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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考核管理制度(精选3篇)

机电考核管理制度 篇1

1、全矿各单位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的现象。加大对失爆设备的处罚力度,每出现1台失爆设备,联责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机电考核管理制度(精选3篇)

2、进一步加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的管理力度。对保护装置、设施失灵的,使用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3、强化基础技术工作的一致性,设备标识牌与现场相符、图纸与现场相符、设计整定与实际相符;要求原始设计整定的计算必须真实正确。对不相符或不正确的,每台考核责任单位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机电科采掘技术员要加强对技术工作的技术指导、监督与检查,不作为的每次考核50元。

4、强化对全矿各单位机电维修工作的各项制度执行落实的检查。矿确定:由安监站、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制度不执行、落实不好、不合格的,每项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

5、加大对损坏设备、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考核力度。机电科对各单位非正常损坏设备的追查、调查、验收的管理;每台设备有一个情况分析表,列出设备损坏原因、经过,主损件明细、价格,追查与考核。机电科不执行的每台考核主管50元。

6、对非正常使用、管理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考核使用单位损坏设备价格的150%;对责任者考核损坏设备价格的50%,同时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损坏设备价格的20%;设备损坏价格在10000—20000元的联责分管矿领导10%,挂钩矿领导20%;设备损坏价格在30000以上的,联责分管矿领导3000元,挂钩矿领导5000元。

7、加强全矿各单位现场检查管理力度。机电科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运巡查组对机采、机掘工作面确定专人管理,每周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其他各采掘工作面的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的全面检查,每次要按质量标准化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机电主管、段长各50元;对机电、运输大型设备每月不少于1次的检查,按质量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单位2个正职100元;对运输轨道的完好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打分,不足90分的,每次联责考核主管及单位正职50元。

8、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各台机电设备要包机到专人负责,负责使用、保养维护、文明卫生,没有落实的,每月考核单位段长、书记各100元。

9、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工每日对设备检查维修的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要在高峰用电时间对设备进行检修;各段落实每台检修人,维修工对设备检修要做好真实、详细记录,段队不执行的考核段长、书记各100元,维修工做不到位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

10、各采掘段队主管机电的负责人、技术员每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每少一次考核50元。

11、各单位段长每周对本单位的机电设备检查不得少于一次,要有记录,不执行者每次考核100元。

12、各单位要建立机电设备损坏事故追查记录,对每次发生的设备事故段队要进行追查、分析,要有处理意见,没有的考核单位段长、书记50元。

13、全矿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在停机时,必须保持设备零配件齐全、完好,保证设备清洁,无杂物。否则每台考核包机者100元,联责段长50元。

14、采掘各工作面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无论是工伤事故、还是设备损坏事故、以及机电运输影响生产事故都要进行事故分析、追查,由安监站负责组织追查。

15、机电科设备组,对各采掘单位现场的备件数量要有明确的规定,规定要下发到段队,各单位要执行机电备件以旧换新的规定。对不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段长50元。

16、机电科井电维修工每月对井下各采区高压变电点的设备检查不少于2次,要有详细记录。机电科、运输段的维修工对各岗点设备要执行包机制,对大型固定设备要日日巡视、检查,对问题、故障处理记录详细准确;大型设备机电硐室必须实行“5s”管理。

17、每月(25日、26日)矿组织的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各单位的机电负责人必须参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交到机电科,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8、每月(28日)组织的机电例会,时间变更由设备组通知;相关开会人员:单位机电负责人、机电主管、机电维修班长、设备组、节电组、安监站机电巡查组必须参加,不参加的要有文字说明,否则每次考核50元。

19、以上各项工作要求:机电科设备组、安监站巡查组要认真落实、并严格执行,对要求的现场检查次数要有记录、总结、评定与考核、备案存档;每月对采掘各单位干部的井下检查记录不得少于一次的检查;机电科、安监站不

执行的,每次考核责任者50元,联责负责人50元。

机电考核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及人员管理

1、机电设备管理科负责我矿机电设备的资料管理、在用设备的检测检验,根据生产情况及时修改图纸资料,验收,发放、建档、移交、计划、检查、调拨、检修等管理工作。

2、矿属各使用单位必须相应设置分管机电工作队长一名,

(机运队,综采队,综掘队)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计划、领用、建账、检修、回收等管理工作。

3、使用单位根据设备性能特点,技术要求,负责设备运输、安装、保护值整定、维修管理。并有检修记录,内容包括检修人员名单、检修内容、更换零、配件明细及保养内容,月底将检修记录交回机电科存档。

4、对管辖范围的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度,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包机到人,每台设备应有完好牌、设备标志牌。填写内容要求完整规范,与实际相符。

5、不使用的、更换的设备及时回收地面,交设备管理员放置指定地点。对野蛮装卸造成损坏的,加倍处罚。

二、检查制度

1、机电矿长负责组织、安排指导全矿机电设备的检查工作。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机电设备管理科根据煤矿机电设备的防爆、完好标准,实行每月三次的定期机电设备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各类司机是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操作,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2、机电设备运行状态,有无超负荷运行,拼设备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各类防爆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4、各类电气设备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有效,摆放整齐,有无淋水。

