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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合同(精选13篇)

演员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演员合同(精选13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为拍摄电视剧《_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本片”,本片名称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

商,达成本演员聘用劳务合同并订立具体条款如下:

一、聘任条款

1.甲方聘请在本片中出演角色。

2.甲方系已合法取得从事影视剧制作资格法人单位的电影摄制组。作为本片的投资方及出品方代表,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声称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甲方所代表的该片联合投资方、联合制作方、宣传发行方及版权转让受益方的所有权益。

3.乙方接受甲方聘用,本片拍摄的时段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周期约为100天。该合约期含定妆、拍摄时间、转景路程的时间(拍摄前剧本研讨及后期配音等相关辅助工作不计入上述期限)。乙方拥有为本片提供全部相关工作而按照本

合同第五条取得报酬的权利。

二、版权条款

1、甲方为本片的出品人,系本片的著作权人,拥有本片全部版权(包括但不仅限于片中人物造型、服饰、道具、音乐、及声音的著作权,一切有关本片所引发及包含著作权、

肖像权与互联网版权,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带、激光影碟、光盘、电视、互联网、广播剧、舞台剧、一切现有及将来发明或生产之音像制品、传播媒介及媒体所应用之版权,以及

该电影中之音乐、歌曲、桥段、片段等版权,而所有的版权地区范围包括全世界。甲方全权决定如何处理有关该电影所引发及包含之一切版权、权益、发型及宣传等事宜,而

乙方及乙方无权取用上述各项有关权益或版权)。

2、乙方为本片所进行的全部工作为演艺劳务,乙方在本片中的全部角色、人物、造型、

名称、肖像、声音、演出片段、方案、平面图像和文字材料等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无偿使用乙方的形象及乙方因拍摄本片而接受采访中的形象和声音,用于对本片

的宣传发行。

3、如为本片发行之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签署版权授权书,乙方同意予以配合,版权授权

书之内容应以本合同内容为基础,若有任何对版权授权书内容之理解与本合同约定有相

冲突之处,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版权授权书之具体内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剧本条款

1、本片拍摄用剧本以及乙方出演该角色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应提供本片确定的拍摄脚本,应与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先行沟通的剧本大纲或人物小传内

容一致。

2、在拍摄中甲方可根据需要对剧本内容进行修改,乙方需按照甲方修改的剧本完成工作。但如拍摄用剧本与双方事先沟通的剧本大纲发生重大变更,甲方应与乙方进行事先沟通。

3、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剧本意见和建议,甲方应充分考虑,并与乙方沟通协商。如有难以调和得意见分歧,为避免出现僵局,最终的拍摄以甲方的意见为准。

4、在合约期内,甲方有制定本片的进度、是否全部完成工作的最终审核权和决定权,若本片需加戏、改戏、补戏,乙方不应向甲方另索酬金及提出异议。

四、署名条款

乙方享有在本片拍摄完成后就其专项劳务享有在本片片头(或片尾字幕)及对本片进行

宣传等中表明其为本片主演或特别演出的权利。

五、获酬条款

1、酬金: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在本片中酬金为:________________税后款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自带助理一人,助理酬金由乙方自付,食宿及到组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3)双方共同确认: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性质为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2、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酬金方式为分4次支付,具体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款: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当______日起五个工作______日内,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元);

第二期款:________________乙方艺员进组五个工作______日内(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及乙方总酬金

的20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第三期款:________________乙方艺员工作过半或20________年10______月20______日,以较早______日期为准,支付乙方30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第四期款:________________乙方结束拍摄前三______日或20________年11______月25______日,以较早______日期为准,支付乙方40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演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计划摄制电影《因为爱情》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中担任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影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______日

2.电影停机之______日

3.电影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______日

第五条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______日起3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影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的其他摄制工作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______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______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______日起2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影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

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______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______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提供道具、化妆

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______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______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五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演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

享有二十集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暂定名)制作版权,也是本剧唯一制作管理方,就聘请乙方参与制作本剧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为完成电视剧《__________》(暂定名)的拍摄工作而订立的劳务合同。

