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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16篇)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16篇)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6、25),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二)、家长职责

1、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力度。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三、责任: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四、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3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小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4

为了切实加强中国小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中国小生发生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中国小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__]94号、闽公综[20__]11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小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教基厅[20__]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原则

依法管理,联系实际,完善制度,分级落实,各司其责,强化督查,严明纪律,责任到人。

二、教育局职责

一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与所辖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校长、园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各级各类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以及学校师生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二是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和家校联系项目,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三是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没消除而导致校车、师生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化学生接送车辆的技术检测和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各校自备或租用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质,严格审查各校聘请的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的各类学校及相关人员。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切实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要拒绝乘坐“黑车”和超员车辆,乘坐符合要求的车辆时,一定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在校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学校要经常对所有学生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二是加强师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管理, 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并由学校的保安、值勤教师或辅导员在上下学期间的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形成国小生每天按路队上下学的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国小生要佩戴反光小黄帽。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特别是骑自行车的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管理教育,对中学生违反交通法规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各校应指派专人对学生接送车辆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各中心国小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经常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含民办国小、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不得放行,并根据长教政[20__]6号文件规定“首次责令整改,二次取证处罚,三次报警取缔的处置原则”予以处置。

三是学校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四是切实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按照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标准严格审查,凡用于接送中国小校(幼儿园)学生的车辆,必须强制为接送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承运人责任险),学校组织用车接送时,必须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人数乘坐,严禁超载,且有随车监护人员(幼儿须有保育员)在车中监护,副驾驶座不准乘坐中国小生和幼儿。凡是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一律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并做到以下几点:

1、使用自有车辆做校车的学校要做到:

⑴严把驾驶员雇用关。除要求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证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雇用:①实际安全驾龄不满三年的;②在一个年审周期内扣分满12分的;③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④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⑵要与校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其责任重于泰山,学生安全高于一切的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要自觉地经常学习交通法规并严格遵守,做到安全礼让,文明驾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让学校和学生家长放心。

⑶严把车辆核载和安全性能关。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严禁超员接送学生。

⑷保证车辆行驶安全。督促驾驶员参照营运车辆的日常维护工艺规范(附后),坚持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日趟检),并做好检视记录。除按时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检以外,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上线安全技术检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车辆各部件时时安全有效,杜绝开病车上路。

2、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做校车的学校,学校要负起监管责任:

⑴在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租用合同的同时,要与车辆所属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阐明交通安全责任的重要,专业单位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交学校进行审查,学校不仅要审查预案,而且还要复印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车辆的行驶证,确定其确实达到校车管理的安全标准时,才能与其签订租车合同和交通安全责任书,如车辆所属单位临时更换驾驶员和车辆,也要写明情况,在学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更换。各校应及时将驾驶员的资质材料复印件上报教育局政教科。

⑵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单位每月要向校方提供一次本月的车辆管理档案,校方在审核档案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被审核的档案时间以校方的签字为准,未提供档案的,校方要向其发出整改通知,整改通知下发后,未见整改的,校方有责任向我局提供相关信息。

⑶车辆所属单位要负责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之模范遵守交通法规,保证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其教育档案同车辆日常保养档案的监管形式等同。

3、由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责任由家长承担,家长联合雇用车辆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还负有监管责任。

⑴学校要建议家长,在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时要符合校车使用的基本条件,其雇用车辆和驾驶员条件等同于雇佣专业单位的车辆和驾驶员的条件。学校在审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驾驶员复印件的情况下,要求家长和车辆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将有关情况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

