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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意向协议(精选19篇)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精选19篇)

出租方 :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1.2 “A商城”

1.3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1.4 “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1.5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1.6 “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1.8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币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2.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2.5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3.3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4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3.5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3.6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 号商铺是“ ”(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营业额提成租金,两者取高。

营业额提成租金以每月总营业额(税前)为基数计算,面积均统一以GLA计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m2_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_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_m2), 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 m2_m2),或当月总销售额(税前)的 %,两者以高者作为当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广费、管理费、因乙方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4.1.3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如此时A商城尚未对外营业,则起租日为A商城对外营业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租金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基本租金额。

日基本租金额为该商铺承租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额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每月的营业额提成租金须于次月第15日前依据本合同第4.1.1条约定的营业额提成租金计算方式结算,如结算出的数额少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基本租金为准;如结算出的数额多于基本租金的,则月租金以提成租金为准,乙方应于该月第15日前向甲方补足提成数额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因营业额差异造成提成租金差异,于结算后的下月调整。

4.1.5根据本合同第4.1.1条规定,如遇乙方租金调整,租金调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计算方式为:按本合同约定的调整时间及调整前后的租金标准,分段计算调整前后各时段的租金。

4.2 租赁保证金

4.2.1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 2个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费及推广费数额的租赁保证金,该租赁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及推广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4.2.2 租赁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

该商铺的面积最终确定后,甲乙双方应计算租赁保证金的实际数额;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多于该实际数额,甲方应在5日内向乙方退还该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经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少于该实际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补足该不足部分。

租赁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汇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内。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4.2.3租赁期间,如果乙方有违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为,并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损害,在甲方发出要求乙方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书面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拒不纠正该等行为并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赔偿款(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该等行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该等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或者损害,但甲方应在抵扣行为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

乙方应在收到前款所述书面抵扣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剩余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剩余租赁保证金的,仍有权追索。

4.2.4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

4.3 管理费

4.3.1乙方应交纳的管理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管理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装修期内,如乙方使用空调,则管理费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调,则管理费为 元/月/建筑面积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费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管理费。

日管理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管理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3.3空调的正常供应时间为全年每天上午10:00时起至晚上10:00时止。如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于空调正常供应时间以外使用空调,应支付额外空调费,额外空调费的收费标准为每小时元/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不足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

4.4 推广费

4.4.1 甲方将不时为A商城进行商业推广活动,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广活动并承诺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广费。

4.4.2 推广费按该商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计算。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费,但每次调整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广费于商铺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广费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该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个月的推广费计算方式为: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当月日推广费。

日推广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乘以当月每平方米推广费除以该月实际天数的得数。

4.4.3 租赁期间,如乙方欲在A商城内、租赁区域外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费用,收费标准届时协商确定。

4.5 水、电费

4.5.1 水、电费的计算标准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及A商城实际情况结合制定,乙方须自行负担每月的水、电费,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费通知单所约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电费押金共计 元,乙方应于该商铺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户 元/㎡,餐饮租户 元/㎡,按照建筑面积GFA计算)。

4.5.3甲方须在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及乙方把该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责任清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该水、电费押金(不计利息)。

4.6 其他费用

4.6.1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商铺使用有关的电话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及其他费用;

4.6.2乙方须按该商铺独立记录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业单位账单,在收到该等记录表或账单后7天内支付所有因使用该商铺而产生的燃气、电话费用及其他费用。

4.7乙方依据本合同应支付的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但应向甲方提交相关转账凭据,以便甲方核实),甲方核实收妥乙方交纳款项后,应向乙方出具发票(其中管理费的发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出具,开具发票主体由甲方确定)。根据需要,甲方有权变更收款账户,变更账户信息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人民币)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从其向甲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或合同约定的其他保证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须向甲方缴纳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4.9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时提供服务设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而减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据本合同须支付的费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乙方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协议、条文、规定及条件的权利。

第五条 商铺交付与验收

5.1 该商铺的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当于该日期前交付该商铺,而乙方应当于该日期前接受交付。具体交付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2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商铺时,应当签署一份交接凭据,交接凭据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商铺交付状况以交接凭据所载为准,交接凭据一旦签署,则甲乙双方的交付/接收义务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当日),则该商铺交付之日以交接凭据签署日期为准;如前款所述的交接凭据签署日期在 年月 日之后,则该商铺交付日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权并应该在交付日期前详细查看该商铺现有装修、设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验收的具体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二(商铺交付条件)。

5.5 甲方应于该商铺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商铺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

5.6 乙方接收该商铺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商铺;如果乙方认为该商铺存在缺陷,应当于接收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7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响乙方装修的,则乙方应当立即接收该商铺;同时,甲乙双方应当将该等缺陷书面记录,而甲方则应当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内对有必要修复部分修复。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没有在 年1月1日前与甲方办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 年1月1日办理了该商铺的验收、交接手续,年1月1日视为交付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管理费、推广费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过年1月1日一个月后仍未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有权追索因乙方的该等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5.10 甲方迟延交付的责任见本合同第15条中的规定。

