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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精选29篇)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

第一章 总则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精选29篇)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_____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_____,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_____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_____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于每年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收支帐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_____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9.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相邻业主协商同意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的变更情况;

12.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

5.绿化;

6.交通秩序与_____停放;

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__________________;

3.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

4.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后,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获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标准,甲乙双方协商调整]。

5.空置、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_________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纳。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

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_________[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车库:每日:__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_____标准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_____计量表核算,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_____用。

第二十六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发生变换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帐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帐户转移手续。帐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十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_____由乙方代行办理,_____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_____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___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_____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_____用,退还利息并按______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反协议,未能让业主按其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_____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将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将《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并告之受让人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等费用的交纳情况。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二、本物业管理质量目标

三、本物业的管理方案

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__

物业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_____式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幢____单元____套,计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幢____套,计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幢,层数____,套(间)数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幢,层数____,套(间)数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___。

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根据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使用人、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

9.与乙方办理物业管理验收手续时,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__日内向乙方移交;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及完成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满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

4、物业共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道路、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 3.3 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5

甲方(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购房人、业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概述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基本状况

1、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2、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

3、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定义

1、所谓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门内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厅门、楼梯间、抗震结构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甲方的物业管理职责

1、甲方应当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当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6、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第五条 乙方的监督与保证

1、有权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有权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4、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甲方对共用设备的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第七条 甲方对共用设施的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第八条 甲方对绿化及养护的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第九条 甲方对环境卫生的管理

1、由甲方组织清洁队伍对小区内公共环境卫生及楼层公共部位卫生进行保洁;

2、公共部位清洁设施摆放整洁,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垃圾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5、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6、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7、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8、定期消杀"四害"。

第十条 甲方应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为小区业主(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环境;

2、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杜绝因管理责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4、甲方应禁止散发广告、推销产品和无身份证明等人员进入小区,对因管理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当负责。

第十一条 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甲方应对车辆进出实行验证、登记制度;

2、乙方的车辆需按规定线路行驶,进场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逻协防队员负责疏通和维护区内交通秩序;

4、甲方应禁止载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在小区内因乱停、乱放等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否则因故造成的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由肇事者负责。

第十二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乙方在装饰装修房屋时应当遵守。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甲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证

1、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8小时服务电话。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记录。

(7)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至少两次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各组团、栋、单元(门)、户有明显标志。

3、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等记录齐全。

(3)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早6点至晚12点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24小时值勤。

(2)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3小时至少巡查1次。

(3)车辆停放有序。

(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5、保洁服务

(1)小区内设有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场所每日清扫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半年清洁1次。

(3)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清洗,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绿化养护管理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2)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

(3)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

第十四条 费用标准

自乙方办理入住手续当月起,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按下述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

1、乙方交纳费用时间:从开发公司通知的业主入住之日起,开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2、管理费标准: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场(商铺):_________元/㎡/月;

办公写字楼: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业的,需到甲方登记备案,否则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仍由乙方交纳;

4、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

6、交纳费用时间: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用及其它有偿服务费:按物价局审批标准或者双方协商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每半年向业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情况,每年_________月份向业主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第十七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 保险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②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③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④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⑤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担;

③在 费用中支付;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①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7

一、合同当事人

甲方:济宁丽人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济宁华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直之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对济宁丽人医院项目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二、物业保洁项目

一、 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以及简单的办公、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场所。

2、 甲方须指定专人与乙方派驻之工作人员对接,以免造成工作疏漏。

3、 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洁人员超时工作的,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 乙方全心全意为甲方提供管理工作,实施本协议中列出的各项工作内容。

2、 乙方遵守甲方现行的办公管理规定、制度和要求。

3、 坚持合理的意见,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实施,保障最优的管理效果为首要工作前提。

4、 乙方自行提供保洁工作必须的设备和工具。

5、 乙方保洁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6、 乙方确保甲方大楼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

7、 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当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二、保洁工作流程

(一)大堂区域

1、 每日甲方员工上班之前,大堂所辖区域内的清洁工作须全部完成,楼内员工正常工作期间,随时巡视保洁重点清理大堂地面和电梯轿厢内的垃圾杂物及污渍。

2、 用扫把清扫大堂地面及门前区域垃圾,确保地面光亮无尘,并用尘推拖掉大堂地面尘土。

3、 用干净毛巾擦拭玻璃门,确保门窗玻璃擦拭光亮干净,门框及门把手光亮,并定期刮拭。

4、 用毛巾和其它清洁用品擦拭大堂内其他物品,包括门框,指示牌,宣传栏等,确保标牌等无灰尘。

5、 及时倾倒垃圾桶,确保垃圾桶摆放正确,烟盘干净。

6、 保持服务台光亮无杂物。

(二)公共区域

1、 用扫把清扫走廊地面杂物,确保走廊地面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消防器材干净无污渍。

2、 清洁电梯间外门及轨道,确保电梯间走廊地面无杂物,墙面光洁,无明显污渍,电梯门,门框,轨道保持锃亮,无灰尘污渍。

3、 用拖把,扫把等工具清扫公共卫生间确保地面光洁,无杂物,无明显污渍,门、隔板两面光洁,无污渍、灰尘,标牌完好、光洁,洗手盆光洁,无污渍,水渍,水龙头光洁,台面光洁,镜面光洁无污渍、灰尘,便池光洁,无污渍,废纸篓置于便池右后方,内衬垃圾袋,废纸不超过半。

4、 用扫把清扫步梯消防通道,确保整洁无纸屑、烟头、无积水等,定期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并保持垃圾桶外观清洁无明显污渍。

5、 用毛巾及其他清洁用品擦拭玻璃门、门窗、桌椅、门框、标牌、防火门、防火器材及其他公共设施。

(三)办公区域

1、 用扫把、拖把等工具清理办公室地面,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明显污渍

2、 用毛巾清扫办公室内门、窗、框架、窗台、把手、玻璃等,确保其光亮,无污渍和灰尘。

3、 确保其他桌椅。书柜。矮柜。茶几。沙发等表面光亮,洁净,无污渍,水痕和灰尘等。

4、 办公室墙面及各种设备设施 如空调、饮水机、加湿器、电风扇、墙面开关及其他设备设施等表面无灰尘,污渍。

三、保洁人员配置

乙方为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向甲方派遣保洁员____人。

三、物业保安项目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根据双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公共秩序的防范任务,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一、 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 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 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及时答复和改进。制定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4、 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共同领导并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对保安人员进行教育,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若保安人员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处罚的,甲方及时通告乙方,经调查核实后由乙方处理,保安员因事请假,经乙方经理审批后方能生效。

5、 乙方按规定为保安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致残者经国家有关机构鉴定),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指挥保安人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事而使保安 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6、 甲方禁止安排保安人员为个人人身保安服务,禁止保安人员处理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禁止使用保安人员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等与保安服务无关的其他活动,禁止安排参加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违者由甲方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属保安个人行为,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他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8、 甲方应对本单位的员工、家属、临时工进行守法和遵守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人员共同维护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员违规或纠纷而造成责任事故、财产损失,乙方执勤保安员不负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 乙方指派保安人员负责甲方的公共秩序的护卫工作。

2、 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4、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 保安人员应对院内车辆进行疏导,对外来的人员以及车辆进行盘查,对水电注意管理,并每一小时对院内进行一次巡查。

6、 值夜班的保安人员不得睡觉,夜间要加强巡逻力度维护安全防止破坏,对院内人员和财产安全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7、 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无违规犯罪前科。

8、 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9、 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二、 保安人员配置及保安服务费

1、 乙方根据甲方方面要求按时提供____名保安人员给甲方,在甲方区域内执勤。

2、 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工作餐。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为____年。

