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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方案(通用20篇)

就业援助方案 篇1

为全面履行就业促进法赋予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工作,实现就业援助工作精细化、长效化,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就业援助方案(通用20篇)

一、明确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确立就业援助工作的目标任务。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就业援助制度,创造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工作经验,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管理方式粗放、服务针对性不强、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任务,为更多更好地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必须按照精细化、长效化的要求,全面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普遍实行就业援助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和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努力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获得更具针对性的重点帮助以及时就业,确保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切实享受政策扶持以稳定就业。

二、强化登记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

(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援助对象范围条件、申报条件和经办程序,细化援助服务要求标准,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具体内容。

(三)完善登记认定办法,强化动态管理。各地要简化登记认定程序,使各类援助对象都能够在社区进行登记。对未进行失业登记的,要首先进行失业登记,并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对符合援助对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予以公示认定,核发就业援助卡(就业援助卡管理办法见附件),就业援助卡与就业失业登记证明同时使用。要及时掌握援助对象的就业状态和具体情况,以社区台账和信息系统为载体,做到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和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或已不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人员,不再作为援助对象对待。

三、按人本服务的要求实现就业援助精细化

(四)实施分类帮扶,落实跟踪服务。各地要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设计安排专门的服务路径和援助措施,以援助协议的方式实施“一人一策”的重点帮扶。要为已就业的援助对象提供主动的跟踪服务,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要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定期安排人员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掌握援助对象享受政策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提供优先服务,提高服务成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将援助对象作为优先服务的重点群体,按照人本服务要求,对就业援助各个具体工作环节,制定并实施特殊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援助工作的内容、时间和效果要求,实行“首问负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使援助对象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能够优先得到标准化、专业化的重点帮助。

(六)大力开发岗位,全面落实政策。各地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及时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制度。要引导鼓励企业吸纳援助对象,帮助企业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要积极帮助一批援助对象自主创业,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和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工作。要将短期内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组织到职业培训中,并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四、用制度化的安排实现就业援助长效化

(七)健全就业援助工作基本制度。各地要在总结就业援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完善就业援助各主要工作环节的制度化安排,包括登记认定制度、动态管理制度、分类帮扶制度、跟踪服务制度等,并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地开展,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八)完善就业援助工作保障措施。各地要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所需的政策、资金、人员、设备、设施等基本条件,进一步优化落实政策的经办程序,完善政策补贴资金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基层平台基础设施和就业服务能力建设,为基层平台开展就业援助各项基础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帮助。要充实基层平台就业工作人员力量,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劳动保障协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和业务水平。

(九)增强信息化对就业援助工作支撑力度。各地要全力推进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工作,将各项管理信息和服务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就业援助全程信息化管理,在“十二五”期间,以地级城市或省级地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就业援助对象登记认定信息、就业状态信息、援助服务信息、享受政策信息的统一采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实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基本信息纳入社会保障卡。

(十)实行就业援助工作绩效管理。各地要研究制定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根据各级促进就业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工作平台分别承担的就业援助工作职责和完成任务的具体情况,全面实施就业援助工作专项绩效考核,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工作成效与奖励挂钩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重点向基层平台和基层工作人员倾斜。

五、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就业援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明确相关机构的职责任务,形成主管领导亲自抓、行政职能部门政策支持、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共同实施的就业援助工作格局。要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当地就业工作联席会议重要议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重点落实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增强基层平台能力和保障补贴资金等工作,为提升就业援助工作水平和实效提供有力保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实施季度调度制度,逐级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按照《就业援助工作情况》(人社统EP8号)要求,按季度上报就业援助工作统计报表。

(十二)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各地要采取贴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到政策宣讲到人、措施说明到位,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了解就业援助具体政策措施。要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帮助的具体政策和工作措施,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就业援助方案 篇2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方案 篇3

一、援助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不包括下列情形:

1家庭成员中已办理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的

2家庭成员中1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的

3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工作目标

2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今年要确保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3个月内保证至少1人实现就业。

稳定就业的标准:被用人单位招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的标准: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安置的可视为无就业愿望,不再列为就业援助对象。

三、援助程序

4对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申报、社区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审核,县(区)劳动保障部门确认,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没有《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可为其中1人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并纳入统一管理。对已领取和新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要加注零就业家庭标记。