⑵学校要与乘坐此类车辆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签订详细的专项安全协议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校方有责任将审核车辆的情况向家长进行通报,通报形式也以书面通报和口头通报为准,口头通报将留有通报记录,通报记录也作为对校方进行交通安全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⑶学校要对乘坐此类车辆的学生进行登记造册,并将与家长签订的专项安全协议书妥善留存备案。班主任每周都要对情况进行一次了解,发现有车辆超员等现象要及时向校领导反映,校领导要及时报市教育局或乡镇(街道)领导,联系交管部门进行治理,也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向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4、学校自备或租用车辆作为接送学生校车的,要将校车及驾驶员情况报教育局及交巡警大队备案。如有变化,应及时到教育局进行变更、报备,使用未报备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将追究学校责任。已经备案的校车如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市教育局和所属中心国小将下发整改通知单,两次下发通知单未进行整改的,市教育局将取消其校车的使用权利,并协同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严厉处罚,直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四、其他事项

本责任书未提到的有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完成本责任书的情况,将作为市教育局对学校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5

为了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特签定本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思想,做到安全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增强大家的责任感,切实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学校、班主任利用班队会、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警示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雨、雪、雾天更要加倍注意;教育学生注意乘车安全,不在车内嬉戏打闹、向外探头伸臂等,听从司机、乘务人员的管理,文明乘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

三、学生家长是学生交通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要对学生的交通安全高度重视,要经常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时时警示孩子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文明乘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与学校、社会共同构筑起交通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四、学生本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乘车纪律,时时注意交通安全。要听从家长的教育,接受学校的教育,服从交管(或乘务)人员的管理。交通安全要时刻铭记在心、体现在行,来去平安。

五、任何学生坚决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凡学校教育不听,仍继续乘坐无牌无证车辆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本人自负。

以上几点,需各方面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6

长岗国小地处军二路边,紧邻合界高速出口。交通便利,安全隐患却严重存在。为了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制定学生道路交通规则,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学生放学:中午以校,下午以班,整队出门。以自然村庄编排路队,每队设路队长两名,路队旗两面。放学时,由教师护送学生从斑马线处穿过公路。路上行走时,一律按路队单排靠公路右边路牙行走,不得插队、抢先、推搡、横穿公路等。

2、学生上学:一律靠道路右边行走,需要横穿公路的,必须在家门口(由家长护送)或从学校前的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使用的允许上路的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停靠在大门主体道两边或公路边,不得挤占主体道和斑马线。

4、上学放学乘车的同学要求一律坐公交车,下车时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的学生要随同路队穿过公路后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5、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允许骑自行车。骑自行车的学生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推车通过。在乡村公路上骑车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6、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7、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7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让幼儿逐步掌握交通法规常识,从小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幼儿园、家庭教育一体化网络管理,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与家长签订本交通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

1.充分利用图片展、集中教育活动、游戏等各种形式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学习和教育,从小提高他们的守法自觉性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违章和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在上、放学时段,派保卫干部和值班老师在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

3.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幼儿园外活动情况,与家长携手教育幼儿。

二、家长

1.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以身作则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放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要经常教育幼儿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三无”车辆的危害性,从小培养子女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三无”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

4.家长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举报非法运营接送幼儿的车辆。

5.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幼儿时,务必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幼儿园门口或进入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6.家长要护送幼儿上、放学并做好与幼儿园的交接工作。

三、家长是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的园外安全负有完全责任,希望家长同志务必加强对子女教育和监督,全力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幼儿园和幼儿监护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 班主任(签字):

幼儿家长(签字)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8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使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作为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我校地处村村通公路旁,车流量大,对学生上下学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学校和家长应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孩子

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特与家长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回家。不准在公路及两旁玩耍、游戏、骑车、滑滑板等。

二、家长方面:

1、家长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2、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超速超载车、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家长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车、个人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黑车”来接送学生;不得一车接送多名学生或顺车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给你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长要安全接送学生上下学;如当天确实因天气恶劣,家长可叫学生不到校上学,但应及时电话告之班主任,并做好请假手续。

5、家长要教育学生按时上下学后按时回家。不得在公路及两旁逗留、玩耍、嬉戏、追逐。

6、家长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子女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不让未满16岁的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更不允许孩子驾驶摩托车或其它机动车上路。

