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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自查报告(精选9篇)

国税自查报告 篇1

一、税务自查报告格式

国税自查报告(精选9篇)

税务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

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二、税务自查报告写法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三、国税自查报告范文

xx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按照贵局于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公司成立于XX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公司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矿点、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⑴、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X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X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元-1462122。25元×50%=494932。87元

⑵、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3、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4、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说明。

通过自查,我公司由于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应补缴增值税4167。13元,我公司、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分别调整如下:

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934513。92+540000+87481。37+57200+9751。72+3380+1760。40-80130=-154813元

XX年度:

调整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85412。95+494932。87元+3276。05+6000=148798。97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48798。97元×25%=29699。74元-2321。04元=27378。7元

以上所述为我公司本次自查的情况总结,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国税自查报告 篇2

税务分局是高台县国家税务局派出的全职能机构,现有公务员6人,其中党员5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承担高台县经济开发区、xx镇、新坝镇、骆驼城镇“一区三镇”58个行政村1100多户工商业户的税收征管任务,年税收计划任务3000万元,占全局税收计划的40%以上。20xx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以来,分局坚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一齐抓,依法治税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按照“弘扬国税新风、塑造文明形象”的总要求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强化管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多形式地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现了精神物质双赢,营造了和谐的税收环境。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创建文明单位,贵在持之以恒。为此,我们从组织领导、规划措施、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建立了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列入分局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分局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落实、同时考核;形成了分局长负总责,分局上下团结一心,互相配合的文明创建合力。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税收服务规范》和《“两权”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等27项规章制度,并在分局推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每个干部职工的一言一行,作为文明形象的标尺,定期监督检查,年终考核评比,实行奖罚兑现,建立了创建文明单位的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是制定规划目标。分局制定了2019年—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和创建目标,形成了“创有目标,做有方案,学有榜样”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思路。分局长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率先叫响精神文明“向我看齐”、“从我做起”的口号,并签字承诺,使创建工作措施有力,目标明确。

四是注重硬件建设。为了营造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的层次和水平,先后投资80多万元建成了规范实用的办税服务厅,购置了体育健身器材以及家庭影院、棋类牌类等娱乐设施。建起了绿色葡萄长廊,图书室藏书2019多册。目前分局已达到了“五小”(小食堂、小菜园、小浴室、小图书室、小娱乐室)“三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

二、倡导争先创优,树立文明新风

分局把精神文明创建纳入绩效考核,健全完善制度,以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以深化文明创建、提高干部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标,积极组织开展“争做文明有礼好公民,建设‘一山一水一湿地、宜居宜游宜创业’”主题实践活动。以“文明行动计划”、“学雷锋、树新风”等活动为抓手,积极倡导“八项行动”,加强干部道德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谦恭有礼、文明友善,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教育引导干部争做文明有礼好公民。在分局形成讲文明、懂礼仪、守公德、重品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创造了心齐、气顺、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一是开展了“讲党性、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学院教育平台,要求党员干部完成规定课程和学时进行自学;利用党员大会、机关集中学习、专题报告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利用举办“讲党性、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专题理论辅导讲座,增强“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主动对照具体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围绕需要及时解决和纠正难点和热点问题,讲认识、讲体会,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并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认真参与学习讨论做好学习记录,撰写一篇学习心得,营造浓厚学习氛围。通过实施“党员先锋岗”“共产党员示范窗口”争创活动、“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联系千户小微企业”活动和“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和征文活动,形成自己的党建工作特色,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创新发展。通过讲评、竞赛、案例、网络、结对等灵活多样的小专题培训,充分调动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先后有2人荣获全省“税收征管能手”和“出口退税管理能手”,2人荣获全市“税源管理能手”、“稽查能手”称号。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共产党员示范岗”和“优秀公务员示范岗”,营造了浓厚的比、学、赶、帮、超的氛围,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在社会上树立了“爱岗敬业创一流,文明满意在国税”的崭新形象。

