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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六稳”“六保”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系列招聘活动,方案如下。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扎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确保我县就业局势稳中求进,进中向好。

三、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1日-2月14日

(二)活动主题

春风送“岗”,“就”等你来!

(三)服务对象

1.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近两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以及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2.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工作举措

(一)活动宣传乡村全覆盖。活动期间,全县共安排38场线上线下招聘会。一是各乡镇、村要及时通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渠道发布《20xx年怀远县“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会安排表》(附件1)、《20xx年怀远县重点企业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等信息,广泛宣传招聘信息、引导返乡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二是县人社局组织印制招聘会安排表和企业招聘宣(领取地址:县人社局304办公室),各乡镇安排专人领取、张贴到各村委会(社区)宣传栏,确保招聘信息直达基层,求职者足不出村就能享受到“立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县融媒体中心要提前做好活动预告,活动期间及时跟踪报道,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活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活动期间至少开展3期线上送岗位到家活动;指导、做好2期“直播带岗”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等)

(二)巡回招聘乡镇全覆盖。本次专项活动做到全县18个乡镇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要做好招聘活动场地的协调与安排、疫情防控、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县经济开发区组织参会企业,每场招聘会不少于10家,各乡镇确保每场参会人数不少于50人;县人社局负责专项活动的调度、协调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各乡镇等)

(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全覆盖。有关部门做好退捕渔民、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信息统计,1月30日前填报《怀远县就业需求统计表》(附件3),积极引导其参与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县人社局开启“就业直通车”,各乡镇组织有求职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乘坐就业直通车,到园区重点企业参观并选择匹配的岗位,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现场求职者,直接开启就业直通车,确保求职者“出家门,上车门,进厂门”,就业之路安全有序。各乡镇根据《怀远县服务企业用工目标任务分配表》(附件4)按时完成任务并于2月25日前报送《XX乡镇推荐就业花名册》(附件5)纸质版并加盖公章。(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各乡镇等)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招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践行“学党史,办实事”活动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抓细抓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压实工作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做好风险防控,强化安全保障。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招聘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时疫情防控实际,落实防疫举措并做好交通等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三)强化督察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部门要紧盯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县领导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现场指导、督察,发现思想懈怠、工作不力、疫情防控不严实、报送台账不及时、未完成任务指标等情况的,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工作开展有创新、有亮点,完成任务质量高的,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并在年度就业统筹工作考核中酌情加分。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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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2

一、活动目标

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中;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

二、服务对象

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2日—3月20日。

四、工作内容

(一)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免费服务。所有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都要将农民工特别是因失去工作而返乡的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纳入公益性服务范围,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内容组织、服务形式安排、服务场所布置、服务信息提供等各个方面,都要采取适合于农民工的方式,使服务见到实效。各地要根据有关要求,落实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服务的职介补贴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主动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有利于扩大对农民工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的补贴发放机制。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切实保证春节后对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建立返乡农民工数据库和企业沟通机制,为就业服务做好准备工作。春节前,各地要设立返乡农民工监测调查点,对已返乡农民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返乡原因、今后外出务工或返乡创业意向,建立动态基础数据库,为节后有组织的开展劳务输出、培训和返乡创业提供基础数据。活动期间,各地要积极开展与农民工主要输入地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同时要在春节前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摸清本地企业春节后一段时期的用工增减意向、规模和岗位技能要求,特别是要结合农民工就业意向数据库,集中采集一批合适他们的就业岗位,为春节后就业信息发布、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和集中招聘洽谈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时要开展春季用工需求状况抽样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用工需求状况,为农民工提供信息引导。

(三)开展“诚信服务”活动,推荐放心职介,引导农民工到合法职业中介机构求职。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检查评选活动。各地通过检查评选活动,选出一批工作较好、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确认无违规行为、群众较满意的民办职介机构,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授予“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标牌。并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面向基层,深入群众的优势,以在黑板报或宣传栏上张贴的形式,公布出“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单。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单报省就业局备案。

