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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精选13篇)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

我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精选13篇)

白眉儿虽然与豺王夏索尔一般高大,但到底还是匹幼豺,怎么会是老奸巨猾的夏索尔的对手,夏索尔很快就让白眉儿自己跳进了圈套,把他逐出了豺群。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走他父亲走过的路投奔了人类,开始了猎狗生涯。

可他的第一任主人猎户寨的村民苦安子是个酒鬼,竟唆使它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捉了现形,苦安子只好把它给当成菜狗出售,就在要被砸死的千钧一发之际,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救了它,它成了村长家的狗。为了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它在雪地里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捉住了连续作案几次的偷鸡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是在进村长家之后狐狸才作案的)。在之后一次集体狩猎中,白眉儿以丰富的森林经验和灵敏的嗅觉技压群狗,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它还戴上了象征着狗首领的牦牛皮护脖,一跃成为了猎户寨的狗首领。

白眉儿的可是匹混血狗(豺),它的生活当让不会那么平坦。自从它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有恩与他的母豺——兔嘴。村长家的另一条狗黑虎一直仇视他,而黑虎在濒死之时用自己的生命激发的它的豺性,让阿蛮星把它赶回了山林。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做最末端的“苦豺”。

但是在一次狼灾来临之时,白眉儿率领大家万众一心击败了狼群,所以它被推为豺王。它不但获得了权力和荣誉还获得了久违的爱情和亲情,它娶了母豺蓝尾尖为妻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可是豺最大的敌人不是狼,而是人类。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人类包围了豺们的大本营,缴获了所有的幼豺,白眉儿为了救那些幼豺,不惜刀尖上跳舞,又装成狗去救幼豺。它用自己的血换得了那些幼豺。

白眉儿是这本书主角,它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弱小的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2

暑假我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非常有趣,使我受益匪浅。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是双面猎犬呢?难道这只猎犬有两个面孔吗?读完以后我才明白: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他的爸爸是猎犬洛戛,他的妈妈是豺达维娅,它既是一只狗,也是一只豺,所以这本书的名字才叫《双面猎犬》。

我非常喜欢“白眉儿”,因为它机智勇敢。比如在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当时阿花被猞猁打成了一只__狗,阿黄被猞猁咬死,伤口还淌着血时,狗群顿时像泥塑木雕一样望着猞猁,显得很害怕,但“白眉儿”并没有害怕,在有的狗朝反方向跑,去找狗主人的时候,还是紧追着猞猁不放,最后还是把猞猁给抓住了。

我讨厌“苦安子”,因为它他不劳动,还趁那些猎人上山打猎之后,让“白眉儿”当一只偷鸡的狗,最后这件事败露了。他不靠劳动就换取财物,所以我不喜欢他。

我还觉得“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和养母黑蝴蝶非常可怜。达维亚快死时,为了给“白眉儿”找一个养母,就把黑蝴蝶的孩子给咬死了,最后当黑蝴蝶知道真相后,就和“白眉儿”分开了,“白眉儿”也被豺王赶出了豺群。这段情节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妈妈都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的,我们也要用爱来回报我们的妈妈。

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勇敢、坚韧、永不放弃的精神。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3

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这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后,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己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孩子。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知道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孩子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美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孩子,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孩子,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孩子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4

我们班最近掀起了一场“沈石溪风”胡人人都看过一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也向同学借了一本《双面猎犬》,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洛嘎是一名拥有多国血统的优秀猎犬,是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的猎犬,因一次意外与母豺达维尔相处在同一座岛上,两只动物齐心协力把猴群赶出岛,然后达维尔又怀上了它们爱的结晶——白眉儿。但后来洛嘎狗心不死,又想去跟随主人,怀有身孕的达维尔一狠心,把没心没肺的洛嘎推下悬崖,后来达维尔因生下白眉儿儿不幸得上绝症,她又在临死前机智地为白眉儿清除了生存障碍。