第六条 免租装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装修期,自该商铺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担管理费、推广费以及装修和/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政府税费及其他费用(如水、电、燃气、电话费等)。

6.3 免租装修期内,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其他义务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该商铺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运输费,装修押金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60 元/平方米,装修垃圾运输费为该商铺建筑面积人民币 8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有关装修的规定,于免租装修期届满,且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返还前款所述的装修押金。

6.6如因乙方原因,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3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装修工程,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甲方损失超过租赁保证金的,甲方仍有权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装修期结束之前完成装修工程,则不论乙方是否进行经营活动,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开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6.9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此之外,甲方还有权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二个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当月基本租金的2‰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完成装修并开业。

6.10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三个月内仍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则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赁保证金在内的责任,且无权要求甲方赔偿任何装修费用,或就商铺内的装修、设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张、补偿或索赔。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装修而支付的费用亦由乙方承担。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或乙方免租装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第七条 商铺装修

7.1 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必须:

7.1.1该商铺内之建筑、装修及有关机电工程,所有室内设计图、平面间隔、机械及电力需求,以及各装修物料之挑选,事先报甲方会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提交的会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会审意见,逾期未答复者,视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见);

7.1.2 获得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许可证;

7.1.3 保证该等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进不得影响整个A商城结构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经营活动;

7.1.4即使乙方对该商铺进行内部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的申请书,由甲方代为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乙方仍须支付一切为符合本条规定而引起的费用,且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政府有关部门拒绝、修改乙方装修工程申请书或因此而引起的延迟及损失的后果;

7.1.5乙方如对该商铺进行机电系统、消防系统或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A商城整体机电系统的工程,应聘用甲方推荐或甲方认可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2甲方在会审乙方的装修申请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该商铺的装修标准,并向乙方提供《租户装修手册》,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进行装修,以确保装修安全。

7.3 在没有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装修时,特别不得:

7.3.1 在该商铺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装、拆除或改装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设施;

7.3.2 改装、增加或允许他人改装、增加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空调设备、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监测或保安系统;

7.3.3 安装或允许他人安装任何需要附加电气/燃气、市电布线/管道、或不通过分表计量的电/燃气、或其重量超过了地面的设计载重的设备、机器;

7.3.4在该商铺的门窗、天花板、墙面、横梁、地板、结构件、卫生设施、空调设备、消防/火警监测设备上装钉、插入或允许他人装钉、插入任何钉子、螺丝钉、金属钩、托架或类似物件;也不得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或允许他人损坏、损伤、钻入、划伤、毁损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铺设或使用任何可能损坏或穿透地板的覆盖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门指定安装消防铁门,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铁门,不得改装消防出口现有之门锁、门闩及装配。

7.5甲方有权就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分隔、修建、安装设备或改建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包括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进出、材料运输、施工时间、施工安全等事宜进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体的运作安全及顺畅,避免因乙方的行为给A商城其他商铺的使用人造成滋扰。乙方应服从甲方规范及管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营业时间之内进行装修施工。

7.6 在装修期内,甲方应乙方的事先书面要求,为乙方在该商铺内的装修提供临时用水及用电,但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7.7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在租赁期内的任何时间移除该商铺内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规格的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无论该等结构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时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对乙方因此蒙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7.8如乙方对该商铺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置、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7.9 合同期限内,甲方确因合理原因而需对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应提前30天获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 商铺修缮

8.1在该商铺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商铺及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内进行维修。

8.2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8.3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力确保该商铺屋顶、墙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动力电缆处于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状态。

8.4 租赁期间,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保证A商城中的电梯、消防/火警监测系统、空调系统及其他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状态。

8.5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视察该商铺的维修状态,检查该商铺内的电气、燃气、给排水等设备的运作情况,进行必要的修缮和保养工作,但甲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以选择合适的时间,并避免因此而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8.6租赁期间,遇到火灾等紧急事态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无通知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商铺,且甲方不需赔偿因强行进入该商铺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坏,甲方有过失的除外。

8.7无论乙方是否购买相应的保险,亦无论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导致该商铺的窗户或玻璃破裂、毁坏,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或偿还因甲方更换该商铺所有破损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8.8乙方对下列行为和事件引起的损失和损害,必须进行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维修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赔或主张其权益而导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项,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赔所发生的一切开支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8.8.1 因该商铺内任何电器装置、电器用品、电线等的故障、失修、危险而导致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导致该商铺水管通道、厕所、器具堵塞、损坏或停止运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失;