7、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家长认真填写有关事项后留学校统一存档保存。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9

为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明确双方责任,根据《松滋市中国小(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规定》,学校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积极参加驾驶员培训,主动接受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上级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机动车驾驶员提出的各项要求。

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驾驶证按时进行年审。

四、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车辆存在故障时,不得接送学生。车辆按时进行年审。及时购买交强险。

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做到五“不”,即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闯红灯;不超速超载;不在大雾、雪天路滑时出车。

六、对接送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路途安全管理。

七、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及机动车驾驶员各执一份。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规章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救生衣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落实好 “四级”(县、乡镇、村、船主)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规范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和公共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与村民委员会签订20xx年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管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渡船、采石船、渔业船、自用船等各种类型船舶及渡口、码头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目标责任

1、村民委员会是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务必做到船舶安全管理“四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村委会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干部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船员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试行)》和《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公益性渡口建设的要求,重新落实船主,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和船主以及渡口、渡船、渡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逐级签订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把日常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领导人、管船人员和船主、船员头上。

3、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章制度,定时召开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会议,及时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在辖区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和对本辖区内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4、搞好辖区渡口渡运安全管理,落实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额、定专人管理的渡口“五定”工作。

5、加强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书证件,配齐有效的工具和救生设备,及时维修、保养船舶,确保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设立渡口守则碑,勘划载重线、警戒水位线、渡口封渡线。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违章、违法行为和水上交通事故,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带病、安全设备不齐、证书证件不齐或失效的船舶从事客货运输,严禁船舶超载(超员)、冒大风、冒大雾、冒大浪和夜间冒险行驶,严禁人与车、人与大牲畜、人与危险品混载。坚决禁止货船、渔业船舶和自用船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在“五一”、“十一”、“春运”、“汛期”、“逢场天”、重大集会、农忙、学生放学放假等交通高峰期间和大风、大雾等气候恶劣时期要组织安排管船员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现场检查和秩序维护,重点时段要派人现场值班守护。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船管理工作。

7、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筹集好船舶维修、更新改造和渡工工资等经费,做好船舶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救生设备添制、渡工工资保障等工作。

8、按照省政府“救生衣行动”的统一要求,保证辖区船舶必须按照乘客定额和船舶配员人数100%配备救生衣、100%配备救生浮具等安全设备,上船乘客和船员100%的穿着和使用的三个100%的落实,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9、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船舶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四个”责任体系。

10、按照《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要求,督促辖区内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1、经常对各类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落实,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严密的监控和补救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12、认真完成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交办的其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奖惩办法

镇人民政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奖惩。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1

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浙K 车辆驾驶员 (下称乙方)

X年春运自1月26日开始至3月7日结束,为期40天。为加强春运安全管理,落实春运安全责任,提高春运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本公司特与参加春运的相关客运车辆驾驶员签订如下责任书:

1、甲方在春运前对参加春运的车辆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春运交通安全工作。

2、乙方在2X年发生过特、重大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或本次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50%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不得参加春运。

3、春运期间未经公司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已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春运集中安全教育”学习,没有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记录卡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

4、驾驶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酒后驾驶、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5、春运期间乙方要精心维护车辆,按时参加安全门例检。保持车辆技术良好,记录仪正常使用。

6、乙方在春运期间不履行责任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甲方要给予乙方处罚。

7、本责任书有效期为X年01月26日 至X年03月07日。

甲方(代表): 乙方:

X年1月15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小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小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学校搭乘各类车辆上学、放学回家学生。

二、责任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学生交通安全。

(二)学校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到重点路段安排部分老师协助交管部门维护学生的交通安全,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违犯交通规则的现象,教育引导学生安全出行,遵守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校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安全教育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接受能力确立教育目标和内容,请交管部门到学校为学生作交通安全报告,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四)学校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辆、无运营资格、农用和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注重安全,尽量不乘摩托车,电瓶车。生乘坐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的需要,确保出行安全。

