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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工作手册(范文)

1、总 则

国企党建工作手册(范文)

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规范统一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基础资料,实现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公司党建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及领导关系

2.1.1公司直管项目 X 亿元以上、正式党员 X人以上的工程项目设党工委;X万元以上、工期一年以上、正式党员 X 人以上的工程项目设党支部;其他项目设党小组,其党建工作原则纳入公司直管项目党支部统一管理。

2.1.2工程项目部党工委是公司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工程项目部党的工作,在项目部处于政治核心地位。

2.1.3工程项目部党工委分别接受公司党委、局工程指挥部党工委的领导, 按党的工作制度、原则、规定和公司党委、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决议开展工作。

2.1.4工程项目部原则上经理、书记分设。确需经理、书记“一肩挑”或公司领导兼任项目经理及书记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2.1.5项目部党工委委员会由 3-5 人组成,设书记、副书记,书记(副书记) 兼任纪检组组长。书记、副书记由公司党委任命,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2.1.6项目部党工委书记主持项目部党工委工作,全面履行项目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工委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项目部党工委下设党支部,有架子队的设立架子队党支部,党支部在项目部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正式党员在 3 人以上、7 人以下的党支部设书记、副书记,书记

2.1.7(副书记)兼任项目部党工委纪检员。书记、副书记由公司党委任命,7 人以上的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经项目党工委会议讨论同意,报公司党委备案。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党小组按党支部的要求, 执行落实党支部的指示、决议、决定。

2.1.8公司直管项目党支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项目处于领导核发和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1.9直管项目党支部正式党员在 3 人以上、7 人以下的设书记、副书记;7 人以上的设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由 3-5 人组成,书记、副书记由公司党委任命,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公司党委审批,书记兼任纪检组组长。

2.1.10党支部书记全面负责项目部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履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2.1.11直管项目党支部下设党小组,党小组按党支部的要求,执行落实党支部的指示、决议、决定。

3、基层党组织的职责

3.1 项目部党工委工作职责

3.1.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在项目部的贯彻执行,实现项目党建“融入中心、进入管理、推动生产”。

3.1.2加强项目部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项目部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所属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3.1.3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3.1.4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抓好项目部各类技术、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和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推荐工作。

3.1.5加强项目党建和现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同建立、同配备、同部署、同考核、同激励”的工作思路,着重“抓思想、抓组织、抓班子、抓机制、抓活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文化建设、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项目工会共青团建设、农民工队伍建设”,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搞好文明工地创建, 塑造企业良好形象。

3.1.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按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1.7加强与地方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协调项目部与地方关系,优化施工环境。

3.1.8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其它工作。

3.2 项目部党工委书记职责

3.2.1全面主持党工委工作,履行项目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

3.2.2主持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检查总结项目党建和现场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所属党支部抓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2.3主持召开项目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学习和创建项目“好班子”活动,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3.2.4代表项目党组织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监督项目部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2.5领导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责任制的落实。

3.2.6负责项目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项目各类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考核推荐工作。

3.2.7履行项目党建的总体要求,抓好项目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项目文化和农民工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建“红旗项目部”活动,总结经验、选树典型。

3.2.8协调处理好项目部与业主、地方政府和党委的关系,抓好路地共建工作。

3.2.9指导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汇报,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围绕项目施工生产实际,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2.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3.3党支部工作职责

3.3.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3.3.2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建“红旗项目部”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3.3领导本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支部班子和行政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发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

3.3.4参与项目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参与研究讨论涉及劳务队伍的选择使用、关键岗位人员的选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成本核算、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重大责任事故处理等。

3.3.5做好员工以及农民工的教育管理和思想工作,定期分析党员和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3.3.6做好对员工的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向上级推荐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3.3.7加强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工程项目前沿阵地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

3.3.8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指导支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3.3.9按照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VI 手册》和业主的要求,做好项目文化建设。

3.3.10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3.4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4.1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履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围绕项目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工作,参与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在项目的贯彻执行,保证监督项目部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4.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4.3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营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4.4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4.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 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3.4.6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3.4.7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根据分工做好分管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履行书记职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3.5 党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3.5.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3.5.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模范事迹,及时想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党员的建议。

3.5.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情况, 并负责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3.5.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如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定期完成党员统计工作,党员登记和鉴定等。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支部,有关纪律方面的工作一般有组织委员负责。

3.6 党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3.6.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和建议。

3.6.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6.3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3.6.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和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负责检查党员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款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7 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3.7.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7.2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述。考察了解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3.7.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3.7.4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3.7.5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的及时申报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4、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

4.1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战斗堡垒。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的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做到施工战线延伸到哪里,党组织就建立到哪里, 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目标是:

4.1.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以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为根本,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分工明确,团结和谐,倡导“四种作风”,弘扬“五种风气”,出色完成党组织和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班子成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作风实、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廉洁自律、开拓进取,党风政风好、精神状态好、示范表率作用突出。