二是持续开展“善读书、净心灵、强素质”全员读书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读史、读传、读业务、读文学。征集读书心得12篇,并开设“读书感悟”专栏进行交流学习,将注重细节、强化执行、快乐工作等理念传播到国税团队当中,参加了“书香分局”“书香家庭”“书香个人”等评选活动,不断丰富“职工书屋”书目。参加县局“道德讲堂”8期,将“中国梦”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其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优秀文化、核心价值的传播者,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几年来,分局以抓税务文化建设为切入点、努力提升团队能力,初步形成了“执法让国家放心,服务让纳税人满意”、“局荣我荣,局辱我耻”、“以分局为家”、“舍小家顾大家”的价值观。

三是持续抓好廉政建设及作风建设活动。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效能风暴行动,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干部工作能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每个人,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筑牢防线。同纳税企业签订《税企廉政公约》。积极参加县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其中分局聘请行风监督员5名、义务监督员10名,不定期对监督员进行回访座谈,有效的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县局在分局创建了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示范点,并被市纪委命名为“张掖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以全局典型榜样为示范,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的导向、凝聚、激励、鞭策作用,全面推进分局乃至全局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形成具有国税特色的蓝色税务文化阵地。

三、优化纳税服务、支持经济发展

以提升窗口单位服务水平为重点,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下大力气解决事关群众、纳税人利益的问题,激发党员群众的创造活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办税服务厅建成优化发展环境的示范窗口、服务人民群众的便民窗口、展示精神风貌的形象窗口。

一是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紧紧把握“打通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解难题。通过政务公开栏、办税服务厅等场所,主动向社会公开取消的49项行政审批项目。利用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热线和短信平台等,全方位开展税法宣传辅导,为纳税人量身定做“业务宣传套餐”300多册,集中发送政策宣传短信1800余条。全面推行“免填单”系统,提供36项表、证、单免填服务。实行“同城通办”,纳税人选择就近办税,有效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重复跑的问题。大力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着力提升纳税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国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全县农产品加工、出口等重点企业都集中在开发区,分局站在支持经济发展的高度,对新上项目实施跟踪服务。积极创造条件为基层纳税人排忧解难,积极与县局、电信部门协调,对网络、设备进行升级、更新,购置安装金税工程主机共享系统等防伪税控设备,持续推行网上申报、网上缴税、网上认证等多元办税方式。严格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并根据纳税人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办税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规范税务人与便利纳税人的双重要求,树立了诚信、高效、文明的国税形象。

三是大力推进办税公开。一是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文明办税“八公开”等服务措施。按照纳税服务13项工作考核、监督和内外评议评价制度,把服务责任纳入文明创建、政风行风建设和绩效考评范畴,细化到岗、落实到人,严格考核奖惩。二是努力发挥12366服务热线功能,推行“一站式”、涉税前置、温馨提醒、咨询导办、上门服务、延时服务以及评估约谈等人性化服务,全力提升服务层次,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公开服务标准,严格考核监督。通过聘请特约监察员、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是做好税收征管与创先争优的有机结合。坚持把创先争优和税收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和预测预警分析,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和行业整顿,详细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科学分解下达税收计划,完善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专业化管理,认真做好综合治税和信息管税工作。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仅20xx年为28户纳税人累计减免增值税320万元;对3户享受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25万元。对4户光伏发电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445万元,20xx年1-6月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562万元。有效的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丰富各种争创活动、积极展示文明创建成果

在文明创建中,我们根据不同时期国税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文明建设的层次。在分局广泛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创建文明诚信单位、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六好”党支部、“文明单位”、“服务标兵”、“业务能手”、“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女税官”评选活动;“清风家园读书思廉”有奖征文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并广泛开展各种体育竞赛活动,使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坚持积极投身公益事业,爱心奉献社会。先后开展了“春蕾计划”、“爱心助学行动”、“送温暖、献爱心”、湿地建设、地震灾区捐款、捐物共计1万余元;全县“国税杯”职工运动会等。积极参加全县“劳动模范”、“青年岗位能手”、“十佳财税明星”评选活动。

截至目前,分局已建成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文明税务所”、“先进职工小家”,市级“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分局”、“市级文明单位”、“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县级“文明单位标兵”、“诚信示范先进单位”、“花园式单位”,连续几年被镇党委、镇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单位”、支持乡镇经济先进单位。文明创建没有止境,分局以“市级文明单位”为起点,向更高的创建目标迈进,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积极延伸拓展。坚持立体式创建、整体性推进、全方位提高,文明创建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今后我们将以更高的创建目标,科学精细的税收征管手段、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推动分局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的层次迈进。

