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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通用5篇)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1

各位代表: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通用5篇)

我受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xx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省人大会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了积极贡献。

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形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立法质量不断提高。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信息化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志愿服务条例、植物园条例和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等9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8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5件。此外,还就刑事诉讼法等9部国家法律草案和修正案向全国人大会提出了修改意见。

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监督、专题调研等方式方法,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围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听取和审议关于地方债券安排、扶贫开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等23个专项工作报告,督促“一府两院”认真改进工作,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一条例一决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着力促进有关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有关专门委员会开展高等教育法、献血法、人民调解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执法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业法、残疾人保障法、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对报备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下级人大及其会的决议决定进行主动审查。继续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等专项活动,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社会信用建设、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色金属循环经济、粮食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城乡监管一体化、医药分开、培育大湘西绿色增长极、湘西扶贫开发、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两院”工作等专题调研,对推动相关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直饮水工程可行性专题调研,对解决全省饮用水安全问题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省人民政府将直饮水工程建设纳入八大生态民生工程,作为今年全省重大前期项目。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审议代表议案。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4件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提出意见,及时向会报告了审议结果。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期间收到的1040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已有50件按期办理完毕。注重改进办理方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处理建议,加强督办。对胡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启动我省医保“一卡通”工作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面推行“大医保”信息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实现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即时结算,切实解决群众异地就医难的问题。对陈国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整治工作后期督查的建议,省人民政府认真办理,及时出台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政策,编制全省河道采砂规划,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履职培训,开展代表履职评选活动,宣传代表典型事迹。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8人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组织开展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系列活动,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的贯彻实施。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机关工作活力。人大对外交往、信访工作、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等取得新的成绩。

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会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1、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会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湘江流域综合整治。4月,主任会议成员带领四个调研组,先后到郴州、永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七市,深入厂矿企业、建设工地、重点污染区、水利枢纽、公益林区和水源地,开展了历时一个月的实地调研。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情况的报告,并围绕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体系建设、城乡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向省环保厅、住建厅、水利厅等10个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认为,湘江治理“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必须坚持一江同治,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求切实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河道航道管理,实现湘江保护利用与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省人民政府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抓紧制定湘江保护治理总体规划,加强流域重要湖泊水库的保护,加快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全面整治河道采砂、水上餐饮,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同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会还审议通过了湘江保护条例和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为湘江流域综合整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2、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

会注重把人大监督的聚焦点放在预算监督上,积极探索管好政府“钱袋子”的有效途径。一是抓预算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每年安排使用超收收入事后报告的情况,会提出要建立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事前报告并提请审查批准制度。省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将20xx年省本级预算超收收入纳入下年预算统筹安排,由“当年超收、当年使用”调整为“当年超收、下年使用”,增强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抓预算调整的审查监督。中央政府代理我省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115亿元,省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会及时审查批准了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要求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水利等重点公益项目支出;加强债券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完善偿还机制,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抓审计指出问题整改落实的跟踪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一抓到底,努力解决多年来存在的“屡审屡犯”、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7月下旬,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再整改情况的报告。从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报告,到跟踪整改报告、再整改报告,会连续四次进行审议,加强跟踪监督,有力地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3、开展食品安全跟踪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把食品安全作为一件民生大事紧抓不放,在前年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跟踪监督,督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执法检查组多次召开专题整改会议,督促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加快监管职能调整、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等。主任会议成员带队到邵阳、怀化、长沙、娄底等地开展重点抽查,深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经营企业、集贸市场、中国小校园及周边地区明察暗访,对部分食品抽样检测。积极推介株洲市实行乡镇(街道)、社区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的经验,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注重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组织主要媒体对跟踪检查进行全程报道,并在湖南经视开设《民以食为天》专栏,连续播出专题15集,曝光食品安全问题,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省人民政府狠抓整改落实,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部门履职、分段监管、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强化监督的同时,会审议通过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正确处理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和严格监管的关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法律层面规范和促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健康发展。

4、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研究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一是依法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举办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召开联席会议、碰头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和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市州、县市区和乡镇实地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问题。严把代表入口关,坚决落实“两升一降一保证”的要求,优化代表结构。全省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顺利成功,代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会依法确定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会组成人员名额,重新确定部分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二是依法主持省本级人大代表选举,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报请省委出台关于做好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意见,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依法作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落实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结构要求。同时,做好我省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相关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切实防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全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和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人民群众积极性,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推进了我省民主政治建设。