但狠心的豺王夏索尔因白眉儿是一个野种而处处排挤它,它遭人白眼,欺凌和屈辱,但在一次重大捕猎活动中,小小年纪的白眉儿竟使出了只有豺王才会做的空中噬咬,豺王夏索尔怕这小小的白眉儿会抢它的“王位”,便使计把白眉儿赶出豺群。白眉儿又被酒鬼苦安子收养,但苦安子却叫白眉儿来偷鸡,它被人打,被人骂,经过种.种历难,白眉儿竟又成了阿蛮星的猎犬,又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立了许多大功后,白眉儿成功地成为村子里的“狗王”……

这本书让我陷入了沉思:白眉儿是有何等勇气让自己生存下去的呢?在豺群中,小小年纪的它就过长了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别人有母豺照料呵护,它呢?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刚到猎户寨,主人就叫它偷鸡,村里人也不喜欢它,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打它,狗欺负它,人也欺负它。为了洗清自己的冤屈,白眉儿离家出走,吃了多少苦,我们又怎能清楚呢?书中这样一段话让我感触最深:“老天爷似乎故意与它为难,已一连下了五天的大雪,冷的能把石头冻裂。被雪淋湿冷得不行,白眉儿就靠剧烈运动热热身子;饿了,就吃点雪和老鼠;它不能贪睡,生怕再一次错失捉贼的良机。才短短五天,它就瘦了整整一圈,双眼熬得通红,身上的毛凌乱不堪。

白眉儿只是想为人类除害,可人们只把它当做畏罪潜逃的偷鸡贼。”人么这样不信任它,它还要为人们这样做,它是个不会讲人话的动物,只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忍辱负重,可这些,我们能做到吗?而且在第二部《混血豺王》中,白眉儿竟成为一代豺王!

再想想自己,如果自己是那条半狗半豺的白眉儿,会向它那样忍耐、努力,最后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我不是因为一点儿小困难而退缩,就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气上大半天,动物都能这样忍耐和奋斗,更何况我们这些人呢?奋斗是我们人类应有的美德,我们应向白眉儿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

这本书给我许多启示,当然,我还要把这本书的第二部《混血豺王》读完。精彩仍在继续,我的思考也在继续……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5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双面猎犬》,才知道豺其实不是像我们说的那样坏,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幕。

红母豺达维娅因为被公猎狗洛戛不停的追逐,结果身不由己的跳进了怒江,猎狗洛戛不肯放弃快要到嘴的猎物,也跳下怒江,没想到它们竟然成了同甘共苦的朋友!

最后它们漂到了野猴岭;野猴岭,顾名思义,肯定是那些猴子的天地了,它们凭着机智聪明,打败了赤面猴王,把猴群永远的赶出了野猴岭,它们便把野猴岭改成了豺狗岭,豺狗岭食物丰盛,它们小日子过的还算惬意,可天有不测风云,豺也有旦夕祸福,洛戛的主人竟然找到了洛戛!洛戛就要和主人相聚的那一瞬间,达维娅气愤的把洛戛撞到怒江里。

回到了自己的豺群——埃蒂斯豺群,产下了两只小豺崽,一只一出生就死了,还有一只眉心有一块白斑,就取名叫白眉儿,可因为达维娅是第一次产崽,结果产道感染,达维娅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了黑蝴蝶的小风笛,希望黑蝴蝶能够帮她养育白眉儿,果然,黑蝴蝶找不到爱子小风笛,就把白眉儿当成了儿子养,可黑蝴蝶终究知道了是达维娅咬死了,抛弃了白眉儿,可因为白眉儿爱出风头,被豺王夏索尔赶出了埃蒂斯豺群,因为自己的血液里有猎狗的基因,所以投奔了人类,当上了猎犬。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6

我对世界名胜古迹有着谜一般的向往。于是,今年暑假,我在《千年一叹》的书页上,跟随余秋雨先生的脚步,走遍了神话般的古国。

千年走一回,一叹连千年。轻轻的,缓缓的,那叹声从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奔腾的尼罗河面传来,从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传来。是谁?是谁在悲叹?哲人?法老?佛祖?抑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成为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叹息也就成了无奈。

现代历史是短暂的,但愚昧和骄傲却看中了我们。记得余先生在伊拉克与清真寺主管的对话:两位主管一开口就说,世界上最有文化的国家是伊拉克,然后是中国,还问余先生,中国有茶吗?

