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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精选5篇)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 篇1

为打造“美丽苏州满意城管”品牌,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提高商户文明意识,树立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二届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寻访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精选5篇)

一、寻访评选对象

全市沿街商户。

二、寻访评选条件

寻访推选对象应是模范带头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的商户,符合《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商户周边管理要素丰富,同一道路候选沿街商户不超过3家。

三、流程步骤

1.寻访发动。各县级市(区)广泛组织发动,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寻访、挖掘工作。各地相关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现场查看市容环卫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星级商户”。

2.选送推荐。各县级市(区)汇总前一阶段寻访的“星级商户”,对商户进行认真考察,推荐优秀候选对象。按照“总量控制、兼顾均衡”的原则,确定推荐商户和名额,每个县级市(区)推荐名额为30个。

3.资格初审。市局相关处室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对报材料敷衍应付、不符合要求的商户,不具备参选资格。材料要求为:每个商户150字的简介,主要描述近年来在落实市容环卫责任方面的典型事迹。内容真实、不夸大、不杜撰;文字通顺精练,事例详实。提交推荐材料的同时,请一并提供推荐对象的3张照片,照片要能够展示商户形象,体现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效果。

4.宣传推介。采用集中加分散的形式,对推荐出来的商户进行展示。即日起至10月底,各地即可根据此次活动的有关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明确专人对接,陆续上报星级商户推荐名单以及相关材料。各地要采取形式多样、鲜活的举措,在本区域范围对推选商户进行展示,营造褒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5.评选评定。在前期宣传展示的基础上,拟在11月通过新媒体,组织第二届“星级商户”网上投票活动。在网络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参与评审,给每位候选商户评分,按综合评定情况,拟定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局党组确定。

6.集中展示。市城管局将举办第二届“最美商户”评选结果公布暨“星级商户惠商亲商”政策服务礼包发布线下活动,邀请星级商户代表现场领取奖牌并发表承诺倡议。具体日期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寻访评选活动,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有序推进。

(二)严格评选规程。在评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苏州市市容环卫责任星级商户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各类媒体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商户的知情率和参与率。

(四)材料报送要求。各县级市(区)填报相关推荐表格及照片,于10月26日前报送至市城管局市容处,邮件请附上本次活动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 篇2

为了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化,提高广大经营户自我管理的整体素质,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根据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现状,依托朝阳路党建“示范带”项目工作,现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活动,要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以民为本的评定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和谐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引导经营户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新风尚,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评选范围

禹会区辖区朝阳路党建“示范带”范围内从事店铺经营并记录在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党员商户。

三、评选内容

(一)评选标准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标准包括:守法经营 、日常管理、群众投诉、数字化案件、门前三包等五项重要指标,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它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结合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标准如下:

守法经营: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项经营手续证件齐全。

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禹会区城市管理局日常管理工作,自身能严格按照市容管理条例和其它规章制度开展经营活动。

群众投诉: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群众举报投诉。

数字化案件:商户因自身违规行为被市数字化监督中心进行信息采集并形成数字化案件。

门前三包:一包不出店占道经营,所有货物摆放在店内;

二包环境卫生,保持门前干净整洁,拖把、桌凳等以及其他各种杂物不摆放在门前;三包车辆停放有序,自有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无划线摆放处,在指定区域停放;上下货车辆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停放;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不得占用机动车位。

(二)评选“星级”

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总分100分,分三个档次,评定周期为1年。

首年度全部党员经营户均授予“五星级党员经营户”称号。次年,根据党员“星级经营户”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党员经营示范户”称号;得分80—89分的,降星为“四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79分的,降星为“三星级党员经营户”,得分70分的以下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评选程序

根据辖区中队上报的党员经营户名单,由局办公室进行实地考察,形成星级评定书面意见,上报区城市管理局,经区局研究确定党员“星级经营户”名单,为星级经营户颁发牌匾及其证书,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公示,以资鼓励,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四、相关奖惩

(一)党员“星级经营户”评定周期为1年,在当年度被评为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根据星级等级给与适当奖励。

(二)获得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的商户,在经营期限内违法经营,被相关部门处分,撤销店主党员“星级经营户”称号,收回党员“星级经营户”牌匾。

(三)对评比中得分位于末位或分数少于60分的经营户,则在禹会区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黄牌通告,并记录到禹会区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加强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推动禹会区城市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党员“星级经营户”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指导,示范推进。在评选工作中要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星级经营户示范作用;引导各经营户争创“星级经营户”,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各辖区中队要认真搞好党员“星级经营户”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经营户推荐上来。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化“信用+承诺”管理机制,提高沿街商户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市容环境,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市容环卫责任履行情况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为使“星级商户”评选更科学、合理,星级商户更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素质、推进城市市容市貌长效管理为目标,增强广大市民及商户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秩序的自觉性,构建整洁靓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

