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频繁发生,为我国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如何合理规划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发展,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己迫在眉睫。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及全县安全生产暨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刚才,县安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传达了国务院40号文件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今年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与各企业代表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下面,结合会议,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20xx年煤矿“11.13”透水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均超出市上分解指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排名位次居后。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同时,我们在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基础上,清楚的认识到,全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工矿企业规模小,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防范能力较差。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隐患排查网络仍不健全,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时有发生。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大量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少,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成为当前事故多发群体。四是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现有企业245家,煤矿14家,非煤54家,烟花爆竹零售户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水泥建材企业7家,其他各类企业134家。如何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都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长期性、反复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要求,把问题和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点,把办法考虑得更仔细一点,把工作措施落实得更扎实一点,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即指导思想从事后处理为主向事前预防为主转变;工作方式从传统监管方式向与现代监管方式转变;工作重心由控制事故总量为主向控制事故总量与职业危害防治并重转变,努力开创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管,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今年,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严峻,工作任务和责任重大,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关节和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好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扭转安全生产形势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完善监管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近年来,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逐年降低,给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指标是硬任务,我们必须把事故控制在指标以内。前面,县安监局与各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要清楚肩负的责任,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坚决预防和杜绝责任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企业要注重源头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工作岗位,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或资质。县安监局要积极争取省、市项目支持,完善矿山救护队装备,尽快申请省上验收发证。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健全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救援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措施落实。复产(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复产工作,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企业开工复产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县安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企业,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恢复生产,严防复产期间发生事故。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管,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要严格落实安全制度。今年,对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对延期换证企业,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换证。对“三同时”、延期换证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基本要求。二要规范矿山开采。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行为,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加强对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的监管,督促不具备强制放顶法治理采空区的矿山进行稳定性分析,制定有效的监测监控措施,特别是组织专家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需要放顶的,要坚决放顶,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地下矿山及采空区安全。三要加强危化品监管。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操作规程,落实防范措施。对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部位,要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严防死守,严密监控。

(四)注重基础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一要深入开展 “企业达标升级”为创建活动,各企业要狠抓班组建设,从班组和岗位安全达标这个基础抓起,全面推动专业和企业达标。县安监部门要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必要条件之一,严格程序,凡标准化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企业,将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后还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关闭,绝不姑息迁就。二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加快矿山企业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技术,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安装GPS监控系统。

三、强化措施,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牵动全局,没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企业的生产就无法正常进行。企业要发展,坚决不能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负责人要时刻把安全生产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绝不能让措施停在口上、制度挂在墙上。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支持和关心安全工作,要经常深入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严格执行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现场带班制度,重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近期,县上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安全大检查,深入各企业和现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落实措施、资金、人员、责任和方案“五到位”要求,认真整改落实。

二要加大执法监察。一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常规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逐渐加大执法监察覆盖面,增加重点企业的检查频次,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强制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凡涉及违法案件,要及时转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适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察。着着重抓好四项重点检查,即:突出施工队伍资质、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情况,开展地下开采基建矿山专项检查;以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专项检查;以成品油罐区、加油区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

三要加大投入。国家对企业在安全方面市场准入的标准很高、要求也很严,凡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一律关闭。在安全生产上,企业该投入的钱必须投入,该办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今年,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措施,足额及时缴纳。各企业一定要清醒认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算大帐、长远帐,加大投入资金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同志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们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吸取以往事故的惨痛教训,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20xx年度,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安全监管站、各企业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监督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大“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生产,推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建设,极力引用先进适应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等,取得了效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度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切实做好春节值班值守和节后的复工复产工作

在春节期间,切实增强各企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明确矿级领导值班留守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督促企业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防止出现松懈现象,确保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复工复产的程序和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查复查,复检验收中,严格按照 “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要求、高标准,从严把关,确保了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高效、有序,使112家企业恢复了生产和建设。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落实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要求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及相关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将责任制逐级逐项落实到各岗位和从业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与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企业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齐抓共管格局。

三、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竣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验收工作

20xx年组织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和建设项目竣工企业进行审查和现场复查,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48非煤矿山(2座尾矿库)已上报州局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已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有82家,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审查批同意施工建设的有33家,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的有8家。