(五)学校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交通安全状况,教育学生提醒家长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别是骑自行车、电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逆向行驶。

(六)机动车辆接送学生时要减速慢行。家长不得将车辆驶进家长止步线以内,原则上不得在校门前调头,以免造成车辆拥堵,影响学生的安全。

(七)家长接受学生必须注意安全,出了任何交通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责任人:

日期:20_年_月_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3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方便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车辆使用责任书:

一、车辆信息:

交接时间: 年 月 日 交接地点:

交接公里数: 上次保养日期 公里数 :

车辆附件:备用胎□、工具包□、钥匙 把.

车辆证件: 行驶证□、交强险标贴□、交强险原件□、商业保险卡□、商业险保险原件□、年审标贴□、环保标贴□。

车辆状况:外观: 内饰: 空调:

二、责任区分:

1、使用车辆期间,由公司承担该车的保险、年检、保养等费用,以及因工作产生的加油、停车、过路等费用。

2、由于车辆检查、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外部或者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修理保养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3、车辆外部和室内(货箱)随时保持清洁,完整,如有清洁维护不彻底,每次罚款100元。

三、用车期间,应承担以下责任:

1.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惜车辆,因车辆保管、使用不善损坏的,按车辆评估公司评定价格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车辆使用人承担车辆的差额部分。

2.该车辆在使用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确认事故责任,若是驾驶员责任给所使用车辆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由驾驶员承担该损失;若是驾驶员责任给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保险不能承担及报销的)也应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承担所有交通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

3.驾驶员不得将该车辆私自借给、租用或转让给他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外借的,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否则,一经发现,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4.驾驶员必须正确使用并及时保养、审验车辆,如因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及时及审验不及时导致车辆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费用。

5.驾驶员必须检查保险日期,年审日期,保养公里数/日期等相关用车信息,提前按时间进行处理相关工作。

6.公司收回或调换驾驶员使用的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全部交还车辆及车辆相关的附件。

7.用车期间,因驾驶员原因致使他人或自身人身、财产等受损害的,其赔偿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8.用车期间,所有违章由驾驶员自行解决。在年审前或交回车辆前,驾驶员必须全部处理完毕违章记录。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减因违章罚款的金额。

四、驾驶员必须妥善保护或保存好车辆及车辆相关的行驶证原件,保险卡原件,环保标志,交强险标志,年审标识,等车辆所有车辆附件,丢失或损坏由驾驶员负责赔偿或补办。

五、有如下情况公司将收回此车的使用权,同时此责任书自动失效。

1.驾驶员离职,不再担任公司的工作职务,驾驶员将主动放弃车辆的使用权。

2.驾驶员不爱惜车辆,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损坏。

3.除以上收回车辆的条件外,公司可不提前通知驾驶员的情况下,随时可收回车辆。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备存。

七、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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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__月__日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4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学生家长对学生交通安全监护责任意识,保障学生上下学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国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校与您签订如下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

1、家长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规则,熟悉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具备一定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掌握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

2、家长为学生上下学租用的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车辆必须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并具有交通部门核发的营运手续;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家长要与租车单位及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状。

3、家长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使用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5、家长要教育学生不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和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载运化学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不乘坐安全状况差、超员超载车辆,乘车时不坐在副驾驶位置;

6、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交通干道骑自行车上下学;学生不得骑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家长用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学生,要为学生佩戴头盔。不使用自有机动车辆捎带其他学生,以免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

7、家长要及时检查学生自行车的安全状况,教育学生骑自行车时,不攀附机动车辆、双手撒把、互相追逐、疯闹、吃东西、带人、逆向行驶、侵占机动车道或超速行驶等。

8、学生步行上下学的,家长要教育学生不进入机动车道,不横穿公路、追逐疯闹。学生因上晚自习等原因需在晚间回家的,路经行人稀少或无照明的路段时,家长应安全接应或嘱咐学生结伴而行。