过去五年的基本经验

省十一届人大会任期已经届满。我们认为,五年的工作有以下基本经验。

1、必须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五年来,会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大局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履职行权,在服务大局中开展工作,确保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践证明,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年来,会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督促“一府两院”改善民生、维护公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最大优势,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作出的决定、制定的法规、开展的监督更加切合实际、顺应民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

3、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立法是省人大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会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注重把立法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同步。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把实践证明是成熟的、可行的做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固定下来。注重制度设计,力求通过前瞻性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积极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新方法,完善法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审议、协调沟通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机制和程序,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把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

4、必须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五年来,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更具针对性。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启动专题询问,开展专题调研,强化跟踪监督,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反复督查,一抓到底,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在监督工作中,始终紧扣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愿所盼,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使监督工作形成良性互动。

5、必须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会的重要责任。五年来,会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提请省委转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促进了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切实改进办理方式,在加强综合分析、实行统一交办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批重点处理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牵头重点督办;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扩大代表对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努力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密切与代表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维护代表民主权利,保护代表履职积极性。

6、必须不断加强会自身建设。地方各级人大及其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抓好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至关重要。五年来,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有计划地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在会会议期间举办专题讲座,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建立会委员履职报告和履职考察制度,完善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关于归口向司法机关转交涉诉事项的若干规定、立法工作规程等,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提高会审议质量。支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加强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创新型机关、和谐型机关建设,机关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各位代表,会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一届人大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会工作离宪法和法律的要求,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有待加强,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监督方式需要不断改进,监督内容需要不断充实,监督实效需要不断增强;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的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下级人大的联系指导不够,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形势下,会组成人员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依法履职能力需要不断提高。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的建议

20xx年是新一届人大的开局之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新一届省人大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履职尽责不懈怠、创新开拓不停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从国家权力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加快推进法治湖南建设。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完善经济立法,加强社会立法,突出生态文明立法。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论证,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切实保证立法质量。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要大力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积极推动实现稳增长、转方式、抓改革、惠民生。要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方法,监督和支持政府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强化创新驱动,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对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环保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公共财政建设。围绕解决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力求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政府职能转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三要着力督促解决民生问题。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所求、所盼、所忧、所难,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督促政府把民生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督促抓好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等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重点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要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代表的初任培训和履职培训,提高代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作用。加强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切实改进作风,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发挥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会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加强上下级人大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提高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和服务工作水平。

我们相信,新一届省人大及其会一定会在党的精神指引下,在中共湖南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更好地担当起历史重任,继往开来,不断取得让人民满意的业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职,扎实工作,务实创新,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2

20xx年,是必将载入中华民族光辉史册的一年。以同志为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构想,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始终践行为民宗旨,始终推进民主法治,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科学发展、依法治省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中认真履行人大职能

会听取和审议了上半年和全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坚决支持省人民政府积极应对投资增长动力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带来的严峻挑战,努力实现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听取和审议了“”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对经济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科技创新驱动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了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

听取和审议了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建议高度重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的资金扶持,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支持省人民政府出台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意见,切实解决运行机制不规范、经营管理人才缺乏、贷款难等问题。会还围绕经济结构调整、重金属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生物医药产业等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着力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

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和支持省人民政府抓好政策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扶贫帮困取得新成效。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散居少数民族工作、全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二、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理念,下决心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百校千师万生”大调查,提出化解城区“大班额”难题、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短缺等建议,调查报告受到全国人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审议意见专题督办,督促省人民政府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财政新增设立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补助资金,今年将添置学生用床42万张,确保每名寄宿生都有一个床位。

二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湘江综合治理等环保重点工作开展监督。针对雾霾危害日益严重的现状,会把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重点,组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以“防治雾霾污染、呼吸新鲜空气”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省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进防治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湘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监督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支持省人民政府抓好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大力推进湘江流域污染治理。

三是推动解决“卖粮难”、饮水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粮食主产区农民“卖粮难”等突出问题,及时督促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整顿粮食收购秩序,严格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余粮。认真督办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促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让更多的农民喝上干净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农民健康行”活动,促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改善乡村环境卫生。

四是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会把信访工作作为畅通民意渠道、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改善信访工作环境和条件,规范工作程序,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理群众来信,耐心宣讲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反映集中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和督办力度。一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6145件、8557人次,协调处理集体访116批,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构建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努力推动法治湖南建设

