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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3篇)

1.1为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工程项目活动,引导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项目立项资金的效益;同时明确项目立项过程中相关职责、权限,保证项目立项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安装、技术改造、重大的维修项目。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一律先立项、后建设。

1.3本制度所指的立项是指公司内部立项,不包含在政府部门的立项。

第二章立项管理的相关职责

2.1公司项目立项实行提议、审批制度,即:由投资发展部或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领导提出项目建议,经项目调研后,由总裁审批立项。避免盲目的立项、增加无谓的成本。

2.2投资发展部作为项目的主要提出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提出项目建议,负责:

(1)组织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2)对项目进行调研;

(3)参与可行性报的编制,组织项目立项。

2.3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立项的配合单位,配合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进行市场调研,编写可行性报告等。

2.4项目评审组主要负责项目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的评审,并参与编制可行性报告。

2.5总裁、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投资发展部提出项目评审组成员由总裁确认,.总裁审批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以下的项目投资;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10%-50%间的项目由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占合并报表净资产50%以上的项目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第三章项目的立项程序

3.1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整体发展的规划,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项目建议(《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向总裁汇报,由总裁签批;

另外,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项目建议,由投资发展部初步调查,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

3.2投资发展部根据项目基本情况,组织销售、市场、供应、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程、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项目评审组。

3.3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对组织人员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

3.4项目评审组以评审会议的形式,对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等进行分析,并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3.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协助,共同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3.6可行性报告完成后,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立项单》(附可行性报告),提交总裁审批。

3.7根据项目立项审批权限(见“项目立项审批权限一览表”),项目立项经总审批后,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四章立项管理

4.1项目建议

4.1.1投资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出项目建议,总裁审批。

4.1.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根据需要,也可提出项目,指定投资发展部调研,由投资发展部填写《项目建议书》(见附件),总裁审批。

4.1.3总裁在收到《项目建议书》后,应在2日内作出回复。

4.1.4项目建议书应包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2)项目简介(3)项目的必要性(4)项目的目标(5)市场需求及预测等内容。

4.2《项目建议书》经总裁签批后,投资发展部应立即拟定项目相关的部门及人员组成项目评审组,并提交项目评审组人员名单交总裁确认。总裁应在2日内给予回复。

项目评审组成员应包括项目、工程、销售、市场、技术、经营、管理、财务、土建、设备、工艺、审计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相关专家,确保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

4.3项目建议经批准后,项目部、投资发展部及项目评审组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从项目的市场、政策、同类项目、竞争对手等方面入手。调研方式不限于从internet上搜查相关资料,从出版物中提取信息,与同类项目建设方访谈,向公司内部发调查问卷;与同行、专家交谈等;调研的时间应控制在一周内,并做好调研记录。

4.4项目评审主要通过会议方式进行,但不局限于会议的形式,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政策优势、项目选址、工艺设备、资源支持、安全环保、投资评估、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方面进行评审,形成《项目评审意见表》(见附件),并给项目一个综合评价,判断项目是否可行。

4.5项目评审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主导,项目部及项目评审组三方共同编制《可行性报告》。

《可行性报告》的编写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指南》的规定执行,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概况、市场预测、建设规模、场址选择、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辅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务评价、风险分析等内容。

《可行性报告》编制后,投资发展部、项目部、项目评审组应对报告进行综合评审、修改、完善,形成书面的《可行性报告》。

另外,根据项目的情况,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编写《可行性报告》。

4.6项目立项

投资发展部填制《项目立项单》(见附件),《项目立项单》应简单明了,至少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内容,项目起止日期,项目负责人,本项目背景概述,项目造价预估算,立项目的等内容。

《项目评审意见表》和《可行性报告》应做为《项目立项单》的附件。

《项目立项单》与《可行性报告》形成该项目的立项文件,提交总裁批准,总裁应在2日内做出批复。

4.7列入政府经济发展计划中的项目,应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批准后由投资发展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4.8项目立项经批准后,由项目部负责组织项目的下一步工作

4.9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

项目立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收集管理。收集的资料应包括项目建议书、市场调研资料、项目立项单、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审意见”等;

对收集到的立项资料,制定专人分类整理,按照项目列出资料清单;并对立项过程中的重要文件交档案室归档,并做好归档记录。

特殊情况:

1.为简化流程《项目建议书》和《项目评审人员确认表》可同时交总裁审批。

2.如遇到项目比较紧急且总裁外出等特殊情况,投资发展部可电话向总裁汇报项目建议,总裁后直接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待总裁回公司后补签《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流程为:“市场调研→项目评审→编制可行性报告→填写《项目立项单》→审批”。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有项目部拟定、修改,并报总裁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2

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环境、动态的市场、更激烈且高水平的竞争,使项目管理已成为企业维持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之一。面对这样一个大环境,我公司为了更好的与国际市场接轨,且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也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开发出科技含量更高的产品,特制订本制度。

一、 项目评审委员会

1. 成员

殷本礼、吕新建、王拥军、李其、谢志刚、李海

2. 职责

(1) 项目的选择

(2) 立项

(3) 组建项目部并确定人员(包含采购及测试人员)

(4) 项目总进程的监控

(5) 项目的最终审核

3. 权利

(1) 项目经理的任命

(2) 项目监理的任命

4. 义务

(1) 为项目部协调各种关系

(2) 为项目部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

(3) 为项目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二、 项目来源

1. 公司业务合同

2. 公司客户需求

3. 市场需求

三、 项目经理

1. 任期

项目经理的任期从接管该项目任务起,到项目全部完成交付,并处理好各项遗留问 题和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毕时止。任期期满后回原部门岗位。

2. 职责

(1) 在项目评审委员会的管理下,对所指定项目实行全面领导,全权负责。

(2) 对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需求性、可行性、发展性和经济性)