五、物业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 物业服务费由保洁费和保安费以及垃圾清运费每月300元共三部分组成,共计每月_____元。(包含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等,且此款项不包含税金)

另:乙方提供人员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加班时,加班费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

2、 每月10号由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节假日顺延,但不得超过三天。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约定及违约责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5、其它事项:

七、其他事项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元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济宁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6、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7、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9、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8

第一条、总则

1.1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坐落:;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2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产权人,并向其负责,即向甲方负责。

1.3本酒店物业管理托人甲方现托乙方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受托人,以甲方之受托人的名义管理本物业,而乙方也同意接受任,双方同意依照本协议规定条款履行相关的权利与义务。

1.4凡遇到有在乙方受托期间对项目运作有重要影响或涉及较多客户之事项,乙方须于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1.5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广告媒体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本物业管理期限内行使,否则乙方将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权利,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6资料保密

乙方不可于本协议期间或期满后向第三者公开因被甲方作此托而获得关于甲方或任何用户之经营及其它商业资料,除非此公开是获得甲方或是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之职权所需。

1.7分包

乙方应有权在事先知会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分包部分本物业专业管理工作内容给予分包商或其它公司。但乙方不得将本业务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由于分包商造成的失误,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8本协议内之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协议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条、注释:

除协议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2.1“产权单位”指甲方。

2.2“物业管理受托人”指乙方。

2.3“本物业”指本项目之整体,包括宾馆、停车场及甲方书面同意的公共建筑及场地。

2.4“客户”指本物业的全体使用人。

2.5“预算”指每年由乙方编制之本物业管理的财务预算;甲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对本项目之使用合理性进行监督。

2.6“本物业管理费”指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

2.7“管理公司”指经由乙方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本物业管理公司,专职管理本物业的日常办事机构。

2.8“本协议”指本物业管理托协议。

2.9“公共设备”指本物业内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空调系统、电信系统、电气系统、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托管理内容:

3.1本物业建筑本体及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或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场区。

3.2本物业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水设备、配电系统、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供水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电力系统、卫星电视系统、电话系统、电信系统等系统。3.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于本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场等设施。

3.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共道路、商业广告网点等设施。

3.5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3.6本物业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清运。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地、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公用部位等。

3.7本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的行驶及停泊。

3.8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持本物业内公共秩序。包括区域内的'安全监控、巡视、消防管理、门岗执勤。

3.9配合项目开展甲方实施的各项活动。

3.10负责向本物业之受益人收取或代收下列费用:

(1)本物业管理服务费;

(2)能源耗用费(包括水、电、燃气等);

3.11甲方单位面积内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甲方提出托时,乙方应接受托并合理收费。

3.12本物业内的空置面积部分的维护与管理。

3.13本物业内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管。

3.14其它托管理

(1)协调甲方与物业使用人处理工程的.质量问题;

(2)协调甲方所聘的施工队或承包公司处理房屋在交付使用后遗漏的工程问题;

(3)处理所有对于本物业管理的投诉及维修申请。

3.15有关甲方托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四条、托管理期限:

4.1本协议的托期限暂为年,即由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4.2本协议届满时,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可延长期限。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如果有意延长期限,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延长本协议期限的书面意向,双方应在本协议届满前达成延长期限的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在期限届满时终止。

4.3协议期满时,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并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五条、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力、义务:

(1)监督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本物业管理制度。

(3)审定乙方本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托乙方对本项目使用人按照甲方要求进行针对性服务与管理。

(5)如本物业建筑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对房屋质量负全部维修责任,如托乙方返修,由甲方负责支付全部费用。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合理面积办公用房(具体面积见本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物业的管理用房,并提供相应基本的办公条件及设施。

(7)负责收集、整理本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移交。

(8)协调、处理本协议生效前发生的本物业管理遗漏问题。

(9)协助、配合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支持乙方为保障良好物业管理而进行的必要措施。

5.2乙方权力、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制度。

(2)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业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第三者。

(3)为本物业管理部门编制合理的人事组织架构,并保证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

(4)制定本物业管理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程序与各岗位职责。

(5)招聘本物业管理公司各岗位员工。负责培训各岗位员工有关本物业管理的专业技术,包括礼仪、礼貌、行为规范、业务训练等。

(6)制定一切有关日常本物业管理所需的文件与表格,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等。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方案和中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负责编制本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供甲方审批。

(9)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备需要时查验,并应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返还甲方或移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1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照乙方测算并经双方认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6.2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为元/月.建筑平米。

6.3空置面积管理费:甲方按乙方所定收费标准全额支付乙方空置面积部分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和公共绿地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中中修以上项目费用由甲方承担。

6.5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与政府价格政策变动,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政府新出价格进行调整。

第七条、物业服务质量承诺:

乙方参照本项目所在地区同类项目政府颁布之最高等级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相匹配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八条、管理费用的运作模式:

8.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物业管理实行包干制。

8.2在乙方提前向甲方作出项目预支酬金支出书面知会时,甲方未能及时回复,给乙方在物业管理过程中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3在本项目正常管理期间,甲方应按所定标准缴纳费用,乙方按预算执行支出,接受甲方的监督。

8.4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一次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支出报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九条、保险:

本物业的全部保险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本物业实际情况办理。本物业在正常使用管理期内,乙方负责购买本物业所需投保的保险,此项费用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的,给对方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均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0.2在物业管理中,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过错,给物业使用人造身财产损失的,过错方应负责进行赔偿。

10.3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之过错,造成存放于此方的管理文件、档案、财务资料等的遗失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0.4由于甲乙双方任一方存在违法行为,致使对方解除协议的,违法方赔偿因此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10.5甲方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之规定承担保修责任。若甲方不予承担,乙方发出限期修改的书面通知,在通知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予答复,且情况紧急,则乙方可以代为保修,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乙方要求及时足额补偿乙方。

10.6甲方在乙方接管物业时,若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提供必要技术档案资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10.7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解除协议方应赔偿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一方终止协议:

(1)若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所列明的责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无须对乙方、乙方派人员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因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管理责任而使甲方受到地直接损失;

(2)乙方未能按协议条款中所列收到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时,有权给予甲方提前一个月的书面通知后提前解除本协议,而无须对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做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对应收而未收的本物业空置面积管理费向甲方追讨

11.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充足理由,于提前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在发出及收到终止通知后的一个月期间,甲、乙双方仍需履行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就协议解除事宜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均不需要向对方作出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1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协议终止、解除与交接手续: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前15日工作日内,乙方应积极腾退物业管理用房,并与继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友好交接工作,不得有任何妨碍继任物业管理公司正常物业管理的行为。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日,乙方需提交物品及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并向继任物业管理公司移交管理期间的各类档案资料、甲方提供的相关物资以及乙方受托担任物业管理

公司期间利用甲方资金购买的财产。

物业管理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5日内,乙方应与甲方和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核对所有财务帐册,并将剩余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继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13.2通知

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必须用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送达或以预先缴付的邮递方式或以电传方式送达。

13.3完整合约

本协议己包含当事人之协议,并推翻所有先前协议当事人之间关于管理本物业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协议任一条文在法律上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协议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13.4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有关编制、审定和登记本协议之法律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13.6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的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13.7争议的解决

凡因在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13.8修改协议

本协议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协议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或增加。经修改之后协议须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13.9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3.10本协议共10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2.公房出售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本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8.每______个月向乙方公布物业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自本协议终止时起5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

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物业使用守则》等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________等。

三、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内容

(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见附件:《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备运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环境卫生: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绿化: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一、乙方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乙方交纳;

