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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合集(精选21篇)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

1 热介质温度高于150℃时应先进行热量回收,再用间接循环水冷却;输送热介质温度大于135℃的机械设备不得采用水冷却。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精选21篇)

2 水冷器冷却水流速应在0.5米/秒以上,冷却水出口水温不应大于50℃,冷却器的进出口温差应在8~10℃,不应低于6℃,对工艺有特殊需要的,如在冷却水出口水温需要超过50℃以上水冷器,应提高流速,并报设备处备案。

3 要建立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水冷设备的工艺参数、介质名称和性质、材质、规格、型号、安装和更新年份等。各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由各装置填报,设备处汇总后发有关各部。装置水冷设备一览表每周期更新一次,由各部在大修后二个月内报设备处。

4 凡主要装置的关键水冷器,循环水侧均应设置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和取样阀。

5 对于介质侧压力大于循环水压力的水冷器,尤其是油冷器、氨冷器,循环水进出口管线上均应设有取样口。

6 各装置的循环水回水管总管上必须设有取样口;在循环水的`进、回水总管上均应设置温度、压力表。

7 应加强水冷器的运行管理,要建立水冷器物料泄漏台帐;并建立水冷器内漏的考核制度,逐步提高查漏技术。对已不能满足工艺要求或堵管数过多的水冷换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或改造。

8 要加强对水冷器进行腐蚀结垢状况检查,装置大检修一个月前由各装置提出需检查的水冷器清单(不低于25%,并有代表性),报设备处审批汇总后下达给化验中心。化验中心负责垢样的采样与分析,并于系统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各部。负责对水冷器的检查、拍照,并于系统开工后二个月内完成水冷器检查总结,报设备处。

9 水冷器清洗、检修后,需对管程、壳程分别试压,试压合格后方可投用。由使用单位和设备处负责监督验收检修质量。

10 所有材质的水冷器水侧都必须进行清洗预膜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工艺设备变更环节中产生的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工艺设备变更环节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集团公司《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是指各单位生产运行、检维修、开停工、技改技措等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变更应实施分类管理,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

(一)工艺设备变更是指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三)微小变更是指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参数、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单位执行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艺设备变更管理培训,执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定。

第三章变更范围

第九条本规定所涉及的工艺和设备变更范围主要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布局改变;

(十八)产品质量改变;

(十九)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二十)其他。

第十条所有的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微小变更和工艺设备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参见附录a。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范例见附录b。

第四章变更申请、审批

第十一条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c,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录d。

第十二条变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工艺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应经过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应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以及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决定变更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批准人或授权批准人方能批准。

公司专业部门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二级单位组织的工艺设备变更由二级单位审批,微小变更由三级单位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要求。

第十五条变更申请应经相关的工艺技术、安全环保人员审查通过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变更批准人批准。

第五章变更实施

第十六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主管部门应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七条变更实施若涉及作业许可,应办理安全作业许可票,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变更实施若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应进行启动前安全检查,具体执行《启动前安全检查规定》。

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工艺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二十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承包商和(或)供应商;

(四)外来人员;

(五)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

(六)其他相关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必要时,主管部门和单位应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第二十二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等。

第六章变更结束

第二十三条变更实施完成后,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以及是否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工艺设备变更验收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状况;

(三)试验结果已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3

1.生产区一切电气设备及线路,未经分公司生产科同意,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和改变接线方式。

2、站内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且必须两人以上操作,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要及时汇报和处理。

6、进行场站施工作业时,防止地下电缆的损坏,确保人身安全。

7、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停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8、检修线路时,必须安装接地线。室内检修时,挂标志牌。

9、操作人员在操作电器设备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气安全护具。

10、禁止乱接电线、乱接电器、擅自换规格不相符合的.保险等。

11.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等扑救。

12、检修电气设备时停电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

13、电气工作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

14、在配电室工作,要采取防止触及运行设备的措施。

15、遇雷雨时,所有电气检修工作必须停止。

16、每次停电和恢复供电要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每年进行一次电气春检,利用春检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每年对其它用电设备进行两次检查和维修保养;平时保持低压配电室清洁;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出现问题时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18、场站负责提出本站电气所用备件及耗材。

19、对供电部门负责维护的电气设备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如变压器、互感器、电度表等故障)及时反映。

20、对场站配备的绝缘工具和防护用品要按规定进行送检。

21.对场站用电设备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

22、把安全用电的知识纳入岗位练兵、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的内容中。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4