(3) 提交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4) 完成公司相应项目的合同要求或内部产品研发立项要求

(5) 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全面组织、管理,并负全责。

(6)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利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办法,调动项目内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 保存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和数据。

(8) 组织编制项目文件、项目小结,并接受审核。

3. 权利

(1) 项目的经营决策和设计指挥权。

(2) 项目管理有对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建议权,在部门内部有对人员工作的分配和调整权。

(3) 有权建立项目部内部的各种岗位经济责任制,在规定范围内,有奖金分配的自主权及项目内员工的奖惩权。

(4) 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任命,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5) 有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权。

4. 义务

(1) 根据项目需要,合理使用员工、资金、材料物资,并负责控制、指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处理内外关系,协调有关工作。

(2) 加强经济核算,厉行节约,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并提供项目会计资料。

(3) 积极配合项目监理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四、 项目监理

1. 任期

项目监理的任期从该项目正式立项起,到项目全部完成交付,并协同项目经理处理 好各项遗留问题和接受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毕时止。任期期满后回原部门岗位。

2. 职责

(1) 根据项目合同的目标、业务需求和质量标准,对项目部提出的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活动以及系统设计、开发、集成和实施部署等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审核、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在预算范围内按时、按质完成,以保护公司的利益,降低项目的风险。

(2) 对项目的实施过程不断监督,对项目集成调试阶段进行重点控制和监督

(3) 对项目进行风险预测

(4) 为优化项目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5)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和项目经理交流沟通,并找出问题,同时找出解决项目问题的方法。

(6) 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3. 权利

(1) 检查项目进度与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当项目进度滞后于计划时,有权要求项目经理或提请项目评审委员会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2) 监控项目费用,核实项目进度报表和项目费用清单,对不合理的费用支出,有权提出异议。

(3) 有权查阅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主持或参加本项目的有关业务会议。

(4) 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评审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

4. 义务

(1) 全力配合项目部的一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或提前完成。

(2) 负责与合同中的各部门沟通。

(3) 对该项目提供各种支持。

(4) 协助项目部采购该项目所需的物资。

五、 项目进程中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流程

1. 项目部成员每周向项目经理做工作汇报。

2. 项目经理要定期(一周)以书面形式通告项目监理,其中包括:

(1) 项目进展情况

(2) 需要解决的问题

(3) 解决问题的方案

3. 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每周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做工作汇报。

4. 项目经理和项目监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定期的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评审委员会做项目实施进度汇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3

项目办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项目办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腐败,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廉政建设制度

1、组织项目办、各施工单位管理干部和工程技术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抓好管理,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2、认真落实本项目办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廉政建设责任状》和项目办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廉政合同》。

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项目办重要议事日程,与工程建设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杜绝各类腐败和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4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

一、施工前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二、施工阶段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9、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三、材料管理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四、工程完工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5

勤务员岗位职责

一、责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做到主动、热情、周到。

二、负责主任室、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及院落的卫生和凉水、开水供应工作。

三、适时对职工宿舍床单、褥单、被罩、枕巾等进行洗涤、晾晒、装铺,做到干净利落,让职工满意。

四、协助打字员做好文件、材料、图纸等复印、装订工作。

五、协助做好来宾、来客食堂就餐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中心,项目经理对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成本管理及其经济效果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项目成本管理实行全额承包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应根据《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共同测算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承包收入(或承包基数,下同),经双方认可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实施、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经济活动分析、成本责任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等。

第六条项目成本核算制一律采用制造成本法或责任成本法,即项目经理部只管理和核算承包范围内的成本盈亏情况,分公司汇总核算全部的工程成本。

第七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包括预算成本(责任成本)、实际成本核算,两项成本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各项生产要素内部结算价格和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招标制度,建立内部模拟市场;

2、及时测算、调整项目承包收入,明确项目责任成本目标;

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

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

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

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

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

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成本管理责任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各业务部门、岗位及作业层的成本管理责任制。成本管理责任制应有详细的量化责任目标和考核奖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各业务系统或业务员的主要成本管理职责为:

物资员:①建立健全各类材料收发、领用数量金额台帐;②按月编制各类材料的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③制订材料费控制目标,严格执行限额领料;④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做好盘点记录,及时将材料库存和耗用情况与成本员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帐证相符;⑤按月对材料费的节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供分析资料;⑥负责零星材料的采购及价款结算的审核工作,严格控制采购价格;⑦各类材料价格、实际消耗等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生产计划统计员:①建立健全各项生产统计台帐;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进行施工;④按月编制验工月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算收入产生差异的具体原因;⑤按月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环节成本升降的原因,减少施工环节的各种浪费;⑥负责项目生产计划、统计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机械员:①建立健全机械设备使用台班、金额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和控制目标;③合理利用机械设备,减少设备闲置;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技术员:①编制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优选施工方案;②监督和指导生产人员落实技术组织措施;③应用先进技术,努力降低成本;④负责项目技术应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第十二条除在公司附近且属小型的项目可由公司兼管其成本核算以外,其他项目应有专职成本员。成本员应由业务能力强、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财务人员担任,并经过公司审核后才可上岗。

第二章项目成本计划与控制

第十三条项目成本计划包括项目总的计划成本、月度或节点计划成本。

1、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内部承包基数,结合自身实际,编制详细的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计划措施,确定项目成本控制总的计划目标。

2、项目经理部应结合项目工期要求将总计划成本进行分解,并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各作业层、各岗位的成本控制计划目标。

3、项目必须按月编制计划成本,由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分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当月各项成本费用开支计划,成本员进行归集、汇总并根据'本量利'原理测算当月保本点。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

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2、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即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成本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内部租赁。因生产急需,内部租赁无法满足生产,可以通过公司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但必须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

项目应

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同时,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间接费用的控制:项目应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局工资标准及国家工资含量政策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报表,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应成立成本控制跟踪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三章项目成本核算