8.8.3因乙方原因而导致火、烟雾在该商铺内扩散或任何来源的水(包括风暴或雨水)在该商铺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满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损害。

第九条 经营条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内租用甲方提供的POS专用收银系统(下称“POS系统”) 台,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专用收银系统租用规定》。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将租用该商铺内的每一笔交易在交易发生时如实、实时、全额通过POS系统进行结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营业额,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约定,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相当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销售金额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租金,租金金额以乙方前一个月的实际月租金为准,与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应保证其POS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甲方可以对该数据进行核实。甲方核实时,乙方应配合并提供本商铺经营有关的账册及原始凭证等资料。

9.2 乙方应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时间开业。

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为10:00-22:00(法定节假日期间营业时间另行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对A商城营业时间的安排,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无故停止营业、撤离派驻人员或商品。

9.3 乙方并应配合甲方对整个A商城进行的推广活动的时间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制定及商品标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9.5如因乙方的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正当合理的要求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直接做出修理、更换、退货或其他合理的决定,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6 乙方应确保该商铺内商品的货源充足,避免发生商品脱销的现象。

第十条 转租、转让和续租

10.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转租、委任或特许第三方经营和管理该商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终止期,乙方应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商铺再行转租。

10.2 发生下述各项行为及事件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对转租的约定:

10.2.1 乙方为公司,而公司发生收购、重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称发生变更;

10.2.3 法定继承事实发生,致使该商铺的使用人发生变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该商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10.4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对该商铺续租,则甲方有权携同该商铺未来的任何租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期结束前或提前结束前的3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预先通知乙方后视察该商铺,乙方不得阻挠,但甲方的该等行为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保险

11.1乙方应当在商铺交付完成以前或最迟不超过商铺交付完成之日自费为该商铺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险种至少应包括装修工程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11.2乙方应当于开业前的15日自费为该商铺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11.3 乙方所购买的公众责任险不应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在保险单中将甲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且粘贴交叉责任条款。

11.4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11.5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事件,导致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无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许乙方所雇佣的相关人员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为、事件,致使A商城或该商铺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险风险增加。

11.6若本合同第11.5条所述保险风险增加,并导致保险金增加,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其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补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险金,而不论该等保险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

12.1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负责包括A商城在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事项;甲方得将本合同书载明之权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业公司行使。物业公司于行使权利时需知会乙方其行为代表甲方,乙方须与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12.2甲方保留不时制订、引进、修改、废除任何其认为经营和维持A商城作为一流购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权利。该等规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上述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减损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规章制度和本合同发生歧义,须以本合同的条文为准。

12.3乙方须遵守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规定”);该等物业管理规定向乙方做出书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该等规章制度不得专门针对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权益。

12.4 不论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专门规定,甲、乙双方现就下列事项特别约定如下:

12.4.1 在获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以甲方指定的统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称。

12.4.2 乙方有权自费在该商铺入口处或其门上,安置经甲方批准设计的LOGO。

12.4.3 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号及标志或该名号及标志的图片、声明及画像。

12.4.4 乙方须把该商铺的普通垃圾、废物,以及物业公司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倒卸。

12.4.5乙方的废旧报纸、纸箱(皮)、木箱、潲水(餐饮)以及其他特定行业的商业垃圾应由物业公司认可人员收取或处理,乙方不得随意聘用其他人员收取或处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请专门的清洁公司进行该商铺的清洁工作,应聘请物业公司指定的清洁公司,且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4.7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进出口、楼梯、平台、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铺设、安装、竖立、附加任何电线、电缆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将货品或其他任何东西摆设或堆放在该商铺之外。

12.4.8甲方有权在没有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置乙方在该商场公共区域内留下或未处理好的任何装箱、纸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的障碍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无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因其执行本条规定而引起的所有损失、开支或费用。

12.4.9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该商铺免受台风、暴雨或类似事件的破坏,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应保持该商铺的外窗始终处于关闭状态。

12.4.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顶、天花板、墙壁等地方安装任何天线、接收器、管道、附属物、遮阳物、凉蓬或其他任何类型、性质的安装物和附属物。

12.4.11乙方不得破坏、损毁或涂污A商城结构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楼梯、电梯、自动楼梯的任何装饰外貌,包括A商城内的任何树木、植物及灌木。

12.4.12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装或固定甲方认为适合的机器、设备、标记、广告架及其它设施并有权维修、拆除、更换该等设备和设施。甲方应尽量减少干扰乙方。

12.4.13除非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商铺、窗框、玻璃外墙、玻璃或墙壁的内面或外面涂漆、喷漆、使用或黏贴任何东西、物件或悬挂霓虹灯广告。

12.4.14 乙方应以甲方满意的风格和方式布置该商铺店面玻璃及陈列橱窗,在收到甲方对其展示提出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改变或更换有关摆设。

