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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工作制度(精选20篇)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

一、工作制度

团组织工作制度(精选20篇)

(一)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能,作好本职工作。

(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部向主席团提交本部学期工作计划书;第二星期主席团、学生会主席根据学生会工作和各部计划布置本学期总的工作重点和方向,并做出本学期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整个学期分团委副书记负责活动监督。

(三)每次大型活动之前由活动主办部门上缴一份活动计划,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方式、范围、规模、经费预算及各部门配合(必要时附有节目单、比赛流程、评分标准等)等。计划需呈报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经审批允许后方可执行。

审批原则:

1、围绕工作方针方向。

2、符合各部职能,防止互相争夺。

3、考虑各部工作量适当。

(四)工作情况及时汇报。

(五)学期末,主席团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本学期工作对各部门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将加分记入个人档案。

(六)学院各大型活动由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协助上级各主办部门并监督执行。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学生会资金由学校老师统一管理。

2、账簿设置:办公室主任设置总账;各部所用经费及时记账。

3、票据报销:学生会各部购买活动所需物品须先向办公室报告预算,由办公室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允许并签字后方可购买。物品购回后,凭国家统一发票及签字后的预算单报销,缺一不可。

(二)物品管理

1、宣传物品由宣传部派专人管理。外部人员借用向宣传部申请。

2、学生会办公用品统一由学生会主席购置、管理。

3、学生会办公室实行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附值日表)

4、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注意节约珍惜使用学生会办公用品。

三、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会档案由学生会主席统一管理:

1、人事档案管理,包括各届学生会成员基本资料和工作成绩。

2、工作档案管理,包括学生会学期计划总结及学生会重大活动记录。

3、学生会章程制度管理,包括学生会章程制度及各项办法的存档。

四、考核制度

(一)考核标准

1、对主席考核:

(1)能否掌握工作重点,把握大局,调整方向,引导各部到位。

(2)对各部工作是否公平、公正、合理。

(3)能否与学生会各部门及成员进行协作,不脱众。

(4)能否适时、及时的开会,会上内容是否讲实效。

(5)是否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良好的'形象、作风。

注:学生会全体成员拥有该项考核权。

2、对各部门考核:

(1)工作成绩、效率。

(2)内部团结与否,成员素质情况。

(3)与学生会各部门协调、支持、配合程度。

(4)全体形象、作风、民意反映。

(5)创新能力。

3、对部长考核:

(1)与部门考核挂钩。

(2)与学生会主席其他部门及内部干事的配合情况。

(3)对内部成员是否公正、合理,处理问题是否从大局出发。

(4)本人形象、作风、是否民主,有无专横、摆架子现象。

(5)能否负责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

(6)能否作到负责地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如实反馈内部信息、工作情况。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2

一、团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指示。

2、宣传、执行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知识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3、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在大量的、经常性的团务工作中逐步形成的。这些工作包括:

(1)定期召开团员大会;

(2)发展新团员;

(3)做好团籍日常管理;

(4)收缴团费;

(5)建立、健全、落实团的组织生活制度;

(6)做好团内的奖惩工作;

(7)积极你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

(8)发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推荐;

4、关心青年,密切联系青年。

团支部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指导青年进行友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等业余活动。

要关心青年的特殊利益,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与危害青年利益的不正当的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要努力为团员青年服务。根据团员青年学习、就业、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实际需求,尽心竭力为青年办实事。把为团员青年服务作为加强团的建设的突破口,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不断增加团组织的吸引力、影响力。

二、团支部工作应遵循那些基本原则

团支部工作的基本原则是指团支部开展理论学习、政策宣传、团员教育、文化体育活动及团支部日常工作所应把握的准则。团支部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建功和育人的有机结合。

3、坚持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4、坚持务实创新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团支部的基本组织原则。团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三、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书记是团支部和团支部委员会的领导核心,全面主持团支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2、认真了解党支部、上级团委(总支)的工作指示和决议,团结带领支部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好“两会”即团员大会和支委会,传达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总支)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和计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必要时要果断决策。

4、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出现问题及时向支委会、团员大会报告。

5、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和呼声,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服务青年的成长和进步。

6、经常向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加强和行政部门的密切联系,努力为团支部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团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统计工作。支部组织状况包括:团小组划分情况;各小组负责人情况;团员数量及构成(男女比例,年龄状况,学习状况,工作岗位等);团员的流动情况等。

2、团员团籍的管理。包括:团员证的颁发;建立《团员花名册》;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员团籍的注册、注销等。

3、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和“推优”工作。向团支部提交团员发展计划,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发展对象成熟并达到入团标准时,向支委会提出发展建议,并做好接受新团员的组织工作,组织委员还要引导优秀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负责地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4、组织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从而保证团组织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严密性,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

5、做好团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团员的管理包括:团员证的日常管理;团员的奖励和处分;落实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团费的收缴工作等。

6、指导团小组中的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团小组做好基础团务工作。

五、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团支部宣传委员具体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结合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根据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总支)的指示和决议,配合党支部和上级团委(总支)的工作重心。开展宣传工作。

