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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实现教师均衡合理配置,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我镇国小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学校教师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办好全镇每一所国小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建立科学、灵活、人文的用人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达到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均衡发展的目的,使全镇国小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高。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稳妥推进、合理流动"的原则,教师个人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促进教师由师资富余学校向师资不足学校、由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合理流动。交流与晋职、评优、评模相挂钩。

三、交流时间

自xx年1月1日起,交流时间不少于1年。

四、交流对象

1.全镇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专任教师。

2.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教学业务骨干到薄弱学校交流优先安排。

3.各国小根据专任教师和班级数确定交流教师数,对申请交流教师进行统一安排。

4.考虑到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情况,有下列情况的暂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妊娠、产假或哺乳期的;(3)子女在任教学校就读四年级及以下,且无人接送的;(4)依靠本人照顾的直系亲属重病的。

5.音体美和英语学科的优秀教师可以申请多校兼课,

五、交流类别与具体要求

1.奖励性交流

(1)条件:优秀的在职在岗的任课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主动要求晋升中、高级职称的教师;确定为学校后备干部的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数和年限:每校原则上限报1人,交流时间为1年及以上。

(3)产生办法:由教师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校集体研究批准后,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优惠措施: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加分。具体办法由职称评聘方案规定。②在评先评优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5)要求:参加奖励性交流的教师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在教育教学教研方面要真正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师生满意度较高。若在交流时所任教学科在镇内文化素质测评时名列后三名或学生成绩与全镇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责任心不强引起学校及学生家长严重不满的,出现违背师德师风的,取消优惠待遇,并由中心校进行严肃处理。

2.督促性交流。

( 1)产生依据和人数:出现以下情况的教师作为督促性交流的对象:①近三年来凡在全镇文化素质测试中连续名列后三名的教师或学生成绩与全镇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②工作不认真,不服从学校安排,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③违背师德师风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交流时间最少1年。

(3)产生办法:由中心校统一安排交流学校。

(4)要求:交流期间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安心工作,认真教学,素质测试较接任时排名上升,否则,继续交流。

3.逆向交流

(1)由上级主管部门调入到中心校的教师,由中心校安排,首先必须到村小任教,1年后有资格参加交流,。

(2)根据中心国小生源、班级数及学科缺额情况,确需补充教师的,由村小交流到中心国小,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中心校领导班子研究、考核合格后方可交流。如出现“督促性交流”中第(1)条相应情况不得交流。

六、工作流程

1.每年7月下旬,奖励性交流教师提交申请,所在学校审核后报中心校。

2.8月上旬,中心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交流人数和学校。审查奖励性交流教师材料,择优确定人选;确定督促性交流人选。

3.8月中旬,将交流情况报告教育局备案。

4.8月25日前,中心校将交流情况通知到相关学校和教师。

5.8月25日教师到交流学校报到。

6.8月30日交流正式开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现遗漏或与上级文件精神相冲突的事项,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