5各县(区)政府要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其工资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已安排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人承担20%用人单位承担40%政府补贴40%政府补贴40%养老金和按全省最低工资标准25%确定的岗位补贴就业再就业经费中支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也要比照公益性岗位给予相应的岗位补贴,对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要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7对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要做好跟踪服务,解掌握就业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四、援助措施

8进一步拓宽公益性岗位范围。各县(区)要按照社区开发、就近安置的原则,继续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开发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区)实际,有组织地开发社区老年人护理、托老托幼、社区医疗、福利院、敬老院、家庭小饭桌、家庭护理、国小生接送、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家政服务等各种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多渠道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

各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业至少要开发1个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稳定就业。零就业家庭中的大龄就业对象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女性和单亲家庭成员,由各县区)妇联、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帮助就业;对青壮年成员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实现转移就业。

9积极开展零就业家庭创业促就业活动。各县(区)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零就业家庭,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和推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劳务派遣、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而资金不足的

个人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对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零就业家庭,帮助提供贷款反担保,落实启动资金。

10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各县(区)要建立社区帮扶联系点,解决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社会开展对零就业家庭献爱心、奉真情、促就业活动。鼓励和提倡党员干部和零就业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组织领导

11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市政府将就业援助工作列入就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对援助工作负总责,确保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对各县(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地予以通报,对工作突出的将予以表彰。

12明确工作责任。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援助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劳动保障部门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扶持政策,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审核认定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负责援助工作的具体实施;

财政部门要为持《再就业优惠证》零就业家庭按规定落实就业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各项补贴资金;

建设部门要统筹解决好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引导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

工商部门要积极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和再就业。对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的经营单位一律开放,允许自主经营,不得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设置任何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要增强服务意识,设立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零就业家庭自谋职业、申办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

税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减免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到实处;

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针对零就业家庭的各类乱收费行为,保证收费减免和价格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免收管理费、证照类、登记类的各项事业性收费,减收鉴定、医疗、公路、教育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交通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并对用水、用电、供暖实行优惠;

工会组织要协助政府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再就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千方百计为零就业家庭中的4050人员、伤残人员和困难职工遗属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援助;

妇联组织要利用组织网络健全的优势,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摸清所在地零就业家庭基本状况并建立档案。对零就业家庭的失辍学儿童,实施春蕾计划救助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13加大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对就业援助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切实做到让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和成员都了解和掌握各项援助政策措施,积极参与就业再就业活动。

14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各县(区)政府要设立零就业家庭援助公开电话,并在主要媒体、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网站上公布,畅通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求助投诉渠道。各社区要将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情况定期在社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就业援助方案 篇4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__〕1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__〕16号)等要求,决定从20__年6月至12月底,在全市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实现具就业创业为首要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切实减轻疫情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确保到年底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存量不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帮扶对象

本市户籍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的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目前,主要是对前期调查摸底形成的《各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分解统计表》中1.5万余人(见附件1)进行就业帮扶。今后,对新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也要及时纳入就业帮扶对象范围。

三、帮扶措施

(一)实施精准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人员类型、培训意愿、就业愿望等,制定帮扶具体方案,坚持分类施策,对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重点通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参加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实现就业,或推荐其参加创业培训,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自主创业;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等人员,针对其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帮扶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积极为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帮扶实现就业;对部分年龄偏大、技能较弱的援助对象,通过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方式予以帮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成员,不挑不拣十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组织专场招聘。通过开展小型化、多频次、精准化的“为百姓送岗位社区行”以及“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预计全市举办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0场(每个区不少于8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与企业岗位精准对接。在“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开展线上招聘活动150场(每个区不少于12场),开辟“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专栏,发布有关招聘会信息,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报名应聘。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职业介绍)补贴等政策,引导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招聘活动,努力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开展技能培训。结合举办的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定点培训机构现场提供技能培训咨询、报名等服务。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人社部、省人社厅公布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进行线上培训登录注册并参加线上培训。依托全市各类定点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保安员、物流员、烹调师等适合就业困难人员需求的技能培训,并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政策。为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搭建合作平台,通过开展“订单式”“订岗式”培训,使就业困难人员参训专业(工种)与企业用工需求精准对接,实现“结业即就业”。