二、评选范围

淄博经开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沿街商户。

三、评选依据

根据《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淄博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挂规定》等进行考核评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星级商户”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市貌科,负责统筹、指导、协调评审工作。

五、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共包括环境卫生方面、餐厨废弃物处置方面、油烟污染防治方面、市容市貌方面及涉及市容环卫的其他方面,具体评选标准见附件。

六、评选方式

(一)签订承诺书。市容市貌科与沿街商户签订承诺书,商户承诺自觉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并积极参与“星级商户”评选活动。

(二)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沿街商铺加强全面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商户违规问题登记备案,参照评分标准扣除商户当月分值。

(三)定期考核、动态评定。每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星级商户”管理系统根据日常巡查监管扣分情况实时生成各商户当前考核得分情况,并根据商户考核得分对当前商户等级进行动态评定。

七、评选等级设定

根据考核分数评定商户等级:满分为100分,分数在95分及以上评定为“三星商户”;85~94分评定为“二星商户”;75~84分评定为“一星商户”;60~74分为“黄牌商户”,60分以下为“红牌商户”。

八、奖惩办法

(一)公示公开。在各沿街商户店内醒目位置悬挂公示牌对评选等级进行公示,同时通过在道路显要设置的公开栏内对“星级商户”评选情况进行公示和宣传。

(二)星级激励。对获得“三星商户”称号的商户,通过街道公开栏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表彰和重点推荐,协调物业对当月物业费予以适当减免,并将经营户纳入守信记录进行正面激励,除投诉举报和专项执法检查外,免予日常巡查检查。

(三)红黄牌惩戒。对“黄牌商户”、“红牌商户”通过街道公开栏进行公开曝光。对达到失信标准的商户报送区城管委,并协调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消防、物业等部门进行信用惩戒,市容市貌科对红黄牌商户实行重点监管,“黄牌商户”每两天上门督导检查一次,“红牌商户”每天上门督导检查一次,直到经营户将问题整改到位。

九、实施计划

(一)20xx月8月底前完成深圳路商业街“星级商户”评定试点工作;

(二)20xx年3月份开展碧桂园沿街商户“星级商户”评定工作;

(三)20xx年6月份开展姜萌路白寨商业街、大姜商业街“星级商户”评定工作;

(四)20xx年12月底前对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全面推广到位。

十、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商户市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经营及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要多方筹集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增加硬件投入,为“星级商户”评选工作奠定基础。要建立评选“星级商户”活动长效机制,确保评选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三)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局各科室、北郊镇城管执法中队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司其职,积极履职,严格对照评选标准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使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市容市貌科要会同督办科加强对评比工作的检查督导,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 篇4

为提高商户的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经商环境,肃宁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就市容市貌开展“星级商户”评选活动,并对星级商户给予表彰奖励,为使“星级商户”评选更科学、合理,星级商户更具有示范性,经过仔细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为出发点,增强广大市民及商户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秩序的自觉性,构建整洁亮丽、文明和谐的明星县城。

二、评选范围

县城区范围内所有沿街门店商户。

三、评选依据

根据《河北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条例》、《肃宁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肃宁县“门前五包”实施办法》等相关法规予以评选。

四、组织机构

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户推荐的民意代表、社会监督员和城市管理局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星级商户的评比和审定工作。

五、评选等级设定

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星级商户”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对所有商户进行评分,分数排在前十名的商户评定为“星级商户”;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商户。

六、评选标准

(一)商户与城管局签订“门前五包”协议。

(二)做到责任区内卫生清洁。

1、“五净”地面净、墙面净、树根净、设施净、路沿石边净。

2、“六无”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渣土瓦砾、无瓜果皮核、无纸屑烟蒂、无堆放废品。

3、“四及时”及时铲除杂草、及时排除积水、及时清理树叶、及时清除积雪。

(三)做到责任区内的公共秩序井然。

1、责任区内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店外屠宰、乱设摊点等现象。

2、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问题。

3、各种车辆必须按要求停放整齐。

4、做到不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严禁占卜、看相等封建迷信活动。

5、建筑装修施工必须围挡作业,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理,车辆进出施工现场道路要进行硬化。