二、现因甲方拍摄二十集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暂定名),聘请乙方作为本剧中__________的饰演者,乙方同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本剧的工作,其在拍摄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相关权益均归属甲方,但乙方具有署名权。

三、工作岗位

1、甲方聘请乙方参加电视剧《__________》(暂定名)的拍摄工作,乙方在电视剧《__________》(暂定名)中担任演员工作。

2、乙方尊重并遵守甲方对剧组拟订的规章制度,尊重在拍摄过程中甲方对本剧制作的管理权;乙方按甲方的要求,通过完成工作履行本合同;

3、乙方同意并尊重甲方在本电视剧中工作岗位的约定和考核标准。

四、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参加剧组的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因其它原因推迟或提前开机不响本合同所签订期限总天数的执行,提前或推迟不超过10天。)

五、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片酬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元整)。乙方自行承担税款。

支付方法如下:

杀青当日一次结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的期间,剧组工作时间以外如乙方有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

2、在工作期间如乙方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器材损耗均由乙方负责及赔偿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权利

1、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依本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受聘的工作,甲方应为乙方在本剧中署名,其排列顺序按惯例。

2、乙方因急病需要救治时,甲方有责任给予乙方救治,不得无故延误对乙方的抢救,乙方因私造成的疾病、慢性病、陈旧病史,保健品的医疗费自理。

3、甲乙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中的合约条款及乙方片酬均为共同之机密,双方均不得对第三者泄密。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受聘参加本剧的拍摄制作,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本剧组的管理规范;

2、为使甲方能及时通知乙方之拍摄______日期及时间,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至本剧完成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准确的行踪去向,以使甲方可在合理时间内,不论白昼均能与乙方联系,或发出指定工作时间、地点的通知;

3、乙方受聘参加本剧的拍摄工作,有义务接受制片人安排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于本剧未拍摄完成时退出剧组。乙方艺员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接受非甲方的约请而中断终止乙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如有以上情况发生将追究违约责任。

4、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乘坐飞机、出租汽车,因私事打电报、长途电话,其费用甲方不予报销。手机私机公用需申报制片人批准,以电信局正式缴款发票和细码单作为报销凭证。不得借甲方或本剧组名义作任何借贷,不得进行任何导致甲方、本剧剧组及本剧在名誉上、经济上受到损失的行为;

5、乙方在本剧剧组内用甲方款项购买的甲方交予其使用的器材、道具、服装及各种物品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使用,并尽力使其完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处置上述物品。乙方亦不得以剧本受聘工作的名义,未经甲方同意,购买物品剧为己有,非限制生产性造成的损失由损坏者自负。

6、在未经甲方的许可下乙方不得借甲方或本剧组的名义进行任何借贷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引致甲方及本剧在名誉上,经济上受到损失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甲方保留其法律追究的权利。

九、甲方权利

1、本合同双方在此确认,前述之二十集电视连续剧《__________》(暂定名)是由甲方投资拍摄的录像作品。该作品之全部著作权均由甲方享有(含电视台播出,VCD、VHS、DVD、录像带及其它附属产品)。

2、甲方为完成该剧的拍摄工作,设立本剧剧组为摄制工作组织,该组织负责人均由甲方指派,剧组制片主任代表甲方行使本剧剧组管理权利。乙方应在参加本剧制作过程中接受剧组之管理。

3、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地区工作,而乙方不应索取本合同以外的酬金。

4、本剧组使用之甲方车辆或剧组租用汽车,由本剧组统一管理使用,未经甲方或本剧剧组制片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与他人调度使用前述车辆,由此出现事故,乙方需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之责任。

5、乙方许可甲方为本剧宣传之需要,使用乙方的姓名、剧照,及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为此,甲方无需向乙方付费。

十、甲方义务

1、乙方在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提供拍摄过程中将统一安排交通、食宿;

3、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拍摄过程中的人生安全。

十一、凡在非拍摄本电视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产生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台风、地震、以及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其他情况),双方均可以免除责任,但是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损失扩大。

十三、请求损害赔偿

若甲、乙任何一方有违约不履行义务及其他不法行为情况的,即使合同解除,守约方均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十四、纠纷及诉讼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所发生的任何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在剧组内无法通过行政手段解决都将通过正常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如发生诉讼或仲裁,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十五、本合同的有效期

