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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精选19篇)

综合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综合应急预案(精选19篇)

(一)编制目的

1.为优质、高效完成xx高速工程施工任务,提高本项目对各种险情及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以防突发性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结合xx高速工工程实际,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做到责任明确、程序简洁、分工合理、反应灵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及紧急情况。

3.应急预案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切合工程实际,具有可行性,以便能持续提髙本项目应急补救反应能力。

4.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指挥重特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经理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救援、抢险工作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效果突出。

5.应急预案的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项目部(施工)所在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3.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4.x段筹建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x段筹建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高速公路xx段TJx标段项目部办公区、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的生活区及本标段的所有施工区域所有潜在的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与处理。

(四)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xx高速公路xx段项目公路建设特点,我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后二者应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制订并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在路基、桥涵、隧道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同时实施。

3.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施工场所、机械设备类型、季节性变化及作业岗位上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具体制定并颁发实施。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处理事故险情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并按有利于恢复施工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行动。

保证通讯畅通和快速反应,迅速调集救助力量和物资,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正确分析事故险情,划定危险区域,在确保无人员伤亡的前提下,组织应急抢险行动。

二、项目概况、沿线自然地理特征及危险性分析

(一)概述及地理位置

xx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二广公路支线----二秦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中大广、京藏公路的有效连接;它还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中“线1”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纵1”和“横1”有效连接。xx高速公路是河北省北部地区规划的唯一一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也是张家口、两市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改善路网分布不均衡布局结构,增强路网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两市的公路网络结构,提高两市公路交通总体水平。

第TJ7标段位于xx市丰宁县大滩镇境内,主线起讫桩号为K175+300~K182+000,正线长度为6.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千松坝隧道、路基、桥涵、隧道工程。

(二)气候、水文及地质

项目区在冀西北山区千松坝森林公园北侧,山高坡陡,沟谷发育且多被深切,自然坡度25~45°,局部可达50°以上,岩石出露较多,自然环境差,属典型的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

沿线属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冬季干寒漫长,夏季促短,无霜期短为73-80天,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为7.5℃,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500毫米左右;日照充足,全年平均日照2800小时。

水文地质情况: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岩体含水量较少,对施工和混凝土结构无大影响;地震地质情况:为Ⅵ度区,对隧道无影响;岩土工程地质情况:隧址区未见断层,未发生过地震,区域相对稳定;隧道围岩全部为凝灰岩。

(三)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设计荷载:全线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四)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挖方30.5万方,填方48.7万方;隧道4526米/1座、4510米/1座;涵洞6座;

(五)总体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__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__年9月31日,计划工期30个月。

3、安全生产目标

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责任事故。

4、环保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当地政府及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牢固树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思想,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干扰、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把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及可控制、可恢复的程度,生态保护理念贯穿施工全过程,确保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六)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潜在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的范围。

2.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包括触电、消防、防汛、高处坠落、隧道防塌方、突泥、突水、机械伤害、食物中毒、重大环境因素事故等。

3.潜在的环境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爆破工程、高处坠。

综合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突发生产事故,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地做好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1.2.1《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__]11号)。

1.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函》(国办函[20__]33号)。

1.2.3《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__)。

1.2.5《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等文件通知(电监安全[20__]22号)。

1.2.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0__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各类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特别是应对和处理因公司员工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设备或设施重大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对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或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等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必须把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公司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公司统一领导下,建立公司、部门分级响应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一把手问责制。

1.4.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公司应急处置资源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系统。

1.4.4依靠科技,加强管理的原则。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装备,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时刻保持足够的应急资源和应急保障能力。

1.5预案体系

预案体系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2风险分析

2.1单位概况

2.1.1单位地址: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向阳镇。

2.1.2从业人数:目前公司员工176人,承包商(共7家)员工总数598人。

2.1.3隶属关系: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国投华靖电力公司。

2.1.4生产规模: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1×600MW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

2.1.5主设备型号

锅炉:哈尔滨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600MW超临界变压直流炉。型号:HG-1900/25.4-YM7。

汽轮机:哈尔滨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600MW超临界凝汽式汽轮机。型号CLN600-24.2/566/566。

发电机:哈尔滨发电机有限公司生产的600MW水氢氢冷却汽轮发电机.型号QFSN-1600-2YH9。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以燃煤为主要原料的火力发电大型企业,工艺流程复杂,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及生产过程连续性的特点。其危险性除了锅炉及压力管道外,主要危险风险还涉及的物质有:发电机冷却的氢气、灭弧的六氟化硫气体、燃烧的煤粉、助燃的轻柴油,化学处理用的液氨、工业盐酸、工业烧碱及其他纵横交错的电缆、电子、电气设备等。上述设备、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伤、坏境污染等重大安全、健康和环保事故的潜在危险。因此,本企业存在的或潜在的紧急情况,并可能突发的事件种类有:人身伤害;电网事故;全厂停电;火灾;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储油(气)罐区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地震;洪水、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群体性的事件及其他外部突发事件等。

2.3物料分析

2.3.1燃煤

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源以淮南煤矿为主,但是目前大量使用的是印尼煤,该煤种自燃程度较高。煤是一种可自燃物质,在不需外界火源作用下,会在常温空气中由自发的物理和化学作用放出热量,当放出热量多于向周围环境散失的热量时,就会造成热量积蓄导致温度逐渐升高达到自燃点而引起燃烧。煤的自燃能力和煤的粉碎程度有关,煤粉或含煤粉的块煤比纯煤块更容易自燃。煤中不饱和化合物和硫化物含量越多越易自燃。在卸煤、输煤过程中,很多部位会产生煤尘,如转运站、煤仓间等。如果煤尘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在外界高温、碰撞、摩擦、振动、明火、电火花的作用下会引起爆炸,爆炸后产生的气浪会使沉淀的粉尘飞扬,造成二次爆炸事故。燃煤和煤粉自燃烧损运行中的胶带,造成出力降低或断煤停产。

在煤尘污染较严重的环境中长期工作的人员有可能会导致尘肺病。

2.3.2轻柴油

本工程点火及助燃油采用0号轻柴油,闪点≥65℃。轻柴油属于石油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电、易受热沸腾、易受热膨胀突溢、易蒸发等特性,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__)对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本工程所用柴油属于丙类。

2.3.3抗燃油

汽轮机调速系统使用的抗燃油是一种燃点较高的纯磷酸盐脂液体,具有优良的抗燃性、抗氧化性和润滑性,自燃点>600℃,抗燃性能远高于普通透平油,有利于汽轮机系统的安全运行。抗燃油成分中含有五氧化二磷,对人体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对神经系统形成慢性危害,在装卸、维修、正常运行中如果皮肤直接接触抗燃油可引起不良反应。

2.3.4汽轮机油

汽轮机油主要用于电厂汽轮机润滑系统,汽轮机油的密度约在0.75~0.95g/cm3之间,比水轻又不溶于水,汽轮机油的开口闪点一般高于150℃,燃点低的只有200℃,属可燃物品,储运、使用过程如果发生泄漏,并且周围有未保温或保温不好的热物体极易发生汽轮机油系统火灾事故。

2.3.5六氟化硫

本工程采用的高压电气设备充有六氟化硫(SF6)气体。六氟化硫气体本身无毒、无味、不燃,并具有优良的冷却特性和良好的绝缘特性。六氟化硫的化学性质比较稳定,但在电弧作用下会发生分解,形成低氟和高氟化合物,如SF2、S2F2、SF4、S2F10及HF等,这些物质均具有毒性,在密封不严或设备大修解体时,容易被释放出来,特别是本工程采用GIS设备,一旦泄露对运行人员或检修人员健康产生危害。

2.3.6氢气

本工程采用水氢氢冷却发电机,因此在电厂中有贮存大量氢气的设备。氢气是一种可燃、易爆气体,无毒,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其引燃温度为500℃,爆炸极限为4.0%~75%(V%),与空气的相对密度(空气=1)为0.07,爆炸范围极广,点火能量小,加上氢气无色、无味,它的存在不易被人的感觉发现,从而更增加了它的危险性。

2.3.7高温高压汽水

本工程是采用超临界参数的大容量设备,所以在本厂热力系统中有大量承压管道和压力容器(如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排污扩容器等),其中流动着大量超临界参数蒸汽和水,具有极高的能量。当承压管道或压力容器破裂爆漏时,管道或容器内的蒸汽膨胀,特别是水的汽化膨胀,生成大量水蒸汽,向四周扩散,可使周围人员烫伤,若人员吸入肺部将造成严重内伤,所以其危害性非常大。

2.3.8其他危险品

本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还有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石灰石、次氯酸钠、联氨和氨等。

盐酸

盐酸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厂水处理和锅炉清洗。盐酸在大气中易挥发成酸雾,接触其蒸气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眼结膜炎,鼻及口腔粘膜有烧灼感,鼻、齿龈出血,气管炎等。误服可引起消化道灼伤、溃疡形成,有可能引起胃穿孔、腹膜炎等。眼和皮肤接触可致灼伤。长期接触,引起慢性鼻炎、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

盐酸与碱类、氯盐酸、次氯盐酸、硝酸盐及锌块、铝锭等发生剧烈反应,所以盐酸应按危险品运输,并与上述物品隔离存放、储运。

硫酸

硫酸是一种无色油状具有腐蚀性的液体,不挥发,有强烈吸湿性。与水混溶可释放大量的热。在火电厂主要用于化学水处理系统,作业人员有较多接触机会。

急性中毒分为吸入中毒、皮肤及眼灼伤、口服中毒。吸入中毒表现为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严重者发生喉头水肿、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甚至肺水肿。皮肤及眼灼伤表现为皮肤接触浓硫酸后,局部刺痛;眼溅入硫酸后可引起结膜炎和水肿,角膜浑浊以至穿孔,严重者可引起结膜炎以至完全失明。口服中毒严重者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胃穿孔、腹膜炎、肾脏损害、休克乃至死亡。硫酸对人体的长期影响表现为鼻粘膜萎缩伴有嗅觉减退或消失,慢性支气管炎和牙齿酸蚀症等。长期接触高浓度硫酸雾的工人,可发生支气管扩张、肺气肿、肺硬变,出现胸痛、胸闷、气喘等症状。水注入浓硫酸会产生大量的热,溅到人体有可能发生灼伤。

氢氧化钠

氢氧化钠又名苛性钠、烧碱、火碱,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系统。氢氧化钠通过由呼吸道、消化道、皮肤侵入人体,对蛋白质有溶解作用,腐蚀性强。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吸入氢氧化钠的粉尘或烟雾时,可引起化学性上呼吸道炎。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误口服后,口腔、食管、胃部烧灼痛,腹绞痛、呕吐血性胃内容物,血性腹泻。有时发生声哑、吞咽困难、休克、消化道穿孔。后期可发生胃肠道狭窄,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溅入眼内,可发生结膜炎、结膜水肿、结膜和角膜坏死,严重者可致失明。

石灰石粉

石灰石的主成分为碳酸钙,为白色固体,不溶于水。与酸反应产生使石灰水变浑浊的气体二氧化碳。石灰石在电厂作为烟气脱硫剂使用,石灰石中含的二氧化硅粉尘可导致作业工人患尘肺病。

次氯酸钠

固态次氯酸钠为白色粉末,在空气中极不稳定,受热后迅速自行分解,在碱性状态时较稳定。一般工业品是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含有效氯为100~140g/L。易溶于水生成烧碱和次氯酸,次氯酸再分解生成氯化氢和新生氧,因新生氧的氧化能力很强,所以次氯酸钠是强氧化剂。其稳定度受光、热、重金属阳离子和PH值的影响,具有刺激气味。

