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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设备管理制度(精选4篇)

国小设备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国小设备管理制度(精选4篇)

为保证高温季节和高峰负荷期间设备和电网的安全运行,提高红外检测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根据《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针对配电网实际情况,制定红外测温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配电工区所辖的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设备的红外检测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主要包括电气设备红外检测诊断工作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要求及过热缺陷的判别方法。

规定适用于各电压等级中具有电流、电压致热效应或其他致热效应的设备,包括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电力电容器、避雷器、母线、导线(接头)、低压电器及二次回路等。

三、技术要求

㈠人员要求

电气设备红外诊断是直接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服务的一项带电检测技术,从事电气设备红外检测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了解红外成像诊断技术的基本条件和诊断程序,熟悉红外成像仪的工作原理,技术参数和性能,应认真阅读红外测温仪使用说明书,熟悉掌握仪器的操作程序和调试方法。测温时,应根据红外测温仪的使用要求,对不同的被测设备材料,采用不同的发射率,以保证测温的准确性。

2.红外测温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测试人员应接受有关的红外检测技术的培训,持证上岗。

3.了解被检测设备的结构特点、外部接线、运行状况和导致设备故障的基本因素等。

4.测试人员应具有一定现场工作经验,熟悉并能严格遵守电力生产和工作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程。

㈡检测环境要求

1.被检设备是带电运行设备,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符合安规及有关安全规定)尽量移开视线中的遮挡物如绝缘罩、门和盖板等。

2.环境温度一般不宜低于5℃、空气湿度不大于85%。

3.不应在有雷、雨的情况下进行,风速一般不大于5m/s。雾、雪的情况下不宜进行。

4.气候为阴天、多云为宜,最好在夜间进行,晴天检测要避开阳光直接照射或反射入镜。在室内检测避开灯光的直射,室内最好闭灯检测。

5.检测电流致热型的设备,最好在设备负荷高峰状态下进行,至少不低于额定负荷的30%。

㈢诊断方法

1.表面温度判断法

根据测得的设备表面温度值,对照GB/T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中,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各种部件、材料和绝缘介质的温度和温升极限的有关规定(见附录二),结合环境气候条件、负荷大小进行分析判断。

2.相对温差判断法

当设备接头超温时,还应采用相对温差对超温性质作进一步判断。相对温差:两个对应点之间温差与较热点温升之比的百分数。相对温差可用下式求出:δ=(T1-T2)/(T1-T0)×100%。式中:T1—发热点的温度;T2—正常相对应点的温度;T0—环境参照体的温度。当相对温差值小于80%时,一般应作为三类缺陷处理;当相对温差值大于等于80%但小于95%时,应作为二类缺陷处理;当相对温差值大于等于95%,应作为紧急缺陷上报。

对电流致热的设备,采用相对温差判断法可减小设备小负荷下的缺陷漏判。

3.同类比较判断法

根据同组三相设备间对应部位的'温差进行比较分析。

一般情况下,对于电压致热的设备,当同类温差超过允许温升值的30%时,应定为重大缺陷。

4.图像特征判断法

根据同类设备的正常状态和异常状态的热图像判断设备是否正常(利用软件进行分析)。

5.诊断判据

5.1电流致热的判据

5.2电压致热的判据

四、红外缺陷的管理

运行班为配电工区设备红外测温的责任班组。红外检测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执行有关红外检测工作的各项标准、规章、制度,制定红外检测诊断工作计划并报工区监督实施,编写年度总结报告,负责电力设备红外检测诊断数据库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红外仪器的保管、使用和校验比对管理工作,发现重大缺陷及时向工区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供领导决策,确定重大过热缺陷的预防对策预案。

㈠缺陷管理:红外检测发现的设备过热缺陷同其他设备缺陷一样,纳入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范围,按照设备缺陷管理流程进行处理。

红外测试人员应对测温记录根据各种不同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根据设备发热的发展情况、设备在系统中的地位、设备负荷大小、环境温度、是否影响对用户的供电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将结果以规定的报表方式报工区领导以便做出处理安排。

根据过热缺陷对电气设备或运行的影响程度,一般分成三类:

一般缺陷:指设备存在过热,有一定温差,温度场有一定梯度,但还不会马上引起事故,一般要求记录在案,注意观察其缺陷的发展,利用停电检修机会,有计划的安排试验检修消除缺陷。

