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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国小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细则

为了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教职员工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使年度考核评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考核评优细则如下:

实验国小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细则

一、领导小组:

组长:刘xx

组员:张xx 于xx 孙xx 孙xx 张xx

陈xx 高xx 薛xx 唐xx

二、工作小组

组长:张xx

组员:张xx 唐xx 黄xx 王xx 贾xx

蒋xx 巩xx 荆xx 魏xx 陈xx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坚持的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个人申报和年级组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3.公正公开、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4.同等条件下班主任和一线教师优先的原则

四、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的操作程序

1.个人组内申报

2.年级组推荐候选人

3.候选人个人事迹以书面形式公示

4.民主测评,按比例选出评优名单

5.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五、年度考核参考标准

(一)关爱学生,具有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爱岗敬业,具有认真执教的敬业精神;追求卓越,具有不甘人后的拼搏精神;无私奉献,具有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和谐共处,具有互相合作的团队精神;不断学习,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严以律己,具有躬身垂范的表率精神;敢于担责,具有勇挑重担的实干精神。

(二)对于有以下表现的将优先考虑

1.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在广大学生及家长中产生良好反响,或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

2.教育教学质量优异,或者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3.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且表现优异;

4.教育教学水平有明显进步;

5.在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1.在学校查勤中每学期有两次及以上迟到或者空岗记录者;

2.在期末质量检测中教学成绩c等者;

3.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及有偿家教等违背师德规范行为经查实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能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及不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

5.不团结、诋毁、侮辱同事等行为或现象者。

六、备注:

1.成绩特别突出者,经校长提名,评审小组研究通过,可直接认定优秀等次。

2.评为优秀和谐团队的增加一个候选人名额。

3.本考核办法由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如长期病、事假等特殊情况根据上级规定,经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4.考核过程中出现争议,由考核评优领导小组讨论解决通过。

5.本办法经教代会讨论,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