送、子網站運行管理及更新維護情況,並將監測結果在主網站及其它有關媒體上進行通報。

第二十九條子網站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及時進行信息更新或網頁不能打開,經聯繫溝通後一週內問題未能解決的,主網站將取消其鏈接。

第三十條主網站將不定期組織開展網上評議,由公眾評議各子網站建設和維護情況。

第三十一條信息化管理辦公室每年根據檢查監測及網上評議情況組織優秀子網站評選,並將評選結果作為電子政務建設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網站信息發佈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失、泄密的,按照國家保密法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實施。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6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我公司的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公司用電管理制度,望各單位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

用電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和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各級行政第一責任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各級領導必須以身作則,各級安全管理部門及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按規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電工作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電氣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按其職務和工作性質,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運行維修操作規程,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參加電工工作。

2、凡帶電作業人員應經專門培訓,並經考試合格,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3、實習人員和臨時參加電工工作的人員須經領導批准方可參加帶電作業。

4、供電工作人員應加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供電,安全、維修規程,發現違反安全用電並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及重大隱患時應立即制止。

5、電氣工作人員應掌握觸電解救法

第一章、用電安全的技術措施

第三條:電器設備安裝規則:

1、根據供電局和市政總公司的有關文件規定,在安裝電器設備中必須使用三相五線制來取代三相四線制,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分開使用。

2、必須採用兩級以上漏電開關,保護第一級漏電電流〈100毫安,動作時間〈0.1秒;第二級漏電電流〈動作時間〈0.1秒〉。

3、保護零線或保護接地線時,其線路上不準裝有刀閘、熔斷器並多處做有重接地,所有的電器設備外殼和人身所接觸到的金屬結構上都必須採取保護接零或保護接地。

4、在同一個供電系統中堅決不允許採用一部分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護。

第四條:在停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發線路上工作防觸電的技術措施:

在停電線路上工作防止觸電的基本安全技術措施;

A 停電 B 驗電 C掛接地線

即“三措”,如沒有招待以上過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線路,論是否有電均應視為帶電線路。

一、停電:

線路停電工作須拉開以下斷路設備:

1、與已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如:停電施工的線路;在此線路上面且需栓線或掛線時,則該線路的斷路設備應拉開停電;

2、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並行和同杆並架線路的開關和刀閘;

3、斷開有可能反回低壓電源的開關和刀閘;

4、與停電工作的線路同杆的路燈線和非電源的低壓線也應停電,確實不能停電的,應採取防止觸電措施;

5、注意防止誤停、漏停電源拉開刀閘,就檢查刀閘,開變位裝置、拉開開關、油閘應檢查,“切”、“入”或“通”、“送”,標誌位置並採取防止誤動措施,如加鎖、栓單位把把等,跌落保險管應拉下,斷合重複保險器,應將正負管完全斷開;

6、在線路施工人員自行斷開的開關或刀閘跌落保險器的上處應懸掛“禁止合閘”線路上有人工作的標誌牌,操作完後應將標誌牌取下,電纜頭杆掛有“電纜在試驗中,禁止攀登”標誌牌時不許在本杆上作業;

二、驗電:

1、在停電線路工作地段裝接地線前要先驗電,驗明線路確已無電壓方可接地線。驗電時應戴絕緣手套並有專人監護,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電壓等級合格專用的驗電器,驗電使用前應有自行檢驗;

2、同杆架設的多層線路驗電時應先驗低壓後驗高壓,先驗下層後驗上層;

3、聯絡開關、刀閘、自動空氣開關檢修時,應在兩側驗電在同一停電工作範圍無鄰近平行交叉的帶電線路時,經驗電掛好第一組地線後,其它地線掛接時可不再驗電;

4、驗電時發現有電或其它疑問應查明原因。

三、掛接地線:

1、線路驗明無電信後在工作負責人的監護下由熟練工人掛第一組地線,拆除最後一組地線也應在工作負責人監護下由熟練工人進行;

2、掛拆地線時,工作人員應使用合格的絕緣杆或專用絕緣繩,地線不許碰觸人體,在電纜及電容器上掛地線時應放電;

3、掛地線程序應先接接地線端,後接導線端,多層線路掛地線時,先掛低壓後掛高壓,先掛“地”後掛“頭”,先掛下層後掛上層,拆地線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四、輔助保安線:

1、輔助保安線由卡子及短路線組成,用吞防止小發電,低壓反電源及感應電,輔助保安線應由多股軟銅線組成截面不小於10平方毫米;

2、當工作線路上有感應電壓時,應在工作地點加掛輔助保安線;