次氯酸钠溶液,又称漂白液。为浅黄色透明液体,稍带刺激性气味,对人体皮肤有伤害作用,一般用作漂白剂,氧化剂及水净化剂,在火电厂,次氯酸钠主要用于循环水杀菌灭藻。

本品放出的游离氯气可引起中毒,也可引起皮肤病。其溶液有腐蚀性,能伤害皮肤。生产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防毒口罩、乳胶手套、橡皮围裙,穿长统胶靴等劳保用品,以保护呼吸器官和皮肤。

联氨

联氨是火力发电厂水处理中常用的化学药物,主要用于去除给水(如凝结水、给水)中残留的氧,以防止设备的氧腐蚀。联氨的使用量一般为10~50μg/l。

综合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并实施本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持续改进,对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确保事前防范充分,事故发生时能果断有效地应对,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保证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项目部和相关人员应依据本预案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在最短时间内使项目部恢复正常运行,实现下列四个目标:

1、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3、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4、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对监理公司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的负面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等等。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有限公司总部、库房及各项目部。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4.1公司安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4.2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5.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员工、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业主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1.5.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种应急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2、事故风险描述

园林景观施工面临的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具有如下特点:

⑴、产品(建筑物、构造物)形式多样,标准化程度低。

⑵、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造物来进行的。

⑶、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

⑷、产品形式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

⑸、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

⑹、手工操作为主,劳动强度大,机械化程度低。

高处坠落、中毒、火灾、触电、物体打击、交通事故、机械伤害等是园林景观施工最常发生的事故。高处坠落主要易发生在景观小品施工中;中毒易发生在给苗木喷洒农药的过程中;火灾易发生在柴油等可燃液体的储存或苗木废弃物堆放中;坍塌多发生于施工现场的基坑、管沟、高支模、脚手架、边坡施工等作业场所;触电多发生于作业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供电线路、用电机具等漏电触电伤害;物体打击多发生于建筑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等工作环境中的物件坠落伤害事故;交通运输多发生在苗木运输过程中;机械伤害多发生于作业现场的施工机械如桩机、发电机、物料提升机、塔吊及转动机械设备等使用过程中的因设备故障、缺陷、操作不当等所造成的伤害。

对于上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多发事故类型,都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死亡及财产损失,严重的会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财物损失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后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预防,做好各种应急救援准备,防范事故的发生和尽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3.2职责

3.2.1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改;

(2)检查、督促、指导项目监理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建立或健全工作;

(3)关注、掌握施工单位在重点、特殊项目或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的情况;

(4)设立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对应急预案信息跟踪;及时掌握、指导项目监理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建立或健全情况;及时掌握在监的特殊项目或部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审情况;将发现、接报的重大安全问题或事故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汇报;

(5)指挥、协调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密切配合施工、建设单位对已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

3.2.1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2)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评审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并组织演练;

(3)要特别关注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或特殊部位的重点危险源、环境因素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演练情况,若发现有存在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助,并要求建设单位、监理进行协调。

(4)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为“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具体组织和实施者。当发现或存在问题在现场得不到解决时,应及时向组长或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5)督促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或地点的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当事故发生时,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7)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应急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外部组织救援如邻近单位、或政府报告如安监局、消防部门等。

4.2信息报告与处置

4.2.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小组设立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办公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环境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小组。

③应急小组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传递给应急小组全体成员。

4.2.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5.2处置程序

(1)单位各部门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部门、项目部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应急组长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或应急组长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项目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邻近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医院。

5.3.4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农药或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农药或食品以备检验。

5.3.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3.6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122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受伤员工或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5.4、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应急小组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

应急小组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生产副经理或办公室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小组及关联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本单位应急小组:

联系人:

电话:

辖区派出所:

火警:119

急救:120

8.2应急队伍保障

疏散、救援及后勤组由各部门主要人员组成。根据单位人员变化,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材根据需要配备。

(2)交通车辆:责任人:联系方式:电话: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

(3)应急救援设备包括:应急救援设备、急救物品根据需要配备。

8.4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安全费用款项中支出,不得挪做他用。

8.5其他保障

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应急小组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周对公司或项目部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触电、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事故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员工有自我保护意识。

9.2演练

各部门、项目部每年由公司办公室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项目部每半年举行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各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经理审阅批准实施,留办公室备案。如上级部门有要求送安监局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室组织制定,由办公室具体解释。

综合应急预案 篇4

1 总则

1.1编制目的为提高水力发电厂管辖区域内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身和枢纽运行安全,结合水力发电厂生产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__《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小浪底建管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水力发电厂管辖生产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故。

1.4工作原则(1)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现由事故处理向事故预防转变,不断提高管理水平。(2)应急救援工作以“保人身,保枢纽,保电网,保设备”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3)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实施。(4)应急救援工作按照水力发电厂下属各二级部门责任区域划分,事故发生单位首先采取自救措施,做好初起事故的应急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尽量减少损失。(5)应急救援工作采用各二级部门自救与全厂救援相结合,各二级部门服从水力发电厂统一安排,做好救援工作。

1.5 预案体系水力发电厂应急预案体系主要包括: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各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补充和完善。

1.5.1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是水力发电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水力发电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

1.5.2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主要是水力发电厂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安全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大坝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2)水淹厂房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3)水淹进水塔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4)泄洪、引水发电系统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5)大面积停电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6)黑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7)起重设备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8)火灾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9)电梯突发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0)防汛应急预案(11)地震灾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2)雷电、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保电预案(13)河道溢油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4)反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5)极端天气下的防洪、防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 风险分析

2.1单位概况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于1999年1月正式成立,是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其基本职责是负责小浪底水利枢纽及其反调节水库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小浪底水利枢纽由拦水大坝、泄洪排沙系统和引水发电系统三部分组成,有1个进水塔、9条泄洪排沙洞、3个二级消力池、6条发电引水洞和地下厂房等重要设施。枢纽含各类闸门67扇、过水孔口119个,有多台套充水平压系统和复杂的卷扬启闭设备;发电部分装有6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多年平均发电量51亿Kwh,是河南电网调峰和事故备用的主力发电厂。1999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__年底机组全部投入运行。小浪底水利枢纽配套工程—西霞院反调节水库(以下简称“西霞院反调节水库”),位于小浪底水利枢纽下游16km处,水库总库容 1.45亿m3,长期有效库容0.45亿m3。水库大坝由混凝土坝段和左右岸砂砾石坝段组成。混凝土坝段布置有发电及泄洪排沙系统,泄洪排沙系统由21孔泄洪闸、6条排沙洞、3条排沙底孔组成;发电系统安装4台3.5万kw机组。其开发任务是以反调节为主,结合发电,兼顾灌溉和供水综合利用,小浪底水利枢纽反调节水库于20__年1月10日开工,20__年11月6日截流, 20__年6月份第一台机组发电,20__年竣工。水力发电厂管辖范围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区域(包括大坝、进水塔、坝顶控制楼、地面副厂房、开关站、地下厂房、各供水泵站、工区各变电所等),西霞院反调节水库区域(包括大坝、水工建筑物、厂房、开关站等)。水力发电厂下设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财务部、生产保障部、运行调度分厂、发电维护分厂、水工分厂和水电供应部共9个部门。

2.2 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2.2.1溃坝造成溃坝事故主要原因有:洪水漫顶、渗透破坏、滑坡、设计缺陷、调度运行不善或其他原因。溃坝不仅使工程本身遭受损失,更严重的是给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造成特别严重灾害,后果极其严重,为特别重大事故。

2.2.2非溃坝性事故按照事故出现的形式,可分为以下9大类 (1)裂缝(2)渗漏(3)管涌(4)滑坡塌坑(5)护坡破坏(6)冲刷破坏(7)气蚀破坏(8)闸门启闭失控(9)其他事故发生非溃坝性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也不容忽视。

2.2.3地震(1)强震:使大坝等水工建筑物损坏、人畜伤亡,严重威胁着枢纽安全,大坝一旦溃决,会产生非常严重的水患灾害。(2)诱(触)发地震:其发生可能破坏水工建筑物,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从小浪底水库库区的地质条件和水库运用工况分析,不排除发生水库诱(触)发地震的可能性。

2.2.4高边坡及滑坡体失稳边坡失稳的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直接关系到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并造成经济损失。高边坡落石、滑坡等引起的伤害事故,严重影响人身安全及临近道路、建筑物和配电设备的安全。小浪底水利枢纽进水口及出水口均为高边坡,地下厂房进口及枢纽周边道路边坡多为高边坡。因此存在因边坡失稳等原因引起事故的可能。小浪底库区存在七个较大的滑坡体,在小浪底坝区4号公路中段存在东苗家滑坡体,通过近几年观测,目前尚未发现整体滑动征兆,但在其他条件影响下,仍存在滑动的可能。这些滑坡体滑动,都可能给小浪底水利枢纽本身或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

2.2.5水淹厂房水力发电厂主厂房为地下厂房,进厂通道高程较低,当遭遇西沟水库大坝溃决、暴雨引发特大山洪、厂房排水设备故障、尾闸室控制设备出现故障等情况,则有导致水淹厂房的可能。一旦水淹厂房,将产生特大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2.6水淹进水塔当由于进水塔内充水平压管道破裂、充水平压阀门损坏、进水塔水工建筑物损坏以及特大洪水蓄水位超过EL275m,使水库内的水进入进水塔内部等情况,有导致水淹进水塔的可能。一旦水淹进水塔,将产生特大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2.2.7火灾、爆炸火灾:水力发电厂所属生产区域、物资仓库发生火灾,将会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人员伤亡、水力发电厂停电等严重后果,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其中,变压器、电缆火灾危险性最大,且容易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变压器、互感器、高压开关、蓄电池等电气设备,如操作、维护不当,可能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严重损坏,甚至引起人身伤亡。空压机、压力管道和各种压力容器,若设备未按要求进行检验存在缺陷,安全附件不齐全或操作不当,均存在超压爆炸的危险性;使用油品的场所,如通风不畅,遇火源则可能会直接产生爆炸。2.2.8电力生产事故电力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

(1)人身事故员工从事与小浪底水利枢纽生产运行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单位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事故,由于人身事故对家庭和社会影响较大,长期以来电力系统一直把防范人身事故作为电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2)电网事故电网事故具有停电范围大、影响面广,甚至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影响的显著特征。长期以来电力系统一直把防范电网事故,特别是防止大面积停电和电网瓦解事故,作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的首要任务。接地短路(外力破坏、对地放电)、继电保护(保护误动、保护拒动、二次回路故障等)和雷击是构成一般电网事故的主要技术原因。自然灾害(雷击、雾闪、覆冰舞动等)、人员责任(运行人员和其他人员责任)、外力破坏和制造质量依次是一般电网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因。输电线路、继电保护依次是造成电网事故的主要设备原因。(3)设备事故水轮机、发电机、变压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力电缆、电力电容器、开关设备、高压电动机、发电机等电力设备在运行中由于维护不到位、检修未按计划完成或人员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电力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水力发电厂对外停电或少送电,导致电力生产事故。

2.2.9电气伤害事故电气伤害事故是指电流通过人体而产生的化学效应、机械效应、热效应及生理效应而导致的伤害。电气伤害分为触电伤害、雷击伤害、静电伤害、电磁辐射伤害。水力发电厂安装6台300MW及4台35MW水轮发电机组,存在发生电气伤害事故的可能。

2.2.10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性分析水力发电厂存在高空作业以及机械设备检修等作业,因此,存在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危险性。

2.2.11噪声、振动危害分析水力发电厂有水轮发电机组、空气压缩机、鼓风机、水泵、电动机、变压器和断路器等,是主要噪声源和振动源,在正常工作时,都不可避免的产生噪音和振动。长期在高噪声区和高振动区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疲劳,注意力不集中。因此,存在产生生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潜在影响。