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应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第十九条成本核算对象、核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并应与施工项目管理目标成本的界定范围相一致。

第二十条项目成本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成本费用的开支情况,不得以暂估成本、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第二十一条项目成本核算制应坚持实际形象进度、实际产值、实际成本'三同步'的原则,严格划清成本界限,即划清内部承包合同范围以内的成本与承包合同以外的成本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施工成本的界限,划清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二十二条项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1、根据当月统计验工报量按照项目承包合同规定计算项目当月的收入及上交款,编制有关凭证。

项目当月结算收入=当月统计验工报量x(1-上交比率)

项目当月应上交款=当月统计验工报量x上交比率

2、根据当月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原始凭证,归集各项成本费用,编制记帐凭证。

3、计算当月应分摊和计提的有关费用,编制相关凭证。

4、结转已完工程实际成本。

5、结转损益,计算工程结算利润。

6、编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三条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与入帐依据:

1、必须以实际收到的现款或发包单位签字认可的验工月报,或监理等中介机构同意并保证监督执行的有关资料为收入实现和入帐的依据。

2、工程项目现场临时签证、设计变更等收入必须以发包方签字认可的价款列入工程结算收入,并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整项目承包价格。

3、确实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应由生产部门提供详细的验工月报,并经预算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字以后,作为收入的入帐依据,严禁冒报、虚报或瞒报实际产值。若发现以前月份所报产值与实际存在差异,应及时予以调整,并详细说明原因。

4、工期奖应以实际收到的现款作为收入依据,并按照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分成比例计算项目工程结算收入。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的规定,正确计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正确计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五条项目有关人员应按月办理分包单位工程价款、人工费、机械租赁费等结算工作,成本员必须以有关人员提供的结算单据作为成本核算依据,没有相关人员提供的有效结算依据或书面签字资料,成本员不得随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六条项目应按月编制成本报表,提供成本分析资料。

第四章项目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成本分析应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采用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实际消耗量与预算消耗量、实际价格与采购价格(或预算价格)、各种费用实际发生额与计划发生额等进行对比分析。

第二十八条项目成本分析应按月进行,成本员应分别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量差节约、价差节约及其原因情况进行详细细分析,编制成本分析资料。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应根据成本分析资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形成文件资料予以保存,为今后成本偏差的纠正与预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进、制定下步成本控制对策与措施以及成本考核等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项目成本考核按阶段可分为节点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1、节点考核主要根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成本目标完成情况按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当月奖金或岗薪的主要依据。

2、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骤进行:

①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工程最终造价确定后,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划分并结算项目承包成本收入。

②整理汇总有关成本核算资料,并将工程自开工至竣工后的预算承包收入和实际总成本进行汇总。同时,填写项目承包兑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报经有关部门审核。

③以书面形式申请对该项目进行经济责任承包的考核与兑现。

④公司成立审计小组,对项目承包收入、各项成本费用及债权债务进行核实以后,确定项目承包实际成本及成本降低率,起草审计报告,提交分公司经理审定。

⑤审核完毕后,分公司根据承包合同视不同情况予以兑现。

第三十一条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即公司考核项目,项目考核岗位及作业层,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也应进行考核。

1、公司对项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1)成本管理基础资料的编制及上报情况;(2)各项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其真实性;(3)综合指标的完成情况;(4)工程款的回收情况;(5)上交款的完成情况(必须全额完成上交)等。

2、项目对岗位及作业层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基础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

3、项目对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司职能部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是否落实。

第五章'三边'工程成本管理

第三十二条'三边'工程的成本管理除在项目承包基数测算上有所不同外,其他管理要求与一般工程项目一致,依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三边'工程承包基数的测算可采取

以下两种方法:

1、参照公司同类型工程,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2、参照社会平均水平,根据施工方案暂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

第三十四条根据上述方法暂定的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公司与项目签定内部全额承包责任书。一旦工程图纸齐备或节点图纸齐备,公司应及时编制工程预算,并按承包基数测算的有关要求,重新确定项目承包基数和上缴比例,并对前后测算结果之间的差异部分签定有关补充责任书。

第三十五条对工程量较大的三边'工程,为便于项目成本管理、核算与考核,公司可实行分段(地下室、主体、装修,下同)承包、审计与兑现,项目也可实行分段施工、分段核算、分段分析、分段考核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内部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项目,自20__年11月12日起开始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7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和成本管理条例,坚持依法理财;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

二、参与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根据上级核准的施工预算(计划)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对工程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反映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对本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四、按照规定、审核会计记账凭证,认真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及时、准备、完整的记录、计算、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整的会计信息。

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便于领导正确决策。

六、按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会计报表,整理有关会计资料,立卷、归档。

七、认真履行会计职责,严格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及时办理会计事务。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办法: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9

项目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项目办主任代表建设单位(业主)行使法人职权,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全面管理及项目办内部管理工作。

一、组织召开项目办工程例会和其他工作会议。

二、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动态及资金利用情况,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

三、负责对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与上报工作,并参加组织好有关工程原设计变更的一切活动。

四、负责对公路工程建设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研究及对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论证和处理。

五、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抓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催收、工程承接为工作重点,奖优罚劣,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二、带头执行实施分公司的各项文件和管理制度,并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的会议精神,对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有领导权和指挥权,及时处理好甲方、监理关系。

三、组建好项目领导班子,负责好工地之间的人员调动,保证充足人员合理安排调动督促人员及工序穿插,保证充足资金及各种材料供应确保各项生产按计划顺利进行,对项目班子成员有撤换的权力。

四、抓好项目部的财务管理、资金催收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定期检查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帐目心中有数,杜绝非生产性开支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五、抓好经营核算及成本分析工作,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对比找准原因奖罚分明,制定好劳动定额及人工费价格,搞好产值、人工费、材料费及报销单据的审核,抓好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按照成本控制流程定期每周三召开项目部会议,重点抓好过程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不出现任何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宣传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