(四)集中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在20xx年2月2日至3月25活动期间,各县、区要集中举办2至3次适合农民工的专场招聘洽谈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至少指定一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服务。2月16日至20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周,请各县、区要认真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基层组织、服务机构,提前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沟通平台,通过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送岗下乡等方式,集中帮助一批进城务工妇女、青年等各类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要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活动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的时机,以“技能帮我找工作”为主题,有针对性的组织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对有创业意向的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要积极对其开展创业培训和宣传创业优惠政策,鼓励返乡农民工或流动农民工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

(六)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周活动。20xx年2月9日至2月14日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周活动。各县、区要设立专门窗口,开展创业促就业、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政策咨询。活动期间,各县、区要至少集中举行1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为主的适合农民工的政策宣传活动。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印制一些方便农民工的各类宣传资料(简称“春风卡”)。“春风卡”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授予的“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求职指南、劳动保障有关政策、维权事项、举报电话等。要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放心民办中介服务机构、车站等地免费向农民工广泛散发。同时在进城求职务工集中的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农民工到依法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择业。各地要免费对初次外出务工农民工开展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

(七)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活动。20xx年3月2日至3月8日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对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或人力资源机构进行检查,并根据举报投诉查处取缔非法或违规中介机构,严厉打击假借中介实施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八)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系列宣传活动。各县、区要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春风行动在云南”为主题的系列报道,对“春风行动”的内容和成效进行集中宣传。宣传重点包括:各级政府关于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农民工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承诺和措施;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诚信服务的典型事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20xx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投诉电话;对以职介为名的欺骗活动、非法职业中介行为和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曝光。

五、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12日-2月2日)

春节前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安排。摸清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和当地企业节后用工情况、加强民办职介机构检查、推荐放心职介服务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2日-3月25日)

春节后重点进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提供信息和服务、提供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召开专场职业供求交流会、针对农民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发放“春风卡”、加强创业促就业和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引导和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统一活动阶段:(20xx年2月16日-2月20日)

依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共同组织,统一开展的“春风送岗位”周活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收集适合的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全国范围的沟通平台,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实现转移就业。

(四)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

总结本次行动的经验,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

六、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地劳动力流动的实际情况,以农民工在活动期间切实得到服务为目标,研究制定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将“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服务,在春节前对民办职业中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通过宣传诚信服务理念和树立诚信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典型等方式,在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中倡导诚信服务。在春节后要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假借职介进行诈骗的各类犯罪行为。

(三)在活动期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将本次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和《20xx年春风行动系列统计报表》上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xx〕2号)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黔东南州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州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局党委“1234”工作思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首批推出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税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5大类20项99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提升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为推动黔东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配合总局、省局组织开展好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做好收集需求的分析及响应,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做好常态化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工作,按照“分级响应、上下联动、限时研究、及时响应”的要求,持续做好诉求响应。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建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依托税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沟通方式,辅导纳税人线上办理涉税业务,有效解决“线下跑、找人难、耗时长”的问题。组织开展纳税人“大走访”专项活动,加强征纳沟通,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增进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及时更新运维12366知识库,做好知识库共享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对升级改造后的电子税务局和税企互动平台进行应用和推广,配合省局探索实现在线交互服务。

2.政策及时送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消息服务的涉税信息收集、推送等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获取涉税消息服务,便捷了解税收政策。在省局指导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实现智能推送、双向提醒。按照工作要求对税收新政、纳税人端软件升级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的实操制作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类办税指南开展宣传、辅导,接受咨询。按照省局统一布署,拍摄、制作税收新政为主题的新媒体产品,丰富宣传产品的内容和形式,以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并在州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及州内主流媒体进行展播。

3.问题及时解决。积极配合省局更新发布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操作指引,畅通征纳互动渠道,完善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功能。

4.关注个性需求。围绕“优化现场服务”“响应特定需求”“便利智能服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办税服务场所特殊服务设施,积极推行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措施,加大涉税软件适老化改造后的宣传引导,定向解决特殊人员办税缴费的难题,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获得感。对全州外语人才进行摸底,组建外语服务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外语服务,消除语言沟通障碍。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的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招募税收志愿者组成的苗语、侗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服务团队,为我州少数民族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服务。配合省局做好优化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软件的界面设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界面优化,对社保缴费查询等事项提供字体放大、操作提示等适老化服务。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体验。积极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智慧办税服务区,积极引导进厅办税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涉税业务。加大自助办税推广力度,向省局提出丰富、完善自助办税终端功能的可行性建议,做好车辆购置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自助办理。积极配合省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完善,落实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好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贵州税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引导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全省通办事项。加大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宣传引导力度,切实简化事项办理程序,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大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后的加大宣传引导。配合做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跨省办理工作。