1、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______日起全戏杀青______日止,如因拍摄等需延期,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档期,在不影响乙方其他工作及形成的情形下,乙方同意甲方完成该剧之拍摄。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演员合同 篇4

甲方:上海星禾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参加平面广告的制作工作具体实施条件,达 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一、影视静态广告的名称、使用权限。

甲方制作的 。

二、乙方的职务

甲方聘请乙方饰广告的 角色。

三、聘用期限及工作时间

甲方聘用乙方参加该剧拍摄工作,聘用有效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允许甲方合理延时十五日,超出十五日后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报酬标准

甲方支付乙方酬金为RMB 元(¥:)税后,本影视广告拍摄制作完毕后按实际肖像使用时间另计算。

片筹给付条件为:本片拍摄当日甲方按上款说明给付乙方片酬。

片酬给付时间为:本片拍摄完毕48小时内以现金或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完毕。

五、其它费用

1.拍摄期间内,甲方承担乙方食宿费用。

2.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食宿及旅行费用自理。

3.经甲方同意,乙方离组处理与该剧无关事宜,一切费用自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更改该广告样本颜色,修改或删剪内容及更改拍摄外景场地等。

2.甲方有权监督和管理乙方的工作安排。

3.甲方享有专项署名权之外有关该剧著作权相邻的演出权、改编权、播放权、 展览权、影视制作权等。

4.甲方为广告拍摄、宣传之目的,有权使用乙方的姓名、剧照、肖像、声音 及其它个人资料而无须付费(公益慈善除外)。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声明已全面知意摄制组《规章制度》的全部内容并自愿遵守。乙方应 服从甲方及摄制组导演、制片人的领导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影响拍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蒙受的损失。

2.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没有完成本合同所约定 的劳务前,不得在同档期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劳务,如有此情况发生,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3、乙方可就其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应予以积极考虑,但甲方对 是否采纳乙方意见和建议有单方决定权,乙方对甲方作出的决定应予以认真贯彻执行。

4、在对该样本的评价和宣传上,乙方应与甲方的口径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批评

或贬低该样片,不得擅自将摄制组的人员变动、演员更换、内部争议或矛盾等情况向

外界透露。

5、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应将乙方所在单位及乙方经纪人同意乙方接 受聘任证明(以下简称证明)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未出具证明,甲方视乙方为无单位人员,无经纪人,乙方可自行决定接受聘任。若乙方因此而同自身单位及经纪人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若因此而耽误该剧的摄制工作,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向甲方赔礼道歉。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和乙方所在单位及乙方经纪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6、在聘任期内,乙方因自身原因染病或慢性病复发,造成摄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十日内无法康复继续拍摄工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聘任合同。乙方凭在甲方负责人员的陪同下,在甲方指定的两所医院就诊而获得的医疗诊断证明,按照医嘱同甲方协商采取短期休假(一至三日)、长期休假(四至十日)或根据甲方意愿解除聘任合同。在聘任期内,若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无在甲方指定的两所医院就诊而获得的医疗诊断证明,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造成甲方或摄制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并由乙方公开在甲方指定的媒体向甲方赔礼道歉。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未通知乙方就单方面停止、修改、变更本合同条款。

2.乙方拒不服从甲方领导和工作安排,或者未经甲方同意为第三方提供劳

务内容或者未通知甲方单方面擅自中止执行、修改、变更本合同条款,擅自退出剧组工作,应向甲方支付因此给剧组带的全部损失相等金额的违约金。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书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有关变更双方必须以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方产生效力。

2.遇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导致本样片拍摄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甲方应将相关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以尽量减少双方损失。

十、特别约定

1、在该样片筹备期、拍摄期、后期直至该样片商业使用的全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对本广告内容或互相之间有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承担严格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违约,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 方式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本合同签署地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演员合同 篇5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3-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3-4唱片制作代理

1-3-4-1 甲方承诺在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CD唱片张。唱片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1-3-4-2 依据甲、乙双方唱片制作中各自投入或唱片制作约定,另行确定甲、乙双方因唱片制作发行而形成的.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1-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4-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4-2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4-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4-2-1-1 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1-4-2-1-2 VCD、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1-4-2-1-3 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1-4-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4-2-2-1 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1-4-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4-3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1-4条所有约定内容。

