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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精选20篇)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维护前准备

4.1.1 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 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 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 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 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 防雷设施

4.2.4 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 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 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 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 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 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 竣工验收

4.4.1 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 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

4.4.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 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5 相关文件和制度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设备设施维护计划》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责任管理,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道、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工艺流程)“三会”(三会是指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3、日常维护保养,由装置各班组进行,分为日保养和周保养。日保养每班一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周保养每周末一次,每次1~2小时;每班保养工作由班长验收,每周保养工作由装置经理验收,验收标准为清洁、润滑、安全。

4、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保养内容:彻底擦拭外表的灰尘、油泥,检查油质、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设备各个内脏、配齐零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逐台做验收记录。验收标准:脱黄袍、清内脏、油路通、油窗亮、漆见本色铁见光,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5、定期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以操作工为主,维修人员配合作业,保养内容:擦拭外表、检查油质、油量、清洗内脏、滤油器、检查易损件、电机、电路、接地线等,要求内外整洁、润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齐全、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3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一)设备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对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房、冷冻站、水泵房等重要设备房内的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巡视、监控;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密切注意所管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同时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如出现设备故障,而当班人一时不能处理,应按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给有关人员;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设备主管报告.

(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双方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进行交班。交班的准备工作有: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检查设备状况等;出现下列情况不得交班:

1、事故处理未完成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2、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3、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非正常身体状态而未找到其他顶班人时。

4、交接班清楚之后,双方要在值班登记本上签字。

(三)报告制度

下列情况报告设备主管:

1、一般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设备出现故障或停机检修;

3、件更换及修理;

4、运行人员暂时离岗。

下列情况报告总工程师:

1、重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启停、调整及其他异常情况: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4、重要零配件更换及修理、加工和改造;

5、与上级或甲方监管部门的联系。

下列情况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公司品质部及甲方监管部门;

1、重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影响大厦运行的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立即检修和施工:

3、系统运行方式的重大改变;

4、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改造及需要委托分承包方施工;

(四)停送电操作票制度

l、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强电主管工程师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2、倒闸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

3、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五)五级保养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等级按以下分类进行(高等级检修包含登记检修全部内容)。

1、日检:属巡视检查维护。对设备房及设备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检查设备有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等现象,如实记录运行数据。

2、月检:属预防性检查,对设备性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隐患部位进行修理或

调整,保证设备止常运行。

3、季(半年)检:属维护性检查,对设备进行清扫、加油、调试。

4、年检:属恢复性检修。对设备局部解体着重恢复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和精度,视状况更换主要零、部件及附属装置。

5、大修:属彻底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部解体,全面检查、试验、探伤、调试,更换全部不合格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大修应结合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发展的需要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主管应视设备故障情况及时提请设备大修报告,经物业服务中心经理和品质管理部审核后报甲方批准执行。

(六)设备、设施三级检查监督机制

1、工程技术部:负责各种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及维修工作,以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更换整个过程的组织、安排、实施和检查。

2、物业服务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设备、设施安全、经济运行第一责任人,负责物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一机电专业委员会:负责对我司所管辖范围内设备及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各业务部门设备及设施保养维修情况及相关质量记录的巡查,审批检修计划和技改项目,监督设备大修及重要维修工作,对检修质量进行鉴定,并负责协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七)制订科学的设备操作维修安全规定

1、所有机电操作,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既要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又要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2、新上岗、转岗的机电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核,熟悉所辖楼宇的设备情况后,才能上岗工作。

3、设备房应该配置安全操作用品,例如配电房配置绝缘手套,并认真保管。

4、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内严禁吸烟。

5、非电气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进入变、配电房。

6、对于设备正常运行参数定时检查记录,如参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7、电气部分维修,必须严格按停电、验电、检修、检查无误后方能送电。注意严禁将金属物、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以防事故发生。

8、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及步骤。

(八)坚持设备、设施保养和维修相结合的原则

l、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以常处于良好状态。对所有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和'五定'。