一是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全年共制定和修订法规5件,修改和废止法规14件,审查批准长沙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2件,督促省人民政府对14件法规中15个授权条款抓紧制定配套规定,对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首位,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立法论证,抓好立法调研,开展立法听证,提升审议质量,努力使法规立得准、能管用。为修订好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选举法办法,调研组带着问题深入村组,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村民意见,使修订后的条文更加符合农村实际。在制定乡村公路条例过程中,多次与省人民政府协商沟通,反复修改,使条例务实管用、操作性强。开展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为改进立法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是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公安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实施民事诉讼法情况、省人民检察院执行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督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开展司法监督和队伍建设调研,加强协调沟通,推动司法机关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归口转交涉诉事项制度,归口处理涉诉事项913件,发函转交88件,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办理,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处理报送备案的136件规范性文件,对其中的95件进行主动审查,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支持省人民政府管好“钱袋子”

一是依法作出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在全国省级人大会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明确规定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省级当年超收收入需安排当年支出的,应当报省人大会审查批准;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行为;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涉及单位须向省人大会报告整改情况。决定的出台,对推动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促进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是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决算草案、20xx年上半年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级决算,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听取和审议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明确提出债券资金优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严格控制安排市场竞争领域的投资项目。

三是加大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听取和审议20xx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切实加强整改、完善体制机制的审议意见。在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报告的同时,专题听取和审议涉及整改的15个省直单位整改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绝大多数问题都已得到整改。

五、认真做好选举任免工作,保障中央和省委重要人事安排的圆满实现

按照中央和省委安排,及时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依法补选省人大会主任、省人民政府省长。高度重视换届后的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9人次,其中决定任免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负责人14人次;决定任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人,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28人次;任免“两院”法官、检察官201人次。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的各项重要人事安排。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出台关于省“两院”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的意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做好铁路运输“两院”移交地方后的人事任免工作。

六、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是做好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确定的15件议案,会审议通过了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62件建议,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96件,已有53件按期办理完毕。在及时交办的基础上,会突出抓好一批重点单位和重点处理建议的督办,专题听取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的汇报。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办理实效有新的提高。

二是认真开展“双联”工作。制定开展“双联”工作的意见,明确省人大会组成人员每人固定联系5名基层省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会组成人员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三是努力为代表履职搞好服务和保障。制定加强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围绕湖南能源瓶颈问题、司法行政工作等开展调研,指导市州省人大代表小组就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城市群发展战略、油茶产业等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坚持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会会议,参加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视察和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七、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会依法履职能力

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省人大会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深入查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立行立改,加强建章立制,着力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切实改进作风。

坚持会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举办会组成人员学习培训班。制订进一步提高会会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的意见,规范组成人员依法参会履职和会议服务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当好“一府两院”坚强后盾,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统筹和规范机关外出公务活动,改进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大外事工作,深入开展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工作研讨,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职能作用,加强与市、县人大会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人大会取得的成绩,是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协同配合、全省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会的工作离宪法法律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的差距。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立法协调机制不够健全,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相关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大,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双联”工作开展不够扎实,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够高,一些代表和人民群众呼吁多年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对市、县、乡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帮助不够。对此,我们深感责任重大。

各位代表:今年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六十周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认真吸取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代表主体意识。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使命十分光荣,职责十分神圣,要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履职、勇于担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永远不要脱离人大代表,永远不要脱离人民群众。毛主席曾经说过,人民就是上帝,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深知,只有我们爱人民,人民才会爱我们。只有我们对人民负责,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有了人民的充分信任和强大支持,人大工作就会永远保持生机,永远充满活力,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各位代表: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我省经济稳中求好、改革创新的重要一年。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二是更加注重增强监督实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监督,大力支持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等工作,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高度关注民生,对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重要问题抓住不放。推动司法公开、规范执法等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实施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依法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三是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扎实开展“双联”工作,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密切人大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提高办理实效。

四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实效性和长效性。重视基层人大工作,加强与市县人大的联系、指导和工作协同,不断提高整体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中华民族开启了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历史掀开了崭新一页。改革的鼓点催人奋进,光荣的使命激荡人心。我们豪情满怀,信心百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心,埋头苦干,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成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3

XX年是我镇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快速发展的关键年,镇人大主席团将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着力提高人大席团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快统筹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步伐,全力推进中心镇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体会精神实质,认真实施“和谐创业、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县域副中心城镇”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实现发展目标,完成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保证人大主席团的履职与镇党委决策在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周密部署,依法召开镇人代会。认真安排并做好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依法补选缺额的人大代表。积极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和报告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好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和财政收支情况工作报告,通过大会各项决议。

三、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和专项工作报告。按照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和大会有关决议抓好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分解督促检查工作。适时听取镇政府工作和专项工作的汇报。