六、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________________调整;

八、每次交纳费用时间: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机动车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线电视: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七条 维修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一、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本物业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维修基金。乙方在购房时已向_________交纳维修基金________元。

二、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三、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按乙方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四、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保险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二、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交纳违约金,或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协议样本送___________(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0

第一条:

甲方(业主):

地址: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对其__市__路__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四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设施、低压配电设施、避雷设施。

第五条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管道。

第六条公共绿地、绿化、建筑设施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附属配套建筑、场地和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围墙、大门。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和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第十条配合、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实施小区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备保安值勤、巡视、进行安全监控。

第十一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与住户档案。

第十二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

2.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及实施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4.有权向乙方投诉其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并知悉处理结果。

5.向乙方递交物业产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备案材料。

6.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7.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8.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填写申请表,缴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经乙方审查核准后方可施工;完工时,通知乙方检查有无违章、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乙方检查未发现上述现象,应将保证金返还甲方;若有上述现象,应要求甲方限期修复或扣除保证金作维修费用。

9.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的颜色、形状和规格),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畅⒆孕谐捣(棚)等共用场所(地);

(3)占用、损坏或擅自移动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监控、路灯等公用设施设备;

(4)违章搭建;

(5)践踏、占用绿地,毁坏绿化,损坏、涂画公共标志和建筑小品;

(6)随意倾倒、堆放、丢弃垃圾或杂物,高空抛物;

(7)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设立广告牌;

(8)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置摊点;

(10)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规章。

2.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章的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对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警告、制止、与业主协商解决、索赔、起诉等措施。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安全检查、小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实实施。

6.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代收代支费用;

(3)有偿服务费用。

7.每6个月向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8.协助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部门或单位对物业管理遗留的问题。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变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乱搭建,房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良好、正常运行,水电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养,维护完好率达100%以上。

3.公共环境整体美观洁净:

(1)楼外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两次,实施8小时保洁;

(2)楼内公共通道、走廊、楼梯、休闲场所每天清扫一次,每月清洁4次(含楼梯扶手),大堂实施8小时保洁;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质化验报告,水质化验符合国家颁布的卫生标准;

(4)化粪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发生堵塞及时处理,确保化粪池不外溢,下水道畅通;

(5)每天定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产日清;

(6)每月灭蚊、苍蝇一次,每季度灭鼠、灭蟑一次。

4.公共绿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杂草、灭虫害;

(2)绿化地、园林小品每天清洁一次;

(3)植物成活率达到95%以上,出现枯死苗木及时补种。

5.保安服务: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制度,日夜巡逻;

(2)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工作规范,遇有险情,在接到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

(3)对出人小区车辆敬礼(戴白手套敬标准礼),以标准手势指挥车辆的进出停放;

(4)区治安达到安全文明小区的标准。

6.管理服务:

(1)接住户投诉有记录、有跟踪、有处理结果反馈;

(2)管理员每日巡视两次以上,接电话投诉半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7.维修:

(1)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________),维修及时率100%以上;

(2)维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费用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规定的委托管理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服务成本、法定税费、经理人酬金构成。

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标准为__元/月,管理费每半年结算一次,1月份缴交上半年、7月份缴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提供服务的经理人酬金和税金。

第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费的l%。交纳滞纳金。

第十八条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本物业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将管理用房转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条乙方对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应当事先公布收费标准,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条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场地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及预算,经确认后乙方组织实施。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四条义务的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限期内解决;导致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该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同意选聘乙方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好绿化树木养护工作,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和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合同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果。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3.3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2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群邦·新天地商业街经营场地物业管理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管理场所及经营范围

1.1甲方已合法取得群邦·新天地商业街物业管理权。

1.2乙方经营群邦·新天地商业街

第二条 合同性质

2.1本合同与《群邦·新天地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互为不可或缺之组成部分,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合同,接受甲方统一管理。

2.2《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保证自己及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条款,乙方及工作人员因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三条 管理费用

3.1甲方依照高密市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价格,收取乙方的物管费用,标准为元/平方米/月。

3.2本合同签订后,在缴纳租赁费用的同时乙方应缴付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壹仟玖陆拾陆元整 ,以后物业管理费缴费时间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缴纳时间同步。

3.3 乙方应缴的税费及其他政府机关另行收取的费用均不包括在物业管理费当中,由乙方自行承担。

3.4水、电、气由乙方持IC卡在甲方统一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或相关部门购买。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自身过错,致使甲方的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损失、损坏的相关维修费用。

4.2乙方应当负责经营场地内乙方自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乙方设施、设备的损坏,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乙方拒绝的,甲方可先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3在经营场地内发生或发现财产损坏、人员伤亡,以及水管、电器线路、燃气管线或装置、设备设施或其他事故和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4.4乙方应当遵守甲方营业时间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经营。

4.5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撤离甲方场地时,向甲方交还经营场地的相关钥匙及水、电、气卡。

4.6乙方应当保持经营场地内地面、室内墙壁及其他设施设备和物品的良好、清洁状态;非甲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7乙方应当对所经营的商品投人财产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而引起的火灾、火险及其他安全事故等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以及应由乙方承担支付的其它费用。

5.2甲方应保持建筑物的屋顶、墙面、电源、电缆和下水道以及乙方责任外的其它公共设施设备处于可供使用的状态。

5.3甲方应保持维护建筑物所有的公共区域、洗手间及除乙方经营场地以外的其它区域的清洁卫生。

5.4甲方应保持所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及其它营业所需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5.5甲方应为顾客营造舒适的购物环境,统一规范管理好营业场地,确保群邦·新天地在行业中的整体形象和商业信誉。

5.6甲方应制定各种治安、消防、安全、保卫制度,提供良好的保安服务。

5.7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或严重违反商业街治安、消防、装修等规定,经通知仍不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催缴费用和责令整改。

第六条 限制及禁止

6.1乙方不得在营业场地内存放任何武器、弹药和其他易爆、易燃、易污染的危险品和化学物品。

6.2乙方不得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设置障碍影响通行;否则甲方有权搬移物品拆除障碍,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约定指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改正,如影响乙方经营,甲方应给予补偿。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拖欠费用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为:每天收取拖欠费用的千分之五。 7.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八条 免责条款

非甲乙双方的过错而引发的火灾、水灾及其它事故,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本合同的内容、效力、解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保护和管辖。

9.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高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不可或缺之组成部分,合同期限与《房屋租赁合同》相同。《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本合同随之终止或解除。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7双方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相抵触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街道)_____号。

管理界限:东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 。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路、化粪池及化粪池以内的排水管道、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 、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盗抢保险的车辆,乙方有权制止停放,不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值勤、______ 、________ 。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 、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物业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档案、_____ 、_______、_______等有关财务帐册及_______ 。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位于______位置计______?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位置计_____?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1.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2.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 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产权人公约》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 、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项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 年。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 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物业产权人公约》并监督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使用办法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向物业产权人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利息的使用及分摊情况;

8.监督检查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经常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2.保证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物业产权人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负责向物业产权人筹集;

5.向乙方提供建筑面积____?物业办公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6.按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1%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经营用房(产权归全体物业产权人所有),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给乙方使用。

7.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并建立交接手续;

8.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催交无效的,由甲方做出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收缴,委托乙方实施;

9.调解处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与乙方的纠纷,协调其之间的关系;

10.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建设及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完成政府交办属于物业管理区内应完成的各项任务;

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预算决算报告,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共同设备、设施、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定提交物业产权人大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有关财务帐册的管理;

6.规劝制止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物业产权人公约》的行为;

7.有请求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协助管理的权利;

8.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利;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0.依法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1.履行本委托合同并依法经营;