12.4.15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请并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挡该商铺的橱窗以及面对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橱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货物装卸区、出入口处及货物电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装卸货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出通道或用来装货、卸货的场地的使用规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户电梯或电动楼梯作运货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电梯内放置任何重量超过该电梯的最大载重的物件。

12.4.20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在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使该商铺营业标志、店面和窗户保持照明;为达到理想的视觉效果,乙方应允许甲方控制该商铺的营业标志、店面及窗户电路。

12.4.21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A商城内进行任何拍卖或类似的促销活动,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业手法进行商业活动,但纯周期季节性的促销活动或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区域内进行任何兜售、招徕行为;亦不得分发各种宣传性的小册子及广告资料,甲方或物业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该商铺而生产、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进行生产、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货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商铺内放置或贮存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或危险货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或容许在该商铺内产生、向外渗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气体或气味。

12.4.26 除本合同约定乙方可在该商铺内经营餐饮行业外,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预备食物或饮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热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饲养任何动物、宠物。

12.4.28 乙方须自费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骤及预防措施,以防止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寄生虫在该商铺内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该商铺内居住或容许他人居住。

12.5.30 不论甲方在该商场内设置保安人员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与否,甲方对该商铺及其内部财物不负任何保安及保管责任。

12.4.31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屋顶、主要结构、墙壁、水管通道及电缆电线在良好的使用状态。

12.4.32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的公共地方清洁及妥当的状态。

12.4.33 甲方须尽力保持A商城商场内任何电梯、自动楼梯、消防及保安设备、空调设施及其他设备在妥当及可运作的状态。

12.4.34甲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向该商铺提供空调服务。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时间外提供额外空调服务,须预先向甲方或物业公司申请并缴付相应的收费。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额外空调服务的合理通知后,应责成物业公司向乙方提供该等空调服务。

12.4.36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照明系统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区域与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边界区域单独设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正常营业时间内边界区域的照明。

第十三条 商铺交还

13.1 交还日期及适用范围

13.1.1 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约定的租期结束之日起不超过5日内交还该商铺。

13.1.2除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正常终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则乙方应当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不超过3日内交还该商铺。

13.2 交还状况及装修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归属

13.2.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还商铺:

乙方自费将该商铺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商铺,该商铺交还时的状况应当与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营业时间时的状况一致;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商铺的装修或附属设施/设备遭到破坏,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乙方自费将商铺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商铺,并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

13.2.2如果该商铺交还时之状况不符合前项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该商铺之状况符合前项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由乙方负担。

13.3 交还通知、查验及接收

13.3.1 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各方均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交还/收回该商铺的具体日期,甲方应当按照该等通知查验及接收该商铺。

13.3.2 甲方应当依照通常合理的标准及本合同第13.2条规定查验该商铺。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一份交还凭据,交还凭据一经签署,乙方交还该商铺的义务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还的后果

13.4.1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条的规定交还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在公证机关的公证下选择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该商铺商铺之装修及所有附属设施/设备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

将该商铺内的一切动产搬离该商铺,并将该商铺内的一切装修、附属设备/设施拆除。

13.4.2乙方逾期交还商铺,除应当依照合同最后一个月的标准交付逾期期间的租金、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外,每天还应按照合同最后一个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还该商铺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条的规定收回该商铺。

13.5 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结束(不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撤场前应向甲方缴纳商品质量保证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类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如乙方系美容美发、餐饮等特殊类型租户,商品质量保证金额度双方另行协商。如三个月内没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甲方将向乙方退还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和提前终止的条件

14.1 变更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1.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如出现下述情况,双方可变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14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15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4.1.2 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变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如下:

14.2.1 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如出现下述情况,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商铺设施正常运行、或水、电、燃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6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30天内,乙方未予纠正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赁期间,政府决定征用该商铺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该商铺的。

在租赁期间,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商铺房地产权利,且超过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终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15.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逾期交付商铺,每逾期一日则应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5.2 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商铺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15.3.1 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商铺供乙方使用,超过60日的。

15.3.2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该商铺的。

15.3.3 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15.3.4 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将该商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15.3.5 甲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乙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5.4乙方依据本合同第15.3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如有)并赔偿损失,并在3日内迁离该商铺。

15.5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5.6 乙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5.7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甲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乙方放弃追究对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乙方对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乙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乙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费、推广费及水、电、空调费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付金额的2‰支付滞纳金。

16.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空调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内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2‰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14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委托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水、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3租赁期限内,乙方非因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4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6.4.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商铺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

16.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商铺结构,或损坏商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16.4.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16.4.4 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的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铺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之一或全部的达到30日。

16.4.6 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算程序,因重组或合并原因进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该商铺因法庭强制执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中断、停止其经营活动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规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允许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况。