3、配電線路停電工作在主地線附近本杆或想念杆無地線時,應加掛輔助保安線,防上返電源;

4、高壓停電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壓線時,應先將輔助保安線封掛在低壓線上,高壓可不另掛,下杆時拆除;

5、掛輔助保安線程序,先掛地、後掛頭,用於防止感應電時應接好地端後接導線端,拆時與上述程序相反;

6、嚴禁用輔助保安線或其它導線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線。

7、輔助保安線由個人保管,工作中隨掛隨拆。

第二章 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管理

第五條 設備運行檢修人員用安全防護用品有:工作手套、絕緣鞋、長袖工作服、電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條 安全防護用品設專人保管並負責監督檢查,保證其隨時處於備用狀態,防護用品應存放在清潔、乾燥、陰涼的專用櫃中。

第七條 設備運行人員及檢修人員要進行專業安全防護教育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訓練。

第三章、高空作業的一般規定

第八條:高空作業時不許無關人員在工作地點下面停留或通過。進入現場工作人員應戴安全帽,上下層交叉作業時工作應錯開,或設不影響下層作業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九條:在屋頂、杆塔架設、導線或無防護欄的腳手架上等高處作業是必須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

第十條:高空作業應使用工具袋或繩索傳遞工具,傳遞材料或設備時不得用上下拋擲方法。

第十一條:高空作業前應先檢查腳釦、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帶、安全繩是否完好、可靠,小繩工具袋是否齊全。

第十二條:人在導線或磁瓶串上工作,應使用安全帶或安全繩(小白繩)或採取其它防止導線墜落的措施,安全帶、繩應連接在牢固的結構上。

第十三條: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須時應採取鋪板子等防墜措施。

第十四條: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進入工作地點應穿無釘軟底鞋,沿瓷瓶串到導線上工作時必須先在架構上栓好安全繩,在進行中應檢查瓷瓶串彈簧銷子有無脱落,發現有脱落時應補齊再前進。

第四章、低壓帶電作業

第十五條: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護,使用絕緣柄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乾燥的絕緣物上或穿低壓絕緣鞋進行,並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必須穿長袖衣工作服,嚴禁作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低壓接户應隨身攜帶低壓驗電筆。

第十六條:高、低壓同杆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採取防止誤碰帶電高壓設備的措施,在低壓帶電導線未採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帶電忍氣吞聲低壓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採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第十七條:上杆前應分清火、地線路燈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斷開火線後斷開地線,複雜的工作應先做好相位記錄,搭接導線時順序相反, 應先將兩個線頭接實後纏繞,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一顆杆上只許一人斷、接導線,上杆斷接户線時不許在死頭杆上大放,並應照看行人、車輛。

第十八條:在變台或有閉式刀閘上拆搭接户線應指定熟練工人操作,保持對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第十九條:在帶電的電度表和斷電器迴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阻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專用端子短路,不許帶負荷拆入表尾線。

第五章、現場配電安裝及檢查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和生活設施以及加工廠地的供、用電工程,凡設立期限超過半年以上的,均應按正式工程安裝。

第二十一條:柱上變台宜裝設圍欄,室外地上變台必須裝設圍欄,圍欄要嚴密,並應在明顯單位懸掛“高壓危險”警告牌,圍欄內應設有操作枱。

第二十二條:變台圍欄內應保持整潔,不得種植任何植物,變台外廊4米之內不得碼放材料、堆積雜物等。

第二十三條:位於行道樹間的變台,在最大風偏時,其帶電部位與樹梢間的最小距離應不小於2米。

第二十四條:水泥電杆不應掉灰露筋,環裂或彎曲;木杆、木橫擔不應糟朽、劈裂;電杆不得有傾斜、下沉及杆基積水等現象。

第二十五條:溝槽沿線的架空線路,其電杆根部與槽、坑邊沿應保持安全距離,必要時應採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條:塔式起重機附近的架線路,應在臂杆回轉半徑及吊物1.5米以外,達不到此要求時,應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第二十七條:各種絕緣導線均得架空敷設,無條件做架空線路的工程地段,應採取護套纜線,纜線易受傷的線段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八條:高層建築施工用的動力照明幹線垂直敷設時,應採用護套纜線,當每層設有配電箱時,纜線的固定間距每層不少於兩處,直接引至最高層時,每層不應少於一處。

第二十九條:遇大風、大雪及雷雨天氣時,應立即進行配電線路的巡視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條: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件必須採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護。

第三十一條: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或接零線應作用多股銅線,禁止使用獨股鋁線。

第三十二條:接地線或接零線蹭不得有接頭,與設備及端子連接必須牢固可靠,接觸良好,壓接點一般設在明顯處,並絕緣保護,導線不應隨拉力。

第三十三條:凡未經檢查合格的電氣設備均不得安裝使用,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絕對禁止帶故障運行。