2.接受物业委员会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物业产权人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5.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维修基金利息;

7.每半年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每年7月份和12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提交一份维修基金利息使用管理报告;每年1月份向物业产权人公布全年维修基金利息收支情况;

8.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9.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定期对房屋设备设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1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终止7日内,必须向物业产权人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经双方共同认可并委托审计机构审计后,向甲方移交有关财务档案资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及物业办公、经营用房。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第二十六条依据《大连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6号)和《大连市城市综合大厦物业管理标准》(大房局发[1998]87号)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 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锅炉供暖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 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 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疏搂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放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杂物。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无马路摊点、马路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法、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2.保安人员值勤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保安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 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管理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向物业产权人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收取。

2.付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

3.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4.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百分之0.3按日交纳滞纳金。

5.物业产权人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采暖费收费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场和由物业产权人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地停放车辆的,由乙方对要求停放车辆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下列标准收取停车场地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费用,40%用于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费用。

1.露天车位每日__________元;

2.车库每年______________元;

3.摩托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4.自行车每日____________元。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大连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缮资金计提及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51号)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根据有关委托,按政府定价代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水费、电费、________ 。

第三十二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三条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和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经营性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费。户外广告和摊亭、摊点等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的60%用于物业维修和绿地养护,40%用于弥补经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便民服务。

第三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为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物业产权人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甲方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办理。

第三十五条 乙方按______%的比例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提取管理者利润。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 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因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承担。

第四十二条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甲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按相关物业产权人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甲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0.3%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为维护公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漏气、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物业产权人、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成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做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七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印刷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1.由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双方就甲方关庙市场四楼物业管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托物业服务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

二、 物业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的水、电、消防、卫生和秩序等管理。

(2)信件、报刊、包裹的收发。

(3)完成由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物业服务费每月包干总价3500元(大写:叁仟伍百元整)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及质量标准

(1)治安秩序维护

设治安秩序维护员2人(年龄在48岁以内),白班1人,夜班1人;着统一服装、装备,配证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标准的动作和优质的服务展示企业形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纪录,做到上交下接清楚无误、责任明确;维护责任区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发生;巡视责任区内各种危及安全的情况,防止人为破坏行为,防止丢失,发生异常及时上报;礼貌接待客户,认真回答客户或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对与自己不明白的问题不可乱讲,可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对管区内的可疑人员要加以监视,禁止外来人员乱贴乱画宣传资料等;制止外来人员在服务区域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时间开、关大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根据消防部门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间严禁饮酒。

(2)办公区域及公共设施管理

每月定期对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施设备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告知甲方。

(3)水电管理

负责水电维修、维护,保证正常安全运行;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因水、电等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维护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记工时费,并负责水、电公司的协调和联系工作。

(4)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清洁员设置1人每日对营业厅走道、楼梯、扶手、厕所等打扫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洁一次。营业厅环境、地面无杂物垃圾,不留卫生死角,每日清运垃圾外出,清洁工具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卫生质量标准达到天花光洁明亮,无蛛网、积灰;墙面整洁美观,公共灯具定期擦拭;清洁工实行全天侯保洁。

(5)消防管理

根据消防的要求,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测消防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和消防部门汇报情况,并协助业主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工作。

(6)安全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为甲方服务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违约责任

⒈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⒉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违反约定,或服务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减服务费20元,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减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①维修维护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报刊丢失,每次扣20元;

③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发生扰乱办公事件,秩序维护员又未及时劝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员失职导致公共财物(不含现金及其它无法界定的财物)被损坏、盗窃,由乙方照价赔偿,如乙方不赔偿,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的服务保证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保证金20x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不计息。在合同期满不发生遗失问题,甲方如数归还,否则按违约金额扣款。

(8)合同期间,乙方应每月将代缴甲方水电费,并将明细和缴费凭证交甲方办公室备案。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从20xx年X月XX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洽谈合同续签事宜。

(10)未尽事宜双方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XX月 XX日

20xx年 XX月 XX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5

(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6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xx年x月x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收费标准:多层x元/mx月;门市房x元/m*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①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①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②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④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⑤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⑥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⑦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①共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②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③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④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⑤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②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③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②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③巡逻:每曰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④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⑤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业主车辆张贴标志,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⑥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6、档案管理

①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②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符。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和评价,发现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到位的情况,有权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对乙方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须将对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条款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对照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3)甲方对房屋维修基金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业主的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努力做好广大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业务工作和内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独立的内部自主管理权、民事权及相应的服务收费权(包括外来小区内经营销售、宣传等租用场地费归乙方收取)。

(2)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乙方可以对违反《业主管理公约》的行为给予处罚,处罚所得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4)乙方有义务以多种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物业服务情况,以便于业主委员会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状态。

(5)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所做所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项收取其他费用而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

(7)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原则上由服务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如果乙方为相关部门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服务不到位,被业主委员会提出应当整改提高而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甲方将中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如甲方违约干涉乙方正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给乙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县房产处和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县主管部门纠正其不法行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集体作出的决定,由集体赔偿损失,因个人行为造成后果的,由个人作出赔偿。

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县房产处和县小区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城管局一份,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7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 年 月 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费标准:多层 元/m* 月;门市房 元/ m*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①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①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②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④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⑤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⑥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⑦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①共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②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③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④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⑤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②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③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②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③巡逻:每曰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④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⑤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业主车辆张贴标志,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⑥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6、档案管理

①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②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符。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和评价,发现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到位的情况,有权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对乙方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须将对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条款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对照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3)甲方对房屋维修基金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业主的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努力做好广大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业务工作和内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独立的内部自主管理权、民事权及相应的服务收费权(包括外来小区内经营销售、宣传等租用场地费归乙方收取)。

(2)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乙方可以对违反《业主管理公约》的行为给予处罚,处罚所得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4)乙方有义务以多种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物业服务情况,以便于业主委员会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状态。

(5)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所做所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项收取其他费用而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

(7)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原则上由服务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如果乙方为相关部门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服务不到位,被业主委员会提出应当整改提高而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甲方将中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如甲方违约干涉乙方正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给乙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县房产处和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县主管部门纠正其不法行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集体作出的决定,由集体赔偿损失,因个人行为造成后果的,由个人作出赔偿。

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县房产处和县小区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城管局一份,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大西农贸市场)物业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沈阳市丰丰源商贸中心(天坛市场) 区 号的摊床出租给乙方经营,摊床面积为 平方米。经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每年物业费收取为上打租一次性交齐,具体收费时间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缴纳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滞纳金,超出两个月后,甲方有权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经营性(公共部位)照明、卫生等设施,并负责对市场卫生、安全和经营秩序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取适当的费用,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

四、甲方必须实行严格管理,树立为业户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办事公正、廉洁自律、严禁向业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乙方须按照农贸大厅的管理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经营必须的相关证件,如乙方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按月缴纳自用水、电费,按行业标准收费,按表计算。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服从市场物业管理,严格按市场区域划分经营商品。遵守甲方为确保市场安全和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5、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将摊位转租、转借、转让、出兑,必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乙方方可按规定处理。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终止合同,自愿放弃摊位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另行招商,并不退还任何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

6、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经营,不准摊点越外、摊外设摊,否则甲方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7、乙方不能随意改动或破坏档口及市场内的公共设施,如有改动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除市场。在承租期内,除承租的档口外,其它档口未经甲方允许不准擅自占用、出租、转让。

8、乙方不准经营易燃易爆及市场内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场内进行娱乐活动(如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殴、妨碍市场经营行为。