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等知识的学习。

4、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如组织团课学习、办板报、组织参观和报告会等,及时化解、排除团员青年中的消极情绪。

5、协助支委会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上级团组织举办的各种宣传、教育和其他社会性活动。

6、指导团小组的宣传工作。

六、团支部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团支部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团支部的建立是同时进行的。团支部的工作制度要严谨、实用,具有实际可行性,既要弄清团章的基本精神,领会党支部和上级团委对团支部工作的要求,又要照顾到本单位的生产、学习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团支部的`工作制度由团员大会共同讨论决定,制度形成后有全体团员互相督促,自觉遵守。

团支部的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支部团员大会制度。即团支部的一些重大问题,都要经过支部团员大会共同讨论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制度。即团支部的日常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领导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即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并受支部团员大会委托向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请示的工作制度;

4、组织生活制度。即支部定期进行团员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制度;

5、团费收缴制度。团支部按期收缴团费,并按规定,按时向上级团组织上交团费的制度。

6、团员证制度。即支部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组织工作制度;

7、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即团组织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工作制度;

8、民主选举制度。即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代表的制度;

9、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工作制度;

10、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制度;

11、支部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即通过支部团员大会或其他形式,让全体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和考核制度。这些制度建立有利于形成支部工作的自我监督机制;

12、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即支部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对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完成工作任务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工作科学化、程序化。

13、支部系列活动制度。即支部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有序地开展一系列活动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活动正规化,避免随意性;

14、团支部财物管理制度。即团支部对财产、设备、器械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的制度。

此外,还有团支部信息反馈制度、团支部书记工作交接制度等。

为使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能够落在实处,团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应以身作则,带头模范执行并接受全体团员的监督。团员执行支部工作制度的情况要作为评选优秀团员的一项主要标准,模范执行的要予以表扬,违反制度的要予以批评、教育。

七、“推优”工作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推优”工作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这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团章规定:基层团组织有“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任务”。“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在政治上的最高体现,是共青团组织发挥育人作用的体现。

1、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加强与党组织的沟通,争取党组织的支持,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2、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在团员及青年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帮助、教育和引导那些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发挥团员作用、具有政治进步要求的团员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不断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做到有“优”可推;

3、重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团组织要热情关心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帮助他们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纯洁入党动机,积极协助党支部切实做好他们的培养与考察工作;

4、在所在单位党支部的指导下,确保“推优”质量,严格“推优”程序,完成“推优”工作;

5、认真了解党组织对“推优”对象的反馈意见,和党组织一起共同加强对“推优”对象的教育和帮助。

八、团员管理包括的内容

团员管理工作包括团籍管理、团费收缴与管理、超龄离团与自动退团的办理、团员的奖励与处分、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团员团籍年度注册、团员证的管理、团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内容。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团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医院建设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提高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团的基层组织有效覆盖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团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服务青年为工作生命线,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持从严治团、依规治团,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

第四条团组织应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展青年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团的基础建设,加大团员素质培养,深化青年文明号建设活动,推进医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我院基层团组织的设置原则为,团支部一般按同级党组织所辖范围设置。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特殊情况下,经院团委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团员人数较少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科室联合成立团支部。学生团组织因人数多,成立教育团总支和团支部。

第六条各级团组织的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进行。教育团总支和学生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职工团总支和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院团委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至5年。

第七条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第八条建立院团委委员与团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团委委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团委书记应当落实密切联系青年机制。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院团委受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三个根本性问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要职能有: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和青年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和召开团委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会,研究制定、部署落实团的中心工作。

(三)制定、审批和呈报团内工作计划和总结,团内文件请示、报告及对外报道等工作。

(四)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公、慈、勤、和”院训精神,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五)根据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号召团员青年投身医院发展建设。

(六)指导团支部工作,负责全院团干部的考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团干部素质。

(七)及时了解团员青年、团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正当权益,及时反映青年需求。以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八)申报组织团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九)定期向院团委的主管院领导汇报团委工作;每年向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阶段工作。

(十)做好团委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团支部换届改选计划的审批及工作指导。

(十一)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团员青年政治热情。

(十二)按要求向上级团委上缴团费,结余部分用于共青团工作的活动经费,做到合理使用。

(十三)重视团委班子建设,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十四)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第十条各团总支、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领导,团支部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等。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和青年抵制不文明行为,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弘扬网上主旋律,正确对待、理性使用网络。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时更新团员信息,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关怀帮扶困难团员;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表彰表扬先进;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六)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向青年有效传播党的主张,凝聚广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体活动。

(七)实事求是对团的建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报告情况。按照规定,向团员青年通报团的工作情况,公开团内有关事务。

(八)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帮助青年提高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团员、团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改进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团委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研究制定团委中心工作,讨论重大问题,做出团委决议。

第十二条团支部书记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以布置工作、传达精神、交流情况、听取团支部工作汇报为主,适时组织专题研讨,理论学习等。

第十三条团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四条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团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五条团员人数较多或者涵盖多个科室的团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团小组,并设立团小组组长。团小组主要落实团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团支部安排的任务。团小组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组长由团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团小组团员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每年至少集中进行团干部培训1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团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应当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创新。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团支部应当组织团员按期参加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上团课,按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定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两制一课”应当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形式多样、严肃活泼。