第三十四條:凡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電氣設備應進行必要的乾燥處理,經搖測絕緣合格後,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條:三相膠蓋閘一般只可人微言輕斷路開關使用,使用三相膠蓋閘時,應加裝熔斷器膠蓋閘內不許設置熔絲。

第三十六條:落地式配電箱的設置地點就平整,防止碰撞、物體打擊、水淹及土埋,配電箱附近不得堆放雜物。

第三十七條:用電設備至配電箱之間的距離,一般不應大於5米,固定式配電箱至流動閘箱之間的距離最大不應超過40米。

第三十八條:電焊機一次電源線宜採用套纜線,其長充一般不應大於3米,當採用一般絕緣導線時,應穿塑料軟管或膠皮管保護。

第三十九條:凡移動式設備及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第四十條:各種電動工具使用前,均應進行嚴格檢查,其電源線件不應有破損、老化等現象,其自身附帶的開關必須安裝牢固,動作靈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屬絲綁紮開關或有帶電體明露,插頭、插座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十一條:局部照明燈、行燈及標燈,其電壓不應超過36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及金屬容器,金屬管道內工作的照明燈電壓不應超過12伏,行燈電源線應使用護套纜線,不得使用塑料軟線。

第四十二條:非專業電氣工作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

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任何個人不得指派無電工執照人員進行電器設備的安裝、檢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條:各級以任何理由強行電工進行違章作業。

第四十五條:觸電急救:

1、脱離電源,如果觸電者尚未脱離電源,救護者不應直接接觸其基身體。應設法迅速使其脱離電源,並防止觸電者摔傷。

脱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適應的絕緣物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3)、現場可採用短路法使開關掉閘或用絕緣杆挑開導線等。

2、急救:觸電者呼吸停止,心臟不跳動,如果沒有其他致命的外傷,只能認為是假死,必須立即進行搶救,爭分秒是關鍵,請醫生和送醫院過程中,不準間斷搶救,搶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摩為主。

第四十六條:其餘未列項目執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用電管理獎懲制度

第四十七條:獎勵制度

1、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電工班長責任制,年度內無責任事故的單位給予用電安全獎勵20xx元;

2、對於各項自檢記錄齊全,標牌齊全,能支持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的無違章行為的單位每年獎勵20xx元;

3、對於能夠及時發現嚴重違章行為消除重大用電隱患的個人一次性獎勵1000—5000元;

第四十八條:處罰制度

1、每發現一次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用電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操作者罰款100元;

2、對於現場或辦公室、宿舍電器線路安裝不合規格者罰款100元;

3、對於不按要求安裝電器設備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存在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1000元;

4、無證人員善自安裝或拆除帶電設備的人員及違章指揮人員各罰款20xx元。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7

為維護機關辦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盜、防止失泄密等安全防範工作,根據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多元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望遵照執行。

一、各種印鑑的安全管理制度

1、各單位、部門的公章要設專人保管。

2、公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可鐵櫃內。

二、現金的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保存現金必須設置保險櫃,保險櫃鑰匙必須由負責人隨身攜帶,妥善保管。

2、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下班前將超額部分送存銀行。

3、到銀行取送款要有兩人以上,其中必須有男同志並且要乘車取送,數額較大的須由安全保衞人員護送,數額巨大的與銀行聯繫由銀行派人接送。

4、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個人的現金和貴重物品一律不準放在機關。

三、貴重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像機、錄像機、計算機、彩電及其分貴重儀器設備,均應設專人保管,並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2、所有貴重物品,要存放在門窗牢固有可靠安全設施的房間,要建立卡片,寫明品種、名稱、型號、本機號、價值、購入時間和保管人姓名職務。

3、建立檢查制度,對上述物品每年至少要和卡片對照一次防止遺失。

四、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辦公室必須建立安全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本室安全保衞工作。

下班前,責任人要對本室進行認真檢查,關閉電燈及其他電器、關好門窗後離開辦公室。

2、辦公室的門窗必須牢固。財會室、保密室門窗必須牢固,要安裝保險鎖或防撬鎖,門上亮和窗户要安裝鐵欄杆。財會室、保密室應設在夜間值班人員視線之內。各種安全設備,應齊全有效。

3、辦公室內各種文件、資料、報表應按保密制度管理,嚴防失密。非財會部門不準保存現金,財會現金按銀行規定限額,存放於金庫內。個人的現款和貴重物品,不準存放在辦公室內。