9、乙方要加强消防意识,经营期间乙方不慎失火或经营管理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及其它损失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在大厅内经营期间,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办理人身财产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10、为了保持市场的整体形象协调一致,乙方不许私自在市场内挂彩灯、彩旗、条幅、宣传画、张贴不干胶各种字体。按时缴纳工商、地税等部门的相关费用,公平交易、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11、乙方在经营中必须搞好摊位卫生,必须将所经营的食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垫高距离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应把摊位经营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摊床内,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内,严禁摊外随手丢弃或将菜叶、肉渣、贝壳、污水等废弃物品倒入水池和厕所内。食品加工的业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装排烟设施,对未达到排烟标准的业户,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停业整改,直至达到排放标准为止。

12、严禁大厅内使用明火或电炉子取暖,严禁使用电饭锅、电磁炉、煤气罐等。

13、禁止一切车辆(自行车、电动车、倒骑驴等)进入大厅。严禁在大厅内给电瓶充电。

14、大厅内严禁私拉乱扯各种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可燃材料灯罩、灯具,保险丝必须与额定标准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灯,切掉各种电源。

15、消防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经营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经营的,必须事先与甲方沟通,协商处理办法。如乙方私自不经营满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在公安部门监督下将货物移送它处,视为乙方废弃物品处理并收回摊位使用权,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甲方有权对市场内的空床位更换经营品种,乙方无权干涉。

17、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一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对乙方进行批评,并以书面形式将此事在大厅公示栏中公式一个月。乙方在经营期间第二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责成乙方写书面检查,乙方向甲方交纳适当的保证金,一年内不在违反,保证金退还。乙方在一年内三次违反本合同条款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厅内的经营资格,清除大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当市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断合同,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如遇国家政策需要,甲、乙双方均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迁,按拆迁相关政策办理。如甲方人为原因或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谁造成的,谁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1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 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 《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 (略)

二、物业管理与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别

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

2、物业管理服务是指受物业所有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3、法律性质不同: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派生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一种准物权(在区分所有权中叫成员权),是购买了不动产的业主们的法定权利,是业主们一定区域内的共有物业的使用与管理的自治权,它因不动产的存在而存在,因不动产的灭失、买卖、赠送而消失。而物业管理服务产生于服务提供者(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合意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依合同的生效而取得。

4、权利主体不同: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也就是说物业管理的权利主体是业主和由其组成的业主大会,即使选聘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也不过是一个义务主体罢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处于被管理、被监督的地位。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主体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员工则成了义务主体,业主承担的是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5、参与主体不同:物业管理活动的参与主体有建设开发商、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业主、房屋认购人、租户、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和个人,如果有聘请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专业服务企业,则两者也属于参与主体之列。而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参与主体主要是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及员工,如有单项业务外包,专业服务企业及其员工也属此列。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0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办公及住宅。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

2、代收公用照明及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电梯和水、电费、采暖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罚款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委托乙方管理的土建项目及全部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各施工安装单位承诺的保修期内如存在设施、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返修或委托乙方返修,并承担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

6、甲方向所有建设单位及设施、设备供应方退还质量保证金时,应当征询乙方对工程质量及设备是否正常运营的意见,且在乙方同意后方可退回该项质量保证金。

7、甲方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8、档案、资料,并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全部移交乙方管理。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遗留问题。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在有关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成立业主委员会,接受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3、配合甲方完成本小区业主的入住交接工作。

4、对业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5、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6、成立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持有不同岗位的专业资质证书。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每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给业主的“房屋质量保证书”中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等条款实施。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完好,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

2、设备运行:公用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范;供水设备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供电系统制定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电梯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运行,轿厢、井道保持清洁;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交通秩序: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登记。

4、安保: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每月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此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期限为一年。)

2、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场价及物价上涨水平因素进行调整。具体物业服务费调整后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另签订补充协议。

3、未出售的及因甲方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 。

4、本物业管理费按季度收取,在每个季度前_________日缴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每日按1%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车库: _________。

2、露天车位: 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并报相关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及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三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七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月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_____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_____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_____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_____%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_____%以上,合格率达_____%,险情排除及时率达_____%,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_____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_____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广州市 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2.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

甲方应当于每月 号前支付物业管理费 元/月。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4)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3.甲方应当自 年 月 日起向乙方交付物业管理费。

第三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人民币___元 /月

(2)非机动车:人民币___元 /月

2. 临时停车(按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办法收取)

第四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20xx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同意遵守乙方指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2)应当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5)如乙方根据对整个物业的专业化和一体化商业管理对物业进行装修或调整单个商铺的位置,则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

第七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七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 突发事件的处理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件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3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_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_x

电话:_x

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_x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_x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_年12月1日至20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尝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_x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有偿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代发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_x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在不违反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开支:

⑴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解聘费用及其他人工成本类费用;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费用;

⑶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⑷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⑸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⑹办公费用及法律诉讼、审计费用;

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保险;

(8)该项目的供暖、制冷费用和公共区域的给排水费用;

(9)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临时应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结束后,甲方派出中介审计机构对物业公司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视审计结果出具具体意见,如发现物业公司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物业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辖物业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并将每月的经营情况及资金收付情况上报业主备案,业主有权根据月度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㈢人事管理

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业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隶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并承担全部人工类费用。并由乙方对各级人员拥有直接人事任免权。

㈣其他委托事项

⒈组织开展本物业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⒉可以与客户签订其它与物业有关的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客户另行约定;

⒊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㈠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⒈设备运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调供应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⑵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⒉其他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

⑴物业外观:保持统一外观,禁止违章建筑并确保外观明亮整洁,禁止违规设立各种广告、招牌等;

⑵设备运行:确保直接管理的机电设备运行顺畅,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无故中断;遇检修停运时,需提前两天书面告知全体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运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单元内二十四小时有偿急修服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小修:参照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⑸绿化维护:保持草坪春夏常绿及进行保养,四季时节定期更换时花;

⑹环境卫生:保持物业环境优雅、整洁、美观;

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证24小时的门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保证物业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车辆停泊行驶合理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⑼消防管理:确保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现严重事故;

⑽电梯运行维护:确保主梯运行顺畅,不得无故中断,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日常维护由专业公司负责;

⑾装饰装修管理: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⒊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如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5%—10%并每月上报甲方以下9项报表):

⑴办公室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文件处理,急件催办率95%;做好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重大失误率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率99%;

⑵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合格率9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⑶质检管理;各项检查内容计划落实实施率95%;不合格处理率及跟踪验证及时率100%;

⑷财务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5%;缴费通知单发放率、正确率100%;

⑸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秩序维护管理范围内无责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值班;车辆专人疏导,排放整齐;无责任丢失、责任盗窃、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人员伤亡;无责任火警、火情;火灾报警通知率达100%;

⑹工程管理: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无重大责任事故;设备返修率低于1%;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零维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⑺环境保洁管理: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达标率98%;绿植养护达标率99%;

⑻客户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符合要求;业户投诉及报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诉及维修事件回访率100%;本合同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率调查,且保证客户满意率80%以上,并统计投诉率且客户投诉率低于1%以下;

⑼催缴租户租金:大厦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过2月以上;

五、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业服务费

⒈物业管理费为办公楼人民币32元/m2/月,首层商铺为人民币35元/m2/月;裙房商铺为人民币30元/m2/月。注:以实际租户签约租赁合同为准;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内容及标准详见双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合同;

⒊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或根据本物业实际管理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

⒋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而未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标准应

在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中加以约定并遵照执行。如出现物业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严重情况,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它正当措施,保持和保证物业管理维持正常服务内容和标准。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⒌按国家有关法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大修标准: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计划标准的零部件,将设备调整到规定的功能状态。

