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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介紹協議書(精選15篇)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

甲方:

工程介紹協議書(精選15篇)

負責人:

乙方:

承辦人:

身份證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則,就甲方屋頂的防水、防潮、防漏工程事宜達成並簽訂協議以資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及地址: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計算:

四、工程價款:

五、工程工期:

六、工程要求:

1、防水材料、產品名稱:

2、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工完料淨、場地清。

3、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建築法規、嚴格按照國家建築質量規範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規範合理施工,採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承諾對維修後的屋面防水質量保修五年,五年內出現滲漏水問題,乙方負責修復,因頂層層面滲漏水造成的裝修損壞或其他問題均有乙方負責無償、及時修復。如在保修期內,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不予修復或甲方無法通知乙方,甲方有權另行聘請其他人維修,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工程施工中,乙方應遵守甲方物業管理規定,避免對物業正常使用的影響,工程施工中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對因本工程所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安全事故負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需拆除、移動,不能損壞業主財產,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乙方施工時,必須將屋頂沙石垃圾清理乾淨,不得損壞原有防水基礎。

七、結算方式:

1、乙方料進現場預付工程款 %工程款,為 元。

2、乙方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後付 %工程款,為 元。

3、房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 日內付 %,為 元。

4、剩餘 %工程款,作為工程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無質量問題情況下,支付給乙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開招標、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修正〉》,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協議示範文本》,並結合______市有關規定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道路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平方米、排水管邊:規格________米、橋樑:部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標(或議標、或約定)規定工期 (日曆)天。

(2)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協議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含____________費用,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工程

2.1開工前_______天辦妥建設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佔用道路等合法手續;

2.2開工前_______天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並於現場交驗;

2.3開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2.4協議簽訂後_______天內組織乙方和設計、監視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並按圖紙的份數發給乙方。

2.5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築物的保護,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駐工地現場總代表及其委託的代理人,必須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後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須經其本人簽署並以書面形式遞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收到時間後生效。

3.3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託___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協議中應明確,並將協議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並送交甲方代表;

4.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3作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彙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達到創建衞生城市標準;

4.5工程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甲方提前使用後發生的修理費由甲方承擔。

4.6竣工後規定的保修期內,由於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於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內無條件保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可給予返修,但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4.7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員自身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立即報告甲方和建設主管部門。

第五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駐工地的總負責人或總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後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協議約定的權力、履行協議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遞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 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第六條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協議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_元。

6.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________元,罰金不超過協議總造價的________%。

第七條 工期順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台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藉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4) 甲方資金不足,導致停工、窩工;

(5) 甲方不按協議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7.2上述情況發生後兩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兩天內予以確認,答覆。

7.3非7.列出各種原因,工程未按協議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_________標準。

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並按協議工期竣工,甲方給乙方獎金________元。

8.3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______市質量檢驗監督總站進行裁決,裁決費用及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協議價款及調整

9.1協議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作調整:

(1)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修改和施工現場簽證;

(2) 甲方代表籤認的工程量增減;

(3) 建設主管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9.2上述情況發生後,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審核後,報送工程造價審查部門審定,確定協議價款的增減。

第十條 工程預付款及竣工結算

10.1協議生效後五天內,甲方付給預算價的_____%為工程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強算資料,甲方自簽收之日起十五天內將結算審核完畢,並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審定後的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10.3甲、乙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工程結算手續。

10.4甲方未按協議約定將結算審核完畢並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或在簽收審定書後十五天內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則從甲方簽收審定書後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額的利息,並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11.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應於竣工驗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十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五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並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後十五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五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11.3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乙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修改後乙方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八計算。

11.5經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自驗收完畢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若甲方未按時接管而導致已驗收工程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驗收完畢若乙方在五天內未向甲方移交完畢(特殊情況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1.6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自甲方動用(或使用)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發生的安全、質量責任問題及經濟支出或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11.7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因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

第十二條 保修

12.1保修期限:分別以每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後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籤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瀝青砼路面及人行邊為一年,水泥砼路面為三年。

12.2保修責任範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後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範圍各部位損壞、脱落、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範圍。

12.3保修內容包括:協議價款(含補充協議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12.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協議總價款計算為3%,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保修費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七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滿後二十天內,甲方將剩餘保修費和按保修期內銀行存款得率計算的利息一次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爭議