(四)优化创业服务。每个区今年至少举办一场线上或线下的创业项目展示、创业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到社区活动,积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搭建平台,引导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就近与社区合作,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讲座等服务,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入驻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减免。

(五)健全线上服务。印发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等线上形式宣传,推广就业服务事项“湖北政务服务网”“网上办”,方便就业困难人员查询、知晓、掌握及申领。进一步发挥“15分钟就业服务圈”社区服务端的就业政策查询、岗位信息发布、就业数据采集、就业失业登记、相关就业补贴申领等作用,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近就便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居民小区张挂“湖北公共招聘网·武汉”微信公众号宣传彩页,方便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手机扫码直接发布就业需求、浏览招聘信息、参加线上招聘活动。

(六)组建服务专员。每个区、街道(乡镇)及社区(村)指定不少于一名就业服务专员,每名专员指定帮扶就业困难人员10-30人,及时掌握其就业创业情况,对未就业的,通过微信、手机短信、QQ等方式提供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次)。将新失业人员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做到“四清”: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愿望清、创业诉求清,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各区于6月8日前将填报的《武汉市区就业服务专员名册》(见附件2)报市局。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印发全市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6-12月)。各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建就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下旬)。全面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适时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区人社部门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把此次活动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务实之举,6月8日前,上报本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方案,扎实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区要发动街道(乡镇)、社区(村)积极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行动计划”各项活动,调动企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平台等社会力量参与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和解决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措施办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确保活动实效。各区要开展不定期专题会商,研究活动推进情况,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数据的比对和分析,实现动态监测。每季度末月25日前,各区填报《武汉市xx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12月25日前,上报本区活动总结。市局将定期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促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工作落细。

就业援助方案 篇5

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二、活动时间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三、针对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五、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方案 篇6

一、主题:

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渡难关

二、内容:

1、登记认定援助对象。2、开展入户调查家访。3、提供即时岗位援助。4、落实就业扶持政策。5、实施后续跟踪服务。6、开展主题日活动:主题日

三、时间:

20xx年x月x日 - x月xx日 。

四、地点:

区劳动力资源市场,辖区各街道、社区

五、形式:

1、媒体、海报宣传。

2、设立街道、社区咨询点。

3、入户调查、登记。

4、举办专题活动日,开展招聘会。

六、要求:

1、本次活动中,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工作。

2、无论在户外宣传或入户调查均要求配带工作证。

3、入户调查、接待咨询群众要求礼貌用语,态度和蔼。

4、认定援助对象认真、仔细。登记造册内容详细具体,不得虚报、假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七、实施步骤:

组织、准备、开展、总结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

1、联系有关新闻媒体:

(1)提供资料,在活动期间,宣传就业援助周活动、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

(2)确定号主题活动日,xx日、xx日入户家访的跟踪报道。

(3)制作就业援助周专栏,确定xx日嘉宾现场咨询答疑时间、人选。

2、通知各街道、社区做好对辖区所有就业援助对象统计工作的准备。确定各街道、社区定点宣传的地点。配合我局落实主题日的活动地点,不少于x处。

3、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海报、宣传单、咨询点在交通站点、主要街道的粘贴、发放、摆放事宜。

4、联系辖区企业,落实岗位、公益性岗位。

5、会同局有关处室抓紧落实技能培训点设置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准备阶段

1、确定主题活动日:主题日。时间: x月xx日

主题活动日主会场:区劳动力资源市场。

分会场所在街道、社区。

2、确定媒体专栏嘉宾以及家访跟踪报道具体时间(xx日)、专题活动日(xx日)的跟踪报道。

3、海报、悬幅、宣传板:海报、宣传板内容为就业再就业、劳动法等政策。悬幅内容为莲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称。

4、各种政策宣传单:大量。

5、准备各单位调查登记所需各种表格、帐本。

6、汽球供门1个:展示内容为本次就业援助活动主题就业援助你我他,真情相助流渡难关。

7、其它:专题活动日所需桌椅、笔、本、饮用水等。

8海报、宣传板:依活动之日起设立的各宣传点而定。

宣传单:所有单位。

悬幅:专题活动日各分会场所需。

汽球拱门:专题活动日各主会场所需。

9、人员到位。

第三阶段开展活动

x月xx日 - x月xx日

各街道、社区开展定点宣传、咨询、解答,现场须摆放桌椅、宣传海报。

我局领导或安排工作人员选择性、流动性的参与到各街道、社区的活动中。

配合各街道、社区,做好服务工作。

xx日前,区劳动力资源市场各相关部门,根据组织阶段的.各项工作,为xx日的专题活动日做准备:(1)招聘会现场,辖区用人单位的确定。

(2)各会场所需人员配备、宣传资料整理。

x月xx日

各单位展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统计。于 x月xx日 12:00点前将统计数据上报我局。

