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通用17篇)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

我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双面猎犬》。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通用17篇)

白眉儿虽然与豺王夏索尔一般高大,但到底还是匹幼豺,怎么会是老奸巨猾的夏索尔的对手,夏索尔很快就让白眉儿自己跳进了圈套,把他逐出了豺群。走投无路的白眉儿只好走他父亲走过的路投奔了人类,开始了猎狗生涯。

可他的第一任主人猎户寨的村民苦安子是个酒鬼,竟唆使它偷鸡。终于有一天,它被捉了现形,苦安子只好把它给当成菜狗出售,就在要被砸死的千钧一发之际,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救了它,它成了村长家的狗。为了报答主人的救命之恩,它在雪地里呆了一个星期,终于捉住了连续作案几次的偷鸡狐狸,洗清了自己的冤屈(是在进村长家之后狐狸才作案的)。在之后一次集体狩猎中,白眉儿以丰富的森林经验和灵敏的嗅觉技压群狗,猎获了一只珍贵的猞猁,成了猎户寨最优秀的猎犬,它还戴上了象征着狗首领的牦牛皮护脖,一跃成为了猎户寨的狗首领。

白眉儿的可是匹混血狗(豺),它的生活当让不会那么平坦。自从它在一次狩猎中救了有恩与他的母豺——兔嘴。村长家的另一条狗黑虎一直仇视他,而黑虎在濒死之时用自己的生命激发的它的豺性,让阿蛮星把它赶回了山林。白眉儿又回到了豺群,做最末端的“苦豺”。

但是在一次狼灾来临之时,白眉儿率领大家万众一心击败了狼群,所以它被推为豺王。它不但获得了权力和荣誉还获得了久违的爱情和亲情,它娶了母豺蓝尾尖为妻还生下了两个孩子。

可是豺最大的敌人不是狼,而是人类。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人类包围了豺们的大本营,缴获了所有的幼豺,白眉儿为了救那些幼豺,不惜刀尖上跳舞,又装成狗去救幼豺。它用自己的血换得了那些幼豺。

白眉儿是这本书主角,它是勇敢的,从不在困难面前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它都迎难而上,用自己的努力改变生活。白眉儿很善良,它全心全意地对待朋友,把仅有的食物让给身边弱小的豺吃,为救朋友和亲人,宁可牺牲自己。白眉儿懂得感恩,对帮助过它的兔嘴,它竭尽所能地回报。白眉儿很有尊严,当它被诬陷是“偷鸡贼”时,虽然它不能说话为自己辩解,但它独自去山里追捕偷鸡贼,为自己洗尽冤屈,赢得大家的信任。

在平常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会遇到许多困难,我要向白眉儿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打倒困难,做生活的强者。我也要学会感恩,老师和父母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许多心血,我要尊敬老师,关心父母,长大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回报父母,回报社会。读了这本书,我还知道,动物们也有自己的社会和情感,我们人类也应该爱护动物,和动物成为朋友。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2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叔叔写的《双面猎犬》,才知道豺其实不是像我们说的那样坏,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也有温柔的一幕。

红母豺达维娅因为被公猎狗洛戛不停的追逐,结果身不由己的跳进了怒江,猎狗洛戛不肯放弃快要到嘴的猎物,也跳下怒江,没想到它们竟然成了同甘共苦的朋友!

最后它们漂到了野猴岭;野猴岭,顾名思义,肯定是那些猴子的天地了,它们凭着机智聪明,打败了赤面猴王,把猴群永远的赶出了野猴岭,它们便把野猴岭改成了豺狗岭,豺狗岭食物丰盛,它们小日子过的还算惬意,可天有不测风云,豺也有旦夕祸福,洛戛的主人竟然找到了洛戛!洛戛就要和主人相聚的那一瞬间,达维娅气愤的把洛戛撞到怒江里。

回到了自己的豺群——埃蒂斯豺群,产下了两只小豺崽,一只一出生就死了,还有一只眉心有一块白斑,就取名叫白眉儿,可因为达维娅是第一次产崽,结果产道感染,达维娅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杀死了黑蝴蝶的小风笛,希望黑蝴蝶能够帮她养育白眉儿,果然,黑蝴蝶找不到爱子小风笛,就把白眉儿当成了儿子养,可黑蝴蝶终究知道了是达维娅咬死了,抛弃了白眉儿,可因为白眉儿爱出风头,被豺王夏索尔赶出了埃蒂斯豺群,因为自己的血液里有猎狗的基因,所以投奔了人类,当上了猎犬。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3

暑假我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非常有趣,使我受益匪浅。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是双面猎犬呢?难道这只猎犬有两个面孔吗?读完以后我才明白: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他的爸爸是猎犬洛戛,他的妈妈是豺达维娅,它既是一只狗,也是一只豺,所以这本书的名字才叫《双面猎犬》。

