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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屋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市纠风办:

住屋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我市依照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省纠风办、财政厅、人民银行、审计厅、银监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住屋公积金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建金管发[]392号),由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组织财政、审计、人行、银监、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市住屋公积金管理、资金营运进行全面的检查,从总体情况看,全市住屋公积金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营运安全完整,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各部门运作协调,住屋公积金事业正以良好态势不断发展状大。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协调配合

1、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住屋公积金管委会主任李炜同志高度重视住屋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住屋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把住屋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做扎实,切实推进住屋公积金专项检查工作。由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住屋公积金专项检查的通知》(绵住屋公积金发[]50号)(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实施意见。

2、全市住屋公积金管委会上,李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要求住屋公积金管理单位:一是扩大覆盖面,做大规模,让更多职工群众受益;二是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运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审计;四是住屋公积金管理工作要为灾后重建服务,进一步做好重灾区住屋公积金贷款的核销申报工作。这对全市住屋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管好用好住屋公积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精心组织,做好专项检查工作

1、建立领导机构。在市住屋公积金管委会的指导下,由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绵阳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六个部门》)组成了以市住屋公积管理中心主任黄远东同志任组长,副主任李官富同志、纪检组长兼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梁金安同志任副组长的市住屋公积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检查目的、内容、方法、要求、步骤及时间安排做出具体规定,同时按各部门职能就开展好专项检查工作也进行了严密分工。

2、精心安排。为确保住屋公积金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落到实处,我市召开专题会议,按《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管理处、分中心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自查自纠和情况上报工作,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送达到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

3、认真实施。从11月1日至11月14日,分别由组长、副组长率《六个部门》检查组成员对所辖9个县(市、区)及市本级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查对银行流水账及资金余额情况,查阅归集资料、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受理资料,核对银行帐户,查账账、账证、账实是否相符,查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三、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历史遗留欠匹配住屋公积金资金共计8347.28万元。其中:江油市645.52万元,三台县6400万元,盐亭县1184.76万元。

1、江油市自1996年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以来,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和乡镇学校都先后建立了住屋公积金制度,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了一些学校先后停缴了教职员工住屋公积金。2月7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解决乡镇教师住屋公积金的资金匹配问题。江油市教体局和分中心抽调人员,就全市乡镇中国小校教师1996年至住屋公积金缴交情况作了彻底清理核实。清理出的12月底以前的财政未匹配金额共计802.28万元(含在职、江油市境内教育系统内部调动、调出本市、调出教育系统、自动离职、除名、拒聘),由江油市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清理核实后的金额(不计利息)给予职工挂帐,江油市财政逐年归还匹配到位,但需全部资金到位后方能计入个人帐户,在此期间不影响职工离退休、调动等原因的正常支取,自1月1日起发生的离退休、调离本市等正常支取(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由江油分中心垫付,财政每半年与江油分中心对帐并归还所垫付资金。截止12月底,江油市财政已经累计支付乡镇教师离退休等原因应匹配住屋公积金156.75万元,还欠匹配资金645.52万元。

2、三台县自1999年至12月共欠匹配资金6400万元。但为切实解决退休、调离本县、死亡职工的正常提取使用,补交匹配资金162.6万元,补缴匹配资金261万元,1-6月补交匹配资金123万元。三年来,财政补缴匹配资金共546.6万元,欠匹配情况呈下降趋势,尽可能的维护了职工利益,确保了社会稳定。

3、盐亭县属于农业县,财政十分困难,县财政匹配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自1997年1月至12月,财政共欠匹配资金1184.76万元(按5%匹配计算),至今未到位。

四、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历史遗留欠匹配资金7584.76万元一时难以到位。特别是盐亭县1184.76万元,三台县6400万元,由市政府督办至今尚未落实到位。

2、缴存比例参差不齐,乡镇卫生院归集政策未落实到位。游仙区、安县、盐亭县、归集基数只算基本工资,每月人均归集额仅一、二百元左右。另外游仙、安县、盐亭和梓潼县部份乡镇卫生院还未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制约了我市住屋公积金事业的发展。

3、今年以来,市本级发现多起通过“中介”组织制作外地假购房合同、假房产证、假结婚证、假发票(收据)等资料骗提住屋公积金,其中1人已追回,其余人员正在追缴中。

五、专项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1、按照边查边整的原则,我们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如有的区、县个别月会计对账未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没有记载《个人贷款明细账》,无房管部门为借款人出据的“商品房登记信息”证明,“四方”对账制度,“自收自支”等情况都进行了现场限期整改。

2、对历史遗留财政欠匹配资金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逐步匹配到位。对缴交额太低,管理中心建议从明年起,各单位在调整基数时,视其财力情况把部分或全部津贴纳入缴交基数,提高缴交额。

3、针对我市个别区、县乡镇卫生院未建立住屋公积金制度,将督促有关区、县通过其主管部门卫生局和管理处主动上门催建,力争在明年12月底前,将卫生系统全部纳入公积金缴交。

4、对骗取情况目前我们主要采取让受理人员在收件时,加强对申请材料原件的仔细审查,实行科室、岗位相互交叉审核监督机制,防止虚假资料蒙混过关。鉴于防不胜防现状,建议省、乃至全国利用互联网平台将个人征信、房屋信息、户籍、婚姻、税收等情况能并网适时查询,从根本上杜绝骗提、骗贷等情况的发生。

五、2012年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用以会代训方式,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把住屋公积金窗口办成文明服务的典范。

2、根据《四川省住屋公积金缴存办法》,做好“控高保低”工作。

3、依据住屋公积金贷款规定,严格执行一套房、二套房办理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贷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4、做好住屋公积金支取监督工作,按有关规定,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住屋公积金按规定支取。

5、进一步做好部分县(区)财政资金匹配住屋公积金工作,监督按承诺匹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