国税自查报告 篇3

今年我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信访局、市国税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在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解决信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政治稳定。根据《x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的紧急通知》(赣国税办发[]3号)和《x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补充通知》(萍国税办便函[]3号)的要求,我局对x年信访工作及纠纷调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信访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了领导责任制。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信访格局。我局专门设立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建立了信访制度和渠道。

(二)完善了工作制度。我局将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了科室,落实到个人,并将各项举措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与先进个人评比相结合。一是制订和出台了《湘东区国税局信访工作制度》,保证信访工作有章可循,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并依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个人。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要求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归类统计,并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统计表》,定期报送局领导和区综治办,同时,实行了“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三是建立了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信访工作报告,特别是典型、重大的信访信息,力求做到不过夜,使领导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四是加强队伍培训,强化信访维稳意识。我局定期组织培训工作,强化工作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确保全局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截止目前群众来信来访基本情况

1、截止x年6月24日,我局未发生群众来信来访事件。

2、x年5月收到区信访局转来信访件1件,内容为湘东区部分福利企业要求减免福利企业先征后返所得税的请示,该件已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

3、我局不存在历年来未解决问题和未息访事件。

4、我局未发生赴昌、进京上访事件。

三、下一步信访工作安排

为了进一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突出事件特别是群体上访事件,我局计划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深入开展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成立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小组,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包括税收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信访突出问题、重点信访对象等社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局领导。二是深入基层,排查隐患。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制度、信访联系制度,领导亲自带头下访、与普通税干谈心交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排摸梳理,争取及早发现信访隐患和突出问题,一方面是对苗头性问题力争做到及时发现,对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现场协调解决,对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集体研究解决,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处理到位;另一方面确立专门人员加强与纳税人以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促使信访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三是严肃纪律,加强考核。将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对发现的事项处理不及时或推诿塞责的,对出现重大问题隐瞒不报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严格兑现奖惩,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决问题,确保将发现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力将上访案件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力争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做好信访工作。

《国税局信访工作自查报告》是篇好参考范文,讲的是关于信访、问题、信访工作、排查,矛盾,及时,制度、纠纷等方面的内容,

国税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黔信连办法(20xx)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全面提高业务规范化办理,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实现“信访信息登记录入及时、全面、准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依法、规范、高效”的工作目标,县信访局在全局职工中开展了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自查自纠活动。

一查工作态度端不端正。通过对来访者接待的热情度,对来访事项办理是否及时和对来访事项解决的满意度进行自查自纠。力戒推诿扯皮、敷衍赛责,在接待过程中不摆官架子,与来访者畅通言路,做到坦诚交流。

二查接访工作规范不规范。按照《信访条例》,对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不规范、制度不严格、标准不明确的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三查处理问题到位不到位。对所有已办理的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回访复查。巩固已办信访成果,预防新的信访事项发生,防止“初专重”“信转访”,最大限度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行。

在此次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活动中,正安县始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加强指导和检查力度,力促我县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见新成效,上新台阶。

国税自查报告 篇5

近年来,县局在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各科室大力支持下,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积极努力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组织收入连创新高,文明创建工作成绩喜人,工作作风日趋优良等,20xx年,我局入库税收x万元(不含车购税),顺利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通过认真地反思和剖析,清醒地认识到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税收收入依靠挖潜补缺和政府调度。近5年来,县税源没有大幅增长,一些新办工业企业还未投产,而税收任务每年保持着20%的幅度增加,我局通过加强税源调查和预测,强化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将税收任务分解细化到征收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抓收小组,积极开展评估稽查等措施,努力挖潜补缺,但仍会出现较大的税收缺口。我局通过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致使少数企业进行了税收预缴,这种做法使我局承受了较大风险,同时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征收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近年来,我局在建立征管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比如为提高个体税收征收面而开展了个体税收清理整顿工作;为加强专业化管理而推出了一系列行业管理制度;为严格落实起征点调整的税收政策,而开展针对个体纳税户的摸排、宣传、调税的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一些新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如何建立工业企业仓库保管帐问题;如何解决窗口代开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如何因地制宜、公开透明地开展“阳光定税”;如何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等等,需要我们做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三)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一是年龄结构偏大。全局45岁以上的同志占全局人数50%以上,不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二是学习意识淡薄。受年龄结构的影响,大多数干部以年纪过大“学不动”为借口忽视了学习,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难以跟上税收政策和知识结构的更新换代;三是业务能力不均。表现在干部业务素质及能力参差不齐,真正能办事、办成事的人大都已经走上中层正职或局领导的岗位,在开展税收检查、行业整顿、纳税评估等专项工作时,还需要抽调各科室人员联合办公。