4.1.2队伍素质好。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遵纪守法,技术业务强, 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员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积极向上、团队精神强,牢固树立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社会信誉意识,讲文明、守纪律、风气正、士气高,工作勤奋努力,认真负责。

4.1.3制度建设好。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内学习、党内活动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管理有序,执行有力。坚持按党组织制度做好党的委员会的换届改选和委员增补、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关系转递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按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厂务公开制度落实,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运转协调,党组织基础资料齐备、详实、规范。

4.1.4工作业绩好。所建工程项目单位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 100%,工期履约率 100%,无安全、质量、火灾、坍塌、坠落、锅炉压力容器爆炸、机械伤害、触电、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群体性上访、群体性社会治安事件。工程项目责任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职工队伍稳定和谐, 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路地关系融洽,两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4.1.5群众反映好。党政组织制定的经营目标、管理制度、措施和重大决策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得到职工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作为党的工作的根本宗旨。尊重、关心职工群众,做好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工作业绩得到职工群众的认同和肯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党组织工作原则

5.1坚持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施工管理的全过程,用生产经营成果检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效果的原则。

5.2坚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与保证重大决策贯彻执行的原则。

5.3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5.4坚持开展党内主题活动与施工生产紧密结合的原则。

5.5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活动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6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原则。

6、党员大会制度

6.1党员大会每季不少于一次,每季初召开,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6.2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6.2.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6.2.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关教育,教育引导党员着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形势任务、职业道德、安全质量、企业管理教育。

6.2.3定期听取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报告

6.2.4讨论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议的措施;讨论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规划、措施和工作安排、总结;讨论对党员的奖励、处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2.5听取本项目(分公司)行政工作情况通报。

6.2.6选举本项目(分公司)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2.7其它需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7、党小组会议制度

7.1党小组的建立。党支部要本着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发挥党支部作用的原则设置党小组。

7.2党小组长由正式党员担任,党小组民主推荐产生,必要时由党支部指定, 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工作。

7.3党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每月初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半年一次,6月底、12 月底前召开。

7.4党小组的主要任务

7.4.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四个意识”,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在生产工作中成为职工群众的表率。

7.4.2检查党员完成任务、执行决议的情况,组织并督促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项活动,按时按比例规定收缴党费。

7.4.3按《党章》党员八项义务和权利,党员干部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按照各阶段主题教育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切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

7.4.4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接受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决议、决定,分析所在项目、班组群众的思想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7.4.5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考察鉴定工作。

7.4.6组织党员执行落实党支部的决议、决定,认真开展推动施工生产,强化安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配合党支部做好项目文化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每个党员的生产工作情况,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争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8、党课制度

8.1党工委(党支部)书记是党课教育的主要责任人,党工委(党支部)委员配合、协助做好党课教育工作。

8.2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年初拟定党课教育计划安排。

8.3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8.3.1“三基”教育。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

8.3.2日常教育。即:形势任务、时事政治教育、党员现实思想教育,科学文化、专业技术业务、企业管理知识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教育。

8.3.3上党课人要针对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党课内容,备好党课教材,做到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8.3.4上党课,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对无故不参加党课教育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缺课党员要及时由授课人或其它党员同志负责补课。

8.3.5课后,讲课人要按讲课内容拟出讨论课题,党小组召开会议组织党员讨论并做好记录。

9、民主生活会制度

9.1党工委(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一年两次,上半年的原则上 6 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 12 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也可增加会议次数。

9.2民主生活会由党工委(党支部)书记主持,项目部(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9.3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的原则,不扩散意见的原则。

9.4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措施、规定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项目部(分公司)存在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情况;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党组织规定的会议内容及其它重要问题;针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底的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要总结分管的工作,查找差距,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新一年工作思路。

9.5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向职工群众征集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相互谈心、交心活动;班子成员按会议议题、要求撰写书面发言材料;班子成员到会率要达 80%以上。

9.6党政主要领导不能缺席会议。因工不能参加会议的其它班子成员,须经书记同意,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由参会人员代为宣读。会后,由书记及时向本人转达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非中共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民主生活会。

9.7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将会议情况上报公司党委。

10、理论学习制度

10.1党工委(党支部)书记任理论学习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10.2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学习前要做出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安排, 学习中要做好学习记录。

10.3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及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科技管理和市场经济理论知识。

10.4理论学习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1.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 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11.2建立民主评议党员组织领导机构,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共同配合。

11.3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步骤和方法:

11.3.1调查摸底。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党支部要对本项目(分公司) 党员进行分析,找准党员在思想、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在评议中重点解决。

11.3.2学习教育。党支部组织党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决定。提高党员对党的认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生产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3.3自评互评。党员对照《党员评议考核内容》总结个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评价。会中,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并按《党员评议考核评分标准》要求测评打分。

11.3.4组织考评。党支部要广泛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并组织群众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之后,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党小组的评议情况和群众对党员的测评结果进行分析、评定。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60 分至 79 分为基本合格党员,80 分以上为合格党员,在合格党员中评选优秀党员。