重大缺陷:指设备存在过热,程度较重,温度场分布梯度较大,温差较大,应尽快安排处理。电流致热的设备应降低负荷电流,电压致热的设备应安排其它测试手段,确认缺陷性质后,立即消缺。

紧急缺陷:指设备最高温度超过GB/T11022规定的最高允许温度,应立即安排处理。电流致热的设备应立即紧急降低负荷电流,电压致热的设备应立即安排其它试验手段,确定缺陷性质,立即消缺。

电压致热的设备缺陷一般定为重大缺陷和紧急缺陷。

㈡电气设备的红外检测周期

正常运行的配电设备应遵循检修和预试前普查、高温高负荷等特殊情况下的巡查相结合的原则,一般每年检测不少于2次(一般在夏季和冬季高温和高负荷季节)。

新建、扩改建或大修投运的电气设备,红外检测应在投运后,不超过1个月内进行(最早不少于24小时),并对避雷器、电容器、互感器、断路器、变压器、套管等进行精确测温,对原始数据及图像进行存档。

对变压器、开关等设备大修前,应进行红外检测,为检修提供指导。

每年必须对避雷器、电容器、互感器、断路器、变压器、套管等电压致热的设备进行一次精确测温,做好记录,并存入红外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对运行环境差、设备老旧及缺陷设备应缩短周期,重大事件、重大节日、设备负荷突然增加或运行方式改变等需增加设备测温次数。

㈢数据管理

电气设备的红外检测作为设备缺陷检测手段之一,其测试记录和诊断报告、检修报告应详细、全面、妥善保管,并建立诊断数据库。

红外检测报告应包含检测日期、检测环境条件、检测地点、检测人员、设备名称、缺陷部位、缺陷性质、负荷、图像资料、诊断结果及处理意见等内容。

现场应详细记录缺陷的相关资料,并及时提出检测诊断报告。附现场检测记录和诊断报告样本。

对记录的数据和图像及时存档,诊断结论和处理结果要求登记在案,缺陷和异常及时上报工区领导。

国小设备管理制度 篇2

班班通教室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环境要求高,操作必须规范。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充分发挥班班通教室设备的效益,特制订班班通教室的管理制度如下:

1、班班通使用管理责任人:安装在教室的为各班班主任,安装在各专用室的为各学科专任教师。各教媒体教室负责人下班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关闭情况,门窗的`关锁情况。

2、班班通设备用时开锁,不用时中央控制台、电脑主机、实物展示台、后背板必须加锁,预防学生私自使用。

3、班班通教室是学校开展现代化教学的专用设备,由教师专用不得由学生使用。

4、班班通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学习各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及中央控制台操作说明,接受电教组的培训。使用前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主管人员处理。

5、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6、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不得更改班班通讲台的位置,防止移动过程过损坏班班通设备。

7、班班通系统使用过程中,注意音乐音量的控制,保证本班学生能听清楚的前提下,尽量调低音量,不对其他班级造成干扰。

8、灰尘是班班通设备至命危险。安装班班通的教室要做好防尘工作:每周对设备进行除尘打扫。

9、注意防水。严禁各种液体泼撒到班班通设备上,严禁在班班通讲台上放置茶水、墨水、墨汁;演示操作实验时使用液体时尽量远离班班通设备。

10、注意班班通讲台上卫生,物品摆放整齐,粉笔、粉擦尽量不放在讲台上。

11、爱护班班通设备:投影机在必要时使用,制作课件时不开投影机;不把实物展示台、投影机当作小黑板使用,不用投影机进行长时间排练节目;上课时不用教鞭在电子白板指指划划,涂涂圈圈;严禁频繁地开关投影机,频繁开关机会使投影机进入自保护状态。

12、使用接插笔记本电脑时必须按规定流程操作,开始连接设备后打开总电源,结束关闭总电源后折除设备,严禁违规操作。

13、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填写《班班通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14、违反以上规定者,造成严重损失的班级和个人,除批评教育外,要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教导处、电教组、总务处对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一并纳入教师考核。

国小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设备缺陷分类及处理时限

1、分类:设备缺陷按其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程度分为三类:

(1)紧急缺陷:设备个状态量超过标准规定限值时,设备随时可能发生故障。

(2)重要缺陷:设备个状态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规定限值时,设备虽能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的性能指标或可能发展成紧急缺陷。

(3)一般缺陷:设备个或几个状态量,接近标准规定限值时,设备仍能继续运行,暂不会发展成重要或紧急缺陷。

2、处理时限:

设备缺陷依其类别不同,按下列时间处理:

A、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B、重要缺陷:自发现之日起,不超过7天进行处理。

C、一般缺陷:按其不同情况分别列入月、季或年度检修计划中给予消除。

二、职能

(一)生产技术部

1.缺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汇总缺陷处理情况,确保缺陷管理实现闭环。

2.缺陷传递环节的责任部门。核定设备缺陷类别,向检修单位下达缺陷处理通知,提出缺陷处理措施建议。

3.建立缺陷库,汇总统计缺陷处理情况。

4.生产技术部变电专责人是变电站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消缺、验收,并对变电站设备巡视、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调度所

1.负责所辖远动类设备的缺陷处理,并向生技部回执缺陷处理结果。

2.接到紧急缺陷通知后,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消缺,需要进行停电检修的,汇报分管经理批准后进行。

(三)操作队

1.操作队负责变电设备安全运行和设备维护管理,执行调度命令和进行刀闸操作,是设备事故处理(或设备消缺)的许可人。

2.进行设备的巡视,做到仔细观察,分析疑点,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缺陷,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异常、缺陷要及时向调度、生技汇报。

3.是变电设备缺陷提报环节的责任部门。

4.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加强巡视管理,关注并及时反映其发展情况。

5.特殊情况对设备进行特殊巡视。

A、过负荷设备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

B、新安装或大修设备投运后的两小时内,每半小时进行巡视一次。

C、遇大风、雨、冰、雪、雾的'恶劣天气,设备事故跳闸后或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D、法定节、假日及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四)工程一公司

1.变电站设备检修、试验、维护、缺陷处理和缺陷回执环节的责任部门。

2.接到缺陷处理通知后,根据设备缺陷实际情况,制定检修、消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视情需要提报月度停电计划。

三、工作流程

(一)缺陷提报

1.发现缺陷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缺陷性质的初步判定,按时间要求提报缺陷。

2.紧急缺陷一经发现立即电话提报调度所,调度所接到提报后,报有关领导;重大缺陷发现后立即通知生技部变电专工;一般缺陷在每月19日至21日汇总后提报至生技部变电专工。

(二)缺陷传递

1.变电专工接到缺陷报告后,提出缺陷处理建议措施,经生产技术部主任或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向消缺责任部门下达缺陷处理通知。

2.调度所接到紧急缺陷通知后,立即通知工程一公司进行消缺,同时汇报生产副经理、生产技术部主任专工,需要进行停电检修的,汇报分管经理批准后进行。

(三)缺陷处理

1.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紧急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电网检修验收制度,并补建缺陷传递程序资料。

3.检修部门在接到一般缺陷处理通知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操作队做好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四)缺陷回执

1.缺陷处理后,消缺责任单位应书面向变电专工回执消缺情况。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在缺陷回执时予以说明,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

2、操作队在次月提报一般缺陷的同时,连同上月缺陷处理情况报生技部变电专工。

3.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建立缺陷库,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性质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及结果、未处理原因、消缺责任人和消缺日期等。

四、工作要求

1.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2.各级部门在接到重大缺陷处理通知后,不得延误消缺时间,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检修、消缺。

3.设备缺陷的管理要和设备评定级有机结合,评定级为消缺工作提供宏观指导意见。

4.各生产部门应按规程要求,通过检查、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履行消缺传递程序,并积极消缺。

5.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将按事故性质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6.各级生产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达到缺陷消除率100%,确保设备安全健康运行。

五、缺陷报表的要求

在执行设备缺陷提报、设备缺陷处理通知、设备缺陷处理回执时,均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以OA和书面两种形式、按规定时限向规定的部门报送,在进行书面报送时,“制表人”和“审核人”需本人签名。二类缺陷报送时,需同时在生产MIS中流转。

六、检查与考核

1.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安监部、调度所参加对设备缺陷巡视、消缺情况进行考核。