第十九条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1次团课。团支部结合重点工作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为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二十条团员教育评议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贯彻以教育为基础,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的指导思想。应当结合个人总结和团支部意见,根据团员的实际工作和参与团组织活动及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

第二十一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一般应当在每年1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生团支部一般应在秋季开学1个月内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当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二十二条团组织内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主管院团委的院领导与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同定点联系的团支部书记之间、团支部委员之间、团支部委员和团员之间、团员和团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第二十三条各级团组织应当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每年组织志愿服务应当不少于2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组织青年医务人员参加院内外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团员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

第六章推优入党

第二十四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我院推优入党工作。

第二十五条“推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注重培养教育,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凡团的关系在医院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完成党课学习要求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二十八条获得局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二十九条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可视其工作表现,可由院团委在征求团干部所在团支部、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院党委推荐。

第三十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第三十一条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院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资格。

第七章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十三条团员应每月按时向团组织缴纳足额团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者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团支部于每年11月30前将团支部的团费足额交到财务处会计室,并将缴费收据及名单交至院团委。院团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的团费总额的40%由会计室通过转帐的方式上缴至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团委,并提交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团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第三十六条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各级团组织使用团费,需制定活动计划(含活动预算)。团支部使用团费,需向院团委提出下拨申请。活动计划和申请经团委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医院经费预算额度和使用要求,填写《请示报告申请单》向医院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各级团组织。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共青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4

一、艺术团的组成

1、大学生艺术团是我校学生的文化艺术活动团体,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导并负责管理。

2、学生艺术团下设管乐团、华乐团、舞蹈团、合唱团、星光剧社、演出中心。

3、艺术团的管理机构:艺术团艺术总监由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指定专门教师担任;艺术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一名,各分团团长一名;

二、团队职责与活动内容

1、根据学校安排,参加和承担各类校级重大节庆和重要活动的文艺演出;

2、艺术团代表学校参加各类国家、省市文艺比赛、汇演的唯一团体,代表学校参加校际学生文艺交流活动,参加省市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3、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包括举办各种联欢会、舞会等活动。

三、日常管理

1、艺术团的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建设、成员使用、各团训练、日常活动和演出安排、成员的考核和奖惩。

2、艺术团实行定期例会和排练制度:

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两次;

各分团培训排练时间:每周两次以上。

艺术团干部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3、艺术团成员要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有饱满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勇于创新,不畏辛苦,认真参加艺术团的.各项活动。要按时参加排练和演出活动,不得无故缺勤。凡因违反制度造成影响极坏的将立即予以除名。

4、对于重大活动、演出需要占用成员其他课时的,由艺术团统一向成员所在院系请假。校内其他单位部门需用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的,由活动组织单位或部门负责请假。

5、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团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并报艺术团。

四、成员的录用和退出

1、凡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能力,具有一定演出经验和技巧、有一定艺术特长、热心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的我校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团,具体办法参见《大学生艺术团成员录用办法》。

2、艺术团成员参加活动时间一般为2-3年,确因能力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需退出者,需经指导教师和负责干部同意,但在学期中途不得退出。

五、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艺术团全体成员。

2、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艺术团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分团制定本团的管理办法。

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艺术教育中心。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5

㈠、团内思想教育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组织生活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最基本的形式,也是团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组织生活以团小组或团支部为单位进行,通常每月安排1-2次,有时可以团日活动形式进行。

2、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及青年积极分子定期进行比较系统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形式,由公司团委、团支部组织定期召开。

3、会议制度

公司团委、团支部应定期分别召开团委会、支委会、团员大会、组织生活会。

㈡、团内思想管理制度

1、佩戴团徽,要教育团员把佩戴团徽提高到增强团的观念,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高度来认识,努力使自己的言行无愧于胸前佩戴的团徽。团委、团支部应对团员佩戴团徽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民主生活制度

民主生活是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常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应定期召开,内容通常包括:个人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团内某个问题进行专题讨论等。

3、思想小结汇报制度

团员应定期书面小结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工作情况和生活的情况,主要进步与不足之处,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小结应突出个性特点,切忌面面具到。思想小结在时间上可与一年一次的团员证注册工作相衔接,在团内生活会上进行汇报,并作为团员评议团籍注册的重要考核依据。

4、团员青年思想情况分析制度

公司团委、分公司团支部应当运用开座谈会、发征询表、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调查研究,对本单位团员青年的主要思想认识问题及其他带倾向性的情况进行一次总体或专题分析,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也可以对团员青年从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技术水平、生产成绩、团结协作、劳动纪律、道德素质、生活作风等方面逐个进行分类分析,明确工作的重点对象,以增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6

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四项办案工作制度。

一、重要案件督查制度

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督促检查制度。凡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初核案件和挂牌的立案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所属纪委、派出纪检组自办的大案要案一经立案,应及时将《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立案呈批表》各一份报市纪委案件联系室备案,以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检查,凡立案后15日不报送“两表”的.案件,不得作为加分案件参加当年的考核评比。