我非常喜欢“白眉儿”,因为它机智勇敢。比如在第十一章辉煌的`猎狗生涯,当时阿花被猞猁打成了一只__狗,阿黄被猞猁咬死,伤口还淌着血时,狗群顿时像泥塑木雕一样望着猞猁,显得很害怕,但“白眉儿”并没有害怕,在有的狗朝反方向跑,去找狗主人的时候,还是紧追着猞猁不放,最后还是把猞猁给抓住了。

我讨厌“苦安子”,因为它他不劳动,还趁那些猎人上山打猎之后,让“白眉儿”当一只偷鸡的狗,最后这件事败露了。他不靠劳动就换取财物,所以我不喜欢他。

我还觉得“白眉儿”的妈妈达维娅和养母黑蝴蝶非常可怜。达维亚快死时,为了给“白眉儿”找一个养母,就把黑蝴蝶的孩子给咬死了,最后当黑蝴蝶知道真相后,就和“白眉儿”分开了,“白眉儿”也被豺王赶出了豺群。这段情节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妈妈都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的,我们也要用爱来回报我们的妈妈。

我们要向“白眉儿”学习,学习它勇敢、坚韧、永不放弃的精神。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4

我读了一本名叫《双面猎犬》的动物传奇故事。洛嘎,达维娅和白眉儿之间的故事。书中所描述了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的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一条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的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笃更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达维娅与洛嘎第一次相遇是被它追捕。它被洛嘎逼到怒江,可它们却被怒江冲离了岸边,被冲到了偏僻的峡谷。之后它们化敌为友,霸占小岛。有一天,洛嘎的主人找到了这里,洛嘎竟然毫不犹豫的背叛了达维娅。达维娅心灰意冷,便把正在吊桥上奔跑的洛嘎摇入滚滚的.怒江之中。最后,达维娅拖着怀孕的身子一步一步的走回了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天,达维娅便生产了两个小幼崽,第一个夭折了,第二个却难产。但豺的存活率很低,二死一已经很不错了。因为第二只小豺的眉间有着一块白斑,边取名为白眉儿。达维娅生知自己已经快命不久矣,便为白眉儿的生存有很大的担心。它最终谋害了幼豺小风笛,为了让白眉儿能生存。这就是母爱的力量,为了让自己的孩子吃饱,不惜杀害别的孩子。

可几个月后,秃鹫把达维娅的尸体啄食,却被黑蝴蝶(小风笛的母亲)发现小风笛的尸体。知道了达维娅就是杀死小风笛的凶手,却有权利杀死达维娅的遗孀。可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对白眉儿下手。从此,白眉儿就混落到成为最低等的身份——苦豺。

白眉儿经历了种.种苦难,终于被洛嘎的主人调教成猎犬。呵呵,这是不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促使这他们的心理。但它始终是混血,一半猎犬,一半红豺。不会像猎犬忠实一生,也有红豺的控制欲。总之,白眉儿的一生不会平平淡淡,而是危险重重。

可达维娅的一生有些悲催。因为洛嘎而脱离群队,因为洛嘎而失去她自以为傲的尾巴,因为洛嘎而失去她的青春,懵懂和深爱的他。因为洛嘎的孩子白眉儿而杀了同类,被冠上恶毒的名号……其实都是因为洛嘎,一切灾难都是有他引起的,如果没有他,他的生活可能会更美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切的发生了,无法改变。但她为了白眉儿确是的爱惜,不因为它是他的孩子,也是她的。无论怎样,只要它是她的孩子,就算杀了同类又怎样,被诅咒了又怎样。因为她的孩子还能生存。她的母爱是无价的,有限的,针对的。这样的母爱,轰轰烈烈!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5

我们班最近掀起了一场“沈石溪风”胡人人都看过一本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也向同学借了一本《双面猎犬》,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洛嘎是一名拥有多国血统的优秀猎犬,是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的猎犬,因一次意外与母豺达维尔相处在同一座岛上,两只动物齐心协力把猴群赶出岛,然后达维尔又怀上了它们爱的结晶——白眉儿。但后来洛嘎狗心不死,又想去跟随主人,怀有身孕的达维尔一狠心,把没心没肺的洛嘎推下悬崖,后来达维尔因生下白眉儿儿不幸得上绝症,她又在临死前机智地为白眉儿清除了生存障碍。

但狠心的豺王夏索尔因白眉儿是一个野种而处处排挤它,它遭人白眼,欺凌和屈辱,但在一次重大捕猎活动中,小小年纪的白眉儿竟使出了只有豺王才会做的空中噬咬,豺王夏索尔怕这小小的白眉儿会抢它的“王位”,便使计把白眉儿赶出豺群。白眉儿又被酒鬼苦安子收养,但苦安子却叫白眉儿来偷鸡,它被人打,被人骂,经过种.种历难,白眉儿竟又成了阿蛮星的猎犬,又机智地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立了许多大功后,白眉儿成功地成为村子里的“狗王”……