看到这里,我终于知道,伊拉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世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发出来自内心的呼喊:未知和无知并不是愚昧,真正的愚昧是对未知的否认。

中国人自豪。因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中国活了下来。但我却想问:为什么?

因为大自然从喜马拉雅往北,有昆仑山、天山、阿尔泰山,又连接着难以穿越的沙作文漠,而东边和南边则是茫茫大海。这种天然的封闭结构,使得中华文明在古代避免了与其他几个大文明的恶战。而那些古代大文明,大多在彼此互侵中先后败亡。

读完《千年一叹》,我突然有了这样的感觉,它一直深入我的灵魂,再次的,将我惊醒。生在中国,是我这一生的幸事。我能书写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字,我能用流传了千百年的语言交谈,我走的每一步,都有祖先的足迹,我为之自豪。或许身为中国人的生活并不富裕,面对赤贫的山村我依然无力,但我仍为我是炎黄子孙而感到荣幸。余秋雨先生说过,中华民族不是劣等民族!是的,我们在前进中,或许应该重新反省作为民族应有的态度。不是自傲,不是谦卑,而是不卑不亢地保有我们的文明,深思慎取他人的文明。

终有一天,我会俯瞰整个中原天地,任凭凛冽的寒风穿透我的单薄灵魂,让我倾听这神舟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故国苍老的灵魂。

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边,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角,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的历史长河。

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7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8

本周,我再次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这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加了题目的日记。书中每天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让我了解着我生活之外的一些人与那些人每天发生的故事——一些在战争或是贫困地区人的故事。

“埃及”,“希腊”,“印度”,“以色列”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国家,现在也成了我们眼里的“小国家”,“混乱地区”,战争与被封锁的思想让它们与生存在那里的人活得艰难。远古时期人的智慧被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珍藏着。但是现在的后代们可能忘记了当年祖先们艰苦发明创造的过程,忘记了这些伟大的建筑不是一时建起的,而是一世。

他们忘记了。这些代表着先人智慧的建筑与物品留了下来,可是那些带有远古气息的精神和信念却随着时间的长河,越漂越远。

这些世界的文明去,这些先人智慧的结晶,就这样在现人一批批愚昧的坚持中渐渐失去了太多价值。

因为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再辛勤劳作;因为有了先天优势的地理位置,就不再准备着时刻防范外界入侵。别忘了,你们不进步,但社会还在进步,有了沙漠和海洋的保护又如何,越来越多的武器被研发出,人们再也不需要伤感的与家人别离,再看着他们倒在黄沙之中,一个指令,一座城池或许就从此消失,生活在那的人也就从此消失,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那些所谓的“智慧”在几分钟里也就化为乌有了。

这千年发出的一叹啊,一定是处心积虑,日夜难眠得来的,这一叹,叹的失望,无奈。所谓千年一叹,也就是一叹千年……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9

吊脚楼头,随风飘扬的是你热烈而沙哑的情歌;湘水沿岸,焰焰欲燃的是你漫山遍野的杜鹃;青山碧水间,风日滋养下是你至纯至美的人性。你是美,是善,是温柔,是慈悲,是包蕴在野性中的诗性的诉说者,你是俗世中的赤子,你是沈从文。