二、案件查办综合指导制度

1、市纪委、监察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要按照办案区域分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委、派出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2、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查办案件指导组,指导组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分工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及检查室主任组成。

3、指导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办案工作形势,经常到所属纪委(纪检组)检查了解办案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4、下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在办案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力时,指导组应及时帮助分析案情,必要时可派员指导和协助;对下级纪委、监察局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请示应及时给予解答,自身无法解释的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不能含糊其辞或置之不理。

三、乡镇纪委办案督促检查制度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1、强化办案时效观念。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初核为2个月,立案审批为1个月,立案调查为3个月,一般案件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属疑难复杂案件或大要案,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

2、从事信访、检查、审理的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如被查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故交,应主动申请回避。

3、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如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将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或发生查而不处,弄虚作假,泄漏案情,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初核案件报结时,经领导审查认为取证不到位的,调查人员应及时补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认为证据不全的,调查人员应独立或与审理人员一道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着不办。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7

本着“和谐、敬业、诚信、创新”的管理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值班电工认真遵守执行。

一、电工班的每位成员必须严格遵守xx有限公司《员工手册》的所有规定和行为规范;

二、电工的劳动纪律及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交、接班时间,上、下班必须打卡,交、接班时间早晨:7:10~7:30、晚间:18:40~19:00,交、接班期间,接班人不能离岗;

2、服从领导的正确管理和指挥,在值班工作中服从分配,工作不打折扣;

3、电工在值班期间或遇有其它情况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请、消假制度,不得擅自替班,如发现擅自替班的,扣除当班人当天工资及当月的其他相关待遇;

4、如果值班人有事,找人替班的,经领导允许的在上班期间,如果发生事故或其他违犯《员工手册》的行为,对工厂造成损失及个人伤害的,由替班人负责;

5、电工在岗期间,严禁窜岗、睡岗、私自离岗、在岗喝酒或酒后上岗和在岗从事与本岗位以及本专业无关的任何工作和行为,如果违犯按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处理;

6、电工班所有成员要团结一致,不能出现不利于班组团结和不利于工作开展的任何行为和事情的'发生,一旦发现,经调查事实清楚的,对当事人进行调离电工班;

7、交、接班时,如果当班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对设备故障未处理完,不能同接班人员交接班,待故障处理结束后方可交班,对值班人员当班发现问题不处理的,隐瞒事情的,推脱到下一班次的,接班人有权利让交班人来处理完毕,对故障不处理的人员进行每人罚款50元,如果接班人不愿意或不同意交班人处理的,出现一切问题由接班人承担;

8、交、接班15分钟内,发生重大电气事故的,对交班人追加责任,处罚程度同接班人相同;

9、交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同接班人口头交代清楚,不得隐瞒,交代不清,或重复出现同类故障的,追究交班人责任;

三、值班电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值班长对值班电工在岗期间有对安全施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利,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严禁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值班长及值班电工在上岗工作前,对要使用的公共安全防护用品和本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进行处理或更换,如果由于检查不细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及个人按照《员工手册》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出现需要上报的伤害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3、值班电工在岗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公司配发的老保防护用品;

4、值班电工在进入作业现场作业时,对周围的环境要进行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影响电工作业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领导进行处理,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得作业;

5、值班电工在高于工作平面2米以上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而且安全绳必须悬挂在牢固的固件上,不允许悬挂在临时部件和固件松动的地方;

6、值班电工在维护作业现场,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必须对所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进行停电、验电,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2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值班班组的监控人有值班长担任,如果由于监控人失职发生事故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根据所发生事故的情节对值班长进行处罚,造成重大事故和人身伤害的,对值班长换岗处理或报送公司企管部,造成需上报公司的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值班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及灭火器材的管理,值班期间对所负责的电气室及电工班的小库加强巡视,避免发生火灾和盗窃行为的发生和灭火器材的遗失,在值班期间发生物品丢失或被盗,根据物品价值对相应值班人员作出处罚,责任重大的交公司处理;

8、电工在值班期间,严格遵守停、送电签字制度,不得违犯,如果遇到紧急情况,必需在值班记录中,体现出通知人,通讯方式及时间,故障处理完毕施行补签制度。停、送电的设备部位及时间要记录清楚,明了,如果因为值班人员工作不按照本规定执行的,造成一切后果由值班当事人负全责;

四、电工巡视及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班长每天上班期间,对所有运行的高压设备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单独记录;

2、每个班次对分厂所有电气设备要仔细认真的巡回检查一次,其中主机设备及篦冷机的风机电机、2台200KW排风机、132KW电机(包括空压机房内)、52.01、52.12、41.03、84.18、84.19、84.20、84.21、84.30、84.31、84.36、84.37巡回检查二次,并做好详细记录,如果发现漏检或不按照规定巡检的对值班长罚款50元,值班员每人罚款30元,巡回检查按照下发的《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办法》执行;