16.5甲方依据本合同第16.4条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3日内迁离并交回该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若租赁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6.6甲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赋予其提前收回该商铺的权利,并构成甲方对该项权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无须以实际进入该商铺的行为作为行使该项权利的标志。

16.7 甲方根据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滞纳金,并不损害及影响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补救的权利(包括收回该商铺的权利)

16.8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一切律师费),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开支。

16.9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宽恕乙方违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得构成甲方放弃追究对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的依据,亦不得在任何方面减损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续违反或不履行的义务的权利,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甲方对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构成甲方对某一特别事件的同意,并不构成放弃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执行,亦不得理解为甲方在日后同类型事件中放弃须获得其特别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书面作如此表示。

16.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7条、第3.8条约定,不论甲方是否实际支出了赔偿或处罚款项,甲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并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害赔偿。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17.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定期及时地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如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17.5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如其不能提供该等证明,对方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

18.1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人:

18.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个工作日将被视为已送达,邮政局出具的挂号投送收据,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的方式,则发出时视作已送达,对方传真机收到的传真报告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手递的方式,则于对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物业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双方之间的书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体要求或建议且要求在收到函件后指定期限内(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则另一方有责任于指定期限内回函,否则,视同同意函件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

19.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选定下列19.1.2方式解决:

19.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1.2 依法向该商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9.2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19.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受其管辖。

第二十条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合同的所载的各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及书面协议。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内容为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有关条款内容所作之补充、修正、解释及说明,为本合同双方所确认及同意,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负责向成都市成华区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合同登记手续,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合同登记机关执两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参阅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合同条款。

20.7 本合同条款业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如其他文字文本与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一条 税费负担

21.1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费(如有)、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等将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关规定负担,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担方法的,则由双方各半负担。

21.2 租赁手续费由甲方承担,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21.3 除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协议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该商铺而产生的一切政府税费。

21.4 各方因签署本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第二十二条 其他

22.1甲方声明,本合同签署时,A商城包括该商铺尚未设置抵押,但甲方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将A商城及商铺进行抵押。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权状态。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在设定抵押权时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为抵押权登记需要,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必要协助。

22.2 甲方保留对A商城的命名权,甲方在给予乙方不少于3个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权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

22.3租赁期间,甲方因合理变更、修缮需要,在事先知会乙方后,有权临时封闭该商铺所在建筑物公用区域(包括广场)及公用设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门户、窗户、电动装配、电缆电线、水管通道、燃气管道、电梯、自动扶梯、防火、保安设备、空调设备),变更该商铺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区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权在该商铺所在建筑物本体的内外及室外空间设置广告及获取利益,但该等设置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2.5 甲方有权对该商铺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顶、车库、广场、通讯网络使用和获取收益。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本页以下无正文)

年 月 日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位于小区、建筑面积为

㎡的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其经营范围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元(大写:),支付方式为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等约定

1、乙方应按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应将承租范围内拆除的隔墙及室内设施复原。

(2)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需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甲方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3)租赁期内,若甲方将乙方租赁商铺出售,商铺所有权发生改变,租赁关系转移,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应与商铺所有权人(业主)商谈续租事宜。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等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3、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及物业公司同意。

4、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5、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免责条款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 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年 月 日

地址:

年 月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3

出 租 人(以下简称甲方):焦作市诚德臵业有限公司

承 租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方:焦作市诚德臵业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地 址:兴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

电 话:0391-7261133

签约日期:

乙 方:

签约代表:

地 址:

电 话: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商铺情况

1.1租赁商铺位于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其中一层建筑面积: ㎡,二层建筑面积: ㎡。

1.2甲方保证拥有商铺的所有权或者本次出租已经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

1.3甲方同意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约定用途。

1.4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该商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并有权收回该商铺另租他人。同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保证金(视为违约金)等

1.5 租赁期内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情况下可将该商铺办理抵押或出售,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又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乙方如需在租赁期满后续租,应在租赁期满日两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的权利。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签订续租合同。如果乙方未在前述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保证金

3.1租金以商铺建筑面积计算,该商铺一层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二层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合计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租赁期内合计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该租金为纯租金,不包括应由乙方负担的物业管理费、税费、政府收费及公用事业单位等相关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房屋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也由乙方承担。

3.2租金按年度交纳,租期中不足整一年的,单独计算一个交费年度。租赁期限内租金共分 次交付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开始之日,即 年 月 日前将第一个交费年度的租金: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付。之后每一个交费年度的租金应当于约定的第一次租金交纳日在当年的对应日之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最后一个交费年度租期不足整一年的,租金按照实际的月数计算。

3.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在本合同期满时,甲方应在十五日内将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存在违约的情形,甲方可先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各项费用及违约金,余款(不计利息)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乙方仍应缴纳。

3.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出租的商铺交付乙方前,如乙方退租,甲方将不予退还定金。