有一种情怀叫沈从文,这是一种不折不从,亦慈亦让的气度。年少时随队颠沛流离,同伍的人皆吸烟,面对这个世界的集体混浊,他不以唯我独清自诩,只是默默的坚守自己,不被环境同化,就是一种遗世独立的高贵,而他还把经过的事,见过的人都化成了笔底的波澜,写人记事皆入木三分,各具情态。建国后,面对外界对其作品倾向的指摘,他没有用他的妙语去反唇相讥抑或是为自己解释剖白,就是诗里说的“和谁我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他将深邃的目光转向古代服饰研究,埋头数载,竟也成就该领域中的煌煌巨著。面对众人的诟病,另辟蹊径,将爱好发展成学识,是让枭小闭嘴的最有力的方式,也是最漂亮的反击。一个文人要有傲骨,不媚俗,始终高蹈于世俗的好恶之上,它的作品才能有超越时间的永恒魅力,而且越经流年变幻,越发得隽永。无疑沈从文做到这一点。

当他的目光投向他精神上身体的故乡湘西,投向那些他爱的事物和人的时候,他又换了一副心肠,柔软慈悲,当他回到阔别的故乡“山头一抹淡淡的午后阳光感动我,水底各色圆如棋子的石头也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渣滓,透明烛照,对万汇百物,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的爱着!”,于是有了《湘行散记》,回家途中所见的两岸壁立的青山,积翠凝蓝的天空,透明烛照的月色,河面上乳白色的雾气,欸乃的摇橹声,甚至于小羊软弱悲哀的叫声,一切的一切都使他倾心,使他感到瑰丽庄严。可是最撩动他心弦的还是那些自然风物滋养下生成的各色各样的人。他们无一不单纯,任性,活泼而有生气,多情的水手命时刻悬于水上,可以放纵的说野话骂人,也可以对船妓真心以待;灵气的女孩命不由己,却无哀伤,仍妖妖娆娆的活着,遇着一个书生气的男子也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模糊的欲望,老水手活到八十岁还有认认真真数钱的神气,对于生存还那么努力执著……这些人身上都有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悲哀的力量,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湘西的清溪涤荡了他们的性情,他们身上有野性,有血性,有浪漫,有多情,有市侩,也是超脱,他们追求的是一种优美,自然,又不悖人性的生活方式。他们傍水而居,在水上艰难的讨生活,又在急流险滩中交付了性命,被卷进水流之中,仍要在沉没之前交代遗嘱。因为知道生存艰难,所以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活着,看重每一份小小的欢喜相聚,珍重每一次的悲伤别离,在大自然的馈赠中活着,条达坦荡,任性妄为。

有一种情怀,叫沈从文,这是一种有如天地洪蒙初开的赤子之心,单纯而热烈。此次《湘行散记》更珍贵的是收录了比较完整的沈从文与张兆和的两地书,新婚燕尔,便遇小别离,距离把思念酝酿得更加醇厚,情真意切的书信让人动容。一向冷静理性的张兆各也呈现出少有的小儿女之态,细腻琐碎地担心他的二哥的衣食住行。沈从文更是一贯的情意绵绵,山水作伴不及一人同行,沿岸风景亦不忍一人独赏,星空新月都是她的眼睛,有多少蚀骨的想念就有多少如潮的哀愁,这些都化成了笔下炽热的文字。张兆和回忆道;“1969年,沈从文下放前夕,站在乱糟糟的房间里,他从鼓鼓囊囊的口袋中掏出一封皱头皱脑的信,又像哭又像是对我说:“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他把信举起来,面色十分羞涩而温柔——接着就吸溜吸溜地哭起来,快七十岁的老头哭得像个小孩子又伤心又快乐”。 无论后来多少世事龃龉,在沈从文心中爱的都是那个满怀温柔提笔回信的“三三”,这是沈从文的赤子之心

因为有了沈从文,文学史上有了一个独立自在的湘西世界,有了不重叙事,以写意为要的文学流派,愿你能在尘世中邂逅先生的文字,一路同行,品味“阅尽繁华始向真”的纯净世界,瞻仰一个遗世独立的灵魂,缅怀一种叫做沈从文的'情怀。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0