七、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明奖罚制度,招用好生产人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工程按期交工。

八、搞好产值、二包人工费、点工及零星用工工费、材料表及报销单据的审核工作,抓好各种材料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抓好食堂的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九、负责好各单项工程的生产,人员安排和调动,督促施工工长搞好各工种工序之间的穿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抓好劳动定额制定及人工费价格的制定,确保经济效益。

十、制定项目部管理细则,做好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十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协调周边关系,减少工作失误。

十二、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工程进度管理考核行为,实现工程既定的网络计划目标,确保按时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gb/t50326-20__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四川省岳池电力建设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职责

3.1项目经理

3.1.1作为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控制管理规定。

3.1.2在项目进度计划控制范围内,审查、批准各专业上报汇总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对承建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检查。

3.2工程部

3.2.1为工程进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按里程碑和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要求完成工程月、季、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

3.2.2按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进展情况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工作。

3.2.3审批各专业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和落实。

3.2.4定期组织工程调度会,协调内部各部门、各专业的关系,检查、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贯彻公司及上级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决定和要求,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3.2.5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专业进行考核和处罚。对如期达到工程重要控制点的施工队伍予以奖励。

3.3经营管理部

3.3.1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3.3.2按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概预算工作,以便工程的顺利进行。

3.3.3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以推进工程的进展。

3.3.4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

3.3.5负责根据已审核的各专业工程进度报表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按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

3.4物资管理部

3.4.1负责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运输和催交,确保工程设备、物资按期到货,以确保工程所需物资的正常供应。

3.4.2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检验、现场保管及仓储管理、发放,以避免因物资遗失或与工程要求不符而影响工程进度。

3.4.3负责及时办理设备和重要物资随货同行的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以避免因技术资料的交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3.4.4参加工程调度会,根据调度会的安排协调处理物资、设备方面问题。

3.5质量管理部

3.5.1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质量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5.2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3.5.3参与工程进度管理的监督、落实和考核。根据现场工程质量对进度的影响提出进度考核意见。

3.6各专业

3.6.1现场管理人员为其所承建项目的施工进度控制负责。

3.6.2根据已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并控制其分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进度。

3.6.3负责编制、控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提出每周施工滚动计划。

4程序

4.1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4.4.1项目应根据工程合同进度、里程碑进度以及业主提供的一级网络控制进度、设备图纸、施工图纸,结合项目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资源配置,制定工程二级网络控制进度,并以此分解为季度施工、月施工计划、周进度计划等三级或四级施工进度计划,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各有关单位,作为采购、调配及施工生产的依据。

4.4.2年度进度计划一般应在前一年的12月5日前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3季度进度计划在前一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统一编制,20日前经项目经理审核完毕,提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

4.4.4月度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统计本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季度等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下月施工计划,报工程管理部。28日前工程部结合当月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并根据工程总体施工进度,综合安排调整施工进度,经项目经理批准,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下发各专业和相关部门实施。年、季度施工计划在年、季度初的前一个月与月计划同时上报。

4.4.5月计划为滚动计划,随施工生产及相关因素的变化进行修改。现场各专业根据工程部下发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本专业的施工生产月计划,周计划,并落实与实施。

4.4.6每周五上午各专业向工程部报周计划,内容包括上周完成情况及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下周计划安排,存在问题,人力资源状态等,此周计划由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完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于周一下午下发周计划。各专业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保证周计划的及时完成。

4.4.7各项目对施工进度应采用p3等施工进度管理软件进行编制,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或资金、材料、设备不能按时到位时,应对计划进度及时调整,并说明原因报相关方。

4.4.8工程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发布,即作为现场施工协调的依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确需修改的要按照审批程序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4.9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施工作业计划,科学管理,精心安排施工生产,确保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按计划进度控制节点进行。各专业对未按时完成的工程项目,要在施工计划完成情况中注明原因。由于上道工序未完成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项目,必须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负责计划调整。

4.4.10项目每周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施工生产调度会,内容主要总结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达下周施工计划,协调解决各单位施工进度等问题,动态更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补充和动态调整月施工进度计划。

4.2进度考核

4.2.1项目应在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施工范围,总体进度要求等,明确该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一般应包括工程里程碑进度、各专业主要施工项目的开工节点、土建-安装重要的中间移交项目等)作为进度考核点,提取一定比例的合同价款,作为工程进度考核款。

4.2.2关键进度控制点满足进度控制要求的各专业,由项目返回相应比例的进度考核款。

4.2.3由于天气、图纸、设计、设备、材料等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各专业应及时汇报,经工程部门及总工确认后方可作为延误工期的依据,若无任何外界因素,并确因各专业内部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程部门不给予确认。

4.2.4每周生产协调会对上周的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周计划的各专业,除不可抗力原因及上条规定之外,视严重程度,项目给予500元~10000元罚款,罚款限三天内上交,逾期不上交由经营管理部按双倍处罚。未完成月进度计划的,同时扣发工程进度考核款。

4.2.5处罚(项目考核:责任部门为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协助)

各专业承担的工程项目关键进度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0元~20000元。

周计划未完成,若涉及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且由于其自身原因未能积极组织施工而产生,并严重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按条款处罚。

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里程碑控制点,但进度脱期,对工程总体进度影响较大,并可能使后道工序施工成为关键线路控制点,进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投产日期,则对此专业处以3000元~4000元罚款。

周计划未完成,若施工内容为非关键工序,且有充足的浮时可供调整,则将依据此专业后续措施的效果,给予500元~20__元的经济处罚。

月计划的盘点,按该月最后一周的周计划进行考核,处罚数额加倍。

对于不及时上报周计划的各专业,项目对此单位给予200元罚款。

对于提前完成周计划及月计划的施工班组,经项目工程部、总工及项目经理确认后,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搞好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控制,促进项目施工有序进行,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部、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项目部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按照公司《组织管理手册》、《责权体系管理手册》、《岗位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要求执行。

