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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之星评比方案范文(精选3篇)

岗位之星评比方案范文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干部创先、勇闯新路”创新创业主题实践活动的方案》(干办字〔20xx〕39号)和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县直机关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的工作方案》(干直发〔20xx〕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夺旗、争星、亮牌”活动。

岗位之星评比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紧扣省、市、县党代会总体思路,深化“五型”政府建设,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保持“闯”的精神、提振“创”的干劲、锻造“干”的作风,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奋力谱写新时代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新干争当吉安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贡献力量。

二、目标要求

围绕党建工作、中心与业务工作、机关效能、工作作风等方面,在局直各单位及其下属各站、局机关各股室进行流动红旗评比,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岗位之星”评比,对表现落后的集体、党员干部及时亮黄牌警示,激励全系统党员干部精神状态、能力作风明显提升,各项工作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整体上台阶,以实际行动争创新干水利“吉先锋”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学习提素质。以“学习强国”、江西干部网络学院为主课堂,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升政治理论修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将完成主课堂阶段性学习课时作为评先评星的前提条件,未完成阶段性课时任务的取消当季评先评星资格。

(二)严肃纪律强作风。把遵守各项纪律作为评先评星的必要前提,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特别是对工作不落实的“六种表现”和“十型”作风,违规从事参与民间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酒驾醉驾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有关规定取消集体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的评先评星资格,并在系统通报,亮黄牌警示。

(三)列明清单践承诺。推行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局直各单位及其下属各站、局机关各股室要对照主责主业、上级要求,既要列出路长制、疫情防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放型经济、宣传报道、平台学习、脱贫攻坚帮扶等共性任务清单,又要列出涉及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河湖长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行政审批与水行政执法、水土保持、水利改革、城乡供水暨农村水利水电、数字水利、水库移民、立项争资、规划计划等方面的业务任务清单,对标对表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争先创优目标,划清路线图,制定时间表,主要负责同志要签订责任书,党员干部要按照分工对表对标领任务、签订承诺书,做到年初下单明责任、过程跟踪问绩效、年终考核交总账。党员签订承诺书须紧扣“我是党员我争先”目标定位,就做好新时代合格好党员作出郑重承诺。承诺目标应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既要防止目标过高、难以实现,又要避免标准过低、不经努力就能实现。对未按要求履行责任、践行承诺不到位的,取消集体、个人在规定期限内的评先评星资格。被上级局本级通报批评的及时亮黄牌警示。

四、考核评价

开展“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必须发挥好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通过定期考核评价,推动活动高效有序深入开展。

(一)评选“流动红旗”先进集体

1.评选对象

县水利局内设10个股室,局直单位及其下属6个管理站。

2.评选程序

“流动红旗”先进集体按照民主测评、局班子集体研究、公示反馈的程序,实行一季一评,每季3个。

(1)民主测评。次季度初,局活动办负责召集局直各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取前4名推荐上报到局党组会议研究。

(2)局党组会议研究。收到民主推荐名单后,局党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研究推荐名单,确定3个“流动红旗”先进集体。

(3)评选公示。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名单后,应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中、赣政通工作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局活动办应尽快调查核实,并提出调整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奖励办法

如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对荣获季度“流动红旗”的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彰,授流动红旗一面,在荣誉栏中张红榜公布。

4.评选要求

评选“流动红旗”先进集体,应对照共性任务清单和业务任务清单,从完成任务的进度、质量、绩效,获得上级的表彰,参加上级会议的经验推介,以及对接协调和内部团结协作等方面,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集体或个人受到纪检效能通报,或因业务工作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在上级规定的追责问责期内取消集体评先资格。

(二)评选“岗位之星”先进个人

1.评选程序

争创“岗位之星”按照内部推荐、民主测评、局党组集体研究、评选公示的程序进行。实行一季一评,每季3人。

(1)内部推荐。每季度末,每个局直单位推荐3人、每个局机关股室推荐1人季度“岗位之星”候选人,报局活动办。如无合适人选,可零上报。

(2)民主测评。次季初,局活动办负责召集局直各单位股级以上干部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拟推荐的季度“岗位之星”进行无记名投票,取前4名推荐上报局党组会议研究。

(3)局党组会议研究。收到民主测评推荐名单后,局党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研究推荐名单,确定3个“岗位之星”先进个人。

(4)评选公示。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先进集体名单后,应及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中、赣政通工作群中进行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局活动办应尽快调查核实,并提出调整意见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2.奖励办法

对荣获季度“岗位之星”的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一本,并张榜公布。

3.评选要求

评选“岗位之星”应坚持客观公正、好中选优原则,重点围绕“创先创新、理论学习、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服务水平、团结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未按要求完成阶段内平台学习任务和志愿者服务打卡任务的,取消“岗位之星”评选资格。党员必须具备能够以合格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个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我是党员我争先”承诺。推荐、评选中出现不真实或获评人员思想行为表现不良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先资格。