第四条 物业管理

4.1 物业管理费由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赁期限内物业管理费用标准为1元/平方,按年度与租金同时收取。其它具体事项由乙方和物业公司另签协议。

4.2 租赁期限内,所使用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及信息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装修

5.1 乙方可自费对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商铺主体结构、用途、外观、线路管线,并且必须在施工前将装修方案、装修图纸等报甲方和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5.2 未经甲方和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商铺内的水电线路作任何更改,如为经营需要需增加水电负荷或容量,应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3乙方应当充分考虑其经营可能对周边住户及环境产生的污染(包括但不限于烟气、垃圾、噪声等)及影响,并采取适当的装饰装修方案、材料和工艺避免前述污染和影响。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甲方保证有权合法出租商铺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其交付给乙方使用。

6.2甲方拥有该商铺所属整个物业的命名权,甲方改变、替换物业原有名称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及其他相关机构,但不因此构成本合同条件的变更或终止。

6.3乙方对商铺享有充分的使用收益权(除本合同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限制外),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遵章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干涉妨碍。

6.4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6.5乙方不得改变商铺的经营范围,乙方因经营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双倍赔偿。

6.6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租赁商铺转租给第三方。

6.7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为保护商铺结构、外观的完整性,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无法拆除的设施及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除甲方要求外,乙方不可进行破坏性拆除,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8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定期维护消防器材、做好商铺内消防防范工作,按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进行经营。

6.10如因乙方原因与周边利益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的责任。

6.11如因乙方经营对周边住户及环境造成污染或妨碍,导致周边住户投诉或政府主管部门处理的,乙方应当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否则应当立即停止营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付清租赁期间所欠付的各项费用:

7.1.1 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7.1.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或破坏商铺主体结构、用途、外观、线路管线且拒不改正的;

7.1.3 乙方擅自改变商铺约定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仍未纠正;

7.1.4 乙方利用商铺从事违法活动;

7.1.5 乙方擅自将商铺销售、互换、抵押、转租或实施其他任何侵犯、变更、妨碍商铺所有权、使用权的行为;

7.1.6 乙方在租期开始后6个月内未能投入营业或者装修结束后1个月内未能投入营业的;

7.1.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擅自停止营业超过十五天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查封、停业整顿等措施超过十五天的;

7.1.8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周边住户、经营者或者环境造成污染或侵害,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未仍未纠正;

7.1.9 乙方与周边利益方发生纠纷,因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甲方利益、损害甲方声誉的;

7.1.10 乙方存在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拒不改正。

甲方依据7.1.1条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同时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费用和营业损失进行赔偿。装修费用的赔偿标准为:乙方经审计、鉴定或者双方协商确认的装修费用×(未到期租期月数÷整个租期月数)。营业损失的赔偿标准为:已结束租期内乙方纳税申报的月平均营业利润×3个月。甲方依据本条7.1.1之外的其他条款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给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付清租赁期间所欠的各项费用:

7.2.1 乙方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2.2 甲方提供的商铺存在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消除的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

7.2.3 因甲方原因导致商铺的所有权或租赁权发生争议,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

乙方依据7.2.1条解除合同的,未到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应作为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要求退还,给甲方及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依据本条7.2.1之外的其他条款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到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并按照7.1条的约定赔偿乙方装修损失及营业损失。

7.3与商铺有关及其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非因甲方或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雇员原因所致乙方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7.4在租赁期间内租赁物及公用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设备、水电井管道、强弱电线路等)及装饰装修的维修和维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不当使用或乙方及乙方雇佣人员的故意或过失或第三人原因而致商铺受到任何损毁,乙方须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如出现任何与甲方及物业公司无关。

7.5如乙方迟延缴纳租金或物业管理费,从迟缴日起,按日加收所欠金额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15日未缴足租金及违约金(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缴乙方所欠租金及应缴违约金。

7.6乙方存在其他违约情形,在甲方通知乙方改正的期限内,如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已交付租金扣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7.7租赁期限届满或因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商铺时,乙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次日或甲方指定时间撤出该商铺,乙方逾期不撤出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一第三方(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证处等机构)见证下强行接管该商铺,并有权对商铺内乙方物品挪移并安排临时保管处,因挪移或临时保管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挪移或临时保管期间物品产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缴付占用期间的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皆可解除合同。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已缴清全部租金及其他应缴费用且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租赁关系终止后30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欠租及未将各费缴清等情况,甲方可先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各项费用及违约金,余款(不计利息)甲方应如期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

第十条:出租方或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租赁物业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书面通知甲方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行转让。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将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乙方同意的,将与第三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由第三方随行就市制定,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租赁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本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 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3乙方应当在签约后5日内,到焦作市万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交房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2.4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五 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合同的印花税由各自承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交纳定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4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安陆市城区原德安饭店二楼四间租给乙方办公。