四、认真落实抓好“春节”、“两会”、“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六月安全月活动

在重大时段和节日期间,加在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并跟踪督促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重大时段和节日期间的安全。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重点,着力督促指导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发放安全生产资料,营造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建立安全生产群众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五、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汛期的防汛防洪工作

为了切实抓好雨季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因雨季汛期诱发的各类事故。

一是督促各企业做到五落实,就是“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的落实,做到防洪机构健全和落实汛期的安全责任制。二是重点对高陡边坡、尾矿库、地下开采矿山防洪防汛及周边灾害进行了督促和检查,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检查、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做到依法治洪、依法治水、依法治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抢救、施救。 20xx年6月16日,开展了安信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库防洪、排水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防洪意识和防洪技能,杜绝了因雨季汛期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举了二期矿长、安全管理员新训复训培训工作,共培训矿长、安全管理员171人,20xx年6月份,共举办了四期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共培训从业人员507人,切实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七、督促落实南堡片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为了完成省局督办的玉华南堡片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多次组织玉华乡政府、县国土局、瓮安磷矿、磷化公司、大信北斗山磷矿召开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了责任、治理单位、治理时限,总投入治理资金约200百万元。通过治理,消除了事故隐患,因措施得当,治理及时,遏制了因地质灾害诱发的事故。

八、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工作

按照《贵州省尾矿库安全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14号)有关规定,组织县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分别对瓮安县腾发矿产有限公司尾矿库,瓮安县平峰矿业铁矿尾矿库两座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征求珠藏镇政府、玉华乡政府和两家公司意见后,对划定的两座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情况进行了张榜公布,完成了两座尾矿库安全控制区域的划定工作。

九、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 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专项行动中,重点对证照不齐、过期、超深、超层越界,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一证多点等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在专项行动中,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机制,会同公安、国土部门,加大了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矿产资源秩序和生产经营行为。在执法中,共打击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非法建设尾矿库两座,非法建设的地下矿山1家,越层开采的地下矿山1家,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有11家。无证非法矿山清理整顿工作中,共炸封开采钼矿1次,取缔无证打砂点2个,强制拆除开采设备2台,专项行动中共处罚2万元。

十、加快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安装建设,引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科技成果,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基础,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20xx年4月15日召开标准化专题会议,在会上对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落实,明确了责任,在开展过程中采取了典型试范,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现场参观,技术支撑的原则,对43家实施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经州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43家非煤矿山已分别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五级,证书和牌匾正在制作中。

二是地下开采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安装建设工作。“六大系统”的安装建设工作,已采取典型带动,步推进,现场参观和技术支撑的原则推动。目前,全县地下开采矿山只有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六大系统”在安装建设中。初步预计:监测监控系统在今年的4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人员定位系统在今年的5月28前日完成安装工作;视频监控系统在今年3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通迅联络系统在今年的4月28日前完成安装工作。

三是引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和科研成果。(1)全部强制推行露天矿山实行机械铲装作业,现露天矿山实行机械铲装率达100%;(2)淘汰落后的爆破方式,具备条件的推行使用先进的中深孔爆破技术和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现已采用中深孔爆破的有 44 家,采用液压锤二次破碎工艺22 家;(3)推行采用视频监控。现已实行视频监控的有尾矿库1家,露天矿山4家。

十一、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20xx年会同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发改局、县供电局、县环保局、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矿产资源开采规划、证照办理情况、在城市规划内,以及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5家金属非金属矿山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了关闭。

十二、各非煤矿山企业与救护队签订了救护协议,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施救能力。

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要求,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臵、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预防事故为工作目标,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做好第一季度和20xx年度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人方面展开工作。

一、着力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指导矿山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矿长、安全员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促使矿山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扎实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节后复工复产验收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已是当前的重要工作,已是对企业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再确认,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的重要步骤,也是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是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一个头、起好一个步,已是为今年的安全生产奠定安全基础。各企业要切实提高对复产验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复工验收标准、程序和要求。验收中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做到合格一个,恢复一个。对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

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期到期或过期未按要求办理延期延续手续的;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和建设的;机械通风不完善和安全通道不畅的;未依法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的,以及仍存在陡壁、伞檐和顺层等的矿山,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和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二是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很抓雨季防范工作,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开展汛前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切实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的落实,落实雨季值班值守,实行强降雨期间点对点调度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三是做好“五一”、“十一”黄金周等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行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确保节日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继续以安全标准化、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标准化建设工作。