1-4-4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

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案。

1-4-5所在媒体宣传、广告活动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

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诉讼。

1-5 舞蹈表演

1-5-1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5-2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

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1-6 法律事务代理

1-6-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1-6-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1-6-3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

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1-7 行政事务代理

1-7-1第1-6条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7-1-1 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1-7-1-2 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1-7-1-3 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1-7-2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1-7-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2-1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

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

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

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5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演员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请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签约代表人(如甲方为法人单位):

合同联系人:

证件名称及号码(如甲方为自然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受聘方):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机构;

2.甲方取得的资格和相关许可证包括: (根据序号选择)

(1)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

(2)取得计划摄制电影《 》(以下简称“电影”)

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3)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4)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取得计划摄制电视剧《 》的(以下简称“电视剧”)《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6)其他: 。

(7)以上相关许可证详见附件1

3.乙方具有一定特技表演能力及相关经验;

4.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担任电影(电视剧)《 》(暂定名)的特技演员,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1乙方工作开始的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履行报到手续。

(2)甲方第一次向乙方发出工作任务指示之日。

(3)其他: 。

1.2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电影(电视片)拍摄完成停机之日。

(2)乙方在电影(电视片)中饰演的角色剧情拍摄完毕之日。

(3)其他: 。

1.3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拍摄工作详见附件2;

(2)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与电影(电视片)摄制工作有关的工作会议;

(3)参加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乙方参与的工作。

1.4乙方的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

(1) 。

(2) 。

(3)以及甲方要求或指定的其他地点。

1.5乙方在本合同工作期间每天的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12小时,每周超过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 次,超过前述约定的工作时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小时人民币 元(大写 元)的加班费。

第二条 酬金、支付方式及其他费用、待遇

2.1甲方向乙方支付酬金,具体为以下第 种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酬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甲方按照每天人民币 元向乙方支付酬金,预计参加 天工作,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2支付方式

2.2.1固定酬金按照以下方式分 期支付:

(1)甲方应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按照本合同1.1款的约定开始工作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实际履行,则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实际履行,则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自乙方按照本合同1.1款的约定开始工作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甲方应自乙方完成本合同附件2约定的工作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固定酬金包括平日和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用。

2.3如非因乙方原因电影(电视片)拍摄延期或甲方要求增加拍摄的,则甲方应按照增加每天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向乙方支付报酬。

2.4关于税费

2.4.1前述酬金及分红均为 (①税前;②税后)。

2.4.2若前款约定为税后,则甲方应代乙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款,并向乙方提供缴税发票。

2.5其他费用和待遇

2.5.1从乙方工作开始之日起至工作结束之日止(包括第2.3款约定的情况),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在工作地点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住宿标准:

饮食标准:

交通标准:

2.5.2甲方应承担乙方往返国内各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用;若乙方因本合同约定工作之外的原因往返工作地点的交通费用甲方不予承担。

2.5.3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2.5.4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合同生效期间的商业保险,具体包括:

(1)意外伤害保险;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其他: 。

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工作期间,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意外伤害,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后仍不足以补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的,由甲方予以赔偿;如因乙方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乙方人身意外伤害的,相关责任和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5.5甲方应承担的乙方相关费用标准详见附件3。

2.5.6甲方未按照本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按照该款规定的标准自行安排并先行垫付,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票据予以报销。

第三条 著作权及相关权利

3.1甲方依法享有电影(电视片)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片)的发行权、放映权、广播权、展览权、改编权、汇编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以及剧中人物造型、剧照、台词及相关文字材料的相应权利。

3.2乙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片)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

3.3为宣传、推广电影(电视片)的需要,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并及于相关衍生产品或服务。

3.4甲方摄制完成的电影(电视片)获得与乙方有关的相关单项奖的,乙方有权单独享有相应的荣誉(称号)及奖金。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4.1双方保证:如果一方在本合同中所做出的陈述存在任何虚假或不真实如果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出的保证,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该一方应向受损失方承担违约责任,无过错方享有要求解约、索赔以及要求承担定金、违约金等责任的权利。

