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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新规发布

关于网络支付新规发布正式发布,很多人担心还能不能发红包,有没有限额?会不会影响购物等等问题,下面跟一起来关注一下这些问题!

网络支付新规发布

非银网络支付新规正式发布:每日最高限额提升至1万元

今年7月31日,央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时隔近5个月的今天,央行正式下发《办法》,并宣布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办法》约束。

对比7月底的征求意见稿,《办法》主要有两方面不同。

第一个不同是,《办法》优化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方式,从两类(综合类支付账户和消费类支付账户)扩充到三类(Ⅰ类账户、Ⅱ类账户、Ⅲ类账户)。

《办法》规定,对于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验证,且为首次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Ⅱ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对于支付机构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的个人客户,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进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6户,支付机构可以为其开立Ⅲ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第二个不同是,《办法》对支付机构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支付机构分类评定情况、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制定了差别化监管措施,比如在针对个人消费者和个人卖家的消费限额两个方面就分别实施了区别化管理。

个人消费者每日最高消费限额提至1万元

其中,在个人消费者每日最高网络支付限额方面,《办法》规定,评定为“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的支付机构,可以将达到实名制管理要求的Ⅱ15类、Ⅲ类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单日累计限额,提高至1万元。

个人卖家不受每年最高20万元限额约束

对于从事电商活动的个人卖家,《办法》规定,当网络支付平台的评级达到A类且Ⅱ类、Ⅲ类支付账户实名比例超过95%时,其平台上的个人卖家只要符合Ⅲ类账户开户标准,持续从事电商经营6个月以上且期间使用支付账户收取的经营收入累计超过20万元,就可视同单位账户管理,不受《办法》中关于余额支付额度的限制。

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和快捷支付不受《办法》约束

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10万元、20万元的年累计限额,以及1000元、5000元的单日累计限额,都仅针对个人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客户通过支付机构进行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年累计限额、单日累计限额根据相关规定由支付机构、银行和客户自主约定,不受《办法》约束。

“实名制”管理是新规底线

新规一出,很多人不明白的是,央行为什么要坚持“实名制”管理?其实,就支付账户的性质而言,不难理解。支付账户跟银行账户完全不同,它只相当于你用人民币购买的预付费卡,银行存款有保障,支付账户未必如此。简答来说,银行破产了,有人赔偿,可网络支付机构倒闭了,你的钱就打水漂了。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解释,这是新规的监管底线。

樊爽文:一个是确立了支付账户的法律地位,并且特别强调支付账户要实行实名制的管理要求,这也是《办法 》在支付账户方面的底线。

根据新规,个人账户分为三类,一类账户的余额付款上限是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至少需要一个外部渠道来验证身份,比如验证身份证,二类账户的上限是年累计10万元,需要验证的东西就多一些,比如银行卡、电话号码加上身份证,三类账户年累计上限有20万元,需要更多渠道验证身份。不过,樊爽文的说法消除了消费者的某些担心,验证的活儿交给支付机构去做,消费者只要提供资料即可。

樊爽文:客观的讲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会过多的增加消费者的负担,但是对支付机构的能力和要求是提高了。消费者只需要按照支付机构的要求提供必需的信息资料,但是并不需要消费者自己去证明“我是我”,支付机构拿到这些资料以后,需要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法去核实真实性。

支付限额新规不影响购物、发红包

说到这就有人会问了,支付上限的规定会不会影响网购或者发红包?樊爽文回答不会。

樊爽文:既考虑到了目前网上支付的实际情况,也为未来一段比较长的时间留下了空间,有关的限额规定并不会影响到消费者购物,只会让大家更放心的去完成支付。

拿微信红包打个比方,如果发800块的红包,只要开通一类账户,如果要发1000到5000块的,就开通二类或三类账户,发5千到1万元的,除了开通等级高的账户,还要选择实名制落实得好的平台,则不受影响,如果要发1万以上的红包,额度不够的部分,可以通过网关或者快捷支付方式发红包。

此外更要让大家放心的是,实名验证不会影响便捷性,而是为了防范不法分子开立匿名或者假名账户从事欺诈、套现、洗钱等非法活动。

标签:新规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