各单位对援助对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进行调查,确保其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落实。

我局根据统计结果,确定援助家访对象。安排入户家访工作人员。

x月xx日

会同媒体,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街道、社区对就业援助对象入户家访。结合三个一工程或送岗上门等形式进行。

局里召开五天工作总结,对xx日专题活动日开展,以及xx日媒体专栏报道、媒体现场咨询答疑进行部属。

政策宣传主题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

x月xx日

主题日召开。

上午8:00前,各岗位人员到位,点名。

8:008:50分,各岗工作人员就绪。各会场现场布置完成。

主会场:大门外汽球拱门、宣传板、海报等。大厅内设接待台、工作服务台(2张)、宣传材料发放台(2张)、政策咨询服务台(4张)、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台(2张)。公益性岗位招聘点、企业招聘单位安排。电子大屏滚动招聘信息就绪。后勤服务供水点、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分会场:悬幅、宣传板、海报、桌椅、供水点摆放到位。

9:0016:00政策宣传主题日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招聘会招聘展开。

16:0017:00主题活动日结束,现场整理。

x月xx日

媒体专栏宣传。

召开总结 大会。

第四阶段总结

将活动周的总结及统计报表上报市局。

对活动期间各项数据的造册备案、就业援助后续服务工作进行详细安排。

就业援助方案 篇7

为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关系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xx〕75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本月起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专项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援助对象

(一)“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成员。

(三)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

(四)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

(五)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含高等特教学院全日制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走访服务对象,摸清就业现状底数,开展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就业服务方法流程,使其中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对象的稳定性。健全完善就业机制,巩固拓展援助成效,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让就业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帮扶清单

各县(市、区)要通过上门入户,全面掌握人员构成情况、就业意愿、专业技能等,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为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开展失业人员登记、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应认尽认”。制定帮扶清单,实施“一人一策”援助计划。

(二)挖掘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区)要深入各用人单位,广泛收集适合服务对象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动员辖区内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作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开发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

(三)分门别类,实施精准服务

各县(市、区)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特点,围绕困难群众的不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利用微信公众号、APP等点对点渠道,推送政策宣讲和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群众就业。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安排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提高政治站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保障和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进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二)广泛开展宣传,突出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等媒介,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在现有的企业微信群、求职招聘群中及时推送消息,进行政策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大力宣传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送,建立长效机制 活动期间,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各县(市、区)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活动有关情况,做到随时开展、随时报送,做好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资料的留存。市局每个月对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各县(市、区)于8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20xx年就业援助“暖心活动”联络信息表》上报市局就业促进科,并于每周五报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情况统计表(周调度)》。

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形成活动总结,包括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效果、相关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就业援助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xx〕5号)要求和学校党委20xx年工作部署,对标学校“十四五”规划整体要求,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研究制定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就业工作任务艰巨,要深刻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把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最大限度地实现疫情背景下毕业生充分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满意度,助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

二、整体工作思路

着眼“双一流”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谋划、全员发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以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为主线,以职业能力素养提升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就业指导服务为特色,以提高就业指导水平、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工作重点,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三、主要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就业“一把手”工程

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将就业工作列入学校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各学院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就业工作专题研究,制定学院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就业工作。建立“学校主导、部门主抓、学院主责、全员参与”的就业工作机制,打造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

2.加强就业教育,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把学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内容,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大学教育第一课”“出彩毕业生评选”“企业家进校园”“校友导师计划”“薪火计划”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形势讲座和榜样示范引领,引导学生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主动投身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强化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构建全程化的就业教育体系,分阶段分群体开展精准化就业指导,建立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优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施就业竞争力提升计划,提供职业发展咨询服务,做好求职、公考、升学、出国、创业等学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探索开展研究生就业指导,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专业探索大赛等品牌活动,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针对不同年级开展不同形式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帮助学生顺利就业、高质量就业。

