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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建設局機關目標管理百分考核辦法大綱

機關各股室:

區建設局機關目標管理百分考核辦法大綱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局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崗位目標管理,為年終考核奠定基礎,使幹部職工勤奮學習,努力工作,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促進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特修訂機關目標管理百分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

目標管理考核以每位幹部、職工的德、能、勤、績為主,並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將考核內容分為:政治素質、組織紀律、工作作風、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四個方面。

(一)政治素質(20分)

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認真遵守學習制度,凡因公不能參加學習者,要由股室考勤員填寫請假單,領導簽署意見後,並於學習前報送局辦公室,將考勤登記在冊。

2、各股室要妥善安排好工作,處理好工作學習矛盾,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各項政治活動,無特殊情況不得遲到、早退,凡缺勤一次(以請假單為準)扣2分。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賭博和圍觀、不搞迷信活動,凡參與或圍觀者發現一次各扣3分。

4、勤政為民,不謀私利,無吃、拿、卡、要現象,發現吃、拿、卡、要的,經查實每次扣2分。

5、言行一致,講話有禮貌,無髒字,講團結,敢於負責,自覺維護機關幹部、職工形象。發現打架鬥毆和不利於團結的言論,給工作造成影響的一次扣3分。

(二)組織紀律(20分)

1、全體幹部職工應遵守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出滿勤,幹滿點,不擅離工作崗位,嚴格執行作息時間。無故遲到或早退的發現一次扣1分,曠工一次扣2分。

2、認真做好機關的安全保衞工作,加強值班,認真履行職責,凡不按時值班或脱崗的一次扣1分。

3、上班時間不準私自喝酒,凡發現因喝酒影響工作的和酒後駕車,不聽指揮一次扣2分。

4、各股室記考勤要實事求是,嚴格認真。幹部、職工外出及病、事假,要按管理權限逐級請假,對於外出及病、事假不請假或股室領導知情不究的,發現一次各扣2分。

(三)工作作風(20分)

1、每位幹部職工在工作中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任勞任怨,主動熱情地為基層做好服務。如發現服務態度不好,服務不熱情,羣眾有反映,發現一次扣2分。

2、努力完成好本職工作,按時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局黨委部署的各項工作任務,要保質保量完成好各級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因個人原因使工作受到影響的扣2分。

3、按時按要求完成本職工作,要團結協作,不推諉、不扯皮。凡工作扯皮,缺乏主動性,不團結協作的發現一次扣2分。

4、做好機關消防安全保衞工作,認真保管公私財物。因個人原因未執行安全管理規定的,發生被盜事件扣2分。

5、經常打掃室內衞生,在檢查中發現室內環境衞生差、不乾淨,股室人員每人扣1分。無故不參加義務勞動或不請假的每次扣1分。

(四)完成工作任務(40分)

1、各股室根據局年初工作安排,制定出本股室每季度工作計劃,並報請主管領導認可後,再分解落實到人。

2、每位幹部職工要根據本人的崗位職責,在股室工作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個人的季度工作計劃,經股室領導認可後執行。如工作無計劃,無標準,落實措施差的扣5分。

3、每季度末,每位同志要在本股室進行工作彙報。然後,由股室領導再向主管局長彙報。由於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扣7分。

4、因個人原因造成工作嚴重失誤的扣8分。

5、每半年,局長要向全局副科級以上幹部或機關全體幹部、職工彙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並經局領導辦公會討論通過後,報區政府。

6、主管領導對所屬的幹部職工,要根據其本人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在民主測評的基礎上進行分析、評估,然後審定總分數。

二、考核程序

(一)幹部職工的政治學習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每季度公佈一次。

(二)幹部、職工的工作出勤情況,各股室於每月底,由股室領導確認並簽字後報行政辦公室。

(三)每季度末由局務會根據每位同志政治素質、組織紀律、工作作風、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民主測評打分,並將測評結果報局領導辦公會審定,由人事保衞科存檔備查。

(四)考核以百分制的形式進行評定,每季度實行一次,季度測評由局務會進行測評,然後,將測評結果報局領導辦公會審定。

(五)具體操作辦法,每季度由局務會對全體幹部、職工進行民主測評打分,測評分數為100分,保底分為70分。在統計測評分數時各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分數相加再除以參加測評人數,最後得分為季度得分,並將季度測評得分情況進行通報。

(六)年終把四個季度的分數相加再進行平均作為個人的年度總分數,以此確定為每個幹部、職工的最後得分,並按照得分高低,依次作為年終評選各類先進的依據。

三、幾點要求

(一)考評必須嚴格堅持標準,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做到客觀公正。

(二)年終總評分數在90分(含90分)以下的人員,由局黨委指定專人對其進行單獨談話,並扣發年獎金的20%;考核分數在80分(含80分)—71分之間的人員,扣發年獎金的30%;考核分數在70分(含70分)—60分之間的人員,扣發年獎金的40%;考核分數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人員,扣發年獎金的50%,考核分數低於40分的,扣發全年獎金,並給予行政誡免。受到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的則相應扣除全年目標管理獎。

(三)經民主測評考核後,在本年度內應扣發獎金的數額未扣完的,其剩餘部分接轉下一年度扣清,以此類推。

(四)全體幹部職工和局領導,必須認真、及時、準確地進行自查,認真負責地進行評價、打分,並按照要求逐級上報審批,人事保衞科負責整卷存檔,作為區目標管理辦公室進行考察驗收的主要材料和依據。

(五)以上未盡事宜,由局領導辦公會審定。

臨川區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