2.操作队对变电设备巡视、检查不到位,没有发现设备缺陷,上级检查或领导巡视检查发现缺陷,一处扣操作队100元,责任人员扣50元,属重要或紧急缺陷加倍处罚。

3.操作队巡视缺陷没有记录或没有及时上报,一次扣责任人100元,联责操作队长、变电负责人各50元。

4.生产技术部对上报设备缺陷没有及时下达消缺处理通知,一次扣100元。

5.工程一公司对没有及时进行消除处理,一处扣工程一公司100元,责任人50元。

6.设备缺陷属于安装、检修质量原因,查出一处扣工程一公司200元,安装、检修及验收人员各100元。

七、本办法由生技部组织实施并按月提报考核意见。

八、本办法由公司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本办法自20xx年1月起施行。

国小设备管理制度 篇4

为切实管好用好设备设施,根据《坝北县学校重建后公共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和《坝北县学校公共设备设施考核方案》以及《坝北县学校公物管理制度》文件精神,按照《四川省中国小现代教育技术配备标准及工作评估细则》相关要求,特制定《坝北县坝北国小设备设施管理计划》,使其真正做到建设标准、管理规范,人员配置合理,设备不闲置浪费,努力发挥其最大的功能和效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坝北国小设备设施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第二条制定本《管理细则》的文件依据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教基[1999]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小校园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基厅[2]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国小图书馆(室)规程》(修订)的通知(20xx年3月25日发)。川教基【20xx】2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国小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管理及评估细则的通知"和川教函【2】16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中理科、国小数学科学及中国小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动技术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通知"。

第三条教育技术装备及实验室、图书馆(室)、信息技术装备是学校办学的基本条件,是学校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完成新课程标准、教材任务,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是学校一项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学校校长是本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完善实验及功能教室装备、计算机装备和校园网建设、图书馆(室)装备等管理体制。教育技术装备实行"统一计划、公开采购、统一结算"的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领导小组设备设施网络管理)

第六条总务主任:x分管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教师:x负责协助做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学校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

x负责音乐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体育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美术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实验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幼儿园器材的管理、使用;

x负责图书的管理、使用。

功能室的管理:

音乐室:

音乐器材保管室:

美术室:x艺术作品陈列室:x

实验器材保管室:x实验室:x

图书室:x

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及时解决各种具体问题。

第七条学校应切实抓好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等技术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技术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

第八条管理人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学校要在政治上给予关心,工作上给予支持,在职称评聘、晋级、进修等方面应与教师一视同仁;要合理计算他们的工作量;按规定解决所需劳动保护和专业保健用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技术管理人员应努力钻研技术和业务,充实更新知识,做到有高尚职业道德,有过硬本领,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第三章实验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九条实验室建设

一、学校做好实验室建设的近期与长远规划。学校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数量,实验设备数量,教学仪器的配备等按国家和省市县标准执行。

二、实验室和仪器室建设要做到采光充分,供电合理,上下通水,排风良好。通风不良的实验室,不能进行化学实验。

三、实验室应建立实验档案,以利于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学校要做好组织工作,改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以利于学生进行探索性实验和复习实验。

四、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积极研究和改进实验装置和方法,配合教学自制教具、维修教具,增强实验效果。

第十条科学管理

一、教育装备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学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条件。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教育装备和节约做好实验的教育。

二、调入和购入的教育装备,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要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建立信息库。

三、实验室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仪器定位定柜存放,仪器柜卡片规范,贴放整洁合理。

四、实验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对教学仪器进行常规保养,按不同性能与要求做好储存工作,以保持教学仪器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对损坏的仪器要及时修复,以延长使用年限。

六、实验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七、每学期都要对实验室建设情况,实验及功能教室装备情况、实验教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章图书馆(室)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馆舍建设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图书馆(室)的建设规划。图书馆(室)要根据学校规模、藏书数量按"国家和省要求"规定的面积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藏书室、学生阅览室和教师阅览室。

第十二条藏书建设

一、学校藏书建设应结合本校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书刊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标准及剔旧原则,补充藏书应有目的性,考虑学生的实际需要,尽量做到馆藏的图书能在图书馆内流通,发挥其作用,提高利用率。同时,应坚持藏书建设的思想性原则,保证藏书质量。