(四)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有待进一步加强。68名干部就像一支支零散的筷子,不能将大家拧成一把、凝聚成形,就不会形成强大的战斗力。我局在增进干部职工的团结协作上做了不少工作,成立了多支工会活动兴趣小组,每半年开展1次全局性工会活动,组织过军事训练、红歌会、“重温一遍入党誓词”等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干部职工之间的交流、团结和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由于干部职工住所十分分散,日常的交流仅限于工作时间,生活在一起的时间较少。

二、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因素,但最主要的是主观因素,我局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整改:

(一)努力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一是定期开展税收业务例会。2019年县局召开了6次税收业务例会,今年我局召开了3次税收业务例会,通过会前业务科室提交近期出现的征管问题及漏洞,会中分管局领导、业务科室正副职相互讨论提出解决措施,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加以落实。这一业务例会的形式使得我局的税收征管有一大改观,新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旧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建立完备的征管制度。今年,我局通过了一份征管工作方案,涉及到税源专业化管理、库存及商品监盘、企业注销管理、重点工程管理等方面,对县局的征管工作进行了强化和严格考核。三是认真听取纳税人的建议。近期,我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开展了“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大讨论活动,邀请到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体商会、特邀监察员、个体纳税人、优化经济办等分别进行座谈,收获颇多,纳税人有很多好点子、好想法,对如何改进征管工作中的方式和方法有一定启发。

(二)以培训和管理为手段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严格岗责责任考核。我局在往年的基础上,建立了严格的三级考核制度,按月实行三级分类检查考核,按工作完成情况、上班纪律等方面按月考核计分,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上半年处罚科室4个,奖励科室9个,并分别给予现金罚款及奖励,此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除经常性地进行重点业务培训外,还需开展税收业务的“传、帮、带”活动,向新进人员和业务不够精熟的同志积极传授业务知识;积极实践“以考促学”经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三师”资格及人才库考试。三是利用好人事制度改革,对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将老同志调整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各自的才能。

(三)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一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局领导与分管科室之间、本科室之间开展谈心活动,使同志们敞开心扉,对县局工作提出良好的建议,以利于沟通思想,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二是争取把干部家属区建好。努力建立一个干部家属区,这对营造干部职工的和谐氛围有很大帮助,县局领导班子将全力办好这件事情。三是形成国税共同的价值观。一个集体需要共同的价值观作为粘合剂,县局党组以作为县局价值观得到了同志们的认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开展一系列的集体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归属感,围绕我们共同的价值理念开展好各项工作,使县国税真正成为一个和谐、凝聚、向上的文明团队。