13.1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向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2、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13.2選擇上述第一種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結果作出後七天內執行,若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於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結果作出七天後請當地有管轄權的經濟協議仲裁機關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違約

14.1違約的處理:協議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協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14.2違約金的標準:協議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協議,均屬單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協議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14.3賠償經濟損失的範圍:

(1) 甲方代表不按協議約定發出必要通知、確認、批准,不按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

(2) 乙方不按協議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協議無法履行的行為導致甲方經濟損失。

14.4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銀行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14.5除非雙方協議將協議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協議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後仍必須繼續履行協議。

14.6因一方違約使協議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協議,須提前十天通知違約方並簽訂中止或解除原協議的協議書,報原協議審查(或簽證)部門審查後方可中止或解除協議,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協議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與本工程有關屬乙方在現場一切設施、材料、設備和器件的權利。

第十五條 安全施工

15.1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15.2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建設主管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15.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其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級以上的持續一天台風;

(3) 30mm以上的持續24小時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發生過,接近或達到人體體温持續二天的高温天氣;

(5)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須條件。

16.3因16.1所列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法人印章,送__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或______市城市管理辦公室審查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銀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協議訂立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查意見: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

審查機關(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3

以下簡稱總承包方:____,

以下簡稱分包方____。

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工程之建築安裝任務,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名稱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____。

第三條 工程範圍____。(可用列附表辦法)

第四條 質量標準____。(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説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列出)

第五條 承包方式____(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總承包人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方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方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第九條 工程期限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工程範圍自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年__月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交工本工程項目範圍內的___工程,自__年__月__日開工於__年__月__日開工於__年__月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 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______。

第十二條 關於工程保密辦法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______。

第十五條 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 協議份數 本協議正式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總承包方收執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份。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總承包方:

負責人:____地址:____電話:____分包方:

負責人:____地址:____電話:______年__月__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4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本協議甲方為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並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協議乙方同意受讓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協議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於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以下簡稱“出讓協議”)。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准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准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准證書(複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複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麪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並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協議雙方簽字日後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協議簽字日後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餘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於乙方按本協議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_________日內,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於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後,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並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説明外,本協議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協議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協議第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築物和/或構築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准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並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並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佔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佔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並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於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並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協議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築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並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相牴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後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築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衞、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協議9.1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衞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佈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築物、附着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協議、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協議終止

10.1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協議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准文件於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後,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後,乙方欲繼續使用協議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後,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築物及附着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後,甲方未按本協議第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協議”、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第10.3條規定將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1.4、11.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曆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託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於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於償付當日及其之後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協議第11.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協議第1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協議總額的30%及本協議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後餘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協議第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為準),自9.1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協議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築物或其它附着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後,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協議。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協議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12.不可抗力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協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協議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協議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協議第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

16.2 本協議(包括協議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辦理公證手續後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協議生效後,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佈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協議,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築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協議”(複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協議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兑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兑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協議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協議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協議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協議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於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協議的另一方)。

16.7 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5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無錫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並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廳____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其中:材料費: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管理費: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垃圾清運費: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費用:_________。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協議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見)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後,若甲方要求複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做法説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_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並承擔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協議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協議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無錫市建築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無錫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將不選定的解決方式劃出)

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協議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協議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協議,提出終止協議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協議總價款_________%支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協議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協議協議,可視為本協議解除。

十、其它約定:_________。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6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公開招標,甲方將 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工程確定給乙方施工,為確保如期保質完成本工程,雙方本着互相支持、緊密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明確雙方職責,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萬元(大寫)。

3、工期。乙方確保在x年x月x日開工,於x月x日完工,工程標準達到____合格____級。

4、開工準備。甲方前期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該工程遺留問題;甲方在施工前準備好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圖紙後,儘快做出材料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進度計劃報給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畢,經初驗合格後,付合同價的1/3;半年後經複驗合格,再付合同價的1/3;工程初驗後15個月經驗收合格,按審計決算付清餘款。

5、工程質量。

⑴、所栽苗木質量必須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變苗木品種、規格及質量,所有苗木必須經過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⑵、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⑶、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