5、各类开关、综保的熔断选择、过流继电器的整定、过热继电器的保护整定是否灵敏可靠。

6、风电闭锁装置、瓦电闭锁装置是否失效。

7、电缆的吊挂间距(包括四小线)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破损,电缆的接线工艺是否符合规定。

8、小绞车的安全制动保护装、钢丝绳是否有断丝、开股,钩头是否符合规定。

9、各类信号装置是否清晰、准确。

10、人车落闸试验是否灵敏可靠。

11、轨道的铺设是否符合要求,一坡三挡是否符合规定。

12、副井主提升各种保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有效。

13、矿灯的完好率、红灯率、连续正常使用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14、高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调整有无工作票和施工措施。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5、设备是否处于带病或甩掉保护运行。

16、乳化液配比是否合格,液压支架有无漏液。

17、采煤机滚筒、掘进机炮头有无缺损截齿,喷水嘴是否堵塞。

18、液力耦合器的易熔塞、防爆片是否符合要求。

19、各种润滑油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20、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四、检查结果

1、每次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给被检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建议,提出处罚建议。

2、复查前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具备条件拒不整改的,加重处罚。

4、每月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五、机电设备管理奖罚办法

1、各使用单位要建立设备台帐,包机人责任制,每月25至30日和机电设备管理科电气管理员核对台帐,不按规定核对台帐的罚款200元。不建立设备台帐的罚队长200元,包机人变更后不及时更换包机人标志牌,有一处罚该队队长50元。

2、机电设备管理科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发现超负荷、拼设备、违章运行的现象,设备使用发生埋压机头、水淋电气设备等,罚款100-500元,对私自挪用设备的发现一次罚单位500-1000元,对责任者罚50-100元。

3、设备非正常损坏,视情节作如下处罚:

(1)能修复的设备由使用单位维修;

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不能修复的设备按设备原值的100%处罚;

(3)电机烧毁,按维修费100%处罚;

(4)设备运输过程中,造成丢失按原值的100%处罚;

4、回收设备易损部件避免撞坏或丢失可拆下来单独回收,与设备同时交回,经设备管理员清点验收,少交一件按原件2倍处罚。

5、回收设备及零部件必须在设备管理员指定地点码放整齐,发现一件乱放罚款100元,每延期一天加罚50元。

6、限期回收的设备,不按期回收影响检修,耽误生产的加倍处罚。

7、各单位整机回收刮板机,各个部件必须和设备管理员账面数量相符,丢失或少件按原值赔偿,联接环、刮板、大链等不允许在井下乱扔或泡在水中,发现以上情况视情节给予100-200元处罚。

8、配件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不交旧件的按该件原值的50%罚款。

9、回收小水泵必须将出水管拆除,发现水泵带被割断塑料水管,一台罚款100元。

10、电气管理员每月对使用中的水泵使用状况至少进行三次检查,对不正确使用水泵的提出纠正意见,拒不执行的罚当班司机100-500元,无人看管正在运行水泵的,对使用单位处罚200-500元。

11、井下电气设备查出一台失爆,罚该单位200-500元。

12、各单位使用的设备,标志牌齐全,填写准确、规范,开关必须上架,在检查中发现不完好的,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该单位100-500元罚款,如仍不解决处理,加倍处罚。机电设备管理科检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3、按规定对机电设备组织有计划的检修,刮板机、皮带机日检时间4小时,综采设备日检时间6小时,认真做好检修记录,发现不执行,限期不整改的,对该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

14、矿井主要提升、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月底交机电设备管理科存档,达不到要求的,对该队100-500元处罚。

15、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科下达的机电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记录要详实,不执行检修计划,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视情节100-300元罚款。

机电考核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工作,使本矿的设备、配件能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要严格执行《设备领取发放制度》、《防爆设备使用、运行、维护、定期检修制度》、《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机电设备润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回收设备的检修移交程序

(一)使用单位回收的设备必须及时交到设备库,经机电管理部相关井上下相应的管理验收人员验收后,由设备库库管员开据收到证。按设备验收情况,根据设备丢失损坏考核条例开出罚款单。

(二)设备库库管员在收到回收设备后,与相关人员共同将待修设备移交检修单位进行检修,三方在《设备、配件检修任务单》上签字认可,设备库保管存根,另一联由检修单位保管。

(三)检修单位检修完好的设备,通知防爆检查组验收,其验收人员必须按相关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把关,并填写《设备、配件验收单》签字认可交回设备库,由设备库库管员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并保管验收单存根。

(四)所有交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配件,由机电管理部全程跟踪负责和落实考核。

(五)外委设备或机电配件执行《机电设备、配件外委检修制度》。

三、设备使用维护及保养

(一)设备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机电设备技术要求对所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同时要分别健全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等相关台帐,并做好设备运行中的有关记录和相关数据(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搞好现场设备的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设备的'润滑必须使用符合设备要求的油脂和合格的润滑油,并按规定定期对油脂进行加注和更换。