2.2.12污染、毒物等危害因素分析SF6气体在水力发电厂高压设备中大量使用。SF6气体在电弧作用下会产生气体的分解,绝大部分分解为硫和氟的单原子,电弧熄灭后,大部分可还原,但有极少部分在重新结合的过程中与游离的金属原子及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金属氟化物以及HF有毒性和腐蚀性物质?,达到一定浓度可导致设备事故同时危及人员的健康。

2.3突发安全事件及事故分级1、为了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及事故,依据水力发电厂生产区域内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件及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把事件及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件及事故(Ⅰ级):指在水力发电厂生产区域内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生产区域周围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统一协调、调度有关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及事故。(2)重大突发生产安全事件及事故(Ⅱ级):指在水力发电厂生产区域内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协调、调度多个部门和相关单位资源和力量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及事故。(3)较大突发安全事件和事故(Ⅲ级):指在水力发电厂生产区域内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协调个别部门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事件及事故。(4)一般突发安全事件和事故(Ⅳ级):指在水力发电厂生产区域内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水力发电厂生产区域内小范围安全造成危害或威胁的事件及事故。2、事故等级划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分级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第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行业(专业)事故等级划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 组织机构与职责

3.1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组成。

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厂长副总指挥:水力发电厂副厂长、总工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副总指挥负责协助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应急救援队伍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管理机构为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厂安监部。主任:安监部主任成员:安监部专责工程师应急救援办公室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3应急救援工作组应急救援工作组由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组成。应急救援工作组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的技术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3.3.1技术保障组组?长:生技部主任副组长:安监部主任成?员:生技部、安监部全体人员负责应急处理时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技术方案,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技术工作,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人身伤亡事故和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3.3.2后勤保障组组?长:厂办公室主任?副组长:生产保障部主任成?员:厂办公室、生产保障部全体人员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协助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3.4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队由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组成。

3.4.1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队长:运行调度分厂厂长副队长:运行调度分厂副厂长成员:运行调度分厂全体人员

3.4.2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队长:发电维护分厂厂长副队长:发电维护分厂副厂长成员:发电维护分厂全体人员

3.4.3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队长:水工分厂厂长副队长:水工分厂副厂长成员:水工分厂全体人员

3.4.4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队长:水电供应部主任副队长:水电供应部副主任成员:水电供应部全体成员各应急救援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现场救援情况。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气象信息水工分厂接到局调度中心在局网上发布的即将有大雨、暴雨等恶劣天气信息时,要加密巡视和检查,将咨询公司库区滑坡体及塌岸区、外部变形观测结果及报警信息及时收集整理,并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1.2设备信息当各生产部门出现异常情况时,各部门首先将异常设备隔离,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处置险情,及时将设备情况相关信息报应急救援办公室,为应急处置争取时间。

4.2预警预防行动(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水力发电厂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意识。(2)组织准备。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预防各类事故的责任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后勤保障组织的建设。(3)设备准备。按时完成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对存在问题的设备采取措施,做好隔离,避免异常情况扩大。(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各种紧急情况,制定专项预案。(5)物资准备。按要求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合理配置。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救援物资,以备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厂内、局内以及社会通信网络,确保防汛、电调等通信畅通,确保水情、雨情、调度信息和应急指挥指令的及时传递。(7)设备检查。做好定期、不定期的设备检查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做到有检查有落实。(8)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遇险报警(1)报警程序: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2)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详细地点、现场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现状等相关情况。

4.3.2遇险信息处置(1)如果遇险信息来自自动报警系统,接报人应立即安排现场人员核实,并尽快反馈现场情况,通知做好救援准备。(3)如果发现现场险情,发现人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按报警程序报厂应急救援指挥部。(4)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报警情况进行初步判断,向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局应急救援指挥部。(5)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若启动则按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工作,若不需启动预案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理。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分级

5.1.1 特别重大、重大(Ⅰ级、Ⅱ级)在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时,由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在第一时间内报局应急救援办公室,由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按局总体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处置。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及时赶赴现场,根据局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的事故类型启动专项预案,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5.1.2 较大安全事件(III级)在发生较大安全事件(III级)时,由各分厂(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报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处置。发生较大(Ⅲ级)安全事件时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统一协调各专业应急救援队,根据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的事故类型启动专项预案,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5.1.3一般安全事件和事故(Ⅳ级)在发生一般(Ⅳ级)安全事件时,由各分厂(部门)应急救援队长负责指挥应急救援,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报告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厂应急救援办公室在接到报告的第一时间报厂分管安全副总指挥。各分厂(部门)应急救援队长根据事故类型确定是否启动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预案,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5.2响应程序

5.2.1响应启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事件等级,并根据安全事件的等级,由相应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发生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时,由建管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在发生较大安全事件(III级)时,由厂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在发生一般安全事件(IV级)时,由各分厂(部门)应急救援队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应立即到达事故发生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变化情况。

5.2.2紧急处置(1)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迅速到位,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指挥应急救援队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凡能采取措施将事故隔离的应首先进行隔离,并组织安全警戒,疏散无关人员,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2)应急救援技术保障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发生事故单位,在查明事故部位和原因后确定事故能否控制,提供相应的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关人员迅速执行。(3)后勤保障组到达现场后,立即会同发生事故单位,确定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组织供应,并联系开展伤员抢救。(4)如事故现场已无法控制和挽救,危及救援人员的安全时,应撤离事故现场全部相关人员,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5.3应急结束突发事故经应急救援实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预案终止的因素;如事故已无法控制和挽救的,各级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令或授权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的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后场内相关人员应全部撤离,所有参与部门应清点现场人员,并确保无相关人员滞留在事故现场。

6 信息发布生产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会同局办公室、党委工作处对发布和报道工作进行管理与协调。适时准确发布事件的经过、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等情况。

7 后期处置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救援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以便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方式,恢复现场工作秩序,避免生产延误造成损失扩大。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完成下列两项工作:(1)按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和制定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上报。(2)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抢修,尽早恢复正常生产。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依据水力发电厂的考核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8 应急保障

8.1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视现场情况作出决定。(2)应急救援人员进入有危险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3)进入火灾现场必须穿阻燃服装,戴防毒面具,如电气设备、电缆等着火,必须戴呼吸器,以防窒息。(4)进入电气设备事故现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绝缘工器具。(5)涉及防汛、水上抢险必须穿救生衣。

8.2应急救援通讯应急救援期间所有涉及事故的办公固定电话、应急救援人员的手机全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作为应急电话,确保应急救援中通讯畅通。

8.3现场监测(1)现场监测工作由技术保障组及相关事故部门技术人员负责。(2)用于现场监测的仪器由相关事故部门负责准备,现场监测方法由技术保障组决定。(3)相关部门实验室做好检验准备。(4)技术保障组负责确定监测点及现场工作,并将监测结果的报告及时送达应急救援指挥部。(5)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建筑物倒塌的可能性;现场危险物质的类型、特性;密闭情况,包括压力、温度、泄漏情况等。

9 培训与演练

9.1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培训的内容如下: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1)消防器材的使用;(2)个人的防护措施;(3)危险源的辩识;(4)事故报警;(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7)熟悉现场疏散线路;(8)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9.2预案演练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各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各专项预案演练一次。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1)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2)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3)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奖惩? 小浪底水电厂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奖励和惩罚的按照《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小浪底水力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和《小浪底水力发电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条款执行11 附则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改进本应急救援预案由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管理和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当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问题、危险设施和危险物质发生变化、组织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化、救援技术改进时,必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改进。相关支持性文件(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紧急救护法。(2)小浪底水利枢纽的安全评估报告。附件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表序号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事件)1洪水国民经济重大损失2地震国民经济重大损失3库区滑坡、塌方影响枢纽安全运行4渗漏国民经济重大损失5枢纽异常渗漏危及枢纽安全6火灾危及设备、人员受到伤害7恶性电气误操作发电系统失去控制8闸门启闭失控(汛期)影响枢纽泄洪安全9泄洪建筑物事故(包括孔洞空蚀和损坏)影响枢纽泄洪安全10枢纽泄洪系统供电故障(汛期)影响枢纽泄洪安全11水淹进水塔设备损坏,泄洪系统不能正常使用12水淹厂房设备损坏及重大经济损失13全厂对外停电对电力系统稳定性造成影响14进水塔充水平压系统运行时振动过大充水平压管道破裂,对枢纽泄洪及发电设备造成影响15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人身伤亡16水上事故船只损坏,人身伤亡应急救援资源序号名称数量存放地点1破拆工具1套生产保障部仓库2登高作业车1辆地下厂房3梯子若干各部门库房4安全绳若干各部门库房5强光灯若干各部门办公室

12.3 厂外应急救援机构小浪底咨询(工程)有限公司设有测量部,负责枢纽安全监测工作,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布枢纽安全监测信息;设有专业人员和工程机械,能够完成水工设施的工程抢险工作。小浪底建管局综合服务中心设有车队和通讯队,能够提供应急交通车辆和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通讯设备故障处理。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区公安局设有消防科,配有专业消防设备及专职消防队员。小浪底建管局综合服务中心设有职工医务室,有专业医务人员可以参加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援。

12.4 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附图(1)在水力发电厂所辖生产区域内发生安全事故时,报告程序见附件2: (2)事故发生后,应按事故应进行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见附件3。(3)地下厂房逃生路线示意图。

综合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预防预警、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等工作,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保障体系,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分类分级

1.3.1分类

本预案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公路、水路、地方铁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行业重大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1.3.2分级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Ⅰ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协调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指事态较为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参与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厅了解应急处置有关情况的紧急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或超出事发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政府责成需要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处置的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它紧急事件。

预案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同时符合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各单位可参考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预警分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对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类进行细化补充。

1.5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防护。树立预防为主思想,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加强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强化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模式。

1.5.3加强协作,资源共享。

建立省级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合作,实现协调联动的综合应急保障和救援体系。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应急处置机制。

1.6应急预案体系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是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具体包括:

(1)综合应急预案。是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制订并实施,报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门和省安委办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而制订。主要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运输网络安全事件等方面。

(3)部门应急预案。为应对单一种类且以部门处置为主、相关单位配合、根据总体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用以规范本部门、行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而制订的应急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根据业务和职责分别负责制订并实施,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4)地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地方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级应急预案(包括专项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交通运输企业突发事件预案。省内各级各类交通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的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以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制定的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河北省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级(省交通运输厅)、市级(各市含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县级(各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三级组成。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为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1应急领导小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是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在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厅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指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审定省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决定启动和终止Ⅱ级(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4)研究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根据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要求,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或其他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联合行动方案。

(6)承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机构由市级(含定州、辛集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省交通运输厅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工作专班),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指导工作。

2.2应急工作组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指挥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综合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等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厅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领导同志及厅领导的有关要求;协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新闻宣传组。由厅宣传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汇总,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配合政府宣传部门搞好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通信保障组。由厅通信局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综合运输保障组。由厅综运处负责人任组长,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规模确定参加单位和部门。负责指导各运输企业做好日常应急运力储备;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各类运输方式的联运及与周边省(市)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拟定应急运输补偿资金补助方案;负责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工作;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基础设施抢修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由具体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公路、港口、机场、地方铁路、城市公路交通设施抢修及保畅;组织、协调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械设备及物资调配;制定、发布公路绕行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拟制灾后重修计划;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组。

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根据实际需要协调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或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和建议;为公众提供有关防护和技术咨询。

2.4现场工作组。

发生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后,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组,组长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力量落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指挥和调度现场应急队伍;负责调配现场机械设备、应急救援物资等;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提供交通运输技术支持;承办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突发事件。

灾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当地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灾情的救灾需要向上一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支援。非灾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按照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指挥调度,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与预警机制

依托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及各分中心、各专项监测系统,建立和完善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度。

本预案中的预防与预警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加强与气象、国土、地震等相关部门联系,收集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取防御响应措施。由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牵头,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日常运维保障单位负责厅级层面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处理预防工作事务。各级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配合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等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信息收集