'三好'是指用好、修好、和管理好重要的设备。

'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是指对房屋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

2、完善设备管理、定期维修和职业安全制度,制定科学的保养规程,完善设备资料和维修登记卡片制度。

3、修旧利废,合理更新,降低设备维修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消除设备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3.管理职责

3.1 维修技术人员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2 安全主任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的落实情况。

3.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4.工作内容

4.1设备的采购

4.1.1设备应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单位进行采购,并要求其提供该单位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购部门负责所购设备的验收工作,除检查供应商的相应资质处,还必须检查所购设备的“三证一书”,即质量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4.2设备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管理部设备科备案。

4.2.2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4.2.3所有设备的相关资料统一由设备管理部保管(使用说明书,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等)。

4.2.4新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专业人员的风险评估,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有新购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张贴于设备的醒目位置。

4.2.6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岗前培训与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2.7各部门应全力协助管理部设备科对设备进行管理,监督、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与维护。

4.2.8操作人员每天上岗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启动和紧急停止开关的有效情况。

4.3设备的维修

4.3.1 维修人员必须具备从事本工作的专业技能,在维修作业前应首先应切断电源、电源开关上锁、挂上“停机检修牌”等,在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4.3.2 如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必须遵从“先维修、后使用”的原则,应立即停机并上报班组长,严禁私自维修或设备带病运行。

4.3.3 设备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交维修负责人,由维修负责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时维修或聘请外修(公司无力维修的情况下)。

4.3.4 接到《设备维修申请单》后,维修人员应当及时赶往故障设备现场,核实故障后悬挂故障维修标志。

4.3.5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关闭电源后上锁,并挂上“有人维修,请勿合闸”安全警示标志,钥匙只能有一把,由维修人员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误动电源开关,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4.3.6如设备故障比较复杂,管理部设备科无力维修,需通知设备代理商送厂外维修时,填写《设备外修申请表》,并负责跟踪维修情况。

4.3.7如当天不能维修完毕的机器,应做好相应的现场保护措施,并做好交接手续。

4.3.8设备维修如需进行电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来执行。

4.3.9故障设备修好后,维修人员应通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验收,待试机正常后,由部门负责人在“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去。

4.4设备的保养

4.4.1本厂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有:注塑机、铣床、电火花、车床、线切割、冲压机、喷油线等。具体详见《设备、设施清单》。

4.4.2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厂所有需要保养的设备设施进行年度维护保养。

4.4.3各部门操作人员负责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4.4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定具有实效性、针对性的《日常点检表》,即制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等(允许值)。

4.4.5操作人员根据《日常点检表》的内容与要求,每天上班前对设备逐项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点检记录。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专业维修人员,严禁私自处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后操作人员必须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清洁。

4.4.7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公司各设备的特性,制订年度《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交安全主任负责审核、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

4.4.8班组长应定期对设备的零部件进行紧固,避免零部件松动、振动、滑动、脱落而造成的设备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 管理部设备科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设备的薄弱部位经常进行检查及保养,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但每月不能少于一次,并做好检查保养记录。

4.4.10 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维修技术人员应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拆卸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检查、调整各部件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零件。

4.4.11 管理部设备科应根据设备内的油质状况,安排专人定期更换或是添加。

4.4.12 管理部设备科应在每年年底安排维修技术人员清洗或更换设备的电机轴承、测量绝缘电阻;检查、测定设备的主要精度和相关参数;并做好相关记录。

4.4.13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找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如电动葫芦等),安全主任负责监督实施;如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在保养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提出更换零部件,安全主任应立即停止该设备的运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签名后,及时要求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

4.5设备的淘汰

4.5.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2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强制报废。

4.5.3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4.5.4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 使用部门应申请报废。

5、附则

5.1未严格执行本制度者,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罚。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6.相关记录

6.1《设备日常点检表》

6.2《设备维修申请表》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5

一、蒸气设备(包括蒸箱、蒸汽消毒柜等)

(一)确保安全,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必须由专人使用保养,未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凡使用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额定气压和操作规程。

