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处罚决定(通用3篇)
个人处罚决定 篇1
被处罚人: 熊伟 性别: 男 年龄:41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湖南长沙雨花区劳动东路
所在单位及职务: 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怀化项目部经理
违法事实及证据: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消除事故隐患不力,制止和纠正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不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五款 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 943000010003668893,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郴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章)
年 10 月31 日
个人处罚决定 篇2
由于事业部区域经理胡冲及大区总监工作失误,导致产品跨区销售到其他区域,造成客户经济损失,对公司和客户后续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为了以后提高各部门工作的效率,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公司研究一致决定:对客厅事业部区域经理xx1000元人民币处罚、大区总监xx500元人民币处罚以示警告,将直接在20xx年1月份工资扣除。
特此通知!
发展有限公司
20xx年2月3日
个人处罚决定 篇3
被处罚人: 李伟 性别: 男 年龄:35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郴州市永兴县碧塘乡
所在单位及职务: 湖南恒鑫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部负责人
违法事实及证据:未严格审查施工资质,未督促技术交底,未悬挂警
示标牌,未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监护制。
以上事实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人民币捌千元整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 943000010003668893,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郴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章)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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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优秀学生表彰决定篇1在过去的一年里,在老师们的辛勤教育下,全体同学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踏实、追求进步、勇创佳绩,展现了我校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一大批优秀学生全面发展,敢于争先,脱颖而出。为了弘扬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优良校风,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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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先进工作者的决定范文篇1学院各部门:过去的20xx年,在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响应校党委提出的重返国家队,建设领军高校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党的建设、教学科研、团学工作、运动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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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公文格式篇1院内各单位:刘,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xxxxxx。20xx年x月x日,刘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手机城、百货商厦苏果超市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盗窃事实,刘本人也衬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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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党员表彰决定篇1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之际,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评选20xx年校级优秀共产党员。表彰名单如下:第一党小组:朱国林李友波第二党小组:吴金洪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