国税自查报告 篇6

根据《xx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陇依法办发〔20xx〕1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结合考核内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局20xx年全国政策法规工作要点、xx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xx市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以建设法治国税为目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省国税工作的科学健康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年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把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社会参与考核评价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以内生动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以内促外、内外并重的工作局面。按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重要举措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甘国税发〔20xx〕129号)的要求,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见》所列的9大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为60项具体任务,并按照职能分工在18个市局部门进行任务分解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主体,并确定了科室的总负责人和每一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并要求市局各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明确要求,以上率下;市、县基层国税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岗位职责主动做好对接工作,明确责任范围。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落实好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抓好组织推进工作。通过将税收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分解到各个部门,明确法治建设的路径,将《规划》中关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具体化,将“法治”内容分解并提出各个方面内容的具体标准,从而更有效地量化和评价依法行政水平。同时,我局把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法制学习活动是否落实到位、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质量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析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二、进一步突出税收调控职能机制,严格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克服受宏观经济下滑、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电力行业税率调整、非金属矿产品因密度低导致需求下降等等诸多综合因素的影响,税收收入形势十分严峻的影响,加大督查力度,坚决遏制“空转”、收“过头税”和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列为“一号督办令”,点面结合,开展专项宣传;教学互动,开展专项培训;实时管评,深入督导检查。各项优惠政策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突出税收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地税及非税部门衔接配合力度,积极探索由政府主导、税务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协作的综合治税机制,严防违反税收组长收入原则的问题发生。截止 12月xx日 ,国税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86285万元,完成省局调整后预期目标的100.80%,占市政府计划任务的100.88%,提前16天超额完成全年组织目标任务,同比增长16.68%,增收26634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税决策机制,大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将“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引入依法治税决策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定事项、范围和会议程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尾发言制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听取建议和意见。全系统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及时调整和健全了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法规工作局领导任副主任、其他局党组成员和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进一步细化固化了职责,及时对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问诊把脉,防范各种程序性和政策性错误导致的执法风险。发挥跟踪问效机制作用,深化税收政策制定情况调研,针对国家出台的小微企业优惠和服务电商发展等政策,不定期开展调研分析,努力为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今年我市服务电商等新兴业态工作措施情况被国办刊发,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及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近期,我局正组成专项调研组,结合电商模式开展全面调研,力争研深缕细,对电商行业及其税收监管深入解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上级电商税收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在依法治税决策中引入“外脑”,探索实行常务法律顾问制度,专门聘请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刘兵律师为xx市国税系统法律顾问,负责市局和9个县、区局的法律培训和涉税法律事务。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我们的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得到了较快提高。

四、进一步建立税收执法监管机制,持续提升税法执行质效

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改革举措,公布取消税收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深度落实中央深改组第17次会议精神,坚持职责清晰原则,主动协调市地税局开展国地税协作,努力放大国地税合作工作的“最大公约数”,已联合召开了落实拓展合作事项深化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座谈会2次,工作联席会议2次,对目前国地税数据交换应用、联合开展评估核查、税务稽查、联合办证、委托代征、纪检监察工作交流、信用管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合作、数据定期交换、纳税人学堂共建等事项开展达成共识,已共享信用等级评定、双定户税负评定、税银合作、税务稽查等涉税信息629条;两部门牵手强力推进“三证合一”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力促中央改革决策在迅速落地,从 6月1日 至 10月31日 ,全市通过“三证合一”应用平台受理和办结税务登记共2171户,其中:企业及合作社925户,个体户1836户。全力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完成税控设备发行、数字证书制证、开票系统安装,2052户纳税人已顺利实现网络在线开票,实时上传发票信息。发挥稽查“利剑”作用,严厉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已依法检查电力、烟草批发、医药零售、农村信用社、房地产行业纳税人38户,结案36户,稽查征缴税款531.45万元。今年我市选取农副产品中药材收购企业较为集中的武都区作为20xx年我市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重点整治地区,武都区局目前正在对本地实际中药材种植情况、仓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本地区农民种植中药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农户种植面积、产量等相关信息查询平台;市局按月从业务系统中对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信息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进行提取,筛选出疑点数据进行核查。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行动,定时上报税收“黑名单”企业。进一步规范税收监管,全面推进《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全国纳税服务规范(2.0版)》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等三个《规范》全面落地,制定《xx市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完成省局风险核查106户,移交稽查局2户。追缴入库各类税款271万元,全市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问责。部署开展了增值税、消费税专项核查工作。完成xx7户企业财政性资金核查企业所得税风险专项核查工作,调减亏损4xx3.95万元,应补缴税款1239.84万元,实际入库税款942.09万元。

