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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换管理制度(精选4篇)

轮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轮换管理制度(精选4篇)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合理调配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并向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和锻炼机会,促进骨干员工的成长,培育中高级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员工调配及岗位轮换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员工调配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可在公司范围内适时调整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员工根据自身发展定位,可主动申请调职、调岗。

第五条公司部门之间的员工调配,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用人部门的人员需求或员工的申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公司安排调动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向相关部门及个人签发《员工调配通知书》并备案。

第七条调动人员在接到《员工调配通知书》后,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原则上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般员工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任职部门报到。

第八条调动人员的薪酬福利按新职级套靠薪酬福利标准。

第三章员工岗位轮换资格及时间

第九条轮岗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原则上可以安排进行轮岗:

1.经过资格认证已获得经理资格或预备资格的人员;

2.通过选拔拟担任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3.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轮岗锻炼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轮岗时间根据具体人员和岗位的实际情况由综合管理部与相关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为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轮岗可以一次,也可以多次。

第四章轮岗管理及程序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组织拟定公司轮岗计划和方案,明确本年度轮岗锻炼的人员名单、岗位及轮岗时间安排等,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二条综合管理部在制定轮岗方案时,应根据初步确定的轮岗人员名单事先了解员工的轮岗意愿意,并与员工所在部门进行初步协商。员工轮岗计划和方案由公司人事分管领导审核,由总经理审定。

第十三条根据批准的轮岗计划和方案,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适时进行轮岗,具体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填报《岗位轮换调动审批表》,经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在轮岗期间,轮岗人员的薪酬福利标准原则上不作调整(明确需要调整职务和薪酬的除外)。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参加所在部门的考核,若考核周期内同时经历了2个及以上部门的岗位工作,则由其任职过的部门分段考核,并由综合管理部提交公司考核班子或公司领导审定其最终考核成绩。

第十五条在轮岗期间,轮岗所在部门负责人应直接指导轮岗人员的工作,并尽可能让轮岗人员直接承担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在组织管理上应尽可能让轮岗人员有会接触、参与或了解本部门的所有工作,扩大其知识面。

第十六条在轮岗期间,轮岗人员应服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应尽可能了解和掌握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并随时保持与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沟通、交流。

第十七条在轮岗期间,没有特殊原因,轮岗人员不得中途中止轮岗。

第十八条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撰写轮岗总结,汇报工作和学习情况以及轮岗锻炼的心得和收获等,轮岗所在的部门负责人须填写《轮岗鉴定表》,对轮岗人员在轮岗期间的工作业绩与表现进行评价和鉴定,并报其原部门负责人审阅后,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其中,部门经理及以上任职人员轮岗结束后,其鉴定材料还须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原则上返回原部门工作,或由公司调配至新岗位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轮换管理制度 篇2

关键财务管理岗位定期轮换制度

企业为了加强对资金、资产管理,防范化解资金、财务风险,应对财务会计、现金会计、销售会计、采购会计等财务、资金管理岗位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岗位轮换制度,以确保企业财务资产、资金的安全。

第1条为促进公司资金管理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称岗位轮换(又称轮岗),是指公司内从事资金业务管理的专职人员有计划地调换岗位。

第3条实行岗位轮换的资金业务管理的关键岗位,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内部公布。

第4条资金业务管理岗位轮换是人才识别与培养工作的一部分,应坚持工作需要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使轮岗工作尽量为资金管理人员提供可以选择的成长空间。

第5条资金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原则上每3年轮岗一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第6条公司关键财会岗位可以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并在最长不超过5年的时间内进行岗位轮换。

第7条所有确定为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应无条件服从分配,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不认真履行资金业务管理职责,无正当理由不轮岗的资金管理人员,调离资金业务管理岗位。

第8条财务部确定资金管理关键轮换岗位及对应人选计划,经财务总监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9条轮岗前应制订轮岗计划,内容包括对轮岗目的、轮岗具体安排、新岗位的职责描述等。

第10条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资金管理人员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资金业务管理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11条资金管理人员在办理移交手续前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3.移交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有关电子数据应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同时系统管理员在会计交接之日更换岗位操作员。

4.资金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资金专员交接由资金主管负责监交;资金主管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离岗者对继任者面临的问题可提出解决建议,并可协助解决。

7.及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内容及业务知识,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

8.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对轮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轮岗效果进行调查评估,进一步完善轮岗制度。