3、值班电工在巡视设备时,发现隐患或暂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在值班记录中做好详细记录,并通知班长或领导,在巡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造成停机事故的对值班人员各罚款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4、值班电工对四台变压器每周的周一、周四进行巡检,并清理变压器室地面卫生,做好油温、变压器渗油、接线端子过热情况及游标的记录,如果发现漏检,发生一次,对当班值班长罚款50元,如果出现2次漏检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5、值班班组所负责的电气室,要保持电气室的卫生经常清扫,做到地面清洁、无积尘,玻璃窗干净,无粉尘,对电气室的门窗不严的采取封堵措施,发现以上问题,对值班长罚款50元,电气室卫生经督处不改正的,撤销值班长职务;

6、值班电工对窑头收尘电气室(即小库)的管理方法同以前规定,库内的物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不履行责任的,处罚方式同4.4;

7、值班电工在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电气元件,要做好更换记录,更换下来的配件统一堆放,不经允许不得擅自作为它用;

8、电工在现场处理故障结束或在检修期间在检修现场工作完毕后,要保持现场卫生的干净,使用过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时收拾干净,废弃的物品要堆放到拉圾箱中,或存放到指定地点;

9、对于现场运行设备出现突然停机现象,在没有查明原因的情况下,不允许盲目送电,如果由于电工本身的原因,造成电机及电气元件损坏的,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经济处罚;

10、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故障要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处理故障部位,更换电气元件的原因、处理结果以及故障发生及处理结束时间,记录要详细,字迹要清洗并且一幕了然;

11、值班电工在值班期间电工班的物品借出,必须得到领导的同意,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如果私自借出造成设备和工具发生损坏的,由借出人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工值班室内的卫生要保持清洁,其他物品存放整齐,废弃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存放到指定地点,屋内不允许有杂物,值班人员自己的物品要存放在自己的工具箱中,不准堆放在室内,电工班的玻璃卫生由当月负责小库卫生的班组负责,检修期间室内卫生要经常清扫,废弃物要及时清理;

13、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行动要迅速,目的要明确,不明确的要及时同报告人联系,不能在没有明确故障部位的时候盲目的处理故障。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8

第一章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职责与制度

第一条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9

1、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两次(6:00一14:00),连续三天;体温在38.5℃(腋温)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体温在38.4·一37.5℃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4—37.2℃者,每日测量3次(6:00一14:00—18:00)至体温正常连续三天。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一次。术后患者每日测体温三次,连续三天。其余按护理常规执行。

2、新入院病人测血压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3、每天问大便一次,按常规和医嘱记录。

4、新病人入院时即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按医嘱执行。

5、病员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6、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0

1、建立学生防溺水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和对策,落实相关工作。

2、成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强化舆论引导,及时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3、反复告诫学生不得私自下海或到江河、湖泊、溪潭、水库、废弃坑洼游泳、嬉水;不擅自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备和无救护措施的`水域游泳。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寻求救援,不盲目下水自行营救,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溺亡事故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护自救方法。

4、严格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班级设立安全信息员。

5、加强学生特别是寄宿生出勤管理,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教务处对缺课的学生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6、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学生溺水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而导致学生溺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

7、通过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横幅标语等载体,宣传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

8、组织班主任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工作大家访活动。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访、电话、校讯通、手机短信和学校网络、QQ群等形式和途径,联系每一个学生和家长,以近期发生的惨痛案例教育学生及警示家长,宣传游泳安全知识,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9、做好国中学生、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大家访活动,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放学期间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

10、积极参与防范学生溺水和水域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学校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参与排查安全隐患水域,接受安全隐患举报,经核实后,主动提请镇政府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路线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宝峰君子里水库、木兰溪石马段)的排查巡查,危险坑洼、水域需填埋的及时填埋,不能填埋的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1

1、护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接受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终身性护理学教育。

2、医院护理部根据护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技术职称要求以及学科未来发展方向和需要,制订并实施本院护理继续教育项目计划。

3、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士参加继续教育项目的`审查与登记由护理部统一管理。

4、初级护理人员应在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继续教育项目计划,选送部分护理骨干完成高一级的学历段教育或外出进修学习。

5、中、高级护理人员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重点进行国内外护理新理论、新进展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及外语能力的培训。

6、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7、制订科学的考核评价方法,保证继续教育的有效实施。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2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在这次检查站值班工作中,因为个人的粗心大意,导致矿石被非法偷运过站而没有被发现。几天来,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错误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x月x日这是我们值班的第三天晚上。由于前三天值班期间均没有发现任何非法偷运矿石的现象,因此就乐观的判断,经过这段时间县、乡的大力整治,这种非法偷运矿石的行为基本上得到了杜绝。所以在值班到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因为困就把检查杆锁好睡了。后半夜也没有起来查看过往车辆,导致了这件事情的发生。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是自己放松工作要求,忽视工作职责的结果。记得在接班之前,乡上各位领导曾反复嘱托,在值班期间要认真踏实,提高警惕。在值班的前两天我也经常提醒自己要警惕,然而经过几天的观察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所以慢慢放松了警惕心。因此,这次发生的事情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犯了一次严重的错误,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嘱托,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欠缺。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更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发生这样的事,绝对事自己没有从思想到行动上重视这项工作的结果,现在,我深深感到自己工作责任心的欠缺和对工作职责的忽视,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情况。如果不是这件事情的'发生,并且进行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将会是及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的及时觉醒,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领导和同志们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情的恶劣影响,如果在这项工作中,大家都想我一样欠缺责任心,不充分重视这项工作,那么怎么能把这项工作落实好、做好呢。同时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不遵守工作职责的观念,其影响是可怕的。这件事的后果事十分严重的,影响事十分恶劣的。因此无论领导怎样从严从重处分我,我都会接受。同时我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在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

此致

敬礼!