四、注重实效,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开展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的监督。一是做好对全镇经济和社会运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和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二是做好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民生工程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加大对项目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力度。三是做好对本镇一些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四是做好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进行视察。五是根据县人大的要求对镇属重点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五、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坚持以学理论、学法律、学科技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打造“学习型”代表队伍,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代表行为建设,规范合理引导代表依法履职,加强联系,坚持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开展走访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关心母亲河溪,查找水污染源,恪尽代表职责”主体活动和“洁净乡村,美化家园”活动。同时,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

六、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把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受理和办理工作,通过对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为人大主席团的监督工作提供重要信息。

七、认真做好代表议案的督促办理工作。做好镇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交办工作。按照规定期限及时督促镇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答复工作。加强与代表、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完善跟踪督办落实制度和回访代表听取办理意见的做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八、加强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发挥主席团成员的整体功能作用,全面完善人大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制度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做强做大自身,打造人大组织坚硬素质,努力使镇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新背景下的履职,夯实工作基础。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改进主席团成员工作作风,实现高质高效,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4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xx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会遵循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坚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上,坚持立、改、废并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年来,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废止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2件,批准兰州市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件,对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会对9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着眼于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会制定了实施监督法办法,从监督的内容、手段、途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突出了监督重点,拓宽了监督方式。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会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较好地贯彻了新修改的选举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二是加强了规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更趋开放,国家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也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和政策。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新情况、新要求,会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强了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制定了就业促进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会制定了消防条例,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对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无障碍建设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会制定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了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会从我省多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及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发挥人民防空在参与抢险救灾、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会修订了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是加强了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对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会为此制定了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对促进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推动创新型甘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法规清理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省地方性法规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的科学、统一、和谐,会按照全国人大会的要求,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50件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会审议,一次性集中废止和修改了39件,还有23件将列入今后的立法计划逐步修改。通过统一清理,进一步解决了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全国人大会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年来,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我省抢抓机遇,努力争取项目和中央投资,促进全省经济较快回升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少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管理不规范、开工迟缓、配套资金不能足额按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审议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认真采纳会的审议意见,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进行落实。

为保证中央一揽子经济计划及各项重大政策在我省的贯彻落实,确保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会听取审议了20xx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增加居民收入、稳定物价等问题,提出了审议建议和意见。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送省人大会。

为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去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5亿元。为了支持这一工作顺利开展,会按照既依法办事,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由主任会议及时听取汇报,作出原则同意的意见,以便省政府和财政部做好政策对接工作。随后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xx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决定,依法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

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xx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会审议财政有关报告后,要求省政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投入,支持循环经济、新能源、新型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对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进行了落实,并报告了办理情况。同时,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要求,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会作了报告。

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推动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会在对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重点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六条要求。

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大局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政权的稳定。会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为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促进解决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保障。

三、从关注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入手,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会对涉及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胎儿性别鉴定、农作物种子、妇女权益、节约能源、农业技术推广等7个方面的9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会对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检查报告。针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转交省政府办理,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会围绕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老龄工作四个重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会审议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向会作了书面报告。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会对我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向省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法规的执行力度和保障措施。

我省是全国种子产业大省,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好制种业的区域优势,会对种子法和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受全国人大会的委托,会对全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报告了全国人大会。

为推动我省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会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渭河,保护生态”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渭河流域地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体采访报道,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社会效果。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人大会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会对1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11件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规定设置处罚及表述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四、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开展专题调研

会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去年组织6个调研组,开展了草原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这六个方面的工作。

长期以来,人们对草原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我省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未得到根本遏制。为此,会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报告后,针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设定草原保护的“红线”,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草原保护的关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帮助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等意见和建议。

甘肃是全国惟一的被国务院整体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省份。会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调研组深入7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和5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进行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提出要加快制定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等建议和意见。

我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为了深入了解全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建议和意见。

科教兴省,人才是关键。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对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就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进和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等提出了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会对我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建议。

去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会高度关注,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此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沟通,主任会议听取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并就积极发展生产、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会的建议意见,出台了控制物价、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物价补贴等措施。

五、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代表工作是会工作的基础。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提供履职服务。为代表订阅各类人大报纸期刊、寄送重要会议文件、编印学习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坚持人大代表列席会会议和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制度。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了第五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在狠抓制度落实,扎实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是突出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和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会分组分批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全省应对金融危机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视察。组织代表围绕全省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在组织视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高质量的建议,其中,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经过会和省上相关部门的努力和争取,有4件被全国人大会列为重点处理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已在我省的8个县进行试点。