信息收集来源,以省厅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各交通应急指挥分中心,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数据库,各级、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物资及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参数等基础数据,为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撑。实现重要预警信息共享,包括热带气旋(包括: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冬季大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的发展态势,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部门。

3.3防御响应

3.3.1预警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预警范围如下表:

3.3.2预警启动

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在接到Ⅰ级预警启动指令后,省厅应急领导小组进入待命状态。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按如下程序启动:

(1)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厅应急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Ⅱ级预警,如同意启动,在有关规定时限内,由应急领导小组正式签发Ⅱ级预警启动文件,并按《河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发布或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时将有关信息报省政府应急办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3)综合协调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综合运输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应急物资、设施调拨或征用准备。

(5)新闻宣传组和通信保障组根据预警信息开展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工作。

(6)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将Ⅱ级预警指令发各有关部门。

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Ⅱ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制定。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处置能力时,及时上报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4防御响应结束

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降级或撤销。Ⅱ级预警降级或撤销由厅应急领导小组按以下程序执行:

(1)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提供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综合协调组确认事态发展已不满足Ⅱ级预警启动标准时,向厅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Ⅱ级预警终止建议。

(2)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Ⅱ级预警终止文件,提出预警终止后续处理意见,通过预警启动相同办法对外发布,并报省政府应急办和交通运输部应急办。

(3)省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将Ⅱ级预警终止指令发各有关部门。

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各市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Ⅱ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制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分为Ⅰ级(重大事件)、Ⅱ级(重大事件)、Ⅲ级(较大事件)和Ⅳ级(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Ⅰ级(重大事件):对符合本预案Ⅰ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本级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

Ⅱ级(重大事件):对符合本预案Ⅱ级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或由交通运输部下达的紧急物资运输等事件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突发事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在省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下予以确认,启动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备案。

Ⅲ级(较大事件):对符合Ⅲ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Ⅳ级(一般事件):符合Ⅳ级预警条件的交通突发事件,由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同时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4.2应急处置

4.2.1前期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相关预案对突发事件予以先期处置,并迅速了解和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4.2.2应对措施。

各级公路、港航、道路运输、地方铁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部门,应当制定部门或专项应急预案。当发生Ⅰ、Ⅱ级突发事件时,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应急会商,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应对措施,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业务部门牵头贯彻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综合应对措施,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执行。

4.2.3跨地区支援。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救援力量不能满足突发事件救援需要,由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协调本区域内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予以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救援互助机制,合理利用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力量,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各地方应急力量支援行动。

4.2.4应急物资调用。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托公路养护部门、各大、中型交通运输企业、施工企业等储备一定数量应急物资。需调用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时,由上级直接下达调用指令或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管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并下达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应急物资储备或管理单位接到调拨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物资发运工作。

4.2.5征用补偿。

对于跨地区应急力量的使用,各受援地在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给予补偿。Ⅰ、Ⅱ级突发事件中使用的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采取“无偿使用”原则,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应急物资由使用地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回收、清洗、消毒和整理,由物资储备或管理部门清点后入库,损耗、损毁的物资由省厅补充。其他等级突发事件中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使用省级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的,按照“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4.3信息报送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均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各单位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原则上以书面形式报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报书面报告。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接到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向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上报,并在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至省厅,情况特别紧急的,各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直接上报省厅。报送的信息应当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和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事件发展趋势等。

4.4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厅应急响应终止后,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牵头需及时组织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上报厅领导。

4.5新闻发布与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成立应急工作新闻宣传组,及时掌握应急事件的动态信息,定时报送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信息研判形势后,及时上报省政府。Ⅰ、Ⅱ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宣传部门权威发布,Ⅲ、Ⅳ级由事发当地政府宣传部门负责,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指导河北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发布预案启动公告、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信息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和事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报导,介绍应急处置动态等;省交通宣传中心负责组织新闻通稿、配合政府宣传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

5.1.1公路应急保障队伍。

各高速公路管理(筹建)部门要依托养护部门建立一定规模的应急保障队伍,省高管局、河北交投集团负责各省管高速公路应急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省厅公路局负责指导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公路管理部门组建应急保障队伍,分别负责辖区内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各高速公路应急保障队伍、普通干线公路应急保障队伍组建完成后要及时报当地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5.1.2水运应急保障队伍。

省厅港航管理局指导各地方水运、海事管理部门、企业组建应急保障队伍,明确纳入应急保障的船舶及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行业人员和船舶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条件和程序、补偿标准等,并将相关信息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5.1.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

省运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每个市不少于50辆货车、50辆客车及部分加油、维修等保障车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须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要在5年以内,车辆所属单位、企业具体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从事应急运输保障的人员,包括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等,年龄须在25—5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技术过硬、熟悉有关法规政策等。应急运输保障车辆在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配发证件,免收省内公路通行费。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基本信息要及时更新,并报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5.1.4地方铁路应急保障队伍。

省铁路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方铁路运输企业组建地方铁路应急保障队伍,配备一定数量铁路抢修、救援等专用设备。

5.1.5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保障队伍。

省城运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各大中型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应急保障队伍,指定技术状况较好的应急保障车辆,数量不低于企业公交车辆总数的3%。

5.1.6新闻、通信应急保障队伍。

省宣传中心和通信局负责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现场工作使用的设施和设备。

5.2资金保障

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应急保障等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组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对受重大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地区,省交通运输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3物资保障

5.3.1公路应急保障物资。

分为抢通物资、救援物资和应急保障设备三类。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剂等。救援物资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饮用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安全标志等。应急保障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撒布机、起重机、清雪车、发电机、拖运车辆等。应急物资储备以“因地制宜、规模适当、合理分布、有效利用”为原则,结合各地区气候与地质条件,省厅公路局负责建设国家、省级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并纳入省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各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各级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依托各公路养护部门储备一定规模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应急保障设备采取社会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式,应急充分依靠公路建设企业、武警交通部队的力量参与公路应急保障。

5.3.2水运和地方铁路应急保障物资。

省厅港航局负责指导各水运、港口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储备一定数量救援、防火、防暴等应急保障物资。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由交通运输部统一组织。省铁路局负责指导各地方铁路运营企业,储备一定数量铁路车辆救援、铁路抢通等应急保障物资。

5.4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交通通信管理局负责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分级处置”的省级交通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风险隐患监测、综合预测预警、信息接报与发布、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异地会商、应急保障、应急评估、模拟演练和综合业务管理等功能,建立专家咨询、应急资源等数据库,并能够及时向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应急平台提供数据、图像、资料等。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参照省级交通应急平台建设本级应急指挥系统。

5.5宣传与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相关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核实绩实施应急人员动态管理,提高应急指挥和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公路、港航、道路运输、城市公交等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组织编写、录制应急宣传读本或宣传教育片,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并在车站、码头、服务区等场所免费向群众发放。

5.6应急演练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厅本级应急演练计划,组织省级联合应急演练。省厅本级各项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组织演练一次,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厅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预案的适时修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综合应急预案 篇6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降低危害,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消防部门文件与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副组长和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

成员:(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幼儿园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师生的安全逃生。

综合应急预案 篇7

一、基本情况

危险品运输公司专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公司拥有符合资质的大、中、小型罐车、箱柜货车等不同类别的危险品运输专用车辆XX部,能够、等危险化学品。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对应事故因果分析)

(一)事故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物料泄漏事故、着火和运输罐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对运输罐体的检查不到位,违章操作。

3.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4.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合规定。

5.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6.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三)事故可能后果:人员伤亡、车辆损毁、环境污染和社会影响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公司交通运输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二)职责

总指挥:远程或现场指挥二级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协助集团公司指挥一级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进行应急救援指挥行动,当总指挥不能亲自赶赴现场时,代替总指挥进行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成员职责:

(1)积极响应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参加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的应急行动。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三)应急保障1.应急救援队

2.应急救援车辆

3.应急消防器材

四、应急保障系统

(一)应急分级与启动

公司交通运输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学品车辆无控泄漏、着火等超出本公司处理能力的险情,属一级事件,启动集团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现有资源可以处理的险情,属二级事件,启动本预案。

(二)发生一级交通运输事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后,无法控制应向上级应急办报告请求救援,向社会救助团体发布求助信息。

五、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一)公司安全科负责对以下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应急措施告知全体驾驶员、押运人员。

1.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及专业新闻单位发布的地震灾害、洪涝灾害、恶劣气象信息、公共卫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报、通知等。

2.灾害现场的动态信息。

(二)定期召开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例会、组织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三)认真落实车辆定期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三检制”,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四)利用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结

综合应急预案 篇8

1.目的

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制造现场(车间)/项目部(现场施工安装)所辖区域的防范应急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应变方案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处理。

3.2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各义务消防队员为应变方案的主要执行者。

3.3 公司各部门、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应急方案。

4. 方案内容要求

4.1 消防应变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 项目部等部门应根据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置《消

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张贴在明显之处。

4. 1.2 一旦发生火险,消防应急小组人员进入各自岗位,组织进行火灾报警、扑灭火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质的行动中。

4.1.3 火险扑灭后,应留有人员看守,预防余火再燃。

4.1.4 若火险靠自身力量不能扑灭时,应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请求外援力量。

4.1.5 火险扑灭后,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4.2 防台风方案

4.2.1 确保公司办公、生产制造、施工工地的货物、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坚持正常生产和作业并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 各部门、施工工地防台准备工作内容:

按时收听气象台的气象预报,掌握台风信息,随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应考虑库场堆存情况,包括物资品种,数量和所属货主单位,列表报送防台指挥部,动员和组织物资疏运工作,尤其是怕湿货物要立即采取疏运措施。

做好流动机械安全转移计划,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机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马达部份的工作准备和人力。

督促电房(包括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装置),全面检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输电线路、

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漏电伤人。

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机电科人员加强值班,一旦停电,仍能正常供应。

加强电话守听,通讯工具严禁关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

各单位在防台风时要做好后勤供应的保障工作。如粮食、副食品,备用水池应有一定数量储备。

各工地、各仓库,应落实防台防水、堵漏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屋顶、门窗以及排水情况是否正常,如有缺漏应立即补齐后者维修。

全司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全力以赴,抢险救灾,把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4.3 防汛、防雨湿

4.3.1 公司各部门所管辖之物资应在汛期和雨季保护好不受损失。

4.3.2 汛期、雨季来临之前,各单位应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发现残缺,应立即修补更换,确保汛期、雨季这些系统通畅无阻。

4.3.3 汛期、雨季来临之前,露天堆放物资所遮盖的油布、绳索等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做好修补,对欠缺的数量要及时上报,购进备用。

4.3.4 汛期、雨季时节,要加强对露天物资的巡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堆放物资安然无恙,如有被浸受湿,应逐级上报,数字要准确详细,不得虚报、隐瞒。

4.3.5 汛期、雨季结束之后,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写好总结并报公司。

4.3.6 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4 有毒物品泄露应急预案

4.4.1.针对人体有害的油料、涂料、天那水等化学溶剂在大规模泄露危害人体的生命安全时,职责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这种危害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4.4.2 在发生泄露的施工现场后者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后者部门主管应根据泄露的范围立即采取局部后者全部停工。

4.4.3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后者部门主管应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堵塞泄露源。

4.4.4立即做好人员疏散、隔离和救护工作。

4.4.5如泄露得不到控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及环保部门等前来救援。

4.4.6如现场有已中毒症状者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组织抢救。

4.4.7妥善解决泄露问题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应写出经验报告,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杜绝同样的事故再发生。

4.5 生产施工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4.5.1 公司各部门应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制造过程、包括施工过程中造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建筑物坍塌、高处坠落等各种对人体的伤害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4.5.2 一旦发生严重生产施工伤害事故,本预案立即生效。现场班组长后者安排人通知行政部并应即拨打急救中心的电话120后者当地医疗机构电话,申请外界政府机构的救助。