3.维护拓展就业市场,深化校地企人才合作

时刻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实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培育和维护学院专业特色就业资源,协同做好分大类、分行业的线上线下招聘会;确保就业资源数量和质量持续稳定增长,扎实推进暑期“三个一”工作,让走访用人单位、就业资源拓展、毕业校友座谈成为常规工作;落实做细与各地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合作协议,拓宽合作面、提高合作度,切实做好毕业生精准推介,力求人职匹配。

4.用足用好就业政策,引导学生多渠道就业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选调生”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今年征兵工作部署,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良机,分析并掌握重点行业人才需求,开展专项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平台,支持毕业生以新就业形态、灵活多样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5.关注重点群体,强化精准帮扶

重点关注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各学院要建立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掌握未落实就业去向毕业生思想动态、择业诉求和实际困难,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要求重点帮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尽快就业。

6.系统推进培训辅导,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推动学工人员就业指导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坚持下大力气“补短板”,继续开展“职业教育沙龙”、职业指导工作坊、就业管理专题培训,提高就业指导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成立生涯咨询、职业规划课程、求职指导等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就业指导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就业指导服务。

7.建设更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实施教育部“24365岗位精选计划”,优化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精确采集岗位需求和求职意向,向毕业生精准推送岗位信息。优化完善网上签约、网上招聘等就业服务,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和实效性。

8.注重信息反馈,完善就业工作评价机制

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研和毕业生评价反馈调研,全面、准确地掌握我校毕业生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情况,及时了解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评价,完善就业状况分析研究和反馈机制,编制学院和学校20xx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更好发挥毕业生就业状况对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9.完善就业数据统计工作,规范就业数据使用

坚决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建立就业数据统计标准化管理机制。根据教育部要求,落实就业数据统计精准化工作,自春季学期起实施毕业生就业进展每周一报制度,安排部署各学院对20xx届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就业状况、就业意愿进行登记备案,加强就业状况分析研判,同时做好向学校定期汇报就业进展情况工作。按照甘肃省有关政策,做好20xx届毕业生派遣和20xx届毕业生生源信息上报,做好日常就业手续办理和咨询解答。

10.完善就业工作考核办法

完善“学院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指标”,量化就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权利,加强对就业工作的考核,规范管理,鼓励先进,激发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就业联络员参与学院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就业工作总结评比表彰制度,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鼓励先进,激励全员关心就业、支持就业。

11.依托网络平台,加强就业工作宣传

运用好“兰大就业”微信服务号,完善就业创业宣传引导机制,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依托兰大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推荐毕业生就业。发挥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选树促就业创业典型,组织遴选一批优秀案例和优秀成果。运用各类媒体渠道,宣传推广促就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和优秀就业创业典型。

就业援助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91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精准摸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对所辖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次摸排,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精准帮扶。进一步扩大宣传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实现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情暖万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用情用心用力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巩固就业援助成效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就业的特色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可采取灵活多样、不同形式、不同方式的举措开展此项工作。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全面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失业原因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详细了解其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动态更新实名制数据库和帮扶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建立需求清单、帮扶清单,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鼓励动员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小微企业、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基地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发一批就业有保障、无年龄限制、无技能要求、无学历门槛的岗位,吸纳带动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并开展一批岗位所需的技能培训项目。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依托基层平台力量,聚焦困难群众特点及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强的,重点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对有培训需求的,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信息,推荐培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发挥“百千万”创业引领工程“十项比赛、六大活动”中评选出的“新锐创客”、“创业新秀”、“创业达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劳务品牌、孵化基地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各类小微企业等就业载体的作用,收集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和特色,创新举措、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保障援助政策落实落细。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是一个动态的管理服务的过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区人社局。活动统计表(附后)请分别于8月25日、9月25日、10月25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10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方案 篇1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春风行动的通知》(黔人社通〔20xx〕1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疾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暨农民工返乡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筑人社通〔20xx〕3号)文件精神,为在“两节”期间,开展好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2月28日

3.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4.活动目标

通过乡镇、街道反馈数据,对有就业需求的不同群体,提供就业服务。

5.活动内容

(1)就业帮扶。根据乡镇、街道掌握重点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和就失业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的开展提供就业岗位支持。