这本书让我陷入了沉思:白眉儿是有何等勇气让自己生存下去的呢?在豺群中,小小年纪的它就过长了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别人有母豺照料呵护,它呢?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刚到猎户寨,主人就叫它偷鸡,村里人也不喜欢它,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打它,狗欺负它,人也欺负它。为了洗清自己的冤屈,白眉儿离家出走,吃了多少苦,我们又怎能清楚呢?书中这样一段话让我感触最深:“老天爷似乎故意与它为难,已一连下了五天的大雪,冷的能把石头冻裂。被雪淋湿冷得不行,白眉儿就靠剧烈运动热热身子;饿了,就吃点雪和老鼠;它不能贪睡,生怕再一次错失捉贼的良机。才短短五天,它就瘦了整整一圈,双眼熬得通红,身上的毛凌乱不堪。

白眉儿只是想为人类除害,可人们只把它当做畏罪潜逃的偷鸡贼。”人么这样不信任它,它还要为人们这样做,它是个不会讲人话的动物,只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忍辱负重,可这些,我们能做到吗?而且在第二部《混血豺王》中,白眉儿竟成为一代豺王!

再想想自己,如果自己是那条半狗半豺的白眉儿,会向它那样忍耐、努力,最后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我不是因为一点儿小困难而退缩,就是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气上大半天,动物都能这样忍耐和奋斗,更何况我们这些人呢?奋斗是我们人类应有的美德,我们应向白眉儿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焕发光彩!

这本书给我许多启示,当然,我还要把这本书的第二部《混血豺王》读完。精彩仍在继续,我的思考也在继续……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6

我读《福尔摩斯》已经很长时间,书中各种离奇的案件总让人匪夷所思。其中有一个故事最能述说出人心之黑暗,我忍不住想将他叙述出来,这个案件的名字叫做《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讲述了一个畸形的人从深爱他的妹妹——斯特戴尔那里偷走了致命的毒药,为了争夺家产,他用毒药毒死了他的妹妹,逼疯了两个哥哥。斯特戴尔知晓后,也同样用那种毒药毒死了他。福尔摩斯经过重重推理和丰富的科学知识侦破了这个案子。在此期间,福尔摩斯险些被自我毒死。

在这起案件中,人性的阴暗彰显无疑,但同时福尔摩斯的精密推理本事和丰富的科学知识,比如能辨认140余种烟灰、能经过指甲印推断指甲长度等等,以及细致入微的观察力也同样帮了大忙。

比起福尔摩斯的认真细心,我考试上的表现就让人笑掉大牙了,一道题目空在那里,我熟视无睹跳了过去,导致第一的桂冠就此失去,唉!

福尔摩斯的成功在于他聪明的大脑,在于他日积月累的知识,在于他每次以身试验的精神!有句古话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福尔摩斯的刻苦,造就了他的人生。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能够从此刻开始,认真对待每件事情,如长鲸吸水一般从知识的海洋里吸取养分,让我们一齐创造自我的人生呢?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7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8

“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中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面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是这本书自序中的一句话,它富含了哲理,是我们的一个真实的写照。在作者这次“千禧之旅”中,所走过的地方并不是什么高科技、现代化的城市,而是一些让我们感觉都很古老的地方。正是作者对这些“古老的地方”的“拜访”,使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想法。

读完了余秋雨的这本《千年一叹》,我不禁感叹道,这些古文明是多么神秘,多么宝贵啊!可惜的是,这些文明就要衰落了,等到我们的下一代去欣赏这些文明时,也许它已无影无踪,完全消失了。

而作为这些古文明的后代,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基斯坦,战火一遍又一遍地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已毫无原有的沧桑……

我们至今还可以学习几千年前的历史,这要归功于秦始皇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那些撰写史书的文人,归功于我们的祖先,把中华文化一代一代的传了下来。但是,中华文化也受到了许许多多的破坏。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都会留下“到此一游”,古建筑、古文化成了人们发财的工具……作为炎黄子孙,我们要尽己所能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文明,然后去教给我们的后背,去告诉他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我们都是中华文明的传承者,我们有保护中华文明的责任!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9

暑假,是一段充实自己的很好时光。借此机会,我细细品味了一下余秋雨先生所写的《千年一叹》。它是以游记的形式,向我们介绍了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伊拉克,印度等国灿烂的古文明,我紧跟随余秋雨的步伐也开启了我的文明之旅,令我了解到了人类对文明兴衰的影响。

这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余秋雨在千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车队从希腊出发一直回到中国路途十分艰险,困难重重,愿意不怕危险为了探索文明,只依靠吉普车在各种险境中去探险,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探险精神。恐惧被震惊所掩盖,被疑问所代替,去苦思避免古代文明崩塌代价的答案。

