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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精选7篇)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1

一、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精选7篇)

站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增强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思想自觉,把根治欠薪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处、所、股、室、中心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从执法到普法守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全过程、全时空、全方位努力为根治欠薪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聚焦重点难点,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要求,重点围绕落实“两清零”目标,突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加强工资支付日常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做好行政执法监督日常工作,确保相关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

责任股室:行政执法监督股

(二)推动欠薪纠纷从集中化解到及时就地化解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先行,大力加强涉及农民工欠薪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工作协调联动,完善农民工欠薪工作常态化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实现治理欠薪矛盾纠纷从源头上抓、从根子上抓,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实现矛盾不上交。

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各司法所

(三)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

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行动,依托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开通根治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对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各司法所积极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上报并提供法律援助前期指引。

责任股室:县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

(四)统筹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组织律师持续开展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帮助农民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并与“法援惠民生·服务农民工”“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统筹衔接,进一步扩大活动规模,延长活动时间,打造活动品牌,推动活动开展常态化。加强和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法务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组织司法鉴定机构认真做好农民工欠薪维权诉讼专门性问题的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依法为农民工欠薪维权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司法所

(五)加强根治欠薪法治宣传。

专项行动期间,普法督导股、各司法所要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劳动用工单位和个人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和给付报酬,营造根治欠薪的良好环境。

责任股室:普法督导股、各司法所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群众满意成效

各处、所、股、室、中心要依据职责细化具体措施,加强工作协调,积极与人社、财政、银行等部门做好沟通衔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支撑性材料统一报送至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玉林市委、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形成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舆论氛围和根治欠薪声势,促进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特制定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我市组织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集中开展根治欠薪专题宣传培训;在重点产业园区、工程项目集中区域开展根治欠薪宣讲会,宣传周等活动;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开展“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让根治欠薪宣传进工地、到项目,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常驻办公地周边、工程项目部、农民工集中区、农民工宿舍区等区域,以及城市主要交通道路悬挂根治欠薪标语、横幅。(责任单位:市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开展,治理欠薪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二)媒体宣传。以我市开展的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切入点,全面宣传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部署,对我市接受检查的建筑项目、各用人单位开展的根治欠薪工作进行报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网络宣传。我市新闻网站设立“根治欠薪”专题页面,及时发布“根治欠薪”工作信息,及时转载本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相关报道稿件,不断提高我市根治欠薪工作的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新闻网站,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在政府或部门网站开设根治欠薪工作专栏,及时传递根治欠薪工作信息和政策,并更新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市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开展,治理欠薪重要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五)社会宣传。一是利用建筑工地围档开展宣传:市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围档(包括新开工地)要间隔喷涂宣传标语,更新或重新张贴维权告示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开展)。二是选择人流量大,人群密集的路段、公共汽车站投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根治欠薪标语(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六)对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黑名单”)应列尽列并进行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市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北流市支行,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七)及时报送根治欠薪宣传稿件。人社部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根治欠薪宣传稿件每月不少于1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持续开展)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0xx年1月中旬为集中宣传时间,各单位要在此之前将各项宣传工作布置安排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根治欠薪”宣传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根据自身职责,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确保宣传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牌、宣传标语、墙体公益广告等,要做到整体美观大方,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各部门通力合作。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对欠薪行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知法守法素质,以确保取得明显的宣传成效。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3

根据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浙治欠办发〔20xx〕1号)和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通知》(台防欠办发〔20xx〕8号)工作部署,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实施的行动重点

此次行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食品、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突出政府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生产经营困难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其他企业。

二、实施的行动内容

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审批监管、资金落实和工程款按期结算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五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三、实施的行动方案

本次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分阶段实施:

一是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严格落实《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标准、负面清单和动态管理措施〉的通知》(浙治欠发〔20xx〕1号)(文件已转发),根据各自的职责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结合东城街道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同时,各村、各办需组织动员用人单位对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做到无历史拖欠、无新拖欠。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春节前)。东城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欠薪。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即20xx年10底前发生的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进一步深入隐患排查。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排出时间表,对区域内企业欠薪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和国企项目以及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密集型制造、食品、服务等其他企业进行排查核理,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掌握欠薪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务必要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纳入综合治理,发现隐患及时化解。

(三)进一步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建立欠薪案件限时办结机制,严格落实一般欠薪纠纷1日内调处解决,重大欠薪案件7日内妥善处理的规定,确保快介入、快立案、快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要进一步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联合惩戒,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适时向社会通报情况,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全天候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落实专人负责欠薪案件处置联络等工作,强化工作统一调度。严格执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发生重大欠薪案件的,在快速妥善处置的同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案件处置等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六)进一步落实舆情管控引导。要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和广大农民工遵法守法,树立理性平和的心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街道宣传部门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各有关科室对各类新闻媒体及网络反映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主动公布相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对恶意炒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辖区内派出所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4

随着20xx年元旦、春节临近,农民工工资支付即将进入高峰期,欠薪问题也将进入易发多发期。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兜住基本民生底线,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阜人社明电〔20xx〕5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推动依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执行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部署应用安徽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数据汇聚对接情况;五是历史遗留欠薪案件集中化解处置情况;六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七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八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二、行动目标

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确保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妥善解决、欠薪隐患得到及时排除。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12日至11月30 日)。各村(居)各部门要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各村(居),结合实际开展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要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企业实际,釆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二)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曰至20xx年春节前)。

镇治欠办将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社保所牵头,会同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确保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落到实处;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到“系统进工地、数据传上来,实时有监控”,全面提升根治欠薪信息化水平;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一案一册”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力量,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督导督办、明察暗访,督察有关情况纳入对各地20xx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系统治理。