4.2甲方保证和承诺

4.2.1甲方保证:甲方系经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4.2.2甲方保证:已(将)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或者《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证)》,并在有效期内。

4.2.3甲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取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或者《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证)》(如已取得甲证,则无需另行申请乙证。)

4.2.4甲方承诺: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3乙方保证和承诺

4.3.1乙方保证: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4.3.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受聘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3.3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并公告的一切规章制度(见附件4)。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要求变更乙方拍摄剧情及特技难度的,如特技难度或危险程度有明显增加的,甲方应相应提高乙方的酬金,具体数额由甲方双方根据特技难度及业内标准和行业惯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若特技难度减小,本合同第2.1款规定的酬金不变。

5.2甲方有权决定乙方是否适合出演该角色,并作出终止合同或更换角色的决定,但应向乙方支付已实际出演的工作天数的相应酬金,还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补偿金;双方约定以固定薪酬的则乙方按比例扣除实际出演的天数及违约金数额后,应将剩余款项返还甲方。

5.3甲方应提供乙方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如在拍摄过程中造成道具及服装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4为保证乙方特技演出达到约定的要求以及有效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甲方应提供特技拍摄需要所必须的专业保护设备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5.5为宣传、推广电影(电视片)的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电视片)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须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如果该类活动发生在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期限之后,乙方仍应积极参与和配合。

5.6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 次;超过的乙方有权选择是否参加,乙方参加的需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元/次(税前)

5.7甲方要求乙方参加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的住宿、饮食及往返交通费用。费用标准及承担方式同2.5款的规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在接到剧本后,即应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6.2乙方在工作期间内应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勤勉、经济、高效地进行电影(电视片)的摄制工作。

6.3乙方应当保持和甲方的沟通、联系,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

6.4乙方在拍摄期间,如遇到个人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需费用均有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岗或逾期返组而影响剧组的拍摄工作,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5乙方应按照剧本进行拍摄和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人物、情节等进行实质性更改。

6.6乙方可以为本剧争取各种形式(实物或场地提供、资金等)的赞助,该赞助应报经甲方同意并统一管理使用。

6.6.1争取赞助所需签订的相关合同应由甲方签署或甲乙双方共同签署。

6.6.2赞助资金或赞助实物等均用于本合同电影(电视片)的拍摄,并以该资金或实物价值(双方协商估价、评估或拍卖价格)有剧组财务人员入账核算。

6.6.3对于乙方争取的赞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赞助资金或相应价值税前(税后)的 %作为奖励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摄制计划如期完成电影(电视片)的拍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酬金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3)如果乙方不存在违约或过错情形,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4)乙方依据第9.4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5)其他: 。

7.2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按如下情形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摄制计划如期完成电影(电视片)的拍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在本合同约定工作期间,乙方为其他第三方工作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如果甲方不存在违约或过错情形,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4)甲方根据第9.3款第(1)、(2)、(5)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5)甲方根据第9.3款第(3)、(4)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尚未发生的酬金。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9.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9.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2)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和承诺,或其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或不真实;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达 次以上,严重影响摄制计划的完成;

(5)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及剧组利益造成 元以上重大损失的;

(6)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非因乙方原因,甲方延迟开机超过 日的;

(2)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 ;

(3)甲方延期支付乙方酬金累计或连续超过 天;

(4)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和承诺,或其保证和承诺存在虚假或不真实;

(5)甲方被依法吊销下列证照之一导致拍摄无法继续进行的:

①《摄制电影许可证》

②《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③《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④《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6)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甲方违反本合同第5.3款的约定。

9.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解约通知,本合同自解约通知送达另一方当日解除(注:如在摄制期间一方提出解约并当日生效可能严重影响拍摄工作,本条也可以增加约定:但在解除生效之日起 日内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各项工作和义务)。

9.6非因双方过错,出现当事人不能控制的情况,致使拍摄延期,甲乙双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协商确定拍摄计划的顺延,甲乙各方因此均无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前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天气原因;

(2)导演、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

(3)第三方原因

前述规定的情况致使拍摄迟延或中断超过 日,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第9.5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保密