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伊拉克等国,众所周知,这些都是拥有上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可是这些国家的文明却已陨落。要么就是战争,人类为了占领另一个国家,达成自己的欲望而摧毁了另一个国家的文明。要么就是为了科技的进步,而牺牲了古文明遗迹的代价。种.种可能牺牲的都是优秀的人类文明,而可笑的是罪魁祸首就是我们人类自己。

印度,是我在书中令我印象最深/。自古以来中国就与印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奇妙关系,中国至今延续下来的佛教,也是从印度传过来的,可想而知,印度在当时是多么的有威望的一个文明古国。

可是自笈多王朝印度教掘起以来,佛教也相对的没落了。余秋雨也探访了当年佛祖得道的菩提树,虽然已不是当年的那一棵了,但后人一直持续在原地播下那棵菩提树后代的种,这依然可以证明,佛教曾有的影响力,佛的精神依然留在每个佛教信徒的心中。印度人一直相信恒河是他们的母亲河,望死后可以回到神的怀抱,可是印度是个人口爆炸的国家,每天有数以百计的尸体被投入恒河中,印度人生活起居都用恒河水:包括洗澡、饮水和排泄,还有死人的尸体。可想而知,恒河水有多么脏!也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信仰所引起的病态,而这种病态已扩大到了整个国家,深深扎进了印度人的心中。这是一种多么可悲,可怜可拍的景况啊?

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这本书很好地诠释了文明以及人类,批判了人慢慢毁灭自己同胞所创造的文明,以及过度信奉宗教的后果。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0

吊脚楼头,随风飘扬的是你热烈而沙哑的情歌;湘水沿岸,焰焰欲燃的是你漫山遍野的杜鹃;青山碧水间,风日滋养下是你至纯至美的人性。你是美,是善,是温柔,是慈悲,是包蕴在野性中的诗性的诉说者,你是俗世中的赤子,你是沈从文。

有一种情怀叫沈从文,这是一种不折不从,亦慈亦让的气度。年少时随队颠沛流离,同伍的人皆吸烟,面对这个世界的集体混浊,他不以唯我独清自诩,只是默默的坚守自己,不被环境同化,就是一种遗世独立的高贵,而他还把经过的事,见过的人都化成了笔底的波澜,写人记事皆入木三分,各具情态。建国后,面对外界对其作品倾向的指摘,他没有用他的妙语去反唇相讥抑或是为自己解释剖白,就是诗里说的“和谁我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他将深邃的目光转向古代服饰研究,埋头数载,竟也成就该领域中的煌煌巨著。面对众人的诟病,另辟蹊径,将爱好发展成学识,是让枭小闭嘴的最有力的方式,也是最漂亮的反击。一个文人要有傲骨,不媚俗,始终高蹈于世俗的好恶之上,它的作品才能有超越时间的永恒魅力,而且越经流年变幻,越发得隽永。无疑沈从文做到这一点。

当他的目光投向他精神上身体的故乡湘西,投向那些他爱的事物和人的时候,他又换了一副心肠,柔软慈悲,当他回到阔别的故乡“山头一抹淡淡的午后阳光感动我,水底各色圆如棋子的石头也感动我。我心中似乎毫无渣滓,透明烛照,对万汇百物,皆那么爱着,十分温暖的爱着!”,于是有了《湘行散记》,回家途中所见的两岸壁立的青山,积翠凝蓝的天空,透明烛照的月色,河面上乳白色的雾气,欸乃的摇橹声,甚至于小羊软弱悲哀的叫声,一切的一切都使他倾心,使他感到瑰丽庄严。可是最撩动他心弦的还是那些自然风物滋养下生成的各色各样的人。他们无一不单纯,任性,活泼而有生气,多情的水手命时刻悬于水上,可以放纵的说野话骂人,也可以对船妓真心以待;灵气的女孩命不由己,却无哀伤,仍妖妖娆娆的活着,遇着一个书生气的男子也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模糊的欲望,老水手活到八十岁还有认认真真数钱的神气,对于生存还那么努力执著……这些人身上都有一种让人肃然起敬的悲哀的力量,正如罗曼罗兰所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湘西的清溪涤荡了他们的性情,他们身上有野性,有血性,有浪漫,有多情,有市侩,也是超脱,他们追求的是一种优美,自然,又不悖人性的生活方式。他们傍水而居,在水上艰难的讨生活,又在急流险滩中交付了性命,被卷进水流之中,仍要在沉没之前交代遗嘱。因为知道生存艰难,所以随遇而安,乐天知命的活着,看重每一份小小的欢喜相聚,珍重每一次的悲伤别离,在大自然的馈赠中活着,条达坦荡,任性妄为。