⑷、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6、養護管理和質量要求。

⑴、大樹及時支撐,支柱與樹幹相接部分應墊上防護物,以免磨傷樹皮;⑵、栽植後及時封堰澆透水;⑶、及時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確保苗木正常生長;⑷、苗木要及時防治病蟲害;⑸、苗木管理期間,必須經常清理各種廢棄物;⑹、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15個月,養護標準達到《城鎮綠地園林養護標準(試行)》,其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7、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⑴、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書後,及時按期組織驗收,甲方推遲驗收,其間每推遲一天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300元。

⑵、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工程款,其間每推遲一天按工程價款的千分之一償付給乙方逾期違約金。

乙方責任:

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負責無償修補或及時返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⑵、乙方必須確保在工期內完成施工任務,除不可抗力因素經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遲一天罰款300元;

8、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條款終止。

9、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其它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存檔。

10、本合同未經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7

〔巖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

(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二020xx年三月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立項批准文件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巖土工程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巖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預計的巖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文件

第三條 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

第四條 工期

本巖土工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天。由於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 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 本巖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項目,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 本巖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元(大寫_____),協議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元作為定金(本協議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5.3 本協議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六條 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 本巖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革新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後於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文件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文件資料之日起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文件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 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

第七條 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 發包人責任

7.1.1 發包人按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協議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文件的時間。

7.1.2 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協議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 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元。

7.1.4 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並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佈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並承擔費用。

7.1.5 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並承擔費用。

7.1.6 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文件、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泄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協議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7.1.7 本協議中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責任。

7.2 承包人責任

7.2.1 承包人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內容、時間、數量向發包人交付報告、成果、文件,並對其質量負責。

7.2.2 承包人對報告、成果、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補充;由於承包人的遺漏、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承包人除負法律責任和負責採了補救措施外,應減收或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巖土工程費,並根據受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擴散、轉讓第二條中發包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文件。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應負法律責任,發包人有權索賠。

7.2.4 遵守國家及當地有關部門對工作現場的有關管理規定,做好工作現場保衞和環衞工作,並按發包人提出的保護要求(措施),保護好工作現場周圍的建、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線(管道)、文物等。

7.2.5 本協議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承包人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由於發包人提供的資料、文件錯誤、不準確,造成工期延誤或返工時,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費或返工費,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時,由發包人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8.2 在協議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協議,承包人未開始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進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50%的費用;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發包人應支付承包人工程費的100%的費用。

8.3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費(進度款),承包人在約定支付時間10天后,向發包人發出書面催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權停工,工期順延,發包人還應承擔滯納金。

8.4 由於承包人原因延誤工期或未按規定時間交付報告、成果、文件,每延誤一天應承擔以工程費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

8.5 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達不到協議約定條件的部分,發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的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承包人承擔返工費,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因此造成的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返工項目的收費。

第九條 材料設備供應

9.1 發包人、承包人應對各自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負責,提供產品合格證明,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驗收認可,如與設計和規範要求不符的產品,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經發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驗收認定,各自承擔發生的費用。若造成停、窩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則責任自負;原因是發包人的,則應向承包人支付停、窩工費。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時,須經發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減的費用由發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條 報告、成果、文件檢查驗收

10.1 由發包人負責組織對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進行檢查驗收。

10.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後_____天內檢查驗收完畢,並出具檢查驗收證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務,逾期未檢查驗收的,視為接受承包人的報告、成果、文件。

10.3 隱蔽工程工序質量檢查,由承包人自檢後,書面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接通知後,當天組織質檢,經檢驗合格,發包人、承包人簽字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檢驗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補後重新檢驗,直至合格;若發包人接通知後24小時內仍未以到現

場檢驗,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發包人應賠償停、窩工的損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巖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記錄、竣工圖及報告、成果、文件,發包人應在______天內組織驗收,如有不符合規定要求及存在質量問題,承包人應採取有效補救措施。

10.5 工程未經驗收,發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動用,由此發生的質量、安全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並以發包人開始使用日期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經驗收符合協議要求和質量標準,自驗收之日起_____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移交完畢,如發包人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發包人承擔,如承包人不能按時交付,應按逾期完工處理,發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協議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自發包人、承包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承包人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據理力爭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協議規定的義務後,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發包人_____份、承包人_____份。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蓋章)               (蓋章)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因生產需要,甲方在 工業園區 路 號建廠房、辦公及生活用房建築總面積約120xx 平方米(結算時以實際面積為準),由乙方承包施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三、承建工價

