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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实施方案(精选3篇)

农村养老实施方案 篇1

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 〕 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 政发〔 〕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实施方案。

农村养老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建立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2、基本原则。一是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县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3、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补助。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转为国家或省级试点后,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有关政策执行。

2、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即缴即补。

3、对农村重度残疾人(Ⅰ-Ⅱ级),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我县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连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应于首次缴费前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新农保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目前暂定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

(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时到位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开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居)委员会每年要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虚报冒领的,除全额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还将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制度衔接

(一)已经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还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三)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

八、保险关系转移

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关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办事处)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中确定2人专门从事新农保工作,并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确定1人担任新农保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互相衔接,协同推进新农保的政策实施。

十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农保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注意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农村养老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城乡适龄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街道各村、社区居委会城乡居民常住人口总人数、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以及目前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应保未保情况进行比对,年内将确保新增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000人以上。

二、工作步骤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月5日—2月28日)。2月10日前,各村、社区居委会要强化宣传发动,抓住春节期间探亲访友、合家团聚的有利时机,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力求把参保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真正让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同步摸清辖区内16-60周岁城乡居民的应保未保情况,以户为单位逐户逐人核准信息,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坚决清除盲区、盲点。

2、参保缴费和全面推进阶段(3月1日——9月30日)。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村劳动保障协理员(聘任村会计)关键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紧紧依靠所在社区、所在村的班子一班人,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常住户、常住人口、外来户、外来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健全已保、应保、促保联系户、参保人的基本情况台账;

二是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实行动态管理,对即将到达退休年龄领取基础养老金的对象,应提前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做好申领之前的相关手续,确保符合条件人员按时足额的享受领取养老金待遇;

三是要让辖内应保对象或有意向参保的参保户、参保人了解并掌握当月申请办理参保、缴费的时间(当月的1日至20日为申报受理时间),以免参保人贻误办理。

3、扫尾总结和考核评比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按照全面覆盖、充分保障要求,各村、各社区居委会应针对实际参保缴费情况,挨家挨户排查比对,力求做到应保尽保、早保快保。在全面总结、认真剖析、积累经验的同时,年终街道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社区居委会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村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由村会计、社区居委劳动保障专管员为业务经办联系人,其他村(居)干部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制定一套细致周到、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责任网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农村养老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行《**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为内容,加快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化、规范化进程,逐步实现广大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市政*财政补贴计划;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投保面达到100%,全面消除空白村;新增投保人数3万人以上;保费收缴3600万元以上。

三、操作办法。

按年缴纳的,市政府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给予补贴;以趸缴方式缴费的,将趸交总额按以后每年的最低缴费标准折合补贴年限,给予相应年缴的补贴。当领取养老金后,余下的折合年限不再给予补贴。

对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村,投保人数达到适龄投保人数30%以上的给予6%的补贴,达到40%以上的给予8% 的补贴。

四、工作措施

1、努力提高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农村干部,要深刻领会__大提出的“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__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把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承担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依靠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尽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和全市四十多万农民群众的宏大工程。各镇(街道、区)、业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掀起宣传贯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热潮,各村要召开好村民大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充分动员各种力量,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条款,把政府对农民养老问题的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和每个农民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投保积极性。

3、做好落实财政补贴的详细计划。市里以各镇(街道、区)农业人口数及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数为依据,将财政补贴额分配到各镇(街道、区)。各镇(街道、区)也要以各村的相关数据为依据,结合其它工作条件,把本辖区财政补贴金额分配到村、落实到人。

4、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06年全市农村工作重点之一。各镇(街道、区)要按照市里要求,建立镇村两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得力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做到上下贯通,形成网络。要列入06年重要工作议程,列入机关干部、农村干部责任制考核,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考核和奖惩,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5、开展集中突击活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财政补贴核算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财政补贴时间主要集中在4月份以前。各镇(街道、区)、各村都要利用这段农闲和农民手中资金相对宽裕的有利时机,突击性的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要开展领导、机关干部包区、包村,村干部、党员包户、包人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争取在4月30前,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基本筹集到位,记入投保人个人账户。

6、抓好规范村建设。各镇(街道、区)要把加强制度规范村建设,作为落实财政补贴的重要工作手段来运作。按照规范村的标准,做出06年发展规划,采取必要措施,大力促进规范村投保人数的增加。要认真总结经验,扩大本镇(街道、区)规范村覆盖范围,使有条件的村逐步达到规范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