有一种情怀,叫沈从文,这是一种有如天地洪蒙初开的赤子之心,单纯而热烈。此次《湘行散记》更珍贵的是收录了比较完整的沈从文与张兆和的两地书,新婚燕尔,便遇小别离,距离把思念酝酿得更加醇厚,情真意切的书信让人动容。一向冷静理性的张兆各也呈现出少有的小儿女之态,细腻琐碎地担心他的二哥的衣食住行。沈从文更是一贯的情意绵绵,山水作伴不及一人同行,沿岸风景亦不忍一人独赏,星空新月都是她的眼睛,有多少蚀骨的想念就有多少如潮的哀愁,这些都化成了笔下炽热的文字。张兆和回忆道;“1969年,沈从文下放前夕,站在乱糟糟的房间里,他从鼓鼓囊囊的口袋中掏出一封皱头皱脑的信,又像哭又像是对我说:“这是三姐给我的第一封信”。他把信举起来,面色十分羞涩而温柔——接着就吸溜吸溜地哭起来,快七十岁的老头哭得像个小孩子又伤心又快乐”。 无论后来多少世事龃龉,在沈从文心中爱的都是那个满怀温柔提笔回信的“三三”,这是沈从文的赤子之心

因为有了沈从文,文学史上有了一个独立自在的湘西世界,有了不重叙事,以写意为要的文学流派,愿你能在尘世中邂逅先生的文字,一路同行,品味“阅尽繁华始向真”的纯净世界,瞻仰一个遗世独立的灵魂,缅怀一种叫做沈从文的'情怀。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1

读完之后,是应该写点东西的。

想读《湘行散记》,是从逐渐了解沈从文开始的。沈年少即投身行伍,随军队辗转川黔湘边境。吃过苦,也阅尽了社会的黑暗。心生厌倦后,即开始进行文学创作。可以说从文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也是努力的一生。只上过国小,但却凭着对文学的爱好,以及自己对社会人事的切肤体验和深刻观察,写出了当时社会喜爱的文字,从而跻身当时的“中层社会”。可是他从来都自称是是一个“乡下人”,无时不感觉到,呆在这个群体里愈是长久,愈是感觉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深觉自己和周围的人看到的、想到的不一样,因此常常陷于一种让人无法理解的痛苦。对此,沈曾在《湘行散记》里写道:“三三……,我觉得惆怅得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

读《湘行散记》你会发现,她名虽似游行志记,却并不是一般的出行心情记事。她是沈十六年后因探病母重返故乡途中的所见所感。与其说她是一本回乡散记,倒不于说是沈对当时社会基层民众的忠实叙述,以及对那方河域和生活在它上面的人们深挚而真诚的爱。

读《湘》你会发现,那里有清澈毫无渣滓的河水,有听过之后一生也忘不了的橹歌,有爱说野话却勇敢有力的水手,有可爱质朴却沦为ji女的妇人。但远不止这些,从“老伴”到“滕回生堂的今昔”,你会了解到,在那个战乱且无序的年代里,只在沈的视角范围里,就有那么多转徙漂泊;有那么多普通人在战乱里平静的死去,然后不为亲人知晓;有那么多妻离子别,等待,然后平凡的老去;有那么多平凡的人在命运的夹缝里平凡的生,然后在十六年后某个平凡的日子里不期而遇,然而不再相识。初读时,以为是在读小说,仔细斟酌,才发现是沈人生经历里的一些真真切切的缩影,细细体味竟不禁使人潸然。

但远不止这些,再往后,从“一个多情的水手与一个多情的妇人”到“历史是一条河”,你会了解到,水手和拉船人拿着少得可怜的收入,却干着辛苦且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行船行当。冬日三九,天再冷,船遇险时照样往下跳,行船过程中,船遇上险滩,河水再凶猛也得冒着生命危险下水护船,十年如一日。而即使这样,这些水手和拉船人却从不曾失去应有的一份勇敢和努力。而吊脚楼上妇人,多半因为这个社会的黑暗,以及家庭生计的原因沦落为ji女,而即使这样,她们依旧不失去那一份质朴和可爱,以及那一份对生活的纯真希望。

读《湘》你会发现,你情感会随着沈一样流淌,到最后俨然如那一派清波毫无渣滓。虽然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穷苦人们的悲惨命运和容易被“社会上层”漠视的生活哀乐,但他没有将自己陷于深深的痛苦,没去无边无际的同情,也没有给人消沉灰暗的情绪。一以贯之的是对河水、对拉船人同船、对那片流域温暖的爱。因为他知道,对这些人沉重的生活,我们这些读书人是不配说同情的,对这些人的命运他也无力去做什么。想到这些感想,我又不禁想到书中的文字,写道:

三三……,我先前一时不是还提到过这些人可伶的生,无所谓的生吗,不,三三,我错了。这些人不需要我来可怜,我们应当尊敬来爱。他们那么庄严忠实的生,却在自然上各担负自己那份命运,为自己,为儿女而活下去。不管怎样的生活,却从不逃避为了活着而应有的一份努力。他们在他们那份习惯生活里,命运里,也依然是哭、笑、吃、喝、对于寒暑的来临,更该感觉到这四时交递的严肃。三三,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动得很!我希望活的长一点,同时把生活完全发展到我自己这份工作上来。我会用我自己的力量,为所谓人生,解释得比任何人皆庄严些与透明些。三三,我看久了水,从水里的石头得到一点平时好像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人生,对于爱憎,仿佛全与人不同了。我觉得惆怅的很,我总像看得太深太远,对于我自己,便成为了受难者了。这时节我软弱得很,因为我爱了世界,爱了人类。……