例如:建筑结构、玻璃幕墙、室外广场损坏,防水层老化失效,室内装修大面积破损,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因使用年限达到大修标准,末端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换以及因技术发展和使用需求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层老化失效,采取局部堵漏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需重新做防水;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主机和电控设备磨损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时间宜定为5~6年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当故障率升高,电气线路、零部件达到严重损坏时应做更新工程。大修时间宜定为3年一次。

中修标准:只对设备的某些分系统、分机、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进行,或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调试性能,使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设备某些技术状态恶化时进行。

例如: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室内装修重新粉饰,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重要部件磨损严重、性能下降达到中修标准,末端设备零配件批量更换等。

1、瓷砖空鼓、裂缝、风化、有脱落危险时应修补或重作。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部分重要部件磨损严重,运行性能下降要进行中修,中修时间宜定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需更换部分损坏的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中修时间宜定为2年一次。

⑵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中修费和大修费用、更新费用及其它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45天内支付。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清单及规定时间见附件。

㈡空置费

⒈定义:空置单元系指物业全部可租售面积减去已租售面积,空置费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按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于首位物业使用人使用当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积的物业服务费用,简称空置费,以维持本物业的正常运转。无论该单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该费用属甲方履行产权人付费的责任,并享受其它产权人应有的权利。

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空置费(如空置期在15日内,免收空置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确保乙方能维持大厦的正常运转。

⒊如甲方不能在3个月内支付乙方空置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进行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㈣停车场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开支、实报实收的原则管理停车常

⒉涉及乙方停车场管理的其他条款,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及交付使用后的运营费用、临时停车费的处理等,甲、乙双方已于停车场交付使用前签订协议,详见双方停车场管理合同。

3.现停车场管理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_年04月08日,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停车场管理事宜。

六、双方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⒈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内容及时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列明应收取的费用。

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⒋甲方有权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⒌审核批准乙方呈报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权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⒍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承接查验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接物业,并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入伙工作。

⒎甲方负责对外招标并签订本物业所需要的各类对外承包服务、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负责监督各类服务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后订定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经过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直接以转帐支票方式对外支付。

⒏当客户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⒐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租售及本物业管理宣传的广告媒体中,按乙方的标识使用规定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⒒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业资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⒔协助乙方对酒店的设备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4.若本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较重责任事故,甲方有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20%—50%;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㈡乙方权利义务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协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通过必要途径催收欠缴费用。

⒊有权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⒋乙方需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做出调整和建议,并针对改善本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甲方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⒌对租

户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仲裁或起诉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产权人合法利益和物业正常管理。

⒍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⒎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⒐乙方每季度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⒒遇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时,须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释及解决。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查验,及时搜集与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并应在本合同届满时将上述资料及全部用房、所购物资、所余资金及全部档案资料,如数归还甲方或下一任物业公司。

⒔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⒕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业的名义向外贷款、担保或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凡涉及甲方权利或权益问题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⒗对于甲方提出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于乙方不接受或限于条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在管理工作范围内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

⒙甲方商业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经营和物业管理的制度执行状况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经济分析报告。

20.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21.乙方对业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可另行协商和另行收取费用。

22.乙方将按照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订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事项

㈠ 物业的承接查验

⒈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房屋交验的相关标准和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⒉交付: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须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验收文件进行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对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或需进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须认真及时的进行解决。

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相应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满(_年12月1日—20_年12月31日),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完成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费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 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用途。

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

㈥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㈦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如因客观原因仍不能撤场并交接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态度友好协商过渡阶段服务和计费办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双方应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在交接期间,甲、乙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物业营运畅顺。

九、违约责任

㈠因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与甲方协商有关解决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应当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㈣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本物业客户的切身利益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约定

㈠乙方不负责酒店管理的设备设施审批;根据函〔_〕44号约定,甲方代表写字楼管理方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中所有合同。北京_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的执行并继承合同内约定责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不得长时间拖欠协议规定款项。

十二、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缴纳甲方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100万元。

附件:1.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规定时间表

2. 设备设施和建筑大中修清单

3. 保洁卫生标准

4. 秩序维护服务月评估细则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4

委托方: ( 下称:甲方)

注册地址:

受托方 (下称:乙方)

注册地址:

甲方为 之开发企业,拥有该物业之产权。乙方为一家物业管理企业,持有物业管理企业执照 [ ] 及物业管理资质等级 壹 级 [ 证书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物业管理条例 》以及其他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基础上,就乙方为 提供全面专业化之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本合同中有关定义

1.1 「本物业」指: [ ] 地址: ,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其主体功能为公寓、商业、写字楼及 设施。( 功能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写明 )

1.2 「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指:《 [ ]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 》,即本合同。

1.3 「 物业管理顾问 」指:乙方以本合同约定之方式、时间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内规定之工作。

1.4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 指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预计为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乙方向甲方对本物业提供于上述期间之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期阶段服务。上述项目竣工验收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最终的书面确认为准(甲方应于该确认函的合同结束日期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2条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

第3条 : [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

3.1 物业管理工程专业: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范围包括: [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乙方工作范围及上列每项功能之特定责任均已列于本合同之第3项条文内。

3.1.1 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图纸建议

乙方将对本物业内各项机电设备设施系统之图纸设计方案包括:公共照明系统、动力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空调采暖系统、给排水等系统之设计问题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2 楼宇设施/设备选型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的工程设备专业图纸和设计方案,提供甲方有关在楼宇工程设施/设备选型方面的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包括并不限于:

动力系统、照明系统;

空调制冷/采暖方式、送排风方式;

智能化系统;

给水、排水、中水各系统设计方案;

垂直交通系统:电梯配置方案;

擦窗机配置方案;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3.1.3 工程设备用房合理布局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设施之工程专业图纸设计方案及相关机电、空调、给排水等工程设施设备系统用房之合理布局方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4 暖通给排水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工程基础之冷热源方案( 如有 ),户式中央空调的选型、锅炉选型、水泵选型、采暖方式、直饮水、中水、生活用水设计、市政雨排水、供水供气之布置以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费用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5 物业智能自动化系统设置建议

乙方将提供本物业设施中智能自动化设施/设备系统设置的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包括并不限 于:楼宇自动化控制系统、综合宽带通讯网络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监控/保安监控系统、门禁及保安巡更系统及各项生活、娱乐智能化系统等。

3.1.6 能源收缴与计量控制建议

乙方将对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与配套设施部分的供电、供水及空调制冷/采暖及天然气系统,以物业管理角度提供相关建议,包括并不限于:

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与配套设施部分各功能部分的供电、供水

及空调制冷/采暖及天然气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要求。

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与配套设施部分各功能部分内公共区域各地段、层面 照明用电、动力用电系统、清洁/绿化用水系统与业户单元内之供电、供水及空调制冷/采暖 系统合理分割与独立计量要求,及独立单价要求。

3.1.7 公共区域装饰/装修标准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各公共区域地段、层面装饰/装修设计预算标准,提供相关专项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8 工程设施/设备施工与安装建议

乙方将于本物业设施施工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有关工程设施/设备在施工及安装过程中专项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9 物业广告标识系统建议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公寓楼、写字楼、住宅及相关配套设施部分之相关设计要求,对其广告标识及泛光照明系统之合理布置及设计方案等方面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10 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议

乙方结合本物业设施投入使用后各项物业管理需求,并结合建筑图纸设计以及公摊面积之划分原则,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平面布局/装修标准等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11 物业整体接管与验收

乙方将视本物业之各项工程专业施工与交付使用进度,提供有关本物业接管验收流程与标准建议。

3.1.12 设施设备维修及运行管理

乙方将提供甲方有关本物业之周期性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行等方面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1.13 工程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