以實際建設地面平方計算,每平方米216.00元,總價546萬元(結算時以實際面積為準)。

四、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經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4個月,從簽訂協議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x年2月31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

九、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

1、甲方因公司經營,於__年__月__日起尚欠寧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幣 萬元。

2、因甲方無力以貨幣方式清償工程款,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以房產抵償工程款。

雙方為了明確有關權利義務,特訂立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 借款本息金額及還款方式

1.1雙方確認,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甲方累計欠乙方工程款合計人民幣 萬元。乙方同意甲方以福泰商業廣場的住宅房抵償工程款。

第二條 按債標的物概況

2.1坐落地點:

2.2房號:

2.3總建築面積:

2.4標的物價值:抵債房產市場總價為人民幣 元,現標的物折價後(即成交價)總價值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三條 差價找補

3.1甲方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房產作價方債務後,由乙方找補甲方差價款人民幣 萬元,該款由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給甲方,如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差價,本協議認購行為無效。

第四條 手續辦理

4.1本協議簽訂之日,雙方辦理下列相關手續:

4.1.1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認購書》);

4.1.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相應金額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向乙方開具購房發票);

第五條 相關税費的承擔

5.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施工合同關係轉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關係,有關商品房買賣所發生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另行約定,因商品房買賣所產生的税、費擔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及當地人民政府有關政策執行(允許中途變更一次購買人)。

第六條 其他

6.1本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違反房產抵償債務協議書,原寧波建工與福泰房地產有限公司8月27日的承諾書依然有效。

6.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德興市房產管理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0

工程名稱:_________

委託單位:_________

設計單位:_________

設計編號: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_________

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共同完成國家建設項目的設計任務,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協議條例》的規定和_________批准的計劃任務書,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築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批准總投資為_________元,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業經上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原料(或經過批准的資源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協議文件和能滿足初步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需要經過科研取得的技術資料。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施工圖設計前,應提供經過批准的初步設計文件和能滿足施工圖設計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條件,以及有關設備的技術資料。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保證質量,不得隨意變更。

2.及時辦理各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後,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4.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因技術上的特殊需要進行試製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費均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複製,重複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範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設計文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術設計文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設計文件。其中,初步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數和需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完畢所有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文件,材料設備清單)。大型建築安裝工程,乙雙方可視具體情況分階段進行設計,在具備設計條件時,雙方簽訂階段設計協議,具體規定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設計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設計文件的日期,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詳見附件。

2.乙方必須根據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設計的批准文件,以及有關設計技術經濟協議文件,設計標準,技術規範,規程,定額等提出勘察技術要求和進行設計,提交符合質量的設計文件。

3.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乙方應負責承擔。

4.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設計,經乙方同意後,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設計費,或按設計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計算。

2.原定任務書如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協議。已經進行了的設計費用的支付,按前條辦法計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設計時,應及時用書面通知乙方,已付設計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日,增付和結清設計費,同時結束協議關係。

五、設計費的數量和交付辦法

本設計協議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當於設計費的20%的定金,設計協議履行後,定金抵作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設計方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設計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後_______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全部設計費(設計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的設計費,可按單項工程設計完成後分別撥付)。

六、獎勵與違約責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資控制數內,由於乙方採用先進技術或合理建議而節省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約投資額中提取_________%獎勵乙方。

2.由於甲方不能按期、準確提供有關設計資料,致使乙方無法進行設計或造成設計返工,乙方除可將設計文件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損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_元計算增付設計費。

3.甲方不按照協議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由於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設計費。對於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七、其它

_________。

八、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設計任務完成後失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牴觸。

九、在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可向國家規定的協議管理機關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設計項目收費表。(略)

2._________工程設計補充協議書。(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1

同編號:水標協議字[____]第____號

項目名稱: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水利部水利標準化工作有關管理規定,協議各方就以下內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作要求

1、甲方指水利部或其授權機構;主管機構為水利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主持機構為水利部有關業務司、局。