1.目的

确保住户生活用水、大厦消防用水的`正常供应

2.适用范围

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内所有的水泵设备和水泵房

3.水泵操作

3.1开泵前检查水箱存水状况,进水阀是否打开

3.2打开水箱出水阀,往泵内注水,排尽泵内空气

3.3电机与水泵联轴器要双手能转动,如有卡阻现象,则需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投入使用

3.4水泵引水加满后,启动水泵运转,慢开启出水阀门,检查水压力是否正常

3.5水泵正常运转时,应注意观察水泵系统仪表读数、轴承发热情况,调整填料滴水,水泵振动和杂音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

3.6水泵停止运行前,应先关闭出水阀门,然后按'停止'开关,停止供水

4.水泵维护与保养

4.1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大于80℃(轴承温升不大于40℃)

4.2填料处漏水应保持少量均匀

4.3轴承油位应保持在正常位置,不能过高或过低,过低时应及时补充

4.4如环境温度低于0℃,结冰时应将泵内水放出,以免冻裂

4.5长期停止使用设备,应将泵拆卸清洗上油,包装保管

5.水泵房管理

5.1值班人员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

5.2经常检查水泵控制柜的指示灯指示、观察停泵时水泵压力表指示。在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洒泵、潜水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5.3生活水泵规定每星期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每月自动和手动操作试机一次,确保消防泵在事故状态下能正常起动。

5.4泵房每星期由分管责任人打扫一次,确保泵房地面和设备外表的清洁。

5.5水池观察孔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5.6按照水泵保养要求定期对其进行维修保养。

5.7保证水泵房的通风、照明,以及应急灯在停电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5

一、 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 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 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 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 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 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 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 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6

一、学校所有设备、备品均由总务处统一指挥管理。

二、学校任何物品不得私自外借,如借出必须有校长和总务处批准。

三、各科室所有备品无限期节约使用,各室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组长或负责人组织修理,确实无法修理的报总务处购买,如有丢失,及时查明原因,上报总务处。

四、各科室备品,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串动,如需要由总务科统一调配。

五、工作调动人员,在离岗之前交清一切所使用备品。

六、备品要摆放整洁,要做好防火、防鼠、防盗的安全工作。

设备使用规定

1、办公室、班级现有设备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更换。

2、任何学生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班级的.电源。

3、办公室,班级电源电灯电器设备如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务处,争取最短时间内把问题排除。

4、阴雨天除外,办公室,教室禁止使用照明灯。

5、办公室,班级无人、放学后及时关好门窗,关好照明灯及电器。

福鼎市桐北中心国小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7

1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防潮、防雾闪等),在环境变化前作好检查,在发生时进行特巡。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8

1、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的责任主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安全管理负责人岗位职责

安全管理负责人受主要负责人委托,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实施单位的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4、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借阅及保管工作,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档案齐全完好。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9

一、变配电室设备的巡视检查分为以下几种:

⒈交接班时巡视。

⒉值班期间正常定期巡视和节日期间的加强巡视。

⒊天气变化或设备异常的特殊性巡视(包括无人值班站在内)。

⒋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的重点监督性巡视。

⒌夜间巡视。

二、每天正常巡视的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⒈两班制:8:30 20:00

⒉重要节日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节日期间要缩短巡视周期。

三、正常巡视及交接班巡视应按固定巡视线路对每一个设备逐项检查,巡视内容与方法按各设备运行规程规定。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特殊性巡视应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⒈天气骤冷时重点检查充油设备的油面和管道有无冻裂。

⒉暴热天气应检查变压器等设备温度是否高和油面的情况。

⒊大风时重点检查室外架构、母线、引线等牢固状况和有无外物可能刮上运行设备。

⒋初雨、初雪、大雾、小雨、雪雨交加的天气着重检查绝缘子、套管有无闪络放电的现象及覆冰积雪现象。

⒌高峰负荷时应重点检查大电流部分和各处接点的发热情况。

⒍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异常时或事故处理后,要缩短巡视检查周期,进行重点监视。

五、夜间闭灯巡视,每周至少一次,主要检查一些白天不易发现的缺陷,如接触不良,接点发热,局部轻微放电以及点晕等。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0

1、目的

杜绝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生设备事故,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及时抢修,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2、事故的定义

影响瑞土公司矿山所辖车间正常生产的一切设备故障均称为设备事故。

3、事故分级

(1)设备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2)一般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3)重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4)特大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设备事故。

4、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制度。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应立即自下而上逐级报告,任何人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①发生设备故障(含小事故)由岗位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值班主任汇报,由当班值班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②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当班班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在第一时间逐级向上级领导汇报。