全面推进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xx]190号)文件要求,严格对照标准考评、等级认定。一是良好运行6个月以上的非煤矿山,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二是非煤矿山自主选择安全监管部门确定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完成后,向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提出书面评审申请;三是由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要求并确定等级后,向负责审核公告的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表、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四是由安全监管部门对评审组织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告。

今年开展安全标准化任务重,时间紧,注重工作实效,不要抱观望的态度,要真抓实干、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做到人人有目标、个个有任务格局。在建设过程中,采用典型示范和行政手段,以点带面和督促评审单位全面开展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着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今年实施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达三级以上水平。

20xx年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非煤矿山企业有:瓮安县雍阳镇宋家寨石灰岩矿、瓮安县岩根河砂石矿、瓮安县银盏乡穿洞村砂石矿、瓮安县草塘镇迎宾村砂石矿、瓮安县简子山长奇砂石场、瓮安县木引槽乡鑫渝方解石矿、瓮安县珠藏镇九龙石材厂、贵州鑫光矿业有限公司瓮安厦安磷矿、瓮安磷矿二号斜井、瓮安磷矿1048西翼矿、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瓮安县磷化公司二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四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八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九号硐、瓮安县磷化公司十五号硐、瓮安县平峰矿业营上铁矿尾矿库、瓮安县腾发矿产有限公司尾矿库。

对20xx年、20xx年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力争再上一个等级;对管理滑坡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降低一个等级,如是最低等级的,撤销原等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0xx年底前露天矿山和五等以上尾矿库要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xx年底前地下矿山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

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各地下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认识,要意识到地下矿山企业是建设“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保障资金投入,明确进度安排,严格按照“六大系统”建设规范标准抓紧实施,全力推进,不要持等待观望态度的,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

四、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应技术装备,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全部推行露天矿山机械铲装作业,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对具备条件的露天矿山,年底前全部引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对未实施中深孔爆破的。组织专家现场论证,依据论证结论,实施爆破方式。

3、根据岩石结构情况,推行使用机械二次破碎技术,避免二次爆破造成的隐患发生。

4、推广使用尾矿库、高陡边坡监测监控技术。今年拟推行视频监测监控技术的矿山是:瓮安县银桥砂石场、瓮安县雍阳镇山脚坡砂石厂、瓮安县干田坎简槽冲采石场、瓮安县永和镇白水河村砂石矿

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规范管理。

1、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备案、申办、审查、转报省州局等程序,均依法严格按时办结;增加行政许可工作的透明度。。对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就组织施工建设和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

2、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期到期或过期的矿山,未按有关规定申请延期换证或延续,仍在组织生产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和建设,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3、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工期未到期的矿山,要加强现场管理,开展“回头看”,严防管理滑坡,如对安全管理滑坡,降低安全系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责令暂停生产和建设,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查处。

六、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大“打非”专项力度,规范执法程序。

着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提高安全检查效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备案制,现场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被检矿山企业,并落实跟踪整改。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隐患自整、经费自投的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加强对整合矿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三同时”手续;进一步加大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依法打击和治理未履行安全设施设计“三同时”手续,擅自组织生产和建设的;无照无证、证照不齐、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工期到期以及过期,未按规定申请办理延期延续手续的;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指令的;露开矿山未实行台阶或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仍存在陡壁、伞檐、顺层开采的;地下开采矿山安全通道不畅通和通风不良的;超深、越层越界以及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探代采、一证多点等行为作为重点整治和打击对象。

七、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的监管力度,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专项安全整治

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的治本之策,要毫不放松地抓下去。隐患排查治理要工作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要以治理井下矿山采空区、通风、相邻开采区域和不按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及露天矿山不按规定分层分台阶开采等严重隐患问题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大对玉华片区地下开采矿山、矿业公司一号、二号矿井、厦安磷矿、三座尾矿库和高陡边坡开采的露天矿山,以及地下、露天新建矿山待的监管力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赶进度、违章冒险等行为发生,严防杜绝事故发生。

八、开展矿长、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等培训工作

一是在3月初开展一期矿长、安全管理员的新训复训,然后对全县的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管理员开展复训。

二是组织对非煤矿山(尾矿库)从业人员分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做到持证上岗作业,对未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或未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是联系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根据参训人员多少来定,准备在瓮安开展一至二期电工、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培训。