(2)深挖岗位。积极联系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各类岗位(含灵活就业)信息。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开发对技能、学历、年龄不做特别要求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依托社区、乡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就业。面向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挖掘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以托底安置。

(3)组织特色招聘。20xx年1-3月,每月组织1场系列专场招聘活动。同时,及时向乡镇、街道未就业人员推送企业岗位。一是乡镇、街道要通过QQ、微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向有求职意愿人员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二是乡镇、街道要将区级提供岗位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或政务电子大屏滚动播放;三是动员辖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方便困难群众获取就业信息;四是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五是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

(二)“春风行动”专项活动

1.活动主题

春节送温暖,就业送真情

2.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1日-20xx年3月31日

3.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两节”期间关爱返乡农民工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宣传、岗位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和关爱农民工的温暖氛围,帮助农民工顺利返乡、温暖过年、节后返岗。

4.活动内容

(1)返乡农民工动态监测。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农民工返乡动态监测,建立好基础台账,如实、按时做好日工作统计上报。

(2)建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配合省就业厅在东站、步行街设立“返乡农民工服务驿站”,供免费热水、免费充电等便民服务,并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口罩、春联等“生活物资礼包”。

(3)“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利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组织一场“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指导返乡农民工参与省市组织的线上直播带岗活动。

(4)“春风行动”对外帮扶提供岗位。主动与“一县三乡镇”联系,春节期间,提供岗位参与“一县三乡镇”春风行动招聘会活动。

(5)开展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指导乡镇、街道组织好反乡农民工座谈会,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岗位推荐、职业指导、劳动维权、问卷调查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礼包”。同时,通过QQ、微信、短信、指导参与线上直播带岗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信息,通过活动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今年就业援助月暨“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对困难群众、返乡农民工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服务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重点关注易地搬迁安置点,积极投放就业岗位,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重点帮扶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和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农民工及困难群体,兜牢就业民生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活动启动仪式,媒体跟进报道,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及时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及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五)材料报送。请各乡镇、街道要按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统计上报工作,前报送活动总结、报表及相关活动图片简报。

就业援助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行动时间

20xx年6月-9月

三、服务对象

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脱贫人口、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退捕渔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对困难人员开展走访摸排、精准对接、重点帮扶,让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有就业需求的都能获得岗位信息,有培训需求的都能参加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都能得到创业扶持,确保困难人员就业需求有响应,就业服务跟得上,就业帮扶有成效。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排联系。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就业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全面摸排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档”。6月底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台账。

(二)多方筹集岗位。深入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人员就业需求的岗位。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低门槛就业岗位,定向招用困难人员。储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三)开展面对面服务。对每名登记失业的困难人员要做到主动对接、人人见面、分类帮扶、逐一销号。有求职需求的,向其推荐至少3个有针对性的岗位。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及时组织参加培训项目。对长期失业的,加强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求职方向。

(四)推行政策免申即享。用好大数据比对分析手段,对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补贴政策,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对个别暂时不具备免申即享的政策,均实行网上申报,并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政策经办流程,加快资金的发放进度,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应享尽享。

(五)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多形式开展困难人员专场招聘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就业岗位精准推送,促进人岗匹配。在广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方便困难人员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就业招聘服务供给渠道。

(六)强化创业扶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政策。组建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对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把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

(七)支持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支持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就业,持续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即时性、针对性的就业岗位。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和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带着对困难人员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人员的关心落到实处。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局将成立十个指导组,对各区县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划片包干开展指导。通过查阅台账、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各区县的登记失业困难人员数量是否下降、是否与未就业困难人员见过面、是否向每人推荐3个岗位、有培训意愿的是否参加培训、有创业意愿的是否得到创业扶持。相关情况将按月进行通报。

(三)做好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严格设定困难人员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严防困难人员个人信息泄露。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紧扣专项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专项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上报专项行动进展工作信息。

就业援助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主要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好数据统计。组织联系对接、情况摸底,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三)制定分类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搭建招聘流动平台,开出“就业大篷车”、设立“就业驿站”,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落实援助政策。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未享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原低收入家庭)、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未参加失业保险、已登记失业的符合我市享受救助财产标准援助对象,按照临时救助急难型程序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可以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人社、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区人社部门牵头抓紧制定本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各区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做到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力争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要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活动期间,各区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及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总结报告情况请于11月2日前分别报送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14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__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各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建立困难毕业生援助机制,促进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方案。