4.5.3 同时班组长采取急救措施:如止血、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等相应 的救助活动,如是机械伤害应立即停止机械操作,其他伤害事故也应停止产生伤害源的施工作业活动。

4.5.4 班组长组织人员在救护人员未赶到时,应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方,转移时要防止颠簸,平稳运送,保障伤员安全。

4.5.5 如建筑物坍塌等事故还可能继续造成更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的

疏散,将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4.5.6 行政部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马上组织人员处理善后事宜和事故调查分析,

总结经验教训。

4.5.7 行政部应在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即时组织上报政府行政监管部门。

4.6 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6.1 公司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

4.6.2 出现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拨打120急救及当地医院电话。

4.6.3 行政部应立即配合发生中毒的部门主管摸清中毒人员的有关情况,如人数、工种、中毒源、中毒地点、时间等等,以便为医护人员准确诊断提供可靠信息。

4.6.4 行政部应派员协助中毒部门员工采取必要隔离措施,隔离有毒食物,防止误用。

4.6.5如果发生中毒人员较多时,影响正常施工开展时,应合理调整施工安排,使其不至于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

4.6.6 排除人为投毒外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中毒部门应总结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防护措施。

4.7 触电急救方案

4.7.1 一但发生触电事故时公司的职能部门后者人员应立即启动本方案。

4.7.2 发生触电的现场应立即切断电源。

4.7.3现场派员通知联络员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4.7.4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组织抢救措施。现场立即派员把触电的员工抬到平稳的通风场所,并观察伤员的呼吸、心跳等,即时采取人工呼吸。

4.8 电气故障应急预案

4.8.1公司各生产制造和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妥善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若发生突发电气故障时,应急的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

4.8.2 成立电气故障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及排除故障、抢险救援人员架构。以公司生产制造部门、现场施工工地项目经理为指挥小组组长,组员包括安全员,现场施工员;排除故障人员由电工和机械工组成,抢险救援人员由义务消防队及医疗室医务人员组成。

4.8.3 针对电气故障(包括大型建造机械故障、施工用电触电雷击事故、防爆防雷设备事故、机械产品质量事故、设备烧毁事故以及由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等)对相应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培训和演习,以保证正确、高效、迅速地进行电气故障排除及抢险。

4.8.4排除电气故障,抢险救急

4.8.5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电气故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电气事故而救急失控时,应立即向建设部门和市政局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拨打120等急救电话。

4.8.6 在指挥小组的带领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无关人员进行疏散,消除道路故障,隔

断扑灭现场火险,并防止器械坠落、物体崩塌等事故的发生。

4.8.7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做出标志后者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

4.8.8 相关事项的事后工作

4.8.9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包括电气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电气设备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初步估计、责任者等)。

4.8.10 对电气故障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同类事故的再发生。

4.8.11 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充实,以达到实施过程中的正确性和适用性

4.9 煤气泄漏应急预案

4.9.1 生产制造、饭堂厨房人员要时常留意生产后者膳食用的煤气罐的阀门,焊接缝等处的锈、破损的状况,将泄漏防范于未然。

4.9.2 漏气处理:当阀门失灵时,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关闭煤气罐,打开门窗,应先用湿毛巾、肥皂、黄泥等将漏气处堵住,再将气瓶转移到室外,泄掉余气,切记杜绝一切火源。

4.9.3 没有引燃附近可燃物: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关闭煤气罐,打开门窗,迅速用浸湿的毛巾、抹布等物盖住钢瓶护栏,以防止手部烧伤并关闭角阀。

4.9.4 引燃附近可燃物:边扑救周围火焰,将钢瓶火扑灭,切断气源,同时用水冷却钢瓶,将其转移到安全处。

4.9.5 注意:当钢瓶站立燃烧时,一般不会发生爆炸,可迅速扑救。若钢瓶倒于地面后者减压阀朝向地面燃烧时(危险!),不可盲目接近,可利用掩护物对钢瓶进行冷却,以防爆炸,并等待消防人员前来处理。

4.9.6当出现了紧急、异常情况时,第一目击人要迅速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人员

要作为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员,组织人员全力以赴地实施控制、扑救行动,尽全力防止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火灾,按消防应变方案执行。

4.9.7 若煤气的压力容器、管道产生大量泄漏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切断总电源及火源,并尽可能地切断泄露源,迅速组织人员用湿毛巾掩住口鼻撤离事故现场。

5. 相关文件

《消防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

消防宣传资料

综合应急预案 篇9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以科学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陕西省实施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合阳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合阳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合阳县辖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导由县政府负责或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1.3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4)依法应对、科学处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法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5)资源整合,社会参与。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利用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公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结合,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实现突发事件应对的社会化。

1.4突发事件的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4.1突发事件的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工矿商贸行业),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建设工程施工事故等),交通运输事故(公路、铁路等),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道路、桥梁、通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特种设备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职业危害、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重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的其他类型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2突发事件的分级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并遵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并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1.5应急预案体系

合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渭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县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专项应急预案是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具体类型级别、牵头处置机构、应对方式及政策措施、具体处置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做出规定。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抄送市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对跨区域、跨流域等关联性强的突发事件,由相关单位根据实际组织编制预案。

(3)部门应急预案是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部门应急预案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其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制定,报县政府备案后实施。

(4)基层单位应急预案是基层组织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操作指南,要突出“具体措施”,重点确立基层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各单位对各类危险源的防控和监管措施,明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救援和具体的处置程序、方法,要简明实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

2.1领导机构

合阳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是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应急委第一主任由县委书记担任,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各常委、县政府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镇(街道)、部门、相关下属单位以及驻合单位、重点企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应急委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全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全面领导全县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县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4)分析总结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研究决定下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办事机构

县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由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县应急委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相关文件以及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记录、处理与报告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镇(街道)、部门、下属单位、驻合单位、重点企业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修订合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委成员单位:政府办、宣传部、人武部、总工会、团县委、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屋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各镇(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气象局、煤炭事务中心、红十字会、消防救援大队、供水公司、供电分公司。

主要职责:

政府办:在县应急委领导下,按照领导指示、安排,及时召集各部门、各单位参加县政府或县应急委相关会议,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负责各级工作组的接待和保障工作。

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等常识;负责加强突发事件舆情的监督管控,按规定及时发布抢险救援等信息;协调新闻媒体,负责信息发布、舆情收集、新闻报道和境内外记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武警和民兵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负责来合支援救灾的军事力量之间的协调工作;必要时向上级部队报告请求支援。

总工会:督促指导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职工安全防范意识;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协调事故伤亡职工相关抚恤和理赔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建和管理全县应急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工作;对口协调前来我县进行支援的县外应急志愿者队伍。

应急管理局:负责县应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汇总上报、综合协调处置等职能。指挥调度全县综合救援队伍以及各行业部门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全县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经县政府委托授权,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会同发改等部门建立全县物资储备库,确保各类突发事件物资保障。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县救灾救援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供应工作,建立应急保障数据库;督促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储存充足的相关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常备储存物资,协调督办医药、粮食、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民生主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会同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重建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指导和协助恢复重建项目编制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恢复重建

教育局:负责编制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下属单位、各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做好学生安全避险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掌握自救互救本领;组织管理在校学生的应急疏散、安置、心理咨询;做好县域内学校建筑物隐患排查、登记、治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单位抢修通信设备设施,保障各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对处在灾区或事故区域易发生次生灾害而影响通信设施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确保通信畅通;协调配合住建、交通等部门组织所需大型机械装备,充分运用科技手段配合相关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公安局:负责党政机关、重要部门、金融单位、看守所、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特殊单位及群体的监控和安置。

民政局:做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安置和救灾工作,保障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安置;指导各镇(街道)制订和实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负责指导各镇(街道)组织和接受救灾捐赠。

财政局: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按照规定及时拨付应急资金,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因公伤亡人员的工伤认定以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管理,发现火情及时处置;负责县域内应急避险场所规划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抢险救援工作。

住屋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抢险技术支持,协助城管局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抢修;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燃气经营站点及燃气管网的日常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参与相关应急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各运输企业、公路施工单位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负责交通系统各站点的配合协调工作;负责开辟应急通道,组织公路、隧道、桥梁等交通设施抢修、维护,打通应急救援专用通道;安排协调运力,优先保证抢险救援队伍、伤员和救灾物资运输的需要;加强对道路、桥梁等险情动态监测以及隐患治理。

水务局:负责全县水库、淤地坝、堤坝等水利设施监测,并指导应急抢险、排险工作;检查、监测灾区饮水安全,并做好临时供水协调、准备工作;负责县域内水利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各类农业园区、果蔬冷库、畜牧养殖以及涉农项目领域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做好畜禽防疫和疫情监测,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专家开展各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对事故造成的文物损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组织做好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和网吧、KTV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转送救治伤员,安排相关医疗机构及时接收救治危重伤员;配合做好遇难人员尸体的处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人武部,组织民兵参加抗震救灾及抢险工作;配合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受灾群众在应急避险场所的安置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本系统特种设备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负责组织本系统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市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会同住建局组织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性评估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受灾群众避难场所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负责社会商贸物资稳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配合做好宾馆、超市、农贸市场等商贸企业及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各镇(街道):负责组建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督促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建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相关企业制定各自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各类企业应急救援工作。

洽川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组织开展所辖景区应急救援工作。

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负责对事故灾难造成的空气、水质、土壤及饮用水源水质等污染物监测和组织监督防控治理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和隐患排查,防止污染扩散。

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重大气象预警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煤炭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专业矿山救护队以及兼职救援队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或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指导煤矿事故救援工作。

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负责对口捐赠物资接收、发放和管理;负责向外界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外界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应急委或应急管理局指令,组织县级综合救援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协调现场其他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供水公司:负责生活供水管网建设、维护和抢修,保证群众生活供水;组织相关专业力量开展城市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供电分公司: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开展电力设备事故、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县级相关指挥部指令安排组织快速修复相关电力设施设备,根据需要安装临时发电设备,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电力供应。

本预案未纳入成员单位的其他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和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3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需要,设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委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原则上由常务副县长担任,也可根据需要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专项应急指挥部可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专项应急指挥部自行转换为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是:对全县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决定分级响应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协调有关镇(街道)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协调驻合武警中队以及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府汇报应急处置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2.4工作机构

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类突发事件对应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落实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评估;承担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设立以下应急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类型,会同各成员单位实施抢险救援、搜救伤亡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2)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成员单位: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镇(街道)卫生院等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医疗救护工作,调动县域医疗资源,就地抢先救治危重病人,及时转运伤员。

(3)警戒疏散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必要时,现场指挥部可报请县应急委协调驻地武警部队协助。

(4)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经合局、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供电公司、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负责调集事故处置工作中各种抢险所需车辆、工程机械、材料及电力、排水、通风、灭火等设施;负责食品、生活日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负责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等提供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保障事故现场电力、通讯畅通。

(5)信息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信息,组织舆论引导。

(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总工会和各镇(街道)

主要职责:组织受灾人员安置和灾后重建,协助受灾人员社会救济(包括心理救助);确保安置点各项生活用品的供给;实施受灾区域环境监测工作,防止次生灾害。

2.5专家组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

3运行机制

3.1风险防控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风险分级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对主要牵头部门在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要统筹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有关部门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监控和准备工作。

3.2监测

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牵头部门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集成。要根据突发事件种类特点,建立健全地震、地质、气象、洪涝、干旱、森林火灾、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储存运输、排污单位、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配备设备设施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加强有关行业重大风险监控的研究,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测、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减少或杜绝发生重大损失。

3.3预警

3.3.1确定预警级别

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充分运用各类传播渠道,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