第四条项目部应严格复核施工场地,建筑物的坐标、高程、轴线和建筑红线、室外道路轴线、各种管线、征地界线等,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同时将测绘单位引入现场的坐标、高程点会同施工单位妥为保护,作为施工所需要的基准控制点位。

第五条招标工作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三天,中标单位可按项目部划定的本项目施工场地范围,编制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划分应统筹安排,保证道路通畅、合理,同时尽量不以影响室外施工为原则。

第六条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会同监理、预决算人员共同对施工单位测绘的地形方格网图进行复核、签证。施工单位放线过程中,项目部要认真按建审图和总平面图复核其尺寸、坐标,并积极联系前期人员,予以验线认证,未经验线确认不能开工。

第七条开工必须要有开工报告。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开工报告,并在前期准备完成后,确定开工日期,下达开工令。没有开工报告不允许开工,也不能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项目部应按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汇同设计、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定最优方案,作为指导施工、衡量施工单位技术管理水平的依据。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抓好审定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落实工作,抓好月施工计划的按时编报和落实工作。要随时掌握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组成,材料进场,设备、构配件及外加工产品的到货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问题。

第十条项目部每周要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现场协调会,落实计划。虚心听取质监站对工程分项分部质量的整改意见,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项目部对所管项目要做好每日详实的施工日志,整理和归纳会议文件,使施工全过程的重要状况有文可查、有据可考。工程竣工后,汇同其他资料归入施工资料档案。

第十一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当月工程完成量及下月工程计划表,核实签字后,于当月20日(遇节假日提前2天)前送成本部审核,以便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二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掌握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审批样板间(层),随时作好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抽查必备的质量保证资料,参加观感质量检查,对提出的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密切配合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时申报甲供材需求计划,及时审核上报;随时检查各种材料、构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单,配合物资部做好材料供应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要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管理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提供书面的准确开、竣工日期、提前和拖延工期的时间,组织进行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工程竣工后半月内,由项目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单位撤离现场。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

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

第十七条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八条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二十条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审批;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二十一条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的通知参加例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

项目部和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做好场地硬化、物料堆放、围墙、加工场地、工作面及通道的维护、环卫工作。施工单位项目部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关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的指令拒不执行时,经指出未改正者,每发生一次,建设单位项目部将处罚施工单位壹仟元人民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线、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事先通知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施工单位在进行地下工程或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完后,方可继续施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根据建筑业司《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试行的通知)》建质[【】号精神,在工程中特制定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每月向总包方交一份技术质量总结。

2、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要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查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4、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板、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5、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过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7、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的责任。有关责任人员要针对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8、成品保护制度:应当象重视工序的操作一样重视成品的保护。项目经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9、质量文件记录制度:质量记录是质量责任追溯的依据,应力求真实和详尽。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应详细记录当时的情况,理清各方责任。

10、有关工程技术、质量的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工程文件资料的完整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应真实和详尽。由专职资料员收集、整理、保管存档,做到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及验收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11、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核定制度:竣工工程首先由施工企业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然后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等级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质量等级证书,未经质量等级核定或核定为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

12、竣工服务承诺制度: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开工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我司将主动做好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服务。

13、培训上岗制度: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自有软件研发以及外包软件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公司软件研发与管理,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改造。

第三条本制度中自行开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一般仅向外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诗司与专业IT公司(合作商)共同协作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诗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合作商提供技术框架,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IT系统的日常支持由IT技术中心和合作商共同承担,IT技术中心负责内部(一级)支持,合作商负责外部(二级)支持;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承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承包商)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条

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用户接受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迁移。

第五条

除特别指定,本制度中项目组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第二节立项管理

第六条

提出开发需求的信息技术部门参与公司层面立项,进行立项的技术可行性分析,编写《立项分析报告》(附件一),开展前期筹备工作。《立项分析报告》应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第七条应用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将《立项分析报告》上交公司总裁室进行立项审批,以保证系统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第八条

《立项分析报告》得到批准后,成立项目组(如果是外包开发,则成立外包商项目组;如果是合作开发,则与外包商共同成立合作开发项目组,以下统称“项目组”),项目组应包括业务组(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成)和IT组(自行开发为办公室网络管理员;外包开发为外包商成员;合作开发为网络管理员和外包商成员)。公司派一名员工负责监督项目的进度,进行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开发能及时完成并能满足业务需要。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应满足项目对业务及技术要求,项目组人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蚀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

第三节需求分析

第九条

立项后业务组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整理,出具《业务需求说明书》(附件二),并确保《业务需求说明书》中包含了所有的业务需求。经系统使用部门审批确认,作为业务需求基线。

第十条

IT组在获得《业务需求说明书》后,提出技术需求和解决方案,并对系统进行定义,出具《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附件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详细列出业务对系统的要求(界面、输入、输出、管理功能、安全需求、运作模式、关键指标(KPI)等)。《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需要由业务组提交给相关业务流程负责人确认。

第十一条对于合作开发的项目,当业务需求发生变更时,业务组应提交《需求变更申请》(附件四),IT组组长审批后交给合作开发商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组应对需求变更影响到的文档及时更新。 、

第四节项目计划和监控

第十三条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第十四条需求分析过程中,项目经理组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书》(附件五),包括具体任务描述和项目进度表等。

第十五条在项目的各个阶段,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制定阶段性项目计划。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需配合项目经理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第十六条项目计划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填写《项目计划变更说明》(附件六),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审批后,交给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执行。

第四节系统设计

第十七条系统设计应分为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系统设计要遵循完备性、一致性、扩展性、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原则。