2、乙方指由各標準主持機構指定並符合國家基建前期費和財政專項要求的項目承擔單位或主編單位。

3、標準編制工作應按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和時間要求,遵照《水利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的規定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標準的技術內容應符合審定的編制工作大綱要求,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報批文件為協議標的。

4、標準宣貫培訓工作應按協議約定的計劃和時間要求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宣貫培訓工作總結報告為協議標的。

5、標準專題項目應按協議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時間要求實施,其工作內容見附表二,以乙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專題項目成果為協議標的。

6、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時間,將標準編制工作大綱、徵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提交甲方,並通過水利科技信息網等媒體向社會公佈。

7、在協議執行過程中,乙方應在每年4月30日前,向甲方(主管機構和主持機構)書面報告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和下年度工作計劃(含工作進度、存在問題、經費使用情況等)

8、協議各方應加強項目經費的管理,乙方嚴格遵守水利前期工作投資計劃管理辦法、經費使用要求和國家財經制度的有關規定,專款專用。

9、其它要求(根據項目性質列出項目實施工作條件和要求、方式、協作事項等其它內容)

二、協議各方的義務和權利

1、協議生效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撥付補助經費。

2、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按階段向甲方(主管機構和主持機構)提供項目成果。

3、編制標準的進度拖延一年以上時,若主持機構無正當理由,主管機構可採取更換主持機構等處理措施。

4、當項目涉及保密問題時,協議各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5、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6、協議終止,乙方應及時返還剩餘經費。

三、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協議各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協議金額及付款方式

協議金額(大寫)

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五、其它

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十份,主管機構六份,主持機構、項目承擔單位或主編單位各兩份。

附件:(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准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協議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協議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協議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協議總價

1.本工程協議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協議總價作相應調整:

(1)協議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協議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範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後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餘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籤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築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後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於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設備和構配件於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採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築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協議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建築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託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乾使用,發包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後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協議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説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於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證後,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後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後,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複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衞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後,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於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在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並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説、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併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於承包方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並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後,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採暖工程為一個採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説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准、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後,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協議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於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築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並調整協議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説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説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徵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築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築物不大於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並裝好水、電錶,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採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於承包協議建築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佔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並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協議簽訂後__天內(以收籤最後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築物(或構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並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並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協議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協議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並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範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採購、供應和管理;

(4)於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説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並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協議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協議簽訂後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協議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協議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協議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後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後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籤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

(4)包乾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範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協議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協議規定日期驗收,按協議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協議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協議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協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協議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協議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協議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協議條例》規定執行。

協議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協議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協議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鑑(公)證機關(章)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3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土石方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協議綜合單價為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期限

根據雙方協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時,工期順延。

第三條工程質量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及資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時,應按圖紙和驗收標準執行。

第四條工程價款結算

(一)本協議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協議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待甲乙雙方共同校定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説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水、電、煤氣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償付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3、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台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協議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5、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__日內進行驗收。

6、不按協議規定預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協議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千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後施工。

2、乙方應按照編制的施工方案嚴格組織施工。

3、乙方應制定安全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如發生事故應由責任方負擔。

4、乙方應合理組織施工和機械車輛調配,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同獎同罰。

5、乙方應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統一指揮。

第六條協議糾紛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從以下兩種方式種選擇其中一種(在所選項下打√,如選擇仲裁方式,請註明具體仲裁委員會)。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

2、依法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

第七條 附則

(一)本協議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後自行無效。

(二)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議定附加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協議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應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有關部門簽證備案。

第八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4

(甲方)

立協議單位(人):南通二建奧體中心項目部

(乙方)

現因甲方工程需要,將該土方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南京奧體中心工地(南通二建項目部)土方工程,工期:按甲方

要求保期保質保量完成。

二、乙方挖土方外運單價按22.5元/立方米計算,內倒挖土方(運距在300米以

內)單價按12.5元/立方米計算。基坑土方整板餘留10公分及整板土方以下基槽部分由乙方人工負責清理,22個大承台土方機械挖土按45%計算,人工挖土按55%計算,人工清理土方單價另外增加18.5元/立方米。