二是突出督办力度,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的办理上,会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层层分解落实,每条建议、每个环节都有领导负责,建档立册,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商办理、二次答复、电话征询意见、现场办理等方式,切实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确定的13件代表建议的现场督办件,各承办单位组织的42场次现场办理活动,办理效果显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会还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汇报会,督促“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提高“办成率”、“满意率”上下功夫。经过努力,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9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49件,这两类建议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4.41%。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去年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名。其中,决定任命4人,任命42人,批准任命4人,决定免职3人,免职26人,批准免职4人,决定接受辞职1人。

六、在危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人大会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灾区发去慰问电,关心、慰问灾区群众。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会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并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时成立了省人大会舟曲灾后重建法律咨询小组,编印了有关法律手册,开通法律绿色通道,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法律支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会领导带领机关有关部门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看望受灾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慰问救灾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会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活动,节约办公经费支援灾区。机关干部职工两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为灾区群众献爱心。

七、加强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为会工作夯实基础

一年来,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了会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会坚持以学习促进依法履职,以更好地履职带动学习,紧紧围绕省人大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突出学习与人大工作实际的结合,进一步加强了会党组中心组和会组成人员的学习,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普遍增强。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努力创新学习方法,较好地实现了提高能力、促进工作的要求。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会机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突出会议议题和重点。各种检查、视察和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会组成人员认真遵守工作守则,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机关内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执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和重视机关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82件(次),其中来信813件(次),来访1669人(次)。通过接待和处理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做出了努力。

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络沟通。举办了全省市(州)、县(市、区)人大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邀请市(州)人大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会会议。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人民之声报》和《人大研究》在深度报道、理论研究和人大特色上有新的提高。会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秘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和老干部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总结会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重大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人大工作只有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行使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是必须依靠代表、依靠群众。人大工作,代表是基础,人民是靠山。必须努力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必须突出人大自身特点。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人大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集体决定问题。既不能超越职权,代行“一府两院”的职权,也不能失职,放弃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五是必须切实关注民生。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只有关注民生,代表人民的利益,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各位代表!

一年来,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中的公民有序参与还需进一步扩大,对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xx年,是实施“”规划的开局之年。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要进一步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和完善专家咨询、立法听证、法规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使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合省情民意,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紧扣全省“”规划建设重点,优先安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全年计划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集体合同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旅游条例、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6件法规。同时,要认真做好兰州市及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审查批准工作。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在继续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同时,采用询问等监督形式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转方式、保民生、促项目上,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今年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五五”普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省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预决算监督,审查批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20xx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等报告。加强跟踪监督,确保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信访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调查研究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围绕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对节约能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密切会与代表、代表与选举单位的经常性联系。积极组织代表参加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全国人大会和各市、州人大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络,做好代表参与全国人大会和省人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全国人大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法定任免程序,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五、会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及人大工作有关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民主法制宣传。密切同全国人大会及兄弟省市(区)人大会的联系交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两级人大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

湖南省人大工作报告 篇5

我叫许德胜,是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学院的教职工,民进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的支部主委。承蒙各位选民信任,xx年9月,我当选为武汉市洪山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属关山代表团)。两年多来,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态度,忠实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职权,积极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努力当好人大代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及全体选民的大力支持下,按照人大代表的职责要求,我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

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做好人大代表,就要不辜负选民的期望,如实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名在高校工作的代表,我更是深刻地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一是向老代表和内行人士学习,掌握方式方法,吸取知识营养,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培训。三是认真学习人大工作的业务知识,为履行职责打牢基础。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国家公务员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国人大>、<人民意志>等政府定期寄送的文件资料,参加了司法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在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

参加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力,是代表最主要的职能和义务之一,也是每位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集中体现。我对此非常重视,每次认真出席会议。

xx年9月各选区完成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后,xx年10月下旬洪山区人大会和关山街人大工作委员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我积极参加了培训和实地视察洪山区建设和发展实况,听取老代表介绍经验,学习人大代表工作手册,听取洪山区政府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介绍,政府工作报告修改征求意见,听取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洪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为在xx年、xx年年、20xx年举行的洪山区人大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全体会议做好充分准备。人大会议期间审议了各项议案、报告和决定等,使之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人大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的各项决议,既体现党的主张,又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

其中,xx年年4月3日参加关山地区市区人大代表学习传达全国人代会精神报告会、xx年年7月31日,参加了洪山区工业""发展规划咨询会。xx年年8月2日参加了洪山区第十三届人大召开的第二次全体会议,选举了新一届区政府区长。