五、进一步优化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力促依法治税法制化。

准确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平衡点,认真落实保密审查职责。局内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前,按照《税务工作秘密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由科(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依次、依法进行政策审核,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严格信息公开的流程和环节。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做好引导和回应工作。在市局内外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政务信息公开规定3种、政务信息公开指南1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1份、依申请公开事项1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省国税局上报政务信息公开年报。通过网上查看、实地考核等方式,加大各县(区)局领导是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将检查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市、县(区)局在新浪等知名媒体开设微博,开通官方微信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及时解答纳税人和媒体提出的疑点问题。主动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外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0xx年以来,主动配合接受各类审计检查6次,对审计检查出的各类问题做到立查立改,有效防范了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不断深化内控管理,对历年来制定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逐项、逐条进行讨论修改,梳理整合了《xx市国家税务局财务内控风险点》共计6项28个风险点,建立了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预防机制。结合实际加强执法监督,受理和按期答复人大、政协代表有关税收政策执行问题提案6个,满意率和回复率为100%。积极配合省审计厅赴审计组完成了20xx年1至3季度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加大依法治税考核分值。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结合被考评部门工作完成的实际合理审核打分,确保依法治税考评结果得到科学合理的体现。

六、扎实有效的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积极落实常务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局关于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xx市国税局于20xx年4月份聘请甘肃金致诚律师事务所刘兵律师为xx市国税系统法律顾问,负责市局和9个县、区局的法律培训和涉税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将充分发挥其在规范执法、防范风险、强化法律救济,多渠道化解税收争议方面的作用。 20xx年5月8日 刘兵律师为市局全体干部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背景下的税务执法风险》视频讲座,并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开到了县、区局。视频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有效防范执法风险认识的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各县区局国税局也积极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咨询法律顾问,有效的规避执法风险。

七、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构建严密有效的执法考核体系。在全市建立了执法监督考核运行日志制度,强化对日常执法过程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在依托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子系统进行电子考核的同时,对未纳入执法考核子系统实施电子化考核的24项执法行为进行手工考核,实现了执法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全面考核。二是实现执法考核与责任追究的有机结合。实行“责任链”管理,即市、县、分局分层形成执法责任链管理,保证每一个预警指标和每一个过错指标都能够实现多层负责,从具体执法人员到县、区局业务主管科室再到市一级法规部门,每一个环节都责任明确,每一项业务都落实到位。三是形成了全系统重视税收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严格公正的税收执法考核和责任落实,得到了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逐步形成了执法考核常态化,过错追究长效化。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强力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按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国税发〔20xx〕64号)实施意见,我科室统筹安排,及时将总局及省局的工作要求和实施意见传达到县、区局。市局对省局执法权力事项目录中属于市局实施的处罚权力事项,在省局处罚权力事项目录公开后,按时公开了市局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并上报省局备案,同时在市局网站、官方微博上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县、区局积极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按时公开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并上报市局,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做好取消和下放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工作

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我科室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27号),公布取消了78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除7项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其它7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定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20xx年以来总局发文下放行政审批管理层级包括行政审批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依法及时的公开项目核准和行政审批信息。严格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执行,避免了让纳税人“多头跑”的现象。20xx年结合执法督察,对简政放权,落实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了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将结合大巡视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加大对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从督察情况来看,被督察各县局认真落实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公布本级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依法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要求加强后续管理。没有发现在公开清单外实施或变相保留其他行政审批项目、也没有发现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范围外的税务事项继续采取行政审批管理方式或变相保留的情况。

(三)按时完成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xx年上半年,在接到省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及时将省局意见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各县、区局和局内各相关科室。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全面清理违规设定税收执法权力的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违规增加纳税人义务、损害纳税人权益以及脱离征管实际的管理办法,完成了两轮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涉税管理制度目录1条,《甘肃省xx市税务局转发甘肃省国税局<关于统一审批、印制甘肃省电力(电网)公司电费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陇国税函发〔2019〕33号)已通过国税公告〔20xx〕2号向社会公告予以废止。

二是完成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征求工作。根据省局工作要求,我科室及时就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征求各县、区局的意见,及时撰写报告,形成6条清理意见上报省局。