7.减少资料报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配合省局组织做好第二批实行承诺告知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落实工作,规范业务办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领用。收集纳税人对政策、风险、办税提醒的意见反馈,与线下网格化服务相结合,精准派单给相应的网格员,及时响应纳税人进一步提供咨询辅导服务的诉求,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落实好“一户式”专票电子化制度机制,做好信息归集和网格化服务与管理,落实专票电子化试点岗责体系,做好电子专票同步核定以及开票引导。落实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工作要求。在窗口、自助等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做好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的代开服务辅导,满足纳税人便利开具发票的需要。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前的调研、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按照省局布署做好我州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精准推送服务。配合省局在窗口、自助等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增加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的代开服务,满足纳税人便利开具发票的需要。

9.提速退税办理。按照总局、省局要求简化申报资料,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时限内办结每户每笔退税业务,防止超期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低于5个工作日。配合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在省局指导下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探索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局统一布署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建立健全大企业日常服务沟通渠道,做好大企业纳税人税收政策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做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工作,根据纳税申报情况及时向法人、财务负责人推送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加强与工商联、民建贵州省委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税收协作机制的作用,通过第三方引导民营企业关注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税收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涉税难点,发挥好“银税互动”的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税收服务工作。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状况展示,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银税互动”服务。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群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共享范围,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2.完善缴费服务。认真按照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身份及标准做好社保缴费征收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配合省局梳理社保缴费相关事项,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等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便利缴费人办理社保费缴费事项。配合省局优化完善社保费退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发布办理指南,积极引导缴费人线上办理退费申请事项。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志愿服务活动。投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宣传辅导材料,丰富宣传的形式和渠道,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支撑系统”,有序推进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提示提醒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年度汇算填报方式优化工作,加大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帮助其掌握填报方式的变化,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以及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优化功能的宣传辅导,充分响应扣缴义务人的办税需求,让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按照税务总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做好试点发票领用开具风险提醒工作,编制操作规范,稳妥推进试点,做好试点总结工作,并为推广做好充分准备。落实税务总局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底线,强化跟踪督促,对违反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配合省局落实税收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紧盯税收执法和服务各环节,尤其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事项,适时开展督察内审。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稽查监管模式。推进我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贵州省双随机联席办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和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无风险不立案,无风险不打扰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实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推行无风险不检查,小微企业少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鼓励实体经济开展自查,实施帮扶式自查和说理式执法,重点打击偷逃税、虚开发票和骗取退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16.保障合法权益。在制订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开展权益性审核,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打造公职律师咨询服务中心,及时妥善处理涉税争议。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制定黔东南州税务局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程,强化对内提供、对外提供及外部获取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州税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资料、数据等问题。落实已共享数据免填报,帮助纳税人便利办理出口退税。配合省局做好与残联相关数据的互联共享,抓好残保金征收管理,加大对优化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的填报宣传,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8.深化国际协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筛选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企业,制作清册。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等为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配合省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

19.促进社会协同。按照省局布署,扩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排查,加强机构信息报送监管;统筹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加大涉税专业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通过州局网站、微信及相关媒体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组织开展20xx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关注信用状况。按照省局布署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办税人员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纳税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适用对象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提醒。落实好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及时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将纳税信用修复准期处理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核,对税务人员开展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等政策培训,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按月更新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依法提供联合惩戒部门使用。按照纳税信用修复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支持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党建引领,提升站位。全州各级税务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工作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各级税务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

(二)统筹推进、同步开展。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措施的推动落实,建立纵横联通的联络员制度,对标对表跟进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做实做好贵州税务“贵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各地税务机关要按季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行动,让便民春风四季长吹、常吹常新。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州局将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督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掌握“春风行动”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适时对干部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检查,确保每一位干部成为“春风行动”的实施者、宣传员。要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示范岗、示范厅。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的“春风行动”政策及便民利企措施宣传解读活动,扩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晓度和可及性。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面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认同感更强,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