③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当班放长在接到岗位人员汇报后,应迅速采取有关应急措施并严格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报告矿长、技术科长。矿长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向公司主管副总、矿长汇报,经公司有关部门领导或矿长同意后,方能组织现场抢修。

(2)事故抢修。凡发生设备事故或故障,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拖延或违抗抢修指令。

(3)事故分析。凡是发生设备事故,当班值班主任都必须认真作好记录,并在早调会上通报事故情况,要求发生事故的单位在12小时内将事故及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技术科,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做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备案。

(4)事故处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事故的情节作虚假陈述、开脱事故责任者,要从重处罚。根据事故的级别、性质、情节、影响生产的时间和责任者的态度可以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款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挽救事故或对避免事故发生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事故上报。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后,设备事故处理修复后48小时内向公司提交“设备事故分析报告”。

5、设备事故考核

(1)设备小事故:按影响生产的时间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并按2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

(2)一般设备事故:按15%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在全矿内通报。

(3)重大设备事故:按10%的直接经济损失处罚到责任单位,并将事故分析报告送交公司相关部门,在全矿内通报。

(4)特大设备事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听从公司处理。

(5)一切设备事故,当班班长都必须认真组织抢修,因组织不力造成停产时间过长,当班班长则需按延长检修时间承担相应损失。

(6)设备事故责任范围的划分原则

①不可抗拒引起的事故,视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

②因操作不当引起的事故,损失由操作者所在责任单位承担。

③因点、巡检不认真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点、巡检单位承担。

④因备件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损失费用由作备件供货单位和备件验收员承担。

⑤因设备检修、维护不当造成的事故,损失费用由检修、维护单位承担。

⑥由多个单位共同造成的设备事故,损失费用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

6、相关记录

设备事故报告。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1

1、各仪器设备均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内容包括仪器编号、名称、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健全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操作人员对仪器要定期保养维护,并有保养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指示(使用、维修、停用);科主任定期检查。

4、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检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检定及校准记录,定期检查。

5、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管人员和科室领导,不能私自乱动乱修。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仪器使用参数。

6、仪器使用前必须检查仪器,清洗液,清理操作台及登记使用情况。

7、注意保持仪器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非仪器操作人应尽量少入。

8、注意仪器安全,防火防盗防水,随手关门。

9、保管人员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每天了解仪器运转情况及试剂使用情况,负责仪器的整洁,安全,经常检查仪器水、电供应。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压力管道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安全监察规定》,为了加强我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及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适用范围是指各种类型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等。

第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安全技术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标准、条例,制定公司内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4、负责配合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机构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检验的组织、实施、陪检、监护工作。

5、负责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上报并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的总结上报。

第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职责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台帐、各类操作人员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规章制度应包括

a、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b、设备安全检验检查制度;

c、设备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

a、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态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七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要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中要严格执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好使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时应对在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定期检验。新注册的设备检验周期为3—6年,安全附件及安全阀一年一次整定,压力表半年一次校验,液位计、温度计、自动联锁装置、远程变送器等要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不定期的进行校验、校对,确保安全使用。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运行。

第三章安装、维修、改造

第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购买上述设备须向安全技术部早报备案,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招标购买。

第十一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修前,要报安全技术部批准并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进行大修。

第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调出、调入、报停、报废必须向公司安全技术部提交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报批手续。

第十三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资质和许可的单位,并经安全技术部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进行工作。

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得超出许可范围安装、维修、改造;

b、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出厂资料齐全或使用中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方可安装或移装;

c、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许可证或将承接的项目转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单位。

第十四条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设备情况书面报告安全技术部,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由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技术规范、规程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和运行。

第十六条安装、维修、改造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资料、文件等移交安全技术部存档。

第四章检验

第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的监测、检验必须由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来实施。

第十八条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并进行检验。

第十九条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到规定年限,检验合格并经监督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延长使用期限。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报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责任与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第二十三条安全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对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或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和个人,安全技术部将视情况给予员工100—500元罚款、干部降薪10%等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公司领导和省、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成立事故紧急救援小组,必要时可按公司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设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设备所属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必须采取关、停等紧急措施进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紧急疏散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再上报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并组织各部门、铝厂、电厂、车间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备查。

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3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的管理要求。

2、管理要求

产品质量不稳定,经常出现不合格,对下道工序或产品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工序为质控点。对产品性能有较大影响且加工缺陷仅使用时才能暴露的工序为特殊工序。

2.1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2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要进行预陇性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必要时进行设备认可。