每次读时总有所感悟,却不知道是什么。联系现实中的生活,我想到了前段时间富士康的“跳楼事件”,以及那些千千万万来自基层的群体,而这其中也应当包含一个我。每次在紧张忙碌的车间,在匆匆忙忙地上下班途中,我总是看到每张年轻面孔后面单调、机械、无趣的工作,以及还并不可观的收入,再想远一点,是一个个极易敲碎的梦想。我吧,又或许多少比他们强一点,在这个异地他乡耕织自己的梦想。我想,先前我也错了,正如沈所说的,我们并不是可怜的生,也不是无所谓的生,无论是在自然上,还是在各自的生活上,是担负有各自的一份责任的。虽然面对生活的“寒暑”的来临,我们比某些人更感觉严厉,但我们不应该因为这样就逃避生活,也不应该因为这样就放弃为儿女,为父母,为命运梦想所作的应有的一份努力。而这样的生活态度,在自己,是应当感觉庄严自豪的,在别人,应当是受尊敬的。把眼光再放得宽广些,或许我们只是历史的毫不起眼的一部分,但我们却是自己生活的的主人。我们可以选择爱生活,在自己习惯的生命里,去哭、去笑、去爱、去吃、去喝,像生命无法把握的水手,永远勇敢有力,像沦落风尘的妇人,永远保留那份纯真的希望。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2

本周,我再次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这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本加了题目的日记。书中每天作者的所见所闻都让我了解着我生活之外的一些人与那些人每天发生的故事——一些在战争或是贫困地区人的故事。

“埃及”,“希腊”,“印度”,“以色列”这些曾经意气风发的国家,现在也成了我们眼里的“小国家”,“混乱地区”,战争与被封锁的思想让它们与生存在那里的人活得艰难。远古时期人的智慧被现在生活在那里的人珍藏着。但是现在的后代们可能忘记了当年祖先们艰苦发明创造的过程,忘记了这些伟大的建筑不是一时建起的,而是一世。

他们忘记了。这些代表着先人智慧的建筑与物品留了下来,可是那些带有远古气息的精神和信念却随着时间的长河,越漂越远。

这些世界的文明去,这些先人智慧的结晶,就这样在现人一批批愚昧的坚持中渐渐失去了太多价值。

因为有了这些,人们就不再辛勤劳作;因为有了先天优势的地理位置,就不再准备着时刻防范外界入侵。别忘了,你们不进步,但社会还在进步,有了沙漠和海洋的保护又如何,越来越多的武器被研发出,人们再也不需要伤感的与家人别离,再看着他们倒在黄沙之中,一个指令,一座城池或许就从此消失,生活在那的人也就从此消失,连伤感的机会都没有,那些所谓的“智慧”在几分钟里也就化为乌有了。

这千年发出的一叹啊,一定是处心积虑,日夜难眠得来的,这一叹,叹的失望,无奈。所谓千年一叹,也就是一叹千年……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3

不经意间的,翻开它,因为它的不同寻常——千年一叹。厚密的书页,尘封的书房的书柜,抽出这本承载历史的教材书。

看余秋雨的书,往往能在不经意中给人以某种心灵的震撼。这本旅游日记,记录了作者跋涉四万公里,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经历。希腊、埃及、约旦、印度等古国的古文明,从辉煌到势微,从势微到衰败,到没落,创造文明的是人类,毁灭文明的也是人类。文明在铁戟长刀下衰落了。极度的贫穷与落后。极度的愚昧与无知。文明与野蛮只有一步之差。文明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始使用文字的地方,现在却成了文盲最多的地方,真是绝妙的讽刺……

波斯文明;希伯来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巴比伦文明……现在只剩下了一堆堆废墟,废墟伴随着他们的文明一起埋葬。可以看出,文明的毁灭往往伴随着血腥的战争。我们应该争取和平反对战争,这是我们应该持有的观点。吉普车的车车轮紧贴着地面一公里、一公里地碾过去,完全不知道下一公里会遇到什么,所知道的只是一串串真实的恐怖故事。这是在探险?这是在玩命!