(四)围绕税收大局开展了执法督察

突出重点,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按照20xx年大巡视工作安排,我局认真开展20xx年税收执法督察,对文县、武都、康县三县区国税局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情况、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营改增试点税收管理、税务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执法督察发现执法风险点,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杜绝执法中责任性不强和执法不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五)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函〔20xx〕5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要求,按照清理范围、清理原则和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了市局机关和各县(区)局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工作。一是对全市国税系统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清理;二是对于其他部门制定的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发现后根据职责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建议的要求进行了清理。通过专项清理本局及相关部门没有制定任何在本辖区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也没有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不存在自己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制定特殊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其他党政部门制定各类涉税优惠文件的核实,没有发现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税收优惠内容的规范性文件。

(六)认真完成个案批复的自查及清理工作

按照《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税收个案批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组织了对xx市国税系统税收个案批复的自查及清理工作,对没有按照《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19〕号)(以下简称“规程”)规定的程序执行,没有做到依法、规范办理的税收个案批复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对 2019年3月1日 至 20xx年4月1日 作出的税收个案批复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梳理与清理规范工作,没有发现违反《规程》作出的税收个案批复。

国税自查报告 篇7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市*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地址:*市*镇路幢号,主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等,在册职工**人。我企业是独立核算,实行查帐征收的私营企业。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20日起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1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20xx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297.13元,销售成本3,214,299.11元,税金及附 加13,530.89元,期间费用403,062.81元,财务报表利润2,674.74元,企业实际支付 职工工资265,800.00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243.68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135,322.17元。

2、应纳营业税4,410.00元,当年已缴4,410.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39,732.17×7%=6,986.60元,当年已缴6,986.60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139,732.17×3%=4,191.96元,当年已缴4,191.9元,已结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139,732.17×2%= 2,793.33元,当年已缴 2,793.3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 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前年度所得税3,858.99元,预交20xx年三季度 所得税122.16元。

二、20xx年度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 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 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6.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8.00元,当年已缴3,80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4.05×5%=1,541.70元,当年已缴1,505.47元, 次年1月 补缴36.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4.05×3%=925.02元,当年已缴903.22元, 次年1月补缴2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4.05×2%=616.68元,当年已缴602.14元, 次年1月补缴1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xx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1.00元,当年已缴3,25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4.14×5%=448.21元,当年已缴456.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4.14×3%=268.92元,当年已缴27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4.14×2%=179.28元,当年已缴182.68元。

6、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 982.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一)、20xx年度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度还有300.40元未缴。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多缴纳475.20元。三年多缴工会经费174.80元

(1,076.40-776.00-475.20)元。

(二)、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0×

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三年应补缴工会经费(-706.00+20xx.00+449.60)=1,791.60元未缴。

(三)、20xx年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77.24-4.65+87.92=6.03元)。

五、我公司于20xx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国税自查报告 篇8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市*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地址:*市*镇路幢号,主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等,在册职工**人。我企业是独立核算,实行查帐征收的私营企业。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20日起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1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20xx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297.13元,销售成本3,214,299.11元,税金及附 加13,530.89元,期间费用403,062.81元,财务报表利润2,674.74元,企业实际支付 职工工资265,800.00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243.68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135,322.17元。

2、应纳营业税4,410.00元,当年已缴4,410.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39,732.17×7%=6,986.60元,当年已缴6,986.60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139,732.17×3%=4,191.96元,当年已缴4,191.9元,已结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139,732.17×2%= 2,793.33元,当年已缴 2,793.3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 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前年度所得税3,858.99元,预交20xx年三季度 所得税122.16元。

二、20xx年度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 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 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6.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8.00元,当年已缴3,80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4.05×5%=1,541.70元,当年已缴1,505.47元, 次年1月 补缴36.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4.05×3%=925.02元,当年已缴903.22元, 次年1月补缴2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4.05×2%=616.68元,当年已缴602.14元, 次年1月补缴1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xx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1.00元,当年已缴3,25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4.14×5%=448.21元,当年已缴456.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4.14×3%=268.92元,当年已缴27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4.14×2%=179.28元,当年已缴182.68元。

6、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 982.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一)、20xx年度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度还有300.40元未缴。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多缴纳475.20元。三年多缴工会经费174.80元

(1,076.40-776.00-475.20)元。

(二)、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0×

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三年应补缴工会经费(-706.00+20xx.00+449.60)=1,791.60元未缴。