10.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电视剧)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合同第10.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10.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10.4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能克服的,且无法避免的,并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地震、天灾、叛乱、暴动、内乱、战争、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事由或因素。

11.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影响的一方因此无法履行任何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因此受阻履行的义务应予中止,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且受阻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11.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1.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还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超过日并且各方未能就公正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协议第9.5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通知与送达

12.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12.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三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送达。

12.3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或联系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三日之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3.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3.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①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

②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15.1.本合同文本由 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15.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6.1.本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17.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本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1:甲方相关证件;

附件2:乙方拍摄特技剧情及镜头脚本

附件3:费用标准;

附件4:剧组规章制度;

附件5:乙方身份证件复印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演员合同 篇7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身 份 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代理乙方的一切演艺事务,并为乙方商讨及争取与演艺事务有关的最理想条件。

2.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实施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和义务。

3.甲方可指定其代表人负责乙方的宣传、演艺事务工作。

4.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与演艺有关的许可证等有效文件,其演艺事务都由甲方统一安排、备案。

5.为促进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舞蹈、形体及语言培训,乙方应全力配合。

6.为有效的宣传乙方的艺术形象,扩大与提高乙方的知名度,促进乙方演艺事业的发展,甲方有权在包括商业广告、广告性文章、报道在内的一切宣传媒体及其他宣传品种使用乙方的姓名、肖像,并有权为乙方设计个人形象。

7.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姓名(包括任何艺名、昵称)、肖像、个人照片、个人录像和个人资料用于乙方的各种宣传、演艺事务活动中,并不需要再支付报酬。

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公开言行进行指引性辅助,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隐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的个人方式接受甲方为其安排的各类宣传和演艺事务,并获得从事该活动的收入。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未经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出国或休假,不得随意改变形象,否则属乙方违约。

3.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安排或参加任何形式的演艺事务,也不得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合同所提及的所有演艺事务服务。

4.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以及其指定的代表人做出的演艺事务和宣传活动安排。

5.乙方如由于个人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时,应事先向甲方报告,在不影响其总体形象和重大活动情况下,甲方将适情安排。

6.乙方应把详细地址、联络方式在甲方备案,并保证甲方可以随时联络到乙方本人,如乙方变更地址、联络方式,应提前通知甲方。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因病不能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舞蹈演艺事务,事先应出具甲方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如因情况紧急乙方事先无法出具上述诊断证明,则事后应及时补交并说明情况。如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安排病假、休假、事假、出境、出国等事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假,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本合同自行按所拖欠的时间顺延。

8.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章,并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若乙方发生个人违法行为或牵涉有关法律纠纷,必须对自身的行为和后果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可以此为由终止与乙方的合同而无须征得乙方同意。此外,乙方须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视同解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主办的活动,如需乙方无偿参加,乙方不得拒绝

10.任何情况下本合同的终止,在甲方未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无权继续使用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制作、提供的服装、造型、舞蹈、签名、照片等演艺资源。

1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维护甲方的名誉。

三、工资的支付

1.乙方在完成甲方安排规定的每月基本演出时,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其中首月为试用期,在试期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基本工资为 元。

2.乙方的基本工资按公司规章制度定时在次月3日、13日、23日发放(即每10天发放一次)。

四、 违约及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甲方会充分地尊重和考虑乙方的习惯和建议,但是在演艺事务活动中,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的调配和管理,其本人和任何非甲方指定代表人均无权干涉甲方的专业工作。重要原则问题栓放将另做执行备案。一旦发生乙方意见成为甲方工作阻力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2.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如发生违约,应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两万 元的违约金。除此之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实际损失。