4、嚴禁將燃易爆、劇毒物品帶入辦公室內。

5、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熨斗,不準私拉電線,隨意安裝電器設備。離開辦公室前應關閉電源。

6、辦公室走廊內,不準堆放紙張,書籍和資料,不準在走廊內焚燒廢紙和其他物品。

7、節、假日應安排專人值班,並對下屬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不要把節日值班流於形式。

8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更不準在辦公室內留宿。辦公室鑰匙不能轉借,人員調出要及時收回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8

物理學院負責管理的物理大樓、加速器樓、技物樓是大家工作、學習的重要場所,為了給廣大的師生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規範物理學院各辦公樓的安全管理至關重要,因此,特制定本規定:

根據國家和北京市政府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所有消防安全通道、出入口、消火栓周圍一律不得堆放雜物。 消防安全通道包括:樓道、樓梯、出入口以及大樓周圍的道路和通往消防井的道路等。為了大家工作、學習環境的安全、整潔,請自覺遵守政府、學校及我院的各項法規與制度,不得隨意在各樓內外的所有公用場所和消防通道、出入口堆放雜物、廢棄物或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對不遵守規定者,學院綜合辦公室有權令其搬出,對無理取鬧者,將予以不要的經濟處罰。如因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引發嚴重後果者,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各辦公室、實驗室在節假日期間和每天下班後無人工作時,必須認真檢查水、電、氣、火的閥門等,要切斷電源,關好水管,鎖好門窗,確保安全。一旦發生意外,各單位負責人須就事發原因、責任等寫出書面報告,經查證如屬責任事故,將追究所在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以及其他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予以相應的處罰,嚴重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根據市政府及學校、學院的有關規定,所有教工、學生在未經學院主管領導批准、綜合辦公室備案(技物樓、加速器樓在主管人員處備案)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在辦公室、實驗室留宿。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必須在夜間值班或工作時,須由各系、所、中心負責人或科研組負責人、導師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每次批准期限不得超過7天)、綜合辦公室備案後,由保安人員監督執行。但各單位負責人在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時必須對申請在夜間工作的老師、學生逐一説明物理大樓管理的有關規定,併為其在夜間值班、工作期間的違紀行為及安全責任負責。

學院授權保安人員每晚11:00 負責督促滯留在各辦公室、實驗室的人員,所有師生必須配合學院的管理工作,服從保安人員的管理,將通報各單位、導師對其進行必要的批評教育,對屢錯屢犯、無理取鬧者,給予必要的處罰,對不服從管理釀成嚴重後果者,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不得在辦公室、實驗室違章用電,不得使用非工作或實驗所需的電器,包括取暖、做飯等,更不得使用“熱得快”及其它劣質電器燒水、做飯、取暖等。

自覺遵守學校“關於嚴禁在實驗室等地吸煙的決定”,杜絕火險、火災隱患,防患於未然。

愛護消防器材、設備及其它公物,任何實驗室、辦公室及個人不得私自拆卸、移動消防探頭及其它消防設施,對損壞消防設施、器材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如因損壞消防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嚴禁私自帶領小商、小販進入樓內。

攜帶公物或私人物品出門時,必須持學院綜合辦公室出具的“攜物出門條”,否則,保安人員有權阻止攜物外出。

遵守物理大樓門衞制度,按規定時間出入,不準跳牆、翻越柵欄。

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造、裝修任何公用房屋及原有的室內設施。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改建、裝修者,須首先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辦公會討論同意後,再報請學校有關領導和職能部門批准後方可動工。否則,一切後果由各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承擔。

物理樓大院及物理大樓各門開放與關閉時間為:

開門時間:物理樓大院正門(南門)和物理大樓西門(大台階二層)均於每天早晨6:00開門,其它各門於每天早晨7:30開門,但週末、節假日、寒暑假期間只開放大院正門和物理大樓中樓二層西門(大台階二層)。

關門時間:物理樓大院正門(南門)和中樓二層西門(大台階二層)每晚11:30關閉;物理大樓其它各門每天下午6:00關閉。

技物樓、加速器樓的開、關門時間由其主管人員與有關單位負責人協商確定。

上述規定適用於在物理學院管理下的物理大樓、加速器樓、技物樓工作、學習的所有單位及師生員工。

物理學院

20xx年11月15日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9

一、班組安全生產目標

班組的根本任務是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完成生產、施和試驗任務。班組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始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實行安全目標管理。班組安全生產目標主要有:

(1)不發生人身未遂或輕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人員責任造成的設備異常及以上事故。