第二条 租金数额: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小写: );租金每年提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三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六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七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6

甲方(租赁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物业及用途

1.1

1.2 甲方将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该商铺建筑面积合计为 ㎡,该面积为计算租金面积,若该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

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3 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1.4 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该商铺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交付

3.1 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3.2 该商铺交付使用时,双方应依该商铺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清单(附件3)进行交接,并对其核对后签字确认。

3.3 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 租金及相关费用

4.1 甲方给予乙方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实际交付与视为交付)起算,免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应交纳管理费及使用该物业而产生的水、电等费用。免租期满次日开始计付租金(下称计租日)。

4.2

4.2.1 租金按照该商铺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如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单价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4.3 租金按月份(指公历月)计算,乙方须于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当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

甲方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甲方收款帐号若有变更,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 以上租金不含税,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约定计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7 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物业管理费以该物业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单价为 元/月/平方米(不含税),合计为(大写) 元整;管理费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下月管理费。

4.8 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物业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

5.1 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

5.2 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三十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第六条 物业管理

乙方接受该商铺所属之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规定或约定交纳费用与履行其他义务。 该商铺原有设施设备(含与其他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然后划分责任进行维修维护与保养。乙方装修及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管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商铺的安全防火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装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及乙方聘请之装修人员应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7.5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7.6 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

7.7 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

7.8 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 转租、分租或出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 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

第九条 牌匾标识及广告

8.3 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装至指定位臵。

8.4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宣安臵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权利义务

8.6.1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 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 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 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

8.6.2 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

8.6.3 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8.6.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与续期

8.7 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

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10%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

8.8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9 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臵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

8.10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8.11 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1%,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另可停止该商铺的水电供应和控制该商铺的物品,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

8.12 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

8.13 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8.14 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0.3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管辖法院

8.15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该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签署于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7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号场地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场地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超市场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作为经营用。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超市场地含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___年,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元(人民币)(含电费)

六、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七、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场地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卫生、安全、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 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 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 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八、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九、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正式入住后五日内付给甲方将租金 元人民币付给甲方。

十、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现金方式。

第六条 续租

十二、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它

十四、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五、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六、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七、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 违约

十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二十、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场地。

二十一、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四、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8

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炎陵县灵官坳。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 年 月 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 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 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___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___元/月,标准是:________。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 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 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 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 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_____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第一条 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位于 市 区 路 号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 ㎡。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五条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该房屋的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年租金为: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第二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租金比前一年租金增长____%,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完成7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完第一年的租金。租金每年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年 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30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缴损失。

2、甲方需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房屋租赁发票,房屋租赁发票税金由乙方另行单独支付,税金为每年租金的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7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税金给甲方。

第四条 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乙方负责交纳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水电费标准:按国家统一收费。

2、物业费标准:____/元/月/平方米,房屋的面积_____平方米。月物业费为人民币____元,年物业费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整)。

3、垃圾漕运费标准:_____元/年/平方米,一年垃圾漕运费为_____元。

4、供暖费标准:____元/年/平方米,房屋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年合人民币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____整。

5、保证金: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整。在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并付清应付费用,对房屋门窗及室内已装修的墙面、地面、墙体等固定设施无损坏(除了正常经营导致的老化或磨损),甲方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保证金不计息),如有损坏甲方从抵押金中扣除等价款项后退还。如乙方因违约中途终止合同的,保证金全额扣留,但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需全额退还保证金。

6、转让费: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___整,乙方于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7、乙方租用该房屋期间因经营活动所生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

9、上述费用不含税,如需开具发票由乙方承担相应税金。

第五条 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物品的新旧情况进行赔偿。正常经营导致的老化或磨损不在赔偿范围内。

第六条 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乙方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作为商业门面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第七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甲方要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4、在本合同有限期内,甲方有权转让该房屋,乙方在收到甲方转让该房屋的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书面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本合同继续履行。

5、主体结构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保证拥有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的合法产权,且能办理相关营业执照,如存在虚假,将赔偿乙方人民币____万元,本合同自动解除。于租赁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或乙方指定相关人员(包括公司)仍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负责加倍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退回所收取全部费用。上述损失难以确定的,以一年的房租为限。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但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将租赁物及使用权转让或转租他人。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没有按时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逾期一日应按乙方所付房租租金的千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保证金及押金等。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租金费用,每逾期一日,承担应付当期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除本合同约定双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否则需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若因政府统一规划或自然灾害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及其他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或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或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设施设备或提供的设施设备不能满足乙方经营的正常使用需要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生效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应的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上述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0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

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 址: 住 址: 住 址: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1.甲方现自愿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门面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租期从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个月。