(三)随时检查设备性能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应停止使用,及时报告食堂管理员。

(四)蒸箱、保温箱使用前检查水箱,水位应保持在水箱2/3处,并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全面清洗水箱去除污垢。

(五)使用前先检查阀门、管道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确认后方可使用。

(六)食品放入蒸箱内,检查箱门是否关紧后方可开启阀门。

(七)用隔垫手套拿取蒸屉及食品等物品,小心烫手。

(八)使用完毕后,关闭气源阀门,清除柜内杂物,保持内外壁光滑无油污。

(九)保持设备清洁,保证食品卫生。

二、加工类设备(烙饼锅、搅拌机、压面机、绞肉机等)

(一)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必须由专人使用保养,未经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操作人员,在机器没完全停稳前不得将手伸入机内。

(三)开机前,应先擦干手再按电门,以免发生触电。

(四)按规定适量放料,不得超负荷操作,以免损坏机器。

(五)严禁在操作时嬉戏打闹和擅离职守。

(六)使用绞肉机前,应先将其置于平稳处固定好,并应认真检查其电源线路、开关、接地线是否完整无损,机器各部件有无松动、异常,机器各部件旋转部位及料斗内有无异物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在操作过程中精神要集中,待绞的.肉要化大为小,将其切成适当的小肉条后,再将其有秩序地送入料斗内,严禁用手挤压,更不得将手或棍棒等物直接伸入料斗内。

(八)操作时发现机器有异常现象或绞刀不锋利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请机修人员检修。

(九)用完后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将绞刀拆下清洗,料斗内应用布沾热水擦洗干净,不得用水直接冲洗。拆卸下的零件清洗后不得立即装上机器,沥干水分待使用时再装好拧紧。

三、冷冻类设备(冰箱,冰柜等)

(一)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二)冰箱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食物要表里冷却到常温才能存入到冰箱,要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要码放整齐,不要重叠避免冷冻不透;要做到先进先出,要经常检查,防止食物变质。

(四)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证冰箱内无腥臭味。

(五)每天下午对冰箱检查一次,查看控制温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如因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损失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要经常检查电冰箱的电源线路、开关、接地线及各部位防护罩是否完好无损和齐全可靠。

(七)一旦发现电冰箱有异常响音现象时,应立即断开其电源,并请机修人员检修,等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八)遇停电时,要及时关闭电源,等来电15分钟后方可合闸启动冰箱。

(九)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冰箱上的任何部件。

四、燃气灶具设备

(一)会点火:

1、坚持火等气的原则,严禁先开气后点火。

2、首先点燃点棒,由点火孔伸进靠近主燃烧器喷头,迅速打开小火气源阀门,引燃主燃烧器。

3、主燃烧器引燃后,关闭点火棒。

4、打开大火气源节门,根据需要调整火力。

5、使用完毕,关闭气源节门及鼓风机开关。

(二)会查漏:

定期使用专用仪器或肥皂水检查燃气系统的接头、开关等易损部件有无漏气现象,要经常检查点火棒胶管有无老化松动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严禁用明火查漏。

(三)会处理紧急情况:

1、发现漏气或闻到异味,要立即关闭阀门熄灭火种,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严禁开启或关闭各类电器,并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报告。

2、发生火情尽一切努力立即关闭气源节门,使用干粉灭火器、湿布、湿被等物积极扑救并及时报警。

3、燃气灶具长时间不使用,务必关好阀门。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物业管理行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设备、治安、消防、车辆等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规定为依据,严格进行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管学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处理和培训工作,督管系统内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第五条物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当逐级落实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和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单位、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第三章安全管理原则

第七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原则

(一)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按计划维修并重,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对设备设施做到“四会”和“五定”。“四会”是指维修人员对设备要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五定”是指对主要设备的清洁、润滑、检修要做到定量、定人、定点、定时和定质,通过对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检修,使维修人员对系统全面掌握,确保及时排除相关故障。