20xx年6月,在关山街人大工委组织区代表开展专题学习讲座上,通过大量图片,介绍了3月份考察和访问俄罗斯(莫斯科、圣彼得堡)的情况,并从城市规划和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与我国进行了对比和分析。

先后多次参加了人大建议案的落实督办工作。

三、与选民保持密切的联系

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的监督,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乐于代言,敢于直言,善于献言,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努力不辜负人民的信任。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走访、评议等活动,通过学校每月13日的代表接待日制度,通过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民情、民意,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保证选民的意志和利益通过国家机关得到充分表达和实现。

四、反映呼声,表达民意

了解并反映选民生活疾苦,为其排忧解难,是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职责。为了在会议上提出有意义的议案和建议,我在会前作好充分的准备,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就选民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筛选,积极撰写议案和建议、意见,及时反映选民的呼声。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本人在人大会议上提出以及参与提出了"关于推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夯实工业基础的议案"、"关于加大对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的议案"等议案4件,"关于加强高校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等建议案11件。以上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工作正在逐步推进,其中5件超出范围的建议案已由区人大被转入市人代会处理。另外,将共性问题和超出范围的建议意见直接向市人大代表进行了反映。

在洪山区人大第一、第三、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5件建议如下:

1、关于推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夯实工业基础的议案(第143号被列入区1号议案);

2、关于将<关于推进工业产业基地建设,拓展工业发展空间,夯实工业基础的议案>作为续办议案的建议(被列入区4号议案);

3、关于加大对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的议案(被列入区2号议案);

4、关于加快推进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的议案(被并入市人代会3号议案);

5、关于在洪山区建设敬老院的建议(第158号被并入市人代会建议);

6、关于加快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周边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的建议(第144号区重点建议被转市人代会第31号建议);

7、关于招商引资修建大型停车场的建议(第241号被转市人代会第516号建议);

8、关于风光村小码头道路拓宽的建议(第199号被转市人代会第355号建议);

9、关于鲁巷广场转盘交通拥堵尽快解决的建议(第197号被转市人代会第139号建议);

10、关于实施科教强区战略,建立区校合作、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的建议(参与区重点建议);

11、关于街道环卫基地建设的建议(参与区重点建议);

12、关于加强高校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

13、关于加强洪山区社会环境整顿治理和建设的建议;

14、关于提请调整藏龙大道交管区划的建议;

15、加大洪山区城中村改造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此外,在闭会期间,多次接待选民反映问题,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敦促予以解决。例如及时提出关于妥善处理某社区生活垃圾的建议后,垃圾的清运得到了好转;对某社区居民违规超高超层建筑及时反映后,有关部门及时予以了制止和纠正。

作为工作在华中科技大学选区的代表,针对师生关心和反映的问题,我通过学校教代会,提交了9件提案:

1、学校大门口东南区域的交通道路急需改造;

2、关于增添和更新大门口东南区域路灯的建议;

3、关于加强对学会工作领导的建议;

4、关于尽快落实高层住宅售购房协议的建议;

5、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建议;

6、关于在东九教学楼前湖边兴建东校区青年园的建议;

7、关于尽早实施我校燃煤锅炉改造的建议;

8、关于提升校园环境的建议;

9、关于升级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的建议。

其中有一件提案被列为20xx年学校二代会议案,有一件提案引起校领导的重视,学校于20xx年11月27日出台了<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挂靠学会工作的意见>文件。

作为生活在武汉东湖高薪技术开发区的代表,我于xx年年提交了"关于促进武汉激光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提案号:244号)等多件省政协提案。20xx年提交了"关于武汉中国光谷可持续发展的四点建议"等省政协提案。其中,"关于促进武汉激光产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提案被列为xx年年省政协主席重点督办提案。

五、问题和决心

两年多来,我尽了一份责任,做了一些工作。由于本人知识上的缺陷,能力上的不足,加上目前人大的工作是兼职工作,客观上在履职时受到时间、精力和条件等方面的限制,我离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调查不够深入,反映问题的涉及面不广,分析问题没有深度,跟踪反馈还不是很全面和及时,许多建议和意见的提出也受到了客观条件的限制未能落实。

作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我将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当好选民的贴心人,听取、收集选民反映的问题,注意观察身边发生的事情,把人民的呼声和智慧集中反映上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给选民。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做一个称职的人大代表。

欢迎各位领导和广大选民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