2.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3.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总计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贷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贷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3.租贷期间,商铺经营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转让、转租、终止协议等违约行为,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4.租贷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5.租贷期间,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租贷期间,乙方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甲方应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7.租贷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并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纳税收费用情况,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与甲方的纠纷。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商铺租给乙方经营,商铺内所有所有设施(包括:灭火器、电器开关插座等)和有关证照、缴费簿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补办或赔偿(乙方自设除外)。

2.乙方承租商铺,只能按市场规定经营范围经营,不得利用商铺搞诈骗和其他非法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4.租贷期间,乙方欠下的债权、债务与甲方和商铺无关。

5.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贷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每份共3页,甲、乙方各持一份,作为依据,本协议在乙方付款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面积:附属物:

二、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元,在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度,水度,煤气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号: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1.20__年商铺租赁合同书样本

出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市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____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___月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___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___方签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现租人(乙方):______承租人(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四、第一年每月租金计每平方 元,

五、每年按双方约定每平方每月增加2元房租计算。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甲方

(一) 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七、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如物业费等一切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八、乙方每季度前10天打房租款给甲方。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九、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续租

十、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十二、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十三、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四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五、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十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十七、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十八、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二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门面商铺租赁合同范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门面租赁给乙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原有装潢、经营设备、商品归乙方所有,甲方原有债务乙方不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年(到租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按年以现金或转帐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门面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门面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合同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内,保证水电落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15日内搬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门面,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 乙方在不破坏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门面进行装修。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等—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5、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将甲方的门面转租给任何第三者 ,但不得转卖。

第六条、门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质量原因有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修复完好。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门面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3、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门面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门面,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来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 5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门面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门面20天以上的。

(2)甲方未经乙方许可,擅自将出租的门面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者政策性变化导致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下,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商铺的基本情况

1、商铺的基本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

2、商铺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铺租赁用途

1、乙方承租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改房屋。其中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同意该段时间作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

2、本合同租期为期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如甲方在租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该房屋的,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商铺租金

1、双方约定商铺租金为: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为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根当据年周边出租商铺的租赁价格另行约定。

2、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暖气、房屋租凭税均由乙方缴纳,甲方概不负责。

五、商铺租金的支付方式:

本着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提前30天交房租,一年一次性交清,不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该铺面及固定装修设施,并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须向甲方支付以下的金额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金和水、电等其他费用的押金,合计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元)。

2、乙方若在租凭期内拖欠甲方租金本协议项下其他乙方应缴之费用,或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应的款项和费用,并可要求乙方在甲方抵扣后10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租凭期满后,若乙方无拖欠款项或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全额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七、租凭期间费用归属

1、租凭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房屋和设备日常维修由乙方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房屋日常费用指房屋日常发生的小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用,包括灯、门、水电、燃气设施以及其他属于甲方的设施。房屋出现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损坏所造成的维修费,由甲方承担,包括墙体裂缝、基础下沉、房屋漏雨渗水等。

2、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办理本房房屋的意外商业保险事宜,并承担保险费用保险收益人为甲乙双方。保险范围包括:甲方拥有产权的本房屋、设施、家具和电器;乙方拥有的家具和电器设备。若因发生意外情况如火灾等造成成双主的财产损失,由双方共同向保险公司索赔。所获偿金按照所保险合同中所保险的内容由双方分享。

八、商铺的交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房屋,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再相互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租金标准的2倍向甲方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在撤离商铺前应当结清所有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或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依法阻止乙方撤离其财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属于乙方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乙方负责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及设施,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或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4、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未能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内完成撤离,并将符合约定条件的商铺交还甲方的,由此造成出租方与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租赁物管理

乙方作为独立的承租方,对自身的经营及财产,人身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十、免责任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 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一、合同生效

1、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已在签定合同时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讨论,双方签字和盖章即视为双方已充分理解并愿意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5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期___年,自__ 年__ 月__日至__ 年__月__日。

第三条 每年租金为陆万伍千元(小写: 元)。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每年 月 日前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下一年度的全年租金。

第四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应支付 万元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城市管理费、卫生费等,按照法律规定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交纳;水电费、日常维修费等由乙方承担,若出现政府部门有规定而需要整改临街门脸的,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自行处理。

第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证件原件并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 乙方必须依约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若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日为实欠租金的1%。如拖欠租金超过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结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不得拆除已装修部分,无偿交给甲方。乙方逾期不搬迁的,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5. 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未经甲方同意或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乙方自理,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八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同意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调整)。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_________的商铺,面积预计为_________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_________元。

2.本楼_________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_________元/天/平方米;_________楼柜台按每月RMB_________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店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店铺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______________平米店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

3、租赁时间为期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店铺租金每年____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____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店铺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_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____街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____%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商铺租赁意向协议 篇19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 );租金按季度每三个月支付,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季度房租,以后每季度租金其他应交纳费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后___天内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续租后房租按_________计算。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七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