对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有关部门收集到征兆信息后,组织分析评估,研判发生的可能性、强度和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次生、衍生突发事件,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可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已发生一般事件、事态有扩大趋势,由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发生一般突发事件,事态可能扩大,由县政府负责发布。

预警级别对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具体划分标准执行,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3.2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发布层级。当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已经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突发事件已经超过Ⅲ级标准,县政府逐级上报,由省政府发布Ⅱ级或Ⅰ级预警信息。特殊情况,可视情提升发布层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预警发布内容。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3)预警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受结果。

3.3.3预警行动

(1)发布Ⅳ级(一般)预警后,一般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启动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各工作机构进入战备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工作;

③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科学预测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和强度,确定突发事件响应的级别;

④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进行管理;

⑤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2)发布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警后,在Ⅳ级(一般)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命令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置指挥人员、值班人员、专家学者、技术骨干等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②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③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④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

⑤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⑥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⑦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⑧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预警调整与解除

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要密切关注风险变化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建议,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相关风险已降至可接受水平,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及时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4应急处置与救援

3.4.1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制度。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体制机制,统筹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气象信息员、民兵情报信息员、网格员等资源,建立统一规范的基层网格员管理制度,实现村(社区)网格员全覆盖,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报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第一时间报告等职责。

(2)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县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是突发事件信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警情,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信息报告渠道、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信息监测和收集机构、其他与突发事件有关密切关系的单位获悉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110、120、119等常用报警电话,或向当地人民政府特设的统一突发事件报警电话报警,或向辖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接警部门接报后应迅速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单格式附后)。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作好记录,立即核实情况,并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县政府,最迟不超过1小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上报县政府,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并随后及时报送书面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信息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失联)、房屋倒塌损坏、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坏、事件发展趋势、现场救援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5)涉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需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各应急牵头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完善突发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系统,融合相关部门、地方的应急资源信息、地理信息、事件动态信息等,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信息保障。鼓励获悉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主动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3.4.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力量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扩大;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救护;向属地政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对因本单位引发的或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事发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要根据突发事件预案,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或按当地政府的决定、命令,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事发地镇(街道)要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调动应急力量,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在境外发生涉及我县的突发事件,县有关部门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措施保护我县相关人员和机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3.4.3分级响应

县应急委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必须迅速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等,确认满足应急响应的条件(响应的具体条件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明确)、属于需要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的,立即提出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建议,经县应急委批准实施。必要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作出决定。

当突发事件已经发生,达到IV级(一般)响应时,由县应急委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当突发事件达到Ⅲ级(较大)及以上,由县应急委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预案展开先期处置的同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4指挥与协调

(1)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有关牵头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挥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镇(街道)会同县应急委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县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协助。

(3)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一般突发事件转化为需要由县政府负责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时,各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按程序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需要县政府组织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县应急委统一指挥或指导各镇(街道)、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主要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①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应急委报告;对各镇(街道)提出具体明确的处置、应对要求,责成县政府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发生或确认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后,县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需要由县政府组织处置的其他突发事件,由县应急委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协调,调集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开展应急处置。

③应急委组织、协调发改局、公安局、人社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应急保障。

④必要时,依法调用人力,征用单位和个人的场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资等。

⑤其他相关应急措施。

(5)参与现场处置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向县应急委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6)当中、省、市启动或成立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并根据有关规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时,县有关部门和县政府要在中、省、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7)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多层级启动应急预案的,其指挥与协调按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执行。

(8)在突发事件共生、伴生、耦合或次生、衍生其他突发事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指挥机构的,由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相对严重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协调。

(9)全县或部分地区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按上级紧急状态的相关规定实施。

3.4.5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勘察队伍等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屋损毁情况,重要目标物、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

②组织营救受灾和被困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必要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和受灾人员救助工作。

③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公共卫生调查处理、应急心理救助、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工作,治疗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根据需要对易感染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

④组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危险源、减轻或消除危害,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铁路、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的优先安排、调度、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⑤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确保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⑥开展环境监测,追踪研判污染范围、程度和发展趋势,切断污染源,控制和处置污染物,保护水源地等环境保护重点目标,减轻环境影响,开展灾后环境风险排查,处置事件应对产生的废物。

⑦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⑧启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灾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⑨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⑩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等工作。

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受、管理、分配捐赠款物。

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

(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①了解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③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

④封锁现场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⑤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保护。

⑥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的正常。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专家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牵头协调部门,应组织编制并指导下级部门编制相关保障方案,督促做好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保障方案管理比照应急预案管理。

(4)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必要时可以依法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技术支持;要求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及受到突发事件危害人员。

3.4.6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制定统一的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方案,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行动。

(1)信息发布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或其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

(2)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按照信息发布有关规定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根据其规定。

(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通过新闻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以及提供新闻通稿、举行新闻发布会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4)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加强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5)未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的信息。

3.4.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或者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县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者重新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现场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5恢复与重建

3.5.1善后处置

县政府应当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

3.5.2调查与评估

(1)县政府应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组织参与处置的单位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较大突发事件由县政府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市政府作出报告。

(2)县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对本行业(领域)上年度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抄送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县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上年度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抄送上级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

3.5.3恢复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政府要立即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及时组织和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运输、住屋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等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公共设施。

需要上级政府提供资金、物资和技术支持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应急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和总体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工作。

4.1队伍保障

(1)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合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各类突发事件综合性消防救援保障任务。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务、住屋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和实际需要,加强本行业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3)民兵和武警部队是应急救援的突击力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当地驻合部队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请求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基层应急队伍是第一时间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各镇(街道)及村(社区)应当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5)社会应急力量是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各有关单位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共青团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4.2经费保障

(1)县政府要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3)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的征用补偿或救助政策,报县政府审批。

(4)县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

(6)建立健全灾害风险保险体系,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各镇(街道)、经开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4.3物资装备保障

(1)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加强相关类别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完善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协调机制。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商经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建立健全县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2)各镇(街道)、经开区、洽管委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或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3)加强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建设,推进应急训练设施开放共享。

4.4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协调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工作。

4.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为应急救援人员及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干线及有关设施被毁坏时,县交通运输局要迅速组织抢修或架设临时通道,保障交通路线畅通,确保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公安部门负责协调对事发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4.6治安维护保障

县公安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治安维护,制定相关维护治安、交通秩序的行动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人群、物资设备的安全防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恶化,维护社会秩序。

4.7人员防护保障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各有关部门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科学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4.8通信信息保障

县工信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突发事件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体系,确保通信畅通。

4.9公共设施保障

县发改、工信、住建、应急、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4.10基础信息服务保障

县气象部门应当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县水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河流、水库水情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为应急处置提供水文资料和信息服务。

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为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事发地导航定位、遥感监测、地图影像等地理信息服务。

4.11科技和技术保障

建立县级应急指挥平台和有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汇总与发布、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有条件的镇(街)要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县级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

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应急处置工作。

4.12区域合作保障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应急资源区域共享机制。

加强与毗邻县的应急管理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训练基地共享与应急演练联动,为应对区域性突发事件提供合作与联动保障。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与审批发布

总体应急预案由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专项应急预案由牵头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抄送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部门应急预案由有关部门编制,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由基层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基础上进行。在编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基层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

5.2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应每3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5.3预案评估与修订

(1)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的单位应当每3年对预案进行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对预案是否需要修订做出结论,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预案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4)各部门、镇(街道)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意见。

5.4宣传与培训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本地区特点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工作,将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应急预案发布后,各部门应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工作。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准备、应急与响应、自救与互救等应急知识的公益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应急预案宣传普及材料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免费向公众发放。

5.5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公民按照各级政府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可视情给予补助;对参加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件

1.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

2.合阳县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图

3.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4.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收集、处置流程图

5.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6.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单(样表)

综合应急预案 篇10

(一)公司应急救援组织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指挥、事故现场指挥员、应急救援组、工程抢险组,安全疏散组、机动救助队和善后工作组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分工如下:

1、总指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由在场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担任,全权负责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

(1)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决策抢险救援、安全疏散等事项,对现场指挥员下达任务指令。

(2)根据事故状况下达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警指令,负责或指定专人向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其他管理人员担任总指挥时,通过电话随时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汇报事故的处置情况。

(4)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场后,负责介绍基本情况,移交总指挥权,协助指挥救援。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现场指挥员: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人不在时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了解、查看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排除险情、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应急疏散等工作。

(2)及时向总指挥通报事故现场情况,便于总指挥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3)当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到达后,为其提供现场事故基本情况和公司现有救灾设备设施等情况;移交现场指挥权,继续协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应急救援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保卫人员和义务消防员为救援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开展控制、扑救灾害性事故工作。

(2)利用现有的设施营救被困者和伤员,将被救助人员护送至相对安全地带,由应急疏散组送至安全疏散指定地点。

(3)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应急救援结束后,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现场有关情况。

4、工程抢险组:公司的工程技术、维修人员即是抢险组成员。主要职责包括:

(1)在现场指挥员的指挥下,排除生产设备设施故障,控制险情。

(2)为现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提供技术保障,协助应急救援组抢险救灾。

(3)应急救援结束后,负责为事故调查人员提供引发事故设备设施的技术参数。

5、安全疏散组:由公司的从业人员和部门经理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在总指挥的指挥下,在各自工作区域内引导现场人员的应急疏散。

(2)协助应急救援组护送伤员。

(3)集中安置、安抚被疏散人员。

6、善后工作组:由办公室、安全生产部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代表公司接待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记录整理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置记录。

(3)组织或协助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或协助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事宜。

(6)探望伤员,协助医疗机构安排伤员的救治等。

综合应急预案 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并实施本预案,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持续改进,对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确保事前防范充分,事故发生时能果断有效地应对,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保证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能力。项目部和相关人员应依据本预案对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置,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在最短时间内使项目部恢复正常运行,实现下列四个目标:

1、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3、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4、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对监理公司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的负面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文件等等。

1.3、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X有限公司总部、库房及各项目部。

1.4、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4.1公司安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4.2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治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5.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把保障员工、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切实履行业主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机构的作用。

1.5.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地方各种应急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2、事故风险描述

园林景观施工面临的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具有如下特点:

⑴、产品(建筑物、构造物)形式多样,标准化程度低。

⑵、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造物来进行的。

⑶、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

⑷、产品形式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

⑸、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

⑹、手工操作为主,劳动强度大,机械化程度低。

高处坠落、中毒、火灾、触电、物体打击、交通事故、机械伤害等是园林景观施工最常发生的事故。高处坠落主要易发生在景观小品施工中;中毒易发生在给苗木喷洒农药的过程中;火灾易发生在柴油等可燃液体的储存或苗木废弃物堆放中;坍塌多发生于施工现场的基坑、管沟、高支模、脚手架、边坡施工等作业场所;触电多发生于作业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供电线路、用电机具等漏电触电伤害;物体打击多发生于建筑施工现场的交叉作业、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等工作环境中的物件坠落伤害事故;交通运输多发生在苗木运输过程中;机械伤害多发生于作业现场的施工机械如桩机、发电机、物料提升机、塔吊及转动机械设备等使用过程中的因设备故障、缺陷、操作不当等所造成的伤害。

对于上述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多发事故类型,都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死亡及财产损失,严重的会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财物损失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后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并加强预防,做好各种应急救援准备,防范事故的发生和尽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3.2、职责

3.2.1、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完善和修改;

(2)检查、督促、指导项目监理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建立或健全工作;

(3)关注、掌握施工单位在重点、特殊项目或部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的情况;

(4)设立公司办公室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对应急预案信息跟踪;及时掌握、指导项目监理部应急救援小组的建立或健全情况;及时掌握在监的特殊项目或部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审情况;将发现、接报的重大安全问题或事故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汇报;

(5)指挥、协调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密切配合施工、建设单位对已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

3.2.1、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

(2)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评审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并组织演练;