千年走一回,却有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那两河流域茂密的芦苇丛中传来,也从那恒河畔边传来。是谁?是谁的悲叹?哲人,法老,佛祖?亦或是他们的民族与灵魂?当辉煌已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已经开始了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

文明已经衰落了,历史也开始褪色,轻声一叹,人类又投身于新的历史。我们在总结,在回忆,在悲祭我们的祖先。随后毅然走上脚下的路,顺着他们的脚印一步步走下去历史,每每想起,总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多少个轮回,反反复复,滚滚而来。面对历史的潮流,我一时间竟手足无措。

俯瞰整个中原大地。倾听这神州大地的呼声,触摸这个古国苍老的灵魂。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历史长河。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我们需要开拓自己的视野,因为世界是精彩的,同时也要珍惜我们所拥有的,因为我们拥有的是宝贵的。我们的人生相对于人类的发展是短暂的,有些人在历史的长河中已经消失,而有些人却留下了痕迹,过了相当长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现在的经历可能会很快被淹没,后人可能不在会记起我们,但我们的确应该为后人留下些什么,让我们的人生更有意义。

《千年一叹》粗看它是作者游历多国的日记,但在深层次它不仅能够带给我们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同时也带给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促使我们对自己进行反思。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4

今年,莫言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成为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1982年,哥伦比亚人加西亚·马尔克斯也是以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百年孤独》,成为南美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一也是人。看来,魔幻现实主义是非欧美人叩开这个古老而固执奖项的一块有效敲门砖。

有书评说,《百年孤独》是一部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大成登峰之作,从未真正领略过这种手法有多精妙,就从这座山峰开始入门吧,给自己的魔幻现实概念以一个高起点。

译本字如蚁大,厚如小砖,一气读完,畅意掩卷。感觉就象酒鬼豪

饮完一瓮佳酿,用衣袖一抹口角,酣畅淋漓地曰:“好酒!”。很久没有一部小说能如此引我入胜了。

故事讲得曲折离奇,场面摆得浩荡庞杂,脉络骨感,内容丰满,手法多样,匠心独运。小说将不可思议的魔幻外衣披挂在赤_的现实tong体上,让你去欣赏、剖析洋洋社会大观,去领略深刻的人性、丰富的情感。书中人物众多,且名字雷同难记,开始读起来磕磕绊绊,需要不停地翻到前面核对人名。无奈边读边按情节、血缘列了张祖孙七代人物关系图谱,总算眉清目楚的读完这本小说。过程与当年读《红楼梦》有几分相似。

其实不仅过程,细细对比起来,小说架构、内容、手法也与《红楼梦》有几分相仿:小说的情节都是将一个家族由盛而衰的命运,放在社会的大环境中铺陈展开,尽管人物都性格各异,命运迥然,但众多人物的生死悲喜却一例限于一种宿命,或是一卷羊皮卷,或是一册生死薄。二者还都采用了一种非现实的叙述手法,如果说《百》是魔幻现实主义,那《红》是不是能称为仙幻现实主义?

撇开种种对比,就《百年孤独》的故事内容,据说作者是通过虚构出马孔多这个新兴城市作为背景,以布恩同迪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进而希望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走向文明、开放、繁荣。我未深入了解过拉美的历史、作者的生平,所以读不出背景下的意味,甚至觉得,这种解读,有可能是由于小说获奖,为了给其以积极正面的意义,某些读者或评论家为它臆撰的。

一部名著,只有能给人以多角度的解读视野,多层次的丰富内涵,才能称之为名著。所以,一个读者,也大可以自己相应层次的阅历、理解力去读一部作品,哪怕品出的是与主流理解大相径庭,甚至与作者本意相悖的滋味,那又何妨?必竟,你才是读者

我眼中的《百年孤独》,难掩一种宿命轮回的孤独无望感。马尔克斯把孤独的诅咒封印进一卷羊皮卷,在“家族的第一人被困在树上,最后一个正被蚂蚁吃掉”的预言中,一座城市从无到有到繁荣到到自闭到化为齑粉,一个个生命从诞生到强大到要衰微到死亡。马孔多城市的繁荣,祖先何塞·阿尔卡迪奥·布恩迪亚非凡胆识和开放精神、妻子乌尔苏拉坚韧聪慧,后辈们零零总总的美丑善恶、蓬勃颓废,在最后那阵将房子连根拔起的莫名狂风中,都显得如此苍白空洞,只有孤独的狂笑在虚空中回荡。

无可救赎的毁灭让人不由滋生出一种悲观无为主义。

一个人,从脱离母体那刻起就烙上孤独的印记,无论生时如何寻找、攀附,如何富贵荣华、纸醉金迷、穷困潦倒,到死皆不免孑孓而去,营营苟苟碌碌地存活一世,所为何?

一个朝代王国,从独立起帜,历经征伐杀戮,励精图治,无论繁荣昌盛,积贫积弱,太平盛世之后必然暗藏摧枯拉朽的历史循环。由贤明统治者庇护一个朝代得享永年只是一场奢望,权谋勾斗叱咤风云一时,所为何?

一个星球,从独自悬浮于浩渺宇宙那天起,就开始为摆脱孤独,苦苦寻求另一个星球回应,无论生命是否光顾,寒暑是否更迭,最终归宿也无非是无尽的黑洞,或复归尘土。执着闪烁,让光线走过漫漫光年,所为何?