3.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乙方无需为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其他赔偿:

a)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

b)甲方认为乙方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合同规定之演艺事务;

c)甲方认为乙方演艺事务达不到预期效果。

4.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无须事先通知乙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产生的实际损失。

a)乙方自行更换公司;

b)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延迟参加甲方为其安排的演艺事务,情节较为严重的;

c)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何场合泄露甲方商业机密或商业信息,或者诋毁、贬损甲方名誉的;

d)乙方实施任何刑事犯罪行为或者涉嫌犯罪活动而被司法机关羁押或处以刑罚的;

e)乙方实施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给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f)乙方保证,至本合同签署时,未与任何第三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达成与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和口头协议(“在先协议”),否则,由于在先协议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完全实行履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5.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无须事先通知甲方,可以自行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

a)甲方在本合同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b)甲方严重拖欠乙方本合同规定之利益;

c) 甲方胁迫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活动;

d) 甲方实施其它严重违约行为,给乙方利益在造成严重损害的。

6.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条款,经甲乙双方协议统一,可以书面予以变更或者解除。

五、 合同效力

1.甲方享有乙方演艺事务期限为:自年 年月

2.本合同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被视为双方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的劳动合同。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议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想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如公司有意续约,可以不低于本合同条件,优先与乙方续约,续约时间不低于一年。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代表于年签订生效。

甲 方(章):

地 址:代表人签字(章):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演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羚羊唛”系列食用油的影视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并按照导演的指定和要求进行表演。拍摄时

间为20__年 月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羚羊唛”系列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 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20__年 月日至 年月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广告拍摄完毕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 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 元)。

六、在广告拍摄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违约责任:

1.一方如无故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之外,还要偿 付合同总额的15%做为违约金。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 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演员合同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__________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视剧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__________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视剧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视剧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视剧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视剧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__________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__________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演员合同 篇10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甲方计划摄制电视连续剧以下简称该剧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该剧组摄制组中担任乙方接受甲方的约请,受聘日期为年月日至甲方确认工作需要结束时为止。

2、乙方按照本合约提供有效的服务,甲方支付乙方相应的酬金。

3、甲方按一个工期结止或每满30天向乙方支付一次酬金,不足一个月按日核算乙方酬金。乙方完成工作并交接完相关工作及物品后结清酬金。

4、乙方在合约期内,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任务。全职为该剧服务,服从剧组的工作安排,遵守剧组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参加任何第三者的工作。

5、在本片进行期间,乙方必须自行负担属于个人的一切开支,如通讯费、交通费、医药费等,不得借用甲方或本片的名义作任何借贷,以令甲方或本片名誉或财务受到损失。

6.、为了保证电视剧按时完成,各种节假日原则上不放假休息。

7、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及签定日期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演员合同 篇11

甲方:(经纪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艺人)

性别: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_____、录音、录像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_____年,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音乐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演出或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有义务派出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演艺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歌曲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参加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等活动中,资金应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

五、酬金、税费: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应由甲方代为收取并支付相关个人所得税。待甲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乙方收取税后酬劳的______%,剩余______%由甲方支配,该______%包括乙方演艺事业运作费用和甲方的经纪人代理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继续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艺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演艺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诚实履行合同及违反合同条款时,视违约情节,按照下列条款单独或并处:

(1)延迟或停止违约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艺、宣传等运作活动;

(2)将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缴付守约方;

(3)罚款,罚款金额按照签约以来历年累计收入总额的_____%计算,并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公证处保存一份。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演员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视剧制作资格的电视剧制作单位,甲方计划摄制_________集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视剧);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视剧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__________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视剧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__________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视剧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视剧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视剧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视剧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视剧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视剧、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保险

为确保乙方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__________

1.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并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且《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仍处于有效期内;

2.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视剧制作单位并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就计划制作的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3.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__________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六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__________

1.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__________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__________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演员合同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署了《聘用电影演员合同》,甲方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中出演_________(角色),因电影剧情需要乙方裸体或半裸体出演,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作为《聘用电影演员合同》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根据剧情需要,乙方可能被要求在电影中以裸体或半裸体出演或其所表演的电影剧本中有相关性行为的情节描写。乙方在电影中裸露的程度及性行为情节所要求的身体接触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要求出演相关角色。

第三条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本补充协议第一条规定所出演的相关角色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出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中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第五条 乙方保证其有权自行签订本协议,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六条 乙方可以选择由替身演员代替其完成第一条描述的相关情节的拍摄,但必须经甲方同意,替身演员的酬金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事项,以《聘用电影演员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按照《聘用电影演员合同》中所规定的争议条款的相关内容来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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