9、家长要履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的监护责任。教育学生不能与陌生人接触,学生放学,家长因故不能接学生,要及时与班主任或学校联系,防止孩子被陌生人接走;如学生在正常放学时间未回家,家长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落实学生的去向。乘坐标准校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要敦促学生按时到指定的乘车站点乘车,放学下车后要按时回家,对于低年级学生,家长要接送学生上下车。

10、家长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学校划定的区域停放车辆,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校园门口,避免阻碍交通、不便于学生疏散。

11、遇暴雨、台风、雪等恶劣天气,学校采取临时性放假时,家长要到校接学生,保障学生离校回家的交通安全。

12、家长要与公安、学校等部门加强沟通,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违章接送学生的车辆及不法行为进行举报。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家长各执一份,共同恪守。

学校(章):

校长签字: 家长签字盖章: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5

为了靠实工作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切实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解决机动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辆、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运营,农用车违法拉人载客等问题,提高“五小”车辆的挂牌办证纳管率。

2、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农用车辆拉人载客,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行驶、非法营运等问题,达到车辆合法行驶、安全营运。

3、加强路面及街道管理,解决在公路及街道上打场晒粮、堆放杂物、乱停乱摆车辆、乱设商业摊点等违法占道经营问题,达到道路畅通无障碍。

4、对全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学校、路段、桥涵、河道、民用住宅等存在的一切不安全隐患要进行彻底的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职责任务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派出所主抓、相关部门联动、镇村组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机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村委会:①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村主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能作用,村与组、组与户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靠实安全监管责任;②集中对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督促完善相关手续;③开展群防群治,对重点路段划段包干,逐村组、逐路段、靠实责任、包干到人;④及时组织劳力修复水毁路段,清理占道的柴草、粪土等杂物,确保路面平整畅通,下大雪后组织群众清扫村组主干道路积雪。⑤举办农用车辆驾驶员培训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2、派出所、司法所:①在镇政府的统一安排下,配合县上有关部门加强国、省、镇道路的监管,进一步落实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措施;②抽组人员全天上路巡查,依法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③加强驾驶员培训教育和车辆证照审验检查,有效提高法律法规知晓率和驾驶员持证率。

3、农机管理站:①集中开展农机安全检查,纠正农机违章作业;②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③认真做好农用车、出租车及各类车辆的清理统计、安全培训工作;④加强农机具的审验工作。

4、中学、教育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一切安全措施,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提高师生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确保校园周边安全和师生交通安全。

5、工商所: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规划出租车停车区,彻底解决车辆乱停乱摆、占道行驶和乱设经营摊点等问题。

6、卫生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严格按照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地救治事故伤残人员,把事故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7、文化广播站: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及时向上报信息,并坚持逢集日广播或巡回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责任追究

1、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凡因预防事故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长、村主任(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倒查制度,彻底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处理。

6、卫生院: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健全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严格按照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及时有效地救治事故伤残人员,把事故死亡率降到最低限度。

7、文化广播站: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宣传,及时向上报信息,并坚持逢集日广播或巡回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责任追究

1、实行道路交通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凡因预防事故措施落实不力,工作严重失职,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落实“四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镇长、村主任(单位负责人)、村民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因人为因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及一切不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事故倒查制度,彻底调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处理。

国小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6

为了贯彻《交通安全法》,切实搞好我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车主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所有车辆必须手续齐全,手续不齐全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二、驾驶员必须驾驶证明齐全,准驾的车辆不能无证驾驶、违章操作。

三、客车、大货车、农用车、摩托车不准超载、超重,不能客货混装,违章载人。

四、严禁未经年审、年审不合格或已报废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

五、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

六、驾驶车辆必须注意安全,严禁超速行驶。

以上管理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若有违反,将由管理机关按照《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和车主各执一份。

__乡人民政府车主(或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