二、学校图书馆应优先采集教育部、省、市级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藏书量、藏书结构、藏书质量应按教育部颁发的《中国小图书馆(室)规程(修订)》中规定的"图书馆(室)藏书量"和省颁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科学管理

一、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记、个别登记、注销登记三种登记制度并坚持执行。有保存价值的`主要期刊应按年度装订成册,进行财产登记并编入藏书。

二、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为依据,对图书资料进行书刊分类、书刊着录、书刊排架,并按分类顺序排架。

三、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要设分类目录或书名目录。

四、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丢失损毁的图书应进行注销登记。注意保持图书馆(室)的整齐规范和清洁卫生。

五、剔旧是提高藏书质量、调整藏书结构的重要手段。应根据学校实际确定剔旧原则,开展工作。

六、图书馆应本着勤俭办馆的原则,加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丢失、损坏赔偿等项规章制度及图书馆岗位职责,并坚持执行。

七、加快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步伐。学校应积极为创建"中国小图书馆(室)计算机管理示范学校"创造条件。

八、图书采购工作实行统一计划、采购方式进行,杜绝内定行为和个人行为。

第十四条读者工作

一、学生阅览室尽量保证每周开放十学时以上,图书馆可以考虑给学生办理个人借书证,应逐步达到70%以上的学生到馆借书,学生每学年平均借阅5本以上。90%以上的学生到馆阅览,学年生均到馆阅览10次以上。

二、按时张贴报纸,经常推荐新书,及时提供教学参考资料,解答师生咨询,开展书展书评活动,交流读书心得,并应注意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认真上好阅读教学课(包括:基本阅读教学课。图书和图书馆知识教学;工具书使用方法指导;图书馆道德与读书卫生;本校藏书结构介绍;以及其它阅读教学课),有条件的学校应将阅读教学课纳入教学计划。

四、积极进行或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开展馆际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及科学管理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教育装备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从满足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开设和学校教学、管理手段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出发,有计划地分步实施,逐渐建设校园网,逐步完成"班班通"工程。

第十六条信息技术教学

一、应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要加强信息技术课的常规管理和研究,学校要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和周课时安排。

二、逐步建立校园网,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的功能,全面实现学校计算机辅助管理,实现学校管理工作的网络化。

三、学校的应用软件建设应符合统一数据规范要求,采取分布式多层次方式,逐步建立校内教学数据库,以便数据共享、信息流通及网际互联。

四、充分发挥"四川基础教育资源网"的作用,使其成为宣传教育的窗口,沟通社会的桥梁,获取信息的渠道

第十七条网络室及网络的常规管理

一、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对机器故障应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对造成的损失应明确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设备调出或报损,需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并登记在册。

二、切实做好病毒防治,管理人员、教师所拷贝软件应确保来源可靠。学生不得自带软盘上机,使用软盘应由学校统一管理。一旦发现计算机染毒,应立即隔离,请专业人员处理。

三、要充分发挥机房的效益,除进行信息技术教学外,还可开展计算机兴趣活动、组织教师培训、课外对学生开放、对社会开放。

四、学校要安排熟悉网络知识的人员管理网络,确保可靠、安全运行。由学校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全校整体网络管理,确保各项管理、教学软件正常运行、信息交流畅通。

第六章音、体、美器材建设及科学管理

第十八条音、体、美器材建设

一、学校要加强音乐室、体育场地、美术室的建设和器材设备的配备。

二、学校要严格按标准配备相关器材。

第十九条科学管理

一、音、体、美设备器材是国家财产。学校领导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器材的教育。

二、调入和购入的音、体、美设备器材要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帐。

三、音乐、体育、美术器材存放应定位定柜。

四、各室财产每学期应清点一次,每学年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对应。

五、对设备器材应进行常规保养,大型体育设备每学期检查二次,涉及学生安全的设备器材应经常检查,对损坏的器材要及时修复,以保证设备安全,延长使用年限。

六、各室设备器材的报废报损,需按申请、审批、注销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装备效益

一、充分发挥音、体、美设备效益,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开足音、体、美课时。

二、学校组建文艺队、体育队,利用课余进行训练,形成传统。

三、经常性地开展小型多样的文艺、体育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按时填报《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表》,如实反映学校实验、图书、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建设、管理、效益情况。

第二十二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则,做好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对于违反本细则,造成严重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除通报批评教育外,还要责成有关方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