上述安全目標的實現,需要班組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健全以落實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制度,開展經常性、多樣化的安全學習、宣傳教育和崗位練兵活動,使職工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術及安全作業標準,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自我保護能力以及處理突發性事故的能力;需要充分發揮班組黨、工、團組織和安全員在班組安全工作中的作用;需要班組每一個成員自覺遵章守紀,確保不發生違章、不發生差錯,努力做到“三不傷害”(我不傷害自己,我不傷害他人,我不被他人傷害)。

二、班組安全工作內容

班組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同樣應實行“三全”(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管理。班組安全工作主要內容有: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工作規程和兩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巡迴檢查、設備定期試驗和輪換制度),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指示和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2)堅持不懈地開展違章工作,杜絕違章情況的發生。

(3)貫徹執行“二措”(安全技術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計劃。

(4)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做好安全例行工作。

(6)做好勞動防護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7)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分析查處不安全情況。

(8)實行安全獎懲制度。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礎台帳和記錄。

三、班組成員的安全職責

(一)班組長

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的第一責任者,對本班組的安全工作負有全面管理的責任。班組長是安全管理的一線指揮員,具有承上啟下的特殊地位,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班組長來完成,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組織實施班組安全生產的目標管理;

(2)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規定和措施;

(3)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並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4)組織每週一次的安全日活動,主持每天的班前會和班後會,及時總結和佈置班組安全工作,並做好安全活動記錄;

(5)經常檢查(每天不少於一次)生產場所的完全情況,確保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6)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工作的人員接受安全交底並簽字,對未簽字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工作;

(8)負責作業前的安全作業條件的檢查與落實,對危險作業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生產,收工時及時整理作業場所;

(9)貫徹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鈎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10)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支持安全員正確履行職責,為安全員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11)組織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知識的學習培訓等。

可以這樣説,班組是企業安全工作的窗口,而班組安全工作的好壞,起關鍵作用的是班組長。他們的安全素質如何,直接決定着班組安全管理的成敗和安全生產的好壞。因此,要抓好班組安全管理,必須從班組長抓起,從提高班組長的素質抓起。對班組長的選拔和培養,要挑選那些政治堅定、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受本職工作,有一定生產經驗的職工擔任班組長。班組長應熟悉安全工作規程、現場技術規程,熟悉本企業和車間(工場、工區、隊)制定的事故、障礙、異常調查規定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熟悉本班組分工管轄的設備的結構原理和系統的圖紙、技術資料、工作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及時掌握本班組管轄範圍內設備系統存在的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和薄弱環節,掌握本班組分工管轄的設備系統和工作的安全特點和特殊安全要求,掌握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目標、安全工作指導思想、安全工作要點和安全技術、反事故技術措施,掌握班組內人員的思想動態、技術業務能力和特點、安全意識水平和對安全生產的態度,掌握班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掌握本班組外來人員(包括臨時工、外協工、民工、實習生等)的情況及其安全管理要求等等。

(二)班組技術員

現代化生產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許多安全技術知識,因此必須充分發揮技術員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班組技術員崗位安全職責,體現了班組技術員為實現安全生產必須把好安全技術關的特點和要求,具體內容是:

(1)負責本班組的安全技術工作:

(2)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認真學習,切實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和措施;

(3)負責一般工作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以及交底工作,並督促檢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

(4)協助班組長進行本班組生產施工場所的安全檢查和工作前安全工作條件的檢查;

(5)參加本班組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三)班組安全員

班組應設安全員,可以專職,亦可兼職。班組安全員是班組長的參謀和助手,在班組領導下協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經驗的老師傅擔任或班組長兼任,其具體職責是:

(1)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程、規定和措施;

(2)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3)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和文明生產,有僅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4)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措施及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協助班組長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6)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台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7)發生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8)參加本班組事故調查分析;

(四)班組工人

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每個職工的切身利益,歸根結底是廣大職工自己的事故。只有使全體職工都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並能自覺地參與管理,才能堵塞發生事故的漏洞,確保安全工作的落實。班組工人崗位安全職責具體規定了工人的安全生產內容和要求,是動員工人進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搞好安全工作的行為準則。其具體內容是:

(1)認真學習並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程、規定和措施,不違章作業。

(2)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在使用前認真進行檢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4)工作項目作業前,認真接受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並在交底書上簽字。

(5)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措施,對本崗位或被分配的工作內容應遵章作業,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理整理作業場所。

(6)作業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愛護安全設施,不亂拆亂動。

(7)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8)對無安全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生產任務,有權拒絕施工生產並可越級上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監察人員的工作,服從安全監察人員的監督與指導。

(10)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範措施。

班組安全責任制的建立,是為了使班組每個成員都明確各自應負的安全職責,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按章辦事,互相監督,從不同角度做好工作,確保安全,杜絕事故。