轮换管理制度 篇3

1、总则:设备定期试验

1.1汽机设备定期试验

1.1.1汽机真空严密性试验每月进行一次。

1.1.2汽机机组的振动,每月用校准表测试一次。

1.1.3自动主汽门、调速汽门严密性试验在大修前后进行,由发电部主持,生技部有关人员参加。

1.1.4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汽机超速试验。

汽机大修后。

危机保安器解体或调整后。

运行20xx小时后。

甩负荷试验前。

停机超过一个月再启动时。

1.1.5除氧器安全门试验应在检修后进行,运行中至少每半年应检查一次。

1.1.6串轴保护和低油压保护运行中至少每半年试验一次。

1.1.7高加保护动作试验每月一次。

1.1.8抽汽逆止门活动试验每月一次。

1.1.9凝结泵、各类油泵、射水泵、定子冷却水泵等辅机停机时间超过15天以上进行联动试验。

1.1.10给水泵联动试验单元机组每次启动前由班长主持。

1.1.11各电动门启动前做开关试验,备用中的电动门每月定期试验一次。

1.2电气设备定期试验

1.2.1启机前,做负荷开关、励磁回路开关的拉合、增减试验励磁系统连锁传动试验。

1.2.2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的联动试验在大修后或小修启动前应创造条件进行,试验由值长主持,电气值班人员操作,电气有关班组及生产人员参加。

1.2.3柴油发电机电源的联动试验,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发电部主任主持,生产部有关人员参加。

1.2.4备用中的开关拉合试验,每月进行一次,由电气运行班长主持。

1.2.5事故照明切换试验,每季进行一次,由电气运行班长主持。

1.2.6线路高频保护及自动重合闸的试验,应按调度规程的规定或调度命令进行。

1.2.7消防泵每月试转一次,电气班长主持,与泵房值班员配合,把试转情况汇报值长。

1.2.8中央信号试验每班一次。

1.2.9柴油发电机的启动试验,每天进行一次。

1.3锅炉设备定期试验

1.3.1锅炉本体冷风试验每季一次;制粉系统冷风试验及锅炉烟道冷风试验每月一次。

1.3.2锅炉蒸汽安全门开关试验每季一次。

1.3.3燃油速断阀启闭试验在每次点炉前必须进行,运行中每季一次。

1.3.4各电动闸门启炉前应做开关试验,备用闸门每月一次。设备定期轮换:

2.1凡不需要全部投入运行或互为备用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切换,轮流投入运行。

2.2定期切换的间隔周期由各专业根据设备性质,健康水平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3设备定期轮换工作由运行值班员按专业指定的.计划表进行,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应得到有关人员同意。

3、设备的定期维护与保养

3.1所有的转动设备都要定期进行加油、换油及必要的清扫检查,保持正常的润滑。

3.2运行中的锅炉应定期吹灰,停用期间按规定反腐。

3.3各种油、水滤网均应定期检查、清扫以防堵塞。

3.4运行人员应对自己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轮换管理制度 篇4

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1、合理配置,规避风险:通过定期轮岗制度对后勤敏感岗位人员进行轮换,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2、多岗锻炼,一人多能:通过内部岗位轮岗,可以缓解岗位人员不足的压力,增强每位员工的岗位竞争力;

3、优服劣汰,增加危机意识:轮岗推行是能都上、劣者下,推动员工工作态度端正,工作能力提升。

4、激励员工,创造职业宽度:使员工在工作范围上视野更宽,适应能力更强,最终能找适合自己的岗位,人尽其用。

二、意义

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员工岗位轮换根据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后勤与基建处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

成立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后勤与基建处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

后勤与基建处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需要,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结合后勤与基建处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后勤与基建处领导批准。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领导批准。

第六章轮岗流程

1、召开部门会议

每年度12月初旬,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部门会议,总结本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工作实施情况,评价本年度岗位轮换效果,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决定下一年度本部门岗位轮换人员及人数。

2、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

每年根据需要召开轮岗领导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回顾本年度岗位轮岗实施情况及效果评价,提出相关的意见及改进措施,同时做好下一年度各部门轮换工作计划,最后汇总下一年度岗位轮换工作计划,报处领导批准实施。

3、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

需轮岗的人员需要填写工作业务写实表,要对本岗位工作作出详细的.业务写实,包括本岗位工作的程序、流程、需要注意的问题,为岗位轮换做准备,填写完毕后需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制定岗位轮换计划,组织轮换前的培训

轮换前应按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培训计划要根据轮岗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业务能力来进行,让员工对新岗位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要求、基本操作程序和规范等都有初步的了解,使其能很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要按计划进行测试,考察其承接新岗位的业务能力。

5、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需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一定要彻底,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轮岗部门负责人对交接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

6、考查轮岗结果

各部门负责人对到本部门轮岗的人员进行轮岗工作考查,并进行评价。短期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按计划回到原工作岗位。

第七章其他

轮岗过程,效果不好或者出现不良现象,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处理。

要不断总结经验和完善轮岗体系,以达到轮岗管理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