第十八条在系统设计阶段中,用户应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第十九条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设计说明书》(附件七)和《单元测试用例》(附件八)。《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概要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设计评审报告》(附件九)。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参加此评审并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第二十条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说明书》和《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第二十一条对已确认通过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获得管理部门、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的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二条

对系统设计的修改的文档须由文档管理人员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节系统实现

第二十三条项目组根据《设计说明书》制定系统实现计划,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立,为各环境建立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开发环境、测试环境与生产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如果环境的分隔是通过逻辑形式实现的,应定期检查网络设置。项目组对已授权问生产环境的人员进行详细记录,并对该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只有经授权的人员才能问到生产环境。

第二十六条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七节系统测试和用户测试

第二十七条项目组制定《系统/用户测试计划》(附件十),并提交项目经理对计划可行性进行审批。

第二十八条《系统/用户测试计划》必须定义测试标准,并明确各种测试的测试步骤和需要的系统设置要求。

第二十九条项目组向数据拥有部门申请获取测试用业务数据的使用权,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严格的问控制,确保只有相关项目人员才能问及使用。

第三十条项目组负责测试数据准备,测试用数据要足够模拟生产环境中的实际数据。

对已评定为敏感信息的数据进行敏感性处理和保护。

第三十一条IT组或合作开发商建立测试环境进行系统测试。在系统测试中对新系统内

部各模块之间的接口和与其他系统的接口进行充分测试。出具《系统测试报告》(附件十一),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第三十二条系统测试通过后,IT组配合业务组建立用户测试环境,业务组根据用户测试

用例进行用户测试,出具《用户测试报告》(附件十一),业务组组长和IT组组长应在用户测试报告中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项目组完成系统助文档(其中包括《用户操作手册》和《安装维护手册》)。

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系统助文档及时更新。

第八节试运行

第三十四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第三十五条项目组制定《试运行计划》(附件十二),并制定试运行验收指标,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试运行计划》中应包含问题应对机制,明确问题沟通渠道和职责分工。

第三十六条项目组联合试运行单位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用户培训的完成度应为实施后评估的指标之一。

第三十七条项目组根据《试运行计划》进行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系统转换前,检查

系统环境,确保运行环境能满足新应用系统的需要。系统转换时必须详细记录原系统中的重要参数、设置等系统信息,并填写试运行报告相关内容。系统参数、设置的转换工作作为系统上线的验收的评估指标之一。

第三十八条数据迁移前,应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附件十三),《数据迁移计划》中应包含迁移方案、测试方案、数据定义,新旧数据对照表、迁移时间、回退计划等信息。数据迁移计划需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签字审批。

第三十九条数据迁移后,项目组对数据迁移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检查,出具《数据迁移报告》(附件十四),其中包括数据来源、转换前状态、转换后状态,数据迁移负责人、对完整性检查情况、对准确性检查情况等内容。各相关部门验收转换结果后在该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由试运行单位业务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共同监督并进行验收。

第四十一条系统转换和数据迁移验收通过后,正式启动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试

运行单位办公室把系统运行情况(系统资源使用,应速度等)记录到试运行报告中。必要时,项目组应根据系统运行情况对应用系统进行优化。

第四十二条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附件十五)。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签字确认,并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阅。公司主管领导审阅试运行结果,决定试运行结束或延期。

第九节系统验收

第四十三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及信息技术部门联合组成立系统验收小组,也可授权原项目组作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从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层面对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十四条验收小组应根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系统验收报告》(附件十六)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系统主要使用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根据系统测试、试运行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第十节系统上线

第四十六条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第四十七条通常情况下,系统上线包含数据迁移工作。第四十八条项目组制定《系统上线计划》(附件十七),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在上线计划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部署上线工作。

第四十九条《系统上线计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部署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人力资源及服务器资源); 2、上线工作时间表;

3、上线操作步骤以及问题处理步骤;

4、项目阶段性里程碑和成果汇报(项目执行状态的审阅、进度安排等); 5、数据迁移的需求和实施计划;

6、完整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回退”计划;

7、用户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手册、培训考核等) 8、总公司下发的系统标准参数配置。

第五十条上线单位在上线初期需加强日常运行状态监控,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对

重问题应启动紧急预案。

第五十一条在完成上线后要填写《系统验收评估报告》(附件十八),上报总公司项目

组汇总整理。《系统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包括:数据准确性、系统性能及稳定性、接口问题、权限问题、业务操作影响度、问题处理情况、备份、批处理等。

第五十二条上线单位管理层要对《系统验收评估报告》进行审批签字。

第五十三条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结项后,业务组和IT组将整理的文档提交各自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一节合作开发管理

第五十四条合作开发商的选择应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合作商资质认定参见第三方管理制度。

第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商必须遵循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项目经理同合作开发商明确规定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处理方式,重点关注需求和设计变更。

第五十七条项目经理负责监控合作开发商的项目管理及软件开发活动。合作开发商应

按计划定期向项目经理报告进展状态,并提交阶段性成果文档。发生重问题时,合作开发商需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第五十八条IT组组长派专人监控合作开发商的质量保证过程。

第五十九条项目组同合作开发商商定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第六十条以上各要求需要在开发合同中明确。

4、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一般单位都会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8

近期,中心专家组对我公司一体化体系运行进行了阶段性取证,在验证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中存在诸多不符合项。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工作,有效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安管、电气操作、维护及其它相关人员必须接受临时用电专项教育和技术交底。施工现场员工了解触电危害;熟悉施工现场的电气作业管理规定;掌握如何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如何对电器具进行一般性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必须遵守《项目临时用电方案》及公司或项目经理部临时用电管理规定,按要求规划设计电力系统。严格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采用实行三级配电系统、动照分置;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4、施工现场配电线路架(铺)设应符合规范要求。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5、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6、施工现场要重视外电防护,高压线下方不得施工,不得建造临时建筑设施,不得堆放构件、材料等。当在高压线路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由于条件所限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对于既不能达到最小安全距离、又无法搭设防护措施的施工现场,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7、项目临时用电原则上禁止拉接到施工项目以外的.区域。如确需拉接的,应在项目总工对其下线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性验证合格的情况下,由项目经理书面同意,签订安全用电协议后方可使用。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档案中的各类使用台帐应统一印刷,并包括下列内容:用电组织设计或方案资料,用电技术交底资料,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等工作记录。

