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工作方案

救助管理机构选题评议工作方案(精选3篇)

救助管理机构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省、市、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综合评估困难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救助帮扶,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关于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管理机构选题评议工作方案(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有效措施,实施精准救助帮扶,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开展困难家庭调查评估,运用多维贫困认定方法,综合评估困难家庭救助需求,提出救助意见,并会同相关部门综合实施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合力,提升救助效益。

三、工作内容

(一)打造精良评估队伍,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新的政策要试行,首先要有一批政策熟、业务精的工作人员,社会办以新招聘的协理员为主力队员,通过业务培训,政策答题等不同形式强化协理员的业务知识,他们就是主动发现机制的主要力量。再结合信息核对机制和“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二)开展困难调查评估,建立调查对象评估档案。运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对,同时由社会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村协理员组成的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召集民主评议、邻里访问,结合指标模型给定的参考数据,分析研判困难家庭需求紧迫程度、严重程度,综合考量困难家庭的困难类型、致困原因、家庭需求等,通过组织工作人员研讨会、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会,制定相应救助帮扶方案,形成一户一档、一户一案。

(三)精准实施救助帮扶,解决困难家庭救助需求。家庭致困原因设定“养老残”“残养幼”“贫养学”“健养双病”“老病残需照护”“隐性残疾”“受限失无业”“困境儿童”“慢性病”“大重病”等困难家庭类型,社会办针对困难家庭调查评估情况,制定包含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屋救助、就业救助、慈善救助、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干部帮扶等救助帮扶方案,属民政部门职能的立即实施救助帮扶,属其它职能部门职能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转介至相关职能部门,并主动协助相关部门给予救助帮扶,切实解决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需求。

(四)做好救助跟踪回访,提升救助效益。救助部门要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对纳入计划的家庭困难缓解情况进行回访,对指定的救助帮扶方案评估帮扶成效,对仍无法缓解家庭困难的要适时调整方案,继续实施救助帮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社会救助机制在全乡范围内平稳试行,成立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办公室成员为。领导组负责辖区内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精心组织实施。此次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期限为一年,分三阶段完成:20__年3月中旬以前为学习宣传阶段;3月中旬至10月中旬为政策实操阶段;10月中旬至年底为总结上报阶段,20__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乡村两级要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三)抓好评估督导。乡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评估和督导,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边试边改。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引导基层干部努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担当作为。

(四)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开展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的意义,对能体现救助特色,帮扶亮点的个案要多形式多视角展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救助管理机构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篇2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范围内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发〔20__〕86号),民政部已发布实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MZ/T025-20__)。为了全面推行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程序,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通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进一步推动救助管理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实现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提升救助管理与服务整体水平。

二、评定原则

以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民发〔20__〕118号)等政策法规为基础,民政行业标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MZ/T025-20__)为依据,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定。

三、评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可根据《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自愿申报相应的机构等级,填写《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和音像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逐级审核。申报材料经主管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报至省级民政部门审核。省级民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照《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符合申报等级标准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至民政部。

(三)组织评审。民政部组织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在核实申报材料的基础上,适时派出评审小组进行实地考察。

评审工作以现场检查、资料审核、问卷调查、电话访谈、重点检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并做出评审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五)公示公布。经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对各评定小组的评审报告和初审意见审查确认后,由民政部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民政部部长办公会议审定。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牌匾由民政部统一制作并颁发。

(六)有效期限。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有效期为5年。5年有效期内,因条件改善,救助管理机构可申请更高级别的评定,评定通过后原等级自然失效。

(七)资格复审。5年有效期满后,救助管理机构可按程序重新申请相同等级的复审或申请其他等级评定。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按规定进行复审,民政部以文件形式对复审合格的单位予以确认。

(八)退出机制。对已评定等级的救助管理机构,省级民政部门要通过重点抽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投诉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省级民政部门或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在监督检查或复审中发现不符合等级标准的救助管理机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限期未能整改的,民政部将撤销其等级资格。被撤销等级资格的救助管理机构可重新申请与评定标准相符合的等级。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救助管理机构申报国家三级、二级、一级中的任何一个等级,应符合《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关于该等级的所有评定条件。

(二)申报时间。自20__年起,省级民政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当年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统一报至民政部社会事务司,逾期视为放弃。

(三)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相关材料和音像资料,保证申报材料内容客观真实,表述清晰完整,能够证明符合等级标准的要求。申报材料涉及内容以3年为周期,自申报日前推36个自然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等级评定工作有序进行。各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行动,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扎实开展等级机构创建活动。

(二)严格把关。各地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要求申报,按标准审核,严把申报、审核质量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申报或等级资格,并且3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三)注重实效。各地要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工作方式,以等级评定为契机,切实把救助管理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救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略

救助管理机构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篇3

为巩固深化、持续深入抓好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我县救助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县救助管理工作实际,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是县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今年我县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5月份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

2.查找问题阶段(20__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将问题梳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县局民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20__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县救助管理站要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局将组织民评代表对县救助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并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结果,于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县局民评办。

4.抽查评议阶段(20__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做好“面对面”评议活动准备,积极配合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质询、点评,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迎接市局和县行评代表的检查工作。

5.总结通报阶段(20__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的总结,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县局民评办。

(二)评议方法

救助管理机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

四、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要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救助管理机构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跨市、跨县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