(二)明确责任,持证上岗。

(三)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四)加强培训与考核工作,加强岗前培训和岗位考核。

(五)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提高业主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操作能力。

第八条治安安全管理原则

(一)建立健全物业安全保卫组织机构。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

(三)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

(四)完善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

(五)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六)加强区域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七)联系区内群众,搞好群防群治,并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搞好治安管理。

(八)与周边单位建立联防联保制度。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原则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高素质的专人负责与群防群治结合的义务消防队伍;

(三)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定时检查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第四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属下公司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十一条各属下公司依法对设备、治安、消防等进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物业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属下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管理法规;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及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验收工作;

(四)组织和实施对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7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8

1、教师是用仪器必须通过管理员,使用演示仪器及材料由教师自己准备,有特殊情况,实验员可代为准备,学生分组实验要提前一周通知实验员准备。

2、上课前实验员必须将仪器、物品准备好,教师须检查试做,如有特殊情况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协商解决。

3、仪器使用后要及时送还,归还仪器时,要让管理员当面验收。

4、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才可以办理借用手续,并限期归还。贵重或正在使用的仪器一律不外借。

5、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先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收回,试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6、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管理员说明并登记,凡属使用不当构成的损失,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7、新到仪器和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员要及时熟悉、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方法。

8、教师要经常了解仪器室内实验器材设备的'变化情况,以便安排实验教学,教师要尊重实验员的劳动,积极协助实验员整理维修仪器设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9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是扑救各类火灾的先决条件和战斗武器,要求全体员工 都要爱护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志。

二、非火灾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需经消防管理部门许可。

三、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四、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五、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六、由专职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七、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7.1室内消火拴系统定期检查 室内消火拴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和其它损坏。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检查要求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二)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三)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五)消火拴、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定期检查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灯具等设施。应按照有关规范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并建档管理。

1、每日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有以下问题之一的,应立即整改。

(1)占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锁闭疏散门。

(4)在疏散楼梯上堆放物品。

(5)破坏、覆盖、挪用疏散指示标示、应急照明灯具。

2、每月对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更换或维修。

3、每月进行一次电源切换试验,以检测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3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每日应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0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1

一、为加强我厂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三、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单位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排检修分工,进行安全警示。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平行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机动、安全部门备案。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坚持班前派班制度,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班前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四、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五、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2

1.新购的各种设备设施到货后,烧结厂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设备部负责登记台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归档保管;综合办负责办理有关资产入帐手续;机动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部件的`妥善保管。验收中如发现质量等问题,机动科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2.设备安装竣工后,应由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以及工程施工单位、使用部门、设备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通过试运行发现的问题,必须彻底处理,待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3.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主要电气设备等检修竣工后,要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检修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空负荷试运转,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准许投入使用。分管生产厂长、机动科科长、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必须定期参加集中检修检查,并分别在相关的检修检查记录中签署意见。

4.移动电气设备检修后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试验和试运转,由负责验收的技术人员签发合格证。设备的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和验收报告要统一交设备部存档。

5.新购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如抽水泵、汽油发电机、报警装置、消防栓高压水枪、水带、灭火器等必须经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签字后资料存档。

6.对设备设施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机动科和安全监督科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供货方或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不留后患。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本厂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凡我本厂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适用本制度。

3验收的内容及标准

3.1设备外观、包装情况、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装箱清单是否与实物相符,以及其他资料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设备验收

4.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设备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车间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4.2车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追回。

4.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4.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车间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安全管理部门,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设备采购部门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4.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系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4.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5

一、教学设备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教学室、理论教学室、教学仪器仪表、工位、模板、工具、材料等,由后勤室具体负责管理;

二、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一致;

三、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由后勤室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编制《月度采购计划》,交名匠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列入月度财务预算,交采购部统一采购;

四、教学设备设施单价在100元及以上的应进行登记,由后勤室负责建立教学设备设施登记的文字和电子台帐;

五、教学前由教师编制《课前准备表》交后勤室,由后勤室管理员对所使用的教学设备设施进行认真调试,分配学员使用。使用人员要按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备设施、仪器的损坏;