(三)掘进机截割头运行中截齿必须齐全、有效,对齿座损坏3个的必须进行更换。

(四)采掘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遇到工作面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有构造、煤层变薄、底矸增厚等,使用单位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打眼放炮,不得强行截割、出现拼设备现象。

(五)设备主要部位的螺丝必须做到齐全、紧固、不能出现缺丝少垫、松动等现象,短缺、松动情况下严禁开机。

(六)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带病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甩保护运行,严禁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严禁带负荷停机等。

(七)水冷却设备,必须做到开机前先开水,严禁无水或水压不够开机运行。

(八)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设备停用、存放、回收管理

(一)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回收入库,若不能回收入库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机电管理部,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后,方可进行妥善存放。

(二)未经有关领导批示,不得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

(三)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

(四)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放在架上或道木上,保证不被水淹,上面无淋头水。

(五)在井下存放和使用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

(六)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必须在三天内回收上井,以便于及时进行检修和周转,时间以换发新设备日期开始。

五、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领用新设备未按规定程序审批验收的,扣领用人50元/台次;

(二)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验收下井投入使用的,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并株连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三)安装或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领用设备,多领用的扣100元/台次。

(四)因生产急需晚上或星期天无法办手续,领取的设备,次日使用单位必须及时补办正式手续,否则每推迟一天扣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五)无手续、手续不合格、未经同意先发设备后办手续的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造成的后果由发放人员负责。

(六)设备、配件领用和回收料单上、收到证上填写设备编号不准确的扣发放人员和使用单位各30元/台次,发放无编号设备扣发放人员50元/台次。

(七)在料单上乱写乱画的每张料单扣领用人30元,未按要求填写料单的扣领用人50元。

(八)领用开关拆套当配件使用的扣责任单位200元/台次,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井上库房存放开关和井下私自备用开关的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九)使用单位乱领取设备的扣单位100元/台次,欺骗签字人员,私自下井的设备扣单位200元/台次。

(十)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未采取措施拼设备生产扣300元/次,并株连单位有关负责人各100元。

(十一)在设备附近放炮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设备扣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加倍处罚。

(十二)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扣200元/次,甩保护运行,未经批准占用设备的检修时间扣500元/次。

(十三)水冷却设备无水开机运行扣100元/次。

(十四)每月最后五天到机电管理部核对所领设备配件,迟一天扣单位对帐人员100元/次。

(十五)损坏与缩拆设备、配件不按规定回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天。

(十六)对停用的设备乱堆、乱放者扣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十七)未经有关领导批示对停用设备或淘汰设备乱拆、乱卸的扣有关责任单位500元/台次。

(十八)在地面存放和使用的设备未采取防冻、防晒、防雨保护措施的责任单位扣500元/台次。

六、设备损坏、报废后处罚标准

(一)经分析事故原因属正常磨损损坏的设备及配件,按设备价值5%-30%处罚责任单位。

以下是人为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按90%处罚责任单位。

2、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下的按70%处罚责任单位。

3、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0元以下的按50%处罚责任单位。

4、损坏报废设备、配件价值在0元及以上的按30%处罚责任单位。

5、损坏报废新投入使用的新设备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6、低值易耗钻机等专用工具类使用不够一年报废的按原价的80%处罚责任单位,一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钻机在二年以上报废的按原价10%处罚责任单位。

(二)40t刮板机

1、使用单位弄虚作假多领取40t大链和溜槽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2、回收交回的溜槽大链码放不整齐,溜槽好坏未分开码放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并株连机电负责人50元。

3、使用单位丢失40t大链和溜槽按原价的100%处罚(包括马蹄、刮板等)。

4、溜槽损坏每节扣责任单位100元(指非正常磨损的),造成报废的扣责任单位200元/节。

(三)胶带

1、违反新胶带使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新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的100%处罚。

2、违反百米胶带拆缩规定的扣单位负责人100元,造成报废的胶带按原价的100%处罚责任单位。

3、未申报、同意在井下乱割未报废胶带做其它用途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使用单位。

4、胶带运输机中间部少加一组防跑偏托辊扣30元/组,加装的跑偏托辊超规定或跑偏托辊起不到防跑偏作用的扣50元/处。

5、巷道使用的1米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980毫米、950毫米、900毫米,(800mm新胶带拆缩回收后,宽度低于780mm、750mm、700mm),分别按每米胶带原价的5%、10%、15%处罚责任单位。

6、盘区固定皮带机使用的新胶带,因跑偏或其它原因造成胶带不能使用而更换胶带时,按每米原值的20%处罚责任单位。

7、折带、跑偏造成胶带报废的按每米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8、丢失胶带按原价100%处罚责任单位。

9、因检修不到位,造成扯带的按新皮带原价50%―80%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