9、施工现场应加强临时用电标识管理,各电箱设备应悬挂标牌,明确责任人、使用情况说明和安装验收情况等。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19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24 小时内报告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在 90 天内结案。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 12 小时内上报工程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由工程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或者由事故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工程局派人参加,协助事故调查组,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在 90 天内结案。

三、填写《因工伤亡事故快报表》时,按照有关规定,因工伤亡人员的“用工形式”分以下四类填写:

1、属于总包本企业的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本企业职工”;

2、属于签订总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职工,在用工形式一栏中填入“分包企业职工”;

3、属于业主直接发包的企业职工(与我方无任何合同关系),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业主直接分包企业职工”;

4、非因工伤亡,但由于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在用工形式一栏中注明“其他”。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20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项目研发、加强项目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符合业务一致性、内控合规性、系统稳定性、系统安全性,使我公司新产品开发能够严格遵循科学管理程序进行,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研发产品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技术人员及其关联公司的产品开发与项目管理全过程。附件涵盖《产品需求申请表》模板,《产品设计PRD文档》模板,《产品测试文档》模板。

三、制度说明

1、本制度中软件开发指新产品系统开发和现有产品系统升级改造。

2、本制度中软件开发遵循项目管理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项目管理涉及立项管理、项目计划和监控、配置管理、合作开发管理和结项管理。软件工程涉及需求管理、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验收测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系统上线和数据转换。

3、各软件开发项目组应严格遵循本制度所附流程和模版,若需调整需经过相关评审。

四、开发管理过程

(一)需求管理

依据公司业务开展及软件产品应用现状所提出的需求,均须遵循本制度内容执行。

1、需求分类:

(1)根据其紧急程度,分为紧急类需求和非紧急类需求;

(2)根据其实施优先级,分为紧急、高、中、低级四个级别;

2、审批流程

(1)需求申请人提交《产品需求申请单》(详见附件1)至业务归管

部门进行业务评审,评审通过后,报至产品技术中心。

(2)产品技术中心根据产品需求进行分析,形成评审报告进行内部评审,评审通过后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并提交至公司中高决策层。评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预计工作量和成本、风险、可行性分析等(详见附件2:《产品需求文档(PRD)模板》)。

(二)立项管理

经评审确认后的产品需求由产品技术中心提交公司中高决策层,讨论通过后立项。

(三)项目计划与监控

对于产品需求,软件开发采用项目形式管理,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技术总监配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与项目干系人进行有效沟通,在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法上达成一致。

(四)系统设计

1、在系统设计阶段中,邀请用户或者业务一线人员充分参与,确保系统设计能满足系统需求。

2、项目组结合需求规格说明书或者系统原型,进行数据库设计和功能设计,并形成《DB设计书》。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核心功能的相关设计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3、项目组进行详细设计,出具《单元测试案例》。《详细设计说明书》中,需要定义系统输入输出说明和接口设计说明。

4、详细设计评审和DB设计评审均以《业务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

确保系统设计满足全部需求。

5、对已确认的系统设计进行修改,需项目经理及技术组负责人及测试负责人审批。

(五)系统实现

1、系统实现包括程序编码、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2、在系统实现时保证开发、测试和生产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并明确项目成员的职责分工。对生产环境、测试环境与开发环境在物理或逻辑方面应该做到隔离。

3、项目组进行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出具《单元测试报告》、《集成测试报告》和《系统测试用例》,测试人员签字确认测试结果(详见附件3:《系统_测试报告》、附件4:《系统_测试用例》)。

4、项目组完成《用户操作手册》(参照附件5),凡涉及应用系统的变更,应对手册及时更新。

(六)系统测试及验收测试

1、项目测试组依据项目整体计划制定项目测试计划。

2、产品技术中心确保开发、测试、验收、上线运营环境独立,为各环境建立访问权限控制机制。

3、搭建验收环境供内部测试,网络运营中心在验收测试环境进行验收测试,并在《验收测试报告》签字确认。

4、业务部门邀请合作伙伴参与测试,确保与系统控制活动相关的功能得到充分的`测试,确保系统生成的与编制财务报告相关的报表的正确性。

5、验收测试通过后,进一步完善《用户操作手册》。

(七)系统试运行

1、网络运营中心根据项目规模及影响决定试运行策略。

2、研发事业部组织制定《试运行计划》并提交网络运营中心审批。

3、研发事业部进行相关系统部署工作,准备培训资料,对相关用户和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4、试运行达到《试运行计划》规定的终止条件时,项目组编写《试运行报告》。此报告应由项目组和试运行单位审批确认,并提交系统主要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

(八)系统验收

1、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组织验收小组,从业务需求和功能需求及技术需求进行系统评估验收。

2、验收小组依据验收情况整理形成《产品验收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研发事业部及业务归管部门审阅。

(九)系统上线

1、系统上线应遵循稳妥、可控、安全的原则。

2、研发事业部提交系统上线发布申请。

3、研发事业部在系统发布前检查经测试人员、相关业务归管部门负责人审批确认的《系统发布申请》、相关《测试报告》是否齐全,并提交公司决策层审批确认。

(十)数据转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21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进场分承包方必须进行验收,对分承包方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场容、现场文明进行有效控制和考核。