四、班組安全教育

人是生產的主體,是物的支配者,而人的行為又受到人的思想所支配。如果人的思想問題解決不好,素質得不到提高,安全管理工作不可能抓好。職工安全素質的提高要通過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教育;本系統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安全法規、思想政治教育和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教育等。班組應根據上級的部署和本班組人員的思想和工作實際,確定教育內容,使教育的針對性更強,效果更好。

採用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是使安全教育收到實效的重要保證。要力爭摒棄那種空洞無物、呆板無趣的方法,應採用羣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的方式。如請安全工作先進典型現身説法;剖析事故案例;觀看反映安全生產的電影、電視或開展評比競賽等。這些方式方法,生動直觀形象、富有感染力,使安全教育如同春風化雨,深入人心,易於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班組安全教育,通常採用的形式和方法有崗位培訓、班前班後會、安全日活動、安全活動月、運行班組的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安全檢查、安全分析、安全競賽、事故分析會、家訪談心,做個別人的思想工作、標語黑板報、警告牌及發動職工家屬共同做好安全教育等。

五、班組安全的例行工作

(一)崗位培訓

崗位培訓的主要對象是新工人。在新工人入廠工作前,班組必須對他們進行崗位培訓,這就是我們經常講的第三級教育,即班組級教育。崗位培訓的內容是:

(1)本班組安全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作業範圍;

(2)本崗位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器具的性能,防護裝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本班組作業環境,事故多發地點及危險場所;

(4)講解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和有關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確使用和保管

崗位教育一般由班組負責組織,班組安全員予以協助,時間一般為1~2天。崗位安全培訓要講求實效,不能走過場。培訓後必須進行考試,對考試合格者應填寫好“三級教育卡片”備查。新工人正式上崗前,應由車間或班組安排當面認師,實行“以老帶新”、“師徒包教包學”,要講清師徒關係中各自應負的安全責任,提出對新工人遵守操作規程的要求。新工人只有經過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規程學習及學會實際操作並考試合格後,才許上崗獨立操作。

(二)班前會和班後會

第天作業前必須堅持開好班前會(或叫站班會),做到“三查”(查衣着、查安全用具、查精神狀態),進行“三交”(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結合當班工作任務、工作特殊環境,做好安全措施準備,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下班後應開班後安全小結會即班後會,做好“三評”(評任務完成情況、評工作中安全情況、評安全措施執行情況),找出經驗教訓,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班前班後由班組長主持講解,班組技術員、安全員協肋配合。

(三)安全日活動

班組必須堅持每週一次兩小時左右安全日活動制度。班組安全日活動要內容充實、聯繫實際、形式多樣、講求實效,要做好記錄,切忌流於形式。每次活動均應有所側重、有所針對、有所收穫。班組安全日活動主要是對本班組每週的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講評,找出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教訓,以便改進工作,同時佈置下週安全工作。活動的內容是多方面的,如結合生產實際,有針對性地組織班組成員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文件和會議精神,事故通報及安全生產知識;交流班組成員之間、成員與領導之間、班組之間的安全工作情況;交流對班組安全生產的看法,“三不傷害”和反違章活動的經驗與體會,搞好班組安全生產的經驗等等;評議本班組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習慣性違章在本班組中的各種表現,本班組和其他班組發生的不安全情況;分析班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分析設備和系統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研究改進措施;檢查班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重點檢查設備和系統存在的隱患和消缺情況,二票三制執行情況,安全工器具完好情況,現場安全設施和工作現場安全措施完善情況,有無違章情況;表場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對違章人員提出批評教育和處罰;發動班組成員為安全工作獻計獻策,收集他們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四)安全月活動

每年四月份定為安全活動月,4月1日至4月15日作為安全月活動的活動時間。班組應根據本單位的部署,結合班組實際,認真組織本班組的安全月活動。通過安全月活動對班組人員進行一次集中深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班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回顧、檢查和總結,找出問題,提出並落實改進措施,進一步搞好班組安全工作。安全月活動應有書面計劃,活動結束後半個月之內應寫出書面總結。安全月活動的內容主要包括對班組制訂的安全規章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檢查,修訂不合適部分;對班組管轄的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找出隱患和薄弱環節,提出對策,對班組發生的不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回顧,從中吸取教訓;對本班組發生的違章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評議,補充本班組的《班組常見的習慣生違章事例》;對本班組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評價,進一步落實保證措施。