(三)、20xx年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77.24-4.65+87.92=6.03元)。

五、我公司于20xx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

国税自查报告 篇9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纳税人名称:**市*有限公司,税务登记号:,经济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注册资金:*万元,经营地址:*市*镇路幢号,主营:销售:钢材、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等,在册职工**人。我企业是独立核算,实行查帐征收的私营企业。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20日起对我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1月的帐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20xx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75,297.13元,销售成本3,214,299.11元,税金及附 加13,530.89元,期间费用403,062.81元,财务报表利润2,674.74元,企业实际支付 职工工资265,800.00元。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为4,243.68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135,322.17元。

2、应纳营业税4,410.00元,当年已缴4,410.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139,732.17×7%=6,986.60元,当年已缴6,986.60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139,732.17×3%=4,191.96元,当年已缴4,191.9元,已结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139,732.17×2%= 2,793.33元,当年已缴 2,793.3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 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前年度所得税3,858.99元,预交20xx年三季度 所得税122.16元。

二、20xx年度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 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 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27,026.05元。

2、应纳营业税3,808.00元,当年已缴3,808.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30,834.05×5%=1,541.70元,当年已缴1,505.47元, 次年1月 补缴36.33元,已结清。

4、应缴教育费附加30,834.05×3%=925.02元,当年已缴903.22元, 次年1月补缴21.80元,已清。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30,834.05×2%=616.68元,当年已缴602.14元, 次年1月补缴14.53元,已结清。

6、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未缴应补缴300.40元。

8、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1,060.92元。

三、20xx年11月底营业收入1,766,135.98元,销售成本1,437,752.14元,税金及附加2,902.60元,期间费用391,464.07元,报表利润55.17元,企业实际支付职工工资263000.00元。

1、全年应纳增值税5,713.14元。

2、应纳营业税3,251.00元,当年已缴3,251.00元,已结清。

3、应缴城市建设维护税8,964.14×5%=448.21元,当年已缴456.71元。

4、应缴教育费附加8,964.14×3%=268.92元,当年已缴274.02元。

5、应缴地方教育费附加8,964.14×2%=179.28元,当年已缴182.68元。

6、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

7、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

8、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

9、应缴企业所得税,本年缴纳20xx年年度企业所得税991.29元,预交三个季度所得税 982.87元。

四、自查后发现问题:

(一)、20xx年度实际支付工资265,8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265,800.00×2%×40%=2,126.40元,当年已缴1,050.00元,未缴应补缴1,076.40元。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263,0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42,000×2%×40%=2,104.00元,已缴工会经费2,880.00元,多缴应补缴补交20xx年776.00元,20xx年度还有300.40元未缴。20xx年企业实际支付工资78,100.00元,应缴工会经费78,100.00×2%×40%=624.80元,已缴工会经费1,100.00元,多缴纳475.20元。三年多缴工会经费174.80元

(1,076.40-776.00-475.20)元。

(二)、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应缴残保基金265,800×1.5%=3987.00元,已缴残保基金4,693.50元。当年多缴残保基金706.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263,000.00×

1.6%=4,208.00元,已缴残保基金2,160.00元。未缴应补缴20xx.00元。20xx年多缴纳706.00元。实际20xx年未缴应补缴1342.00元。20xx年应缴残保基金781000.00×

1.6%=1,249.60元,已缴残保基金800.00元。未缴应补缴449.60元。三年应补缴工会经费(-706.00+20xx.00+449.60)=1,791.60元未缴。

(三)、20xx年应缴印花税(276,4467×80%+3575,297.13×40%)×0.03%+帐本4×5=1,112.50元,当年已缴977.44元,次年1月补缴212.30元,多缴印花税77.24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1627,660×80%+2,061,379×40%)×0.03%+帐本4×5=658.00元,已缴印花税662.65元,多缴纳4.65元。20xx年应缴印花税(913,724×80%+583,533×40%)×0.03%+帐本4×5=309.32元,已缴印花税221.40元,应补缴87.92元。三年应补缴印花税(-77.24-4.65+87.92=6.03元)。

五、我公司于20xx年度前将此税款及时进行申报,并补缴税款。

**市*有限公司

二〇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