读过沈从文的《湘行散记》后,我对湘西有了更多的了解。虽然我从未去过湘西,但却在书中体验到了不一样的湘西。

生在南方的我,对湘西的了解甚微。在我眼中,湘西是一个充斥着原始神秘的地方,那里有神奇的巫术、蛊毒、赶尸术等,神秘莫测,奇幻怪诞。在地理书上接触到的湘西是;地理位置偏远,土地贫瘠,矿产丰富。有人说千百年前的陶渊明写下的《桃花源记》,描述的桃花源便在此地,那时候的桃花源是一个与世隔绝之地,而如今,湘西的交通条件大为改善,但在现代的经济技术高速发展的条件下,湘西的生产,建设,教育,文化还是远远落后的。

在《湘行散记》中,沈从文记录着他在船上的所见所闻,他由武陵过桃源时,了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这位朋友是一个渔夫,但是却戴着一顶价值昂贵的帽子,这是能引起了妇女们的注一件稀罕物。我对这个的印象较为深刻,他是一个粗俗中又带着些优雅的渔夫,很有特色。这个戴着水獭皮帽子的对一切满不在乎,是个爱玩字画也爱说野话的人,但他却是真xing情,懂得的道理也多。虽然这个水獭皮帽子仅三十五,但是却有着自己的追求和思想,这是让我觉得值得关注的。

在《湘西散记》中,引起我的关注的还有那些水手和妓女。水手们不畏惧生死的精神对我有很大的触动,常年漂泊在外的让人不禁黯然,离开人,在江河上与水共生。他们常年在外头漂泊,缺乏寄托,便对吊脚楼上的妓女产生了深深的情意。

在第五章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中,我看到了那位水手和那位妇人的,这是让人却又感叹的一段相遇。水手和妇人纠缠之后,在妇人的身上,水手得到了感情的抚慰,妇人亦是如此,或许他们从此便无法再次遇见了。但他们也愿意各自交付了一把与一把埋怨。

想到这些眼泪与埋怨,如何揉进这些人的生活中,成为生活之一部时,使人心中柔和得很!这些妇女的痴情亦让作者感慨万分。我亦如此。

第二天早晨,另一个的水手开始叫着各种野话,因那位多情的水手还未下来,仍然留恋在妇人身边。不多久,传来吊脚楼上的妇人锐声的呼喊,正如同音乐中的笙管一样,超越众声而上。这位妇人提醒着着这位水手不忘她的深情,妇人如此这番多情,让人不觉生出爱怜之意。

生生,冷呀!你不怕冷吗?我这里有核桃,你要不要吃核桃?从水手这言语中,可见他的淳朴善良。水手赠予沈从文一袋妇人赠予的核桃,沈从文回赠四个苹果给这位水手,水手便拿着苹果飞奔而去,回到吊脚楼,将苹果献给妇人。他并未想自己享用这些苹果,而是将苹果送给对自己有恩情的吊脚楼妇女。他们这种却又真挚的情感让我感动。

沈从文的《湘西散记》带我领略了不一样的湘西,让我了解到了湘西有一群依赖着河流为生的人,他们善良淳朴。他们是如此平凡却伟大的人!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1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2

作为一名湘西生湘西长的土家族姑娘,从我记事起便流行着这样一句话:湘西之美在沈从文的书里,黄永玉的画里,宋祖英的歌声里。沈从文先生是上个世纪我国的著名作家,他年少投身行伍,随军辗转川黔湘边界。阅尽黑暗之后开始投身文学创作。

沈从文先生虽学历不高,但是凭借着自己对文学的喜爱以及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受人喜欢的文字。他的笔触浪漫而又细腻,描绘了一帧帧或恬静或充满生气的画卷,常常令人忍不住捧书遐想,沉醉其中。

本书选取了沈从文先生三个时期代表作的集子,包括散文和书信两部分。其中散文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有着秀美风景的连轴画卷,映射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变迁,将那些我们生活中的普通小事,都归入了民族历史空间予以关照。