检讨人:

20xx年xx月曰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3

一、初次来门诊的医师,应到门诊办公室签名留样。

二、应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

三、诊病时,要求病人持有病历,并在病历上作好记录。诊断后,将病历交给病人保存。

四、开处方及填写各种检查单时,应逐项填写,字迹清楚。

五、出具病假证明时必须按下列要求:

1、按病情需要开病假,病假最长不能超过一月。

2、病假证明上要写明诊断,应是医师本人亲自诊治的病人,不能开人情假。

3、病假证明日期应写证明当日的日期,不能填写已过期或未来日期。

4、对于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要持有单位或有关部门介绍信,经过会诊,由主治医师出具证明。

5、当天在门诊上班的医师才有权出具病假证明。

六、如果医师因病、事假或休假不能上门诊,应提前一天通知所在科室有关人员,提前通知挂号室。

七、实习医师所开处方及病假证明必须经过带教医师检查并签名后方能生效。

八、不开外购处方。如确属病情需要,向病人说明由其单位解决。外购处方门诊办公室一律不予盖章。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4

一、收集掌握情况信息: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敌情社情动态,全面排摸社区内不稳定因素及苗头,广泛物建信息员,并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停访息诉工作。

二、加强实有人员管理:全面熟悉实有人口情况,对重点年龄段的人口要做到“四知”,即:知基本情况、知经济情况、知现实表现、知经常交往人员,加强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

三、严密治安管理:熟悉掌握社区内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厂企单位的.基本情况,查处黑恶势力活动和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建立健全行业治保组织,物件治安耳目,落实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租赁房屋管理,认真实行“三方联带治安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组织群防群治:积极推进安全管理,做好技防、物防推广工作,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治安情况,加强“四防”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指导、检查、督促值勤人员开展防范工作,保一方平安。

五、热情为民服务:牢记服务宗旨,为群众排忧解难,全面实施警务公开,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勤政廉政,遵守各项纪委制度。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5

一、总则

(一)本标准以《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安徽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为依据,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二)检修工作应坚持“计划检修为主”的方针,以“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为原则,努力搞好设备检修工作,不断提高设备的安全、健康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三)检修工作应加强计划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四)检修工作应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工艺,力求延长检修间隔,缩短检修工期。

二、设备的检修类型、内容

(一)设备的检修类型

1、设备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

2、计划检修分为标准检修和非标准检修:

(1)标准检修分为标准大修和标准小修。

(2)非标准检修分为状态检修、外协检修和改造性检修。

3、非计划检修分为临时检修、事故抢修和设备维护。

(二)设备的检修内容:

1、设备的计划检修项目分为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包括重大特殊项目)两类。

(1)标准大修项目的主要内容有:

1)进行较全面的检查、清扫、测量和修理。

2)消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

3)进行定期监测、试验和鉴定,更换已到期的(需要定期更换的)或经检查鉴定必须更换的零部件。

(2)标准小修项目的主要内容有: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磨易损部件,按周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

3)大修前一次小修应进行较细致的检查和记录,以核实大修计划的可靠性。

4)在小修规定的工期内,可提前进行一部分不影响设备出力的大修项目。

(3)非标准项目指标准项目以外的所有项目。其中重大特殊项目是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者对系统设备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项目。

1)状态检修。对于部分设备,根据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及实际运行状况和健康水平,可以在线监测和可靠性指标分析为基础,进行的以分析设备运行状态为主的检修。

2)外协检修。对于大型设备,由于不具备整套检修力量和加工设备,需要与社会或某厂承包,对本局设备进行的检修。

3)改造性检修。对于换代设备或已经到使用年限的设备,在进行全部更换或部分改造的同时进行的非标准检修。

2、非计划检修。

1)临时检修。指大、小修以外的非计划停运检修。临时检修应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当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紧急、重大、一般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调度同意后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和对系统安全运行造成重大影响。

2)事故抢修。发生事故、设备损坏,必须进行的恢复性检修。

3)设备维修。在主设备备用期间或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情况下进行的检修维护工作。

三、检修计划和备品配件

(一)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

1、设备说明书和检修建议书;

2、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可靠性统计资料;

3、设备升级目标;

4、技术监督及定期试验要求;

5、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节能计划及改造项目;

6、技术革新建议和推广先进技术项目;

7、备品配件国产化规划;

8、气象水文资料。

(二)检修计划的制定:检修计划的编制应以“电厂机组检修与送出线路之间相平衡;基建工程与生产任务之间相平?;技改、大修与正常检修预试之间相平?;一次设备检修与二、三、四次设备校验之间相平;跨地区及跨不同电压等级检修之间相平?”为原则。