九、着力推进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我县的非煤矿山,特别是我们的采石场点多面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管理跟不上,其他费用的增多,要求越来越严,标准越来越高,又面市场需求的竞争之大。今年又要在20xx年非煤矿山数量的基础上关闭3%,在

20xx年前全县现有矿山要减少30%。所以,为认清当前形势的严峻性。要以科技发展,安全发展为目标,要做大,做强,就要进行资源整合,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安全投入,要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淘汰落后的开采方式和技术,才能夯实安全基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系数,才能奠定安全基础。如生产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到位,连基本的安全条件都达不到,那只有被淘汰或被关闭。20xx年底前前,要按照州下达的关闭目标任务,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等的矿山,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十、清交安全风险抵押金和救护协议的签订工作

对未按有关规定交齐或未交风险抵押金以及未签订救护协议的矿山企业进行清交工作和签订救护协议。

十一、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际应急能力

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尾矿库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抢救、施救。预计在5月至6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应急练,以此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措施,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努力开创全市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有关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实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工作。20xx年下半年,非煤矿山颁证管理办法实施后,市、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在各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全面开展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证申领审核工作。一是大力宣传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法规标准。从大会动员部署,到企业现场检查,将非煤矿山安全许可条件、相关技术标准耐心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力求让企业在理解的基础上执行。二是主动帮助企业在管理资料方面补缺补差。针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实际,安全监管人员会同评价人员,帮助企业制定危险因素监控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修改完善管理资料。三是督促企业整改采场和其它事故隐患。许可证制度实施过程,同时也是监督执法和资源整合的过程。从20xx年年底至20xx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逾期未整改的,累计责令停产整顿183家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逾千份。10多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被关闭或转产,退出非煤矿山行业。经非煤矿山企业、各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到20xx年6月30日整改上报期结束,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共取得省安监局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422个,取证率和取证数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

(二)强力推进非法非煤矿山企业关闭整顿。为抓好非法企业的关闭整顿工作,配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许可制度的实施,20xx年2月,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97号令的有关规定,市里印发了全市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方案,明确了关闭对象、条件、程序和步骤,周密部署了非法矿山关闭工作。7月份,在申领工作基本结束之后,市县两级积极配合,集中组织实施了非法非煤矿山关闭整顿工作。一是对申领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二是对申领期间已实施关闭的企业进行登记确认;三是对未按时提出非煤矿山安全许可证申请及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登记。肥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非法非煤矿山关闭整顿工作中实现了两个率先。即:率先启动政府关闭工作程序,由县政府给关闭企业下达执法文书;率先落实对关闭企业实施炸毁生产设施、遣散人员、平整土地等工作。先后依法关闭12户、取缔2户非煤矿山企业,并及时组织拆除被关闭、取缔企业的生产设施,进行土地复垦和综合开发利用,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有效的利用了土地。长丰县克服经济起点低、企业运营环境差等不利因素,组织县直有关部门,特别是乡镇进行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宣传说服工作,转变观念,依法办企。20xx年初,对26家停产整顿企业启动了政府关闭程序,一次性成功实施了停电措施。肥西县对影响风景区开发和国家铁路建设的矿山主动实施关闭。对非法非煤矿山企业从证照年审、生存环境上进行全面限制,先后对13多家非法非煤矿山企业实施停产,为关闭工作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全市共启动政府关闭程序依法关闭非法非煤矿山企业75家,有力推动了安全许可制度的实施和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受到国家和省的充分肯定。

(三)突出深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为切实规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市坚持把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整治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20xx年6月份,集中利用10多天时间,对全市400多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实施了重点整治。为确保检查整治效果,采取了市级排查与县区、乡镇排查同步进行,先排查,再督查的方式实施。

做到“四个集中”。一是集中时间。要求检查统一在6月20日前完成。二是集中力量。市局抽调10名执法人员,分成5个组,直接参加县区检查工作;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除留少数人员值班外,全部投入非煤矿山大检查;乡镇检查也同步进行,既集中了检查力量,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对企业的干扰。三是集中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无证非法生产未落实关闭整治措施的,集中下达执法文书,集中实施整治措施,做到不遗漏、不拖延。四是集中会审。为保证检查工作质量,市局对各县区检查、整顿资料进行了集中会审,着重查看县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是否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需停产整顿的是否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无证非法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取缔关闭措施,乡镇对无证非法生产企业的排查情况。对不符合省政府办公厅31号明传电报规定的工作措施、开展安全整顿和大检查工作情况存在不足的,督促整改和进一步落实。