镇治欠办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按照《条例》 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抽调成员单位的执法人员组建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对欠薪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针对行业特点、欠薪因素等,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上“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推广应用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反映平台小程序,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

要用好用足《条例》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对查实的相关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惩,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因欠薪导致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的,要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按照“先清偿,再追偿”的原则,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先行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因争议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要全力保障被拖欠工资农民工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失职问责力度。

对工作进展缓慢、欠薪问题突出的地区,镇治欠办将派员实地督导;对疑难复杂的重大历史积案挂牌督办,尤其是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可能出现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陈案,属地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调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案件化解清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 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问责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各村(居)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和工作总结,20xx年12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具体专项行动方案报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见附表)。

在行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20xx年春节前各地报送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5

根据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行业管理、分级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黄治欠字﹝20xx﹞1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此次行动以贯彻落实《条例》为抓手,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及推动依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工资情况;二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工程建设领域执行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四是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部署应用“智慧黄山”信息系统及与安徽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信息系统数据汇聚对接情况;五是历史遗留欠薪案件集中化解处置情况;六是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七是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八是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二、工作目标

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xx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动态清零,确保历史遗留欠薪问题妥善解决、欠薪隐患得到及时查处。

三、时间安排

冬季专项行动从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春节前,按二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20xx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各企业要落实“谁用工、谁负责”工作要求,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各企业要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在建项目及历史遗留欠薪问题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形成本企业所承建的在建项目清单和根治欠薪问题隐患清单,并于20xx年12月8日前报送县住建局建管股(附件1)。

(二)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春节前)。按照祁门县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检查领导组的统一安排,我局将会同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欠薪问题突出地方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带案督查。督促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根治欠薪信息化水平;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一案一册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项目、欠薪人数、欠薪原由、欠薪金额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项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按照《条例》要求,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没有限期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担起政治责任。成立以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建管、城建、质安为主要部门的祁门县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检查领导小组。

各企业要成立相应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统一要求,在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做到家底清、人数准、金额准、措施到位,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系统治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用工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监理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对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班组、工种和关键节点的排查。对欠薪多发的项目,我局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欠薪案件受理和上报,会同县劳动监察 大队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重大欠薪违法企业、行为人做到应列尽列,落实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增强底线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杜绝群体性讨薪事件发生,用工企业要健全做好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查明情况,快速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防发生冲击底线的'欠薪案件。对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将通过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或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清偿欠薪或垫付部分工资(基本生活费),帮助被拖欠工资农民工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五)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失职问责力度。对存在不重视、敷衍应对,欠薪问题突出的项目企业,由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派员实地督导;对疑难复杂的重大历史积案挂牌督办,尤其是欠薪数额大、涉及人数多、可能出现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陈案,将专项调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案件化解清零;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不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管责任打折扣、组织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 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做到约谈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并与企业的评先评优等挂钩,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请各建设单位担起监管责任、施工企业担起首要责任,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指定专人,明确重点目标,层层落实,为确保祁门县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挑起担,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担起责。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处管工程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芜湖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芜治欠办[20xx]1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当前根治欠薪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此次行动以全处在建及可能存在历史遗留欠薪问题的项目为重点,突出企业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方案的实施,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确保政府性投资工程“零拖欠”目标实现。

二、行动内容

1.全处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情况;

2.全处已完工但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的处置情况。

三、行动时间安排

行动分阶段进行

一是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各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向广大农民工普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芜湖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切实提高企业自身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同时,要立即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整改欠薪隐患,坚决把问题解决在萌芽、解决在自身,要对照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相关条款查缺补漏,保证规范化建设不折不扣的完成。

二是检查督查阶段(20xx年12月11日至20xx年春节前)。处各责任科室要在处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各工程科室要立即对已完工但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项目进行梳理,在20xx年“两节”来临之前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坚决防止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上访集访事件发生。处协调考核科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检查督查,对全处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规范化建设和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警监测,及时掌握欠薪单位、欠薪人数、欠薪金额,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四、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处管项目根治欠薪工作。财务科要加强与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保障工程款及时拨付,对工资专用账户开户银行加以约束,保障工资性工程款专款专用。各工程科室要对每月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到位。协调考核科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要加强与人社等主管部门联动,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违约处罚力度。各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攻坚行动,执行情况将纳入到对各项目的诚信评价中,处协调考核科在督查检查中将对各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进行分级并现场随机抽查农民工了解工资发放情况,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当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即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提前相关主管部门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一律列入实施联合惩戒。

4.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各项目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出现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 事件或极端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协调解决,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清理欠薪欠资工作方案 篇7

为在全社会营造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益、企业自觉守法、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根据《广东省解决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部门间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春节前。

二、宣传目的

为做好我市根治欠薪宣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及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宣传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开展一批普法宣传。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宣讲会、派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走进企业、走进厂区、走进建筑工地、面向企业主和劳动者,广泛宣传根治欠薪的重要意义,重点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执法处、劳关处、仲裁院,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二)发布一批宣传报道。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广东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动态》等多种渠道,及时报道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的'进展、典型案例、政府部门和优秀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执法处、仲裁院,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三)推送一批宣传短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电视台、公交地铁、户外播放平台及微信朋友圈广告等多种途径推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作的宣传短片。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办公室、执法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四)公布一批重大欠薪违法企业。市、区人力资源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布一批重大欠薪违法企业。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执法处、劳关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五)曝光一批欠薪“黑名单”。市、区人力资源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

(负责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执法处,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时限:20xx年春节前)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责任意识,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宣传活动迅速开展,有关宣传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2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