1、年度检修计划:每年的10月底前。各单位根据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周期,编报下年度设备大修、技措、反措工程计划,由生产部落实大修、更改资金后,报生产副总(总工)审批下达。

2、季度检修计划:每季前一个月,各单位根据年度计划的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季度检修工作计划,报生产部部汇总审核后,由公司下达。

3、月度检修计划:根据季度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情况,结合运行单位的设备缺陷报表,各单位在每月28日前制订好下月工作计划,并报至生产部部以便统筹掌握工作进度和设备状况。月度计划的申报内容包括大修、小修、设备缺陷处理。

4、临时检修: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生产部部可直接给有关单位下达临时性检修任务。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如需安排临时性检修,必须在征得生产部部同意后方可安排工作。

5、各部门在编报下月检修计划的时候,必须将本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临时检修、事故检修等计划外检修工作)报给生产部,以便掌握各单位的计划管理工作效率等情况。

(三)备品及材料

1、备品定额及日常检修材料库存定额由生产部主持制订,物资公司、各生产单位参加。

2、年度检修计划中特殊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和备品配件、大、小修所需物资由使用部门编制计划,报生产部,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物资公司采购。

3、日常消耗材料、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根据库存定额自行采购。

4、检修用料应提倡节约,各生产单位应建立材料消耗档案,不断完善材料消耗定额。

四、计划检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

(一)检修前必须掌握的资料:

1、上次检修到本次检修的运行时间;

2、在一个检修周期内运行中发生的异常情况、缺陷和设备损坏情况;

3、本次检修前绝缘试验、油化验资料和上次检修的资料;

4、本设备历史遗留问题和制造质量方面的问题;

5、本设备最新改进方案。

(二)计划检修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1、编制开工报告和施工计划任务书;

2、落实好检修应更换的配品配件、专用工具,编制材料计划。

3、针对本设备的缺陷,做好检修方案,并根据此方案,落实好相应的材料、器械等。

4、提前做好设备检修的停电申请工作。

(三)检修的组织工作:

检修现场必须有现场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在检修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规程、检修规程和各种技术管理制度。

(四)检修的`验收:

1、检修工程结束后,由运行单位进行验收。在设备有较大缺陷或有非标准项目的检修内容以及大型设备的检修工作结束后,由生产部组织验收。

2、检修工作结束后一个星期之内,由检修部门填报检修总结报告交生产部审查,同时检修报告录入生技MIS。

五、检修报告的主要内容:

1、设备型号、技术参数、出产厂、出厂年月、安装地点等;

2、检修标准项目与非标准项目表;

3、更换主要的零部件的名称和材质;

4、规定的调试和试验数据;

5、消缺项目和进行的主要工作;

6、尚存在的问题(包括下次大、小修应采取的措施和解决的问题);

7、其它专题总结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小修、临修的管理:

1、在一般情况下,小修临修不安排非标准项目,以消除设备缺陷为主;

2、各单位在小修、临修之前,要认真收集设备的缺陷情况,以便确定下次大修项目和备品更换;

3、当年要进行大修的设备,大修前半年一般不安排小修。如有其它紧急情况,可考虑大修提前进行。

七、电气设备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

各单位必须切实抓好计划、准备、现场施工交接验收、总结评价五个环节。同时,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合理组织检修力量,提高检修效率、缩短检修工期、确保检修质量。

八、主要设备的检修周期: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6

1.加大应急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

以政府的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捐款为补充,建立城市应急救助专项基金,为应急救灾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出台相应的基金管理办法,以落实基金的来源,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同时,在各项工程建设中,无论投资主体是谁,都要按照国家要求,把防灾减灾设施设备纳入工程设计,将所需资金纳入工程概算预算,用制度和法规保证灾害防治工程的投入到位。通过配置现代化应急救援设备以及先进的特种救生设备和检测设备,为应对突发性事件提供强大的设施设备支持。

2.加强应急设施设备的有效配置

要在认真分析城市灾害形成的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系统、高效的原则,用新思维新理念对各类应急设备进行系统配置。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已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堵塞漏洞,予以重点配备,特别是要加强应对极端天气情况的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统筹协调城市通信、移动指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抢险救灾设备等各种现有应急设施,合理配置到防灾救灾工作中,提升整体应急能力。要将人防设施和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城市绿地等公共场所和人防工事,将之逐步改造或建设成公众应急避难场所,规范指引标志,开设疏散通道,配备应急物资及水、电、卫生等设施。在建设公共市政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时考虑应急需求,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基础保障。