六、教学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按星耀集团体育中心《年度维护维修计划》、《月度维护维修计划》、《报修服务流程》执行;

七、后勤室管理员每季度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教学工具、材料的领用,领用人需填写领料单并注明名称、型号、数量、金额、用途等,报名匠批准后,到后勤室管理员处领用;

九、教学设备设施的借用,借用人需填写借条并注明用途、归还时间等,借用期限7天及以内的,报后勤室管理员批准后即可借用,借用期限超过7天的,需报名匠批准后方可借用;

十、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借用,非自然损坏或者丢失的,直接责任人要承担扣除折旧后的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名匠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6

备管理制度

1、按规定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严禁不携带或多携带入井。

2、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在领取设备时要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示数不全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换瓦斯便携仪或更换便携仪电池。

3、井下工作人员严禁更换、随意拆卸瓦斯便携仪,若有问题,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更换瓦斯便携仪。

4、井口检身人员,必须对下井人员有关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进行检查。

5、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和监测数据变化情况,对信息出现异常或设备报警时,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6、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查。

7、各单位或监测人员发现监测装置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

8、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每班要派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挂汗”要及时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有丢失损毁由责任区队负责找出负责人进行处罚并照价赔偿。

9、专业维护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不得因探头本身的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10、专业维护人员要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不间断运行,出现故障及时排查,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11、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严禁长时间停电,如有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12、井下分站严禁随意移动、搬迁、影响巷道施工时,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同意后方可作业。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条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持不断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条生产设备设施选购必须把“安全可靠”放在首位。没有相关国家机构安全认证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不得选购。

第三条生产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必须要制订专门计划或方案,要指定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且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手段和措施。

第四条设备安装好后,应由公司技术部门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分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动态检查包括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等。合格后填写《设备设施安装调试验收单》,并注明有关注意事项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第五条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要由公司技术部门协同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装配套的安全防护装置。使用部门要建立设备档案,明确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和有关记录,并对使用人(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条岗位操作员工应在每班使用前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如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如实向班组长和上级领导报告。在隐患未整改前要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明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重点进行监控。

第七条生产操作人员应自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要按设备设施规定要求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管线、阀门不渗不漏,润滑、紧固点状态良好。可由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共同确定生产设备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同时建立《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表》进行记录备案。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第八条生产设备设施维修要根据其技术规范要求及现有技术状况确定,由使用部门和技术部门共同制定生产设施维修计划,合理确定维修内容、时限及所需材料。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生产设备设施维修检修记录单》上作好记录

第九条若设备出现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分为下列三种类别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第十条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为安全期间下列情况的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申请报废: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生产设施。

2、生产设施己过正常使用年限,继续使用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3、生产设施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正常安全生产要求的。

第十二条由技术部门建立和保存生产设备设施技术管理档案,记载生产设备设施全过程的状态。按照选购、维护保养、检修、报废处理等程序进行存盘保存。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无形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报废工作属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纳入年终设备管理工作考评范畴。

第一章设备报废标准

第三条凡是运输设备使用10年,施工机械使用14年,无继续使用价值,并且提足折旧,可以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不准继续使用。

第四条对于未达到使用年限,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经有资质部门检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

(三)大修后虽可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

(五)因灾害、事故、生产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其它单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条凡属报废设备,未提足折旧的,应一次性提清。

第六条A类、B类设备要有完备的技术档案,无档案或档案主要内容不全,不予报废,无实物的设备不予报废。

第二章设备报废程序

第七条设备报废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进行。

第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在每年九月份对拟报废设备进行技术普查,初步确定报废对象。

第九条初步确定报废设备对象后,在九月底前报本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上报总公司资产部。

第十条总公司资产部、财务部门和基层有经验的人员组成三结合鉴定小组,现场对拟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填写鉴定意见。提交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第十一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报废的设备,由总公司资产部形成“总公司年度设备报废申请”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报废后,凭总公司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设备方可报废消帐。