一、我院20xx届贫困生学生基本情况:

我院共有困难毕业生27人,导致就业困难原因中,家庭经济困难24人,少数民族3人。

二、帮扶人员

学院全体教师、来校招聘公司负责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及学院全体学生干部。

三、帮扶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观念困难、就业心理困难、就业能力困难、就业专业困难等)

通过前期材料分析总结,得出我院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大学生就业结构失衡,供给与需求矛盾突出。

(二)毕业生的总体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实质是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所处的转型阶段不配置的矛盾;

1、中国处于人口高峰期,存在大量的新增劳动力需要就业。“中国现有人口近13亿,人口基数大,新生劳动力增长过快,远远超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岗位的速度,全国劳动力资源由2世纪9年代前五年的平均新增125万人预计到1996—21年平均新增145万人,未来劳动力资源的自然增长每年可以建立两个海南省,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产生一定影响。”出现了毕业生数量急剧增长,而就业岗位增长缓慢,经济高增长与就业增长脱节的困难局面。

2、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在短短几年内,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代。高等教育大众化已成为一种必然,但一些问题也由此而带来,教育大众化要求中国普通高校进行大规模扩招,而扩招的直接结果之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快速增长。“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145万,23年212万,24年达到28万,25年将超过3万,在社会人力资源需求没有明显增长的前提下,这种量的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是巨大的,大学生就业也从精英化走向了大众化。”

(三)对学校的对口就业安排过于依赖。

因为学校与一些专业对口的公司企业之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都会安排一些优秀毕业大学生到专业对口的公司企业去工作,以致于一些大学生对学校的工作安排形成依赖心理,不愿意到拥挤的人才市场去进行面试,导致自己迟迟无法实现就业。

(四)专业设置错位

1、我校课程设置有一定盲目性,存在专业趋同现象,造成供给大于需求。

2、一些专业仍然沿袭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一些学生高分低能。

3、有的学院专业划分过细,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步伐。

4、一些专业缺乏特色,培养出来的学生理论功底不系统,应有的动手能力也不强。而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五)毕业生准备不足,生涯模糊

毕业生就业不是到了大四才开始准备,而应在读大学的.第一天就有思想基础。一年级了解自我,二年级锁定感兴趣的职业,三年级有目的提升职业修养,四年级初步完成学生到职业者的角色转换。我们在调查后的比较分析中发现,美国的学生为了能从大学毕业,上了大学才开始认真学习,在读大学时也在研究市场,把知识放在实践中学习感悟(如斯坦福大学),中国学生为了能考上大学拼命学习,上了大学就不再认真学习了,对市场变化、社会变化关心度较低,注意力和精力都应付考试了。多数学生对职业目标相对模糊,没有把兴趣、爱好与自己所学专业很好结合。

四、帮扶任务

为就业困难的大四毕业生分析当前就业形式,使毕业生明确自己的定位,早日找到自己心仪的工作,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五、工作原则

1、学生工作部每年组织开展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计划,统筹帮扶工作。

2、充分高度重视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每年10月前应对本院系困难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困难群体毕业生情况,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台帐。

3、指定专人负责牵头开展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制定帮扶计划,重视过程管理,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帮扶计划。

4、认真总结经验,为以后的工作奠定基础。每年6月下旬开展本院系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六、领导机构

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党政办、学工办、教科办

七、工作措施

(一)各学院要准确掌握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具体情况,对各类困难毕业生群体进行建库立档,精确掌握困难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创业意向及受助帮扶进展情况,实行“一生一档”、“一生一卡”、“一生一策”动态管理。

(二)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主动关心各类困难毕业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求职动向,结合困难毕业生的实际需求提供有针对性指导和服务,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

(三)要加强困难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通过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咨询等服务方式,及时疏导困难毕业生因就业问题而引发的焦虑和悲观情绪。

(四)各学院每学期至少为各类困难毕业生提供一次“一对一”个性化辅导,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宣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活动,提高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引领、政策激励等举措,引导他们到基层就业、到生产第一线就业,鼓励他们积极报名应征入伍。