乙方将制订本物业设施部分内工程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土建装饰部分之标准维护保养方案,并提供符合其实际运作与管理需求之 [ 工程运作手册 ]。

3.2 物业管理专业:

3.2.1 园艺绿化功能及配置建议

乙方将提供本物业设施部分之室内、外园艺绿化及景观维护专业方面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2.2 清洁服务之程序

乙方将协助甲方拟定本物业设施清洁服务之基准,如建材之类别、位置、清洁次数及所需员工;制定适当报表监督清洁日常运作及监察清洁服务品质等。

3.2.3 垃圾处理办法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设施内之专业工程图纸设计要求及与公共区域实际可利用状况,就日后产生之各类型生活、办公垃圾之储存及处理方式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其中包括:确定垃圾房位置、面积、装修与环卫控制标准、收捡及清运流程。

3.2.4 公共区域标识导向系统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业公共区域标识导向系统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2.5 物业管理费成本费用分析

乙方将评估影响物业管理运作及收费之因素包括:根据本物业设施功能设计、公共区域内装修标准及选用之材料与工程设施/设备规格等,拟订本物业管理服务之各项无偿及有偿收费标准与操作程序。

3.2.6 编制文件制度

乙方将协助编写符合本物业之特定需求之[ 临时管理规约 ]、[ 业户手册 ] 及各项管理规章与细则。

3.2.7 移交物业区单元与用户之程序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移交本物业设施部分单元与用户之程序建议。

3.2.8 装修管理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业设施部分单元业户裝修工程及物料运送控制之程序,并提供符合本物业管理运作需求之 [ 装修指南 ]。

3.2.9 投诉处理建议

乙方将拟订处理本物业各类型业户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各项投诉之处理与跟进建议。

3.2.10 物业保险

乙方将协助甲方拟订本物业之保险事宜,具体操作将按照本物业之实际建筑成本、业户类型、相关各项管理需求及保险行业规范模式运作。

3.2.11 业户档案管理

乙方将拟订本物业各单元各类型业户之档案管理方案。

3.2.12 业户意见征询

乙方将拟订对本物业业户定期进行物业管理意见征询之程序建议。

3.2.13 节日装饰及业户联谊活动

乙方将拟订对本物业于节假日期间之节日装饰计划包括:新年/圣诞节、春节、五一劳动节与 十一国庆节等,以及相关业户联谊活动方案。

3.2.14 物业管理运作方案

乙方将拟订符合本物业实际运作及管理需求之 [ 物业管理运作方案 ],该 [ 物业管理运作 方案 ] 亦在甲方确认后作为本物业专业管理与服务之操控依据与基础。

3.2.15 优质服务计划

乙方将拟订本物业之对客优质服务计划。

3.2.16 物业管理法规及讯息

乙方将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关政府职能机构颁布之物业管理专题性法规条例动态及讯息支持。

3.2.17 物业宣传推广建议

乙方将以物业管理角度配合甲方开展本物业销售之宣传推广活动,具体内容包括:

提供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标志、标牌及相关印刷品;

定期参加甲方组织之本物业宣传与推广活动,于活动中提供乙方物业管理顾问范围 内之讲演及相关演示。(唯此项活动甲方应提前书面知会乙方)

乙方将提供甲方销售人员有关物业管理概念课程培训一次包括:

戴德梁行简介

物业管理费构成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销售中心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建议 接待服务流程 清洁、保安、客务服务人员配置 销售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3.3 物业管理安防专业:

3.3.1 交通组织布局建议

乙方结合本物业各项主体功能之使用特点,提供本物业地面及地下部分之交通组织布局方面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包括:

3.3.2 停车场设施管理建议

乙方结合本物业停车场设施部分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及本物业停车场设施交付使用后的实际使用需求,提供本物业停车场设施部分的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3.3.3 安防管理控制系统建议 出入口设置 地面及地下交通管理 人流、物流及车流控制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各项主体功能之安防管理需求,对相关安防管理控制系统设计方案,提供相关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3.4 安防控制与管理

乙方根据本物业安防控制与管理的特定需求,拟订保安人员岗位、保安服务的标准内容,并设立特定幷适合本物业的保安制度、编制之各相关巡逻路线图表及 [ 安防运作手册 ]。

3.3.5 应急预案程序

乙方提供本物业设施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其内容包括:火灾、水浸、地震、断电/水/天然气及罪案等之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4 物业管理财务专业:

3.4.1 物业管理费预算案

乙方根据本物业的特定管理与服务需求,制订本物业各功能部分(包括:公寓楼部分(自物业投入使用后之首年度)物业管理费预算案及物业管理处前期开办费预算案。

3.4.2 物业财务管理

乙方提供本物业有关物业管理之财务运作模式及相关要求包括:

处理支出项目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物业管理支出帐目的控制程序;

收支损益报表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收支损益报表的形式。

收取物业管理费之程序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每月发出物业管理费通知单予各业主的程序,并将制定向欠交物业管理费及杂费之业主发出催收通知书程序。

3.5 物业管理培训专业:

3.5.1 专业课程培训计划

乙方将结合本物业实际运作及管理需求,在甲方配合下对驻本物业之管理处各专业部门员工提供一系列培训,其中每项培训一次,内容将包括:

物业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物业管理概念、临时管理规约及物业管理法规;收楼入伙流程、公寓物业管理要点、客户投诉处理技巧;

安防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保安消防监管控制要点及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工程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二次装修管理重点及物业工程验收移交;

机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入室维修服务及注意事项。

财务管理人员专业培训:

物业管理费用收缴流程及欠费催缴流程。

3.5.2 以上物业管理培训课程每项为2-3小时。

3.5.3 以上物业管理培训课程开展前,将由乙方物业管理专业经理对本物业管理处员工进行 访谈,在掌握与了解管理处员工实际专业水平状况后,结合以上课程内容,制订符合本物业 及管理处员工实际运作与受训需求之培训纲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以上各项培训课程完成 后,乙方将向本物业管理者提供有关以上各项培训课程之教材。本合同届满时,如甲方尚未 组建本物业之物业管理团队,则乙方无须提供此项培训。

3.6 物业管理行政人事专业:

3.6.1 行政人事政策

乙方拟订 [ 员工手册 ] 及 [ 行政人事政策与程序 ] 等专业操控文件。

3.6.2 员工选聘

乙方对本物业管理处各职级员工之选聘标准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支持包括:协助提供面试及提供聘用条件等。

3.6.3 员工工服样式

乙方将对本物业管理处各职级员工之工服样式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顾问建议。

3.7 物业管理顾问例会

乙方物业管理顾问团队专业经理,将结合本物业各阶段之专业管理与服务以及甲方对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实际需求,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每月 壹 次赴太原市项目现场参加甲方召开之物业管理顾问工作例会。

第4条 :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期限及方式

4.1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4.1.1 本合同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之期限为本合同1.4条款。

4.1.2 本合同中第3条项下的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内容,其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性建议均以书面文本形式及或电子邮件形式在甲乙双方共同认可之时限提交甲方。

4.1.3 乙方将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结合本物业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之相关内容组成专案顾问服 务团队,且并在与甲方召开之第一次工作会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工 作计划与甲方。该工作计划亦将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乙方提供甲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工 作之依据。

第5条: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及付款方式

5.1 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及付款方式

5.1.1 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整 ( RM),总酬金为人民币元整

(RMB,上述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分为 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币

第二期: 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币;

第三期: 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币;

5.2 以上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均已包括乙方应负担之全部税费。

5.3上述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未包含乙方之顾问组成员的差旅费,此项费用需由甲方提供,其费用构成包括:乙方顾问组成员每月一次,每次一天顾问巡访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甲方需提供标准在三星级及以上的酒店作为乙方顾问组成员之住宿并提供往返机票)。