第三章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十四条报废设备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国营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报废处置,由总公司资产部归口承办,基层单位无权私自处置批准报废的设备。货款按财务规定入总公司财务,各单位自购设备报废处置后的残值,由总公司财务足额返还设备所属单位。

第十六条由于特殊原因,设备虽已批复报废,但未处置,使用单位建立台帐,由专人负责管理。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设备管理

第一条:油库设备主要包括:油罐、输油管线、输油泵、卸油栈桥、各种输配电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锅炉、消防设备及装卸油设备、油料配送运输设备等。

第二条:油库设备管理应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实行设备全过程的管理,按照油库对设备的要求,严格合理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科学检修、有计划有重点的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第三条:建立设备台帐管理,每一设备独立设卡、帐,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商、出厂日期、投入使用期、资金、折旧年限、使用地点。

第四条: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卡,包括原始依据、技术标准、产品合格证、使用证明书、设备技术状态记录、检查定期维护记录等。

第二章设备的检查

第五条:油库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自身运动和外界条件的作用,其技术状态必然会发生变化,为了保持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运转,必须坚持对设备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对设备应坚持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巡回检查

第七条:按照《石油库设备检修规程》(Q/SH039—014—88)的规定,对油库设备的检查周期和检查内容:

1、油罐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两个月对油罐至少进行一次专门外部检查。

(2)检查内容:各密封点、焊缝及罐体有无渗漏、油罐基础及外形有无异常变化。

(3)罐壁、罐顶、进出口阀门、阀体及连接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结合清罐进行一次灌内部全面检查。

2、输油管线的检查及周期(包括栈桥集油管线)

(1)每月对管线外表进行一次全面性检查。

(2)检查内容:管线连接部位(法兰、丝扣、焊接等)有无裂缝、渗漏。管线支座及管线本身有无异常震动和变形。

(3)根据季节变化对管线进行防冻、冻胀及防洪处理。

3、阀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阀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阀门的启用是否正常,阀杆密封及法兰垫片静密封是否渗漏。

(3)平日常开常闭阀门、阀杆等部位的润滑。

4、各种油泵、真空泵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轴承温度、吸排压力、渗漏、润滑、震动和噪音。

(3)每季检查轴承盒里的润滑油有无变质,轴承在圆周方向的间隙,泵壳内部的腐蚀情况,工作压力情况。

5、装卸油设备(铁路、栈桥、鹤管、流量计)

(1)铁路专用线的维护保养由赵矿铁路运输部门遵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2)栈桥、栏杆、扶梯、吸油鹤管、基座应牢固,油漆完好无腐蚀。

(3)鹤管的检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

(4)流量计每半年校验、检修、调整一次,每日检查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及渗漏。

6、变压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变压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

①变压器运行的电压,电流,有无渗漏,油枕内的油色、油温、油高、油位、有无杂质。

②变压器运行机制的.声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痕及放电痕迹。

③母线、电位、连接点有无异常。

④变压器的门窗是否完好,房屋有无渗漏雨、通风照明是否适宜,卫生环境是否整洁。

7、配电装置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配电装置不停电的外部检查每班两次。

(2)检查内容:检视母线及供电设备导电部分运行是否正常,检视绝缘子、测量仪表和继电保护的运行状况。

(3)电气测量仪表、继电保护装置每年检查一次。

①检查仪表和继电保护装置内部有无锈蚀、游丝是否平整及内部灰尘。

②检查开关的消弧室,静动触头,接地线及操作机构等。

8、输配电线路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每月巡检一次,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做一次详细的检查及漏电防雷测试,遇有雷雨大风天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修复。检查内容:架空线电杆是否倾斜、断裂、腐烂、下陷,横担绝缘子是否拉坏、歪斜,树枝、鸟窝及附近的易燃杂物。

