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范文(通用3篇)
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范文 篇1
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涪陵区长江防护大堤移民安置规划的请示》(涪陵府文[20xx]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涪陵区城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长江防护大堤片区的功能和用地规模、条件发生了变化,片区内不宜再安排居住用地,市政府原则同意你区将原规划在防护大堤片区安置的1.1万移民调整到其他迁建小区安置。其中,调整到董家湾小区安置0.6万人,顺江小区安置0.5万人。其余0.8万移民实行货币补偿安置或就地安置。
二、你区必须切实做好被调整单位和移民的思想工作,妥善安排迁建单位和居民的建房用地,配套完善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切实做好移民稳定安置工作,确保城市移民整体稳定。
三、按照移民资金与移民任务“双包干”的原则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规定,防护大堤片区的移民调整到董家湾、顺江移民小区安置所需基础设施费,由你区在城市基础设施包干补偿投资内自求平衡。今后,上级批准新增的旧城功能恢复投资要用于董家湾、顺江移民小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20xx年十一月九日
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范文 篇2
郴州市移民局:
你局《关于桂东县20xx年度后扶基金项目计划变更的请示》(郴移〔20xx〕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东县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计划中安排的普乐乡堡下村安全饮水项目调整为桂东县桥头乡百果河堤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万元。
二、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湘移发〔20xx〕5号)关于“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所确定的项目须经村组大多数移民同意”的规定,此次计划项目调整,应符合移民意愿,并将其录入项目档案。
三、请你局督促指导桂东县移民局严格按照此批复精神,认真组织项目实施。
湖南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
20xx年9月10日
同意调整移民方案批复范文 篇3
梅山镇县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报告》收悉。经县xx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镇区划调整的结果。
一、基本情况
新组建的新河社区的行政区划由原新河村、原金寨师范、金都华城、水岸春天、柳树新村组成,总面积8.9平方公里,下辖23个居民组、2031户、7464人(其中原新河村19个居民组730户3150人;原金寨师范1个居民组76户235人;金都华城1个居民组337户1158人;水岸春天1个居民组668户20xx人;柳树新村1个居民组220户896人)。
二、办公场所
办公地点设在原金寨师范实验楼,共10间4层,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大楼前设有公共活动广场。新河社区办公区域合理,各项功能配置齐全。设有为民服务中心、会议室、档案室、文化宣教室、社区警务室、留守儿童活动室、计生协会生活之家、人口学校、志愿者活动室、健康生活室、群众生活驿站、日间照料中心、多功能活动室等。
三、组织机构
合并后的新河社区党组织由梅山镇党委负责组建,社区居委会设立筹备委员会,待新一届社区换届时,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
同意对相关社区辖区调整。红村社区的行政区域为:史河西岸接古柳巷接麻埠路接娱乐巷以北至金寨县人民医院。青山社区的行政区域为:史河西岸接古柳巷接麻埠路接娱乐巷以南至金寨电站宾馆。潭湾社区的行政区域为史河东岸至大龚岭公路道班到3号桥头以东地区。
同意对潭湾社区居民组进行适当调整,即撤消潭湾社区原渡口、冷库、物资、纸二、农配等五个居民组,新设金江一组(含A1、A2、A3、A5、A6);金江二组(A7、A8、A9及欣鑫家园);金江三组(B1、B2、B5、B7);金江四组(含B3、B6、B8、B11);金江五组(B9、B10、C1、C2);增设翡翠城、香江名座、镁树公馆居民组。
区划调整过程中,镇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和社会稳定。
此复
20xx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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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立团委批复(通用16篇)
组织成立团委批复篇1X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团委筹备组: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团委的请示》(渝两江管文【20xx】1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成立机关团委。请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成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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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批复(通用20篇)
公路建设批复篇1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通湖支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鼓建市政[20xx]6号文件等有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88号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通湖支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一、项目业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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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成立党支部批复范例(精选19篇)
同意成立党支部批复范例篇1经20xx年3月11日县直工委委员会议研究同意:新成立中共岳西枯井园省级自然保护区党支部;新成立宁安城际铁路老峰和平还建点项目临时党支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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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精选15篇)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篇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电话:通讯地址:(06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