(3)要特别关注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或特殊部位的重点危险源、环境因素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演练情况,若发现有存在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救助,并要求建设单位、监理进行协调。

(4)应急救援小组副组长为“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具体组织和实施者。当发现或存在问题在现场得不到解决时,应及时向组长或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5)督促项目部各岗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或地点的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当事故发生时,组织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7)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应急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外部组织救援如邻近单位、或政府报告如安监局、消防部门等。

4.2、信息报告与处置

4.2.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小组设立值班室,值班室设在办公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环境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小组。

③应急小组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传递给应急小组全体成员。

4.2.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应急小组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5.2、处置程序

(1)单位各部门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部门、项目部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应急组长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或应急组长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项目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邻近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医院。

5.3.4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农药或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农药或食品以备检验。

5.3.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3.6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122报警,有人员伤亡时还要拨打120急救受伤员工或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5.4、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应急小组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

应急小组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生产副经理或办公室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小组及关联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本单位应急小组: 联系人:电话:

辖区派出所:

火警:119

急救:120

8.2、应急队伍保障

疏散、救援及后勤组由各部门主要人员组成。根据单位人员变化,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材根据需要配备。

(2)交通车辆:责任人:联系方式:电话: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

(3)应急救援设备包括:应急救援设备、急救物品根据需要配备。

8.4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安全费用款项中支出,不得挪做他用。

8.5其他保障

应急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应急小组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专(兼)职安全员应每周对公司或项目部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触电、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事故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员工有自我保护意识。

9.2、演练

各部门、项目部每年由公司办公室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项目部每半年举行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各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经理审阅批准实施,留办公室备案。如上级部门有要求送安监局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室组织制定,由办公室具体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

综合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制度和工作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XX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要求和标准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的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伤1人以上(含1人)或经济损失70万元以上(含7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体系

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风险描述

(一)XX集团基本情况、主要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XX集团要主危险源主要有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建筑工地,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生产有限公司厂内压力容器、锅炉、仓库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类:

1、火灾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筑工程(包括拆迁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非煤矿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XX集团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总指挥由XX集团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集团安全督查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负责人组成。

(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总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由集团安全督查小组负责。

1、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子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2、生产安全事故的报道由集团综合办负责。综合办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情况,新闻稿件须经办公室审核。

3、专门应急处理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处理组和抢险救灾组,警戒保卫组按照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4、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制订紧急情况下的物资保障服务方案,牵头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5、善后处理,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特殊情况由集团指定劳动、工会、保险或其他部门牵头负责。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本辖区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办理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方式

XX集团安全督查小组对区内主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

2、预防措施

主要危险源所辖单位应落实逐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动火管理制度,加强压力系统及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各类隐患,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预防,抵御突发性事故带来的各种不利因素的综合能力。

(二)预警行动

1、预警的条件

一旦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2、预警的方式

当突发性安全发生时,最早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领导、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3、预警的方法

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导致突发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相关有关部门迅速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通知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进行预警状态,并连续跟踪事态发展。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发布程序

各职能部门、各应急救援队及各单位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突发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预警信息及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通知相关部门启动相应预案。

2、信息报告与通知

突发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早发现的人应及时、主动、准确地将信息上报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应立即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总指挥。

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

3、信息上报

(1)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逐级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报告。

(2)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值班室—→本单位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单位应急救援队—→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以下应急响应级别:

轻微由本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一般由本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别严重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

(二)事故应急响应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职责和权限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救援队伍,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2、应急响应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各专业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实施抢险救护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抢险救护工作要按照应急方案的程序有效进行,需要改变救援方案的,必须在确保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进行,同时应报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4、如果事故事态急剧恶化,出现了紧急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动员和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抢救。

(三)事故应急结束

当伤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得以消除后,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批准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各应急救援队伍方可撤离现场,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还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六、信息发布

由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实、公开的原则发布对外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对内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七、后期处置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污染物处理

(二)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三)生产秩序恢复

(四)善后赔偿

(五)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

(一)通信

见附录二。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选取单位骨干,建立自己的应急救援队。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在专项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经费保障

财务部负责应急专项经费,并确定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能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九、培训与演练

(一)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向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全体员工宣传、学习事故应急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常识,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救援能力。

(二)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前必须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演练实战经验,修订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预案。

(三)集团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各单位、各部门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权利。

十、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酌情给予奖励:

1、能出色完成应急救援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1、不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少报、漏报事故损失情况,甚至隐瞒事故真相的,私自处理事故的。

3、拒不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命令的,甚至在关键时刻临阵脱逃的。

4、在应急救援任务中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

十一、附则

(一)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二)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向XX市安监局备案。

(三)维护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在应急演练或突发事故后进行评审,以实现可持续改进。

(四)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X集团负责制定;本预案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由XX集团负责解释。

(五)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20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综合应急预案 篇13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简介

应急预案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从文体角度看,应急预案是应用写作学科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预案方案模板,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预案方案模板,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综合应急预案 篇14

1.目的

控制火灾的发生和蔓延,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制造现场(车间)/项目部(现场施工安装)所辖区域的防范应急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应变方案的统筹、组织实施和处理。

3.2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的各义务消防队员为应变方案的主要执行者。

3.3公司各部门、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按公司规定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应急方案。

4.方案内容要求

4.1消防应变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产制造部门(班组)项目部等部门应根据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分布表》并张贴在明显之处。

4.1.2一旦发生火险,消防应急小组人员进入各自岗位,组织进行火灾报警、扑灭火险、疏散人员、抢救物质的行动中。

4.1.3火险扑灭后,应留有人员看守,预防余火再燃。

4.1.4若火险靠自身力量不能扑灭时,应执行《消防管理规定》请求外援力量。

4.1.5火险扑灭后,应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

4.2防台风方案

4.2.1确保公司办公、生产制造、施工工地的货物、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坚持正常生产和作业并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2.2各部门、施工工地防台准备工作内容:

按时收听气象台的气象预报,掌握台风信息,随时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

应考虑库场堆存情况,包括物资品种,数量和所属货主单位,列表报送防台指挥部,动员和组织物资疏运工作,尤其是怕湿货物要立即采取疏运措施。

做好流动机械安全转移计划,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机械、升降塔的加固、包扎和拆卸马达部份的工作准备和人力。

督促电房(包括施工工地临时用电装置),全面检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输电线路、

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防止漏电伤人。

保证发电机组处于良好状态,机电科人员加强值班,一旦停电,仍能正常供应。

加强电话守听,通讯工具严禁关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准确。

各单位在防台风时要做好后勤供应的保障工作。如粮食、副食品,备用水池应有一定数量储备。

各工地、各仓库,应落实防台防水、堵漏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屋顶、门窗以及排水情况是否正常,如有缺漏应立即补齐后者维修。

全司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命令,全力以赴,抢险救灾,把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4.3防汛、防雨湿

4.3.1公司各部门所管辖之物资应在汛期和雨季保护好不受损失。

4.3.2汛期、雨季来临之前,各单位应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水系统做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发现残缺,应立即修补更换,确保汛期、雨季这些系统通畅无阻。

4.3.3汛期、雨季来临之前,露天堆放物资所遮盖的油布、绳索等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做好修补,对欠缺的数量要及时上报,购进备用。

4.3.4汛期、雨季时节,要加强对露天物资的巡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堆放物资安然无恙,如有被浸受湿,应逐级上报,数字要准确详细,不得虚报、隐瞒。

4.3.5汛期、雨季结束之后,各基层单位要认真写好总结并报公司。

4.3.6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4有毒物品泄露应急预案

4.4.1.针对人体有害的油料、涂料、天那水等化学溶剂在大规模泄露危害人体的生命安全时,职责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将这种危害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4.4.2在发生泄露的施工现场后者生产现场,施工负责人后者部门主管应根据泄露的范围立即采取局部后者全部停工。

4.4.3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后者部门主管应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堵塞泄露源。

4.4.4立即做好人员疏散、隔离和救护工作。

4.4.5如泄露得不到控制,应立即通知当地消防及环保部门等前来救援。

4.4.6如现场有已中毒症状者应立即通知当地医院,组织抢救。

4.4.7妥善解决泄露问题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应写出经验报告,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杜绝同样的事故再发生。

4.5生产施工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4.5.1公司各部门应采取措施,避免发生生产制造过程、包括施工过程中造成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建筑物坍塌、高处坠落等各种对人体的伤害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4.5.2一旦发生严重生产施工伤害事故,本预案立即生效。现场班组长后者安排人通知行政部并应即拨打急救中心的电话120后者当地医疗机构电话,申请外界政府机构的救助。

4.5.3同时班组长采取急救措施:如止血、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摩等相应的救助活动,如是机械伤害应立即停止机械操作,其他伤害事故也应停止产生伤害源的施工作业活动。

4.5.4班组长组织人员在救护人员未赶到时,应将伤员转移到安全地方,转移时要防止颠簸,平稳运送,保障伤员安全。

4.5.5如建筑物坍塌等事故还可能继续造成更大人员伤亡的事故应立即组织现场人员的

疏散,将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减少到最低的程度。

4.5.6行政部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马上组织人员处理善后事宜和事故调查分析,

总结经验教训。

4.5.7行政部应在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即时组织上报政府行政监管部门。

4.6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4.6.1公司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本预案。

4.6.2出现中毒症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拨打120急救及当地医院电话。

4.6.3行政部应立即配合发生中毒的部门主管摸清中毒人员的有关情况,如人数、工种、中毒源、中毒地点、时间等等,以便为医护人员准确诊断提供可靠信息。

4.6.4行政部应派员协助中毒部门员工采取必要隔离措施,隔离有毒食物,防止误用。

4.6.5如果发生中毒人员较多时,影响正常施工开展时,应合理调整施工安排,使其不至于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

4.6.6排除人为投毒外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中毒部门应总结教训,针对薄弱环节加强防护措施。

4.7触电急救方案

4.7.1一但发生触电事故时公司的职能部门后者人员应立即启动本方案。

4.7.2发生触电的现场应立即切断电源。

4.7.3现场派员通知联络员打急救中心电话120。

4.7.4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现场组织抢救措施。现场立即派员把触电的员工抬到平稳的通风场所,并观察伤员的呼吸、心跳等,即时采取人工呼吸。

4.8电气故障应急预案

4.8.1公司各生产制造和现场施工安装部门应妥善应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若发生突发电气故障时,应急的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

4.8.2成立电气故障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及排除故障、抢险救援人员架构。以公司生产制造部门、现场施工工地项目经理为指挥小组组长,组员包括安全员,现场施工员;排除故障人员由电工和机械工组成,抢险救援人员由义务消防队及医疗室医务人员组成。

4.8.3针对电气故障(包括大型建造机械故障、施工用电触电雷击事故、防爆防雷设备事故、机械产品质量事故、设备烧毁事故以及由电气故障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等)对相应的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的相关技术培训和演习,以保证正确、高效、迅速地进行电气故障排除及抢险。

4.8.4排除电气故障,抢险救急

4.8.5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电气故障,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电气事故而救急失控时,应立即向建设部门和市政局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拨打120等急救电话。

4.8.6在指挥小组的带领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无关人员进行疏散,消除道路故障,隔

断扑灭现场火险,并防止器械坠落、物体崩塌等事故的发生。

4.8.7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做出标志后者拍照(录像)和详细记录。

4.8.8相关事项的事后工作

4.8.9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包括电气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电气设备损害程度、经济损失初步估计、责任者等)。

4.8.10对电气故障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同类事故的再发生。

4.8.11对预案不断进行完善、充实,以达到实施过程中的正确性和适用性

4.9煤气泄漏应急预案

4.9.1生产制造、饭堂厨房人员要时常留意生产后者膳食用的煤气罐的阀门,焊接缝等处的锈、破损的状况,将泄漏防范于未然。

4.9.2漏气处理:当阀门失灵时,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关闭煤气罐,打开门窗,应先用湿毛巾、肥皂、黄泥等将漏气处堵住,再将气瓶转移到室外,泄掉余气,切记杜绝一切火源。