孤独就是一切人、事、物的灵魂,如影随形,无法摆脱。绵长的亲情、激越的爱恋,行空的创想,都是无谓的自我救赎,昙花一现后,孤独复孤独,百年又百年。

那么,我们是否就此只能将孤独的牢底坐穿?

拨开《百年孤独》看似颓废的气息,屏气凝神,我又嗅到一种另类的清新。书中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物,都烙着无法抹去的孤独印记,顶着雷同的名字,却活出一种种不同的轨迹,或奋发有为,或声色犬马,或沉寂归隐,或生命戛然,无论哪种演绎,都灿烂缤纷!回想起来,对书中形色人物人物死亡的归宿无需设想,对生命历程的关注,才是我读下这部30万字巨著的一大动力。结果并不重要,经历才最美妙。

孤独是定论,寻找是求解。死亡是注定的结局,经历才显得那么重要。因为能够望见终点,才让我们人生的路走得淡定从容。无惧风雨,无畏艰险,经受历练,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沉静地观照自己,观照世界。

马尔克斯自己曾说:“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所以,他的小说应该是让我们在无奈的轮回中,更勇敢地生活,堆积厚重的记忆,以之与百年复百年的孤独相抗衡,孤独不灭,记忆永恒!

有句歌词说:“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想必作者就是在独自的狂欢中,为我们缔造了一座丰饶的城市,一群丰满的人物,一场丰盛的文学盛宴。他穷尽了世界,又自我穷尽。

感谢孤独,百年不够!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5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经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能够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梦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提高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构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侦探小说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可是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本事。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仅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梦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6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一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经历,故事资料充满悬念,结构跌宕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人爱不释手。还体现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其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这个人脑子有点怪,研究学问的劲头十足。他又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头脑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的知识。

当我刚翻开目录时,每篇的题目都让我毛骨悚然,比如说:血字研究、带斑点的带子、水力工程师断指案,听起来让我不禁打了几个哆嗦。但福尔摩斯经过不断学习、不断钻研和不断的实践才使自我有了惊人的侦探本事。所以他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确定才会头头是道,才会使一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谜案拨云见日。所以,有他在就没有一个凶手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受益匪浅。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述,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我的一切想法全部写出来了,不做一点保留,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确定。比如说在《带斑点的带子》中的一段语句:“你不必害怕”,他探身向前,轻轻地拍拍她的手臂,安慰她说:“我毫不怀疑,有什么事我们很快会处理好的。我明白,你是今日早上坐火车来的”。“如此说来,你认识我?”“不,我注意到你左手的手套里有一张回程车票的后半截。你必须很早就动身了,并且在到达车站之前,还乘坐单马车在崎岖的泥泞道路上行驶了一段长路”。

那位女士猛地吃了一惊,疑惑地凝视着我的搭档。这些语句让这篇文章的语言更生动了,让我更加喜欢这本书。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可是他还是不断地刻苦学习,一向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独特,这么有魅力,相信你看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和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住。

双面猎犬读书感想与心得 篇17

那条清澈纯粹毫无渣滓的河水,那听过之后一生都忘不了的船歌,那个多情的水手和多情的妇人... ...这些全都是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里,一道靓丽明媚的风景,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没有人能比沈从文更加了解湘西世界了,他用他朴实无华的文风,描绘出一个独一无二的湘西世界。他不仅写出了湘西迷人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风土人情,还写出了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与自发的抗争。让我们立体地了解到那时候湘西人的生活情景。

湘西人的生活节奏,和城市人完全不同。不着急,不烦躁,只做好眼前的事就好。船工们一边随意地骂几句野话一边熟练地驾船;看见龙舟比赛就兴奋地大叫起来的小孩子们;还有黄昏时分,从山坡上散开的米饭香味。这些好像只是平凡的人,在做着平凡的小事,然后平凡地度过一生。但在沈从文笔下里,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味。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多情的水手和那个多情的妇人。从上帝的角度看来,只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人拥有一段微不足道的.感情,可在他两看来,这段感情也许用尽他们一生去爱的勇气。无论是那个水手,在与妇人离别之时还依依不舍地频频回头,即使一旁的船手已经怒气冲冲地再叫骂了,而当沈从文送了几个大苹果时,他也依然忘不了那位妇人,转身跑上岸只为给她送两个苹果。而那位妇人,在与心上人分别之际也是十分不舍,即使这样也依然要面对残酷的事实,只好给予许多东西来代表自己的思念。这样淳朴的感情,这样美好的感情,深深震撼了我的心灵。

字里行间,我都能感受到沈从文先生那种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的情感,这也是他能描绘出如此美丽的湘西世界的一大原因。我们每天都在快节奏的过完每一天,回味下来似乎并没有什么有趣的事,这都是因为我们没有用心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有可能我们只是历史长河里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但我们却是自己人生的主角。去打开心灵的眼睛吧,去发现身边的“湘西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