今年,按照省安监局的部署,对肥东县桥头集地区的尾矿库进行了重点整治。肥东县认真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加强了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了今年汛期尾矿库安全,为实施尾矿库资源整治和整顿关闭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整治,全市非煤矿山基础工作不断推进,专项整治的内容不断深化,形式更加具体明确。整治工作实现了从面上的整治转入点上的整治,转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整治。从泛泛的一般整治到建立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的集中行动。

(四)启动了安全标准化和风险抵押金工作。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继续和深入,是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去年底,市局印发了《合肥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方案》,明确了标准化工作目标、阶段和步骤,在全市启动了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为帮助基层和企业准确理解把握矿山法规标准,市局专题召开了宣贯会议,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讲解《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今年6月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达了认真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标准化工作以新颁布的《AQ20xx-20xx》为基础,在学习理解新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标准化工作。这项工作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一项基础和重点工作,各县区一定要按上级部署和时序抓好进度。今年,非煤矿山集中的肥东县成功实施了风险抵押金缴纳工作。在肥东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肥东县安全监管局会同县财政等部门完成了154户非煤矿山企业1600多万元风险抵押金的收取工作,为完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五)开展了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今年5月份,国家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扎实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导企业发现和认定隐患,便于分类排查和制定整改方案,我们结合本市矿山企业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制定了《合肥市砖瓦企业隐患排查表》、《合肥市采石企业隐患排查表》、《尾矿库企业隐患排查表》,随文印发至基层。同时严格督促各地迅速采取行动,认真制定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周密部署矿山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行整治进展情况每周专报制度。各县、区、开发区采取会议、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迅速学习传达这次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部署了本行政区域内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在接到任务后,又将排查治理要求传达到村居和企业。肥东、肥西、长丰三县针对非煤矿山面广、量大的实际,迅速召开了乡镇领导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成立了非煤矿山隐患排查领导机构,制定了专项排查治理计划。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组织检查80多个,排查非煤矿山企业422家,发现隐患925条,目前已整改890条,整改率为96%,其中整改重大隐患15条,整改率为83%。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去年全国非煤矿山共发生伤亡事故1869起、死亡2271人。从全国形势来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我市今年虽然没有发生非煤矿山死亡事故,但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反映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还大量存在。

(一)生产力水平低下,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我市非煤矿山企业数量多,大多为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露天采石场、砖瓦窑厂数量多、分布广、规模小、起点低,安全生产配套设备、设施不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没有自我保护能力,安全生产基础十分薄弱。

(二)安全技术力量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数非煤矿山是简易投产,短期行为严重,没有配备相应的采矿、安全工程、通风、地质、测量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辨识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能力有限。加上个别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组织生产凭经验,安全管理靠运气,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现象严重,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差距较大。

(三)企业安全投入少,安全许可条件保持难。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安全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观。但是由于非煤矿山企业多数地处边穷地区,条件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基本的安全投入较少,后续投入不足,抵御灾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较低。虽然通过整治,发现并整改了一大批隐患,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存在,加之私营企业主安全意识差,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舍不得基本的安全投入,少数甚至要钱不要命,安全许可条件保持困难。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隐患大量存在。目前,担负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任务的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只有4个人,而且还兼管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任务;县区力量更是薄弱,有的县区甚至没有明确到具体处室和人员;乡镇一级没有执法权限,对非煤矿山企业监管是“有责无权”。相对而言,非煤矿山企业“三违”现象严重,个别企业矿界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甚至超层越界和重叠开采;采石企业“一面坡”、“高架头”开采现象尚未杜绝;尾矿库不按设计筑坝和放矿,防洪设施和应急器材不足,隐患大量存在。

三、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意见

当前,需要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这个有利时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点多、面广、量大,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不仅关系到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现状出发,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的思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脚踏实地推进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在县、乡两级,一定要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基层(村居和企业、矿点)。有关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监察、国土、工商、环保等部门的联系,主动做好工作。充分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审批关、发证关、签字关。

