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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协议书(精选3篇)

垃圾处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垃圾处理协议书(精选3篇)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医院日常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处理达成以下协议:

1、因甲方无处理医疗垃圾的经验与资质,故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集处理甲方医疗垃圾。

2、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费用人民币XX元 整,作为乙方代为处理的相关费用及劳务补偿,并每年年终统一结算。

3、甲方如产生医疗垃圾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报后二小时内到甲方医疗垃圾存放区收集取走。

4、甲方应自行准备医疗垃圾存放设施,并自觉将医疗垃圾与生活生产垃圾区分开。

5、乙方至少每月要到甲方医院检查一次,协助甲方检查指导医疗垃圾存放的实施。

6、乙方不得将医疗垃圾任意丢弃或交于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处理,否则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积极向相关卫生主管部门举报。

7、本合同自签字当日起生效,有效期 X 年,合同到期后

一周内双方未提出异议或重新签订协议,视为同意协议延续。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年 月 日 日

垃圾处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

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20xx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20xx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垃圾处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环境卫生,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和泰地界以东至体育路以西,和泰地界以南至龙城北街以北垃圾清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范围

乙方负责和泰地界以东至体育路以西,和泰地界以南至龙城北街以北垃圾的清运。

二、协议时间

从20xx年12月10日 至 乙方清理完成为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依据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叁万(30000.00)元整垃圾清理费。

四、甲方的义务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矿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4、乙方每次清运后,须向甲方领取《物料设备出门单》,并有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的签名方能出门。乙方须将此单交与甲方门卫人员,并在接受甲方门卫工作人员或相关管理人员的检查并通过后,方可将垃圾运离甲方矿区。

5、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6、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甲、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进入甲方工业广场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厂,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厂房,如发现须当天清理完毕,若再次发现类似情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乙方终止协议。

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七、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