4.9.3没有引燃附近可燃物: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关闭煤气罐,打开门窗,迅速用浸湿的毛巾、抹布等物盖住钢瓶护栏,以防止手部烧伤并关闭角阀。

4.9.4引燃附近可燃物:边扑救周围火焰,将钢瓶火扑灭,切断气源,同时用水冷却钢瓶,将其转移到安全处。

4.9.5注意:当钢瓶站立燃烧时,一般不会发生爆炸,可迅速扑救。若钢瓶倒于地面后者减压阀朝向地面燃烧时(危险!),不可盲目接近,可利用掩护物对钢瓶进行冷却,以防爆炸,并等待消防人员前来处理。

4.9.6当出现了紧急、异常情况时,第一目击人要迅速报告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人员

要作为事故处理的第一指挥员,组织人员全力以赴地实施控制、扑救行动,尽全力防止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火灾,按消防应变方案执行。

4.9.7若煤气的压力容器、管道产生大量泄漏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切断总电源及火源,并尽可能地切断泄露源,迅速组织人员用湿毛巾掩住口鼻撤离事故现场。

综合应急预案 篇15

1.总则

1.1目的

为更好落实市、区关于重度污染天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我局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陕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承担职责,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时,各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措施落实及组织落实焚烧冒黑烟、明火烧烤、油烟净化设施使用监管措施等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二)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后果。

(三)按级负责。按照区政府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总体预案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实行按级负责制。

(四)协调联动。加强同区治污减霾办、环保等职能部门协作和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12342城管客服热线及公共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发挥市民群众的参与度,提高公众防护、参与意识,共同推进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工作由新城区执法局治污减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主要职责是:协调制定本局重度污染天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全局重度污染天应急事件的处置;协调调查和处理较大和重大重度污染天气职责落实不力事件。

2.2组织体系

(一)各街办城管执法中队、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城管执法中队负责属地区域内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分别按照城内、城外区域划分做好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局治污减霾办公室下设的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负责对各执法中队重度污染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度污染天预警级别达到二级以上(含二级)(橙色)时,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外,由机关其他科室分别抽出专人配合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各业务科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执法监督科和考评办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检查;信息处置中心负责对重污染天气相关投诉问题处置并做好回复;法规宣传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法律法规解释;局办公室负责对重污染天气媒体反映问题回复及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行政科负责对重污染天气检查车辆的调配、值班安排等工作。

3.预警响应

3.1预警划分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将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IV级预警、III级预警、II级预警、I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I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3.2响应程序

(一)我局根据区级下达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执行或解除重度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工作。

(二)空气重污染预警发布后,局属各中队分别依照预警级别对属地区域相关职能工作进行落实;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对各中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查看值守人员在岗情况并及时汇总情况上报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规划方案《新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3响应措施

3.3.1IV级(黄色)应急响应及措施

IV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分别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开展工作,

3.3.2II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局属各中队、机关各科室、检查一组、检查二组除依照局年度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任务、职责、措施开展工作外,同时开展扬尘防治餐饮业治理等工作。措施如下:

(一)拆迁工地监管

(1)相关街办执法中队对属地区域拆迁工地进行监管,落实停工措施。

(2)直属一队、直属二队配合街办中队对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区域内各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报执法监督科,由执法监督科统一汇总后上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

(二)焚烧问题监管

(1)各街办执法中队负责对属地区域内焚烧行为的查处,直属一队、直属二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落实辅助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先灭火、后处罚”的方式,随后通知属地中队查处并制作法律文书。

(2)局属各中队、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检查焚烧行为重点区域包括:废品回收点周边、保洁员道班房、背街小巷老旧商店(不具备取暖条件的)、建筑工地等周边。

(3)局办公室与信息处置中心配合,负责加强宣传,充分发挥12342城管投诉热线作用,依据市执法局20xx年制定的治污减霾工作(重点是明火点)有奖举报机制,积极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监督。

(三)露天烧烤及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监管

(1)执法监督科每周组织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夜市大检查和不少于2次的联合执法活动,并制作详细的联合执法情况台账(含活动安排和图片资料、信息、活动小结等)。

(2)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六月份与属地烧烤店负责人签订协议书并开展约谈,逐步推行夜市烧烤门店黑名单制度。

(3)各街办中队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分别对属地区域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进行台账更新统计。

(4)各街办中队每周对400平米以上门店进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未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由区重度污染天应急指挥部门授权对该门店实行强制停业。

(5)执法监督科负责汇总上报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停业名单,并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备案。

3.3.3II级、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1次、抽查1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2次、抽查2次。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2次、联合执法至3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4次、联合执法每两日开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资料报送

局属各中队对属地区域应急工作情况、报表进行统计,按照要求报送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汇总后按时限、要求上报新城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3.4应急结束

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解除后,根据区级安排,结束应急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4.附则

4.1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市、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变化及时修改。

4.2预案报备

本预案须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4.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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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预案 篇16

为紧急预警防控和快速有效处置环境空气重污染,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屋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屋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国小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国小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发布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发布,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发布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发布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国小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发布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发布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发布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发布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二)评估修订。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每半年后评估1次预案执行情况,修改完善相应工作流程和实施措施,并报请市政府重新修订、发布。

(三)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应急分预案,并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综合应急预案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和损失,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化学危险物品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会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及其他较大社会危害时,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消除危害后果而组织的救援活动。化学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单位自救和对事故单位以及事故单位外危害区域的社会救援。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担负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下设办公室(危化办)办公室设在经贸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化学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化学事故重点区域有关部门、单位开展联防救援工作;

(四)对群众进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资、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六)组织化学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学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写出化学事故报告。

第六条区域内的单位、部门、企业、社区服务中心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区安监局指导下,组织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指定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对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四)在发生较大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组织群众防护和撤离

第七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物品单位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该单位分管领导人负责。准备工作由生产、安全部门或指定的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训练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援器材和设备,指定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级主管部门、区安监局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本单位存贮化学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情况;增加或转产主要的危险化学物品品种时,应及时报告。

(四)对职工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周围群众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

(五)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自救,参与联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发生时,协助做好事故区周围群众的防护和撤离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损情况。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行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第九条担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部门职责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迅速控制危害源,营救受害人员,扑灭火灾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保障救援的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门负责组织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

(二)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队伍,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三)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快速检测和医疗救护队伍,测定危险化学品对人员危害的程度,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救护。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五)邮电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六)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七)卫生、医药、物资等有关部门应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救药品、器材和物资,以应急需。

第十条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应按职工总数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组织兼职防化队伍,担负本单位的自救任务,并按重点区域联防要求执行支援外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其设立的专职消防队应兼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由区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设备状况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确定。危险化学品重点目标单位在危险部门要害处均应设置相应的监测报警装置。

第三章应急救援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

第十二条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向区安监局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确保职工安全的前提下,组织职工进行自救。事故单位应随时向消防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灾情变化情况。

第十三条消防部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立即通报区安监局。

(一)区安监局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检测队伍赶赴现场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重点区域在接到报警后,应按预案要求,及时组织救援。

(三)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十四条在救援过程中,对危害较大、需要其他社会力量救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监局组织实施社会救援;事故范围跨区、县时,立即报告市危化办组织社会救援。

第十五条区安监局可根据救援需要组织指挥部,指挥部在实施救援时有权调动本辖区内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设备和物资;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实施救援。

第十六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则,先由运输人员自救;必要时可请求本单位或事故所在地区的.安监局和单位组织救援。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七条区安监局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日常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第十八条凡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经费,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支出部分的经费及企业组建队伍的人员经费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条因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财产和人员直接损害的赔偿由事故单位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预案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合应急预案 篇18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本单位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养老机构人员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质保障,严格按应急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抢救设备等物质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备战状态。

(4)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吗,利用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加大检查力度,抓好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组织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建筑物内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养老机构值班值勤和逻辑,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火灾后有关行动

1、加强对养老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做好老人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养老机构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养老机构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综合应急预案 篇19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为优质、高效完成xx高速工程施工任务,提高本项目对各种险情及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以防突发性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结合xx高速工工程实际,制定各种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遵循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避免伤亡原则,做到责任明确、程序简洁、分工合理、反应灵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险情及紧急情况。

3.应急预案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要切合工程实际, 具有可行性,以便能持续提髙本项目应急补救反应能力。

4.为加强对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反应的组织领导工作,指挥部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织 指挥重特大突发性事件(事故)的救援、抢险工作,经理部要成立相应组织,确保救援、抢险工作反应 迅速、组织有序、效果突出。

5.应急预案的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令、强制性规范的规定。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项目部(施工)所在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

3.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4.x段筹建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x段筹建处有关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xx高速公路xx段TJx标段项目部办公区、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的生活区及本标段的所有施工区域所有潜在的重大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与处理。

(四)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xx高速公路xx段项目公路建设特点,我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后二者应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制订并发布实施。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在路基、桥涵、隧道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制订的应急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同时实施。

3.现场处置预案

现场处置预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根据施工场所、机械设备类型、季节性变化及作业岗位上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进行具体制定并颁发实施。

(五)应急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处理事故险情时由项目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实施。

处理事故险情时,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应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并按有利于恢复施工生产的原则组织应急行动。

保证通讯畅通和快速反应,迅速调集救助力量和物资,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正确分析事故险情,划定危险区域,在确保无人员伤亡的前提下,组织应急抢险行动。

二、项目概况、沿线自然地理特征及危险性分析

(一)概述及地理位置

xx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中二广公路支线----二秦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中大广、京藏公路的有效连接;它还是河北省“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中“线1”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纵1”和“横1”有效连接。xx高速公路是河北省北部地区规划的唯一一条东西向高速公路,也是张家口、两市高速公路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对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网的形成,改善路网分布不均衡布局结构,增强路网综合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两市的公路网络结构,提高两市公路交通总体水平。

第TJ7标段位于xx市丰宁县大滩镇境内,主线起讫桩号为K175+300~K182+000,正线长度为6.7公里。主要工程内容有千松坝隧道、路基、桥涵、隧道工程。

(二)气候、水文及地质

项目区在冀西北山区千松坝森林公园北侧,山高坡陡,沟谷发育且多被深切,自然坡度25~45°,局部可达50°以上,岩石出露较多,自然环境差,属典型的山岭重丘区高速公路。

沿线属季风型燕山山地气候,冬季干寒漫长,夏季促短,无霜期短为73-80天,昼夜温差大。年平均温度为7.5℃,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500毫米左右;日照充足,全年平均日照2800小时。

水文地质情况:主要为基岩裂隙水,岩体含水量较少,对施工和混凝土结构无大影响;地震地质情况:为Ⅵ度区,对隧道无影响;岩土工程地质情况:隧址区未见断层,未发生过地震,区域相对稳定;隧道围岩全部为凝灰岩。

(三)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主要采用的技术标准: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 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

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宽度26米,分离式路基宽度13米; 设计荷载:全线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

(四)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

路基土石方:挖方30.5万方,填方48.7万方; 隧道 4526米/1座、4510米/1座; 涵洞6座;

(五)总体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4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9月31日,计划工期30个月。

3、安全生产目标

符合国家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发生任何等级的安全责任事故。

4、环保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当地政府及业主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牢固树立“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思想,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干扰、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把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及可控制、可恢复的程度,生态保护理念贯穿施工全过程,确保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六)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潜在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或自然灾害的范围。

2.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包括触电、消防、防汛、高处坠落、隧道防塌方、突泥、突水、机械伤害、食物中毒、重大环境因素事故等。

3.潜在的环境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爆破工程、高处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