第6条:关于使用“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及标识规定

6.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在甲方履行本合同5.1.1条款之情况下,甲方可使用“北京戴德梁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及标识(包括中/英文名称/缩写及标识)做本物业宣传推广及实际入住后全程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告知使用,唯其使用字句、比例、颜色等资料应事先须征得乙方书面确认方可进行,以保证乙方国际形象。

6.2 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宣传或运用乙方之名义做本物业推广或其它用途。

第7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有为乙方保守本物业之相关商业机密之义务。此处所称机密仅限于上述乙方提供之所有书面之物业管理计划、规划、制度、培训课程、会议记录、技术资料、应变办法及合同金额等。

7.1.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之时间及金额,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服务酬金,否则乙方有权自向甲方发出书面催缴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停止服务。且乙方保留追讨甲方欠付款项及每延迟付款一天,甲方所需支付乙方之每日违约金(每日违约金即:当期物业管理顾问酬金之万分之五)之权利,但违约金之赔偿总额将不超过当期应付金额之5%。

7.1.3 甲方应及时签收乙方提供之物业管理顾问工作报告、管理建议等文件。

7.1.4 乙方所提供之与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之资料之所有权和涉及之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拥有该等资料和知识产权之使用权,可以用于与本项目有关之联和审批等工作,但在未获得乙方之书面同意前提下,甲方不应将该等资料和知识产权用于甲方之其他项目或交给第三方(包括甲方之关联机构)使用。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本合同负责物业管理顾问方面之建议、指导和培训,提供有关物业管理技术,以保证物业管理顾问服务质量。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自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15个工作日后,可解除本合同,其酬金据实支付。

7.2.2 乙方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出让或转让其获得之合作协议。

7.2.3 乙方有为甲方保守本物业之相关商业机密之义务。

7.2.4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时,应维护甲方利益,并接受甲方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监督。

第8条:合同终止事由

8.1 除发生下列8.2之情况,立约双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间不得终止本合同。

8.2 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下列情况提早一个月给予对方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2.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或没有履行本合同内列及有关补充协议之任何条款之职责,并接到对方书面通知起计一个月内未能改善及履行有关条款之职责。

8.2.2 若甲、乙双方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而被清盘。

8.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本物业所在地发生战争、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遭受不可抗之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履约一方不能免除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之15天内,应向对方出具经公证之有关权威部门之证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恢复对本合同之继续履行。

8.2.4本合同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而丧失履约能力,由受灾方提供当地官方权威证明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9条:争议解决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物业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本合同一方对另一方之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之任何内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根据本合同享有之权利或权力,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之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而单独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

第10条:通知与送达

10.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之任何通知均以亲自递交,邮资已付之挂号邮件、 特快递服务或传真发至如下联络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合同另一方这变更情况:发给甲方的通知应发至:

甲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电 话:

传 真:

发给乙方的通知应发至:

乙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电 话:

传 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所有通知和往来通讯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并为其所知悉:

1. 如果是采用亲自递交之方式,应以被通知收到该通知之日期为准;

2. 如果是采用特快专递之方式,应以邮件寄出之第七个工作日为准;

3. 如果是采用传真之方式,应以传真发出并收到传真确认记录之日期为准;

第11条:其他事项

11.1 为保证甲乙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间之信息沟通便捷和有关事务之决定效率,双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书面指定一名工作代表并通知对方,双方指定之该工作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仅通过工作代表进行与对方之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协调、书面确认对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指定方应对其指定之工作代表之职务行为负责。

11.2 本合同双方可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 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有关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

11.4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协商,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一个月签订补充协议,确认续约的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

11.5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 [ 营业执照 ] 亦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日期:

乙方:

(公司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

日期:20xx年七月 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5

委托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伊犁好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

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委托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6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

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管理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内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内的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二条 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或由产权人按实分摊。

(3)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或馈赠其单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产权转移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_________费用中支付。

5.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担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_________%。

第四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

(1)机动车:_________;

(2)非机动车:_________;

2.有线电视: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热费、房租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 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____年内达到____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九条 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____%奖励乙方。

2.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全国)、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的_________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业主委员会

授权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主任(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地址:

业主委员会联系电话: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年月日召开的业主大会会议上,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聘请乙方的表决,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

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别墅][办公][商业]。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太原市区(县、市)街道(乡、镇)路(街、巷)号;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接本物业时,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一)在甲方的监督、协助下,由乙方与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双方进行本物业的交接工作:

[因承接涉及的事项较多,甲乙双方协商聘请无利害关系人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

第三条 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四)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五)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七)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十)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签订的协议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十一)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十三)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十四)其他服务事项:。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二)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太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相应等级规定的要求。

第四部分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 物业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 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收取参照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按下述约定,以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二次供水加压费*元/月·吨;

电梯运行费*元/月·平方米。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甲方同意的其他费用:。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上述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物业服务期间,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元的酬金;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属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

第十条 物业服务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专业机构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业主未在规定时间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按时交纳。

第十二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决定执行。

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月·个、室内车位*元/月·个的标准交纳车位使用费,由乙方代收。

车位使用费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资金);

(三)。

第十三条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停放服务及收费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停车场所保洁、照明、巡视(或监视)等服务,并对停车场所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有偿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六条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帐户;

(二)%用作物业服务费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

第十七条 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帐面金额不足的,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以下第项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

(一)甲方委托乙方每月按[物业建筑面积*元/平方米][元/户]向业主另行收取费用,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二)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位经营收益的%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用作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八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使用维修资金时,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甲方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所需资金预算、列支范围、工程进展以及资金划拨等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

第六部分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三)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四)代表和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七)在乙方办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置为;

(八)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报告;

(九)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十)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之间的纠纷,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和专项维修资金,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十二)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十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房屋出租登记报备工作,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

(十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十六)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有偿服务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利用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的,应当每半年公布收益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

(三)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小区内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应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

(四)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

(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八)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

(九)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落实小区安防力量,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时,要协助相关单位或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报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部分 合同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财务、相关资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日后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交接完毕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事项。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应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间的服务费用。

第二十五条 其他条款。

第八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支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终止后,应自收到解聘通知书或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日与业主委员会或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不承担责任,当事人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其他条款。

第九部分 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一)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部分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九条 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篇29

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 年 月 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收费标准:多层 元/m* 月;门市房 元/ m*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①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②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①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②对业主房屋进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③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④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⑤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⑥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⑦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①共用楼道: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②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③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④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⑤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⑥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①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②园林树木:生长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③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①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

②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③巡逻:每曰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④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⑤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业主车辆张贴标志,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⑥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6、档案管理

①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②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符。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和评价,发现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到位的情况,有权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对乙方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须将对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条款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对照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3)甲方对房屋维修基金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业主的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努力做好广大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业务工作和内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独立的内部自主管理权、民事权及相应的服务收费权(包括外来小区内经营销售、宣传等租用场地费归乙方收取)。

(2)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乙方可以对违反《业主管理公约》的行为给予处罚,处罚所得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4)乙方有义务以多种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物业服务情况,以便于业主委员会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状态。

(5)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所做所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项收取其他费用而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

(7)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原则上由服务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如果乙方为相关部门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服务不到位,被业主委员会提出应当整改提高而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县房地产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甲方将中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如甲方违约干涉乙方正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给乙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县房产处和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县主管部门纠正其不法行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集体作出的决定,由集体赔偿损失,因个人行为造成后果的,由个人作出赔偿。

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县房产处和县小区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城管局一份,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