3.强化应急设备的科学管理

城市综合减灾体系是城市安全的“神经系统”,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伞”。要通过对现有各减灾系统的信息、设施、救援、保障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构筑起一个与城市地位相适应的反应快速、指挥顺畅、行动协调、救援及时、保障有力的城市综合减灾体系,为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支撑起可靠的安全屏障。要实现城市防灾和减灾的综合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应急设备的日常管理、快速调用、轮换更新以及余缺调剂、保障供给等工作制度,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和完善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库,将现有单位、企业所持有的生活、生产、抢险等应急设施进行网上在线管理,减少因物资储备底数不清造成的灾时不够使用、平时沉淀浪费的现象。城市政府要统筹规划掌握各级、各类、各业务部门包括防化、消毒、生活、医疗器械、救援抢险等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实物储备;强化与生产企业、交通运输、商贸流通等部门的协议储备,通过科学、规范的应急物资供应和设备储备模式,切实为城市应急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同时,加强政府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救援演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充分发挥应急设施设备的效用。逐步探索紧急与非紧急一体化的路子,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应急管理系统与非应急管理系统的高度整合,无缝连接,并通过相应的协调机制,实现应急处置部门和非应急处置部门的一体化协同联动,实现应急设施设备在平战结合和便民利民上的双重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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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室工作制度

一、

抢救工作制度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有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遇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

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力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作到常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即使用。

三、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根据病情按疾病的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

四、

严密观察病情的变化,详细做好抢救纪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治会诊。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治疗室护士必须穿衣帽整齐、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二、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注射青霉素、动物血清、碘剂等药物前应询问过敏史,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三、器械、药品应分类定位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室内应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对传染病人用过的器械、敷料及时消毒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按要求毁形消毒处理。

五、持物钳(镊)、浸泡容器、敷料罐等每周高压消毒2次。浸泡无菌钳消毒液平面保持在无菌轴节以上2-3CM处。

六、定期检查各种治疗包及无菌物品的失效期,失效者重新消毒、灭菌。

七、室内保持清洁。每天湿式清扫及通风,物体表面按时进行消毒,每日空气消毒2次,每周彻底消毒1次,并及时登记签名;每月进行空气细菌培养,报告单留存备查。

八、治疗室物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护士长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索回。

医生岗位职责

一、

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指导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二、

主治医师: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三、

住院医师: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书写病历,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在床边向值班医师交班;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上级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病房管理制度

一、

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

二、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三、

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四、

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五、

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六、

医务人员必选要求着装,佩戴名牌上岗。

七、

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八、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8

体温在7.5度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卜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土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特别护理:病情危重,需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

排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器材、药品,随时准备急救;制定护理计划,并预防并发症,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

一级护理:重症病员、大手术后及需严格卧床何处的病员。

卧床休息,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必须要制定护理计划和做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天三于分钟巡视一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更换体位、擦澡、洗头,预

防井发症。

二级护理:病情较重、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病员,适应地做室内活动,生活上给子必要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护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据病情参加些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可以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即送往院处,由住处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有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如家和单位不在,应交由护士长保存。

4、在当班护士要用棉花塞好死者之日、鼻、肛门、阴道等,如有伤口或排泄物,应擦洗干净包好使两眼闭合。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裤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19

学校心理辅导教师的工作制度

肖马国小

(一)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制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学年、学期心理辅导活动课课程计划。

(二)掌握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与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特别帮助的学生。在把握保密原则的基础上,负责向学校提供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信息,及时提出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三)能鉴别心理问题比较严重(比如神经症、精神病等)的学生,对于辅导教师没有能力解决的个案,要按规定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心理咨询或治疗部门。

(四)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按专业规范进行个别辅导,并能评价和分析;对有同质性心理问题的学生可开展针对性的小组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心理困扰。并实施咨询记录,以备跟踪辅导和研究分析之用;指导高中学生通过学生心理社团等形式开展同伴心理互助活动。

(五)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按系列主题上好心理辅导活动课,积极参与活动课研讨活动。

(六)利用心理阅览室和心理活动室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健心活动,如在辅导室内建有心理松弛区、音乐欣赏区、图书阅览区等,指导学生的自助活动。

(七)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一方面承担对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指导他们设计、实施、评价心理辅导活动课;指导教师对有轻微心理问题的学生采用周记交流、电话沟通、面谈和网上对话等途径进行疏导和引导。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向领导、班主任、学科教师提供资料、建议等方式帮助全校教师学会自我心理保健。

(八)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与科研成果(课题研究报告、论文、活动课教案与课件、个案分析等)评奖活动,以科研为载体,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九)积极参加市级有关工作会议,完成上一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交给的有关工作任务。

(十)积极开展升学、职业方面指导和咨询活动,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己的个性特点,以利学生作出合适的选择。

(十一)为家长教育子女,社区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人际环境提供建议、咨询和帮助。

(十二)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的满工作量为:每周心理辅导课10课时、心理辅导室值班五小时,每学期讲座二次;其他心理辅导工作也应一并计入总课时量,工作量如有超出部分,按超课时计报酬。兼职教师超工作量按超课时计报酬。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年限按三分之二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团组织工作制度 篇20

1.准时上班按酒店规定着装并配带工号牌(带在左胸)。

2、到办公室签到、签退、例休和节假日由办公室根据情况安排。

3、遵守工作制度和考勤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有事、有病请办好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医院有关证明)

4、服从调动,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

5、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闲杂活动,不妨碍他人工作。若需要暂离工作岗位,应请示当班主管,经获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6、不准接私人电话。

7、不得使用酒店物品。

8、没有上级批准不得带外部人员进入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