(五)運行班組的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

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是運行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技能培訓的有效方法,對提高處理突發性事故的能力,幫助很大。運行班組都應針對電力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做好事故預想,組織反事故演習。事故預想每人每月至少做一次,反事故演習由企業統一組織。反事故演習預先要制訂方案,演習過程中必須保證人身和運行設備的安全,演習結束應對事故預想和反事故演習進行評議和評價,並寫出書面總結。

(六)安全檢查

班組安全檢查對安全工作的促進很大。通過經常性和規範性的安全檢查,可以及時發現和查明各種“險情”和“隱患”,並採取相應的措施,加以有效地防範和整改,化險為夷;可以及時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貫徹實施,及時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安全生產的實現。班組安全檢查形式較多,按檢查人員劃分有自檢(自我檢查)、互檢(互相檢查)、專檢(專人檢查);按檢查內容劃分有普通性檢查、專業性檢查;按時間劃分有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和“三檢制”(指班前、班中、班後進行安全檢查)等。

班組常用的安全檢查形式有:

1.安全監護制

根據本班組作業實際和特點。建立健全互相監護檢查制度。例如二人以上同時作業,應實行“大技工負責制”,不允許一人單獨作業。多人同時作業時,指定專人監護和監督檢查。

2.定期檢查制

定期每週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可結合安全日活動進行,並作為安全活動日的內容之一。由班組長組織安全員、技術員及有關人員對班組安全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發現和處理各種隱患及違章行為。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即人、物、環境。具體地説,一是檢查人的安全思想是否牢固,安全管理有否薄弱環節,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否完善,作業人員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規程、作業指導書及工藝等要求;二是檢查物,即機具設備是否處於安全狀態,是否存在缺陷及不完善的情況;三是檢查周圍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地下、地面、空中的環境,對作業是否要採取特殊安全措施。

3.危險確認制

危險確認制,就是針對本班組作業中的危險項目、要害部位和關鍵環節,研究和制訂相應的對策,使人人確認和知曉,以便在作業中進行重點檢查、重點防範,達到趨夷避險、安全生產的目的。

4.“三檢制”

班前檢查,其目的是為了督促工人穿戴好防護用品,並對現場和機械器具等進行檢查,以便及時清除作業環境中的事故“隱患”。班中檢查,主要是為落實安全作業措施,及時制止或糾正違章作業行為,消滅事故苗子。班後檢查主要是清理作業現場,做到工完場清,不留隱患。

(七)安全分析

班組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分析不安全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安全分析應有記錄。

(八)事故分析會

事故分析會主要是通過對事故的分析討論,吸取經驗教訓,引起對這類事故的警覺,變他人的失誤為共同的教訓,舉一反三,亡羊補牢。對事故的分析一定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使職工從血的事故中吸取教訓,受到啟迪。

六、班組安全的競賽活動

廣大職工,特別是青年職工都具有上進心強、思想活躍等鮮明的特點,安全競賽活動有利於激發職工好學上進、爭先創優的積極性。安全競賽活動的內容很多,如安全知識競賽、百日無事故競賽、安全操作技術表演賽、安全演講賽等。

安全知識競賽,可以把有關安全方針、政策、安全知識和規章制度等編成常識性的問答或分析判斷題,組織大家複習,然後選出代表隊、登台競賽。通過必答、共答和圖上作業的方式,評選出優勝者。這種競賽,台上答題,台下助威,評出名次,決出優勝者,形式新穎活潑,能培養職工學習安全知識的興趣和集體榮譽感。另外還可出考卷,職工參賽,根據評分高低或通過抽籤方式,評出優勝者。

開展百日無事故競賽,由於目標明確,組織嚴密,賞罰分明,措施具體,因而能夠把全體職工動員起來,為實現即定目標而努力奮鬥。但結束時一定要認真評比,獎勵先進,鞭策後進,防止出現虎頭蛇尾、“半截子工程”。

安全操作技術表演賽,是提高職工安全素質的有效方式。表演賽可以班內,亦可班際間或企業內外進行,能夠動員全體職工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技術知識。

七、班組安全的獎懲制度

班組安全獎懲制度是安全教育的一種很有效的方法。通過安全獎懲,尤其是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達到鼓勵先進、鞭策落後,調動全體人員搞好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實行獎懲公開化,對促進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作用更大。獎懲直接關係到職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慎重從事,必須以事實為依據,秉公執法,獎懲嚴明,使大家心服口服,心情舒暢,從而更加努力地工作,樹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紀風氣。

八、班組地外人員的安全管理

班組對參加本班組工作的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和其他人員,必須加強安全管理,與正式職工等同進行安全管理。班組有權拒絕沒有經過必要的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及未經考試合格的外來人員在本班組工作。外來人員必須配置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才能進入作業區工作。外來人員在班組開始工作前,班組長和安全員必須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指定專人負責監護,不允許單獨工作。