2.3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由固定的维修人员每天花10分钟按对设备进行检查。

2.4严格按《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质控点、特殊工序设备精心维护,认真保养,确保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供应部加强检查力度,严格考核。每次日常维护保养抽查必须在90分以上,一级保养必须保质保量完成,验收合格,二级保养设备科应重点考虑安排计划,并由通常周期二年定为一年。

2.5对质控点及特殊工序设备实行三优先:优先修理、优先保养、优先备件。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4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5

1.管理范围

本标准适用某厂维护范围的特护设备的管理。包括空分车间、合成车间、净化车间的关键设备。

2.管理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检查车间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组织重大的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巡检挂牌;检查班组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维修车间负责组织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3车间班组负责所属范围内特护设备的巡检挂牌、记录。

3.管理内容

3.1特护设备包括:

a、空分车间:空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

b、合成车间:焦炉气压缩机、合成气压缩机、

c、净化车间:转化炉。

3.2车间设备主管周二、五9:00—10:00挂牌一次,班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挂牌、记录一次。

3.3巡检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处理,对威胁生产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车间、厂调度报告,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3.4厂、车间、班组参加各装置的特护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时间为月底25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

3.5每次活动班组应有特护总结,内容为:设备运行情况;上次存在问题的处理;抢修与隐患整改情况、存在的隐患与处理措施。各车间负责人每月应随时抽查一次记录,并列入考核。

3.6某厂每季组织各车间进行一次关键特护设备分析会,讨论存在的问题与处理办法,对重大的疑难问题立项攻关。

3.7车间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护总结,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总结。

4.考核办法

4.1生产部负责对特护承包奖的考核与发放。

4.2巡检、记录不落实,或未挂牌,每次扣30——50元。

4.3责任心差,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00——500元;检修、抢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停机的扣100——500元;影响设备停工的扣200——500元。

4.4不按要求参加特护活动或特护分析会,或未写总结的,扣100——300元。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6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2)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5)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6)压力容器检修时,应按要求做好压力容器的泄压、与系统隔绝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7

(1)业务室负责人为机房内仪器设备的负责人,对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负有领导责任。

(2)每台仪器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制定严格的“设备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新购置的仪器,须经严格验收,由业务室负责人统一签收。

(3)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技术规程及注意事项,凡属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4)设备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若发生重大故障或损失,及时报告设备负责人,写明事故报告,由业务室负责人组织调查,并做出处理。

(5)工作人员应爱护公物,精心维护仪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不得擅自拆卸、更换。

(6)移动式、搬移式监测设备应定期开机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8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理解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到达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资料。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状况、影响工作状况、残值状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状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状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职责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资料,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资料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资料,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资料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个性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19

1.平时放置在班级的投影机 、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负责全面管理。

2.班级的投影机 、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的维修工作,由实验电教部负责管理实施。

3.班级的.电教设备只允许在班级范围内使用,不准拿到班级以外的地方使用,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4.电教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说明,如果属人为故意损坏,应赔偿,

5.电教设备发生故障,应向实验电教部通报,不得私自拆卸进行处理。

6.每个班级应该设置一名电教协管员,负责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电教设备,协助各任课教师使用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

7.班主任在班级或班主任调动时,做好交接工作。

每学年末,由实验电教部对各班电教设备进行全面清查。

附:电教设备价值表: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20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

设备管理制度合集 篇21

为了保证急诊抢救设备、设施的齐全,管理制度完善,责任到人,使之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现规定如下:

1.抢救室的仪器设备管理责任到人,并有定期检查、登记、签名。

2.医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使用各种仪器;操作者必须了解仪器性能及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否则不可随便动用;保管人每周进行一次设施、器械的检查,护士每班当面清点交接,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工修理,发现遗失,当班护士应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对陈旧、磨损的设施使用不便,必须报废的,护士长应向保障部申请报废、更新。

3.建立仪器使用登记本,对贵重仪器使用后应有记载。当班人员负责使用后的清洁及维护,使该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4.操作前需检查仪器,使用后全部关闭仪器,键钮复原,套好机罩。

5.仪器使用时必须有使用记录,运转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仪器使用后,护士必须及时清洗、浸泡、消毒管道和附件,晾干后经消毒处理后装配并试机,对主机必须用消毒溶液擦拭或熏蒸消毒处理;使用当中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护士长或科主任,同时汇报器械维修工及保障部,并做好登记。

6.每天交接班必须清点贵重仪器并签名。

7.每种器械、设施定人、定期、定地点、定数量管理,保证各种仪器、材料性能良好,并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购买日期、设备专管人、设备维修专管人等。

8.急诊抢救设备一律不外借,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以免影响急诊抢救工作。

9.由专人负责仪器的保养;各种仪器每半年检修一次,并有检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