(五)各类困难毕业生到西部省份就业,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和自主创业的,按照《集美大学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奖励办法》的文件精神,给予相应的奖励,促进他们多形式、多渠道就业。

(六)学校每年要针对就业困难毕业生举办专场“就业困难毕业生校园双选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优质就业岗位,为用人单位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搭建对接平台。

(七)各部门、各学院要全员发动,广泛利用教职工、校友等社会资源,积极为困难毕业生寻求就业岗位或见习岗位。

(八)针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各学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充分认识当前的就业形势,引导他们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就业创业。

(九)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各学院要大力宣传并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和集美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1、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得到政府一次性求职创业经费补贴。

2、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本科生,可向学校申领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3、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毕业生,如确有需要,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反映,帮助他们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助,减轻他们的求职负担,促进他们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就业。

(十)各学院要积极做好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的信息追踪,持续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服务,切实做到“离校不离心、服务不断线”。

八、成效总结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与落实,材化学院就业人数取得显著提升并有效解决了就业困难生的就业问题,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呈现上升趋势,如下表所示,这说明,计划的实施还是取得一定成效的。

就业援助方案 篇16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服务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二、活动时间

20xx年8月—10月

三、重点援助对象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目标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五、具体措施

(一)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各镇街、社区(村)通过对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同时,充分结合《关于加强北辰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健全援助工作台账,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区、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各类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发一批门槛低、有保障的社区服务型岗位。

(三)制定就业援助计划。区人社局指导镇街、社区为援助对象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有见习需求的,匹配专业方向,提供精准的见习岗位信息。

(四)组织系列送岗活动。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运用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服务模式,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招聘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举办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五)加快援助政策落实。通过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就业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托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对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对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和区残联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加强配合、协同推进,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具体举措。区、镇街、社区(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专项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就业援助方案 篇17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协助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化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能过剩和脱困升级中分流安置的职工,有效缓解春节后外出务工人员集中求职的压力,按照省总、市总工会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月”春送岗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月13日至3月7日。

二、服务对象

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各类求职人员。

三、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运用互联网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宣传国家推动化解剩余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职工实现再就业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宣传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政策措施。

(二)走访了解企业招聘情况。本次活动县总工会将组织专人带队深入到全县各级企业,对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对企业拟招聘的信息进行详细的归纳整理后,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深入双联村,送岗位解民忧”活动。县总工会组织领导带队深入到双联点,开展春送岗位下乡活动,积极为有在附近就业意愿的村民,按照掌握的技能和要求,组织参加招聘单位的应聘,切实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求职困难问题,增加家庭收入。

(四)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工会职业培训作用,广泛开展“定向式”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县总工会计划年内组织劳动技能培训2期,300人次。

四、活动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工会在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稳定职工工作,尽量避免出现“用工荒”问题的出现。

(二)积极汇总和发布企业招工信息。各基层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与企业方沟通衔接,了解企业20__年招聘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总工会,便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侯

联系电话:

就业援助方案 篇1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二、活动时间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三、针对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五、步骤安排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方案 篇1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三、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四、工作目标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五、活动内容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方案 篇2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就业援助活动工作,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有效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特制定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1月24日。

四、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退役军人、城市困难群体;

(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五、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实现辖区内援助对象人员底数清、就业需求明。

(二)帮扶到位。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得到重点帮扶。

(三)全面宣传。使辖区内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就业扶持政策主要内容、具体申请程序和经办机构。

六、活动内容

(一)全面走访、登记建册。以乡镇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入库。

(二)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结合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要加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突出重点,集中帮扶。各镇要将援助对象人数多、帮扶难度大的自然村作为重点地区,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加强工作指导,协助解决问题,提升活动效果。要将困难企业职工作为重点人群,及时提供就业帮扶、落实就业政策,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

(四)跟踪回访,巩固成效。各镇在活动期间,对援助对象要开展跟踪回访,提升援助效果。对重点援助对象至少回访一次,了解就业情况,协调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稳定就业。注重总结经验,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出现服务走过场等问题。

(五)深入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知晓面,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帮助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展开。

(二)精心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残联组织、总工会要指导、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做到真情帮扶、个性服务、精细援助、动态管理,确保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三)及时总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总工会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于20xx年2月1日前,将就业援助活动情况总结、统计表纸质版分别报送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