(三)亮黄牌警示

1.警示事项

对办事拖拖拉拉、效率低下,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对帮扶、服务、管理对象态度冷漠,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不服从领导分工,工作推诿扯皮的;对破坏单位内部团结影响恶劣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有关规定、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被通报的;受到上级及县局通报、处分的集体或个人及时亮黄牌警示。

2.警示方式

“亮黄牌警示”采取在系统内下文通报、赣政通工作群中发布、公示栏张贴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菊如任组长,副局长肖国群、刘兴斌、徐小勇、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吴景如任副组长,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利局“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党建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考核评价、总结宣传、信息收报等日常工作,刘兴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毛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文智、顾瑶琪兼任活动办工作人员。

二是开展践诺承诺。根据推行工作任务清单化管理要求,局直各单位及其下属各站、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要签订《任务清单责任书》(附件1),列出共性任务清单和业务任务清单,明确争先创优目标,划清路线图,制定时间表。党员干部要按照分工对表对标领任务,签订《岗位责任承诺书》(附件2)党员同志签订承诺书还应紧扣“我是党员我争先”目标定位,就做好新时代合格好党员作出郑重承诺。《任务清单责任书》、《岗位责任承诺书》要求7月18日前上报局党建办。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夺旗、争星、亮牌”活动取得实效。县局将“夺旗、争星、亮牌”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奖惩结果与集体、个人评先评优挂钩。

四是注重总结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LED屏等多种宣传载体和报纸、媒体、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及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既要广泛宣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创先创新、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争一流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又要敢于揭露、曝光身边的负面典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应在每季度的第三个月20日将《县水利局季度“岗位之星”推荐表》(附件3)报局活动办。

岗位之星评比方案范文 篇2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1、凡在本公司入职满一个月的员工均可参与月度优秀员工评选

2、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四、名额分配

1、以部门为单位组织评选,部门人数在10人(含)以下,每月可选送2名,部门人数在10人以上,每月可选送3名

2、人事行政部每月根据各部门选送的人员,评选出不超过5名优秀员工

五、评选标准

工作业绩——目标管理指标达成率100%。

工作质量——出色、准确无任何差错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

工作技能——具有极丰富的.专业技能,能充分完成本身职责。

工作态度——工作努力、主动,能较好完成分内工作。

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用心配合他人完成任务并分享自己的经验技术。

工作纪律——迟到不允许超过2次/月;事假不超过1天/月;

服装无违规现象。

物品摆放贴合规定

学习意识——优秀的自己学习意识,乐于理解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的综合潜力。

创新潜力——工作中锐意求新,经常提出新想法、新措施与新的工作方法。

职责感——有用心职责心,能彻底达成任务,能够放心交付工作。

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

六、评估人及注意事项

1、工作业绩由被评估人的直接上级评估,工作质量、工作技能、工作态度、团队合作意识。

2、团队合作意识由被评估人平级同事(至少2人)评估,可由被评估人指定人选。

3、工作纪律由人事行政部评估。

七、评选流程

1、每月5日前各部门主管、经理完成部门内员工评选,并填写《优秀员工评价表》报人事行政部。

2、每月8日前人事行政部完成优秀员工评选及《优秀员工评价表》的分析,并将优秀员工照片及业绩简介张贴于公告栏内。

岗位之星评比方案范文 篇3

各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敬业爱岗,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总公司成立考评小组

1、考评小组主任由董事长张兰岐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王仲涛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李忠春,创建办主任开建梅,财务部经理李忠,人力资源专员何慧英组成。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

2、考评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考核办法,指导部门考核工作。

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4、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由总公司考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各分公司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分公司领导组织实施。对总公司机关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办公室李忠春、康璐负责。

二、考核范围

全体员工

三、考核办法

(一)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负责人按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二)其他员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考核,相关员工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标准

(一)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人员考核,满分100分;按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履行的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发放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发放当月85%绩效工资;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发放当月70%绩效工资。

(二)员工绩效考核满100分,按照员工绩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发放考核工资,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1、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绩效考核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

2、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无绩效考核工资;

3、新增员工或辞职员工,当月绩效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30天)×出勤天数。

五、考核工资列支及考核工资发放方式

(一)考核工资均从公司的薪资总额列支;

(二)考核工资发放形式按季度发放。

六、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工资须经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随当月考勤一同报人力资源部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在每季度后一个月30日前发放。

七、任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弄虚作假者扣发当月薪资,同时对相关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按当月薪资的20%进行处罚。

八、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