1、工程施工阶段的分包管理制度

1)分承包根据工期、进度、计划、总包方的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编制合理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分承包方根据所包工程任务、特点、性质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质量计划,并经总包方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后的施工方案初稿,同时此方案亦作为我方监督检查的依据。

2)对工程分承包方施工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派质检人员参加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督促分承包方返工或返修。

2、工程分承包方的考核和评估

1)项目部每月下旬对分承包方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分承包方服从总包现场统一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人员职责及目标明确,注重质量,对设备和计量器具进行维护管理。

2)扎实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主动预防不合格品,工作制度完善并能定期检验和考核,有严格的物资采购制度,决不使用不良材料,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达到工期控制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维护业主声誉。分包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填写评估意见,经考核不合格的分承包方应从合格分承包方花名册中除名。

3、工程分承包管理措施

1)分承包方纳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强化质量管理手段,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2)分承包方进行进场人员质量意识教育,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项目质检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无技术交底将对分承包方进行处罚。

3)分承包方质检人员进行严格的工序过程质量控制,对隐蔽工程、重要项目、关键部位会同总包方质检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分承包方根据工程施工或易出现质量缺陷和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编制预防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项目质检人员会同分承包方质检人员共同进行监督检查,预防质量通病、质量缺陷的产生。

5)不定期对分承包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查,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复验防止不合格品进场。

6)督促分承包方做好资料与工程同步,所有技术保证资料齐全、准确、工整。

7)抽查分承包方建立质量控制状态台帐(过程状态、物项状态、试验状态)。

8)定期会同项目经理部参与对分承包方进行考核。

9)分承包严格按施工检验班次制定标准进行评定,分承包施工任务完工移交时必须达到合同要求。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22

(1物资进场后,物资人员依据《产品采购计划》对到场物资进行厂家、规格、数量、质量等清点查验,根据进料清单(发票、装箱单、出库单等)或项目物资设备部的电话通知,查验出厂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产品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不合格材料严禁入库。

(2验收、签认无误后做好验收记录及标识等工作,并将所验证的有关证明资料两日内移交技术部门存档。

(3物资人员依据实(试)验规定,对须做复试的原材料由物资部门会同安质部门、监理人员等共同取样,由试验员送检。安质部门根据试验报告的`结果在产品送检报告单上签署同意使用,并建立试验统计台帐。对于发生的不合格品通知采购供应部门,并严格执行《不合格品处理制度》。复试报告原件由技术部门存查归档,物资部门保存复印件。

(4经质检员确认合格的物资要及时按照沈丹客专项目《物资管理制度》办理入库手续。

(5未经质检员确认合格的原材料不得投入使用。

(6标识执行沈丹客专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7对于施工现场中原材料、特殊物品的搬运,为保证其质量,应制定合理的搬运方案后执行。搬运危险品或有毒有害的物资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用具,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8各类物资依据产品性质及保管、保养要求应分类存放,存放区域均应设置必要足够的仓储设施,符合所保管的技术要求,防止产品在储存期间受到损坏、变质。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篇23

1、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1)在全公司范围内,近年来创过市级优质工程以上的分包商进行摸底评价。

(2)邀请近三年在北京创过结构(竣工)长城杯,鲁班奖的分包商进行意向协商。

(3)对分包商近三年工程质量、工期完成情况、安全事故状况、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4)对分承包商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解。

(5)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2、对分包商综合评定

(1)预审通过的分包商进行报价和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评比。

(2)总包商组织技术、经济部门进行评标。

(3)总承包商同分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分包商进场必备的条件

(1)提交企业资质等相关文件。

(2)依据合同条款提供包涵等有关手续。

(3)提供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图。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过程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管理。

2)施工进度计划。

3)主要技术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机具投入措施。

7)人员保证措施。

(2)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质量计划。

2)质量目标。

3)施工任务书的落实。

4)产品的验收交付。

(3)施工过程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

1)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作好记录。

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作好交底记录。

3)作好工序交接手续。

4)提交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及质量保证书。

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6)接受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7)做好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8)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商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事宜处理。

(4)分包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点:

1)编制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

2)编制分包工程月进度计划。

3)编制分包工程周进度计划。

4)编制分包工程日进度计划。

(5)分包商劳动力管理办法:

1)分包商应将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单及照片向总承包商申报。

须提供劳务人员的三证复印件(身份证、公务证、健康证)及特殊工种的相应操作证及上岗证。分包商应专人管理外来劳动力的使用,开展必要的消防与治安方面的教育工作。

2)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有序地进行。

3)分包商有责任约束所属员工遵守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及施工现场的各项有关规定,确保现场施工有序的进行。

总之,对分包商管理控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分包商进场之前必须和总承包商签定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如果分包商为业主指定,该分包商还应和总包签定以工程施工中协调照顾为核心内容合同或协议,以此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更有效地加快工程的工期和质量,维护总承包商的权力和便于总承包商对工程的全面管理,协调,业主指定分包商的工程款支付,希望能通过总承包商来完成。

总承包商定期将业主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通过定期工作例会的时间,及时贯彻和传达到各专业分包,使之遵照执行。并通过总承包商的协调人员监督实施。

分包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用工的精神,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劝其退场。

加强对分包的安全教育,项目规定每周一上午抽一个小时的时间为安全学习,使安全意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达到现场安全管理处在受控之中。

工程地处市中心,总承包商将就劳动纪律、文明施工、居民关系等问题对各专业分包商做出说明,施工现场达到北京市文明样板工地。

总承包商将对现场的临建以及临时占地根据工程进展和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统一安排,分包商必须服从安排,使现场总体布置纳入总体计划之中。

我公司将制定并及时下发分包管理手册及其他管理制度,使一些不了解内地特别是北京市有关建筑施工的管理规定的分包方一进场就做到有章可循,凡是不遵守规定的就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处罚,一视同仁,使施工管理从一开始就处于有序的受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