(2)电缆线路每月巡视一次。

检查内容:埋地电缆有无挖掘,或路标志有无移动,显露路经附近有无堆积笨重物体或有无腐蚀性排泄物,及时清除以防线路受损腐蚀。

(3)室内线路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有无过载现象,保险丝是否合格,线路有无移动损伤,绝缘是否良好,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线路周围环境清洁。

9、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的检查内容和周期。

(1)防爆电气设备及电机每半年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外壳有无裂痕、变形、紧固见是否齐全、紧固,进出线装置密封是否良好,保护装置是否完整、正确、可靠。

(2)电机检查内容:绝缘、润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规定要求。

10、风机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风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2)检查内容:检查电机输入功率,吸入、排出压力、震动、噪音、润滑、轴承,密封等,转动部位的运转情况及腐蚀情况。

11、消防设施及灭火器的检查内容及周期。

(1)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日常检查:外观整洁,有无渗漏锈蚀,存放地点、温度是否合适,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蚀损坏,有无漏水和损坏,各关节、阀门是否灵活,有无损坏现象。

(2)定期检查:每逢大型节假日及换节时令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消防管线、阀门、灭火器桶的强度试压,药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换,各种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备。

第三章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

第八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设备维修组织与管理是油库作业、技术、财务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第九条:油库的设备维修按时间进度及设备使用情况,可分为年度维修、季度维修、月份维修,制定计划,详细安排。第十条:对设备维修好坏、效果有评定、有考核、有记录,实施维修情况记录、故障记录、维修记录、润滑记录、设备完好记录,均在设备管理台帐之中。

第四章设备的腐蚀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条:油库的设备、金属油罐、管线等受油品及大气腐蚀而发生漏油、漏气或漏电事故,必须加强设备、油罐、管线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条:为达到防腐目的,必须选择合适的防腐涂料,其性能、特点要符合油库的要求。

第十三条:金属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锈涂油防腐,涂抹厚度要达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应严格遵守清洗规程,保证安全。

一、认真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工作,对所分管的电气设备的合理安全运行负责。

二、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工作,严格按规程施工,保证质量,保证台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

三、自觉管好、维护好分管设备和供电线路,做到设备安装使用二台成片、三台成线,电缆吊挂符合电缆管理规定。

四、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小型电气合格率达95%以上,消灭失爆。

五、井下供电做到“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

六、加强采掘电气设备管理,做到安装拆除,有记载,维护、运行有记录,供电线路、设备有图表,三大保护有资料、记录,合理准确。

七、定期检查、校验、测定有关技术数据,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三违”。

八、重大检修、安装工程必须有专项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传达后方可工作。

九、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坚持增产节约、降低材料、电力消耗,认真做好拆除、回收、修旧利废工作。

十、杜绝“三违”。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业务水平,消灭重大电气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1、承租单位如租用出租单位的特种设备,必须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协议,承租单位一经使用,就确认完好。

2、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并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单位在入驻时,应将有关使用特种设备的情况,如实向出租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4、承租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到按月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取得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按期复训。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0、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篇20

1、严格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定期做好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3、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带电检修。

4、对新到的设备要先进行检验、调试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设备数量、种类做到记录准确,便于查找。

六 风门管理工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必须井下现场交接班,不得脱岗、空岗。

2、开关风门时,风门管理工不准站在风门的后边,以防止车撞风门伤人;有条件时可站在躲避硐内操作风门。

3、操作斜巷风门要在躲避硐内进行,防止跑车伤人。

二、操作顺序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交接班→检查风门信号、标志等→现场操作→交接班。

三、正常操作

1、工作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风门及信号标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通风科、调度室。

2、集中精力注视来往车辆、行人,当接到需打开风门通车的信号时:

(1)立即打开车辆行进方向的风门,发出减速进车信号。

(2)待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第一道风门。

(3)打开第二道风门。

(4)监护车辆通过后,关闭第二道风门。

(5)不准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3、发现车辆长时间停在风门处时,要令其推走。禁止在风门间停车。

4、发现风门损坏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

5、必须经常清除风门前后10米内的杂物、积水、淤泥等,禁止在该范围内堆放材料、设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