(二)要突出重点,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前,我市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发证审查和集中整治,已基本实现持证生产,安全生产秩序良好。为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秩序,各地要按照省非煤矿山整治工作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突出做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工作。对于已经通过审查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定期搞好复查,凡发现矿业资源开发秩序混乱、威胁安全生产,存在乱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对已经关闭的企业要加强巡查,重点监督停产关闭措施落实情况,防止死灰复燃。对正在整改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凡证照不全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自然资源法规明确禁止开采的,应立即依法予以取缔。对依法设立的非煤矿山企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未履行安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或虽履行了相关评价手续,但未按要求落实措施的,应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新开矿山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程序。砖瓦企业达不到十八门以上,小采石场达不到年产10万吨规模的,实行淘汰制度。

(三)要源头治本,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随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化,许多深层次的问题将逐渐暴露出来,必须坚持从源头抓起,实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矿山企业安全规章制度。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台帐,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争取用2-3年时间,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配齐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矿山企业实行日常隐患排查和定期排查结合的制度。二是加强矿山职工培训教育。新录用的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监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培训工作可结合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邀请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将必要的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岗位安全教育与系统安全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熟练工人“传、帮、带”相结合。三是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国家已经在高危重点行业建立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工伤保险制度。其中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国家作了明文规定,一定要落实到位。露天开采的,采石场必须按每吨0.5元、金属矿山每吨4元、非金属矿山每吨1元标准提取。有了这笔费用,就可以保证安全教育、隐患整改、应急救援、技术改造和达标升级的有效实施。四是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科技进步。如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无电导爆管起爆技术等。采用湿式作业,改善职业卫生条件,炸药实施集中配送,降低爆炸事故风险。通过技术创新,提高非煤矿山安全水平。五是加大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实施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实施非煤矿山安全许可制度后推出的又一持续改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后一段时期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重要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一年打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逐步规范,五年全面提高”的总体目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到20xx年,全市大中型非煤矿山企业要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50%以上小企业要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xx年要实现全部达标。六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各县区要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业资源开发秩序,积极将非煤矿山资源整合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联合改造,力争在2至3年时间内,将“141战略”范围内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和年产10万吨以下的采石企业全部淘汰、转产,以适应耕地、环境、林地保护和城市建设需要。通过整合,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

(四)要积极创新,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改进的不竭动力。这些年来,大家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初步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制度,极大地推动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要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难度大,小采石场、砖瓦窑厂多,基础条件差等问题,在监管体制、机制和安全投入上积极创新。一要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安全监管队伍得到很大发展,但是,与日益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相比还是不相适应,尤其是乡镇一级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没有执法权等问题比较突出。在今年第三季度安委会上,吴存荣市长对肥西县在乡镇一级设立安全监管工作机构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各县区也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特别是安全监管任务重、非煤矿山企业多的乡镇、街道,要尽快建立专职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采取县区委托执法的形式,解决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有责无权”的问题,加大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二要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在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一些经验做法,建立非煤矿山安全“三级巡查制度”。乡镇(街道)要落实巡查制度,每月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要巡查一遍;县区安监部门要落实抽查制度,每半年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抽查率不低于50%,全年要达到100%;市安监局每半年要对县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一次抽查,每次督查面不少于25%,全年抽查企业数不低于50%。通过巡查、检查、督查制度的建立,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三要根据危险源普查和分级管理要求,结合安全评价、许可和安全效果,逐步实现差别化监管。对危险程度高、隐患严重、安全管理状况差的企业,要加大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危险程度小、隐患少、安全管理状况相对较好的企业,进行一般性巡查和监管。根据安全技术复杂程度、隶属关系、投资来源和企业规模,市级、县级、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应分别确定重点联系非煤矿山企业名单,实行重点监管和服务。

(五)要明确责任,促进非煤矿山“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在非煤矿山的安全整治中,凡因政府工作人员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甚至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包庇办矿,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关键是县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县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非法办矿的,要对县、乡政府主要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

要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所有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保障的各项法律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治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水平。对违法违规生产、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业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及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也要依法处理。

(六)完善预案,建立矿山应急救援体系。非煤矿山企业集中的县和乡镇都要修订完善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设应急救援基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矿山预案要做到上下级同类预案相衔接、与本级其它预案相配套。尤其要注意与矿山企业预案相衔接,与企业预案基础和救援能力相适应。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公安、国土、卫生、环保、气象、人防、发改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规工作联系,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逐步将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预警信息的搜集和预案管理的科学性。

标签:讲话 煤矿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