(四)做到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美观、洁净。

1、建筑物外立面不得随意吊挂、晾晒或乱贴乱画,对乱贴乱画小广告要及时清除。

2、安装的空调、遮阳棚、防护栏等要求安全、整洁、美观。

3、广告牌匾设置要求统一规范,陈旧破损或不合乎设置要求及标准的要及时更换。

(五)做到责任区内绿地干净整洁。

1、不向草坪、绿地、树根泼灌污水、热水,不倾倒垃圾和有害物质。

2、不践踏花草,不攀折树木。

(六)做到责任区内市政设施洁净完好。

1、临街门店前的照明设施、站牌、公益广告牌、沟盖板、果皮箱、人行道彩砖、公用电话亭、雕塑、健身器材、护栏等设施干净无损。

2、出现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市政部门,发现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举报。

七、评选程序

按照评选标准,由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评比,每半年进行一次,并确定分值,年终两次得分平均值排名前十的商户确定为“星级商户”,并授予“星级商户”牌。

八、奖惩办法

(一)对获得星级牌的商户,在县“三干会”上予以表彰并奖励现金1000元。

(二)一次评比分值在70分以下的商户为不达标商户,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不达标的且整改无效的商户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曝光并通报批评,同时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规章予以相关处罚。

九、保障措施

(一)此项活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搞好宣传发动,协调好各方面力量,推动方方面面尽快行动起来,确保活动既形成声势,又扎实有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广大商户市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经营及生活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要多方筹集资金,安排专项经费,增加活动的投入。要建立评选市容市貌“星级商户”活动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的持续健康开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评审委员会将对评比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随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和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评比活动顺利开展。

星级商户评定方案范文 篇5

为提升城市街巷市容市貌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精致街巷环境,加快做好政府自上而下管理与群众自下而上参与的有机结合,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推行“街巷长制”的工作基础上,创新实施街巷商户信用评定制度,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实行“街巷长制”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自查自治的文明意识,进一步激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主动发挥正能量,主动营造清洁优美、秩序井然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任务目标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引领,以信用积分制度为抓手,建立街道综合信息网络平台,组建信用评定工作机构,科学制定信用评定标准,综合运用信用评定结果,鼓励引导街巷商户从业人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主动参与,自愿遵守城市规范,自愿服务城市管理,逐步形成干群齐心合力提升街巷精细化管理水平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

选取仙营路、绿地西巷为试点区域,分头同步进行设计建设信息平台、制定信用积分制度、组建信用评定机构等工作事项。

(一)建立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在街道“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上增加开发,要具备:

(1)准确定位街巷“小巷管家”、城管执法人员、网格员等,并能利用智能手机随时上传信息;

(2)平台可对接收的信息对照信用评定标准进行智能化加减分值;

(3)平台要充分考虑随时对接市区信息网络平台。

(二)制定积分制度。以商户为单位研究制定信用积分制度,采取计分管理,一个自然年为一个计分周期,初始信用积分为60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济宁市城区市容市貌管理规范等,制定出台加分减分标准;利用信息平台,对照加减分标准,动态增减信用积分。按照信用积分定期评定信用星级并利用信用二维码进行公开公示。制定《仙营街道商户信用管理及星级评定办法(试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执行。

(三)完善基础设施。按照最新标准制定门前包保责任牌;逐户生成信用二维码,二维码与责任牌同一版面悬挂在商户门口醒目位置。

(四)组建工作机构。街道成立街巷商户信用评定办公室,依托街道“街巷长制”、“小巷管家”、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城管执法队伍等力量,建立街道街巷商户信用评定机制,信用评定办公室统一协调信用信息上传核实、信用积分统计、信息平台操作、信用星级评定等工作。

(五)公示信用等级。商户信用星级按照“月、季、年”完成评定后利用门前信用二维码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在街巷路口位置制作公示牌公示,群众可通过公示牌和扫描二维码查询该商户信用等级。

(六)制定奖惩制度。街道对信用等级高的商户,采取发放荣誉证书、享受辖区公共服务场所VIP、受邀参加街道组织的各类活动、积分兑换商品等形式大力公开表扬奖励,对信用等级低的商户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四、信用信息处置、管理流程

街道严格执行信息征集工作流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全面采集每条信用信息;信息流通实行闭环管理,严格保护社会法人商业秘密及自然人隐私。

(一)信息上传。街巷长、“小巷管家”、城管执法队员、网格员、社区干部等“巡查员”可通过手机端口上报信息。

(二)信息接收。由街道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接收信息。

(三)审核确认。通过街道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确认商户信用信息后对其信用积分进行智能化加减分值。

(四)星级评定。按照系统统计信用积分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商户零至五星级评定。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用商户积分评星定级工作由仙营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专班统一组织领导,街道相关内设机构要严格听从安排,积极配合工作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发放明白纸、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户信用积分制度,做到户户参与、人人皆知;及时宣传五星级信用商户,引导商户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向上级媒体报送典型做法,在全社会广泛宣传。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信用积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加减分程序,强化现场证据纪实,严厉处置人情加分、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信用评定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