九、安全管理台帳和記錄

安全管理台帳和記錄是班組安全管理的依據和安全生產的歷史記錄,班組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帳。班組安全管理台帳由班組安全員負責建立和管理,要求分類合理、內容詳實、記錄及時、字跡工整、保管良好。班組安全管理台帳和記錄的內容應包括:

(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計劃、總結;

(3)安全活動記錄;

(4)安全培訓與考核;

(5)違章和異常情況記錄;

(6)安全工器具與特種安全設施檔案;

(7)安全獎懲記錄;

(8)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簽字記錄;

(9)安全檢查及整改記錄;

(10)事故及安全分析記錄;

(11)各種資料,主要有安全工作的規程、規定、措施、操作票、工作票、文件、事故通報、安全簡報等。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班組安全工作的關鍵是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尊重科學,按客觀規律辦事。班組人員不僅要了解和熟記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的內容和條文,更重要的是落實,要堅決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有紀必守、有禁必止,堅決杜絕隨心所欲,各行其是的傾向。只有這樣,才能把安全工作搞好。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10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11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執照中的施工承包範圍、註冊資金、執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閲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入當地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企業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安全考核合格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發佈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規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先簽合同,後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並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方負責協助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筆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行監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遵守總包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並設立台賬記錄。

7、業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和義務對其檢查、監督和管理。

(2)業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後對分包方的業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鬆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着“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盜和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辦公室為公司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防範措施的制訂、落實、檢查及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各部門、機構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北京總公司全體人員,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第二章 用電安全管理

第五條 公司辦公室區域應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設備,並留有餘地

第六條 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設備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第七條 員工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施設備的電源

第三章 加班事項

第七條 每日19點後仍需在辦公室進行辦公人員視為加班

第八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九條 加班人員應填寫各樓層加班領取鑰匙表格(附表二)後領取各樓層鑰匙,並於下班後進行鎖門工作

第十條 加班人員離開前需確認周圍電器設備及空調開關關閉後方可離開(包括洗手間各項設施)

第十一條 加班人員離開前應確認鎖門事項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 20xx年9 月1 日開始生效執行

安全管理最新辦法範文 篇13

第一條,嚴格對分包方案資質審查,資質審查的內容:

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原件。

2、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由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有的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6、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含起重機械安全準用證)、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7、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二條,加強分包合同的管理

1、發包方與分包方應依法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明確三點:第一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事故後必須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第二嚴禁分包方承擔的工程項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確分包方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是分包方自己的隊伍和人員。

2、分包合同除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建築集體公司有關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有關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要求。

3、我標工程的總承包商對業主負責,對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全面負責。不得將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安全責任以簽訂分包合同、安全協議等形式轉移給分包單位。

第四條,嚴格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1、項目部招用分包方時,首先要要求分包方填寫“安全資格審查表”,由項目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審查其資質。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方,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自行降低標準,不得簡化審查程序,不得逾期不辦。對以前跟公司合作過程中管理混亂或發生過安全事故的分包方,不得錄用。

3、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安全施工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責任,並對其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進行審核。項目部要將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4、在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項目部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對施工安全負責。

5、勞務分包單位施工中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必須由項目部負責,並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編制、審核、批准和交底。對勞務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技術措施、安全措施項目部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進行審批。

6、勞務分包單位在現場施工過程中,項目部應指派有責任心、技術熟練、有豐富施工實踐經驗的項目部管理人員擔任施工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對勞務分包單位的現場組織、機具的配置、現場佈置和勞務分包人員實際操作技能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勞務分包人員應在項目部的直接指揮和監督管理下進行勞務作業。

7、分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職業防護用具。項目部對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和安全用具的合格情況進行檢查,嚴禁不合格的施工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現場使用。

8、項目部要加強對勞務分包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同時施工前應組織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較低的分包人員進行培訓,並進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9、項目部要督促分包單位定期組織職工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殘、未成年者堅決清退。

10、工程開工前分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在上崗前也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

11、分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施工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部施工技術、安全部門審核後執行。

12、分包單位的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分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路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服從項目部的管理、監督和指導,並定期向項目部彙報安全工作。

13、項目部要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分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等,並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項目部應監督分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並在施工時派專人監督。

15、對分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鈎的管理辦法。由項目部根據工作量的大小,預留承包合同價款的10%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證金的100%,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50%。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分包方集體或個人,項目部要給與獎勵。對採取緊急措施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或事故擴大)的集體或個人應給予重獎。對負責人不服從項目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分包單位,必須立即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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