11.3.5总结工作。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总结评议工作,公布评议结果,巩固和扩大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成果。

11.3.6制定措施。党支部、党小组、党员要根据评议情况和查找出的问题, 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和创先争优规划。

11.4党员在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调查核实,综合分析,给予帮教。对不合格党员,要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手续完善。

11.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总结民主评议情况并上报公司党委。

12、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2.1重要情况通报的形式

12.1.1会议形式。召开党工委会(支委会)、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专题工作研究会、调度交班会、理论学习会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12.1.2碰头形式。书记与副书记、书记与经理、领导班子成员、正职与副职、副职与副职、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之间要坚持经常碰头,通报磋商情况,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

12.1.3书面形式。可采取简报、信息、报表、专题报告、文件等书面文字通报反映重要情况。

12.2通报的主要内容

12.2.1项目部和各部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下步工作的主要设想、安排。

12.2.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12.2.3项目部有关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12.2.4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12.2.5经营工作、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及对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重要动态情况。

12.2.6安全生产、工程质量、道路交通、社会性等事件的有关情况。

12.2.7项目部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其他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12.3通报的范围及要求

12.3.1项目部根据通报内容确定相应的通报范围。

12.3.2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或参加其他公务活动,应事前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党政主要领导不在,应向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报告。

12.3.3项目部党政正职之间要经常通气。特别是在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前,要事先进行沟通,交换看法,并认真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

12.3.4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在处理日常工作中,如涉及到其他领导分管部门的工作,要主动进行沟通和协商。工作中做到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谅解、增强团结。

12.3.5每季度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向项目部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形势任务情况通报。

13、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3.1党工委(党支部)对本项目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公司党委和局指党工委请示、报告,按要求每季向公司党委报告党建工作情况。

13.2执行某项决定情况要专题报告,突发性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请示报告。

13.3党工委(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按公司党委、局指挥部党工委要求,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14、民主集中制及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

14.1党工委(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和事关项目部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制度的建立和修改、重要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坚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原则。事前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施。实施中,党工委(党支部)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如需对决议决定作出调整或变更,仍由相应会议讨论决定。

14.2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

(1)项目部管理规划和目标;

(2)生产经营计划和施工组织方案;

(3)财务预决算和资金使用;

(4)工程拨款和物资招标采购方案;

(5)工程任务分包和协作队伍选择;

(6)内部机构调整和人员使用、奖惩;

(7)重要改革措施、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8)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4.2重大问题决策形成决定后,书记(副书记)、经理对形成的决定进行审核和签认。

15、发展党员工作

15.1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

15.2启发和引导职工群众政治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注重吸收生产一线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

15.3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对党的认识,激发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5.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培养,严格的考察考核,在生产工作中接受锻炼和考验。

15.5做好入党前的政审和培训工作。凡未经政审的不得吸收入党,凡未接受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的,一般不得吸收入党。

15.6保证新党员质量。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把好新党员“入口关”。

15.7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对象在发展前,党支部要写出发展对象的综合情况报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

15.8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发展对象经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要进行为期 5-7 天的公示,保证发展党员公示率 100%。未经公示的,不得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发展事宜。

15.9加强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党支部、党小组每季度要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写实工作,认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转正前要按公示程序要求进行公示。

16、党建主题实践活动

16.1党工委(党支部)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项目党建工作的要求,结合项目施工生产实际,年初部署项目党建工作任务,制定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计划和落实措施,每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半年一次考评,年终进行考核,实现项目党建主题活动开展率 100%。

16.2围绕主旋律的争创“红旗项目部”、党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突击队”、“党员先锋工程”等专题活动,使项目党建工作围绕中心、融入管理、推动生产,实现“工程创优、管理创新、效益创佳”目标。

16.3按照“项目党建专题化”的要求,做到以专题促主题,实现项目党建活动专题化、手册化、有形化。

17、党支部内业资料要求

17.1设有专职书记的党支部,应建立党建工作基础资料台账。台账内容以盒装形式保管,建议主要归类为以下八个资料盒:

17.1.1上级文件(上级党委文件)

17.1.2党支部发文(本单位党组织发文)

17.1.3党员教育管理。主要包含:中国中铁港航局深圳公司党支部工作手册、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党员证》等。

17.1.4发展党员工作。包含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档案,要求一人一档案,每一档案袋内要健全其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考察表, 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公示情况登记表、票决情况等资料。

17.1.5党建主题活动资料,包含开展活动情况记载、活动考核评价情况、图片等相关资料。

17.1.6宣传报道。包含报送稿件、刊用刊物、相关图片等。

17.1.7廉政建设资料,包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缴礼品礼金登记表等。

17.1.8综合治理资料,包含综合治理责任书、企地共建、综合治理奖惩记录等。

17.2 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台帐。

18、附 则

18.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党工委、项目党支部。

18.2本制度由中铁港航局深圳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18.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项目党建管理制度、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