三、工程量計算方式:按場地實挖土方量計算。

四、工程驗收,工程竣工結束後,甲方開據簽證單。

五、付款方式:該工程結束,付總工程款地70%,餘款當年內結清。

六、乙方負責場外渣土保潔清理。

七、甲方負責該工程地下排水作業,負責夜間噪音證辦理,提供乙方夜間照明及

派技術人員場指導施工及控制標高。

八、如遇障礙物及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

九、協議有效期: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與公證後協議同等生效,甲方全部付清工程款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

聯繫: 二0 年三月八日

工程介紹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承接甲方外牆塗料工程施工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2、工程範圍:根據施工圖紙和甲方要求負責外牆塗料工程的樣板製作、材料供應和施工、檢測驗收及維護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檢測驗收合格;

4、質量等級:按照國家有關規範進行檢測驗收,乙方承諾工程項目均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優良等級。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本協議工程分四個施工段,詳見下表:

工程名稱 施工段 工期(日曆天)

外牆塗料 a棟 25

b、c棟 25

d、e、f棟 25

g-j棟 25

備註:①本協議工期均含節假日及驗收時間。②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開工通知為準,工期自甲方開工通知確定的日期起計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應不影響土建施工總進度工期,乙方應根據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及監理蓋章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較大和設計變更較大而影響施工進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電造成一天內連續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逾期不辦理視為放棄。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協議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協議價款

一、本協議總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 )。其中:

1、b-j棟施工段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

2、a棟施工段暫定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

金額組成詳見下表(人民幣:元):

工程名稱 施工段 暫定面積(㎡) 包乾單價(元/㎡) 暫定總價(元)

外牆塗料 b-j 棟

a棟

合計

備註:①綜合包乾單價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與土建配合協調中乙方自身所發生的費用、税金、驗收費等所有費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費,超出工期範圍的外架使用費由乙方承擔,根據實際使用天數按天計算。

②乙方按施工圖進行施工並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工程量,以協議約定綜合包乾單價進行協議結算。

二、支付方式

協議按b-j棟、a棟兩個施工段分段進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協議約定的付款條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合法税務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單位按乙方在本協議中提供的銀行賬號以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條件如下:

1、甲方發出開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進場,且完成相應施工段膩子層施工並經甲方及監理方驗收合格後,支付該施工段協議暫定總價30%,分別為:

b-j棟為人民幣 元整(¥ )

a棟為人民幣 元整(¥ )

2、相應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經甲方、監理方驗收合格交付甲方後,支付該施工段暫定總價的50%,同時甲方暫扣除該施工段暫定總價3.5%的配合費,實際支付分別如下:

1)甲方暫扣除相應施工段暫定總價3.5%的配合費後,實際支付給乙方該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別為:

b-j棟為人民幣 元整(¥ )

a棟為人民幣 元整(¥ )(1)(2)(3)(4)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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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暫扣除相應施工段暫定總價3.5%的配合費,分別為:

b-j棟為人民幣 元整(¥ )

a棟為人民幣 元整(¥ )

4、工程結算:按本協議確定的綜合包乾單價和實際施工面積進行協議結算。

5、本協議所有工程經質檢部門整體驗收合格,乙方按約定提交竣工資料,雙方進行結算,甲方扣除質保金和配合費後,付清工程餘款。

6、工程質保金為協議結算總價的3%。質保期內,乙方按約定履行保修義務、工程無任何質量問題,質保兩年後,甲方將質保金按實結算後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7、工程配合費為協議結算總價的3.5%,經雙方按實結算後,根據暫扣除的配合費進行多退少補。

第四條:工程變更

因土建設計變更引起本協議項下工程量增加或減少的,乙方應於變更發生後7日內將相關資料上報甲方及監理方審核確認。否則,對乙方因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甲方不予認可。

第五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樣板製作:外牆塗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種樣板:基層膩子(兩道:粗型、細型各一道)、底漆層(一道)、外牆漆面層(兩道),各種樣板需分層留樣並經甲方、監理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説明文件、設計變更、樣板要求和國家、地方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標準等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派駐代表的監督。

三、乙方需按約定採購材料,符合圖紙要求和國家規定標準,並提供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性能檢測報告等,所購材料經甲方、監理方檢查確認後,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負責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四、外牆塗料工程符合以下規定,以乙方提供的塗料樣品進行驗收:

塗料名稱 顏色色號 生產廠家

外牆專用膩子(兩道) 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彈性抗污塗料(兩道)

備註:①基層膩子為兩道:粗型、細型各一道②外牆塗料塗刷紋理為細紋(以樣品驗收),必須具有遮蓋力,耐紫外線,抗酸鹼,不變色,不起泡,無粉化,無龜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條: 工程驗收

一、外牆塗料工程報驗。材料進場及施工過程中,乙方需向甲方報驗的內容為:

1、進場材料報驗;

2、抹灰基層質量和含水率測定報驗(正式施工前報驗);

3、打底膩子基層質量報驗(膩子施工完成後,封閉底漆施工前報驗);

4、抗鹼封閉底漆層質量報驗(封閉底漆完成後,罩面漆施工前報驗);

5、成品質量報驗(兩道罩面漆完成後報驗)。

甲方及監理方進行上列各項驗收,如驗收不合格或驗收手續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驗收合格,工期不順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協議暫定總價3‰/天計收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二、工程綜合驗收

1、以國家頒發的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施工圖紙、施工技術文件、樣板要求等為依據,由甲方、監理方、南寧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等部門進行驗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驗收通知之日起7天內組織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貳天內,乙方將該工程移交給甲方。甲方未在約定時間內組織驗收的,工期順延。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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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未能通過驗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整改至驗收合格,工期不順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按協議暫定總價3‰/天計收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工程經過貳次以上(含貳次)未能通過驗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次的處罰。

第七條:工程質保

1、本協議工程質保期為拾年,自工程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計。質保期內,凡因產品和施工造成的質量事故和質量缺陷由乙方負責無償保修和承擔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損失損害賠償責任,工程保修條件、範圍等按甲方確認的質保書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質保期內,如膩子層或油漆層出現開裂、起皮、脱皮、變色、泛鹼,流墜等質量問題,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負責返修直至再次驗收合格,如屬於大面積返修(累計2㎡以上),再次驗收合格後工程質保期重新計算(即返修合格後再保修拾年)。

3、質保期內,工程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後24小時之內到現場進行免費維修,否則甲方有權扣收質保金,並自行維修處理,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嚴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規範和制度,承擔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責任和費用;做好現場自身範圍內的保衞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4、工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擔材料設備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責任,保管期間發生丟失或損壞,乙方承擔重置和修復責任。甲方提前使用發生的損壞,由乙方進行維修,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5、因施工需要,乙方須對建築物某些局部結構、園藝設施或設備管線等進行破壞性施工的,應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恢復原狀。

6、乙方的施工隊伍必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進行;否則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人民幣1000元/次的罰款。

7、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十天內,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資料一式三套給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協議簽訂生效後,協議的任何變動均需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一方擅自變更或終止協議,則需向守約方支付協議暫定總價的20%作為違約金,即人民幣 元整(¥ ),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應按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付款的,超過約定期限7天后,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約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誤一天,按協議暫定總價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誤時間累計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協議暫定總價20%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均由乙方承擔。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相應順延。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等的,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事故責任(包括罰款),賠償由此給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損失,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修復完整。

5、乙方未按約定交付各類資料,經甲方一次催告後5日內仍不移交齊全的,視乙方延誤工期,按本協議有關工期延誤違約條款處理,並仍有交付資料的義務。文章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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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協議簽訂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包工程。否則,乙方向甲方支付轉包違約金人民幣拾萬元整(¥100,000.00),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而需要承擔的違約金和賠償金等款項,甲方均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扣收,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8、雙方均不需對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之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通報災害情況。災害繼續發生的,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

第十條:其它

1、協議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

3、協議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附件表如下:

序號 附 件 名 稱 頁 數 備 注

1 售後服務承諾書 1 附件一

2 乙方相關材料 附件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審核人: 開户銀行:

經辦人: 銀行帳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日期:日期:

第八條: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關的施工圖紙、設計效果圖,確定顏色色號。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電源,水電費由乙方承擔;可提供設備材料放置場地。

3、協助協調主體施工各方的關係及對工程工序的整體調度。

4、對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負責進行監督,對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權責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天內,將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詳細的施工工藝流程等交給甲方、監理方審定。

2、熟悉施工圖紙,按圖施工;自行負責場內的各種水平和垂直運輸。