初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湘西有清澈见底的河水,也有听过之后就再也无法忘怀的橹歌。在那个并不那么和平的年代里,光从沈从文先生的视角里,就有那么多居无定所的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因为战乱而死去,有那么多的生离死别妻离子散,然后孤独地等待老去。也有那么多在悲惨命运里苦苦挣扎着求生的人们,在之后的某个平凡的日子里相遇,但却不再相识。

我以为我是在读小说,但细细品味之后才能发现,这更是沈从文先生人生经历的缩影,斟酌体会之后不禁令人泪眼婆娑。

在《水手们》一信中,沈从文先生写到:

三三,想起我们那么好,我真的轻轻的叹息,我幸福的很,有了你,我什么也不缺少。

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沈先生对妻子的爱恋如此真挚,可见其殷殷深情。如果远方的妻看到这几句,应该是嘴角含笑但眼中却带泪吧。

描写沿河景色时,沈先生写道:

两山翠碧,全是竹子,两岸高处皆有吊脚楼人家,美丽到使我发呆。

现在的湘西,依然保留了部分文中描述的名为吊脚楼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木制建筑,上面是房屋,下面由四根柱子支起。周围是郁郁葱葱的树木以及浅浅的,清澈见底的河水。妇人们在河水边拿着洗衣棒拍打着衣服,小孩子们在旁边扔石子,大笑着跑来跑去。或许就是这如画的美景如诗般写意的生活造就了沈从文先生浪漫的性格和细腻的写作风格吧。

沈从文先生在本书中既描写了下层人民生活的艰苦,透过他们的悲欢离合,感悟人生的庄严,又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幅青山绿水的画卷,令人心生向往,美哉!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3

不经意间的,翻开它,因为它的不同寻常——千年一叹。厚密的书页,尘封的书房的书柜,抽出这本承载历史的教材书。

看余秋雨的书,往往能在不经意中给人以某种心灵的震撼。这本旅游日记,记录了作者跋涉四万公里,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经历。希腊、埃及、约旦、印度等古国的古文明,从辉煌到势微,从势微到衰败,到没落,创造文明的是人类,毁灭文明的也是人类。文明在铁戟长刀下衰落了。极度的贫穷与落后。极度的愚昧与无知。文明与野蛮只有一步之差。文明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始使用文字的地方,现在却成了文盲最多的地方,真是绝妙的讽刺……

波斯文明;希伯来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巴比伦文明……现在只剩下了一堆堆废墟,废墟伴随着他们的文明一起埋葬。可以看出,文明的毁灭往往伴随着血腥的战争。我们应该争取和平反对战争,这是我们应该持有的观点。吉普车的车车轮紧贴着地面一公里、一公里地碾过去,完全不知道下一公里会遇到什么,所知道的只是一串串真实的恐怖故事。这是在探险?这是在玩命!

千年走一回,却有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那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边传来。是谁?是谁的悲叹?哲人,法老,佛祖?亦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已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已经开始了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

文明已经衰落了,历史也开始褪色,轻声一叹,人类又投身于新的历史。我们在总结,在回忆,在悲祭我们的祖先。随后毅然走上脚下的路,顺着他们的脚印一步步走下去历史,每每想起,总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多少个轮回,反反复复,滚滚而来。面对历史的潮流,我一时间竟手足无措。

俯瞰整个中原大地。倾听这神州大地的呼声,触摸这个古国苍老的灵魂。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历史长河。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我们需要开拓自己的视野,因为世界是精彩的,同时也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因为我们拥有的是宝贵的。我们的人生相对于人类的发展是短暂的,有些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已经消失,而有些人却留下了痕迹,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现在的经历可能会很快被淹没,后人可能不在会记起我们,但我们的确应该为后人留下些什么,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

《千年一叹》粗看它是作者游历多国的日记,但在深层次它不仅能够带给我们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同时也带给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促使我们对自己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